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管理制度(最终版)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项依据】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岗位及涉及到电气焊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目的意义】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电气焊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质量,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第四条【主要内容】本管理制度包括电气焊作业的前期准备、操作流程、安全防护、责任追究、员工培训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前期准备第五条【设备管理】本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焊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焊工资质】电气焊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焊工证书才能上岗工作。
本单位应定期检查焊工证书的有效期,并及时进行更新。
第七条【工作计划】每个电气焊项目都应有相应的工作计划,包括焊接的时间、地点、人员配置等。
关键项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编制,经审核才能执行。
第八条【材料准备】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准备好所需的焊接材料、焊接电极等,并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第三章操作流程第九条【操作流程】电气焊作业的操作流程包括接收焊接任务、组织备料、焊接操作、质量检验和完工报告等环节。
第十条【焊接前检查】在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进行相关设备的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的工作正常。
第十一条【工作流程】电气焊工作流程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①焊前准备;②焊接操作;③焊后处理;④完工报告。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二条【安全培训】本单位应定期进行电气焊工作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本单位应配置完备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栏杆、防护网、警示标识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防火措施】在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本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电气焊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情况。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
第四条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科学、合理、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立电气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权利和工作职责,配备专职电气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及电气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并按照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进行处理,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电气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制定电气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的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购买、安装和接入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所有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对于老化、损坏或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掌握设备的使用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对于电气设备的故障和事故,应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的监控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停电、启动和调试等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禁止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保障电气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和减少职业病,提高电气作业质量和效益,加强对电气作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电气作业施工人员、电气设备维修人员以及其他有关电气作业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电气作业中,首要原则是安全。
任何时候都不能牺牲安全。
2. 预防为主:强调预防措施的存在和落实,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整体管理:对电气作业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包括作业前准备、作业过程和作业后处理。
4. 依法依规:在电气作业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的法律法规,维护电气作业的合法、安全和有序进行。
四、电气作业管理机构1. 设立电气作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电气作业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2.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负责制定和完善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组织电气作业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监督电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并及时纠正和处理不安全行为;- 组织电气作业后的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五、电气作业前的准备1. 电气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作准备和安全策划,包括:- 制定电气作业方案和计划;- 评估电气作业的风险,并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确保电气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准备必要的安全器材和防护设施;- 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
2. 电气作业前必须进行人员培训和教育,包括:-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证书;-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电气事故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六、电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1. 电气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方案和计划进行,切实控制作业风险。
2. 电气作业过程中,必须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要求使用安全工具和器材。
3. 严禁违章操作,禁止带电操作,必须进行必要的停电和断电操作。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三篇)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气设备运行管理,提高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水平,保障员工和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电气设备分类及管理要求1. 电气设备按照使用方式和特点分为高压电气设备和低压电气设备。
2. 高压电气设备包括变电设备、配电设备等,管理要求按照《高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3. 低压电气设备包括开关电源、电动机、照明设备等,管理要求按照《低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运行管理第四条负责人及责任1. 本单位应当设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负责人,负责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2.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负责人应具备相关技术及管理经验,负责编制和执行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3.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开展电气设备检修、维护及安全培训工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五条运行管理机构及职责1. 本单位应设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机构,负责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2.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巡查、漏电检测、维修等工作;3.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电气安全意识。
第六条电气设备运行计划1. 电气设备运行计划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2. 电气设备运行计划应包括设备巡查、维修、检测等内容,并按照要求实施。
第七条电气设备巡查1. 电气设备巡查应以防止设备故障和事故发生为目的,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查。
2. 巡查内容包括设备外观、温度、噪音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电气设备漏电检测1. 电气设备漏电检测包括定期检定和日常自查两种形式。
2. 定期检定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结果应记录并妥善保存。
3. 日常自查应由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发现漏电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负责人。
第九条电气设备维修1. 电气设备维修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禁无资质人员擅自进行设备维修。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大全)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气焊作业活动,包括电气焊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操作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气焊作业,是指使用电弧、电阻热、激光、电子束等焊接技术进行的金属连接、切割、热处理等作业。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加强电气焊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电气焊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电气焊设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气焊设备,并建立设备档案,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和检修。
第六条电气焊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遵守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和参数。
第七条电气焊设备的电源线、气管、电缆等连接部件应定期检查,确保连接牢固、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第八条电气焊设备的防护装置、紧急停机装置、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功能测试。
第三章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第九条电气焊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取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
第十一条电气焊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鞋等。
第十二条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不得在危险环境下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电气焊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花、熔渣等飞溅物伤人和引发火灾。
第十四条电气焊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电气焊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遵守国家电气安全管理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电气设备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电气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电气安全管理应该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全员参与、层层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的管理机构为电气安全管理委员会。
电气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单位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电气安全管理专家组成。
第二章责任和权限第六条主任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电气安全管理专家负责电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指导、培训、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九条电气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且具备相应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电气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和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
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制度。
明确维修和保养的频率和方法,确保电气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电气安全培训活动。
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气事故的应急管理制度。
明确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台账制度。
记录电气设备的基本情况、维护记录和维修记录。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测制度。
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制度。
明确维修和保养的频率和方法,确保电气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行。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电工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
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二根据《无锡市住院病历质量判断标准》要求,结合我院住院病历运行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医务科作为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本规定进行监督和实施。
一、有关医护人员均应熟知《病历书写规范》及《无锡市住院病历质量判断标准》并认真执行,科主任、护士长对本科室病历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科室有关会议应该把病历质量管理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之一,科主任为病历质量第一责任人,各科室的病历质量监督员要按要求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反馈病历运行情况。
二、住院病历必须在24h内完成,首次病程录必须在病人入院后8h内完成,病人出院后病历必须在24h内归档。
首次病程录8小时内未完成的每次扣10元,住院病历24小时内未完成的每次扣10元,病人出院后病历72小时内未归档的每次扣50元。
三、病历不允许用胶带、刀片等涂改,如要修改需用双横线,如发现两处以上明显涂改,每份病历扣20元。
四、在检查中发现主诉不能导致第一诊断的扣50元。
五、现病史中必须要有诊断资料,无鉴别诊断的扣20元。
六、首次病程记录中对待诊、待查病人缺诊断讨论(鉴别诊断)或诊断讨论无针对性(形式化,未结合实际病情展开讨论)或无主治以上医师审签,发现一次扣20元(对于上级医师的审签意见应尊重,可以探讨,或探讨后达成一致后执行)。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电气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加强对电气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电气安全工作,加强对电气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电气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气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电气事故,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电气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流等指标,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备案制度,对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更新和升级,及时淘汰老化和不安全的设备。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第三章:操作规程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制定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应当按照电气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违反规定操作。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应当经过合格的培训,并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操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电气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电气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电气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气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电气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
第二条电气维修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执行全员参与、全员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应当制定并定期修订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维修工作的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确保维修工作规范化、安全化。
第四条所有参与电气维修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资格和职业素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有有效的维修证书。
第二部分:责任与权限第五条公司设立电气维修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电气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各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维修工作的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工作,并对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第七条公司应当配备专门的电气维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维修工作的安全性。
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行为,有权立即停止维修工作,并向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条电气维修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维修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第九条电气维修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接收任务: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后,必须与委托方确认具体情况,并明确维修时间和地点。
(二)维修准备:维修人员必须准备好所需的维修工具、设备和材料,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性。
(三)维修过程:维修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修,严禁违反规定操作,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四)维修记录:维修人员必须详细记录维修过程中的情况,包括维修操作、问题发现和处理等内容。
(五)维修报告: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毕后,必须向委托方提交维修报告,说明维修情况和维修结果。
第四部分:安全措施第十条在电气维修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措施:(一)维修工作必须在电源断开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准玩弄和安装电器设备。
二、电工上岗操作必须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用好绝缘设备,严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做好各种验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事故发生,排除各种不安全的隐患。
四、各种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JGJ59-99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五、定期检查和检验施工用的器具、绳索、绝缘物品及劳保用品,不合格的集中回收,及时处理。
还应随时清理施工现场电箱内的废材料和有碍施工用电的东西,排除不安全的因素。
六、凡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技术教育,使其熟悉新的安全用电技术知识,并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七、认真做好各种配电设备的安全用电标志,减少事故的发生。
八、经常组织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电工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为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该制度从各个方面规定了电气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范,包括以下内容:1. 目标和原则:明确电气安全生产的目标和原则,使之成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组织和责任:明确电气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3. 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电气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和检修、投运和停运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4. 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岗位的电气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确保每个岗位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5.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电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安全检查和评估:建立定期的电气安全检查和评估机制,对电气设备和操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7. 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理和应对。
8. 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电气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引言概述:电气焊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电气焊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电气焊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包括焊接设备管理、作业人员管理、焊接材料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安全防护管理。
正文内容:1. 焊接设备管理1.1 焊接设备的购置与验收1.2 焊接设备的定期检测与维护1.3 焊接设备的使用与保管1.4 焊接设备的更新与淘汰1.5 焊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2. 作业人员管理2.1 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资质要求2.2 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2.3 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意识培养2.4 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与权限2.5 作业人员的考核与奖惩机制3. 焊接材料管理3.1 焊接材料的采购与验收3.2 焊接材料的储存与保管3.3 焊接材料的使用与消耗控制3.4 焊接材料的质量控制与追溯3.5 焊接材料的废弃物处理与环保要求4. 作业环境管理4.1 作业场所的布置与标识4.2 作业场所的通风与排风要求4.3 作业场所的清洁与整理4.4 作业场所的火灾与爆炸防护4.5 作业场所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5. 安全防护管理5.1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与维护5.2 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5.3 安全防护操作规程与培训5.4 安全防护意识的培养与强化5.5 安全事故的报告与处理总结:综上所述,电气焊管理制度是一个全面规范电气焊作业的管理体系。
通过焊接设备管理、作业人员管理、焊接材料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安全防护管理等五个大点的细致规定,可以有效保障电气焊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同时,该管理制度的实施还需要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不断完善和优化,以确保电气焊作业的质量和安全性。
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4篇)
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器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使用、检测和维护的电气设备,并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员工。
第三条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电动机、电缆、开关、插座、电箱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单位设立电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该部门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 组织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3. 安排电气设备的技术培训和教育;4. 汇报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情况。
第六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其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2. 监督和检查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3. 指导员工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并提供相关安全操作培训;4. 及时报告电气设备的故障和事故。
第七条单位员工在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电气设备;2. 发现电气设备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给安全管理人员;3. 不得私自拆动或修理电气设备;4. 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检查项目包括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电缆是否老化,开关是否正常等。
检查周期可以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使用情况而定,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九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2. 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3. 如何正确处理设备故障和事故。
第十条单位应当配备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的安全。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绝缘手套、绝缘鞋、漏电保护器等。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流泄漏或触电引发事故,根据《新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电气工作人员3.1电气作业人员应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3.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3.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3.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配电柜(箱)安全管理4.1配电柜(箱)应用不可燃材料(铁壳)制作。
4.2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开启式的配电板。
4.3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4.4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4.5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箱)应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4.6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4.7保护线连接可靠。
4.8配电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必须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
4.9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
4.10所有配电柜(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4.11所有配电柜(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优秀7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优秀7篇)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优秀7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 总则1.0.1 为保证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0.5kV以下新安装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3kV及以下滑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1.0.4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1.0.5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1.0.6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1.0.6.1 包装完整,密封件密封应良好。
1.0.6.2 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6.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1.0.6.4 外观检查应无损坏、变形、锈蚀。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8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0.8.1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范围中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8.2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起重机上部的顶棚不应渗水;(2)混凝土梁上预留的滑接线支架安装孔和悬吊式软电缆终端拉紧装置的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应正确,孔洞无堵塞,预埋件应牢固;(3)安装滑接线的混凝土梁,应完成粉刷工作。
1.0.9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构架、钢管、滑接线支架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腐漆或镀锌。
1.0.10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篇)
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二条:责任1. 公司负责人负责制定和贯彻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2. 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电气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其安全运行。
4. 员工要自觉遵守电气安全制度,使用电气设备时要以安全为前提。
第三条:安全措施1. 根据电气设备的不同特点,制定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必须按照规程操作,不得擅自改动电气设备。
2. 对新购买的电气设备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检测,并做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3.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4. 对电气设备进行故障排除时,必须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禁止盲目操作。
5. 员工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具,确保个人安全。
第四条:应急措施1. 部门应建立电气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置流程和责任人,及时有效地处理电气事故,保障员工的安全。
2. 在电气设备事故发生时,员工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和再次发生。
第五条:培训与宣传1. 公司应定期组织电气设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 在员工宿舍和公共区域设立电气安全宣传栏,定期发布电气安全知识,提醒员工注意电气安全。
第六条: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法律追究。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订,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电气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来访人员,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涉及电气设备的各项工作。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引言概述:电气焊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电气焊工作流程、确保焊接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气焊管理制度的五个部分,包括焊接前准备、焊接操作、焊后处理、设备维护和安全措施。
一、焊接前准备:1.1 确定焊接项目和焊接材料,包括焊接工艺规程、焊接材料的规格和质量要求。
1.2 检查焊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包括焊机、电缆、电极等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1.3 确定焊接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包括焊工的技术等级和焊接作业证书的有效性。
二、焊接操作:2.1 确保焊接现场的安全,包括设置防护措施、清理杂物和确保通风良好。
2.2 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操作,包括电流、电压、焊接速度等参数的设定和控制。
2.3 监督焊接过程,包括焊缝的质量检查、焊接变形的控制和焊接过程中的质量记录。
三、焊后处理:3.1 对焊接件进行清理和除渣,确保焊缝的质量和外观。
3.2 进行焊后热处理,包括退火、正火和淬火等处理工艺的选择和操作。
3.3 进行焊后检验,包括焊缝的无损检测和力学性能的测试,确保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四、设备维护:4.1 定期对焊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焊机的清洁、电缆的检修和电极的更换。
4.2 对焊接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检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4.3 做好设备维护记录,包括设备的维修情况、校准记录和维护计划。
五、安全措施:5.1 建立焊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5.2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焊接面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
5.3 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包括对焊接现场的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总结:电气焊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于焊接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焊接前准备、焊接操作、焊后处理、设备维护和安全措施的规范,可以有效提高焊接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管理制度,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电气焊技术和安全要求。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5篇)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运行维护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体检合格,考试合格后,持有电工证、入网证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
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职责第五条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
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和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接受和配合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和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验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气管理制度(审核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惠州炼油分公司 (以下简称分公司) 电气设备运行维护管 理。
第二条 本制度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和条款, 若新的标准与本制度发生冲突时以 新的标准或规范为依据。
第三条 术语和定义1、设备状态评价:设备状态评价是指依据设备运行状态信息,进行科学的综合 分析,确定设备当前健康状况,为设备维修提供依据。
2、“三三二五”制:指电气一次设备技术管理及设备运行维护管理中应具备的规 章制度及资料。
(三图、三定、三票、五规程、五记录)( 1) “三图”:电气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 2) “三定”:电气一次设备的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 3) “三票”:电气倒闸操作票、工作票、临时用电票。
( 4) “五规程”:电气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试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安全 规程。
( 5) “五记录”:电气运行记录、检修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 记录。
第四条 设备中心职责:1、负责惠州炼油分公司电气设备技术管理工作;2、惠州炼油分公司设备中心是电气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制度、方案、规 范规程的审批,并监督运行部门的执行;3、负责惠州炼油分公司电气专业对外联络 (生产调度、 计量除外)、技改、技措、 大修等工作;4、负责惠州炼油分公司电气材料、配件及维修计划的审核及管理工作;5、负责电气专业主要指标的考核评比工作;6、负责组织重大、特大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7、负责惠州炼油分公司35k V 及以上电气主系统运行方式和事故预案的审批。
第五条 运行五部职责1、负责惠州炼油分公司电气运行、电气调度管理工作。
完全自主执行电气系统 倒闸操作、方案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职责2、负责全厂突发电气系统事故处理和故障查找,并按“电气异常及事故汇报规定”进行汇报;3、配合设备中心对外联络、技改、技措、大修等工作;4、负责电力调度系统、电力计量的对外联络工作;5、负责运行五部操作范围内电气工作票的许可工作;6、负责运行五部操作范围内所有设备停送电通知单的许可工作;7、负责主系统电气事故预案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8、负责保运单位电气运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9、负责公司电气设备运行状况分析、评定、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运行部及维护保运单位职责1、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2、做好各自所辖范围内电气材料、配件及维修计划的提报工作;3、负责所辖范围内第一、二种工作票办理落实工作;4、负责所辖范围内设备停送电通知单的办理落实工作;5、负责所辖范围内电气临时用电票的管理,包括不涉及计量收费的临时用电票的签发办理等工作;6、在所辖范围内接受并落实电力调度的指令;7、负责所辖范围内电气异常及事故处理工作;8、负责所辖范围内其它电气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分级管理1、根据电气设备的重要性,将电气设备分为三级:A级、B级、C级。
2、A级设备为关键设备:220kVGIS开关、35kV气体绝缘开关柜、2台主变、1 台燃气发电机、2台汽轮发电机、2台升压变压器及10kV电动机组。
3、B级设备为重要设备:所有6kV电动机组、所有除A级设备外变压器、各变电所直流系统设备、660V及以上变频调速设备、UPS 6/10kV配电装置。
4、C级设备为普通设备:A级和B级以外的其他设备。
5、A级电气设备的设备完好率应保持在100%, B级电气设备完好率应保持在98% 以上6、电气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含检修、试验报告、事故处理等),由设备中心统一归口管理。
第三章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维护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
第九条及时制定分公司三票管理制度,根据需要及时修订。
第十条电气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应是完整的竣工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绘制电子版以便及时修改。
第十一条电气运行及位号保运单位人员应按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开展好设备的维护检查工作,做好相应巡检记录。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及标准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或执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最新版,引进电气设备参照执行中石化《引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或引进电气设备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参照执行中石化《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最新版电气设备部分。
第十三条由于装置长周期运行等原因确实无法按规章制度周期进行检修、试验的电气设备,应组织对其运行状况进行技术评估,每次评估合格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发电机的运行与维护管理1、组织制定《发电机运行规程》和《发电机事故处理规程》。
2、对机组进行定人、定时的巡检,及时消除运行隐患和缺陷,并开展“特护” 活动。
3、按规程规定的周期、项目安排检修,建立发电机检修技术档案。
4、组织制定分公司电力系统脱网运行时,发电机及小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措施,不断提高运行人员操作及事故处理技能。
第十五条变压器的运行与维护管理1、自然循环自冷或风冷的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在额定负荷下,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85 C。
2、在事故情况下,允许使用变压器的事故过负荷能力。
其过负荷的数值应按规范或制造厂的制度执行。
无制造厂制度时,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可参照表1,干式变压器可参照表2。
第十六条电动机运行与维护管理1、电动机在额定容量运行时,其电压应在额定电压的95%-110%范围内,电动机调压、调频运行时,其输出容量不能按额定容量使用,三相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运行时,其三相电压最大值与平均值的差不应超过平均值的5%2、电动机运行时不应超过其额定电流,三相电动机额定运行时的三相电流最大值与平均值的差不应超过平均值的5%3、对运行中的电动机应检查其声音、运行电流、运行电压、温升、振动和同步电动机的励磁电流及直流电动机的换向器等项目。
4、电动机轴承允许的温度,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无制造厂的规定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对于滑动轴承,不得超过80 C。
(2)对于滚动轴承,不得超过100C(油脂质量差时,不超过85C)。
(3)电动机轴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轴承运行温度及转速的要求。
5、电动机允许温升参照下表6、运行中的电动机应根据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注油,并建立润滑记录。
7、备用电动机应定期检查,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十七条电力线路运行与维护管理1、电力线路落实维护单位,当一条线路属两个及以上单位维护时,应有明确的维护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
2、架空线路选用符合当地运行环境的绝缘子。
3、电力线路应设置明显的标志设施(包括电缆头位置)4、电力线路防护区内动土,施工单位必须按制度提前办理动土许可手续。
第4页,共23页5、加强线路巡视工作。
(1)定期巡视:每月对运行线路至少进行一次定期巡视,并做好记录。
(2)特殊巡视:因台风、暴雨、节日、线路异常、故障跳闸等情况,需对线路进行特殊巡视。
(3)对于重污区、多雷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等特殊区段和大跨越的线路,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和气候变化等具体情况及时加强巡视和检修,并做好预防事故的准备工作。
(4)加强线路运行分析。
对线路运行状况、设备存在缺陷以及所发生的线路典型故障、跳闸、事故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
第十八条开关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1、分公司每年对全厂内开关类设备的运行、检修情况,设备故障率及完好率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总结。
2、根据开关类设备的事故、故障、运行、检修情况以及断路器开断短路电流的核对,验算结果,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技术改进措施。
3、新装的开关设备,投运前必须进行交接试验,运行中的开关设备应按有关制度进行预防性试验;新装变电所的母线,一年内应进行预防性试验,运行中的母线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4、掌握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开关类设备的大检修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UP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1、U 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土5)C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尘措施。
2、UPS宜增设脱机检修旁路,以便UPS故障后可完全与电源系统隔离。
3、制定UPS故障应急预案,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4、每年对UPS电池进行一次容量检查。
5、编制UPS的操作、维护管理规程。
第二十条变频调速装置维护及运行管理1 、操作维护人员需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
2、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3 、根据产品特点,考虑相应的消谐和屏蔽措施,以抑制变频调速装置对电源的污染以及对相邻设备的干扰第二十一条事故电源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1、编制事故电源设备的运行维护规程。
2、事故电源装置运行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
3、事故电源装置必须与市电系统可靠隔离,严禁同市电系统非同期并列。
4、每月进行两次事故发电机试运行并做好试车记录。
第二十二条直流电源运行与维护管理1、每年组织对蓄电池进行一次容量检查。
2、蓄电池的运行环境温度以(25± 5)C为宜。
3、编制直流电源设备的运行维护规程。
4、直流电源运行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
第二十三条照明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维护照明设备,保证照明设备状况良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
2、照明设备的检修应严格遵守有关制度,做好安全措施,在易燃易爆场所禁止带电更换灯具。
3、当发生事故使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时,事故照明应能自动投入,改由蓄电池或其他独立的电源供电。
4、事故照明网络中不得接入其他用电负荷。
5、对事故照明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事故照明完好有效。
6、塔、烟囱等高建筑物的航空障碍照明,应符合航空部门的制度,港口、码头、铁路等建构筑物的防护照明应符合海事局及铁路部门的规范。
7、在特别潮湿和有灰尘的场所,须使用防水防尘的灯具和密闭的开关。
在有爆炸性危险的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灯具和开关。
8、当使用的照明设备电压超过36 伏时,其灯具应有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高压电气设备“五防”管理1、任何人不准擅自对运行中的“五防”装置解锁。
如因装置缺陷或事故处理等确需解锁操作时,必须经设备中心同意,并作记录,事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状态。
2、“五防”装置要求所用电源应与设备的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
3、“五防”装置应做到防尘、防异物、防锈、不卡涩,户外的防误装置应有防水、防潮措施。
第四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第二十五条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主要包括:完成数据采集和处理、遥控和通信等功能的监控装置;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器、母线、线路及滤波补偿等设备的保护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投装置、自动调整励磁、发电机低频自启动、发电机自同期与准同期、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振荡或预测(切负荷、切机、解列等)、故障录波装置及其它保证系统安全的自动装置等;连接控制与保护装置二次回路与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