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库房租赁协议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爆库房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在鹤壁地区进行露天石灰石矿山开采,需要租用甲方民爆器材储存库存放民爆物品,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民爆器材储存库,负责储存与保管乙方爆炸物品。
2、租用时间为2011 年8 月 1 日至2014年7月31 日止。
3、租赁费:仓储费为每月5000 元。乙方每半年向甲方交纳一次租赁费。
4、乙方所储存的民爆物品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运输、发放、配送及清退。库区内的安全由甲方负责,出库后安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民爆器材的使用、发放、配送、清退回库等要严格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管理。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