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毕业与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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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法学专业(开放本科)论文

王平法学专业(开放本科)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题目:浅析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专业法学年级13春法本学号1332101251082学生姓名王平指导教师储海平论文完成日期2015年12月10日南京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课题审批表浅析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南京电大溧水教学点法学专业王平 1332101251082)【内容摘要】目前拆迁中的主要问题有:没有区分公共利益和商业开发两种不同性质的拆迁行为,拆迁的主体不明确;在进行房屋拆迁中,补偿标准偏低,对被拆迁人的权利保护不力;搬迁、拆除、补偿的先后顺序颠倒,没有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顺序进行;拆迁中存在滥用职权问题,没有按照法定的权限和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拆迁问题比较突出,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问题。

本文旨在用法律来规范房地产的征收行为,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关键词】房屋拆迁合理补偿程序公正依法行政目录一、前言---------------------------------------------------1二、房屋拆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 (一)补偿标准偏低----------------------------------------2 (二)滥用行政权-------------------------------------------4 (三)强拆制度违宪-----------------------------------------5 三、原因分析-----------------------------------------------6 (一)评估工作不公正---------------------------------------8 (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度设计不合理-----------------6 (三)政绩工程和腐败官员在作怪-----------------------------9 (四)《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宪法》等法律相抵触-------11 四、建议与思考--------------------------------------------14 参考文献:------------------------------------------------14一、前言当前,我国正处于农村城镇化的转型时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但受到国家实行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限制,对城市旧城区及其临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工作已经成为了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试析当前民间借贷的现状及规范对策(三稿)姓名冒利仙学号061194097学生工作单位盐池县农业局学生所在分校盐池电大指导教师王建成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制2008年5月论文提纲一、民间借贷的主要特征: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合同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企业之间。

(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

(三)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

(四)民间借贷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二、民间借贷增多的主要表现为:(一)民间资本逐渐增多,融资渠道不畅。

(二)市场经营存在风险,使借贷充满风险。

(三)利率调低,投资方向转变。

(四)利率过高,借贷手续不规范。

(五)民间借贷市场缺乏管理。

三、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

(二)加强民间借贷的管理,限制高利盘剥行为。

(三)建设立法机关加强民间借贷立法,保护合法民间借贷打击非法。

(四)疏通贷款渠道,促进经济流通。

试析当前民间借贷的现状及规范对策[内容提要]: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提供金钱的一方为出借人,接收金钱的一方为借款人。

民间借贷与其他借贷相比有其独特的特征:合同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企业之间,不涉及其他主体,民间借贷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就目前情况看,有偿合同居多。

民间借贷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以双方的实际履行为标志。

民间借贷合同又为非要式合同,与其他合同有实质性区别。

民间借贷增多,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其产生发展的具体表现方式:民间资本逐渐增多,但是融资渠道不畅,运行方式处于无序状况。

市场经营存在风险,使借贷充满风险,而且化解风险的能力很低。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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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篇一一、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育定位目前,主流观点认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定位为培养“通用法律人才”、“复合型的法学应用人才”,反对过分强调职业性倾向。

不少学者对此却有不同意见,孙笑侠认为,法学教育是职业型的教育,而不是通识型的教育。

方流芳认为,大学本科法律教育应定位为职业教育,而非培养法学大师的学术教育。

培养法律人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法学本科教育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

在这一阶段,其目标也应分阶段。

要培养应用性的通用人才,先要培养其单项的职业技能,逐步渗透,最终成为复合型应用人才。

所以,笔者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定位应为职业型教育,这样的定位对民族大学生尤为合适。

新疆的民族大学生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他们有自己的语言,用第二语言学习法律,有语言转换带来的困难;二是新疆的法律职业人才奇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很少,有了资格愿到民族地区工作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三是民族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由于没有语言的障碍,并且深谙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他们在民族地区处理案件更得心应手。

既然民族地区急需民族的法律职业人才,那么对民族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定位首先应该是职业型的教育。

二、新疆民族大学生的调查研究(一)民族大学生的基本特点1.对国家法生疏民族学生上大学前大多没有接触过法律,他们接触到的是本民族的习惯法,他们的思维方式、处世态度都按照耳濡目染的习惯进行。

加之汉语水平较差,要用第二语言精通法学理论势必难于登天。

如果将法条规定对比他们的习惯法讲解,结合具体案例,引导他们讨论、比较,逐渐渗透法学理论,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在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相对失落感”民族大学生在家乡是各个群体的佼佼者,从小就受到村民、老师的宠爱。

然而,到了以汉族学生为主的大学校园,由于语言不通、基础教育落后造成的学习障碍,他们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平日的交流也局限在本民族学生之间。

法学论文写作要求

法学论文写作要求

法学专业(本科)论文指导法学专业毕业作业包括两部分:毕业论文(5学分)和社会调查(3学分),共8学分。

要求由学员独立创作和指导教师指导来共同完成。

一、毕业论文1、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题目大小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

立意要新颖,不使用过时法律条文及没有定论的观点和看法。

A.全面完成课题要求,选题新颖,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和专业性。

B.分析研究方法正确,能正确、灵活地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C.围绕课题的观点鲜明、正确,有独到见解和创新,材料详实、充分,论证有力,论据充足,层次分明、逻辑清楚、结构完整、格式规范。

D.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即符合字数要求。

2、体裁:议论文,即运用逻辑方法,用文字直接表明自己主张或见解,以从理智上说服读者为目的的文章。

主要有三要素: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

A、论点是作者对所论述问题的见解和主张,论点应该是明确的判断,是作者看法的完整陈述,在形式上应该是完整的句子。

有些文章,标题点明中心论点;有的文章开头就提出论点;有些文章的中心论点出现在篇末;有些文章则是在论述过程中提出中心论点。

议论文一般只有一个中心论点,有的则还围绕中心论点提出几个分论点,以证明或补充中心论点。

B、论据是证明论点的,要可靠充分。

事实是最好的论据,事实胜于雄辩;也可以是人们公认的道理,法律可用现成的案例。

也就是说论据有两种: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C、论证方法常见有:举例论证、道理论证、对比论证、比喻论证、引用论证。

3、结构:论文的大体结构包括:提出问题(引论)、分析问题(本论)、解决问题(结论),所以文章最少应该有三个部分。

4、字数:本科6000-7000字。

5、打印格式:毕业论文主要内容包括:摘要(摘要是对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一般不超过300字,主要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法学研究,是我国法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法学院系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为依法治国提供着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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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一: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摘要]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革,是在当前学生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学习主体的自觉性以及学习途径多元性的背景下提出的。

做好慕课背景下的课程改革,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充分挖掘慕课学习平台的功能,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使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确立,在获得更丰富学习资源的同时,也充实着学习体验。

[关键词]慕课;学生主体;课程改革;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慕课,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它发展于过去的那种发布资源、学习管理系统以及将学习管理系统与更多的开放网络资源综合起来的新的课程开发模式。

“慕课”建立的基础是学习者的大量参与,这些学习者可根据他们的学习目标、背景知识和技能以及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课程并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1]。

慕课的现代新型学习方式,受到了学习者的欢迎,是值得推广和应用的。

一、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特质(一)学习平台的开放性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存在主体,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已经成为现代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人们的信息和资讯量大,传统的口授或者书本,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学习需求,尤其是学习欲望强的大学生群体,他们思维活跃,喜欢尝试新事物,而良好的学习平台就至关重要,人们对于资讯,喜欢上网搜集信息,已经成为网络化的生活环境,网络也改变着人们的认知方式。

因此,传统的课堂教学,以教材为主的学习方式,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而且学习方式单一,与信息量大的社会环境格格不入,这已经成为教学上的弊端,也不能养成学生收集资讯,利用资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因此,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尤其要在教学中重点关注,紧跟时代潮流。

法学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法学专业本科论文范文

法学专业本科论文范文一: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探讨摘要: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都是进行法学教学活动所必要的法学专业实践基地。

关键词:法学;实践教学一、引言法学是一门专门培养法学专业实用人才的学科,实践性较强。

因而对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进行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法学这一门专业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同时也有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电大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在我国多年的法学教学过程中,侧重于对法学理论的教学。

最近几年里,一高校开始由理论教学逐渐转向实践能力的培养,但依旧是以理论教学为主。

因为有些条件的限制,所以电大仍偏向于理论教学。

(二)实践教学应用仅限于少部分课程,有些地方电大仅限于毕业实践环节电大的大部分课程都延续了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只是在刑法学、民法学等少数课程进行实践教学,设立实践环节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

在实际的课程教学中,实践教学的应用相对较少,就算是毕业实践环节也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三)校外实践基地的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差距电大主要采取两种形式来进行法学实践教学,一种是校内模拟实践,另一种是校外实践基地。

但从目前的发展来看,所收获的效果还是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三、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相关说明(一)课程实践性教学模式这一模式的真实度很大,主要运用于专科的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和本科的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学等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课程。

而这一教学模式采用的是二元教学的模式,二元教学模式指的是以一个标准为基点,即学生是否能够经常参加面授学习,并以学生个人特点作为参考,将学生分为两组,针对这两组进行两种不同程度的教学,一种是以面授为主,另一种是以网络教学为主。

第一,采用模拟法庭方式进行教学活动。

在模拟法庭教学中,给个案件的选取是在不同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的。

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论文

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论文

“国家开放大学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题目:关于法学专业对社会贡献的研究学校名称:国家开放大学指导教师: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法学入学时间:论文提纲一、为贯彻中国特色法治理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二、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了科学的智力支持(一)积极参政议政,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专业智慧(二)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会建设,探索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公益法律服务模式1.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模式发轫于农民工权利保护领域并得到广泛推广2.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模式有效地促进了维权与维稳的有机统一3.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模式是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的保障4.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模式不断发展壮大三、为构建中国制度文明软实力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成果关于法学专业对社会贡献的研究【摘要】过去十年,我国法学研究在国际化和本土化两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

在与西方法学思潮的交流和碰撞中,法学研究已经从单纯的借鉴和移植走向自立和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保障。

中国的法治事业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学研究者在深入解读国情、积极探索我国法治建设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支撑【关键词】积极参政议政;服务法治国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行各业,本人在了解各行业中,特别对法学专业进行一些研究,具体情况如下:一为贯彻中国特色法治理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新世纪以来,中国法学研究超越了对西方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研究方法的引进和学习,在借鉴、吸收古今中外人类法律文明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思想,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十年中,法学界开始从中国法治社会中的具体问题出发,在构建基于中国发展阶段和现实的法律价值体系的同时,还探寻适合中国语境和文化背景的法律解释和适用方法。

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论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论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姓名:学校:学号:指导教师:定稿日期:目录摘要............ .. (1)一、引言 (2)(一)国内外研究状况 (2)(二)论文构成及研究内容 (4)二、格式条款的界定 (2)(一)格式条款的定义 (5)(二)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 (3)三、我国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4)(一)我国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4)(二)我国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的缺陷及其状况的分析 (5)四、对格式条款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7)(一)格式条款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背离 (7)(二)格式条款对契约自由原则的违背 (9)五、完善我国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的建议 (12)(一)立法规制 (12)(二)司法规制 (13)(三)行政规制 (14)(四)社会规制 (15)结语 (16)参考文献 (17)摘要格式条款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因其高效、快捷的缔约优势逐渐成为一项社会经济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交易形式。

因此,利用格式条款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们很高兴地看到格式条款所带来的积极效果,但是也必须清醒的意识到我国关于格式条款方面的弊端。

我国立法虽然对格式条款的适用加以限制,但格式条款限制了契约自由原则,使得自由原则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自由原则。

由于格式条款当事人处于不平等的经济地位,所以其使用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我们所看重的不是格式合同中有多少个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体打赢了官司,而是如何完善这些规制,使格式条款发挥很好的作用,维护双方的利益。

本论文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的课题研究背景、目的,国内外研究状况和课题研究方法及内容。

第二部分就格式条款的界定进行了阐述。

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及其存在的缺陷。

第四部分探讨的是对格式条款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主要是从格式条款对诚实信用和契约自由原则的违背两个方面为着眼点进行论证。

法学的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的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的专业毕业论⽂范⽂ 法律教育作为培养法制国家中法律⼈才的主要途径,不仅要关注法律⼈才职业技能的培养,更要关注法律⼈才职业道德素质的塑造。

下⾯是店铺为⼤家整理法学的毕业论⽂相关内容,欢迎参阅。

法学的专业毕业论⽂范⽂篇⼀ 摘要:对于⼤学⽣⽽⾔,各种社会危害频繁出现,对⼤学⽣的伤害越来越⼤,因此法律教育显得尤其重要。

在⾼校教育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加强法律教育,加强对法律教育的全新认识,提⾼教师的综合能⼒以及法律⽔平,从⽽实现对⼤学⽣的正确引导。

关键词:法律教育;新视⾓ 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改⾰开放的不断深⼊发展,我国的教育也逐渐实现现代化,素质教育是当前各个院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趋势。

在素质教育过程中,应该要以提升学⽣的综合能⼒素养为⽬标,法律教育是当前素质教育过程中的⼀个⼗分重要的部分,对于学⽣法制观念的提升有积极的促进作⽤。

⾼校教育是⼀种综合性教育,对于⾼校学⽣的综合能⼒⽔平的提升有⼗分重要的意义,在⾼校教育中应该要不断渗透法制知识,帮助⾼校学⽣提⾼法治⽔平,能够为⾃⼰的⼯作和提供更多的保障。

⼀、法律教育的意义 1.法律教育有助于提⾼学⽣的法律意识 ⾼校学⽣⾯临的学习和压⼒都⽐较⼤,⾯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很多学⽣⾃⾝的分辨能⼒较差,对于社会中存在的各种危险不能有效地应对。

加强法律教育对学⽣法律意识的提升有⼗分重要的意义,⽐如在法律教育过程中,对⾼校学⽣宣讲⼀些法律常识,使得学⽣在遭受类似的侵害时有⼀定的防范意识,可以⽤法律武器来保护⾃⼰。

2.法律教育的发展有利于⼈⽂精神的弘扬与升华 法律教育与⼈⽂精神是两个相互影响的主体,法律教育有助于对各种⼈⽂精神进⾏弘扬和升华。

当前我国正在提倡法治中国建设,法治的精神在于实现社会公正与平等,使得⼈可以成为⼀个独⽴、有尊严的个体。

在⾼校教育过程中加强法律教育,可以对⼈⽂精神进⾏弘扬,有利于⾼校学⽣不断提⾼⾃⼰的综合⽔平。

当前,⾼校学⽣对法律教育的认识还不够。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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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应由社会工作需求而定,致力于向社会输送应用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法学人才。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浅谈我国高校的法学教学改革一、现阶段我国高校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一)高校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太过单一众所周知,教育的核心问题就是教学模式,其体现了我国高校的教育目标定位以及理念选择,教学模式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相关人才的发展方向。

就我国高校现阶段法学教育的教学模式而言,一直以来都是遵循传统的教学模式,即教师在讲台上讲,学生在课堂上听,这种强制性灌输的教学模式,尤其要求学生注重对法条的强制性死记硬背,对于学生的法学思维方式则没有很好的去引导语培养,特别是学生的法律逻辑性和创造性思维亟待提高。

应试教育只能使得我国高校法学教学质量越变越差,甚至无法满足现代化建设与市场经济的需要,对我国构建法制社会也造成很大困难[1]。

(二)高校法学教学设施与方法过于落后随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日益发展,其教学方法必须现代化以适应当前法学教育的需要。

纵观全国各地高校,尽管有不少在这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还是有部分高校依旧是传统教学方法,依旧停留在教室、黑板与粉笔的阶段,既没有使用多媒体教学,也没有设立学生之间的模拟法庭。

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多向美国同行学习,在美国,所有的高校法学教学都会有多媒体教室以及模拟法庭,甚至每位学生配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帮助其学习。

法学教育任重道远,绝不是只有几个教师就可以办成功的,不仅需要好教师,还需要经费、设备以及日益现代化的教育手段[2]。

(三)高校法学教育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现阶段我国高校对于学生的培养过于注重理论教学,而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这主要体现在:1.高校在设置课程时,绝大部分属于理论课,而实践课寥寥无几。

2.我国高校的法学教学基本上都是单向教育,导致学生一味的被动接受,很少进行讨论。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事务毕业论文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事务毕业论文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事务毕业论文本着服务于本地区的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目的,邵阳学院政法系顺应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于2007年创建了法学专业,现有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300多人。

4年来,我们不断探索地方性院校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以寻求在现有条件下的生存和发展之道。

一从实际出发确立人才培养目标2007年,我国法学已经有40多种专业,2000多个教学点,110000多本科学生。

随着公检法单位人员的饱和、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等,似乎法学就业的寒冰期已到来。

但是就个人律师的拥有量而言,根据2002年的统计资料,全国现有律师12万人,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0.8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美国30人,英国15人),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和阿根廷就分别达到了20人和12人。

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000万家,仅有4万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①。

而基层应用型法学人才就更为缺乏。

邵阳市辖8县1市3区,人口750多万,面积2.1万平方公里。

2007年只有律师不到400人,法律工作者100人左右。

因此,面向广阔的就业市场,法学人才市场并没有饱和。

我们对目前出现的法学人才就业困难情况做调查,发现主要是人才的培养与市场脱节,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缺乏相应的就业能力所致。

如司法考试通过率低,考研率低,公务员考试通过率低,专业适应能力差等。

2007年我系法学专业教师队伍有1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律师2人,全国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骨干教师1人,湖南省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人。

教学经验丰富,年富力强。

本着与市场接轨,又与我们的实际培养能力相结合的出发点,我们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能够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良好训练,初步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业技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具有较强的外语读写能力的,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较高的地方性应用性人才。

电大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电大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电大法律毕业论文范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应侧重实践性而不是学术性,重点考察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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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律毕业论文范文一:高校生就业歧视中法律保障一、大学生就业歧视的内涵关于就业歧视的内涵,我国大部分学者直接援引《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对歧视所下的定义,即“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

”另外“有关成员在同雇主代表组织和工人代表组织———如果这种组织存在———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磋商后可能确定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的其他区别、排斥或特惠”,也是歧视[1]。

歧视总是相对于平等而言,但差别是绝对的,平等是相对的。

因此,在就业问题上差别待遇的形成是不可避免,但并非所有差别待遇都构成歧视,一定范围内的差别待遇是雇佣双方的共同需要,同时也正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体现。

因此,是否构成就业歧视,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差别待遇,而在于这种差别待遇是否合理;判断差别待遇是否合理,应以差别待遇是否为职业岗位自身的需要为标准。

从这一角度出发,就业歧视可以界定为:基于职业自身需要以外的各种因素而产生的导致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都构成就业歧视。

这一定义与《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关于就业歧视定义的最大区别在于:承认在就业机会或职业待遇方面存在差别不可避免,但并非所有差别对待都构成就业歧视,差别对待是否构成就业歧视应看该差别对待是否因职业需要而合理形成;本定义的最大功能在于提供了判断就业歧视的标准。

与之相对应,大学生就业歧视是指在大学生就业时,用人单位因职业合理需要以外的各种因素的差别,而给予大学生不公平,不合理的区别对待,从而取消或损害大学生就业平等权的现象和行为。

二、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现状(一)大学生就业歧视具有普遍性目前,我国就业歧视问题较严重,就业歧视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国家综合国力提升的社会、经济和法律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范文—摘要:法律意识作为法律现实的民族精神文化,既真实的反映法制现代化状况,又必然反作用于社会法律实践,从而表现并引领着法制现代化建设。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成因,并提出了公民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实现途径。

关键词:法律意识;法制;法治;现代化法律意识的现代化作为现代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方面,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社会成员基于现代法制实践而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外在形式和内在价值合理性的主观心理反映。

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应当包括:第一,主宰一切社会生活的形式和手段是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存在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所谓特权;第二,法律意识作为一种非人格力量,是用以特殊的理性原则建构起来的法律程式从关注和关怀人的终极运层面切实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从而全面实现社会正义;第三,每个社会主体所追求的自由、平等,权利和秩序等都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因而人们都理应自觉的以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

中国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内在要求,实现这个治国方略的过程就是法制现代化的过程。

法制现代化不仅表现为具体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方式的现代化,其更深层次的内涵则在于公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

因此,分析当前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现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社会法律意识的现代化进程,是全面推进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法律意识现代化在法制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法律意识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社会成员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是法律现实在人的精神世界中的映现。

法律意识与法律制度密切相关,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不仅蕴涵着法的本体,决定着法的价值取向、法的社会功能和运作机制,而且直接决定着公民的法律意识。

另一方面,任何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完善也离不开建立其上的公众意识,而且,法律意识作为人们的一种意识形态和社会上层建筑,必然反作用于其赖以产生的社会法律现实,因而法律意识的现代化必将极大的推进社会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2023最新-最新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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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最新4篇】时间稍纵即逝,充满意义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有计划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毕业论文我们应该怎么写呢?这次漂亮的为亲带来了4篇《最新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篇一为了完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发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加强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我于20xx年2月10日至3月20日对当涂县整体城管执法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一)调查问卷中的评价。

外部对本县城管执法的总体评价: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

其中,对城管执法实施前、后效果比较,认为明显好的,较好54%,不明显;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处理的满意度,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参加调查的人大代表的评价:比较满意。

城管大队内部的自我评价:满意56%,比较满意44%,不满意没有。

从调研情况看,调查问卷中的评价与座谈和访谈中的评价基本一致,外部与城管内部对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二)城管执法的作用和成效。

县镇总面积110平方公里,人口15万,辖区内有企业2000余家。

当涂县在新旧产业更替中,产生了大量下岗和失业人群,加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集中,流动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较多,经济落后,造成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区治安等发展参差不齐,与其它区相比稍显滞后,因此流动摊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严重,治理城市“八乱”的压力较重。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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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斡旋受贿问题研究8. 《环境保护法》修改若干问题 4. 确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思考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参考刑法方面1. 论转化犯2. 论“携带凶器抢夺”3. 论“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4. 论危险犯的终止5. 论结果加重犯6.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可能性7. 论原因自由行为8. 论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9.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10. 论社会危害性标准11. 论婚内强奸12. 论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13. 论结果加重犯的主观方面14. 论持有行为的性质15. 论吸收犯之存废16. 罪刑法定原则探析17. 不作为犯罪研究18. 刑法因果关系研究19. 单位犯罪适用中若干问题分析20. 犯罪中止若干问题研究22. 共同犯罪中身份犯问题研究23. 牵连犯中若干问题研究24. 正当防卫中若干问题研究25. 死刑问题研究26. 交通肇事罪研究27. 重大责任事故罪研究28. 侵占罪研究29. 贪污罪研究30. 受贿罪研究31. 合同诈骗罪研究32. 金融罪研究33. 抢劫罪若干问题研究34. 走私罪若干问题研究35. 论职务侵占罪36. 关于完善我国缓刑制度的探讨37. 计算机犯罪研究39. 校园财产犯罪原因分析40. 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41. 职务犯罪研究42. 女性犯罪原因分析43. 流动人口犯罪现象分析44. 暴力犯罪现象分析45. 略论犯罪未遂46. 紧急避险研究47. 共同过失犯罪初探49. 吸收犯问题研究50. 想象竞合犯问题研究51. 罚金刑问题研究52. 转化犯问题研究53. 包容犯问题研究54. 结果加重犯问题研究55. 法条竞合问题研究56. 持有型犯罪研究57. 目的犯问题研究58. 略论我国刑法中的追诉时效59. 赦免制度研究60. 罪名法定问题探析61. 危险犯研究62. 行为犯研究63. 洗钱犯罪研究64. 保险诈骗罪研究65.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研究66. 强迫交易罪研究67. 侵犯商业秘密罪研究68. 非法拘禁罪研究69. 安乐死问题初探70. 绑架犯罪问题研究71. 盗窃罪若干问题研究72. 聚众斗殴罪研究73. 妨害公务罪若干问题研究74. 伪证罪若干问题研究75. 非法持有毒品罪研究77. 介绍行贿罪若干问题研究78. 贪污罪的共犯问题研究7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若干问题研究80. 滥用职权罪若干问题研究81. 玩忽职守罪若干问题研究82. 徇私枉法罪研究83.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若干问题研究84. 罪刑相适应论诉讼法方面1.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定位2. 论“以事实为根据”与证据裁判原则3. 暴力取证罪的立法完善4. 程序性制裁与刑讯逼供的遏制5.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6. 关于我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思考7. 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发展前景9.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10.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1. 论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功能12. 公益诉讼与当事人适格之扩张问题研究13. 小额诉讼程序的构建14. 答辩失权制度研究15. 中美陪审审判制度的比较16. 论民事诉讼证明标准17. 民事诉讼证人作证制度研究18.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19. 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权利研究20. 自认制度研究21. 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研究22. 论民事诉讼的法院调解原则23. 证据概念的重构24. 论公开审判制度25. 传闻证据规则研究26. 论证明责任的分配27. 论民事诉讼的自认28. 论司法认知29. 论推定30. 论诉讼保障制度31. 论正当当事人32. 论民事撤诉制度33. 论缺席判决34. 论执行回转35. 诱惑侦查研究36. 刑事缺席判决探讨37. 专家法律意见书之地位探讨38. 证人拒绝作证之成因与对策39. 沉默权存废之探讨40. 诉讼外解决纠纷机制探讨41. 辩诉交易在中国存废之探讨42. 民事执行难之成因与对策43. 公诉转自诉制度探讨44. 举证时限探讨45. 论判决的既判力46. 辩诉交易问题47. 证人作证研究48.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探讨49. 刑事诉讼审前程序比较研究50. 证明标准探讨51. 司法公正探讨52. 民事检察制度研究53. 民事再审程序研究54. 公益诉讼探讨经济法、环境法、劳动法方面1 论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2 对环境权性质的思考3 论环境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4 论环境刑法的特点5. 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6.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析7. 水污染防治法执行问题研究的一点思考9. 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研究10. 环境与国际贸易若干法律问题探析11. 环境法的经济分析12. 论环境法的价值内涵13. 《森林法》修改之法律思考14. 论我国环境法的制度设计15. 论环境权(或公民环境权/环境物权)16. 论土地发展权17. 论环境(保)相邻关系的法律调整或论区际环境关系的法律调整18. 论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的构造19. 能源法律问题研究20. 论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与保密条款21. 农村土地纠纷解决机制问题研究22.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构建23. 农民权益保护立法研究24. 农民劳动法律保护研究25.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26. 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研究27. 我国劳动诉讼制度研究29. 农地承包经营合同法律问题研究30. 论社会保障立法的价值取向与立法结构31. 论企业劳动规章的法律性质及法律规制32. 论劳动集体谈判(协商)制度33. 宏观调控法律问题研究34. 物业管理法律问题研究35. 论政府或公用采购的经济法调整36. 论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37. 公营企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政策研究38. 农村土地税费改革法律问题研究39. 论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及法律调整40. 生态农业发展的法律政策研究41. 工伤赔偿法律问题研究42. 企业的社会责任法律问题研究43. 信用立法问题研究44.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归责问题研究46. 证券法之虚假陈述制度研究47. 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研究48. 我国期货监管体制研究49. 我国保险监管体制研究50. 我国银行监管体制研究57. 对不良企业的法律救助58.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研究60.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61. 我国商业银行改制中的法律问题探讨62. 经济法主体探讨63. 商业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探讨64. 个人所得税法探讨66. 反垄断法研究67. 政府采购法研究民商法方面2. 试论表达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3. 论网络空间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5. 试论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完善6.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究7. 论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8. 论居住权9. 公司破产制度研究10. 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11. 论有限合伙12. 论一般人格权13. 论信赖利益14. 论债权物权化15. 论所有权保留16. 中国民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初探17. 家族型企业法律问题规制20. 民营企业法律保障初探21. 职工参与公司控制之法律研究22. 浅议一人公司23. 论独立董事制度24. 公司创立大会法律制度研究25. 公司治理机构的法律规制26. 公司治理的法律地位27. 对破产法的几点思考28. 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研究29. 对我国公司法中小股东保护的立法思想30.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几点思考31. 论我国公司法对股东权的保护32. 公司经营者的责任33. 相互持股的利与弊及其法律调整34. 对不良企业的法律救助35.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比较研究36. 公司利益分配中的法律调整机制37. 职工参与制度研究38. 关于公司章程法律效力的探讨39.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法律规制及其优化40. 公司资本制度研究41. 股权转让42.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43. 公司对外担保44. 董事会制度45. 股东的表决权46. 破产监督人制度47. 公司董事对第三人的法律责任48. 旅游合同法律问题研究49. 论合同履行中的”经济合理”原则(或:情势变迁原则)50. 论数据库的法律保护51.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探讨52. 建立隐名合伙制度的思考53. 论商号的法律保护54. 完善我国继承法的法律思考55. 空间权的法律研究56. 关于角色的商品化权探析57. 关于完善我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思考58. 论我国村的民事法律地位59. 占有制度与我国民法物权制度的完善60. 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61.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评析62. 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63. 论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64. 关于协议离婚问题的研究65. 婚姻关系中的侵权损害赔偿探讨66.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思考67. 论配偶权制度68. 论夫妻约定财产制与交易安全69. 家庭暴力法律规制研究70. 无效婚姻及其确认有关问题探讨71. 扶养制度研究72. 离婚原因及其法律规制探讨73. 分居制度74.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75. 亲子关系76. 结婚制度77. 论继子女78. 继承权79. 转继承80. 我国民法结构安排研究81. 论我国物权立法的原则82. 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83. 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利益保护77. 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8.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劳动权及其实力现78.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9. 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79. 论共同危险行为10. 当代中国的变迁与宪法发展21. 权利穷尽研究11. 论公民受教育权及其保护22. 反向假冒与商标淡化研究(可选12. WTO 与中国行政主体的发展研究23.其一) 13. 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之建立24. 植物新品种权研究14. 行政许可公正性问题探讨25.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多学科15. 论行政调查题目) 16. 行政效率机制的行政法保障26. 域名与商标的冲突与对策17. 公共工程采购若干问题研究27. 小议使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判断18. WTO 规则与我国行政程序制度的依据完善28. 驰名商标若干问题研究19. 行政公益诉讼初探29. 论保护商业秘密制度中的竞业禁20. 行政相对人权利研究止规定21. 行政指导程序问题研究30. 论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22. 论我国公民的出版自由及其实现31. 论电子数据库的法律保护23. 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公民的迁徙32. 论域名抢注及其法律对策自由33. 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24. 略论公民罢免权34. 人身保险中的如实告知义务25. 论妇女宪法权利及其平等保护35. 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代位求偿26. 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立法的完善权27. 论公民社会保障权36. 论票据行为的无因性28. 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若干问题37. 保险利益原则研究或者论保险思考法的基本原则29. 行政指导的定义及其法律规制38. 论人身保险合同或保险合同法30. 行政征用补偿问题研究律特征研究31. 论行政解释的功能及其实现39. 遗失物拾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32. 电子政务及其法律规制40. 论表达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33. 公民平等权的宪法学思考突与平衡34. 论中国宪法的修改41. 确立我国的有限合伙的立法思35. 论法官保障制度考36. 论公民的知情权42. 试论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的不足37. 论市民社会中宪法私有财产权的保与完善护43.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探析38. 农民平等权问题研究44. 雇主责任研究39. 可持续发展与宪法价值的嬗变45. 离婚标准问题探讨40. 法治下的中国地方分权46. 论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制41. 论公民基本权利的冲突47. 校园伤害案件学校责任基础及42. 行政强制中的比例原则研究形式研究43. 紧急状态下的政府行为研究48. 政府科技管理立法初探44. 论高校在行政法上的地位49.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45. 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护46.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50. 论民法典的逻辑结构47. 论国家赔偿的范围51. 合同之债的相对性弱化研究48. 论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52. 论贞操权50 浅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依法行政53. 交通事故责任研究52. 论我国的宪法监督54. 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53. 略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55. 物权行为研究54. 析网络下的公民言论自由权的保护56. 无因管理研究和限制57. 论作品55.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58. 侵犯著作权认定规则研究56. 论行政合同59. 商业方法可专利性研究57. 违宪审查模式与中国的选择60. 论植物新品种权58. 行政法治与行政自由裁量权61. 商标权与地理标志权冲突研究59. 论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62. 商标淡化侵权研究60. 公民劳动权初论63. 论知识产权的无形性61. 收容遣送制度探讨64. 授予发明专利之条件研究63. 民工权益法律保护65. 保险法原则研究64. 违宪审查制度66. 论保险合同65. 村民自治法律问题探讨67. 保险利益研究68. 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之比较研究宪法与行政法方面38. 宪政与司法审查39. 公民权与人权40. 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41. 资格罚研究42. 听证制度研究43. 论村民自治44. 选举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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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毕业及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暂行实施方案毕业论文写作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教学的重要步骤,也是电大本科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门重要课程和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的必经环节。

毕业论文写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理论研究能力以及运用本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综合能力具有现实意义。

因此,为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切实做好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工作,并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结合广播电视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就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的有关要求做如下暂行规定,学生和指导教师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待中央电大做出新的要求再另行补充)以保证毕业论文乃至毕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一)关于毕业论文的选题要求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的专业课程容围之,并符合法学专业专业性的要求。

选题时应当结合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热点和司法实践重点问题,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研究方向和主要容,同时鼓励同学们对我国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

(备选的论文题目围见附件一)(二)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字数应当不少于6000字;且作者应独立思考、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合理、层次清楚、文字通顺、格式规。

文章容须专业对口,且禁止大量摘抄书籍,写成教材;更不允许照抄别人发表或未发表的论文或找人代写。

毕业论文应当具有:1、科学性: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可靠;能够恰当的反映出毕业同学对本学科知识系统掌握的情况,并对专业中的某一问题有较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2、实用性:选题应具有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能够体现出写作者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逻辑性:论点突出、论证有力;层次分明;逻辑严密;结构完整、合理。

4、技术性:文章能够反映出写作者具有收集、整理、运用材料的能力;文字表达清晰、准确;格式规。

(三)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一、格式和最终完稿上交材料要求(一)书面格式1、提纲:(1)大标题:宋体、小二号字(加粗)、居中;“提纲”二字在大标题的下一行居中,并中间空一字。

(2)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符号为:一、……(3)二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符号为:(一)……2、正文:(1)大标题:宋体、小二号字(加粗)、居中;(2)“容提要”四个字用宋体、四号(加粗),前面空两个字,并与具体容之间空一字;(3)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符号为:一、……;(4)二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符号为:(一)……;(5)三级标题:宋体、四号;符号为: 1、……;(6)文章正文用宋体、四号字,首行与容提要部分之间空一行。

3、说明:提纲和正文的所有标题之后,一律不得使用标点符号。

4、注释:放在正文后空一行,并在前面空两字,用宋体四号,“注释”二字加粗,注释的符号为①…,每条注释一般格式为:…(作者):《…》(作品),…(),…(出版日期),…(页数)。

文中有引用的地方一般都要用注释,“良”以上论文必须有三条以上注释。

5、参考资料:放在注释后空一行,并在前面空两字,用宋体四号,“参考资料”四字加粗,符号为1、…。

每条参考资料一般格式为:…(作者):《…》(作品),…(),…(出版日期)。

每篇论文必需有三篇以上的参考资料。

(二)最终上交资料:1、论文书面正稿一式两份:正本一份(黄色硬皮封面装订),副本一份(复印封面装订);2、修改过程中指导老师批注过的论文提纲、修改稿;3、软盘一个,有:答辩时的PPT演示文件,已经定稿的提纲、容提要和正文的容。

二、毕业论文指导程序及要求(一)学生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论文的备选题目中选题或就我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拟题并探讨,自己所拟题目须经法律教研室同意方可写作。

(二)学生根据所选题目自行拟订提纲,在规定的时间将提纲上交于班主任处。

(三)班主任将收齐的提纲统一登记造册(附电子版)后交到法律教研室,法律教研室根据所写题目分配指导老师,题目不符合要求的,统一由教研室将提纲退回,学生按要求进行修改或重新拟订后再交教研室。

(四)论文提纲分配到指导老师手中后,由指导老师在规定的时间里就学生的提纲容提出书面指导意见并通知写初稿时间。

(五)学生在规定时间,将论文初稿完成后,交到指导老师处,指导老师就容提出具体的书面指导意见,并填写“教师指导记录表”,指导过程不少于四次。

学生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无误后,方可定稿。

(六)定稿论文按本《实施方案》的格式要求打印、装订,统一放入学生论文档案袋,袋中须装有:论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软盘一个(包括正文、提纲、PPT演示盘);指导老师的修改稿和修改提纲、指导记录表一。

上述材料由指导老师统一在答辩的前三天交至法律教研室。

三、毕业论文答辩的程序及要求毕业论文答辩是考查论文撰写者真实专业知识水平的重要坏节,学生应在熟悉论文的观点、结构和容的基础上,认真理解论文的理论和实践背景,在此前提下参加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如下:(一)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和规定1、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市电大负责并按中央电大的要求统一安排;2、组织设立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下设2—3个答辩组,答辩组由3人(含3人)以上组成,原则上由电大的专职教师和外聘专家组成,答辩组成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教师不再担任该学生的答辩组成员。

(1)答辩组设答辩主持人1人,答辩主持人须持证上岗。

答辩主持人主持毕业论文的答辩及评分工作,并对毕业论文答辩成绩签字负责。

答辩成绩按少数服从多数意见评定,不同意见记录在册,如分歧意见较大,交答辩委员会评定;(2)答辩委员会审阅论文,在答辩中可以提出若干质疑要求学生答辩,如发现抄袭他人或由他人代写的论文,有权决定不能继续答辩,应令其重写。

学生重写后的论文仍属抄袭他人作品的,取消做毕业论文的资格;(3)答辩按规定的进度分批进行,法律教研室应在当次答辩前三天通过网上公布答辩学生。

(二)毕业论文答辩的程序1、学生应制作符合要求的PPT,并能在答辩时熟练操作;2、学生用PPT演示盘,首先介绍自己选题目的和写作过程,再讲论文的主要观点及容,时间限在6分钟以;3、答辩组成员就论文相关容提出3-5个问题,主辩老师填写“答辩过程记录表”,由答辩学生做答辩准备,时间约20分钟,答辩学生按要求依次阐述问题;4、答辩小组成员可就论文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包括与专业相关问题)再提问,以考查学生的实际专业知识水平和应对能力。

(三)学生答辩要求1、PPT制作符合要求,自己能够熟练操作;2、学生应仪态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声音洪亮,口齿清晰,须用普通话进行答辩;3、答辩容应切合提问,回答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洁;4、答辩观点和容应与本人论文一致。

四、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一)论文成绩评定标准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

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给予毕业论文的学分。

学生要申请学位的,论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1、优秀(相当于90分以上)(1)能够正确理解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综合运用所学本专业理论和知识的技能;(2)有自己独立的观点,能密切联系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全面,具有一定深度和独创性;(3)文章观点准确,结构完整,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分明,逻辑清楚,文字通顺,结构严谨;(4)原始资料齐全,能运用科学方法在自己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整理。

(5)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清晰、流畅。

2、良(相当于80—89分)(1)能够正确理解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有一定的综合运用所学本专业理论和知识的技能;(2)有自己独立的观点,能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全面、系统;(3)文章观点正确,结构完整,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分明,逻辑性较强,文字通顺;(4)原始资料齐全,能较好地进行加工整理;(5)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表达清楚。

3、中(相当于70—79分)(1)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有一般运用理论知识的技能;(2)能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文章观点基本正确,结构合理,有一定的论据,容较为充实,层次较为清楚,文字表述流畅;(4)资料基本齐全,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工整理;(5)答辩中能正确的回答问题,表述清楚。

4、及格(相当于60—69分)(1)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在理论上没有原则性的错误,能基本掌握本专业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2)能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尚可;(3)有一定的论据,文字也较通顺;(4)有一定的原始资料,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工整理;(5)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5、不及格(相当于60分以下)(1)在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掌握已学有关专业技能较差;(2)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或论据、论点、结论不一致,原始资料残缺不全或主要数据失真,加工整理也较差;(3)基本容属抄袭他人成果;(4)尚用本单位(包括本人参加在)已发表过的文章,而又没有创造性的修改或增补;6、要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论文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

(二)成绩评定步骤与办法1、步骤(1)指导教师根据所指导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写出论文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初评成绩占总成绩的80%。

(2)答辩组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写出答辩评语并评定成绩,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20%。

(3)最后由答辩委员会综合论文容和答辩情况,给出论文的综合成绩。

2、办法(详见论文封面底部)五、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及职责(一)指导教师任职资格:1、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法学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法学教师或法学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外聘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其职称审查由市电大负责;2、指导教师必须思想端正,工作态度认真负责;3、每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0人为宜;责任心强、专业能力强的电大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

(二)指导教师职责:1、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和收集资料、介绍参考书目和文献检索指导;2、审查学生的论文提纲,提出修改意见;3、审阅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做好指导记录;4、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对论文完成稿写出评语,提出评分意见;5、指导学生做好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

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的指导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既要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又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允许包办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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