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管理制度(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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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管理制度(审核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惠州炼油分公司 (以下简称分公司) 电气设备运行维护管 理。
第二条 本制度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和条款, 若新的标准与本制度发生冲突时以 新的标准或规范为依据。
第三条 术语和定义
1、设备状态评价:设备状态评价是指依据设备运行状态信息,进行科学的综合 分析,确定设备当前健康状况,为设备维修提供依据。
2、“三三二五”制:指电气一次设备技术管理及设备运行维护管理中应具备的规 章制度及资料。(三图、三定、三票、五规程、五记录)
( 1) “三图”:电气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 2) “三定”:电气一次设备的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 3) “三票”:电气倒闸操作票、工作票、临时用电票。
( 4) “五规程”:电气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试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安全 规程。 ( 5) “五记录”:电气运行记录、检修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 记录。
第四条 设备中心职责:
1、负责惠州炼油分公司电气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2、惠州炼油分公司设备中心是电气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制度、方案、规 范规程的审批,并监督运行部门的执行;
3、负责惠州炼油分公司电气专业对外联络 (生产调度、 计量除外)、技改、技措、 大修等工作;
4、负责惠州炼油分公司电气材料、配件及维修计划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5、负责电气专业主要指标的考核评比工作;
6、负责组织重大、特大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
7、负责惠州炼油分公司35k V 及以上电气主系统运行方式和事故预案的审批。
第五条 运行五部职责
1、负责惠州炼油分公司电气运行、电气调度管理工作。完全自主执行电气系统 倒闸操作、方案和规章制度; ―
第二章
职责
2、负责全厂突发电气系统事故处理和故障查找,并按“电气异常及事故汇报规定”进行汇报;
3、配合设备中心对外联络、技改、技措、大修等工作;
4、负责电力调度系统、电力计量的对外联络工作;
5、负责运行五部操作范围内电气工作票的许可工作;
6、负责运行五部操作范围内所有设备停送电通知单的许可工作;
7、负责主系统电气事故预案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8、负责保运单位电气运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9、负责公司电气设备运行状况分析、评定、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运行部及维护保运单位职责
1、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做好各自所辖范围内电气材料、配件及维修计划的提报工作;
3、负责所辖范围内第一、二种工作票办理落实工作;
4、负责所辖范围内设备停送电通知单的办理落实工作;
5、负责所辖范围内电气临时用电票的管理,包括不涉及计量收费的临时用电票的签发办理等工作;
6、在所辖范围内接受并落实电力调度的指令;
7、负责所辖范围内电气异常及事故处理工作;
8、负责所辖范围内其它电气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分级管理
1、根据电气设备的重要性,将电气设备分为三级:A级、B级、C级。
2、A级设备为关键设备:220kVGIS开关、35kV气体绝缘开关柜、2台主变、1 台燃气发电机、2台汽轮发电机、2台升压变压器及10kV电动机组。
3、B级设备为重要设备:所有6kV电动机组、所有除A级设备外变压器、各变电所直流系统设备、660V及以上变频调速设备、UPS 6/10kV配电装置。
4、C级设备为普通设备:A级和B级以外的其他设备。
5、A级电气设备的设备完好率应保持在100%, B级电气设备完好率应保持在98% 以上
6、电气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含检修、试验报告、事故处理等),由设备中心统一归口管理。
第三章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维护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
第九条及时制定分公司三票管理制度,根据需要及时修订。
第十条电气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应是完整的竣工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绘制电子版以便及时修改。
第十一条电气运行及位号保运单位人员应按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开展好设备的维护检查工作,做好相应巡检记录。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及标准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或执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最新版,引进电气设备参照执行中石化《引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或引进电气设备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参照执行中石化《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最新版电气设备部分。
第十三条由于装置长周期运行等原因确实无法按规章制度周期进行检修、试验的电气设备,应组织对其运行状况进行技术评估,每次评估合格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发电机的运行与维护管理
1、组织制定《发电机运行规程》和《发电机事故处理规程》。
2、对机组进行定人、定时的巡检,及时消除运行隐患和缺陷,并开展“特护” 活动。
3、按规程规定的周期、项目安排检修,建立发电机检修技术档案。
4、组织制定分公司电力系统脱网运行时,发电机及小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措施,不断提高运行人员操作及事故处理技能。
第十五条变压器的运行与维护管理
1、自然循环自冷或风冷的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在额定负荷下,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85 C。
2、在事故情况下,允许使用变压器的事故过负荷能力。其过负荷的数值应按规范或制造厂的制度执行。无制造厂制度时,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可参照表1,干式变压
器可参照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