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集下载

施工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施工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施工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的核心合同之一,涉及到工程建设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施工合同中的权利1.承包人的权利(1)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严格施工。

承包人有权依据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减料。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应当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承包人应当进行协助和支持发包人的监督工作,接到整改指令后及时进行修复或返工。

(3)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

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是发包人的缔约目的,也是承包人取得工程款的前提。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承包人拒绝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支付修复费用或请求减少工程价款。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的权利(1)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督和控制。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2)对承包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施工技术和合同要求。

(3)索赔权。

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受到影响,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施工合同中的义务1.承包人的义务(1)严格施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2)接受监督。

承包人应当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施工技术和合同要求。

(3)按期交付合格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身份

建设工程合同身份

建设工程合同身份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各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主要包括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师、施工方等角色。

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详细解析建设工程合同身份。

一、发包人1. 定义: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委托他人进行工程建设的一方,通常为项目的投资者或业主。

2. 权利义务:(1)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支付相应的价款。

(2)发包人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所需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3)发包人应当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支付价款时,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进行验收。

(4)发包人应当协助承包人办理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种审批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5)发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应当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二、承包人1. 定义:承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一方,通常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

2. 权利义务:(1)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

(2)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3)承包人应当对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物等进行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4)承包人应当按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工程验收报告,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5)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如确需分包,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并书面确认。

三、设计师1. 定义:设计师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负责项目设计的一方,通常为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

2. 权利义务:(1)设计师有权根据发包人的需求和合同约定,进行项目设计,并提交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2)设计师应当对其设计成果的质量负责,确保设计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3)设计师应当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4)设计师应当保密发包人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施工合同主体客体

施工合同主体客体

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建设中最为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它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条款,明确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施工合同的主体和客体是合同中的核心内容,下面将从施工合同的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施工合同的主体施工合同的主体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

发包人通常是指项目的业主或者项目管理部门,是合同中的甲方。

承包人一般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是合同中的乙方。

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发包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项目的投资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2. 承包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备承担施工任务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3.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二、施工合同的客体施工合同的客体是指合同中约定的施工项目,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等内容。

施工合同的客体应当具备以下特点:1. 工程范围应当明确,包括工程的地点、规模、建设内容等,以便于双方明确施工任务的范围和内容。

2. 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和使用功能。

3. 工程进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4. 工程投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包括工程总价、预付款、进度款、尾款等内容,以便于双方明确工程的投资情况。

三、施工合同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施工合同的主体和客体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

发包人和承包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应当承担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客体,即施工项目,是合同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对象。

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条件,支付工程款项,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发包人应当及时支付工程款项,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

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合同,履行合同约定,实现合同目的。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PPT 43页)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PPT 43页)
第3章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2 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的工作人员
3.2 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 发包人工作 根据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发包人应分阶段或一
次完成以下的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事 项的遗留问题。
1.竣工工程必须符合的基本要求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 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 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 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 使用的有关手续。 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 部门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返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工程的检查检 验,是他们一项日常性工作和重要职能。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 合同发生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的检 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 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 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拆除和重新 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 期不予顺延。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 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 人自费予以修复。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 的部位和相应追加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

发包人通常是指项目业主或者项目投资人,承包人则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

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约定的。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定义、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 发包人的权利(1)选择承包人的权利。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特点、资质条件等因素,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包人。

(2)确定工程内容和范围的权利。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求,确定工程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等。

(3)监督施工过程的权利。

发包人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符合合同要求。

(4)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

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价款。

(5)接收工程的权利。

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接收已完成的工程。

2. 发包人的义务(1)提供施工场地的义务。

发包人有义务为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

(2)提供设计文件的义务。

发包人有义务提供完整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

(3)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发包人有义务协助承包人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如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按时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

发包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价款。

(5)接收工程的义务。

发包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接收已完成的工程。

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 承包人的权利(1)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

承包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2)获得工程款的权利。

承包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进度款、质量保证金等。

(3)索赔的权利。

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4)解除合同的权利。

承包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解除合同。

2. 承包人的义务(1)按期完成工程的义务。

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

(2)保证工程质量的义务。

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建设工程合同双方义务

建设工程合同双方义务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建设任务,实现一定建设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有特定的义务。

本文将从双方的主要义务入手,详细分析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双方义务。

一、发包人的义务1. 提供基础资料和技术的义务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技术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这些基础资料和技术要求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场地、施工环境等。

发包人应确保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合法,以便承包人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2. 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义务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水电供应、安全防护设施等。

发包人应确保这些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约定,以保证承包人能够顺利进行施工。

3. 支付价款的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承包人支付价款。

支付价款的具体数额和时间安排,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发包人如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应向承包人承担责任。

4. 维护工程成果的义务发包人应维护承包人的工作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重复使用。

发包人应当对工程成果进行妥善保护,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5. 及时验收的义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发包人应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对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应当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6. 增付费用的义务如果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期提供必要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造成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就应当按照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二、承包人的义务1. 施工的义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施工义务。

这包括: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工程合同双方权利

工程合同双方权利

工程合同双方权利甲方,即业主或发包方,其基本权利包括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工程项目。

甲方有权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对不符合约定的部分提出整改要求。

同时,甲方还有权根据合同条款,在乙方违约时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乙方,即承包方,其核心权利则是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工程款项。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及竣工款等。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设计变更等情况,有权要求延长工期或调整工程款。

具体到合同条款,甲方的权利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履行合同义务。

2. 在工程进度落后或质量不达标时,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

3. 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

4. 在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时,要求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

而乙方的权利则主要体现在:1. 在完成约定的工程节点后,及时获得工程款项。

2. 在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时,有权暂停工程施工或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3. 在遇到不可预见的困难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延误时,申请工期顺延或成本补偿。

4. 在工程变更时,与甲方协商调整合同条款,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合同的签订应当充分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因此在权利义务的设定上要尽量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导致日后纠纷。

例如,对于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等,都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合同还应包含争议解决机制,比如在出现分歧时,双方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提交仲裁或诉诸法院。

这样的条款有助于双方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一个预先约定的解决途径,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消耗。

一份好的工程合同应当平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既要保障甲方的利益,也要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明确的合同条款,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施工合同范本 专用条款

施工合同范本 专用条款

施工合同范本专用条款一、一般约定1. 词语定义本合同文件及双方往来文件中所提及的“工程师”,是指[工程师具体姓名或工程师所属单位名称],其职责和权限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工期”是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的时间期限。

“竣工日期”是指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

“质量标准”是指工程应达到的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如双方需要使用其他语言文字,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并提供相应的翻译服务。

3. 法律适用本合同受[法律法规具体名称]的约束。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 发包人权利和义务发包人有权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并组织承包人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2. 承包人权利和义务承包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施工,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质量报告等文件。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 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具体天数]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

发包人应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具体天数]内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

建筑工程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建筑工程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建筑工程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往往包含发包方和承包方两者,那么发包方和承包方各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哪,本文为您介绍。

如果遇到工程建筑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免费咨询我们的工程建筑律师。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发包人有哪些权利(1)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以作业进度质虽进行检查;(2) 承包人没有通知发包人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3) 发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虽检验票标准进行验收;(4) 发包人对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虽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发包人有哪些义务(1) 发包人的协助义务发包人的协助,是建设工程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的重要保证。

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材料、设备、场地、资金、资料等。

如果发包人违反协助义务,应承担如下责任:顺延工程日期的责任;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之后工程停建、缓建的,发包人有义务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防止损失扩大。

(2) 对工程的验收义务建设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应及时对工程进行验收,发包人验收所应遵循的依据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质虽检验标准。

建设工程必须经过验收后由发包人正式接受该项工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合同主客体

施工合同主客体

施工合同的主客体是指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所涉及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在施工合同中,主体一般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客体则是指合同所涉及的工程项目。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施工合同的主体1.发包人发包人一般是指承担工程项目投资、组织建设和管理的一方,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

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主要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确保施工场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提供施工所需的土地、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2)支付工程款项: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

(3)协调关系:发包人应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居民等方面的关系,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4)验收工程: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符合要求。

2.承包人承包人一般是指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一方,可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的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等。

在施工合同中,承包人主要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施工质量: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施工安全: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安全。

(3)工程进度: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4)保修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二、施工合同的客体施工合同的客体是指合同所涉及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范围:客体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等。

2.工程质量:客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和美观要求。

3.工程安全:客体应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4.工程进度:客体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三、施工合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施工合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权利义务关系:施工合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相互的,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承包人也有权要求发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建设工程合同主义务

建设工程合同主义务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和发包人都有自己的主义务。

本文将从承包人和发包人两个方面分别阐述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义务。

一、承包人的主义务1. 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严格施工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发包人的要求。

2. 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承包人应当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对发包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

3. 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

承包人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发包人的要求。

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4. 保修责任和损害赔偿承包人应对其所完成的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工程交付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保修,确保工程在使用过程中正常运行。

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按时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此外,承包人还有义务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遵守环保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发包人的主义务1. 支付价款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的支付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进度、付款方式进行。

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相应的发票。

2. 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与工程相关的审批、验收、备案等手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和施工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和施工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就完成特定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和施工人是两个重要的主体。

本文将从承包人和施工人的定义、职责和关系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承包人1.定义: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完成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

2.职责:承包人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主体,其主要职责包括:(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并交付符合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工程;(2)负责工程进度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确保工程和相关人员的安全;(4)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5)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资质要求:承包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二、施工人1.定义:施工人是指在承包人的指导下,实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或个人。

2.职责:施工人是施工过程的实施者,其主要职责包括:(1)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3)做好施工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4)及时报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与承包人、发包人协商解决;(5)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承包人与施工人的关系1.承包人是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负责;施工人是承包人的雇员或分包商,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

2.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设计方、监理方等外部单位沟通协调,施工人负责与内部施工团队和分包商等沟通协调。

3.承包人对施工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施工人应服从承包人的管理,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4.承包人和施工人共同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

如施工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和施工人各自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施工承包合同管理

施工承包合同管理

施工承包合同管理一、施工承包合同概述施工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业主)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之间,就完成一定施工任务和工程建设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律文件。

施工承包合同管理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执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的全面管理。

二、施工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1. 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中应明确定义各方主体,如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等,以及相关术语和解释。

2.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合同价款,及时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保障施工顺利进行,提供施工场地、基础设施等;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遵守法律、依法纳税;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担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4.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承包人应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 工程进度: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投资控制: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预算完成工程。

如实际投资超过预算,承包人应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

7. 安全施工:承包人应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8. 违约责任:各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合同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重点1. 投标阶段:审查承包人的资质、业绩、信誉等,确保其具备完成工程的能力;审核投标报价,避免低价竞争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2. 合同签订阶段: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双方利益;审查合同文件,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补充和完善。

3. 合同执行阶段:监督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施工合同发包方

施工合同发包方

施工合同发包方是指在施工合同中承担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项、接收工程成果的一方。

作为施工合同的一方,发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发包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发包方的权利1. 选择施工方的权利:发包方有权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地点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施工方进行工程承包。

2. 确定工程内容和范围的权利:发包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确定工程的内容和范围,要求施工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质量完成工程。

3. 确定工程价款的权利:发包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内容、规模、难度等因素,与施工方协商确定工程价款。

4. 监督施工过程的权利:发包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方按照约定的标准、质量和进度完成工程。

5. 要求施工方提供工程资料和文件的权利: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提供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和文件,以便对工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6. 解除合同的权利:发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时,有权与施工方协商解除合同。

二、发包方的义务1. 按照约定提供施工场地: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为施工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按时支付工程价款: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按时支付工程价款。

3. 协助施工方办理相关手续:发包方应协助施工方办理与工程相关的审批、验收等手续。

4. 负责现场管理:发包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环保和质量。

5. 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包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

三、发包方的责任1. 工程质量责任: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

如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加固等费用。

2. 工程进度责任: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的进度承担责任。

如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发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合同履行责任: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住建部施工合同规定

住建部施工合同规定

住建部施工合同规定第一条总则1.1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

1.3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特定的建设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订立的书面合同。

第二条合同签订2.1 发包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规模、技术要求等因素,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

2.2 承包人应当具备与所承建工程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和资金。

2.3 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4 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内容;(2)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3)合同工期、开竣工日期、工期顺延的条件和期限;(4)工程质量标准、验收条件和方法;(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6)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7)其他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内容。

2.5 施工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合同履行3.1 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

3.2 发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提供施工所需的条件。

3.3 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

3.4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机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5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当提前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四条合同变更和解除4.1 施工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使用手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使用手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使用手册一、前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手册,以指导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二、工程范围1. 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

土建、安装、装饰装修之间的专业界限划分应当明确。

2. 发包人应确保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清晰,以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三、建设工期1. 开工日期: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开工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 竣工日期: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竣工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 工期总天数: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工期总天数,并严格执行。

四、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1. 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双方应明确约定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以确保后续工程的顺利开展。

2.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中间工程所需的条件,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五、工程质量1.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为合格。

2. 质量责任制度:承包人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3. 建材、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采购: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采购建材、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并进行检验。

六、工程造价1. 合同价款: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款。

2. 价款调整:综合单价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超过5%时,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价款调整。

七、合同履行1.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3. 双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八、违约责任1.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等。

九、争议解决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建筑工程合同双方权利义务

建筑工程合同双方权利义务

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根据《建筑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筑工程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 发包人的权利(1)检查权: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发包人可以随时以作业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

(2)隐蔽工程检查权: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3)验收权: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4)要求修理或返工权:发包人对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2. 发包人的义务(1)协助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材料、设备、场地、资金、资料等。

如果发包人违反协助义务,应承担如下责任:顺延工程日期的责任;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之后工程停建、缓建的,发包人有义务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防止损失扩大。

(2)验收义务:建设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应及时对工程进行验收。

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 承包人的权利(1)获得支付权: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后,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支付价款。

(2)合理化建议权: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后方可实施。

2. 承包人的义务(1)施工义务: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安全生产义务:承包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施工安全。

(3)保护成品、半成品义务: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注意保护发包人及其他施工队伍的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如有损坏,承包人必须按原价的1倍赔偿,从工程款中扣除。

(4)隐蔽工程通知义务:承包人应当在隐蔽工程验收前通知发包人进行检查。

(5)提供资料义务: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有关资料。

施工合同的主体是谁

施工合同的主体是谁

施工合同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主体是指合同的双方,即发包人和承包人。

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通常是指委托施工的一方,也就是建筑项目的业主或者投资人;承包人则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通常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

施工合同的主体是谁,这是一个看似简单但实际上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

首先,施工合同的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

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其次,施工合同的主体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因此,在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否则将无法承担施工任务。

此外,施工合同的主体还应当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施工合同是一项涉及到大量资金和人力资源的合同,因此,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人力资源,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是非常明确的。

发包人的主要权利是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并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保证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顺利进行。

承包人的主要权利是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并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

总之,施工合同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律关系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律关系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合同是指一方(承包人)承担完成一定建设工程的义务,另一方(发包人)承担支付合同价款的义务的合同。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1. 权利义务关系: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履行期限关系:承包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建设,发包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价款。

3. 质量关系: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4. 价款支付关系: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接受支付。

二、承包人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1. 总分包关系: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 分包与再分包关系:分包单位可以将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第三人,但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3. 连带责任关系:分包单位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单位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单位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发包人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1.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方可承担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

2. 发包人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施工费用,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

四、建设工程合同与招投标法的关系1.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3.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2、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四点)
(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因施工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损失和实际费用。

(4)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