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实务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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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的实践与思考

境外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的实践与思考

当前,国际环境日益复杂,企业跨境交易面临更多风险、挑战与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随着共建“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提出,给中资企业境外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带来重要战略机遇。

本文对境外新能源发电项目在投资开发过程中的有效举措进行总结,从信息渠道管理、项目储备建设、投建融营协同与创新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行业企业境外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境外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难点境外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首先面临海外电力投资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东道国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电力市场政策、自然环境等系统性风险。

其次,新能源电力市场竞争充分、政策变化快,投资窗口期稍纵即逝,其“短平快”的推进节奏又使资金需求相对集中,对技术先进性与可靠性要求相对较高。

因此,对投资人的资源整合能力、过程管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等提出更高要求。

为应对以上难点,推动境外新能源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需要“走出去”企业尽快构建行之有效的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管理模式。

构建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管理模式的主要措施一、加强国别市场和项目信息渠道管理,缩短前期评估周期1.树立“先选国别再选项目”的投资开发思路,聚焦主力国别市场在境外新能源电力市场筛选过程中,根据国别风险等级、对华关系、经济、资源禀赋、电力结构和电价政策等,制定国别信息跟踪制度并进行动态调整,筛选新能源发电行业的核心市场和潜力市场,有侧重地进行布局。

针对核心市场,可提前开展国别法律、税制、电力市场环境等尽职调查,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和项目开发流程,缩短正式介入项目后的尽调耗时。

2.建立模块化、标准化、表单化的项目评估体系,提高项目研判效率在市场评估的基础上,对新能源项目开发的核心要素、开发流程等普适性的评判标准进行固化,建立标准化的项目评估系统。

通过标准化的赋值、打分流程,辅助项目研判和决策,帮助快速捋清项目脉络,提高项目研判效率。

央企境外投资与我国欧元主权债券的思考及启示

央企境外投资与我国欧元主权债券的思考及启示

央企境外投资与我国欧元主权债券的思考及启示摘要:2017年,我国财政部在香港发行了价值20亿美元的主权债券,分别为5年期和10年期的10亿美元债券。

这是自2005年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在中国境外发行美元主权债券,2018年,财政部发行了价值30亿美元的3种香港债券,其中包括5年期的15亿美元、10年期的10亿美元和30年期的5亿美元债券;2019年,财政部又在巴黎发行了40亿美元的主权债券,其中20亿美元的期限为7年,10亿美元的期限分别为12年和20年两种。

这是自2005年以来中国政府发行的第一笔欧元的主权债券,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外币主权债券。

关键词:主权债券,境外市场,外币主权债券我国境外主权债券的发展历程随着国际资本市场的形势和对政府债券高需求的不断变化,中国海外政府债券发行的原则、目标和策略也在不断调整。

从历史发展来看,中国政府债券的境外发行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1987---2004年):1978年,是我国境外主权债券发行的启示年份,中国财政部开始对外发行外币主权债券,这是中国探索发行的阶段,到2004年,16年间,中国共发行23笔债券,在这一阶段,国外的主权债券发行尚未形成按货币和期限结构的系统,更多的是面向全球,用以宣传自身的经济建设成果。

第二阶段(2009---2016年)2005—2008年,在这过去的三年中,中国没有发行任何境外债券。

2009年,中国财政部开始计划在香港地区发行人民币的主权国债,主要用于帮助香港地区进一步稳固发展和提高全球金融中心的经济实力,并继续的保持每年发行量;2016年,中国财政部在伦敦发布了3年期30亿人民币的主权债卷计划,以实现中英经贸与金融市场对话的结果。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继续发布中国人民币主权债计划,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金融市场的发展,并逐步形成离岸人民币主权债的收益率曲线。

第三阶段(2017---目前):2018年,中国财政部继续在香港发行15亿美元的五年期债券、10亿美元的10年期债券和5亿美元的30年期债共计30亿美元的主权债券。

企业境外发债几种模式解析

企业境外发债几种模式解析

企业境外发债几种模式解析自2010年起,中企境外发债开始出现井喷,2017年以来,中资企业前5个月的发债只数和金额都已超过2016年全年的水平。

其中,银行业、房地产、金融服务业在境外发债行业中的占比较高。

对于企业而言,境外发债一方面可以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可以提升自身的国际影响力。

图:境外发债一般流程中国企业境外发债的几种形式1、直接发债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直接去境外发债,发债主体是中国境内企业,也是直接持有主要业务和资产的主体。

图:直接发债模式2、间接发债中国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债,发债主体为境外子公司,通常情况下是SPV(专为发债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中国境内企业通常是持有主要资产和业务的主体,境内母公司为发债提供担保或信用支持。

图:间接发债模式3、红筹公司发债中国境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境外发债。

该境外公司为持股公司,持有、控制在中国境内的拥有主要资产和业务的公司,境外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或者中国境内机构,但由于其发债主体在境外,主要业务和资产也在境内,有时也把其归入间接发债。

图:红筹公司发债模式政策红利2015年9月《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取消对单个企业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对境外发债实施备案登记管理。

2016年1月《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16}18号)参与试点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可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无需经过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审批。

2016年4月《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

2016年6月《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全国范围内实施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允许境内企业的外债资金按照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并针对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实施统一负面清单管理。

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市场概况

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市场概况
关 键 词 :境 外 债 券 ;2044 号 文 ;跨 境 融 资 额 度 ;基 石 投 资 人 (CornerstoneInvestors)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19)05-0034-04
近 两年,随 着国 家发 改委、外 管局 放开 企业 境外发 行外 债的监管,以及境 外 发 债 资 金 的 使 用 和 回 流,中 资 企 业 境 外 发债呈现快速增长.笔者作为常年服务于两级国资委企业 的商业银行从业 人 员,成 功 协 助 企 业 发 行 了 美 元 债,在 此 过 程中对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政策背景和市场概况有一定的 了解并形成此文.
2015年9 月,发 改 委 下 发 的 2044 号 文 大 大 放 宽 了 境 内 企业境外发 债 要 求,从 额 度 审 批 制 改 为 向 发 改 委 备 案 登 记 制,鼓励资信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的 企业 发 行 外 债,引 导 资 金 投向国家鼓励的重点行业及领域.
2016年5月,人民银行 下 发 的 «关 于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实 施 全口径跨境融资 宏 观 审 慎 管 理 的 通 知»,规 定 全 国 范 围 内 的 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 内,自主开展本外 币 跨 境 融 资,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和 国 家 外 汇 管 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
国际贸易
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市场概况
徐佩佩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北京 100011)
摘要:近两年,随着国家发改委、外管局放开企业境外发行外债的监管,以及境外发债资金的使用 和回 流,中 资企 业 境 外 发 债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 本 文 从 政 策 背 景 入 手 ,浅 析 了 中 资 企 业 境 外 发 债 市 场 概 况 .

政府融资平台境外发债现状与问题

政府融资平台境外发债现状与问题
(四)境外发债效率相对高,限制条件较少。一是境外发 债流程简便、效率较高。据了解,融资平台境外发债需要国 家发改委和外管局备案,包括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债券发行、 报送发行信息和外债登记四个环节,通常需要 2-3个月。
平台向省级发改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般五个工作日,国 家发改委通常于五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七个工作 日出具《企业 发 行 外 债 备 案 登 记 证 明 》,再 进 行 债 券 定 价 发 行,以香港为例,发行外债不需监管部门审批,一般仅 4-6 周即可成功发债。而非上市融资平台境内发债从申报到审 批通常至少 3个月,上市融资平台发行公司债通常需要 3-6 月。二是境外发债限制较少。境内发债,监管部门对于公司 组织形式、发行人资产、经营情况、资金使用用途以及信息披 露等都有相对严格的规定,如最近三年年均利润对债券一年 利息的覆盖超过 15倍;而境外发行美元债相对较为宽松, 只需遵循美国的证券法 Rule144A和 RegS条例,经营状况条 件分别为最近三年需盈利和盈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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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此种方式发行。目前仅青岛城投发行 4笔、规模 16亿 美元。
3维好协议及股权收购承诺协议。此构架下,通常是由 境内政府融资平台的境外控股公司直接发行,或成立离岸子 公司或 SPV作为发行主体,并由境外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同 时,境内母公司要对境外控股公司偿债能力进行增信,提供 维好协议及股权购买承诺协议等。维好协议是指境内母公 司承诺至少持有一定比例的境外发行人的股份,并为其提供 流动性支持,保证其能够保持适当的资产、权益及流动性资 金不会出现破产。股权收购承诺协议是指境内母公司承诺 当境外发行的债券出现或可能出现违约,若债券受托人提出 要求,母公司将收购该控股公司持有的资产,并且收购价格 不得低于债券到期应付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之和。该架 构可避开国 内 关 于 担 保 债 券 所 需 的 监 管 审 批,缩 短 发 行 时 间,节约融资成本,但维好协议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跨境担保, 偿债信用较弱,评级通常比担保架构低 1-2个子级。

境内企业境外发债风险及建议

境内企业境外发债风险及建议

022BOND MARKET©境内企业境外发债风险及建议境内企业境外发债已成为企业扩大融资渠道的重要方式之一。

文/王大贤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境内企业境外发债的需求和规模日益增长,境内企业境外发债已成为企业扩大融资渠道的重要方式之一。

从规模总量来看,境内企业境外发行美元债从2012年开始逐渐形成规模,总体呈现震荡上升态势。

在行业分布上,境内企业境外发债主要集中在地产、城投、商务服务、公共事业与资源、制造业、互联网及其他等7大类。

从占比来看,地产、城投行业占比呈上升趋势,逐渐成为主要发行主体;商务服务、公共事业与资源和制造业占比呈震荡下降趋势,互联网行业占比围绕5%上下波动。

境外发债原因分析1.境内外宏观环境和汇率波动双重影响。

境内企业境外发债是指我国境内主体在离岸债券市场发行外币债券,具有融资主体本土化、投资主体全球化、市场规则国际化的特点,会受到境外汇率波动和境内外宏观环境的双重影响。

例如,2015年,人民币汇率进入贬值周期,美元债发行成本上行。

同时,央行降息、降准政策的实施带来境内流动性宽松,境内发债规模大幅上升。

2018年,从境内来看,监管部门对部分行业和低资质主体境外发债提岀了更高要求,限制房地产企业外债资金投资境内外房地产项目、补充运营资金等,并要求企业提交资金用途承诺,境外发债监管有所趋严。

从境外来看,近年来外资并购监管审查收紧,境外融资环境恶化,境外发债规模有所下降。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美元融资成本急剧上升,发改委放缓境外发债审批进度,部分企业境外发债处于停滞状态,境外发债规模逐月下降。

2.企业扩宽融资渠道的需求不断增加。

境外发债有助于企业提高国际知名度,对企业对外合作和开拓国际市场有推动作用。

考虑到长远发展,企业势必会从供应链、原材料、上下游、资金链等方面多元化发展,融资就是企业血液,增加融资渠道,是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保障。

3.境外发债融资成本低、发行条件宽松等优势凸显。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相关问题研究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相关问题研究





A.对外担保的概念 根据《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 (境内外资金融机构除外,以下简称担保人)以保函、备用信用证、 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保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第 三十四条规定的财产对外抵押或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 章第一节规定的动产对外质押和第二节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权利对外质 押,(无定金和留置的方式)向中国境外机构或者境内的外资金融机 构(债权人或者受益人,以下称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以下称被 担保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时,由担保人履行偿付义务。


常设机构。


B.外债的分类 按照债务类型划分,外债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和国际商业贷款。 (一)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 贷;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世界银行、亚洲开 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 举借的非商业性信贷; (三)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非居民举借的商业性信 贷。包括: 1、向境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2、向境外企业、其他机构和自然人借款; 3、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和短期债券(含 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有关融资条件的审批手续,只需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办理外债逐笔登记
手续。

(2)境内机构发行商业票据由国家外汇局审批,并占用国家外汇管
理局核定该机构的短期对外借款余额指标;发行前设定滚动连续发行
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会签国家发改委后审批。

(3)境内机构为其海外、分支机构境外发债进行融资担保,发债所 筹资金不调入境内使用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现行有关规定(主要指对 外担保规定)审批。 (4)境内机构对外发债后,要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办理外债 登记。

2023一文读懂境外发债“维好通用协议

2023一文读懂境外发债“维好通用协议

一文读懂境外发债“维好协议1. 引言境外发债是指在境外市场上发行债券的行为,可以帮助企业和国家获得融资的机会。

维好协议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涉及到境外发债的成功与否。

本文将对境外发债和维好协议进行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领域。

2. 境外发债的定义与特点境外发债是企业或者国家在境外市场上发行债券,以获取资金的行为。

境外发债凭借其吸引力和灵活性已成为一种常用的融资方式。

境外发债的特点包括几点:•1.1国际市场:境外发债是指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通常是以美元、欧元或其他国际通用货币计价。

这使得境外发债更容易吸引国际投资者的资金,增加了融资的规模和效果。

•1.2扩大融资渠道:境外发债可以帮助企业和国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并为发行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统一管理:境外发债通常需要受到国家或地区相关机构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发债活动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3. 维好协议的定义与作用维好协议是指发行人与债权人之间为了保证债券发行和偿还过程中的顺利进行,所达成的一系列约定和条款。

维好协议的作用是确保债权人能够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维好协议通常包括几方面的内容:•3.1债券期限:维好协议中会明确规定债券的期限,债券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

•3.2利息支付:维好协议需要规定债券的利息支付时间和方式,以确保债务人及时支付利息。

•3.3债券偿还:维好协议中会详细规定债券的偿还方式和时间,确保债权人获得债券的本金。

违约责任:维好协议需要明确规定在发行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发行人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4. 境外发债维好协议的重要性境外发债维好协议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直接关系到境外发债的成功与否,影响着债权人的信心和市场的反应。

是境外发债维好协议的重要性所体现的几个方面:•4.1保护债权人利益:维好协议通过明确约定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偿还方式,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加了债券的吸引力和投资者的信心。

•4.2提高债券的评级:维好协议的存在可以提高债券的评级,降低债券的风险,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中资商业银行发行境外债券的机遇、挑战及相关建议

中资商业银行发行境外债券的机遇、挑战及相关建议

中资商业银行发行境外债券的机遇、挑战及相关建议韩羽来1982年1月,中信公司在日本发行了100亿日元私募债券,成为新中国第一个在境外融资的发行体。

1985年6月,中国银行在德国法兰克福发行1.5亿马克债券,自此开启了中资商业银行1境外发债历程。

至2020年1月,共有20余家中资商业银行累计发行了等值超过2100亿美元(以发行时汇率计,下同)的境外债券,涵盖美元、欧元、人民币、港元等十余个币种。

中资商业银行从国际债券市场上筹集长期资金,既对我国有效利用外资拓展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促进了自身融入国际金融规则,巩固和提升了中资商业银行在国际债券市场的影响力。

下文将总结中资商业银行发行境外债券的现状,分析当前发行境外债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中资商业银行发行境外债券的现状1985—2019年,中资商业银行境外债券年发行规模由等值0.49亿美元增长到等值273.62亿美元(见图1),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5.1%。

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中资商业银行进入境外债券市场,这与服务实体经济开展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促进中资企业走出去、人民币国际化和商业银行国际化发展,乃至中国银行业与国际金融规则接轨等众多因素都密切相关。

总体来看,中资商业银行发行境外债券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1985—1997年的探索发行阶段、2000—2013年的持续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的常态化快速发展阶段。

(一)1985—1997年:探索发行阶段1985—1997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嘉华银行2等6家中资商业银行(或中资控股银行)发行了马克、美元、日元、港元四个币种的境外债券,年发行规模从等值4887万美元增长到等值8.80亿美元。

在此阶段,中资商业银行共发行境外债券21笔,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是境外发债的主体,占累计发行总量31.26亿美元的94%(见图2)。

这一阶段中资商业银行发行境外债券的主要目的是引进外资,境外发债境内使用,弥补国家建设及技术引进过程中的资金不足,促进外向型经济增长。

境内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常用结构

境内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常用结构

境内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可以帮助公司获取海外资金,拓展国际市场,降低融资成本。

在进行境外债券发行时,公司需要选择合适的发行结构,以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以下是境内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常用结构:一、注册制发行1. 美国注册制发行美国注册制发行是指境内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发行债券。

该结构适用于规模较大、信用较好的境内企业,且对美国市场有较强需求的公司。

美国注册制发行需要符合美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包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供详尽的发行文件,并接受SEC的审核。

虽然美国注册制发行程序繁琐,但一旦成功上市,公司可以获得更广泛的投资者认可和更高的市场流动性。

2. 欧洲注册制发行欧洲注册制发行是指境内公司在欧洲的证券市场上市发行债券。

欧洲注册制发行相对来说程序较美国稍为简化,但同样需要遵守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如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并提交详细的发行文件进行审核。

欧洲注册制发行适用于想要拓展欧洲市场的境内企业,可以帮助公司在欧洲获得更多的投资者和扩大品牌影响力。

二、非注册制发行1. 144A私募发行144A私募发行是指境内公司在美国进行的私募债券发行,投资者仅限于符合美国证券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该结构相对来说程序简化,发行文件和信息披露较少,适用于信用一般但不符合公开发行条件的境内企业。

144A私募发行可以帮助这类公司获取美国机构投资者的资金,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但市场流动性较差。

2. 欧洲专业投资者发行欧洲专业投资者发行是指境内公司在欧洲向符合专业投资者标准的机构投资者进行债券私募发行。

该结构需要遵守欧洲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主要适用于想要进入欧洲市场的境内企业。

相对于公开注册制发行,欧洲专业投资者发行程序简化,适用面较窄,但可以帮助公司获取欧洲专业投资者的长期资金支持。

三、其他结构1. 全球存托凭证发行(GDR)全球存托凭证发行是指境内公司将股份通过证券存托机构发行为全球存托凭证,并在境外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2024年境外发债政策

2024年境外发债政策

2024年境外发债政策一、中国境外发债政策的背景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腾飞,出口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量涌入,为国家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但是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对外融资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有效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的资源,中国政府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不断完善境外发债政策,提高了对外融资效率,为国内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来源。

二、中国境外发债政策的内容中国境外发债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 境外发债主体限制。

中国境外发债政策规定了境外发债主体的资格条件,主要包括银行、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等。

对于符合条件的主体,政府鼓励其通过境外发债融资,支持其经济发展和建设项目,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2. 境外发债额度控制。

为了规范境外发债行为,政府对境外发债的额度进行了限制。

对于合乎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政府鼓励其适度开展境外发债融资,但也对其境外发债额度进行了一定的控制,保证其在开展境外发债融资的同时,不至于对国内金融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

3. 境外发债审批流程简化。

为了提高对境外发债融资的支持力度,政府简化了境外发债审批手续,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条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了境外发债的融资效率,为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的资源提供了便利。

4. 境外发债政策的税收优惠。

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境外发债融资,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了企业境外发债的吸引力。

三、中国境外发债政策的影响中国境外发债政策的实施对于国内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1. 支持国内经济建设。

通过境外发债政策,中国政府可以借助国际金融市场的资源,有效提高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融资效率,为其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开展经济建设活动,推动了国内经济的发展。

2. 加强国际合作。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的发展壮大,通过境外发债政策,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活跃度不断加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流和合作不断深化,增强了中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议价能力和话语权。

中国企业境外发行债券全解读

中国企业境外发行债券全解读

中国企业境外发⾏债券全解读⽬录- - - - -1.境外债券发⾏简介2.境内机构境外发⾏债券的现状3.境内企业境外发债融资成本分析4.境内企业境外发⾏债券的⽅式5.境内企业境外发⾏债券的优点6.境外发⾏债券存在的问题7.完善境内企业境外发债的政策建议随着我国改⾰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励有实⼒的企业⾛出国门,国内企业全球配置资源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投融资“⾛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境外发⾏债券是企业⾛出去融资的重要途径,与境内发⾏债券、境内发⾏股票、境内贷款等融资⽅式相⽐,具有吸引外国投资、锁定汇率风险以及建⽴国际信誉等重要的作⽤。

2016年10⽉1⽇,⼈民币正式纳⼊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这是⼈民币国际化的重要⾥程碑。

随着⼈民币国际化程度的提升及资本项⽬的开放,我们看到今年以来国内的跨境政策在资⾦“扩流⼊”⽅⾯已作出了⼀系列的重⼤突破,其中尤其对于境内企业借⽤外债政策⽅⾯的放宽来的最为重磅:⾸先是2015年9⽉14⽇国家发展改⾰委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发⾏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松绑”企业海外发债的条件,⿎励境内企业发⾏外币债券,取消发⾏外债的额度审批,实⾏备案登记制管理。

其次是2016年5⽉⼈民银⾏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132号),统⼀了国内企业的本外币外债管理,将原先在⾃贸区试点的全⼝径跨境融资推⼴到全国范围内执⾏,现在所有的国内企业(房地产企业与政府融资平台除外)都可以通过“全⼝径”模式从境外融资。

以下为现⾏的外债监管原则:再者是外管局的“统⼀资本项⽬结汇管理”放开了外债资⾦的意愿结汇,并⼤幅放宽了资本项⽬资⾦的使⽤条件,不再区分资本⾦及外债资⾦的使⽤,对资本项⽬收⼊的使⽤实施统⼀的负⾯清单管理模式。

多年来,企业境外发债融资是我国引进外资,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段之⼀,也是推动⼈民币国际化的重要经济⾏为,同时对于发债企业的⾃⾝发展意义重⼤。

国有企业境外融资及其风险防控建议

国有企业境外融资及其风险防控建议

国有企业境外融资及其风险防控建议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业融资需求日益增加,而在境内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境外融资成为一种重要的选择。

国有企业在境外融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等,因此在进行境外融资时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以确保资金安全和企业稳健发展。

一、国有企业境外融资的主要形式国有企业境外融资的主要形式包括发行海外债券、境外银行贷款、境外融资租赁等。

海外债券是国有企业进行境外融资的一种常见方式,其优点是融资成本较低,融资周期灵活,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声誉。

而境外银行贷款则是国有企业在境外银行获得的贷款,通常会根据不同的项目和需求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

境外融资租赁是指企业通过向境外融资租赁公司租用设备和资产来获取资金的一种方式,由于其融资成本较低、灵活度高等特点,因此在国有企业融资中也较为常见。

二、国有企业境外融资面临的风险1. 市场风险:国际市场的变化对国有企业的融资活动产生不确定的影响,如全球金融动荡、货币政策变化等因素都可能使国有企业在境外融资过程中面临到市场风险。

2. 政治风险:不同国家的政治环境和法律制度不同,一些国家政局不稳定、政治风险较高的地区,可能会对国有企业的境外融资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 汇率风险:由于跨国融资涉及不同国家的货币,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对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资金安排产生不利影响。

4. 信用风险:境外融资的债务人信用状况直接影响到国有企业的境外融资成本和风险。

三、国有企业境外融资的风险防控建议1. 强化风险评估:国有企业在进行境外融资前,需要对境外市场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2. 多元化融资渠道:国有企业应该多元化境外融资渠道,不只依赖于一种融资方式,可以通过发行债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融资,以降低单一融资渠道带来的风险。

境内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的债券

境内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的债券

【文章】境内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的债券1. 引言境内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是指我国境内的企业在国外市场上以外币形式发行债券,以融资为目的。

这一行为通常是在境内企业需要大额资金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融资手段。

本文将就境内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的债券这一主题展开讨论,旨在深入理解这一行为对企业融资、国际金融市场以及我国经济的影响。

2. 境外债券发展历程境内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是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开放以来的产物。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国际市场对我国市场的日益关注,越来越多的我国企业开始在境外证券市场进行发债融资。

最初,这些债券主要是以美元、欧元等外币形式发行,用于满足企业对外资金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境内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的规模和数量逐渐增加,并逐步向多元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3. 境外债券发行的优势境内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境外债券发行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由于国外市场的利率较我国市场更低,一些具备一定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通过境外债券发行来获取更为低廉的融资成本。

境外债券发行可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我国国内市场存在着融资渠道受限、资金成本较高等问题,而境外债券发行可以让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选择,提高融资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4. 境外债券发行的挑战然而,境内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汇率风险是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境外债券通常是以外币形式发行,一旦本币贬值,企业偿还债务时将会面临更高的成本。

信用风险也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些企业虽然在国内市场上属于高信用等级,但在国际市场上可能并非如此,这可能导致其债券的发行难度增加和成本上升。

5. 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境内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对我国经济有着积极的影响。

这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化水平。

通过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我国企业可以更好地融入国际金融体系,提高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地位;这有助于拓宽我国企业的融资渠道。

浅谈中资机构境外发债资金回流方式及风险

浅谈中资机构境外发债资金回流方式及风险

浅谈中资机构境外发债资金回流方式及风险作者:张淑婷来源:《中国民商》2021年第12期摘要:近年来,我国不断加深了针对中资机构面向境外发行债券的改革力度,提高了境外发债及资金回流的便利程度,中资机构纷纷抓住此次机遇,合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进行债券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外债资金回流。

本文首先对境外发债及现状进行简要的概述,之后分析了境外发债的资金回流方式和相关国家监管政策,对现阶段中资机构境外发债及资金回流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简要分析,并针对这些問题提出相关建议,以期能够加快完善我国中资机构境外发债后资金回流及使用管理。

关键词:境外发债 ;资金回流;监管政策;风险一、境外发债相关概述(一)境外发债的定义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9月14日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将境外债券定义为:“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

因此,境外发债是指境内机构在境外离岸市场以发行境外债的形式获得资金融通,是中资机构参与境外资本市场的重要方式。

根据发行期限不同可分为短期和中长期,一般以3年以上的中长期为主;根据发行债券币别不同,分为外币和人民币,一般以美元为主,其次为欧元和人民币。

(二)境外债发行方式和特点中资机构根据不同的需求和架构,可选择不同的境外债发行方式,主要发行方式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涉及到的发行主体和特点不同,交易结构也不相同,如表1和图1所示:(三)境外发债对比境内发债的优势1、政策相对宽松近年来,国家政府不断完善政策供给,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

境内发债的相关监管机构例如发改委、证监会、交易商协会等审批及限制条件较高,境外发债相较境内而言政策相对宽松。

2、资金用途灵活境内发债的募集资金用途有明确要求,募集资金有专用账户进行监管,而境外债资金用途更加灵活,可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还可以续发新债还旧债等。

境外发债注意事项

境外发债注意事项

境外发债注意事项境外发债是指在国外市场上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的行为。

对于企业来说,境外发债是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可以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来源,降低融资成本,但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确保境外发债的顺利进行。

企业在考虑境外发债时需要充分了解国际金融市场的情况,包括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和投资者偏好等。

这可以通过与专业机构合作或咨询专业人士来获取相关信息。

只有了解了市场情况,企业才能更好地制定发债计划和策略。

企业在境外发债前需要评估自身的信用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

发债企业的信用评级对于境外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信用评级越高,企业债券的吸引力就越大,融资成本也越低。

因此,企业需要通过与评级机构合作,进行信用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来确定发债规模和发行利率等。

企业在选择发债市场和发行货币时需要进行谨慎考虑。

不同的市场和货币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风险,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发债市场和发行货币。

同时,企业还需要考虑外汇风险对债务偿还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对冲策略,以降低外汇风险带来的影响。

企业在境外发债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境外发债有不同的规定,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避免因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企业在境外发债后需要进行有效的债务管理和信息披露。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债务管理体系,及时履行债务偿还义务,并向债权人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和经营信息。

同时,企业还需要遵守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向市场公布重要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形象。

境外发债是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企业在境外发债前需要充分了解市场情况,评估自身信用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发债市场和发行货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并进行有效的债务管理和信息披露。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境外发债中取得成功,实现融资的目标。

中国外债整体发展概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中国外债整体发展概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中国外债整体发展概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国外的负债。

外债净额等于一国的外债总额,减去该国居民对非居民的全部债权。

外债总额和外债净额反映的都是过去历年累积的对外债务,即外债的存量;国际收支资本项目中则反映每年外债的增减变动额,即外债的流量。

一、外债与国民经济2020年我国经济总量首次突破100万亿元大关,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01.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52%。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78万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38.4万亿元,增长2.6%;第三产业增加值55.4万亿元,增长2.1%。

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企业率先复工复产,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是我国吸引包括外债在内的境外资金流入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0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00.81十亿美元,较上年增加330十亿美元,同比增长15.9%。

近年来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截至2020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6.3%,较上年提升了1.8个百分点;外债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87.9%,较上年提升了9.6个百分点。

二、长期与短期外债的结构与增长从期限结构看,2020年我国中长期外债余额为1084.44十亿美元,较上年增加232.47十亿美元,同比增长27.3%,占外债总余额的45.2%;从期限结构看,2020年我国短期外债余额为1316.37十亿美元,较上年增加97.53十亿美元,同比增长8%,占外债总余额的54.8%。

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短期外债比外汇储备的国际安全线要求低于100%,截至2020年末,我国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0.9%,较上年同期增长1.7个百分点,指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三、外债流动与国民经济中国外债规模稳步增长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结果,持续推进外债便利化改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实务以及展望

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实务以及展望

中资公司境外发债实务与展望导读欠债是指境内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外公司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商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含境外刊行债券、中长久国际商业贷款等。

20159月14日以后,发改委将中资公司境外刊行债券审批体制改为存案登记制。

境欠债券与点心债有重合的部分,与熊猫债则截然相反。

境欠债券能够直接刊行、间接刊行、红筹架构刊行,红筹架构刊行其实不属于2044号文中所规定的欠债刊行模式,能否需要在发改委存案登记另有争议。

从发改委政策来看,其更想要指引更多的境内公司经过直接发债模式在境外融资。

一、境欠债券概括1.境欠债券及其辨析依据《对于推动公司刊行欠债存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以下简称“2044号文”),欠债是指境内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外公司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商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含境外刊行债券、中长久国际商业贷款等。

为了防止境欠债券与我们熟知的点心债和熊猫债混杂,我们将三者进行了比较。

点心债是在香港刊行的人民币计价债券,因其相对于整个人民币债券市场规模很小,而香港又素以点心有名,因此得名“点心债”;熊猫债是指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刊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

表1列出了境欠债券与点心债、熊猫债等债券在发借主体、交易场所、交易币种方面的异同点。

我们能够发现,境欠债券和点心债二者有重合的部分,境内主体在香港交易所刊行的点心债属于境欠债券的一种。

而熊猫债券属于外国债券的一种,与境欠债券和点心债不一样。

境欠债券刊行方式依据境欠债券的定义,境欠债券能够有两种刊行方式:直接刊行和间接刊行。

直接刊行是境内公司直接去境外发债,发债的主体是中国境内公司;间接刊行是境内公司的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在境外发债,发债的主体是中国境内公司的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往常是建立的SPV,即专为发债建立的特别目的公司。

间接刊行境欠债券往常有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担保模式,即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SPV)发债,由境内主体(往常是境内母公司或其余子公司)为其供给担保;第二种是维好协议模式,即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发债,由境内主体(往常是境内母公司或其余子公司)为其供给维好协议,维好协议是指境内维好供给者需要保持境外刊行人有足够的流动性,以用于执行归还债券本息等义务,但维好协议实质上不拥有法律效劳,是公司为了躲避内保外贷各项制度限制而产生的。

央企境外发债 案例

央企境外发债 案例

央企境外发债案例
嘿,你知道吗?央企境外发债这事可有意思啦!就拿中石油来说吧,那可是在国际市场上大展拳脚啊!
想象一下,就好像一个勇敢的战士,背着满满的装备,冲向了广阔的国际战场。

它要在那里展现自己的实力,去获取更多的资源来壮大自己。

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但中石油做到了!他们发行债券,吸引了全球投资者的目光。

“哎呀呀,这央企境外发债有啥作用啊?”你可能会这么问。

嘿嘿,这作用可大了去了!这就好比给企业打开了一扇通向全球的大门呀!通过发债,央企能筹集到大量的资金,用于扩大业务、研发新技术,让企业变得更强大呢!
再看看中国移动,他们也在境外发债的道路上闯出了一片天。

这就好像是一艘巨大的轮船,在波涛汹涌的海洋中稳步前行。

他们凭借着自己的实力和信誉,赢得了国际市场的认可。

你说,这央企境外发债是不是很牛?那些参与其中的人,就像是一群智慧的谋士,精心策划着每一步。

他们和国际投资者们交流、合作,这不就是一场精彩的大戏吗?
“哇塞,这也太厉害了吧!”你肯定会感叹。

可不是嘛!央企境外发债不仅提升了企业本身的竞争力,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啊!所以啊,央企境外发债绝对是值得我们深入了解和关注的大事情!咱可得好好给他们点个赞!。

境内企业境外发债资金回流流程

境内企业境外发债资金回流流程

境内企业境外发债资金回流流程《境内企业境外发债资金回流那些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唠唠境内企业境外发债资金回流这个有趣又有点复杂的事儿。

想象一下,企业跑到境外发债,就像是出门到国际大舞台上找钱去了。

这钱在外边融到手后,想回到境内就像一个远游的游子回家,那可得遵循一定的规矩呢。

首先啊,这个资金回流的开端,得是个合规的发债。

就好比你出去借钱,得光明正大地借,有合法的手续。

企业要依照境外的发债规定把债给发了,这一步可不能马虎。

然后呢,资金要回来的时候,那可是得经过好几道“关卡”呢。

就像在游戏里闯一道道关卡一样。

这其中,和外汇管理可就脱不开关系啦。

外汇管理部门就像一个很严谨又很重要的守门人,它会查看企业各种资料。

企业得清楚地申报资金的用途,你不能浑水摸鱼,说是造厂房的钱却拿去搞其他莫名其妙的事情。

企业得提交各种证明文件,比如和项目相关的合同啦,计划文档什么的。

这中间还有银行的参与呢。

银行就像个小灵通,得把外汇管理部门的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它得审核企业资料是否齐全,审查资金回流的路径。

可让企业有点头疼的是,整个流程很繁琐。

有时候感觉就像在走迷宫,一不小心就可能走错路。

比如说,资金汇回的账户选择就很多学问,如果选错了就容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有的企业可能以为可以随便弄个账户先把钱收进来再说,结果就被打回去重新来。

我曾经见过有个企业啊,发债资金回流的时候,因为对监管政策理解不到位,少做了一份财务预估报告,就卡在那儿好久。

企业负责的人员天天愁眉苦脸到处打听怎么办,那状态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最后还是得重新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不过呢,虽然这个资金回流流程很复杂,但是它的意义可大了。

它能够让企业在境外融到的资金合理地支持境内的业务发展,不管是扩大生产规模,还是进行科技创新,只要好好按照流程走,这就像是打开了一个国际化融资支持本土发展的宝藏大门。

所以呢,境内企业境外发债资金回流,既是考验耐心和细心的事儿,又有着巨大的潜力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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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实务与展望导读外债是指境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2015年9月14日之后,发改委将中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审批机制改为备案登记制。

境外债券与点心债有重合的部分,与熊猫债则截然不同。

境外债券可以直接发行、间接发行、红筹架构发行,红筹架构发行并不属于2044号文中所规定的外债发行模式,是否需要在发改委备案登记尚有争议。

从发改委政策来看,其更想要引导更多的境企业通过直接发债模式在境外融资。

一、境外债券概述1.境外债券及其辨析根据《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以下简称“2044号文”),外债是指境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为了避免境外债券与我们熟知的点心债和熊猫债混淆,我们将三者进行了比较。

点心债是在发行的人民币计价债券,因其相对于整个人民币债券市场规模很小,而又素以点心闻名,因而得名“点心债”;熊猫债是指境外机构在境市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

表1列出了境外债券与点心债、熊猫债等债券在发债主体、交易场所、交易币种方面的异同点。

我们可以发现,境外债券和点心债两者有重合的部分,境主体在交易所发行的点心债属于境外债券的一种。

而熊猫债券属于外国债券的一种,与境外债券和点心债不同。

2.境外债券发行方式根据境外债券的定义,境外债券可以有两种发行方式: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直接发行是境企业直接去境外发债,发债的主体是中国境企业;间接发行是境企业的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在境外发债,发债的主体是中国境企业的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通常是设立的SPV,即专为发债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间接发行境外债券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担保模式,即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SPV)发债,由境主体(通常是境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第二种是维好协议模式,即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发债,由境主体(通常是境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为其提供维好协议,维好协议是指境维好提供者需要维持境外发行人有足够的流动性,以用于履行偿还债券本息等义务,但维好协议实际上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公司为了规避保外贷各项制度限制而产生的。

除了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外,还有一种红筹架构发行境外债券模式。

红筹架构发行模式即控股公司在境外,实际业务和资产在境的中国企业,直接采取该境外控股公司作为发债主体,或者专门为发债成立一家SPV,并由境外控股公司对债券进行担保,从而成为实际发行人。

理论上讲,该模式并不属于2044号文中所规定的外债发行模式,但是实践中有很多企业采用这种模式发行境外债券,对于是否需要在发改委备案登记尚有争议。

二、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相关政策1.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2015年9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发改委”)发布2044号文,开启了中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的政策新篇章,新政策最大亮点在于改境外发债审批制为备案登记制。

2044号文颁布之前,我国对中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按照发行方式不同、计价货币不同区别管理。

其中,境企业直接发行境外债券的,均需监管机构审批;境企业间接发行境外债券的,其发债主体及境母公司无需就该境外发债符合发改委制定任何资质要求,亦无需发改委审批,但需注意,根据不同发债项下的不同增信措施,其境母公司可能需履行相关外汇管理局登记手续及需符合外管局的要求。

2044号文颁布之后,发改委将人民币及其他币种的境外债券、直接发行及间接发行的境外债券纳入统一管理,并取消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即要求境发债主体事前向发改委(或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要求在每期发行结束后报送发行信息。

2044号文发布之后,2016年6月7日,发改委又部署2016年度企业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选择21家企业开展试点,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可自主选择发行窗口,分期分批发行,不再进行事前登记,待发行完成后及时报送发行信息。

发改委鼓励试点企业境母公司直接发行外债,适当控制海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发行外债,并鼓励外债资金回流结汇,由企业根据需要在境外自主调配使用,主要用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城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高端装备制造业、互联网+、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扩大有效投资。

然而,在政策放松的同时,2017年6月12日,发改委发布了《企业境外发行债券风险提示》,通报几家企业发行外债未履行事前备案登记,并指出,对发行外债不履行备案登记的相关企业,将考虑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记录和联合惩戒信息平台。

2.资金回流更加灵活在中资企业间接发行境外债券的模式下,还涉及到资金回流的问题,因为资金是否能回流不仅受限于发改委的规定,还须遵守国家外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

2017年1月,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允许境外债务人通过向境进行放贷、股权投资等方式将保外贷项下资金直接或间接调回境使用。

而在此之前,根据《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的规定,未经批准,保外贷的募集资金不得调回境使用。

因此,现行政策下,中资企业间接发债模式下的资金回流变得更为灵活。

但是,从发改委政策来看,其更想要引导更多的境企业通过直接发债模式在境外融资,在该模式下,境企业无需另外再寻求回流路径将发债资金搬入境。

三、中资企业境外发债概览(一)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热情来源于哪?1.境外债券监管政策限制少境外债券市场监管思路有所差异,境监管机构(如发改委、证监会、交易商协会)对于债券发行有不少限制条件,而境外监管机构限制较少。

例如发债企业首先应满足最基本的要求,包括发债企业的净资产应满足监管要求,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40%,债券的募集资金应用于核准的用途,净利润对利息偿付的保障等;监管机构时常对某类企业(城投企业、房地产企业、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发债进行限制;还在债券的发行审批、上市交易和投资许可等多个环节对评级结果进行了限制性规定。

较为宽松的发行条件是吸引国企业发行境外债券的重要原因之一。

2.找准时机,可节约融资成本如果企业根据国际金融宏观和微观政策、国外资金利率、汇率情况,综合比较国外融资利率变化,结合企业自身的融资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债时机、交易币种、交易场所,可大大节约发债的融资成本。

例如,2016年11月10日,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在联合交易所成功发行了为期3年总额为5亿美元的债券,票息3%,远低于国平均利率;2014年4月,集团公司在联交所发行50亿美元境外债券,各年期债券综合成本率折合年息2.23%。

3.国监管机构鼓励当前监管机构非常鼓励辖区的企业发行境外债券,对成功发行境外债券的积极进行宣传。

例如,2016年12月14日,省发改委主办、中国银行省分行承办的“企业境外发债研讨会”在召开,近百家企业代表齐聚,围绕如何帮助企业境外发债进行深入研讨,共谋发展思路,共寻发展良机。

再如,兴城投资集团成功发行3亿美元债券,省发改委在其官网进行宣传:“该支债券的成功发行使我省企业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实现了零的突破,标志着我省企业已具备走入国际资本市场的能力。

”此外,监管机构在审批效率上也对中资企业境外发债提供支持,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发行境外债券时,国家发改委仅用3个工作日就出具了“企业借用外债规模登记证明”。

4.提升发行人知名度对于发行境外债券的中资企业来说,境外发债有助于提升其国际知名度,对于企业将来的对外合作、拓展海外市场、境外上市将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中资企业境外发债概览据WIND数据库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2月7日,中资企业共发行1671只境外债券。

虽然数据统计并不完整,但是我们可以借此一瞥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情况。

从历年发行情况来看,2010年-2014年,中资企业发行境外债券只数一路上升,这主要是由于金融危机后,受量化宽松政策刺激,美元流动性过剩,人民币进入升值通道,与国贷款利率和发债成本较高相比,中资企业纷纷积极在海外市场发行债券进行融资。

2015年“8.11汇改”,央行宣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调整,使得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汇率风险加大,进而影响融资成本,受此影响,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数量有所降低,甚至有些企业提前赎回了已发行的境外债券。

2016年-2017年,受益于前文所述国监管政策的放松,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热情再度高涨,2017年1月1日-12月7日,已经发行了457只。

从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发行币种来看,以美元、人民币和港元为主。

其中,境外美元债券共发行了1011只,只数占比61%,规模为5343.43亿美元;境外人民币债券共发行了393只,只数占比24%,规模为4136.67亿元;境外港币债券共发行了217期,只数占比13%,规模为1593.66亿港元;其余币种的境外债券占比均未超过3%。

从中资企业境外债券的交易场所来看,以联交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为主,在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发行的境外债券均以人民币计价,且发行人多以银行为主。

同时,也有很多中资企业境外债券选择不上市交易。

从境外发债的中资企业行业类别来看,以金融业为主。

非金融企业中,最受国关注的是城投和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情况,截至2017年12月7日,城投企业共发行境外债券76只,房地产企业共发行海外债券314只。

城投和房地产企业海外发债的节奏与国对两者发债融资的限制有关,以城投企业为例,2014年10月,国发[2014]43号文颁布,国对城投企业融资进一步收紧,所以2015年起城投企业境外发债数量明显上升。

从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债券品种来看,创新品种越来越多。

例如,宝钢集团旗下子公司宝钢投资发行的零息可交换债券;中荣能源股份和中国宏桥集团等发行的可换股债券;由君智管理发行、远东担保的有担保后偿永续资本证券等;由中国银行在境外发行以三种货币(美元、欧元和人民币) 计价的绿色债券,其中美元、欧元、人民币发行金额分别为22.5亿美元、5亿欧元、15亿人民币。

四、中资企业境外发债评级目前,境外发行债券并没有将信用评级作为必要条件。

从当前中资企业境外债券的发行情况来看,大多数债券均没有评级,如中粮、华为等企业,均发行过未评级债券。

据不完全统计,我们统计的这1671只境外债券中,没有评级的有1368只,占比81.87%,不仅私募发行的境外债券未评级的较多,公募发行的境外债券未评级的也占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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