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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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税收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杠杆。做好税收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4月份是全国第19 个税收宣传月,“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直观阐述了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深刻内涵,彰显了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本质,反映了税收工作“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去年,地区各级税务部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乌鲁木齐“7•5”事件的双重影响,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大力扶持新兴财源税源,深挖税收潜力,严格税收征管,保持了税收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不仅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而且在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中起到重要作用。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全面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税收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目前,中央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已于3月底在北京召开,对口援疆力度进一步加大;即将于5月召开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将就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新疆的建设和发展。各级税务部门必须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突出工作重点,把税收工作更好地纳入地区发展的大局中来,大力实施地委确定的“强农、兴工、促旅、活水、宜居、育人”发展战略,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依法聚财收税作为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进一步做好税收各项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税收是各级政府筹集财政收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帮助税务部门解决工作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税务部门依法征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各级政府职责所在。善于理财,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人民群众最需要、最急盼的领域,让纳税人放心,使纳税人满意,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是各级政府治税理财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带头学习税法,深刻理解税收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税务部门独立执法、依法治税,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牢固树立为民收税的理念,扎实做好税收工作,是各级税务部门一项光荣使命。要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纠正违反税收政策多收或少收税的行为。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和组织税收的措施,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和服务保障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大改善民生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兴税收科研之风,抓住中央进一步加大对新疆支持力度的机遇,立足吐鲁番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快对转变地区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的政策研究和征管对策研究,充分发挥好税收的政策效应和职能作用,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大张旗鼓地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扩大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内容的宣传范围,帮助纳税人熟悉办税程序和方法,不断强化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知晓率和遵从度,使广大纳税人自觉依据税收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来约束纳税行为,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争做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模范。
依法协税,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工作,是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协助和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宣传及舆论监督,加大依法诚信纳税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涉税违法案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要大力支持
和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与税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
税收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税务部门必须加强税收征管,促进依法纳税,共建和谐税收,积极服务发展稳定大局,努力使税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成果惠及全地区各族人民群众,确保地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