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八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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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一、对业主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第一条:必须明确并落实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

企业要按照“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外委队伍选择、入场(厂)管理、过程监管、后评价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明确并落实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招标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以及项目属地(单位或中心或车间)的管理责任。

严禁出现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关键作业环节监管失控、安全和质量验收流于形式等情况。

属地单位每日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业务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每周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条:必须有专人每天对外委人员进出厂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外委人员准入管理,杜绝未履行入场(厂)审批手续人员进厂。

企业必须有专人对外委人员进出场(厂)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重点检查外委人员是否履行入厂手续、持证上岗、人证一致、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员是否依规配置、上岗到位,外委队伍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是否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变更、离场(厂)。

第三条必须有专人对外委队伍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

严格外委队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的管理,做到入场(厂)时百分之百检查、百分之百建立台帐,杜绝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

业务管理部门必须有专人检查外委队伍的班组是否按作业方案规定配齐所需工器具;每月检查各班组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使用情况,是否定期检验、试验,是否使用不合格工器具、不正确使用工器具,特种设备是否配有许用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自制工器具是否进行计算并进行荷载试验和评估。

安监部门每月对工器具、特种设备按规范要求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交出确认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装置能量隔离和置换方案并确保落实,中心(车间)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对每处工艺交出点进行联合检查,确保作业环境满足防着火、防爆炸、防中毒、防室息等要求;严禁能量隔离不到位、化工品置换不彻底情况下的作业,生产部门、机动部门每周进行抽查,安监部门每周进行监督检查。

2024年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样本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旨在预防并杜绝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由此引发的对公司生产的不利影响和经济损失,特此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公司厂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细则为提升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确保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有效执行与监督,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1. 外来施工人员及车辆进入厂区前,需至保卫科进行登记备案,并经保安确认后方可入内。

外来人员所携带的工具、物品需在门卫室事先登记,施工完毕后,凭我公司相关部门签发的《放行条》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厂。

2. 安全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同时审核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____。

3. 外来施工单位需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对用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培训资料的复印件提交至我公司的安全环保科存档。

4. 外来施工单位需认真阅读并遵守本企业发放的《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告知书》,以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

因无证操作导致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6. 外来施工单位需指定至少一名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及安全管理工作。

7. 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进入具有职业危害的区域时,需佩戴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8. 在厂区易燃____区域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时,外来施工单位需事先向安全环保科申请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9. 使用电气工具时,必须配套使用漏电保护器,且电动工具不得使用花线、塑料线,而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橡套电缆线。

10. 所有用电需求需向电力部门提交《外来单位施工用电审批表》,并提供电工作业证至安全科进行审批备案。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4篇)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4篇)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保障外委队伍成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中的外委队伍成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外委队伍是指本单位雇佣的非本单位员工参与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人员、外包人员、临时工等。

第四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五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完成。

第七条外委队伍所属的外包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应对其所派遣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保持密切沟通。

第八条外委队伍成员对自己在工作中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应严守本单位的安全规定,积极参与各项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外委队伍成员应接受本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2. 外委队伍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3. 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等基本常识;4. 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参与工作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确保能够熟悉和掌握所需工作的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工作期间应及时向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反映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接受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二条外委队伍成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应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总结,对自身在工作中的安全表现进行评估和提升。

第四章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三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工作中应按照本单位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违反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必要时,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设备,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五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操作、修理或改动设备,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向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公司外委作业管理办法

公司外委作业管理办法

新能源有限公司外委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外委、外包、施工等项U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并下发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外委单位登高、高空作业管理、脚手架和登高用具检查管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在工程项LI外委前,必须山公司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外委单位完成以下工作:(-)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条件进行审查;(二)对发包、承包双方所签订合同中的《安全协议书》进行审查批准;(三)对进入生产现场(包括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电力建设工程的工地)的临时工,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考问并签发《安全许可证》。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外委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和登高用具检查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第五条监理安全员、外委安全员应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监理安全员、电站安全员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检查设备的有效性。

第六条动火项LI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七条动火人: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该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动火点项忖公司安委会报告。

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分钟再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部门当班值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对外委施工队伍的控制1.在合同关系未确定之前,应进行分包队伍评价(含外委施工队)和选择;合同关系确定后,对分包专业进行控制。

2.检修项目部明确对分包队伍进行控制的负责人、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规定相应的职权。

3.分包队伍的评价,建立档案,记录安全状况和管理能力。

4.分包合同4.1 必须严格遵循先签合同,后进行施工的原则;4.2 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签订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协议书,作为附件。

4.3 合同条款中含有安全考核细则。

5.合同履约5.1 按合同规定向分包队伍提供必要经验收合格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5.2 检修项目部向进驻工程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交底经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做好记录。

5.3 检修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对分包专业检修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控做好记录和资料积累。

二、安全检查、检验和标识1.检修项目部不定期对工程检修过程、行为及安全设施检查、检验或验证,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对检查、检验或验证的状态进行记录和标识。

2.安全检查2.1 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应执行华电企业的相关标准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和制度;2.2 检修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外委队伍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和验证,并保存记录;2.3 对事故隐患按有关要求进行分析和处理,对项目分包队伍的违章处理应对照项目的管理文件和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相关条款规定。

3.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检验3.1 检修项目部按安全计划与合同的规定,检验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确保合格品的使用;3.2 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安全管理过程检验和标识4.1 按安全计划的要求,对检修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进行检验,只有经检验合格的才能使用;4.2 对脚手架的搭设进行检查和验收;4.3 对危险性较大的检修工作安全措施,须经过业主方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4.4 保存检查验收记录。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外委施工单位包括施工队、承包单位等,负责公司的委托工程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并有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外委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公司提交完整的施工安全管理计划,并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张贴,以便随时查阅。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职工都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相应的安全防护知识。

第六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七条外委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第八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向公司报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防范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

第九条外委施工单位应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通过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方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外委施工单位发现公司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的安全负责人报告,并配合公司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外委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记录、安全培训的证明和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等,并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外委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公司的安排培训。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外委施工单位,公司有权终止合同、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公司的安全不良记录。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八篇)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八篇)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避免和杜绝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以及导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本公司厂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更有效地监督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贯彻和落实,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细则如下:1、外来施工人员和车辆入厂前应到保卫科进行登记备案,由保安确认后方能进入。

外来人员需要将随带工具、物品事先在门卫室登记注册,待施工完毕出门时凭我公司相关部门签批的《放行条》逐一核对后放行。

2、安全科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与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核,安全资质的____。

3、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并负责对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资料复印件应提交至我公司的安全环保科进行存档。

4、外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本企业发放的《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告知书》,并认真遵守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5、外来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上岗。

无证操作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外来单位及人员自己负责。

6、外来施工单位必须确定至少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及安全管理工作。

7、外来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进入有职业危害区域的场所应佩戴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8、外来施工单位在厂区易燃____区域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安全环保科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9、使用电气工具必须配套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动工具不得使用花线、塑料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线。

10、所有用电需向电力部门办理《外来单位施工用电审批表》,并提供电工作业证交至安全科进行审批备案。

严禁未经公司电力部门允许的情况下私拉电源。

11、外来施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备安全带等高空作业防护措施,____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搭脚手架等作业,脚手架必须合格稳固。

外委施工单位入厂安全培训

外委施工单位入厂安全培训
目录
基本要求 危害告知 劳动防护 工器具安全
作业许可
应急处置 文明施工 安全奖惩
事故不难防 重在守规章
一、基本要求
严禁班中饮酒以及酒后作业 严禁违章指挥和强烈冒险作业 严禁不戴煤气报警器进入煤气区域作业 严禁穿行熔融金属吊运区域、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停留 严禁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 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违规动火或者吸烟 严禁违章停送能源介质和动力源 严禁未采取安全措施接触运转运行中的设备设施和物件 严禁未经许可和未采取防护措施进入受限空间 严禁违章关闭、取消设备联锁安全防护设施
事故不难防 重在守规章
四、工器具安 全
工器具检查及使用 壹·工具设备及易燃易爆品、化学品进入厂区内, 必须获得同意和检查
贰·未经同意任何相关方人员不得使用业主设备
叁·业主人员未经许可也不能使用相关方的设备
事故不难防 重在守规章
四、工器具安 全
工器具检查及使用
所使用的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并正确使用,包括: 电焊机 切割机 起重机械 梯子 气瓶 其他
安全帽 防刺穿(钢头)劳保鞋 工作服 安全带 防护口罩
注意: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
事故不难防 重在守规章
个体防护用品:
壹·头部防护:进入厂区内必须佩戴安全帽
三、劳动防护
贰·足部保护:具有钢头护趾并具备防刺穿鞋底
叁·手部保护:作业时必须戴好手套,电焊作业佩 戴电焊手套(注:操作具有旋转部位设备时禁止带手套)
事故不难防 重在守规章
五、作业许可
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抢修或者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 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 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 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篇)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篇)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项目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电工、焊工、油漆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

第四条外来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项目安全要求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

第五条外来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保养。

第六条外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和操作方式。

第七条外来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

第八条外来施工人员不得酒后驾车、醉酒上岗,不得擅自带入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吸烟或者使用明火。

第九条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违反制度的外来施工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和法律的处罚。

第二章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第十条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项目安全要求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安全规定、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和保养、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等。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由专业的安全培训机构或者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进行,培训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考核并记录。

第十三条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的周期不得超过一年,对于特殊施工工种,安全培训周期可以缩短,但最短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十四条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在安全培训周期内完成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章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出示有效的证件,进行登记和核实身份。

第十六条外来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期间,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工作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外委工程施工安全制度

外委工程施工安全制度

外委工程施工安全制度
我们要明确外委工程施工安全制度的目标。

这份制度的主要目标应是保障所有参与工程施
工的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导致人员伤亡。

同时,也需要保
护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和环境,减少因施工安全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我们需要明确外委工程施工安全制度的适用范围。

该制度应适用于所有由本公司委托进行
施工的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各类施工项目。

我们需要设定具体的施工安全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了解并遵守施工安全规定。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隔离。

3.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并确保所有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

4. 对于特殊工种或高危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工人进行,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
额外的安全措施。

5.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 对于违反施工安全规定的人员,应进行严肃处理,以此警示其他人员。

我们需要设定一套完善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一旦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应立即启
动应急预案,尽快进行救援,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外委工程施工安全制度是对施工过程中各种风险因素的有效管理,是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
手段。

只有通过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制度,才能有效防止施工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
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避免因外委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因此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注: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公司使用的建筑工程队、设备安装工程队、技术改造工程队、防腐、保温等工程队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其安全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每项安全施工项目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独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综合管理。

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作业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外来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综合监管。

1、审查各项资质,建立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等台账。

(1)施工单位有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业绩介绍等资质复印件。

(2)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电工类作业证、焊工类作业证、油漆类作业证、高空类作业证及其它类作业证等)的复印件。

(若是复训人员,需将复训审核日期一页一同复印在资格证下方,以证明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3)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相关资质等复印件。

注:公司资质可只带复印件,人员资质带原件、复印件。

所有资质复印件上必须盖施工单位公章,可标注金达公司专用等证明。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模版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模版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模版一、目的与依据1. 目的:为加强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2.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补充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外委施工单位,包括承揽项目的施工队伍、职能部门和专业公司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外委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负责人应当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3. 负责人应当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外委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程和责任分工。

2. 各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违章操作行为。

3. 设备和工具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

4.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1. 外委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包括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2. 培训内容包括工作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危险源识别与防范等。

3. 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隐患识别和处理能力。

4. 培训记录应当保存,并向监管部门备案。

六、安全防护设施1. 外委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2.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区分各个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

3. 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七、应急预案1. 外委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事件报告、事故处理流程、紧急救援措施和人员疏散等内容。

3. 应急预案应当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八、事故处理和信息报告1. 外委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展开应急救援,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 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外委施工培训1

外委施工培训1

外委施工培训一、动火作业场所环境要求:1)施工现场使用电气设备,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时发生跳闸不能立即合闸,应该找电工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

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看守。

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4)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5)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

6)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五)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室外动火作业。

7)用火点周围若有可燃物或窨井地沟等,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8)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前检查所需的设备完好情况。

比如:①漏电、手把线有无损坏;②氧气、乙炔间距保持在5米,距动火点10米,并检查风带是否损坏以及安全帽、阻火器、防震胶圈等是否齐全。

③电气焊同地点作业时,焊机与气瓶间距不应小于10m,手把线与胶管不得交叉缠绕。

9)三不动火:用火人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证不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对不符合“三不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二、登高作业、吊装作业安全要求1、登高作业凡是作业位置高出坠落基准面2M或2M以上的作业均为登高作业。

2、作业前要开展以下检查:1、作业人员适应性的检查,是否有高血压、心脏、癫痫等疾病或是否饮酒,年龄是否超过45周岁;2、环境适宜性检查;3、防护用品检查,检查安全帽、安全带是否存在缺陷;4、工具及工具袋、梯子检查,工具、工具袋完好,梯子无缺陷,梯脚有防滑措施;5、作业平台检查,平台护栏坚固,挡脚板完好。

3、登高作业要求:1)严禁脚踩机泵、绞龙、手轮、仪表、栏杆等设备、设施登高作业。

2)登高作业应尽可能采用移动登高作业平台,移动登高作业平台必须有合格护栏。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编号:SY-AQ-07629(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Supplementary Provis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outsourcing construction unit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加强企业内部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提高进厂劳动者的安全防护技能,切实做到作业中“零事故、零风险”,力争实现年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工程委托部门有义务通知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签订协议前,必须按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对不签订安全协议的单位,不办理施工人员的进厂手续,对私自开工建设的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工程委托部门未按要求通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的罚款1000元;二、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2万元;三、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5000元;四、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险肇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3000元;五、外来施工队伍必须设立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公司安全处备案,未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不得再进行施工。

六、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对施工人员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先制定整改方案报到公司安全处审核后方可作业进行整改;涉及到特种作业岗位的员工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同时施工方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台帐。

外委工程、外委人员及施工入厂前全套资料

外委工程、外委人员及施工入厂前全套资料

外委工程、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外委工程项目、临时用工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生产设备检修、技术改造,小型基建工程、修缮项目和分公司的辅助生产工作及服务项目,使用的临时工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条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3 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GB26164.1-2010《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11]2024号第三章术语及定义第四条外委工程:作为甲方(发包方)发包给乙方(承包方)的工程项目。

指凡以承包形式签订承包合同,独立从事分公司机组大、小修;设备更新改造;检修技改工程;房屋建筑、修缮、小型土建、装卸、搬运、油漆、保温、绿化、保洁;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外委工程项目。

第五条发包方:作为发包工程项目的单位(甲方)第六条承包方:作为外委工程项目的单位(乙方)第七条责任部门:是指提出工程项目外委且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部门或项目部。

第八条重大外委工程:单项投资较大的脱硫、脱硝、除尘等检修技改外委工程项目,聘用监理单位的项目。

第九条一般外委工程:指小型外委工程。

第十条相关部门:与外委工程项目有联系,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负次要管理责任的部门。

第四章安全管理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安全环保部(一)是外委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在分公司领导授权下与承包方签定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协议,负责外委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

(二)负责组织成立重大外委工程安委会,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职责。

(三)负责审查外委工程队伍安全资质,对不具备施工安全资质的单位有否决权。

(四)负责对外委工程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交底、教育培训和考试,并存档。

(五)负责对外委工程三种人进行资质考试,并下发合格人员资质。

(六)负责外委工程发生不安全事件的认定。

(七)负责监督外委工程责任部门和外委工程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模版(二篇)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模版(二篇)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与外委施工单位签订的所有施工项目,不适用于特殊领域工程项目,特殊领域工程项目将依照相关法规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三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并通过考核合格。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六条外委施工单位与本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协商,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其落实到每一位施工人员中。

第八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进行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及时纠正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生产设备和器具,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加强与本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向本单位报告施工进展和安全问题。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阶段的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并报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防止疲劳作业和超负荷作业。

第十四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设备和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防尘、防火、防雷等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委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施工工作。

第三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按照本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第四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有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

第六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应急救援措施必须健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九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责任制。

第十条外委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目标和任务。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员工理解并掌握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随时查看和指导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六)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八)及时收集、登记和报送各类安全事故和安全风险,提供事故调查和统计资料。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紧急预案,明确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置措施和应急救援流程。

第十二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提供充足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使用培训和指导。

第十三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模版1、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3.1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3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4.1资质审定的内容4.1.1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___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4.1.3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4.1.4外委方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证》;4.1.5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在____人以上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____人以下的,可指定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5、合同签订5.1工程项目招投标结束,确定外委方和工程造价后,由主管业务部门和外委方拟定合同。

5.2合同签订前由项目主体单位和外委方签订安全协议和技术协议。

5.3安全协议和技术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商务合同。

6、安全协议的签订在外委方确定后由项目主体单位负责与其签订安全协议书。

6.1签订安全协议前,外委方必须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的缴纳由外委方持拟定的商务合同到安全管理部开具缴费通知单,到财务缴纳安全保证金,根据合同金额的不同所需缴纳的安全保证金如下:6.1.1合同金额在____万元以下,需交纳____万元安全保证金。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山东省承包非煤矿矿山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焦家金矿矿区内承揽井巷掘进、井下开采等工程(以下简称采掘工程)施工的企业。

第三条承揽焦家金矿采掘施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外来采掘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外来采掘企业及其外来采掘企业的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外来采掘企业及其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六条项目部必须遵守《矿山安全法》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遵守焦家金矿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接受焦家金矿的安全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有采掘施工企业的委任书或任命文件。

第八条项目部在安全管理上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按规定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四)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五)招收的新职工下井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职工带领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至少进行20h的安全教育,每年至少考核两次;各种教育培训必须记录在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六)必须建立项目经理、分管副职、各部门及各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必须与各部门、施工分队、班组及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七)必须制定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爆破管理制度、交接班及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并做好各种记录;(八)必须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采掘作业必须制定作业规程并由安全环保部审核批复后实施; (九)制定的技术方案、安全措施等技术规定,必须由安全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审核并备案。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煤炭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管理程序,保证外委队伍安全生产,融合公司有关制度,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外委施工单位(以下统称施工单位)。

第三条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更多适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在施工准备工作阶段,应当将本单位施工方案、作业规程(技术方案)、安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递交公司审查和备案后,方可已经开始施工;因缺乏有关资料而导致工期晚点,由承包方负责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遵1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公司为施工单位提供更多合乎安全建议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对分担的项目工程正数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司对施工单位所分担的项目工程正数安全管理监管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承包的项目工程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工程质量及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协议必须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双方企业印章。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一)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对承担的项目工程应成立项目部,项目部负责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

(三)负责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的作业规程(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职工展开贯彻落实自学和考试。

(四)参加公司调度会、安全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

(五)按照有关建议,对施工工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公司。

(六)按照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负责编制项目工程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参加公司应急演练,服从统一指挥。

(七)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每班必须存有一名干部值班,拎班干部对当值的现-2-场安全生产展开监督管理;严苛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展开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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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八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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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二)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三)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四)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五)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六)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七)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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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
为加强企业内部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提高进厂劳动者的安全防护技能,切实做到作业中零事故、零风险,力争实现年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工程委托部门有义务通知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签订协议前,必须按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对不签订安全协议的单位,不办理施工人员的进厂手续,对私自开工建设的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工程委托部门未按要求通知施工单位签
订安全协议的罚款1000元;
二、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2万元;
三、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5000元;
四、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险肇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3000元;
五、外来施工队伍必须设立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公司安全处备案,未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不得再进行施工。

六、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对施工人员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先制定整改方案报到公司安全处审核后方可作业进行整改;涉及到特种作业岗位的员工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同时施工方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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