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及谈话笔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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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语境下谈话询问讯问措施的使用问题探究

监委语境下谈话询问讯问措施的使用问题探究

监委语境下谈话询问讯问措施的使用问题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以下简称监察法草案)第二稿于2017年12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

这部法律涉及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这一全新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依法行使监察职权的根本性问题,因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尤其是司法界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为关注。

根据监察法草案的规定,在调查过程中,监察委员会可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措施。

可以预见将来监察法正式公布后,赋予监察委的这12项措施应该不会有所变化。

在这12项措施中,除谈话和留置外,其余10项措施均为刑事诉讼法中已有的措施,从检察系统转隶的同志都应该非常熟悉这10项措施的使用场合及方式,但谈话措施却是转隶同志很少接触的。

而原纪检委的同志们对于谈话措施并不陌生,但对于询问和讯问措施却接触较少。

因此,对于整合后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的同志们来讲,厘清谈话、询问和讯问三种措施的使用场景及方式对于案件的调查工作至关重要。

一、“谈话”措施的使用场景及方式“谈话”措施是指调查人员以言词的方式向被调查人及相关涉案人员核实违纪和职务违法事实的一种调查措施。

有过纪检工作经验的同志对于“谈话”措施应该是比较熟悉的。

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纪规则)中,分别存在着“谈话函询”、“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审查谈话”和“调查谈话”五种与“谈话”相关的表述。

其中“谈话函询”是一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是对违纪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方式;“审查谈话”和“调查谈话”是在执纪案件调查过程中,执纪审查人员依照程序通过言词方式对“被审查人”和“相关人员”调查违纪案件事实的行为。

从上述概念的比较上可以看出,监察法草案中的“谈话”措施与执纪规则中“审查谈话”和“调查谈话”的概念基本接近,且三者都是通过“谈话笔录”的形式开展。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一、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一)合法性案件谈话笔录的合法性是由它的法律效力决定的。

任何一份笔录都是证明案件当事人有错或无错、此错或者彼错、错重或者错轻的有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赋予了案件检查人员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的权力,《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七条在确定案件证据的时候规定,只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可以作为证据,其中包括证人证言及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在该办法的第二十一条对询问证人、制作调查笔录进行了专门的规定。

在党纪案件调查的相关法规中也有类似的内容。

由此可以看出,制作案件谈话笔录,是案件检查人员的法定职责,依法制作的谈话笔录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法纪效力。

(二)目的性制作每一份谈话笔录都离不开它的目的性――或者是查明案情,或者是扩大案件线索,或者是收集有关证据。

只有有了明确的目的,笔录才有方向,调查才有作用。

因此,在制作谈话笔录之前,一定要明确谈话目的,并根据这个目的去制定相关的谈话提纲。

(三)写实性谈话笔录一般采用一人一录、一事一录的方式进行。

谈话记录重在写实:在制作笔录时,应当不失原意地、原原本本地进行记录。

保持谈话对象语言的原汁原味,不得有随意改变,对谈话对象所描述的情节和结果,不得任意夸大和故意隐匿,保持谈话氛围原模原样,对谈话的气氛和谈话对象所表现出来的面部表情、肢体动作都要如实记录,力求谈话笔录的还原功能达到最大程度。

(四)慎密性由于谈话笔录的证据效力,因此,所制作的笔录应当做到审慎细密。

一方面要认真记录证明当事人有错的陈述内容,一方面也要认真记录证明当事人无错的陈述内容,还要在笔录中认真排除谈话对象陈述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和有矛盾的地方,同时,对与一般事理和常规有违背的地方,要仔细记录对其原因的陈述。

(五)完整性案件谈话笔录的完整性有两层含义,一是结构的完整性,一份完整的笔录应当包含笔录头、笔录主体、对笔录内容的认定三部分,缺一不可;二是内容的完整性,要把一件事或一个问题的七要素记完整(何人、何时、何地、事件的起因、经过、后果、采用的什么手段)。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

2022 年 4 月 1 日 13:06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案件检查人员的必备素质,每一位案件检查人员都要认真掌握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分清类型、把握方法、明确注意事项和分类标准,做好每份案件笔录,为确保案件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要求(二)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基础(三)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一)合法性(二)目的性(三)写实性(四)慎密性(五)完整性(一)从对象来看:1、受害人笔录2、举报人笔录3、当事人笔录4、证人笔录(二)从内容来看:1、综合笔录2、单项笔录3、其他笔录(复印笔录、提取笔录等)(一)笔录头子(二)笔录主体(三)对笔录内容的认定(一)谈话笔录前的准备1、心理准备2、案情准备3、工具准备(二)谈话笔录的制作1、开头部份2、主体部份3、结尾部份4、内容认定部份(一)字迹要清晰(二)思维要联贯性(三)语言要准确(四)表达要清晰(五)简繁要相济(六)要素要齐全(七)程序要合法(一)按案件分类整理(二)按错误分类整理(三)按作用分类整理(四)按时间分类整理案件笔录案件谈话笔录是案件取证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是案件办理过程中特殊重要的环节,对案件成功与否、案件质量的高低以及案件当事人的最终处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位案件检查人员,能做笔录、会做笔录、做好笔录,是一项十分基础性的必备的基本功。

可以说,不能做好笔录,就算不上一位合格的、称职的案件检查人员。

在案件检查的实际工作中,因为案件检查人员的流动性大、无法全部经过专业培训等客观情况,有不少同志无法达到做好笔录的基本要求,因此,做为一位案件检查人员,要把做好笔录作为一种追求的目标,把做好笔录这项基本功的煅练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行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中的若干问题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中的若干问题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中的若干问题一、关于案件线索管理的问题中央纪委对加强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正在研究起草有关规定。

各单位应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在上级有关规定出台前,可先行试点,如填写规范的案件线索登记表。

在上级规定出台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初步核实呈批表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九条及《初步核实呈批表》表式,《初步核实呈批表》领导批示一栏,只要求分管领导签字审批,不需要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初步核实的权限在纪委,一般不宜由党委批示。

设立纪检组织的,应由该纪检组织行使此项职能;未设立纪检组织的,由党委批准。

三、关于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的问题对于建议立案处理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应援引程序方面和实体方面的依据,程序方面的依据可援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案件检查条例》)等规定,实体方面的依据可援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在报领导审批时,应附有关的证据材料,在归档时,应将初核阶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一并归档。

四、关于立案审批表的问题1、关于对司法移送的党纪立案依据,可以援引《纪律处分条例》第33条。

2、党纪立案决定,应当集体讨论,领导签署审批意见时应写明集体讨论的情况。

3、对最基层单位,呈报单位一栏应由初核组填写,并加盖确定初核组这一组织的单位、部门或基层纪委的印章。

4、对于立案是否须党委批准,按照《案件检查条例》第十七条分不同情况办理。

5、纪委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立案的会议记录,可不归入案卷,但应在立案审批表上写明何时、何会议上讨论决定的情况。

五、关于宣布立案决定的问题宣布立案决定,在立案后的第一次谈话用笔录或者制作立案告知书宣布,均需本人签字。

宣布立案决定的时机,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调查组可根据案情,在适当的时机宣布。

组织告知的党纪立案决定书有定制的格式文本,可向区纪委案件检查室领用或按照规范样式自行印制。

浅谈如何做好一份谈话笔录

浅谈如何做好一份谈话笔录

浅谈如何做好一份谈话笔录浅谈如何做好一份谈话笔录杨琼容谈话笔录,即纪检监察案件证据中的谈话笔录,是纪检监察案件证据中的言词证据,是纪检监察机关现阶段查办案件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谈话对象(被调查人、受害人、证人)调查了解案情时,所制作的笔录.谈话笔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调查人员和案件审理人员对案情的认识与分析、定性和处理,其质量的好坏,是成功查办案件的重要因素.因此,不断提高谈话笔录质量,充分发挥笔录材料无可替代的凭证作用至关重要.作为一名案件检查人员,能做笔录、会做笔录,是一项十分基础性的必备基本功.可以说,不能做好笔录,就算不上一名合格的、称职的案件检查人员.因此,做好谈话笔录不仅是办案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且也是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执纪执法能力的最好展示.如何做好谈话笔录,从三方面谈一些肤浅的认识.一、制作谈话笔录的基本格式1、笔录头:时间采用公历记录,精确写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如“日期:2009年9月9日时间:16时30分”,时分是笔录开始时间,并应同时在笔录标题下空白处注明谈话的次数,次数是针对同一对象的计算.填写谈话地点要精确到谈话所在的科室房间号,在宾馆、旅店等有房间号的房间与被谈话人谈话的,谈话地点要精确到谈话所在房间的房间号.如果是电子笔录,谈话人和记录人要用手写签名,不能一并直接打印出来.被调查人或证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要书写正确,要写法定姓名,有曾用名、别用名或绰号,如与案情有关的,必须在基本情况中注明.年龄要用阿拉伯数字.文化程度要如实填写,不能觉得不是案件的关键因素,就随意填写,如果出现与接下来的正文中本人自述的基本情况矛盾,都会极大地影响了笔录的严肃性.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一般要求只写到年月就可以了.政治面貌如果是党员应写明“中共党员”,而不能简单的只写“党员”.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全称,不能用简称.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要详细记录,方便开展对被调查人常住地的搜查工作,如果谈话人是证人,则方便有再次需要对方配合取证的时候.2、笔录的主体一般可分为首部、主题部分和尾部.首部首先是表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一般制式为:“问:某某同志,我们是某某纪委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今天找你了解一些情况,请你如实回答问题,说谎话、做伪证要负法律责任的,你明白吗?答:我明白.”貴州斗牛现场失控,太惨了主题部分:如果是对违纪违法人员,要进一步记清其个人简历、任职情况和家庭成员及相应的社会关系,根据这些信息为外调提供基础信息可以发现新的案件线索或推断出违法行为发生的前因.一般来讲,笔录的主题应当包括案件当事人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情节、手段、经过、后果,即我们常说的“七要素”.问话的顺序我认为可分为五步:记录被谈话人与案件相关人员的关系、交往;记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记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过程;记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记录涉案钱物走向.在谈话结束后要做小结式的总结,“你是否还有什么补充?”“以上笔录是否属实?”“在今天的谈话过程中我们的谈话人员是否对你有逼供、诱供、打骂行为?”“请你核对以上笔录内容,和你说的是否一样,如有误请在上面加以修改并画押,最后如无误请逐页签名、注明日期并画押.3、对笔录内容的认定:包括谈话对象签字、盖章或画押和注明年月日.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人,应向其宣读,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由谈话对象自己书写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注明日期、盖章或者画押,在最后一页记录的结尾后另起一行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签名、注明日期、盖章或者画押.画押要采用右手食指指纹清晰完整地按压下来.如果被谈话人拒绝签名,调查人员应当注明“以上笔录已由被谈话人看过(已向被谈话人宣读),被谈话人因某某原因拒绝签名,谈话人:某某记录人:某某”并注明日期.《人民的名义》全55集抢先免费观看二、制作谈话笔录应当注意的问题1、程序合法.严格按照规定调查取证,必须有两人以上调查人员并向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出示相关办案证明文件.对一些特殊人群的谈话笔录制作一定要遵守相关程序,如采集未成年人笔录时,一定要有其监护人在场并由监护人在笔录上签字认可等.2、用词准确.不能在谈话笔录中过多使用模糊用词,如表述时间用“大概”,表述地点用“好像”,表述数字用“大约”,表述事情经过用“基本是这样”,在谈话中涉及的人物,只记名字,却不询问这个人的基本情况.一个笔录记下来,没有一个时间、地点、数字、人物、事情是确切的,这样的笔录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对谈话对象记不清的事实,笔录中除了如实反映外,还应问清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方法和途径,如记不清的数字应记明以帐上为准,如有必要,可当即让谈话对象进行指认.3、尽量用原话,体现原意.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反应要做到恰如其分的记录,如沉默、哭泣、冷笑、颤抖、言语支吾、暴跳如雷……等等,在记录上都要如实的表达出来.要反映每个违纪违法人员的独特语言特点和陈述风格,如对一些黑话、方言也要如实记载,但应加以注释,使人一目了然.猪跑进了派出所,太绝!4、客观、全面、如实记录调查询问过程、策略和方法.在调查过程中,要让被调查人交代违纪事实,往往不是轻而易举的,是需要调查人员扎实细致的工作和耐心深入的思想教育、政策攻心才能做到.如果调查笔录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出证言在什么情况下获得,这对于案件的定性、考察违纪人的心理状态、审查证据的采信度均有重要作用,而且也有利于反击被调查人的翻供.实践中,有些记录人员制作笔录时,往往只注意记录被调查人有关违纪事实的答话,只记录被调查人对有关问题的陈述,而忽视调查人员的问话,如调查人员如何提的问题,询问的方法、步骤怎样?被调查人在什么情况下交代问题等,而代之以“继续说”、“接着讲”之类的简单用语.还有一些在被调查人交代问题时才开始记录,而对之前调查人员大量的思想教育、迂回攻心的过程,被调查人是否有避重就轻、对抗调查等充耳不闻,不作记录.这种记录方法,虽然能直观、简单地反映出违纪事实和证据材料,但从中无法看出调查询问的方法、策略,反映不出调查询问的过程和特点,难以给案件定性处理提供被调查人的主观情节,不利于分析被调查人的心理状态、思想症结,看不出被调查人的思想转变过程和认识错误的态度.因此,这种做法不符合客观、全面、如实记录调查询问过程的笔录制作要求.5、要坚持一事一问.不要刚问东,又说西,就是因为差点“火候”,使笔录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这都是很遗憾的事情.由于案件的复杂性,一次谈话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办案人员要一件事一件事地问,不要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要把一个事问清楚,制作一份笔录,再问另一件事.这样做的原因是,要找到一个证人那是很不容易的,要让违纪违法者开口说真话那是要花费很多心血的,办案人员把多件事情揽合在一起问,时间一拖长,自己都不清楚哪一件事情问清了,哪一件事情没问清,很可能造成“夹生饭”,致使有些笔录内容残缺,等谈话的机会错过了,反过来再要补证,那是十分费事的.6、掌握好询问节奏.当对方如实陈述时,不要轻易打断;当对方明显东拉西扯时,要及时引导;当案情有重大突破或有意外收获时,不要喜形于色,随意表态,应让其讲完后,再对不清楚的问题补充询问.需要注意的是,在调查人员询问的前期,被调查人对有关违纪问题尚未如实交代或是对违纪问题的交代避重就轻时,调查人员有意识采取的这种停顿应自然,尽可能不让被调查人察觉调查意图和重点,以免其产生心理压力或防范心理.记录人员在询问中一般不要插话,以免打断调查人员的思路或打乱询问的逻辑推理,更不要随便表示对、否的态度,让被调查人察觉出调查人员的意图.7、对违法违纪人进行谈话教育时要注意分寸.不能言过其实,违背原则或者脱离案件实际轻易表态,否则将留下后患.涉及与本案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时,一般不直接谈违法或合法,而是让当事人自己去判断,尽量不暴露执法人员对其行为合法或违法的评判,以免造成被询问人的紧张情绪和反感情绪,不讲真话或拒绝回答问题.猪跑进了派出所,太绝!8、笔录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排除矛盾.一方面,笔录要与本案的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相互印证.在笔录与书证、物证、鉴定结论发生矛盾时,由于书证、物证、鉴定结论伪造的可能性比较小,因此其可信程度比较高,证明力比较强.出现这种矛盾时,办案人员应进一步做好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力争了解到真实情况,合理排除矛盾,使笔录与书证等证据相互印证.另一方面,同一案件的多份笔录要相互印证.在一个案件中,几个同案人或者知情人对同一件事的陈述出现矛盾时,一般的规律是与案件无关者的陈述比违纪违法者的陈述可信程度高,责任小的违纪者比责任大的违纪者陈述的可信程度高.出现这种矛盾时,办案人员要结合其他证据,科学分析,反复论证,合理排除矛盾,使笔录之间相互印证的方向一致.9、在记录中要体现不能骗证诱证指证的基本要求.谈话人的提问要尽量记得简要,谈话对象的回答要记得详细具体.如果记录人抓不住要害将谈话人的提问记了一大段,谈话对象的答话只记是或不是,太简单了,就给人有指证的印象.先入为主,先作结论、然后让别人按这个结论陈述.把这些话记录进笔录,反过来成了引供、逼供的证据.三、做好谈话笔录的一些技巧1、充分熟悉案情,明确目的.谈话人和记录人事先做好沟通,制定谈话策略、方法和切入点,拟定谈话提纲,一般来讲,询问语言快于记录语言,要把握谈话和记录的对应节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被调查人的个人情况及已掌握的违纪事实、证据材料、同案关系人以及涉及的人名、地点、组织和单位名称、专用名词、社会关系及方言土语等都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为加深记忆,记录人员还可以事前把以上内容记在手稿上,以便在记录时做到准确无误,提高笔录质量.《人民的名义》全55集抢先免费观看2、选好突破口.从实践中来看,常选择的突破口,一是明显暴露出来的违法事实;二是两人以上共同参与或多人知晓的某一情节或事实.办案人员可以通过对这些事实、情节的一步步详细询问,并辅之以恰当地使用其他证据,从中扩展线索,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逐步查明整个案件的客观事实.3、善于运用攻心策略.当遇到谈话对象是一定层次的负责人时,要注意针对他们有职有权、阅历丰富的特点,注意谈话气氛,把握问话的分寸,问得尽量宽一些,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循序渐进,不可急躁,更不可声色俱厉.当被询问人态度蛮横、狡辩、不予配合时,不可急于求成,可适时调整询问策略,扭转话题,实行迂回侧攻.谈话人要体现公正、公平的态度,不偏不倚,既要体现出威严,给当事人一定的精神压力,也要换位思考,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使其感到不可能与法律较量,又使其对谈话人有一种依赖感.4、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笔录既要求全面,但不是有闻必录,把谈话对象的每一句话都记录下来,而是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记录的重点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把握:一方面是有关违纪违法行为构成要件等定性、量纪的要素要重点记录.如涉及到违法违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情况要重点记录.另一方面是案件线索要重点记录.在谈话过程中,有的谈话对象可能提供一些重要案件线索,在制作笔录时一定要记录下来,因为这些案件线索往往在办案中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5、防止违纪违法人员的翻供.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主要是党的领导干部,这些人大多数知识丰富,头脑灵活,阅历广泛,社会关系盘根错节,在大量的思想工作下交待问题后,思想很不稳定,有少部分人员常常翻供.如何从笔录的角度防止翻供,一是围绕重点问题变换角度作笔录防止翻供.对于一个案件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等关键要素,可以采用变换角度多次询问,多次做笔录来固定证据,争取每一次笔录都能完整的证明违纪违法行为的存在.二是做笔录要明确询问办案人员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做笔录时,办案人员应询问被调查对象在“双规”期间的生活状况,对于办案人员对其生活上、身体上无微不至的关怀应当详细记录;同时明确询问办案人员是否对你有体罚、逼供、诱供等现象,并准确记录在案.三是运用笔录技巧防止翻供.在与谈话对象的谈话过程中,有意识的在违法违纪的时间、地点等要素上留一、两个错误,如谈话对象说钱存在了中行,我们可以记录成工行,谈话对象说是在5月送的东西,我们可以记录成8月等等,谈话对象在核对笔录时发现错误,让他自己去改,这样可以防止其日后说办案人员没有让他看笔录就签字而翻供.姑娘跟男友聊天记录曝光!太劲爆了6、适当引导,事半功倍.当谈话因某些具体细节限入僵局时谈话人可对有关问题如大致时间,大致方位、大致人员、大约金额等情况予以提示,避免就同一事实取得两份相互矛盾的证据、尽量使证人与证据、证据与证词相吻合.谈话对象到最后的对自己错误的认识方面的诉述,如对构成的错误有何看法、认识、态度、说明等,谈话对象往往不好意思讲了,此时谈话人可以替其讲出来,记录人运用能够准确定性的词语记下来,只要被谈话对象认可或作出是与否的回答就行了.另外,对于影响定性的一些情节,有时对方说到关键处,讲的比较含糊,尽管双方都明白是怎么回事,这时调查人应该抓住实质,替其说出来,然后再问对方,只要求对方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就行.7、细节要清楚.经济案件一定要把细节写清楚,如钱是谁取的、取了多少、在哪个银行取的、存折是谁的、还余多少钱、有谁在场、同去的哪些人、走什么路线、坐什么型号的车子、交易的地点、多少楼层、陈设情况、钱是谁去送的、用什么袋子或纸张包的、面额是多少、是谁收的钱、他是什么职务、双方谈了一些什么话、钱(物)是否退回,双方是否存在其他经济债务关系等等.。

制作谈话笔录时应该注意的细节

制作谈话笔录时应该注意的细节

制作谈话笔录时应该注意的细节一、开头部分(一)谈话伊始,调查人应向被调查人告知有关事项,取得被调查人对调查工作的支持。

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介绍身份,说明来意,二是要求被调查人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同时说明提供虚假情况和隐匿证据要承担的责任。

在办案实践中,应当根据调查对象、场合、环境的不同,灵活采取不同的方法,向被调查人讲清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达到让其配合组织调查的目的。

应当注意的是,对同一调查对象进行多次谈话时,如果被调查人能够配合组织调查,再次谈话时对这部分内容的记录应尽量做到简洁、明快,直奔主题。

(二)向被调查人全面了解基本情况。

这既是调查谈话的一项基本程序和要求,也是向被调查人获取信息的基础性工作。

调查谈话和记录时要全面弄清被调查人的姓名(包括曾用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本人身份、政治面貌、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习和工作简历、受惩处情况、现任职务和级别、分管或承担的工作,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对整个案件来讲,这些要素都是不可缺少的。

其中的任何一个未搞清楚,都可能给办案工作和领导决策带来不便。

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体现在调查笔录上,是很简短的一段话,能满足写调查报告等办案材料的要求就行。

但在实际工作中,则应当全面详尽的了解,对相关情况的了解越多越有利于办案工作。

特别是被调查人工作经历方面的内容,更应该做详尽、细致的了解。

通过了解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经历,对被谈话人的阅历有个基本判断,对其应对组织调查的能力做到心中有数,为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同时,对被调查人亲属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也应一并了解,主要了解他们在哪些单位工作,与案件有无直接或间接联系,是否会为案件检查工作设置障碍,从而为案件调查获取大量的第一手资料。

(三)要了解清被调查人所在单位的有关情况。

包括单位的性质、规格、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与有关部门的隶属关系、职务设置、领导分工以及财务部门、人事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的有关情况。

《纪检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之四[5篇范例]》

《纪检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之四[5篇范例]》

《纪检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之四[5篇范例]》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主要内容]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案件检查人员的必备素质,每一名案件检查人员都要认真掌握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分清类型、把握方法、明确注意事项和分类标准,做好每份案件笔录,为确保案件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的重要意义(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要求(二)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基础(三)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二、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一)合法性(二)目的性(三)写实性(四)慎密性(五)完整性三、案件谈话笔录的分类(一)从对象来看:1、受害人笔录2、举报人笔录3、当事人笔录4、证人笔录(二)从内容来看:1、综合笔录2、单项笔录3、其他笔录(复印笔录、提取笔录等)四、案件谈话笔录的构成(一)笔录头子(二)笔录主体(三)对笔录内容的认定势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对谈话可能出现的种种结果要有心理准备。

2、案情准备。

一是要明了案情和谈话任务。

在谈话前要对整个案件的进展了然于胸,对案情了如指掌,对谈话的目的任务了解透彻,打有准备之仗。

要准确分析案件性质,明确待查清的主要问题、要收集哪些证言,确定谈话要解决什么问题、问题能够解决到什么程度。

二是要分析已有证据。

首先要分析已有证据的内容,看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

其次要分析已知证据的证据能力,也就是分析已有证据的可靠性。

如果个案的已知证据多为证明力较弱的间接证据,取证人员就可以在谈话笔录中有的放矢,将重点放在收集直接证据和为间接证据增强证明力上。

如果说已知证据内容不合事理、前后矛盾、可信度低时,就要针对这些问题拟定谈话提纲,把调查重点放在这些不明确的问题上;如果已知证据形成了强有力的证据链时,就可以把重点放在了解案件的背景资料和印证案情、完善证据上。

三是要认真筛选已知信息,看其可信程度和与案情及谈话的关系,准确找准切合点,以便在谈话时画龙点睛,以巧拨冗,抛砖引玉。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主要内容]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案件检查人员的必备素质,每一名案件检查人员都要认真掌握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分清类型、把握方法、明确注意事项和分类标准,做好每份案件笔录,为确保案件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的重要意义(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要求(二)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基础(三)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二、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一)合法性(二)目的性(三)写实性(四)慎密性(五)完整性三、案件谈话笔录的分类(一)从对象来看:1、受害人笔录2、举报人笔录3、当事人笔录4、证人笔录(二)从内容来看:1、综合笔录2、单项笔录3、其他笔录(复印笔录、提取笔录等)四、案件谈话笔录的构成(一)笔录头子(二)笔录主体(三)对笔录内容的认定五、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一)谈话笔录前的准备1、心理准备2、案情准备3、工具准备(二)谈话笔录的制作1、开头部分2、主体部分3、结尾部分4、内容认定部分六、案件谈话笔录制作的注意事项(一)字迹要清晰(二)思维要连贯性(三)语言要准确(四)表达要清楚(五)简繁要相济(六)要素要齐全(七)程序要合法七、谈话笔录的整理(一)按案件分类整理(二)按错误分类整理(三)按作用分类整理(四)按时间分类整理八、其他事项案件笔录案件谈话笔录是案件取证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是案件办理过程中特别重要的环节,对案件成功与否、案件质量的高低以及案件当事人的最终处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案件检查人员,能做笔录、会做笔录、做好笔录,是一项十分基础性的必备的基本功。

可以说,不能做好笔录,就算不上一名合格的、称职的案件检查人员。

在案件检查的实际工作中,因为案件检查人员的流动性大、无法全部经过专业培训等客观情况,有很多同志无法达到做好笔录的基本要求,因此,做为一名案件检查人员,要把做好笔录作为一种追求的目标,把做好笔录这项基本功的煅练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所谓谈话笔录,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人员依照纪检监察各项条例的规定,在案件检查、案件复查及补充调查的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谈话对象(被调查人、受侵害人、证人)调查了解案情时,所制作的笔录。

符合程序要求的谈话笔录是证据的主要形式之一,它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有着同等的法律、纪律效力和证明力;同时,谈话笔录也是研究和分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的重要参考资料。

因此,做好谈话笔录不仅是办案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且也是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执纪执法能力的最好展示。

如何做好谈话笔录,本文仅从三个方面谈一些肤浅的认识,以便和各位同仁商榷。

一、谈话笔录的制作方法(一)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1、笔录的基本结构。

谈话笔录的结构一般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首部的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身份、记录人身份、谈话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等主要情况.二是正文的内容。

首先是表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

如告知谈话对象应该如实提供证据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津和纪律责任;其次是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职务等情况;再者是围绕被调查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全面地收集证据。

如对谈话对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陈述也要如实记录.这部分是笔录的核心部分.三是尾部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对象签字、盖章或押印和注明年月日.如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予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者押印,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并注明日期。

2、笔录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

记录的内容要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整个谈话过程,体现案件检查的“二十四宇"方针,围绕取证重点,形成一个严密的问话逻辑体系。

一是客观,就是对整个谈话内容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要做恰如其分的记录。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及谈话笔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及谈话笔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浅谈纪检监察办案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很荣幸,今天有这个机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共同学习、探讨我们**系统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在座的有很多是我们**系统纪检监察战线的老同志,是办案的专家,今天让我来讲这个问题,我自己感觉有点班门弄斧。

既然领导要求我来讲讲,课程表上也作了安排,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来讲了,不叫讲课,只能算是和大家一起学习、共同探讨、切磋,最多也就是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在坐的同志批评指正。

同时也衷心希望大家对这个问题结合自己的实践再做更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一、充分认识谈话在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的重要作用案件检查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在纪律检查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党同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突破口,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谈话是案件检查的重要工作形式和基本方法之一。

我们纪检监察办案目前还主要靠一张嘴、一张纸、一枝笔,谈话是主要的调查手段。

从一定意义上讲,案件检查离不开谈话。

因此来说,提高谈话水平,正确地处理关于谈话中出现的问题,对做好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案件检查任务,提高案件检查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谈话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时效和质量.在我们日常办案过程中,一次有准备的、高效的谈话,可以使很多问题在谈话中得到解决,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这就需要谈话人与被谈话人在谈话时做到:谈话中要用词准确、运用政策法规严谨、方法策略得当、态度严肃端正,从而达到让谈话对象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的目的。

(三)做好谈话工作也是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谈话技能和技巧的高低,运用的是否得当,是衡量案件检查人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我们在谈话中的用词、语气、态度要符合我们的身份,要体现出对对方的尊重,还要服务于我们的工作目标。

大家都听说过中纪委的刘丽英同志办案的故事。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及谈话笔录应注意地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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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的有很多是我们**系统纪检监察战线的老同志,是办案的专家,今天让我来讲这个问题,我自己感觉有点班门弄斧。

既然领导要求我来讲讲,课程表上也作了安排,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来讲了,不叫讲课,只能算是和大家一起学习、共同探讨、切磋,最多也就是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在坐的同志批评指正。

同时也衷心希望大家对这个问题结合自己的实践再做更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一、充分认识谈话在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的重要作用案件检查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它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在纪律检查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党同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突破口,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谈话是案件检查的重要工作形式和基本方法之一。

我们纪检监察办案目前还主要靠一张嘴、一张纸、一枝笔,谈话是主要的调查手段。

从一定意义上讲,案件检查离不开谈话。

因此来说,提高谈话水平,正确地处理关于谈话中出现的问题,对做好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案件检查任务,提高案件检查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谈话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时效和质量。

在我们日常办案过程中,一次有准备的、高效的谈话,可以使很多问题在谈话中得到解决,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这就需要谈话人与被谈话人在谈话时做到:谈话中要用词准确、运用政策法规严谨、方法策略得当、态度严肃端正,从而达到让谈话对象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的目的。

(三)做好谈话工作也是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

谈话技能和技巧的高低,运用的是否得当,是衡量案件检查人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们在谈话中的用词、语气、态度要符合我们的身份,要体现出对对方的尊重,还要服务于我们的工作目标。

大家都听说过中纪委的刘丽英同志办案的故事。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所谓谈话笔录,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人员依照纪检监察各项条例的规定,在案件检查、案件复查及补充调查的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谈话对象(被调查人、受侵害人、证人)调查了解案情时,所制作的笔录。

符合程序要求的谈话笔录是证据的主要形式之一,它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有着同等的法律、纪律效力和证明力;同时,谈话笔录也是研究和分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的重要参考资料。

因此,做好谈话笔录不仅是办案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且也是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执纪执法能力的最好展示。

如何做好谈话笔录,本文仅从三个方面谈一些肤浅的认识,以便和各位同仁商榷。

一、谈话笔录的制作方法(一)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1、笔录的基本结构。

谈话笔录的结构一般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首部的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身份、记录人身份、谈话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等主要情况。

二是正文的内容。

首先是表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

如告知谈话对象应该如实提供证据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津和纪律责任;其次是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职务等情况;再者是围绕被调查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全面地收集证据。

如对谈话对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陈述也要如实记录。

这部分是笔录的核心部分。

三是尾部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对象签字、盖章或押印和注明年月日。

如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予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者押印,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并注明日期。

2、笔录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

记录的内容要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整个谈话过程,体现案件检查的“二十四宇”方针,围绕取证重点,形成一个严密的问话逻辑体系。

一是客观,就是对整个谈话内容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要做恰如其分的记录。

纪检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之四

纪检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之四

月1纪检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之四(1209 104156)转载▼欧阳歌谷(2021.02.01)标签:反败北反腐攻略基础知识纪检监察教育分类:反腐倡廉谈话笔录(上)——制作依据和例文评析巨海军谈话笔录,顾名思义,就是办案人员对谈话过程的文字记录。

初核(查)、立案调查、审理、申诉案件规画过程中都需要制作谈话笔录。

这里重点探讨立案调查阶段制作的谈话笔录,也可以称作案件调查笔录或调查笔录。

一、制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

证言资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自己认可。

所有证言资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印或押印。

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

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收集被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适用本项规定。

欧阳歌谷创编2021年2月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3 项规定,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证人、受侵害人谈话时,应制作《谈话笔录》。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附式规定了谈话笔录的基本样式。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应当依照规定样式印制本机关的谈话笔录格式。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规定,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证人、受侵害人谈话时,应现场制作谈话笔录。

谈话笔录应合适谈话时的客观情况,做到全面、详细、准确,被调查人、证人、受侵害人要逐页在谈话笔录上签名。

党政纪案件调查计划均可依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制作。

2.在办案实践中,多种调查取证方法相比,谈话取证的难度相对较年夜。

在与调核对象谈话前,办案人员往往会根据调查计划就某一具体问题制订谈话提纲,这种办法被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特别是对办案新手而言,更有需要掌握这种办法,因为它是帮忙我们理清谈话思路、深入阐发案情的重要环节。

《纪检让我在谈话记录签字》

《纪检让我在谈话记录签字》

《纪检让我在谈话记录签字》一、谈话笔录的制作方法(一)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1、笔录的基本结构。

谈话笔录的结构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首部的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身份、记录人身份、谈话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等主要情况。

二是正文的内容。

首先是表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

如告知谈话对象应该如实提供证据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津和纪律责任;其次是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职务等情况;再者是围绕被调查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全面地收集证据。

如对谈话对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陈述也要如实记录。

这部分是笔录的核心部分。

三是尾部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对象签字、盖章或押印和注明年月日。

如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予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者押印,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并注明日期。

2、笔录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

记录的内容要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整个谈话过程,体现案件检查的“二十四宇”方针,围绕取证重点,形成一个严密的问话逻辑体系。

一是客观,就是对整个谈话内容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要做恰如其分的记录。

如哭泣、冷笑、……(沉默)等等。

二是全面,就是对谈话过程中主要情况系统地反映出来,不论谈话对象陈述的是有错还是无错的内容,也不论谈话对象陈述的是有利于被调查人还是不利于被调查人的内容,都要做出如实全面的记录。

三是准确,笔录要能准确的反映违纪违法人员的思想变化特征,反映每个违纪违法人员的独特语言特点和陈述风格;如对一些黑话、方言等也要如实记载,但应加注释,使人一目了然。

笔录的语言要明确,不能含糊不清;要具体,不能抽象笼统;如“大约”、“可能”等一些模棱两可的词语不能出现在笔录上。

浅谈如何做好纪检谈话笔录

浅谈如何做好纪检谈话笔录

(二) 主体部分又可分为首部、主题部分和尾部。首部主要向谈话对象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记录谈话对象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工作职责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因此,制作谈话记录时,首先向谈话对象亮明身份、提出要求、讲明责任。制式如:“问:‘某某同志,我们是某某纪委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今天找你了解一些情况,请你如实回答问题,说谎话、做伪证要负纪律、法律责任的,你明白吗?’答:‘我明白。’”主题部分是记录谈话对象讲述的事件真实情况。尾部主要是谈话对象对违纪事实的认识,并对谈话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制式如:“问:‘你以上所说是否属实?’答:‘属实。’问:‘有没有谎话?’答:‘没有.’问:‘如有谎话怎么办?’答:‘我愿负纪律和法律责任。’问:‘请你核对以上笔录,和你说的是否一样,如无误请你逐页签名?’答:‘好。’”谈话对象核对后签字:“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和我说的一样。”并逐页签名。这样首部与尾部相互呼应。
浅谈如何做好纪检谈话笔录
谈话笔录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最常用、最重要的一种调查方法,无论是初步核实,还是立案调查;无论是一般违纪问题,还是大案要案,调查取证都离不开谈话这种方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证人、受害人谈话时,应当制作谈话笔录。将谈话内容制作成谈话笔录,经谈话人、谈话对象和记录人当场审核签字后,就成为证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谈话笔录与物证、书证、视听材料、鉴定结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但不是所有的谈话笔录都具有这种效力和证明力,只有符合谈话笔录制作要求的,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做好谈话笔录,是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掌握的基本功,也是对办案人员的基本要求。

纪检办案谈话提纲

纪检办案谈话提纲

纪检办案谈话提纲
一、谈话目的
了解情况,核实问题,收集证据。

二、谈话对象
[谈话对象姓名]
三、谈话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
四、谈话内容
1. 介绍自己和谈话目的。

2. 询问谈话对象关于被调查事项的了解情况。

3. 要求谈话对象陈述与被调查事项有关的事实。

4. 询问谈话对象是否知道其他与被调查事项相关的人员或信息。

5. 询问谈话对象是否有任何证据或文件与被调查事项相关。

6. 给谈话对象提供机会,让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解释或辩护。

7. 记录谈话内容,并要求谈话对象签字确认。

五、注意事项
1. 保持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 尊重谈话对象的权利和尊严,不使用威胁或恐吓的语言。

3. 注意保密,不泄露谈话内容。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纪检办案谈话提纲,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在谈话过程中,要注意谈话技巧和方法,以获取有效的信息和证据。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
摘要:
一、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概述
1.谈话笔录的定义和作用
2.谈话笔录的基本要素
二、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流程
1.谈话前的准备工作
2.谈话过程中的记录要点
3.谈话后的整理与归档
三、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注意事项
1.保护谈话对象的合法权益
2.遵守保密规定
3.确保笔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实例分析
1.谈话主题与目的
2.谈话过程的关键点
3.谈话结果与处理
正文: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是纪检监察部门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对谈话内容进行记录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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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xx办案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很荣幸,今天有这个机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共同学习、探讨我们**系统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座的有很多是我们**系统纪检监察战线的老同志,是办案的专家,今天让我来讲这个问题,我自己感觉有点班门弄斧。

既然领导要求我来讲讲,课程表上也作了安排,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来讲了,不叫讲课,只能算是和大家一起学习、共同探讨、切磋,最多也就是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在坐的同志批评指正。

同时也衷心希望大家对这个问题结合自己的实践再做更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一、充分认识谈话在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的重要作用案件检查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它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在纪律检查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党同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突破口,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谈话是案件检查的重要工作形式和基本方法一。

我们纪检监察办案目前还主要靠一张嘴、一张纸、一枝笔,谈话是主要的调查手段。

从一定意义上讲,案件检查离不开谈话。

因此来说,提高谈话水平,正确地处理关于谈话中出现的问题,对做好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案件检查任务,提高案件检查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谈话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时效和质量。

在我们日常办案过程中,一次有准备的、高效的谈话,可以使很多问题在谈话中得到解决,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这就需要谈话人与被谈话人在谈话时做到:谈话中要用词准确、运用政策法规严谨、方法策略得当、态度严肃端正,从而达到让谈话对象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的目的。

(三)做好谈话工作也是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

谈话技能和技巧的高低,运用的是否得当,是衡量案件检查人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一。

我们在谈话中的用词、语气、态度要符合我们的身份,要体现出对对方的尊重,还要服务于我们的工作目标。

大家都听说过中纪委的刘丽英同志办案的故事。

在普通的中国老百姓眼中,刘丽英同志无疑是具有传奇、神秘色彩的一位高级女纪检监察干部,曾经成功地指挥和领导查处过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刘丽英同志就非常重视谈话工作。

据和刘丽英同志一起办过案的同志讲,每当一个案子到了关键时刻,她一般都会亲自与涉案人员谈话,而这种谈话是极具技巧性的。

谈话中她从不靠提高嗓门儿、瞪大眼睛来增加自己胜算的把握。

局外人听起来象谈天一样轻松。

但在双方看来是白刃战、是短兵相接、是一种殊死较量。

她靠的是知己知彼及一种修养和充盈了正气的底蕴。

一坐在涉案人面前,没有寒喧,直奔主题,让对方没有思考的机会,加上她那极富个性的音调所散发出的穿透力,纵使你定力再好,也难免不露出破绽。

这是某篇报道刘丽英同志的文章中对她的描写,从侧面反映了刘丽英同志非常重视谈话这一环节。

二、对“谈话”这一概念的理解案件检查中的谈话主要指与案件关系人的谈话。

大体包括下列几种人员:证人、知情人、检举揭发人和被调查人。

今天我们主要探讨的是与被调查人的谈话。

(一)“谈话”是一个中性词。

我们纪检监察办案中使用的“谈话”是一个中性词,而不是司法中使用的“讯问”。

在《现代汉语词典》上对“谈话”一词是这样解释的:“谈话是两个人或许多人在一起说话。

”在我们纪检监察办案中“谈话”这个中性词,其含义是什么呢?(二)人格、地位是平等的。

我个人理解:谈话人和被谈话人无论是人格或者社会、政治地位都是平等的。

在我们**系统纪检监察办案中所涉及到的谈话对象,他们绝大部分还是在职的**系统干部和领导,在案件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和进行处理之前,尤其是在初核阶段时,他们的**干部、职工的身份仍然没有改变。

(三)只能用“询问”的方式。

纪检监察办案“谈话”是平等的谈话,在我们调查人员找被调查人了解核实情况时只能是询问,而不是谈话人对被谈话人的一种居高临下的“审问”。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通过谈话了解事情的真相其难度相比司法部门来讲会更大,这就更需要我们在谈话时讲究方式方法,练好基本功。

三、要充分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一般来讲,我们纪检监察办案都是先从外围调查,先易后难,逐步扩大线索,并不急于找被调查人谈话,(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一开始就找当事人的)今天我们主要研究一般情况下的做法。

在找被调查人谈话前,办案人员要做哪些工作呢?要做到“两个吃透”一是对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要吃透。

有的举报信很简单,就反映一个问题;有的举报材料内容很多,所提供的线索零乱,这就需要调查人员首先要对举报材料进行认真地梳理、分析和研究,弄清楚举报信所反映的问题哪些是违纪的?哪些是违法的?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哪些线索是具体的可查的?哪些是笼统的没有实质内容的?哪些问题简单便于核实?哪些情况复杂不易调查等等,要将这些问题逐条排列出来。

二是对举报材料所透露的信息要吃透。

通过举报材料中所透露的信息对举报人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如果通过我们的判断,能确定举报人并能找到举报人,将对我们突破案件非常有帮助。

曾有这样一个案例:前几年,中纪委和高检连续收到九封举报信和一个举报电话,反映中纪委的一名处级干部受贿问题。

中纪委领导明确指示,一定要将问题调查清楚。

调查人员首先对举报信和举报电话所透露的信息进行了分析:九封举报信经过鉴定比照是一人所写,信是从广东蛇口发的,而信纸是湖南长沙的,打电话的是一位女的,而这位干部老家正好是湖南长沙的。

从举报的内容来看,此人对这位干部家中的情况非常了解。

从举报信和举报电话透露出的这些信息分析:写信人可能是这位干部的熟人,也可能是他老家的亲属,此人现在可能在广东工作。

于是调查人员在找这位同志谈话时,先从他的家庭情况和其亲属的情况谈起。

经过了解,果然不出所料,原来这位干部和他的嫂子因家庭财产闹了矛盾,现在他嫂子在广东打工,此信就是他嫂子所写,因此很快就将问题查清了。

(二)要做到“两个掌握”一是要掌握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掌握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要做到“四个了如指掌”。

1、对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要了如指掌。

包括籍贯、民族、年龄、经历、职业、担任过什么职务,受过什么奖励和处分,有过什么功绩等。

2、对谈话对象的性格特点要了如指掌。

是外向型的还是内向型的?脾气性格是什么样的等?3、对谈话对象的家庭和其周围的情况要了如指掌。

如家庭成员、朋友、同事,和谁关系密切,和谁关系紧张,有无靠山、背景、群众评价如何等。

4、对谈话对象所涉及的案情要了如指掌。

有哪些问题已经掌握了确凿证据,哪些问题还需要向他本人进一步核实,先问哪些问题,后问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是重点,哪些是次要的等,谈话人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要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党纪条规等。

我们**系统纪检监察办案被调查对象都是**系统的领导干部,其案情往往要涉及到**行政管理的一些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办案人员必须首先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必要时要向有关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术语,谈话时就易于拉近彼此的距离,减少相互沟通的障碍。

相反,如果我们在谈话中出现过于外行的言行,就可能会引起被谈话人的轻视,对方可能会认为你不懂专业而小瞧你,甚至故意说一些假话而糊弄你。

从而给我们的谈话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总之,在找被调查人谈话之前,办案人员要尽可能多的掌握情况,全方位地了解相关的信息。

俗话说:“功夫在诗外”。

谈话能否成功,案情能否突破,不仅仅取决于谈话技巧和方法,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谈话人所掌握的信息多少。

毛主席曾说过:指挥员的正确的部署来源于正确的决心,正确的决心来源于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来源于周到的和必要的侦察,和对于各种侦察材料的联贯起来的思索。

掌握的信息越多对办案的帮助越大,成功率也就越高。

而信息的掌握就要靠我们办案人员辛勤地、大量地、详细地准备工作。

并将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归纳、整理,结合案情的具体情况,加以充分的利用。

曾有这样一个案例:中纪委在调查厦门的一个案子时,有一个关键的证人,是一位新加坡人,曾给被调查人送过钱。

必须从他身上突破。

第一次找他,他一口回绝,态度非常不好,当问到他送钱的事时,他一口否认:没有的事,我们新加坡人不象你们国家搞这种事。

第一次谈话无功而返,后来办案人员,经过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了这位新加坡人基本情况,他的老板是香港人,他在厦门这家香港分公司里兼总经理,年薪400万港币,他在厦门除担任香港这家公司的经理外,还经营着自己的房地产项目。

同时还了解到,他在厦门包了一个“二奶”,最近他夫人也从新加坡来厦门了。

掌握了这些信息后,第二次找他谈话时,调查人员主动出击,警告他:你在厦门有个情妇,我们可以告诉你的夫人也可以不告诉。

你身为香港分公司的经理却还经营着自己的房地产项目,我们可以告诉你的老板,也可以不告诉,关键是看你是否配合我们的工作。

这一下他傻眼了,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不但将自己行贿的情况全说了,还一直和办案人员套近乎,办案人员离开后,还给打电话,嘱咐千万别将你们掌握的情况告诉他的夫人和老板。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就是财富,信息就是战斗力,你掌握的信息越多,你的办案能力和工作能力就越强。

说到掌握信息的重要性还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师傅带有两个徒弟,一天,他让这两个徒弟共同去完成一项任务,并明确由二徒弟负责此事。

大徒弟不服,问师傅:“我是大徒弟,我来的时间比他早,资历比他老,为什么这事让他负责而不让我负责?”师傅并没有解释,而是要求他们两个:“你们两个现在就去市场上给我了解一下土豆多少钱一斤?”两个徒弟都跑到市场上调查去了。

一会儿,大徒弟回来了报告师傅:“今天市场上的土豆五角钱一斤。

” 师傅听了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

又过了一会儿,二徒弟也回来了报告说:“师傅,今天市场上共有六个卖土豆的摊位,大概共有七千多斤,好的土豆五角钱一斤,卖的很好。

次一点的卖四角五一斤,但行情不好,几乎无人问津。

” 听了二徒弟的报告,师傅对大徒弟说:“你现在明白了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让他负责而不让你负责的原因。

”四、掌握一般的谈话规律、方法和原则以及注意事项。

“兵无常法,山无常形,水无常势”。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总结出一些谈话技巧和方法,这些可以借鉴、参考,但不能死搬照用。

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有思想、有头脑的人,由于每一个人的生活阅历、思想修养、学识水平、脾气性格等不同,因此在和他们谈话时所采取的方法、策略也不能完全想同,同一种谈话方法和技巧在这个人身上灵验,在另一个人身上就可能行不通。

但是,并不是说我们纪检监察办案谈话就没有规律所循,它和做任何事情一样,同样存在着需要我们遵循的一般规律和原则。

这就需要我们办案人员要学会和运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

所以我们纪检监察办案人员首先要研究和掌握一般性的谈话规律、方法和原则以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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