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机电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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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
2010年机电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局(古煤字【2010】49号)《古县煤矿企业机电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
组长:范延贵(矿长)
副组长:张红胜(机电副矿长)
成员:燕海青、李文奎、吕祥涛、赵呈清、梁朝凯、李怀斌、李荣贵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机电科,主任由机电副总梁超凯兼任。具体负责矿井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备案汇总管理工作。
二、重点内容:
1、矿井通风情况
矿井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完善可靠:采区实现分区通风;杜绝不合理通风,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现象;建立完善综合防尘系统,由总工燕海青、副总赵呈清负责监督实施。
2、瓦斯治理情况:
按照规定对井下所有工作面建立安全检测系统,探头安设位置、质量和标校符合规定要求,保证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漏检,假
检,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加强回采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由总工燕海青、通风队长王建兵监督实施。由总工燕海青和通风科长王建兵负责监督实施。
3、采掘布置情况:
严格执行“一井、一区一面、两掘”的生产布局;保证采掘接替正常:严禁已掘代采,淘汰落后采煤方法,实现机械化采煤。及时填绘规范真实采掘工程平面图等相关图纸。由总工燕海青和技术科长李建庆负责监督实施。
4、机电管理情况:
真正实现双回路供电:加强机电管理,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掘进工作面按照规定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保障副立井、主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做到勤检查、勤维修,备品、备件及时到位。每旬进行一次全矿机电设备大检查,由机电矿长张红胜、机电副总梁朝凯具体负责监督落实。
5、顶板管理情况:
采掘工作面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要及时放顶,悬顶面积不得超过规程规定,进行支护改革,逐步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由总工燕海青、生产矿长袁守贵具体负责监督落实。由李文奎、技术科负责监督实施。
6、水害防治情况:
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措施,矿成立了专门探放水领导组
组长:赵呈清副组长:孙晓昌
成员:王明虎、程玉峰、赵德峰
对井下开掘巷道实施探放水工作。
地测科要及时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认真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制定可靠的探放水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并建立完善可靠的防排水系统,由总工燕海青负责监督实施
7、火工品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制度,不购买非法火工品,严格执行火工品购买、运输、贮存、领退、使用等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火工品万无一失。由李文奎、暴阳松、张启亮,负责监督实施。
8、防止“三超”情况:
严格执行“一井、一区、一面,两掘”的生产布局,保障采掘接替正常,不失调。
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井下作业人员按照年生产能力30万吨,每班作业人员必须控制在66人。
由矿长范延贵、张红胜、井口健身房负责落实。
9、自然灾害防治情况:
由矿隐患排查领导机构负责,生产技术科具体实施,定期对矿井周围进行检查,防止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并将每次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制定真实可行的防范治理措施,落实资金、落实人员、落实治理时间,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有备无患,由后勤矿长杨洪庆负责监督实施。
10、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已制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已和临汾市矿山救护大队鉴定了救护协议;按规定建立了矿山辅助救援机构和队伍,按规定配备了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演练,提高工人的自保、自救和互保、互救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人的机智应变能力,提高矿井的整体水平。由矿长范延贵负责监督实施。
11、制度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 坚持同工人同上同下,矿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它用,及时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规程措施要与井下实际相符,各项审批符合规定。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方能上岗,严格依法鉴定劳动合同,按规定给工人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凡井下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
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清点制度。
由范延贵、燕海青、张红胜、李文奎、杨洪庆负责监督落实。
四、工作要求:
煤矿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构、人员,建立隐患排查各项制度,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组织制订重大隐患防控措施,限期
整改到位。
1、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详尽可靠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煤矿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岗位,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正常化,制度化,细致化。
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现场监督管理、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每天汇总填写到台帐上;矿主要负责人每月10日、20日、30日组织由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全面隐患排查工作,并召开隐患排查专门会议,针对检查的问题下三定进行处理。
2、排查出重大隐患后,要立即进行停产整顿,并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隐患治理前的相应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矿长、总工、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及单位主管领导,矿要履行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安监站和煤炭局上报。
3、对于一般隐患,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定责任、定时间、定资金、定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对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矿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内容、资金、期限,责任人,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治理。由矿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负责监督实施。
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内部工程技术人员和聘请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按程序提出恢复生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