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承办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活动承办协议书甲方:第三届“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展示活动”组委会
乙方:
根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XX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工作任务,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丰富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组织好公共艺术展评活动,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使艺术教育工作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科学、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第三届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展示活动由国家教育部中国教育战略发展学会终身教育工作委员会主办,国家教育部中国教育战略发展学会终身教育工作委员会艺术交流中心和北京知更鸟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承办,并广泛邀请艺术界著名老艺术家、教育专家、艺术院校专业教育工作者进入艺术指导委员会,充分保证本次活动权威性。
为保证第三届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展示活动选区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使第三届“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展示活动”顺利、圆满的完成,同时也为了更好的让每位选手发挥更好的水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正式批复乙方在选区内对该活动的评选运作,并确保该活动的正常进行,由乙方自筹资金,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1、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分选区承办协议书后,甲方即向乙方出具分选区承办授权书。
2、甲方提供给乙方相关必备文件:第三届“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展示活动”方案及海报等宣传品小样,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地方分选区的工作。
3、甲方负责分选区评选活动运作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定相关工作人员指导、联络分选区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确保评选活动按期正常运行。
4、如需要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展示活动组委会及主办单位指导当地的选拔工作,须提前通知甲方,且吃、住、行将由乙方负责。
5、参加展示活动全国总决选的选手由分选区领队负责带队,所有选手在京期间食宿费自理,由分选区领队负责收取,缴纳全国组委会财务部,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安排;分选区进入全国决选的优秀参选选手,都将获得由第三届“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展示活动”组委会颁发的全国优秀选手荣誉证书。
(三)乙方的权益和义务: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承办分选区保证金。
2、为确保本次活动为总决选输送更多优秀选手,乙方须达到组委会规定的本分选区进入总决选选手不低于人.
3、确保评选活动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乙方须向甲方上交承办分选区申请报告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件及甲方下发的分选区资质条件调查表(须如实填写完毕),自觉接受甲方的指导及工作的全面监督。
4、乙方作为分选区的承办单位,应严格依照第三届“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展示活动”组委会制定的章程实施操作,确保地方分选区选拔活动规范、有序的运行。
5、乙方须向甲方保证分选区参选的每个项目优秀选手参加全国评选。报道时间为 XX年7月20日(暂定),具体时间请关注活动网站通知。
6、乙方须将本地分选区的评委会名单上报至甲方组委会办公室存档、备案,以确保其专业性和权威性。评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杜绝任何幕后的交易行为。
7、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享有分选区的冠名、赞助、协办等单位的广告集资权,由此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属乙方,出现任何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四)地区领队必须为每位进京参加展示活动的选手签订选手全国总决选协议书,方可进京参加展示活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修改选手全国总决选协议书内容,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五)乙方在评选活动组织过程中需自觉维护第三届“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展示活动”总体形象,确保评选活动的圆满成功。若乙方违约或操作不当,造成的司法、民事纠纷或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并有终止乙方在该地区组织评选活动的权力,乙方应在当地媒体公开发表声明,甲方视情节轻重保留对乙方的追诉权。
(六)甲、乙双方竭诚合作,务必严格、认真履行此协议规定之条款,若
有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
(七)此协议书不得转让,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此合同终止时间为: XX 年 8 月 30 日。
(九)甲方保留其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展示活动乙方(盖章):
组委会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XX年月日 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