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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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进出口业务管理明确责权,确保贸易项目质量,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从财务管理与资源控制的角度出发涉及法规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商品流通企业。
第二章出口业务
第四条出口项目报审时,业务人员需向财务部门提供资料:
1、《合同审批表》
2、出口合同及国内购销合同或委托代理出口协议样本
3、《自营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预算单》
4、如出口商品属于国家计划配额内商品,还需提供出口商品许可证正本,中标项目需提供出口中标书
第五条财务人员审核材料内容:
1、复核《自营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预算单》,对项目预期的总体
盈利情况进行审核
2、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是滞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如海关,外管,
财税以及公司管理制度有管的行为
3、对代理出口业务提供销售盈亏,垫付商品资金及担负基本
费用情况
4、对收付款方式的选择是否合理,安全,经营资金是否有保
障。在审核过程中存在上述违规以至于项目不具备操作的可否定《合同审批表》
第六条对于自营出口项目,业务人员应在支付国内商品采购货款前5-10天与财务联系,以便财务安排资金。公司负责人应签审报关确认审核通过的合同或协议,根据审核意见安排资金,付款后10个工作日将发票交财务。对于增值发票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相关责任人重新向客户索取。
第七条农副产品收购精力,不能直接与农户收购,所购货物装车取得运输部门凭证后方可预付20%,货物运至出口装运港经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申请支付余款。不符合,若前共用以办理托收方式付款的,应及时追回。
第八条商品采购原则上不采取现场采购。
第九条在买方开出信用证后,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财务到银行查收,财务视资金情况采取相应融资措施,需要信用证打包贷款的项目,财务及时与银行联系办理。
第十条出品物化发运后,业务人员应1-2天按信用证或出口合同要求办妥全套结汇单据,并填汇票,财务审单,向银行交单收汇结汇。
第十一条业务人员从财务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需签收。具注明申领份数,合同号,商品名称,申报金额,报关后业务人员应立即将核销单退还财务。
第十二条财务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应备资料:
1、盖有海关验讫单的核销单。
2、报关单
3、银行结汇水单(提供盖有供核销专用字样的已在外管局备
案的结汇水单)
4、外贸发票
上述单据之间单位一致,金额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办理出口退税应备资料
1、出口退税申请表
2、增值税发票并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3、在外管局已核销的核销单
4、报关单
5、外贸发票
6、收入成本作销帐复印件
上报税务局后,财务应配合税务局完成函证的调查工作,尽早收回退税款
第十四条代理出口业务中,在宛成银行结汇,外管局核销工作之后,财务应持上述资料到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转移单,并交给委托方在当地退税。对于委托方坚持在我公司办理退税的,我公司本关不垫付原则执行。
第三章进口业务
第十五章进口项目报审时,业务执行人需向财务部提供资料1、《合同审批表》
2、进口合同及国内购销合同或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样本
3、《自营进口商口盈亏预算单》
4、进口商品为国家控制商品还需进口商品许可证正本或机电设备进口证明或进口商品登记证明
第十六条财力审核资料要点
1、复核《自营进口商口盈亏预算单》,对项目预算总体盈利进
行审核
2、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是否违反如海关财税和外管局及以公
司有关规定
3、对于代理进口业务是否承担销售盈亏,垫付商品资金及担
负基本费用情况
4、对于收付款方式选择是否合理安全,项目是否有保障
5、对于内为远期收款方式的限有长期业务关系客户经特批
外,一般不宜采用
第十七条对于需开信用证进口业务的,业务人员应提前3天向财务申请,并提交资料:
1、确定合规的进口合同,国内购销合同或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正本一套
2、银行开证申请书
3、国家控制商品提供进口商品许可证或机电设备进口证明
或进口商品登记证明
第十八条财务备齐资料审核无误后提交银行,并按与银行事先约
定的保证金比例将款转入银行保证金帐户。信用证开出后,财务及时取回信用证副本与业务员核对
第十九条开出信用证需修改时,业务员与财务书面申请。审核后送交银行通知改正并及时查收改正回单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应据信用证条款或进口合同中规定的议付单据仔细核查单证是否相符,以及各个单据之间是否相符,不一致时及时通知付款银行停止对出口商付款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部业务与财务付款时间5-10天。配合。。
第二十二条财务见《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申请表》后填制付款单据,向银行提资料
1、购汇申请书
2、贸易进品付汇核销单
3、报关单
4、进口合同,国办购销合同或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正本
5、国家控制商品应有相关许可和证明
议付后,财务应及时取回购汇单及核销单并通知业务购汇成本
第二十三条财务对于付款帮项目合同审核严格,对于催付款需与业务人员出口职责分清,货款收回后方可提供发票。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