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11]98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08
【实施日期】2011.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原《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1〕158号)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湖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3号),设立湖州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是主管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决定,并对学校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普通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
(二)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相关继续教育,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高中段及以下教育等工作;制定教育资格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管理各类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培训、进修和考核。
(三)负责制定(拟订)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成人学校和幼儿园的校舍、场地、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基本标准;根据授权,审批市本级中小学的设置、更名和撤并。
(四)管理全市高中段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编写补充教材,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五)组织对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发展高中段教育工作的督导和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