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第四章剩余估价法
房地产估价报告范本
房地产估价报告范本房地产估价报告范本第一章概述本文档是一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用于评估一处房地产的价值。
该报告包括了对房地产的详细描述、市场分析、估价方法、估价结果等内容。
通过该报告可以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房地产估价信息,帮助他们做出决策。
第二章房地产描述1.地理位置:描述房地产的具体地理位置,包括城市、区域、街道等。
2.建筑物概况:描述房地产的建筑物情况,包括建筑面积、楼层数、建筑年代等。
3.房间布局:描述房地产的房间分布情况,包括卧室数量、浴室数量、客厅、厨房等情况。
4.建筑结构:描述房地产的建筑结构,包括钢筋混凝土、砖木结构等。
5.设备设施:描述房地产的设备设施情况,包括电梯、空调、暖气等。
6.周边环境:描述房地产周边的环境情况,包括交通便利性、商业设施、教育资源等。
第三章市场分析1.房地产市场概况:分析当前所在地区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包括供求关系、价格走势等。
2.周边房地产情况:分析周边地区的房地产情况,包括同类型房地产的售价、租金等。
3.交通设施:分析周边交通设施情况,包括公共交通、道路状况等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4.商业设施:分析周边商业设施情况,包括购物中心、超市等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5.教育资源:分析周边教育资源情况,包括学校、幼儿园等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第四章估价方法1.市场比较法:通过比较相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推导出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
2.收益法:通过分析估价对象的租金收益,计算出其价值。
3.成本法:通过计算重建成本和折旧等因素,确定估价对象的价值。
第五章估价结果根据上述估价方法,得出以下估价结果:1.市场比较法估价结果: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为元。
2.收益法估价结果:估价对象的价值为元。
3.成本法估价结果:估价对象的价值为元。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照片:提供房地产的照片,展示外观和内部装修情况。
2.法律文件: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等。
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产权证书:房地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证明房地产的所有人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土地估价剩余法
土地估价剩余法一.剩余法的基本原理剩余法以称假设开发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基本公式:V=A-(B+C)式中:V――待估土地的价格A――总开发价值或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值B――整个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C――开发商合理利润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基本公式为:土地价格=房屋的预期总售价-建筑总成本-利润-税收-利息二.运用剩余法估价的基本程序:1.调查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2.选择待估宗地的最有效利用方式;3.估计开发建设周期和投资进度安排;4.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值;5.估算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开发利润及开发、销售的税费。
6.估算待估宗地的土地价格。
三.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宜采用市场比较法,并应考虑类似不动产价格的未来变动趋势。
对开发完成后拟采用出租或自营方式经营的房地产价值::,也可以根据同一市场状况采用收益还原法来确定其价值。
四.开发周期和投资进度安排应参照类似不动产的开发过程进行确定。
开发周期指一个投资者从取得待估宗地开始,经历开发建设阶段,使开发完成的不动产价值得到市场体现的全周期。
对于拟采用销售或出让、转让方式经营的不动产,开发周期的截止时间应是销售或出让、转让过程完成;对于拟采用出租或自营方式的不动产,开发周期的截止时间应是开发完成的不动产投入使用之时。
投资进度安排是指根据项目的建设程序和施工计划,在开发周期中不同时段发生的各项成本或费用计划。
五.开发成本是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总和。
土地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基础设施配套及开发费用、管理费用、专业费用、开发及销售过程中所纳税额及销售费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建筑总成本、投资的利息、开发及销售过程中所纳税额。
建筑总成本一般包括建筑开发费、专业费、管理费、销售费、不可预见费等。
第四章房地产估价概述
§4-3 房地产估价目的
•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 协议出让的价格评估,应采用公开的市场价值标准,招标 和拍卖出让的价格评估,应为招标和拍卖底价作评估。 • 二、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 • 采用公开的市场价值标准。 • 三、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 •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地产,采用公开的市场价值标准; • 住宅的价格评估,应执行相关的租赁政策; • 以营利为目的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应另外给出 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值。
一、合法原则
• 2、合法使用 • 房地产估价应以符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管制等的合 法使用寿命为依据进行。 • 3、合法处分 • 房地产估价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合同等允许的处分 方式为依据进行。 • 处分方式:买卖、租赁、抵押、典当、抵债、赠与等。
一、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最高最佳使用是指一空地或已有地上建断程序 • 1、法律上的许可性 • 2、技术上的可能性 • 3、经济上的可行性 • 经济可行性的检验方法 经济可行性的检验方法:针对某一种使用方式,首先估计其未 来收入和支出的现金流量,然后将此未来的收入和支出流量通 过基准收益率计算其现值,再将两者进行比较。
二、估价概念包含的基本内容
• (一)估价对象 1、土地 土地:一是空地或有不可继续利用建筑物存在的 土地 土地,包括尚未开发利用的生地、有待拆迁房屋存在 的毛地、可直接开发利用的熟地;二是有建筑物存在 的土地。 2 建筑物 2、建筑物 3、 房地 房地:已建成可投入使用的新旧房地和尚未竣工 的在建工程 4、其它 其它:预售建筑或已消失建筑。 其它 • (二)专业估价人员 • 经房地产估价资格考试合格,由注册管理部门审定注 册取得资格证书后,专门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的专业 技术人员。
• 有一位置较佳的全装修住宅房地产,现状下其价值为8000 元/m2 。如将其用途转换为宾馆,依据其将来可能获得的收 益分析计算得到其价值为10000元/m2 。转换用途所需费用 为1000元/m2 。
[知识]土地剩余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通行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
估价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情况并结合估价对象的具体特点及估价目的等,选择适当的估价方法。
估价对象为居住用地,拟进行房地产开发,且经规划、国土部门确定土地利用条件,根据土地的最佳最有效使用原则,可选择剩余法评估;由于估价对象位于威海市,属威海市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之内,故可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一)剩余法剩余法是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后,以价格余额来确定估价对象土地价格的一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V=A-B-C式种:V————待估土地价格A————开发完成后房地产总价值B————整个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C————开发商合理利润1、确定估价对象最佳开发方式估价对象位于武昌区沙湖地区,东临沙湖,西眺长江,紧挨武青三干道,毗邻武昌区政府及湖北大学。
近几年,随着所在区域的尚隆地球村、东龙世纪家园等大型住宅小区对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的拉动、积玉桥片区的拆迁改造、周边环境的改善以及武青三干道的建成通车,不断提升本区域的居住品质,扩大本区域房地产的需求,使之具有相当的潜在发展空间。
结合待估宗地的临湖优势、交通优势、区位优势及地块具体规划条件,确定待估宗地拟建成中档住宅区。
根据威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武规选[2002]××号附件一):1、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9792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其中:净用地面积24348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代拆、、代征规划道路面积5444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
2、规划建筑总面积56000平方米;容积率:<2.3;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6米以下;层书:11层以下。
第四章房地产评估
第十四页,编辑于星期日:八点 二十分。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市场法
一、评估程序 收集资料----where 确定交易实例----how many
修正交易情况
修正交易日期
修正区域因素 修正个别因素
修正使用年期
求出比准价格
决定土地估价结论
第二十八页,编辑于星期日:八点 二十分。
建筑物评估的特点:
(一)建筑物评估应在合法的前提下 进行 (二)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受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制
约 (三)房地分估
第二十九页,编辑于星期日:八点 二十分。
建筑物评估的成本法
思路 重置成本的构成及测算 三项贬值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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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610 1999
0
1.1
0
-1%
C 700 1998
+5% 1.4
0
-2%
D 680 2000
0
1
-1%
-1%
E 750 2001
-1% 1.6
0
+2%
F 700 2002
0
1.3 +1%
0
G
2002
0
1.1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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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成交价的单位为:元/平方米。该城市地价指数表如下: 时间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指数 100 103 107 110 108 107 112
第四章 房地产价格评估
土地使用权评估评估 建筑物评估 房地产评估 在建工程评估
第一页,编辑于星期日:八点 二十分。
不动产估价剩余法
二、适用范围
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土地的估价,如: 1)将土地开发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估价 (包括生地、毛地) 2)可装修改造或可改变用途的旧房(包括装修、 改建、扩建,重建) 3)在建工程 4)现有房地产中,地价的单独评估
除适用于土地估价外,剩余法还大量应用于房地产开 发项目评价和投资决策 评价和投资决策,具体可应用于三个方面: 评价和投资决策 (1)确定投资者获取待开发场地所能支付的最高价格 (2)确定具体开发项目的预期利润 (3)确定开发项目中的最高控制成本费用
2)适用于在生地上进行房屋建设的公式:
生地价格=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由生地建 成房屋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 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买方购买生地应负担 的税费
2、求毛地价格的公式
谓毛地,指已完成土地使用批准手续 (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具有 “三通” 条件或完备的基础设施, 但未进行拆迁的可用于建筑的土地。
举例
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租金水平,与所开发不动 产类似的不动产月租金水平为每建筑平米200 元,其中维修费、管理费等出租费用为30%, 该类不动产的还原率为8%,总建筑面积4000 ㎡ ,可出租率为85%,则所开发不动产的总 价可确定为:
1 200 × (1 − 30 %) × 12 × 4000 × 85 % × 8% = 7140 ( 万元)
开发建设周期应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 项目的特点、工程技术要求及不动产市场 的状况等综合确定。对于大型开发项目, 应分期建设,分期投入资金。
五、开发完成后不动产价值的测算
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一般是通过预测来求取。 (1)对于习惯出售 习惯出售的不动产:采用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确 习惯出售 市场比较法 定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总售价); (2)对于习惯出租 习惯出租的不动产:如写字楼、商场, 习惯出租 预测其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可以先预测其租赁或 经营收益,再采用收益法将该出租纯收益转换为 房地产价格。
5.6房地产估价的剩余法
第二篇资产评估实务第五章房地产评估第六节房地产估价的剩余法1基本思路与计算公式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倒算法或预期开发法。
思路:剩余法是评估待开发房地产,用假设开发后的价值减去各种费用,求取土地评估值。
待开发房地产的价值=开发完成后房地产的价值-开发成本-资金成本-开发商合理利润-正常税费地价=预期楼价-建筑费-专业费用-销售费用-利息-税费-利润专业费指测量、设计等专业技术费用销售费用指销售人员的工资、办公费、设备使用费、差旅费、推销费等。
利息:包括自有资金和借贷资金的利息2适用范围及注意事项2.1适用范围1)待开发土地的估价。
2)将生地开发成熟地的土地估价。
3)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地产的估价。
2.2注意:1)选择最佳开发形式(在政府规定的用途、容积率、覆盖率、层高的要求下)。
2)正确判断预期售价3)将各期发生的费用转换为评估基准日3操作步骤(略)4应用举例有一宗七通一平的待开发建筑用地,土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2.5,拟开发建设写字楼,建设期为两年,建筑费用为3000元/ 平方米,专业费为建筑费的10%建筑费和专业费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
该写字楼建成后即出售,预计售价为9000元/平方米,销售费用为楼价的2.5%,销售税费为楼价的6.5%,当地银行年贷款利率为6% ,开发商要求的投资利润率为10%。
试估算该宗地目前的单位地价和楼面地价。
1)确定评估方法现已知楼价的预测值和各项开发成本及费用,可用剩余法评估,计算公式为:地价= 楼价—建筑费—专业费—利息—销售税费—利润2)计算楼价楼价=2000×2.5×9000=45000000(元)3)计算建筑费和专业费建筑费=3000×2000×2.5=15000000(元)专业费=建筑费×10%=15000000×10%=15000004)计算销售费用和税费销售费用=45000000×2.5%=1125000(元)销售税费=45000000×6.5%=2925000(元)5)计算利润利润=(地价+建筑物+专业费)×10%=(地价+16500000)×10%6)计算利息利息=地价×[(1+6%)2—1]+(15000000+1500000)×[(1+6%)1—1] =0.1236 ×地价+9900007)求取地价地价=45000000—16500000—1125000—2925000—0.1×地价—1650000—0.1236×地价-990000地价=21810000/1.2236=17824452(元)8)评估结果单位地价=17824452/2000=8912(元/平方米)楼面地价=8912÷2.5=3565(元/平方米)公式:用假设开发后的价值减去各种费用,求取土地评估值地价=楼价-建筑费-专业费用-利息-利润-税费-租售费用专业费=建筑费×i i为一定百分比专业费指测量、设计等专业技术费用。
房地产估价假设开发法与土地估价剩余法的区别
房地产估价假设开发法与土地估价剩余法的区别在日常估价工作中房地产估价假设开发法与土地估价剩余法的原理、过程方法类似但估价规范中规定却并不完全一致在工作中应注意两者的区别。
一、房地产估价中的假设开发法1、定义是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后以价格余额来确定估价对象价格的一种方法。
假设开发法适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估价如土地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包括停建工程、可装修改造或可改变用途的旧房等统称为“待开发房地产”。
2、现金流量折现法和传统方法房地产开发具有周期长的特点其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完成后的价值等实际发生的时间不尽相同因此运用假设开发法估价必须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可有如下两种不同的方式⑴采用折现的方式称为现金流量折现法。
⑵采用计算利息的方式称为传统方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与传统方法主要区别⑴对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完成后的价值等的估算传统方法都是根据估价时的房地产状况作出的即它们基本上是静止在估价作业日期时的数额而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是预测它们在未来发生时所发生的数额。
⑵传统方法不考虑各项支出、收入发生的时间不同直接相加减但要计算利息而现金流量折现法要考虑各项支出、收入发生的时间不同首先将它们折算到同一时间估价时点上的价值然后再相加减。
⑶在传统方法中投资利息和开发利润单独显现出来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这两项都不单独表现出来。
而是隐含在折现过程中。
3、假设开发法传统方法的估价要点基本公式待开发房地产的价值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开发成本-专业费用-管理费用-开发商合理利润-投资利息-不可预见费-销售税费-投资者购买待开发房地产应负担的税费投资利息的应计息项目包括未知、需求取的待开发房地产的价值P投资者购买待开发房地产应负担的税费开发成本和管理费用。
开发利润的计算方法与成本法中的相同通常是以一定基数乘以同一市场上类似房地产开发项目所要求的相应平均利润率。
最新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第四章思考题参考答案
行估价。 所谓“客观”,是要求估价师和估价机构在估价中不带着自己的情感、好恶和偏见,应按照事 物的本来面目、实事求是地进行估价。所谓“公正”,是要求估价师和估价机构在估价中不偏 袒估价利害关系人中的任何一方,应坚持原则、公平正直地进行估价。 市场价值评估等鉴证性估价之所以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是因为评估出的价值或价格如果 不公平合理,就会损害估价利害关系人中某一方的利益,也有损于估价师、估价机构以至整个 估价行业的公信力和声誉。 为了保障估价机构和估价师独立、客观、公正地估价, 一是要求估价机构应是一个不依附于他人、不受他人束缚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机构。 二是要求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应与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利害关系,与估价对象没有利益 关系。当估价机构或估价师与委托人或估价利害关系人有利害关系或者与估价对象有利益关系 的,应当回避。 三是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估价活动,包括不得干预估价过程和结果。当然,在遇到干 预时,估价机构和估价师不应屈从,应“我行我素”。 5、 在估价中要求估价师与委托人等估价相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但为何又要求估价师自己 设想为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的角色或心态来思考评估价值? 在估价操作层面,为了评估出公平合理的价值或价格,估价师 首先应基于以下假设进行估价: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是利己且理性的, 其次,应“换位思考”,即估价师以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的角色和心态来思考评估价值,把自 己分别设想为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时评估价值是怎样形成的, 然后,再以独立第三方的专家身份来权衡评估价值:评估价值的高低会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 有何影响,假如是卖方会怎样,是买方又会怎样,在此基础上便可得出一个不偏袒任何一方估 价利害关系人的评估价值。 6、 合法原则对房地产估价有何要求?房地产估价为何要遵循该原则? 合法原则要求评估价值是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合法原则中所讲的 “法”,是广义的“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等 房地产估价之所以要遵循合法原则,是因为房地产状况不同,特别是实物状况、区位状况相同 的房地产,如果权益状况不同,评估价值会有所不同。但是,估价对象状况不是委托人或估价 师可以随意假定的,甚至不是根据估价对象实际状况确定的,而必须依法判定。 遵循合法原则是指依法判定估价对象是哪种状况的房地产,就应将其作为那种状况的房地产来 估价。从理论上讲,任何状况的房地产都可以成为估价对象,只是必须做到评估价值与依法判 定的房地产状况相匹配。由此可知,评估价值虽然通常大于零,但也可能等于或小于零,只不 过如果等于或小于零,则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就不会委托估价了。另外,遵循合法原则还体现在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以某种方式处分的房地产,就不能成为以该种处分方式为估价目的的 估价对象。例如,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抵押的房地产,就不能成为以抵押为估价目的的估 价对象;不得作为出资的房地产,就不能成为以出资为估价目的的估价对象。 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通常是估价对象实际状况,但也可能是设定的状况。例如,在建设用 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估价中,拟招标出让的土地实际状况为地上物尚未拆除的毛地或“三通一
2020年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第四章
一、房地产估价八大原则:●(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首要原则(2)合法原则(3)价值时点原则(4)替代原则(5)最高最佳利用原则(6)谨慎原则(7)一致性原则(8)一贯性原则市场价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合法原则、价值时点原则、替代原则、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抵押价值和抵押价值评估遵循——谨慎原则投资价值评估——不一定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现状价值评估——不应遵循最高最佳利用原则●房地产估价原则的作用:房地产估价原则可以使不同的估价师对房地产估价的基本前提具有一致性,对同一估价对象在同一估价目的、同一价值时点的评估价值趋于相同或近似。
二、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评估价值是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
●《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抵押无效的房地产,不应作为以抵押为估价目的的估价对象。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转让的房地产,评估其抵押价值时应符合转让条件。
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地产,不应作为以抵押为估价目的的估价对象。
●评估再次抵押的房地产的抵押价值的,该房地产的抵押价值不应包含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
●评估尚未竣工或者虽然竣工但自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的房地产的抵押价值的,在评估出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后减去房地产估价师所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这一步骤时,应首先考虑扣除拖欠建设工程欠款。
土地估价之剩余法
(1+r)-m——成熟度修正率。
第二节 剩余法估价的程序与方法
一、调查待估不动产的基本情况 二、选择最佳的开发利用方式 三、估计开发经营期 四、预测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总价格 五、估算成本费用及利税 六、求取估价对象价格
三、剩余法的特点与适用范围
剩余法适用的范围 (1)待开发土地的估价(如生地、毛地、熟地)。 (2)土地整理、复垦。 (3)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房地产的估价。 (4)现有新旧房地产中地价的单独评估。 (5)在建工程(包括停建工程)。 (6)可装修或可改变用途的旧房(包括装修、改建、扩建)等。
还可用于不动产投资决策分析: 一是可用来测算投资项目的预期利润 二是用来控制开发项目中的成本费用
4、求在建工程价格的公式 在建工程价格=续建完成后的工程价格—续建成本—管理费用—投
资利息—销售税费—续建投资利润—买方购买在建工程应负担的税费
四、剩余法的计算公式(续)
5、求旧房价格的公式 旧房价格=装修改造完成后的房地产价格—装修改造成本—管理
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装修改造投资利润—买方购买旧房应 负担的税费
可根据当时市场上同类用途、性质、结构和装修条件下的不动 产的租金水平和出租费用水平,采用市场比较法确定所开发不 动产出租的纯收益,再采用收益还原法将出租纯收益还原为不 动产总价格。
具体确定时需要估算以下几个要素: ①单位建筑面积月租金或年租金; ②不动产出租费用水平; ③不动产还原利率; ④可出租的净面积。
在选择最佳的开发利用方式中,最重要的是要选择最佳的用 途。最佳用途的选择,考虑当地市场的接受能力,究竟市场在项 目建成后最需要什么类型的不动产。
第四章_房地产价格评估计算题
(1)待估宗地为待开发建设的七通一平空地,面积2000平方米,允许用途为住宅建设,允许容积率为6,覆盖率为≤50%,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要求按假设开发法估测该宗地公平市场价值。
有关数据如下:预计建设期为2年,第一年入60%的总建设费,第二年投入40%的总建设费,总建设费预计为1000万元。
专业费用为总建设费用的6%,利息率为10%,利润率为20%,售楼费用及税金等综合费率为售楼价的5%,假设住宅楼建成后即可全部售出,楼价预计为3000元/平方米,折现率10%。
(1)根据所给条件计算如下: 1)预计住宅楼的买楼价的现值为:()230002000629752066()110%⨯⨯=+元2)总建筑费用现值为:()()0.5 1.5100060%10000100040%100009190000()110%110%⨯⨯⨯⨯+=++元3)专业费用=9 190 000×6%=551 400(元)4)租售费用及税金=29 7520 66×5%=1 487 603(元) 5)投资利润=(地价+总建筑费用+专业费用)×20% =(地价×20%)+(9 190 000+551 400)×20% =(地价×20%)+1 948 2806)总地价=(29 752066-9190000-551 400-l487603-1948280)÷(1+20%)=16574783÷1.2 =13812319(元)(3)某房屋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同类型房屋标准新建单价为970元/平方米,但该房屋装修好,调整增加1%;设备配置齐全,增加2%;地段、层次、朝向增加1.5%,其他情况同于标准房屋。
经现场评定,该房屋为7成新。
根据上述情况,评估房屋价格。
(3)根据题意:该房屋价格=970×(1+l %+2%+1.5%)×1200×0.7=970×1.045×1200×0.7 =851466(元)(4)某商业用房地产,按照国家的规定其土地使用权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现该房屋拟出租,出租期l0年,按租赁双方合同规定,前5年租金是以第一年租金8万元为基础,每年比上年递增2%,后5年按每年15万元固定不变。
剩余法及其应用
二、剩余法的理论依据
剩余法是一种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其 基本理论依据与收益法相同,是预期原 理。剩余法估价的基本思路,用下列模 拟一个典型投资者思想活动的例子,可 以较好地反映出来。 假如我是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同时有 一块可供开发建设的土地,我将愿意以 多高的价格来购买它?
剩余法在形式上是评估新开发完成的房地 产价格的成本法的倒算法。两者的主要区 别是:成本法中的土地价格为已知,需要 求取的是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格;剩法 中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格已事先通过预 测得到,需要求取的是土地价格。 剩余法更深的理论依据,类似于地租原 理只不过地租是每年的租金剩余,剩余法 通常测算的是一次性的价格剩余。
六、剩余法的基本公式
(一) 剩余法最基本的公式 剩余法最基本的公式为: 待开发房地产的价值=开发完成后的房 地产价值--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投资者购 买待开发房地产应负担的税费
运用上述公式估价,一是要把握待开发房地产在投资开 发前后的状况,二是要把握投资开发后的房地产经营方 式。待开发房地产在投资开发前的状况,即估价 对象状况,有土地(又可分为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 程和旧房等;在投资开发后的状况,有熟地和房屋(包含 土地)等。综合起来可归纳为下列几种情况:①估价对象 为生地,在生地上进行房屋建设;②估价对象为生地, 将生地开发成熟地;③估价对象为毛地,在毛地上进行 房屋建设;④估价对象为毛地,将毛地开发成熟地;⑤ 估价对象为熟地,在熟地进行房屋建设;⑥估价对象为 在建工程,将在建工程续建成房屋;⑥估价对象为旧房, 将旧房装修改造成新房。 投资开发后的房地产经营方式,有出售(包括预售、建 成后出售)、出租(包括预租,但比较少见,多为建成后出 租)和营业(如商店、旅馆、餐馆、游乐场)等。
第四章房地产评估
自
土地面积的有限性
然
土地空间位置的固定性
特
土地使用价值的永续性和增值
性
土地的不可替代性
(2)经济特性
用途多样性
经济地理位置的可 变性 可垄断性
(三)土地资产价格体系
1.土地资产价格类型
(1)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是指城镇国 有土地的基本标准价 格。是各城镇按不同 的土地级别、不同的 地段分别评估和测算 的商业、工业、住宅 等各类用地土地使用
3.土地还原利率及其估算 (1)利用收益还原法公式, 通过搜集市场上相同或相似的 土地纯收益、价格等资料,反 推算出还原利率。
(2)通过完全利率加上风险 调整值的方法求取还原利率。
还原利率=安全利率+风险调整值
4.土地收益年限及其测算
土地收益年限是指待估 土地从评估时点开始,其收 益能力延续的时间长度,通 常以年为单位。土地的收益 年限一般是以其出让年限减 去已使用年限获取。
(4)转让价格
是使用者将已取得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 三者,由第三者向转 让者所支付的一种价 格。由于转让的本身 是土地使用者之间的 交易,其价格形成也 是由交易双方来决定 的。
(5)出租价格:
地产出租价格亦称 土地使用权租金价 格
目前我国的城市地 产市场按土地使用 权流转方式,可划 分为一级市场和二 级市场。
3.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按用途分别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 、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 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年。
(二)企业资产重组与改制中 土地权属的处置
土地权属处置方式: 出让方式、 直接投资入股方式、 租赁方式。
第四章 房地产评估
第四章房地产评估第一节房地产评估概述一、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是指土地、建造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
房地产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单纯的土地;单纯的建造物;土地与建造物合成一体的房地产。
在国外普通称之为不动产。
1、实物是房地产中看得见、摸得着的部份。
2、权益(物权)是房地产中无形的、不可触摸的部份,包括权利、利益和收益。
3、区位是指某宗房地产与其他房地产或者事物在空间方位和距离上的关系,除了其地理坐标位置,还包括他与重要场所的距离。
距离有空间直线距离、交通路线距离和交通时间距离。
二、房地产的特征(一)位置固定性: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它的空间位置是固定的。
(二) 耐用性:从某种意义上讲,土地的使用具有永续性。
建造物一经建造完成,其寿命是相当长的。
(三) 影响因素多样性:房地产效用的发挥以及其价值的实现,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四) 投资大量性:其投资数额是可观的。
(五) 保值增值趋势三、房地产评估程序(一) 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本身、目的、基准日。
(二) 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三)实地勘查搜集资料(四) 选用评估方法评定估算:假设开辟法、残存估价法、路线价估价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
(房地产专用法)(五) 确定评估结果,撰写评估说明和报告第二节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特点一、土地使用权及其实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者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
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造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随整体企业一并进行评估。
二、土地的分类及其特性(一)土地资产及其分类从评估角度,土地是指包括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的地表,是一个立体的概念,可以从纵横两方面认识。
1、按社会经济用途2、按经济地理位置3、按所有权归属4、按利用程度5、按开辟程度与开辟趋势(二)土地资产的特性土地资产的特性,包括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两个方面。
土地的自然特性表现在以下方面:1、土地面积的有限性。
房地产估价第四章剩余估价法
4 有关土地的权利状况: 使用年限、续期、转让、抵押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剩余法应用步骤
选择最佳开发利用方式
根据城市规划对该土地的规划限制,当前的市场需要 和以后发展趋势,选择该土地的用途、容积率和小区规划 布局。
估计开发建设周期
以项目自身的人力、物理、财力的安排为基础,参照 已完成的同类项目的正常建设周期确定。
利率 单位时间内增加的利息/ 本金100%
货币的时间价值
计息方式:
单利计息:每期均按原始本金计算利息 c Pv (1 r t)
复利计息:以上一期的利息加上本金为基数计算当期的利息
c P /(1 r)t
Pv:资金的现值 c :期末资金总额 r :利率 t :投资期数
第二节 剩余法的基本公式和适用范围
土地价格 = 期房销地售产收预入—房除地土产地开价发格建以设外成的本— 税金 — 正常利润
除土地价格以外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
土地开发费
建筑成本
期间费用
是指房屋等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成本,包括前期工程费 用、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以及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前期工程费用:包括勘察设计费用和可行性研究费用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两类。
正常利润
房地产开发建设、转让销售应该取得的一般利润, 可根据前几项费用之和按一定比例计算。
房地产开发建设利润 房地产转让销售利润
第二节 剩余法的基本公式和适用范围
土地价格 = 期房销地售产收预入—房除地土产地开价发格建以设外成的本— 税金 — 正常利润
剩余法的适用范围
土地估价(主要用途) 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房地产估价 土地开发后进行转让时,对被开发土地取得价格的估算 建筑物改造后进行销售时,对被改造建筑物的估价 在建工程续建后进行销售,对在建工程的估价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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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 土地使用税
➢ 经营税金及附加
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销售收入的5%。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的7%,5%。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土地价第格二= 期节房销地售剩产收预余入—法房除的地土产基地开价本发格建公以设外式成的本和—适税金用—范正围常利润
第四章 剩余估价法
本章主要内容
1 剩余法的基本原理 2 剩余法的基本公式和适用范围 3 剩余法的应用
土地影响因素第一最高节最剩佳使余用法原 的基本原理
土地用途
则,合法原则
预计建成后 开发建设成本
房地产的价格
利润
投标金额
将估价对象房地产预期开发后的预 期销售收入,扣除预期的正常投入费 用、正常税金和正常利润后,将此余 额作为估价房地产价格的一种估价方 法。此价格称为剩余价格或倒算价格。
➢ 价格构成理论
一般商品的价格构成形式
房地产商品的价格构成形式
W=k+m
W :商品的价格 k :商品的成本价格 m:利润
共性 特性
W=k+m
W :房地产商品的销售价格 k :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税金 m:正常利润
剩余法的理论第依一据 节 剩余法的基本原理
➢ 价格构成理论 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 = 土地成本 + 建筑成本 + 期间费用
剩余法的理论第依一据 节 剩余法的基本原理
➢ 地租理论
是土地使用者为了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向土地所有者 支付的经济代价。
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生产物被 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
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缴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 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剩余法的理论第依一据 节 剩余法的基本原理
税金
➢ 土地使用税
➢ 经营税金及附加
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农村耕地占用税,是土地使 用者在开发建设期间按照既定税率向国家缴纳的税款。
计算因素: 土地面积、每年每平米土地面积的税额、占用年数。
土地价第格二= 期节房销地售剩产收预余入—法房除的地土产基地开价本发格建公以设外式成的本和—适税金用—范正围常利润
➢ 建筑物本
➢ 期间费用
是指计入土地转让价格的“七通一平”(或“三通一 平”)费用和基础设施费用
“七通一平”:指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排水排污、电力、通讯、 煤气、热力的修建、安装以及平整场地。
“三通一平”:指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的的修建、安 装以及平整场地。
“基础设施费用”:指修建道路、桥梁、地下管道、园林绿化等 基础设施的投资。
≤3.0;绿地率≥30%。 该宗地未纳入本年度房地产用地计划,竞得者须自行申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 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价。 三、该宗地的付款方式为: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地价款。 四、地块挂牌招标的竞价时间从2004年6月16日始,至2004年6月17日下午4:00 (以现场悬挂的时钟为准)止。 五、有意参与竞价者请于2004年6月9日后到我中心购买《挂牌招标文件》,并在 报价前到我中心交付竞价保证金100万元,填写竞价申请书,并办理竞价申请手续。 保证金到达我中心指定账户后,方可参加竞价。 六、竞价及定标地点在佛山市禅城区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江湾三路28号原石 湾区政府大院5号楼),报价截止时间请各竞价人届时参加。
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 = 土地成本 + 建筑成本 + 期间费用 土地使用权的购买价格+土地开发费
➢ 土地开发费 ➢ 建筑成本 ➢ 期间费用
土地价第格二= 期节房销地售剩产收预余入—法房除的地土产基地开价本发格建公以设外式成的本和—适税金用—范正围常利润
除土地价格以外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
➢ 土地开发费
土地使用权的购买价格+土地开发费
—
除土地价格以外的 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
—
税金
—
正常利润
土地价第格二= 期节房销地售剩产收预余入—法房除的地土产基地开价本发格建公以设外式成的本和—适税金用—范正围常利润
房地产的预期销售收入
出售的房地产:市场法、趋势法 获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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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土地价格以外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
➢ 土地开发费
➢ 建筑成本
➢ 期间费用
是指房屋等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成本,包括前期工程费 用、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以及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前期工程费用:包括勘察设计费用和可行性研究费用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两类。
出租的房地产:市场法、收益法
房屋建筑物的预期销售收入 预期单方售价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容积率
容积率:房屋建筑面积与该房屋所占建筑基地面积的比例关系。
土地价第格二= 期节房销地售剩产收预余入—法房除的地土产基地开价本发格建公以设外式成的本和—适税金用—范正围常利润
除土地价格以外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
除土地价格以外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
➢ 土地开发费
➢ 建筑物本
➢ 期间费用
筹资费用:筹资利息(自有资金、借入资金)。 管理费用:组织开发建设过程的各项费用。 销售费用:广告宣传、销售代理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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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第一类:开发项目内独立的、非营业性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列入开发建设成本。
第二类:城市规划中配套项目的建设费用。
✓ 开发项目外为居住服务的给排水、供电、供暖、工期的增容、增压 以及交通道路的建设费用。
✓ 开发项目内部营业性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 开发项目内的非营业性配套设施费用
土地价第格二= 期节房销地售剩产收预余入—法房除的地土产基地开价本发格建公以设外式成的本和—适税金用—范正围常利润
受委托方委托,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中心(挂牌招标人) 将对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地块编号为04-CG01)的一宗国有土地(位置见附图) 使用权的转让进行公开挂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情况: 该地块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倚翠园西侧、绿景路南侧,土地净用地面积为4037平
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七十年。 该地块主要用地强度指标(按净用地面积计算)如下:建筑密度≤30%;容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