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单证制作信用证开证申请书制单要点
《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标准
《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标准一、课程性质与任务本课程是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按照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三全育人”为路径,培养学生高尚道德情操和正确价值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识读合同、信用证的能力,具备根据合同以及信用证缮制单证并审核单据完成议付的能力,使学生从能够完成相关操作岗位的单证缮制和处理等工作。
前续课程为《国际贸易实务》;后续课程为《理货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船舶代理业务》、《航运业务函电》、《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
二、课程教学目标知识目标1.了解外贸单证的种类和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2.熟悉信用证的流转程序;3.掌握信用证的基本内容;4.了解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产地证、汇票等单据的作用;5.掌握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产地证、汇票等单据的缮制方法;6.掌握信用证方式下结汇单据的审核要点;7.掌握信用证方式下结汇单据的流转程序。
(一)能力目标1.能够运用国际贸易实务基础知识来完成识读外贸合同的任务;2.能够运用外贸专用词汇和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来完成识读信用证的任务,并能够根据合同审核信用证并进行修改3.能够依据合同和信用证完成缮制商业发票、装箱单、托运单的任务;4.能够对一般贸易下的进出口业务,进行进出境货物报检、报关单证的缮制及办理相关手续;5.能够识读、申领、缮制原产地证书;6.能够办理进出口货物投保,制作投保单,审核保险单;7.能够根据信用证的要求来完成缮制提单的任务;8.能够根据信用证的要求缮制汇票并办理结汇手续的任务。
(三)素质目标1.具备耐心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习惯;2.具备协商沟通、与人合作的能力;3.具备遵章守纪依法开展单证工作的法律意识;4.养成良好的外贸单证工作习惯,能够保证所制单证清洁、完整,能对单证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存档;5.养成良好的查阅、整理外贸单证资料及业务流程应用资料的习惯;6.具备自我学习的能力与意识,能够通过图书馆、网络查找资料。
开信用证申请书
开信用证申请书尊敬的负责人,我代表(您的公司名称)向贵公司申请开立一份信用证,以确保我们的交易安全、快速和顺利进行。
首先,我在此向贵公司简要介绍一下我们的公司背景和业务模式。
我司成立于XX年,是一家专注于(描述您的业务领域)的公司。
多年来,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获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多个合作伙伴。
随着我们业务的扩大和市场需求的增长,我们需要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保证供应链的顺畅运作。
因此,我们希望通过开立信用证来确保交易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以下是我们的信用证申请的详细信息:1. 贸易术语:(描述贸易术语,如CIF、FOB等)2. 货物描述:(具体描述货物,有关规格、数量、品质等详细信息)3. 发货地点和时间:(发货地点和时间的具体要求)4. 支付条件:(描述支付条件,如付款的方式、时间等)我们需要的信用证金额为(具体金额),信用证期限为(具体天数)。
希望贵公司能够在(具体日期)之前开立信用证,并将信用证发送到我司指定的银行。
除了以上所列的基本要求外,我们还希望贵公司能够提供以下额外的服务:1. 在货物发运前,向我司提供发货通知和相关文件的复印件;2. 提供货物的跟踪信息,以保证我司能够及时了解货物的到达状态;3. 在我司提供所需文件的情况下,确保支付条件能够按时履行。
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考虑我们的信用证申请,并尽快回复我们的请求。
我们相信通过信用证的开立,我们之间的合作将更加稳固和可靠。
如果贵公司对信用证的具体细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商讨,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合作的支持与信任,期待与贵公司的进一步合作。
此致敬礼(您的姓名)(您的职位)(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外贸单证制作—0301开证申请书
Other documents, if any
Description of goods: MEN’S DENIM UTILITY SHORT COLOR: MEDDEST SANDBLAS FABRIC CONTENT: 100% COTTON QUANTITY:2000 CARTON PRICE TERM: FOB NOW YOURK COUNTRY OF ORIGIN AND MANUFACTURERS: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VICTORY FACTORY Additional instructions: 1. ( X ) All banking charges outside the opening bank are for beneficiary's account. 2. ( X ) 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within 10 days after date of issuance of the transport documents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is credit.
allowed not allowed allowed Loading on board/dispatch/taking in charge at/from NEW YORK not later than For transportation to: FOB or other terms Documents required: (marked with X) 1. ( X )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prepaid [
.
copies issued by [
] public recognized surveyor_________________. days after shipment advising L/C No., nameof vessel,
制信用证开证申请书
一、申请背景根据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实际需求,为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现向贵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以下为开证申请书的具体内容:二、开证申请书内容1. 开证申请人信息:(1)名称:[开证申请人全称](2)地址:[开证申请人地址](3)联系方式:[开证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等]2. 受益人信息:(1)名称:[受益人全称](2)地址:[受益人地址](3)联系方式:[受益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等]3. 信用证条款:(1)信用证类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2)信用证金额:[金额]人民币(3)信用证有效期及地点:[有效期]在受益人所在地(4)开证方式:[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①信开:以信件形式开立信用证②电开:以电报形式开立信用证③快递:以快递形式(如DHL)开立信用证④全电开:以全电开形式开立信用证(5)付款方式:[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①即期付款: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开证行立即付款②延期付款: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在规定期限内付款4. 货物信息:(1)货物描述:[具体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2)货物数量:[货物数量](3)货物单价:[货物单价](4)货物总价:[货物总价]5. 运输信息:(1)运输方式:[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①海运:从[装运港]至[目的港]②空运:从[装运机场]至[目的机场]③铁路运输:从[装运地]至[目的地]④公路运输:从[装运地]至[目的地](2)最迟装运日期:[日期]6. 保险信息:(1)投保金额:[金额]人民币(2)投保险别:[保险种类]7. 信用证其他条款:(1)单据必须自运输单据签发日起天内提交(不能晚于信用证有效期)(2)货物数量及信用证金额均可有[百分比]的浮动范围(3)其他条款:[其他要求]8. 申请人承诺:本人承诺,以上开证申请书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附件1. 贸易合同副本2.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3. 申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四、申请日期[申请日期]五、申请人签名[申请人签名]六、注意事项1. 开证申请书内容要完整、明确,避免出现词意不清的记载。
外贸单证实务(第二版外贸单证实务-PPT精选文档
《外贸单证实务》
主讲: 广银芳
审核单据条款是否合理
3、受益人审核的内容
各单据抬头的规定,加注的内容,出单人的限定,有无客检要求 以及特殊要求。 找出信用证中是否存在软条款 一般出现在单据条款和附加条款中,如要求对单据进行客检, 要求1/3正本提单直接寄买方,注意各条款有无前后矛盾的现 象等等。 银行费用的分摊是否合理 包括开证费(0.15%)议付费(0.125%)、通知费(200元) 、保兑费 (0.2%) 、承兑费(+0.125%) 、修改费(100元) 、邮费(不定)、电报费 (不定)等,一般应由发出指示的一方负担,或者规定开证行之 外的费用价应与商业发票一致,数量可以不一致。当 信用证上有“ISSUE INVOICE AS PER P/I NO. 123” 的条款时,发票上需注明“AS PER P/I NO. 123 DATED ××”,交单时还须附上该形式发票。
《外贸单证实务》 主讲: 广银芳
《外贸单证实务》 主讲: 广银芳
信用证的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OPENER) 开证行(ISSUING /OPENING BANK) 通知行(ADVISING /NOTIFYING BANK) 受益人(BENEFICIARY)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付款行(PAYING /DRAWEE BANK)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外贸单证实务》
主讲: 广银芳
一、外贸单证的含义
是指外贸结算中应用的各种单据、
证书与文件。包括信用证和其它有关单
据和证书,用以处理货物的交付、保险、
运输、商检、结汇等工作,一般简称
“单证(DOCUMENTS)”。
信用证开证申请书范本
信用证开证申请书范本尊敬的银行:我方,作为信用证开证申请人,根据与贵方的贸易往来和信任关系,现向贵方申请开立一份信用证,以便利我方与受益人之间的贸易结算。
现将信用证开证申请的详细信息陈述如下:一、信用证金额及有效期1. 信用证金额: USD 500,000.00(大写:伍拾万美元整)2. 信用证有效期:自信用证开出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二、受益人信息1. 受益人名称:(全称)2. 受益人地址:(详细地址)3. 受益人国家:(国家名称)三、申请人信息1. 申请人名称:(全称)2. 申请人地址:(详细地址)3. 申请人国家:(国家名称)四、货物描述1. 货物名称:(详细描述)2. 货物数量:(具体数量)3. 货物单价:(单价)4. 货物总价:(总价)五、运输方式1. 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等)2. 装运港口:(装运港名称)3. 目的港口:(目的港名称)六、付款方式1. 付款方式:(如电汇、信用证等)2. 付款期限:(付款期限,如30天、60天等)七、单据要求1. 商业发票:(必须提交,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2. 装箱单:(必须提交,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3. 运输单据:(必须提交,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4. 其他单据:(根据实际需要提交)八、其他条款1. 货物数量及金额允许有5%的浮动范围。
2. 单据必须自运输单据签发之日起15天内提交(不能晚于信用证有效期)。
3. 货物运输起止地:(起止地)4. 最迟装运日期:(日期)5. 付款期限:(付款期限)以上各项内容均符合我方与受益人之间的贸易合同规定。
在此,我方郑重承诺,将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按时、按量、按质履行货物交付及付款义务。
请贵行尽快审核并开立上述信用证,以便我方顺利进行贸易结算。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方联系。
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日期)。
信用证开证申请书
尊敬的开证行:兹因我方(以下简称“申请人”)与受益人(以下简称“受益人”)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根据合同约定,我方需通过信用证结算方式支付货款。
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现向贵行申请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具体内容如下:一、信用证基本信息1. 信用证类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2. 信用证号码:[信用证号码]3. 信用证金额:[信用证金额](大写:[大写金额])4. 信用证有效期及地点:[有效期] [地点]5. 开证方式:[信开/电开/快递/全电开]6. 付款方式:[即期付款/延期付款]二、受益人信息1. 受益人名称:[受益人名称]2. 受益人地址:[受益人地址]3. 受益人邮政编码:[受益人邮政编码]4. 受益人帐号:[受益人帐号]5. 受益人开户行:[受益人开户行]三、货物信息1. 货物名称:[货物名称]2. 货物规格型号:[货物规格型号]3. 货物数量:[货物数量]4. 货物单价:[货物单价]5. 货物总价:[货物总价]6. 货物起运地:[起运地]7. 货物目的地:[目的地]四、运输信息1. 运输方式:[运输方式]2. 装运日期:[装运日期]3. 交单期:[交单期]4. 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5. 转运:[允许/不允许]五、单据要求1. 发票:注明信用证号码及合同号码。
2. 运输单据:全套海运河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公路运单/邮政收据,注明运费已付/未付。
3. 保险单:正本份,副本份,投保金额——元,投保险别。
4. 装箱单:注明每一包装件内货物数量及每件的毛、净重。
5. 其他单据:[其他单据]六、其他条款1. 单据必须自运输单据签发日起天内提交(不能晚于信用证有效期)。
2. 货物数量及信用证金额均可有%的浮动范围。
3. 其他条款:[其他条款]七、申请人信息1.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名称]2. 申请人地址:[申请人地址]3. 申请人邮政编码:[申请人邮政编码]4. 申请人帐号:[申请人帐号]5. 申请人开户行:[申请人开户行]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2. 电话:[联系电话]3. 邮箱:[电子邮箱]特此申请,请贵行予以审批。
信用证开征申请书
信用证开征申请书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种安全、可靠的交易方式。
作为买方,我们需要向银行提交信用证开征申请书,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探讨信用证开征申请书的重要性、内容要点以及撰写技巧。
一、信用证开征申请书的重要性信用证开征申请书是买方向银行提出的一份正式申请,它承载着买方对交易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通过信用证开征申请书,买方可以明确表达自己的需求,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信用证开征申请书也是买方与卖方之间沟通的重要纽带,它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参照框架,有助于减少误解和纠纷的发生。
二、信用证开征申请书的内容要点1. 买卖双方信息:在信用证开征申请书中,首先需要明确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这有助于银行准确识别买卖双方的身份,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2. 信用证类型:在信用证开征申请书中,需要明确信用证的类型。
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信用证可以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转让信用证等。
买方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信用证类型,并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
3. 付款条件:信用证开征申请书中,买方需要明确支付的条件和方式。
这包括付款金额、货币种类、付款期限等。
买方还可以要求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分期付款或提供保函等方式来确保支付的安全性。
4. 货物要求:在信用证开征申请书中,买方需要明确对货物的具体要求,包括数量、规格、质量标准等。
这有助于确保卖方提供的货物符合买方的需求,并减少交易纠纷的可能性。
5. 交货方式和时间:在信用证开征申请书中,买方需要明确交货的方式和时间。
这有助于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到达目的地,并避免延误导致的损失。
6. 其他要求:根据具体交易的情况,买方还可以在信用证开征申请书中提出其他要求,如保险要求、检验要求等。
这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三、信用证开征申请书的撰写技巧1. 准确清晰:信用证开征申请书需要准确清晰地表达买方的需求和要求。
信用证业务流程及其单据处理
汇旳关键所在,是银行审证工作中 最为主要旳一环。
开证行旳资信主要取决于:
(1)资产旳大小。 (2)银行旳分支机构多寡。大银行往往
分支机构较多,规模大,实力雄厚。 (3)历史旳长短。一般来说,历史长,
资力较大,地位比较稳固,抗风险能力 强。 (4)往来关系旳好坏,业务多少,过去 旳业绩等等。
2.若信用证项下旳单据与单据 之间表面上出现旳彼此不一致, 将被视为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 款不符。
3.银行对信用证末要求旳单据将不予审 核。银行仅与信用证要求旳单据有关系, 没有责任审核交单人交来旳额外单据。 如银行收到此类单据,银行应将它们退 回交单人或仅作转递而不需承担责任。 (因为额外单据中可能具有与信用证要 求不符之处)。
为了能统一做法、降低纠纷,国 际商会在UCP500中做出了如下要求: “银行必须合理审慎地审核信用证要 求旳一切单据以拟定其表面上是否符 合信用证条款。”
1.要求旳单据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 条款相符须按UCP600有关条文所反 应旳国际原则银行惯例来拟定。审 单中应把“严格相符”原则与“实 质一致”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做 到有根据旳内容应“严格相符”, 没有根据旳内容则“实质一致”, 这是符合银行行业习惯旳做法。
5.有关到期日和到期地点
信用证旳到期日,又称“信用证旳使用 期”,是指开证行承担责任旳期限,故 而应该明确信用证旳到期日。
到期地点是指即在信用证使用期内应向 何地旳指定银行交单为准。
为便于出口人掌握时间,一般都应要求 信用证旳有效地点为出口人所在地银行。
(二)进口人申请开证
买卖协议签订后,进口人必须在 协议要求旳开证时间内向本地旳出 口人可接受旳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申请开证时,进口人作为开证申请 人应做旳工作涉及:
外贸单证制作_综合审单制单要点总结
一、商业发票的审核
9.有无加列与信 用证要求一致的条 文或证明;
10.若信用证要求签 字的商业发票,则其 签字方式是否符合信 用证的要求。
一、商业发票的审核
(二)商业发票审核中常见的问题: 1.商业发票不是 由信用证中指定的 受益人签发的; 2.商业发票的抬 头人不是信用证的 开证申请人; 3.商业发票中受 益人或申请人的名 称或地址有误;
三、运输单据的审核
13.未在信用证规定的交 单期内交单,或未规定交 单期超过了提单签发日后 21天交单; 14.提单该背书 而漏背书,或背 书不合信用证的 要求; 15.其他不 符信用证的 规定。
四、保险单据的审核
在我出口业务中使用 的保险单据主要有保险单 和保险凭证。这里主要介 绍保险单的审核的要点及 应注意的问题。
(二)海运提单审核中常见的不符点 : 1.发货人、收货人和被通 知人与信用证要求不符; 2.装运港和目的港与信用 证规定不符; 3.是否可以转运与信用证 规定不符;
三、运输单据的审核
4.提单上有“包装破裂” 等类似的批注;
5.提单上货物的描述 与信用证规定不一致; 6.提单上该注明“已装船” 字样而未注明;
三、运输单据的审核
7.装船日期晚于 信用证规定的最后 装运日;
9.所交提单的 份数不符信用证 的要求;
8.未注明“运费已付” 或“运费到付”或与信 用证的要求不一致;
三、运输单据的审核
10.提单的运 输标志与其他 单据或信用证 不符; 12.货物的重量 与尺码与装箱单 或其他单据不一 致; 11.信用证规 定应在提单上 注明的内容没 有标注;
二、装箱单据的审核
(一)装箱单审核要点信用证中 对装箱单有无特殊的规定或要求装 箱单的各项内容是否有矛盾;各个 品种货物的数量和件数是否吻合; 与商业发票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 与海运提单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
信用证审核和制单注意点
信用证审核和制单注意点信用证审核和制单注意点如果是直接出口,国外的信用证开到自己公司的名下,那么您的开户银行收到信用证后会直接通知您,并把正本或复印件(一般是复印件,如无必要,正本建议留在银行保存)交给您。
如果是通过代理出口,信用证开到代理名下,那么就要及时敦促代理去查询,收到后让代理传真给您。
在实务中,因为代理不熟悉你的客户,所以交接上容易出现问题。
代理接到信用证却不知道是谁的,导致耽误,所以,一旦得知你的客户开证了,就要把名称、金额告诉出口代理,盯紧进度。
一般说来,从客户开证,到咱们这边收到信用证,快则1周,慢则10天。
跟随信用证一起交给你的,通常还有一页《信用证通知书》,这是你的银行出具的,主要列明了此份信用证的基本情况如信用证编号、开证行、金额、有效期等等,同时盖章。
除了银行公章外,还会有个“印鉴相符”章或“印鉴不符,出货前请洽我行”一类的章。
什么意思呢?因为目前信用证一般是通过电报传递的(通行的是SWIFT电传,一个银行专业的电讯服务机构,有特定的编码格式),理论上有伪造的风险,冒充银行名义开信用证。
因此银行间会预留密码和印鉴,以兹核对。
不过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很少见,因为信用证能通过SWIFT开立,基本就是真实的,印鉴不符的原因恐怕多为交接操作问题。
所以,碰到“印鉴不符”的情况,也不必紧张,必要时咨询一下银行即可。
一,巧妙看懂信用证接下来就是信用证本身的审核了。
条款密密麻麻,但有个简便窍门。
如前所述,信用证是通过SWIFT开立的,而SWIFT对信用证有专门格式,这个格式按照信用证条款的内容性质分门别类,给予固定的编号。
也就是说,每个条款在顶头位置都有一个编号,根据此编号就可以知道这个条款是说什么的了。
固定格式为:编号,条款属性:条款内容。
例如:31DDATEANDPLACEOFEXPIRY:25/11/2005CHINA。
“31D”就是编号,属性是“信用证有效期和有效地点”,知道这一点,我们就很容易理解“25/11/2005CHINA”相应的意思就是这份信用证的有效期是2005年11月25日,以中国为有效期地点,即在中国范围内,这份信用证在11月25日前(含本日)有效。
申请人在申请开立信用证填写开证申请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人在申请开立信用证填写开证申请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一)银行偿付费的问题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从开证开始,银行就须承担通知、审单、承兑等一系列的责任,为买卖双方提供银行信用。
当银行提供这些服务之后,究竟应该由谁偿付银行的这匹费用呢?在一些国际贸易纠纷中,买卖双方为此争执不休,都认为应由对支付。
而笔者则认为,银行偿付费一般应由买方承担。
以下就从三个角度阐述笔者的观点:(1)目的说。
开立信用证的原意是因为卖方并不满足于买方具有付款的能力和意愿而坚持由银行开证的方式来消除任何买方不能履行付款的可能性。
银行通过信用证向受益人提供银行信用,承诺受益人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可得到其付款。
所以买方申请银行开证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作为卖方的代理行事,是买方应卖方的要求或授权而安排的一种付款的方式,从根本上说,是买方为拓展同际贸易所付出的一种商业成本。
(2)约因说。
买方承担开证费用是因为买方要替卖方提供银行承担责任方面的约因。
所谓约因,即指当事人为了取得合同利益所付出的代价,这是英美法的概念。
按照英美法的规定,合同只有在有对价或约因时,才是法律上有效的合同,无对价或无约因的合同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
所以,约因也叫对价或对待给付,一方要对接受条件进行某项行为、担负某项债务,放弃某项权利或蒙受某种损失等等的另一方作出补偿。
开证行和受益人通过信用证发生关系,信用证以出口商为受益人而开出的信用证,其性质如同要约。
开证行凭受益人通过银行交来单据表面核对后应对其付款,不能以无付款能力、买方押金不足等理由而表示对信用证不再负责。
要银行作出以上行为,必须给予其相应的补偿,也就是所谓的“约因”。
上面已经分析到,信用证是买方为了受益人利益而根据开证申请书这一合同订立的另一契约,那么前一合同中的买方交纳的开证保证金也同时成了受益人与开证行之间契约的约因。
关于约因的第三者承担问题,许多国家都是承认的,美国和英国的信托制度均有力地支持了这一观点。
信用证开证申请书总结
信用证开证申请书总结一、申请开证应注意的问题1、提出申请T79前,必须全面落实进口核准相关手续及外汇来源。
2、开证时间的掌握应以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能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出运为原则。
3、 T79时必须特别注意证同一致。
4、合同规定为远期付款时,要明确汇票期限,价格条款必须与相应的单据要求以及费用负担、表示方法等相吻合。
5、由于银行就是凭单退款,不管货物质量如何,也受买卖合同的约束,所以为并使货物质量合乎合同规定,买方可以在T79时规定建议对方提供更多商品检验机构出立的装船前检验证明,并明确规定货物的规格品质,选定检验机构(合约中应当事先订明),这样,交单时例如辨认出检验结果与证内不一致,可以退还货款。
6、信用证内容必须明确无误,明确规定各类单据的出单人(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运输单据除外),明确规定各单据应表述的内容。
7、在信用证缴付方式下,只要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T79行及就必须按规定退款。
所以,进口人对卖方的建议,在提出申请T79时,应当按合约有关规定转化成有关单据,具体内容规定在信用证中。
例如信用证申请书中不含某些条件而未列明应当递交与之适当的'单据,银行将指出列于此条件,对此将不予理睬。
8、一般信用证都应明确表示可撤销或不可撤销。
如无此表示,根据《UCP600》的规定,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9、国外通告行由T79行选定,进口方无法选定,但如果出口商在签定合约时,秉持选定通告行,进口商可以在T79申请书上标明,可供T79行及在挑选通告行时参照。
10、不准分批装运、不准中途转运、不接受第三者装运单据,均应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否则,将被认为是允许分批、允许转运、接受第三者装运单据。
对我方送出的信用证,例如对方(出口人)建议其他银行嘉实超短债或由通告行保美元兑,我方原则上不能同意(在签定合约时,应当劝服国外出口人免去嘉实超短债建议,以免T79时被动)。
我国银行一般不开可转让信用证(因为对第一受益人资信难于了解,特别是对于跨地区和国家的转让更难掌握)。
信用证对结汇单据以及合同中对开证申请书的要求
信用证对结汇单据以及合同中对开证申请书的要求
一、信用证办理:
信用证的业务流程会因为信用证类型不同而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基本环节一般都是:申请开证,开证,通知,交单,付款和赎单等。
二、信用证使用要求:
1、进出口人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
2、进口人向当地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同时交纳押金或其它保证。
3、开证行根据申请内容,向出口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通知银行。
4、通知行核对印鉴或密押无误后,将信用证寄交给出口人。
5、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合后,按照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信用证要求的货运单据,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寄交议付行议付。
6、议付行按照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人。
7、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8、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9、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
开证申请书内容和填制方法
未与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的 进口企业,则采用逐笔投保的方式。
7
报关/报检/提 64 货
开立信用证
11
进口合同 履行
34
审单付汇
2
办理进口运输
和保险
四、审单付汇
1. 审单
•根据银行惯例,在信用证方式下,审核进口单 据的工作是银行的职责,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
后,就应当直接对外办理付款,不必事先征得 开证申请人的同意。
国内代理通 知进口公司
提单副本发 送给进口商
收到订舱资料及 运价确认后, 国内代理将有 关船名、航次 等信息书面通 知进口公司。
• 装船以后,国内代 理在接到国外代理 的提单副本后,将 提单副本发送给进 口公司,以便进口 公司接货。
进口保险—买方办理
预约 保险
•即被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 人就保险标的物的范围、险别、 责任、费率以及赔款处理等条款 签订长期性的保险合同。填写预 约保险起运通知书,一经起运, 即自动承担保险责任。
二、开证申请书内容和填制方法
+BOTH QUANTITY AND AMOUNT FOR EACH ITEM % MORE OR LESS ALLOWED
+THIRD PARTY AS SHIPPER IS NOT ACCEPTABLE +DOCUMENTS MUST BE PRESNTED WITHIN xxx DAYS AFTER THE DATE OF ISSUANCE OF THE TRANSPORT DOCUMENTS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IS CREDIT
•分批装运、转运:根据合同 的实际规定打“×”进行选择。
10. PARTIAL SHIPMENT TRANSHIP 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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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开证申请书制单要点银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L/G) (一)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
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绝对付款责任。
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
银行保函的当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以向银行索偿的一方)、担保人(保函的开立人)。
其主要内容根据国际商会第458号出版物《UGD458》规定:(1)有关当事人(名称与地址)。
(2)开立保函的依据。
(3)担保金额和金额递减条款。
(4)要求付款的条件。
银行保函的种类按用途可分为:(1)投标保证书。
指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保证人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投标人)不履行其投标所产生的义务时,保证人应在规定的金额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
(2)履约保证书。
保证人承诺,如果担保申请人(承包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业主)之间订立的合同时,应由保证人在约定的金额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
此保证书除应用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外,同样适用于货物的进出口交易。
(3)还款保证书。
指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保证人承诺: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银行则向受益人退还或支付款项。
还款保证书除在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
国际保理(InternattionalE Factoring) 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
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如以D/A作为付款方式),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若保理商对上述预付款没有追索权,对余款也要担保付款,即称之为无追索权保理,反之则为有追索权保理。
常见的还有融资保理及到期保理(到期保理指出口商将其应收款出售给保理商后,保理商在发票到期日从债务人手中收回债款,扣除服务费后,把款项付给出口商)。
国际保理服务的范围主要有:资金服务、信用保险服务、管理服务、资信调查服务等。
(一)银行偿付费的问题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从开证开始,银行就须承担通知、审单、承兑等一系列的责任,为买卖双方提供银行信用。
当银行提供这些服务之后,究竟应该由谁偿付银行的这匹费用呢?在一些国际贸易纠纷中,买卖双方为此争执不休,都认为应由对支付。
而笔者则认为,银行偿付费一般应由买方承担。
以下就从三个角度阐述笔者的观点:(1)目的说。
开立信用证的原意是因为卖方并不满足于买方具有付款的能力和意愿而坚持由银行开证的方式来消除任何买方不能履行付款的可能性。
银行通过信用证向受益人提供银行信用,承诺受益人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可得到其付款。
所以买方申请银行开证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作为卖方的代理行事,是买方应卖方的要求或授权而安排的一种付款的方式,从根本上说,是买方为拓展同际贸易所付出的一种商业成本。
(2)约因说。
买方承担开证费用是因为买方要替卖方提供银行承担责任方面的约因。
所谓约因,即指当事人为了取得合同利益所付出的代价,这是英美法的概念。
按照英美法的规定,合同只有在有对价或约因时,才是法律上有效的合同,无对价或无约因的合同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
所以,约因也叫对价或对待给付,一方要对接受条件进行某项行为、担负某项债务,放弃某项权利或蒙受某种损失等等的另一方作出补偿。
开证行和受益人通过信用证发生关系,信用证以出口商为受益人而开出的信用证,其性质如同要约。
开证行凭受益人通过银行交来单据表面核对后应对其付款,不能以无付款能力、买方押金不足等理由而表示对信用证不再负责。
要银行作出以上行为,必须给予其相应的补偿,也就是所谓的“约因”。
上面已经分析到,信用证是买方为了受益人利益而根据开证申请书这一合同订立的另一契约,那么前一合同中的买方交纳的开证保证金也同时成了受益人与开证行之间契约的约因。
关于约因的第三者承担问题,许多国家都是承认的,美国和英国的信托制度均有力地支持了这一观点。
(3)合同说。
根据国际惯例,在通常情况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依据买卖合同中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的约定,向其往来银行申请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来结算货款。
买卖合同规定有信用证条款时,买方负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种类和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的义务。
买方作为货物合同的付款人及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的要求向其开户银行提交合同,申请办理开证1。
开证申请构成开证申请人的单方面意思表示,银行在决定是否接受之前,还要考虑其自身利益,对申请人的信誉进行调查,以决定是否要求缴付全部或部分押金,在多大限度内接受申请人的请求。
如果银行接受买方的此项请求,双方之间就成立了开立信用证的合同,开证申请书成为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构成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
开证申请书既是对开证行的委托书,也是与开证行签订的付款代理合同。
根据这个合同,开证行只是付款代理人,而申请人则是付款人。
一般来说,申请人要向开证行交付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或提供抵押、质押及其金融机构的保函,在提单前要在开证行备足开证金额的资金;提单后应立即向开证行支付因其资金不足而由开证行垫付的款项。
实践中,多数开证合同中都明确了开证申请人有义务偿付开证行根据信用证所作的付款。
因此,在多数情况下,开证行获得偿付的权利乃是一种合同权利,如果开证合同中没有此类条款,法院一般将其视为默示条款而仍然支持开证行的合同权利。
《美国统一商法典》第5…114条第(3)项规定:“除非另有协议,开证人(指开信用证或其他人)在正常兑付汇票或支付命令后,有权要求就信用证项下支付的任何款项取得即时补偿。
以上已经从三个角度对同一问题作了充分的阐述,故买方应支付银行偿付费是无疑的。
至于开证申请人偿付开证行的具体时间,《统一惯例》未作具体规定。
美国的一般作法是:允许当事人先约定请求偿付的具体时间。
多数开证申请书格式中规定开证申请人应在不迟于汇票到期前一个营业日进行偿付。
由于这种偿付发生在开证行实际支付受益人之前,因此与其说是偿付,不如说是预付。
开证行要求预付的这种合同权利既适用于远期汇票也适用于即期汇票。
远期汇票经承兑后,到期日是确定的;而在即期汇票的情况下,开证行通常知道即期汇票何时提示,况且开证行有合理时间去审核单据,开证行拒受单据可在收到单据后第三个银行营业日结束前任何时候作出。
因此,对即期汇票的付款可以推迟一到两天,可以在这段时间内要求开证申请人提供资金。
银行在买方已向银行提出开立信用证申请且依照银行规定办妥各项手续(如缴纳开证押金和手续费)后,就及时开出信用证。
当然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与信用证有关的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严格按国际惯例,信用证规定开证行所在国境内的费用诸如开证费、修改费等由申请人支付,而开证行所在国以外的费用均由受益人支付。
(二)审证与改证问题由于信用证一般是由买方开出的,基本上能体现其意志,故信用证的修改通常会发生在卖方审证之后。
审证是卖方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货款能否安全迅速收回。
卖方(受益人)收到信用证之后,一般都会进行细致的审核。
凡是不符合买卖合同的内容原则上都应要求修改的解释是不够全面的,因为信用证上必然包含有一些买卖合同中没有的内容。
所以审证的依据应当是三条:一是买卖合同;二是收证时的政策法令;三是备货和船期等的实际情况。
三者应结合进行考虑。
同时,审证时要住的要点也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政治上考虑,来证内容有无违反一国政策法令规定地方,如有发现,必须要求改证。
第二,从经济上考虑,来证有无影响卖方安全及时收汇或会增加卖方费用开支地方。
前者如信用证的种类不符合要求、金额不足、漏掉有效期、缺少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文句等;后者如未列明选港费用、银行费用全部或大部分由卖方负担等。
审证时如发现此类问题,应根据双方原来的约定或国际惯例要求对方改证。
第三,从当时的实际情况考虑,有无卖方办不到的地方。
例如写错公司名称,要求提供品质分析证书而非检验证书,规定的装运期无法办到,要求提供的特殊单据不能接受等。
审证时如发现此类问题,也应要求对方该改证,尤其要注意“陷阱”条款。
除了卖方有审证的义务外,通知行也要对信用证的真伪负责。
它经过核对印鉴密押证实有关信用证是真实的,才将其交给受益人;反之,“如通知行不能确定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它必须不延误地告知从其收到该指示的银行”。
在这种情况下,通知行可以暂不通知信用证。
“如通知行仍决定通知该信用证,则必须告知受益人他不能核对信用证的真实性”(第7条b款)。
因此,当卖方收到通知行转来国外所开的信用证时:(一)如果证上注明“印押相符”或类似语句时,即来证内容完全符合卖方要求。
卖方即可据此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备货、发货和交单议付的义务;(二)如果证上注明“印押不符”、“印押尚待证实”或其他类似语句时,则只能备货而不能发运,以免遭受损失,必须等收到通知行的进一步通知,证实了有关信用证的真实性,才能发货和交单议付。
具体来说,又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发现信用证规定有与买卖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地方,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
若买方不修改信用证,就意味着买方未遵守合同,其行为构成违约,卖方有权根据买方违约的程度采取救济措施,或解除合同,或请求损害赔偿,或表示接受信用证,但保留对不符信用证索赔的权利;2、如果信用证系对买卖双方合同进行添加,即明确合同未规定的事项,那么,买方是否违约取决于该添加是否构成补充空缺原则中的适当条款2。
如果该添加属于适当条款,即买方开出的信用证所明确的事项是合理的,公平的且与买卖合同不矛盾,则买方不构成违约,卖方的异议不能成立;如该添加不符合适当条款的标准,则买方构成违约;(三)但如果信用证规定与买卖合同的内容相一致,而卖方因情况有变(不是不可抗力所引起的)无法照办时,例如装运期问题、不准分运问题、不准转运问题等,则卖方只能与买方协商要求修改,如买方同意改证,应视为双方协商同意修改买卖合同;但此时买方也有权不同意改证。
(四)相反,如果卖方对开证行开立的与买卖合同不符或有添加的信用证未提出异议并装运了货物,又向银行提示了单据要求银行议付、承兑或付款,此时,人们常说卖方接受了买方开立的信用证。
因为在信用证的执行过程中,通常我们认为信用证被通知到受益人,受益人没有提出异议并按信用证的要求备货、准备单据时,即形成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