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林地管理保护森林资源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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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林地管理保护森林资源的提案林地是森林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林地是林木及其林下动植物生存与繁衍唯一栖息地,没有林地就不可能有森林的存在。只有林地占幅员的比例达到一定的比率,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发挥。近年来,虽然各级林业管理部门都充分认识到林地在林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高度重视林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但是,调查表明:吉林、辽宁两省林地,由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林地管理上的漏洞,造成林地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的不容忽视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否则,必将严重影响我国森林生态建设和产业化建设的持续、健康的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1、临时占用林地管理极不规范。审批不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等建设工程越来越多,各类施工用料需求的增大,用于挖砂取石的料场临时占地也随之大量增加,但各地对临时占用林地管理的不规范,而且在有的地区还相当严重。临时占地申请资料不齐全,就受理申请批复。有的县(市)林业管理部门在申请方没按要求,交齐交全申请临时占地资料时,就草率给予了核准占地,缺乏审批临时占地面积的严肃性。同时,也会不同程度地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和后果。收费混乱。收取植被恢复费的制度执行不严,甚至有不收费的现象。导致用于永久性占地的项目,为了少缴各种补偿费,而采用两年进行一次临时占用林地复批达到长期使用的目的。监管不到位。临时占地超期使用情况非常普遍,在临时占地上
建设永久性建筑物问题突出,并且大多数临时占用林地在占地结束后,未按照规定恢复到能够还林的条件,甚至不做任何处理就自动放弃,造成无人管理林地的状况。而且这部分林地不是岩石裸露就是掘出的峭壁、深坑,生态环境非常恶劣,已经完全丧失林地的功能,真正要恢复到原有的林地生态功能状态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
2、永久性占地异地还林措施难于落实。异地还林是保证我国林地面积在被征占用后,确保不减少林地总面积的一项重要措施。但部分地区异地还林措施根本没有得到落实,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植被恢复费的使用方面,按照要求上缴的植被恢复费在返还的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都要按比例提取一部分,真正落到被征占林地单位用于异地还林措施落实的费用已经很少,即使这样,也未能全部用于植被恢复上,擅自挤占、挪用植被恢复费的情况十分严重。多年来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各地进行的荒山荒地造林、退耕还林、天保造林等有效措施,使可以用于异地还林的地块已经很少,尤其体现在森林覆盖率高的地区这种情况更加突出。有的地区在落实异地还林措施中,实际上未能做到增加相应的还林地面积,从而导致异地还林措施只停留在书面上,而无法落到实地。
3、非法蚕食林地的情况相当严重,已成为林地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顽症。根据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每年被征用或改变用途的林地有3000多万亩林地,同比增长24%。特别一些不合理的占地项目开始转向林地,2006年违法占地案件造成的林地损失同比增长了近两倍。充分表明我国林地管理方面问题的严重程度。而近年来,国家对农业实施免除农业税政策和
粮食直补政策后,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更加剧了蚕食林地行为的发生,少数农民为增加收入,不顾法律法规约束,通过扩地边、拱地头等形式逐年蚕食林地增加耕地面积,靠近林缘、园子地附近的居民宅基地蚕食林地的行为也比较突出。这种蚕食林地的行为由于不易被发现,造成很难实施有效的监管,即使发现由于数量较少,也只能进行经济处罚,往往处理不当,又造成林农矛盾的加剧,出现放火、毁林等恶意破坏森林资源的事件发生,极大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4、林业设施和其它林业用地流失问题突出。在林业用地中,对于有林地的管理相对规范,而对于林业设施和其它林业用地管理则基本失控,当前林业设施和其它林业用地流失主要表现三个方面。林区公路流失。各地区为促进经济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支持,使各级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地方政府为节省费用,直接以林业生产用公路为路基修筑高等级公路,形成后的新公路林业系统只有使用权,而所用权已经发生变化。林业系统内部经营单位转制或出售造成林地的流失。林业系统所属的经营单位在企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进行转制经营或出售,则林地也随之全部出售,造成流失。林业系统承担的企业办社会的部分,如电力、通讯等设施,近年来,逐步移交到地方政府后,所占用的林地也随之转交给地方政府,出现一部分林地的流失。据有关部门对几个林业企业的调查结果反映,林业设施和其它林业用地流失达5~15%。这部分林地在统计的过程中,依旧按林地计算,但实际权属、地类已经发生变化。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
1、加快立法步伐,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林地管理上的漏洞。国家应尽快出台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解决林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规范林地管理行为,对相关的标准必须细化,切实做到在林地管理上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林地管理制度,规范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回收、还林等方面的管理,制定和完善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办法。
2、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好现有的林地资源。强化林地边界的管理,通过坐标数据、图相、现地标记等措施,准确的记录林业用地的界限。运用GPS纪录林地边界坐标,建立林地边界坐标的数据库;将林地边界的活立木作为基准木,以基准木来确定林地边界;通过摄相机、数码相机记录图相保存到计算机内,建立“图相库”,每1~2年进行更新,同时完成对林地的检查,实现对林地管理寸土寸金。
3、进一步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知法、守法意识,提高全社会保护林地资源、依法使用林地的自觉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4、将林地的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领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作为政绩考核。特别是对蚕食林地的行为,要将责任落实到乡村两级组织的目标责任制中,将林地的保护行为由林业主管部门或相关林业企业逐步变成全社会的行为,以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从而有效保护好现有的林地资源。
5、开展林地的清查、检查活动,加大执法的力度。要针对不同时期林地违法案件发案规律和特点适时组织专项打击行动,要从快、从严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以加大林政案件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林地的非法流失,使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