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化指数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研究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省域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已经成为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为此,研究省域市场化指数的测度及发展进程,有助于全面了解各地的市场化程度,为经济转型创新提供参考依据。
一、省域市场化指数的测度方法1. 基于数量指标的测度方法:数量指标包括市场量、市场价格、市场结构、成本效益和市场收益等指标,通过这些指标来测度省份之间的市场化程度。
市场量指标主要是衡量对各种商品和服务的需求量;市场价格指标是衡量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高低;市场结构指标是衡量市场的竞争程度;成本效益指标是衡量在市场经济下各行业的成本和效益;市场收益指标是衡量市场对投资的收益率和风险。
结构分析法主要是通过对市场经济的基本结构要素的分析来测度省域市场化程度。
这些基本结构要素包括产业结构、资本结构、人力资源和技术结构等。
通过对这些要素的分析,可以得出各省市场结构的优劣程度。
主成分分析法是通过数学模型分析主成分的方法来测度省域市场化程度。
主成分分析法可以将多个相关指标归纳为几个大的主成分,通过对这些主成分的分析来测度市场化程度。
该方法不仅简单,而且有较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我国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中,省域市场化程度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1. 初期阶段(1978年-2001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市场化进程较为缓慢。
各省市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以计划经济为主导,市场经济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市场化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各地积极推行市场化改革,市场化经济组织逐渐增多,市场竞争程度得到了提高。
3. 稳步提升阶段(2010年至今):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目标,市场化成为中国经济整体发展的基本动力。
各省市继续加快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指数得到了持续提升,市场化程度逐渐趋于成熟。
三、结论通过对省域市场化指数的测度及发展进程的研究可以得出,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经济增长密切相关,促进市场化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各省市需要通过深入的市场化改革来提升市场化指数,实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研究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研究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地区的市场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市场化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
当前,各省份的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不同地区的市场化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成为了当前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测度方法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测度方法主要有定性测度和定量测度两种。
定性测度是根据市场化水平的具体表现进行主观评价,如政府的市场化程度、企业的市场化程度、社会的市场化程度等。
定量测度是基于具体指标进行客观测度,如市场准入自由度、产权保护程度、市场监管水平、市场竞争程度等。
目前,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测度方法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指标体系不够完善、数据获取困难、权重确定不够科学等。
需要进一步改进测度方法,提高测度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发展进程经历了起步阶段、探索阶段和提高阶段。
1. 起步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宏观环境初步形成。
从政策层面来看,政府对市场化的支持逐步增强,市场准入自由度逐渐提高,市场竞争程度逐步增加,这为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2. 探索阶段9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我国市场化进程加快,各省份开始探索市场化的道路。
政府逐步放开了市场准入,完善了市场监管体系,保护了产权,市场化程度有了明显提高。
各地积极探索市场化的途径,推动了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发展。
3. 提高阶段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政府的市场化程度、企业的市场化程度和社会的市场化程度。
1. 政府的市场化程度政府在市场化方面的改革措施决定了市场化指数的发展方向。
政府放开市场准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保护产权等举措都对市场化指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企业在市场化方面的行为也对市场化指数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市场准入自由度等都影响着市场化指数的提高。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研究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研究摘要:本文旨在研究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创新测度以及发展进程,通过对相关资料和数据的分析,结合实地调研,探讨了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创新测度方法,并分析了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发展进程。
研究发现,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在不断创新和完善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在某些方面也存在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引言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化,各省域经济之间市场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
市场化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依法自主参与经济活动,资源配置由市场价格和自主决策决定的一种经济基本状态。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是对各省域市场化程度的衡量指标,对于了解各省份市场化程度的差异,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创新测度和发展进程进行研究,分析各省域市场化的发展水平,为加强我国各省市场化改革提供参考。
二、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方法市场化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其内涵涉及众多因素,因此测度省域市场化指数需要建立科学的模型。
研究者可以从市场准入、产权保护、财政体制等角度出发,构建多维度的测度模型,以全面反映各省域市场化水平的差异。
目前国内外学者已经提出了一系列的市场化指数测度模型,如何在这些模型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是当前研究的重点。
2. 数据选取和处理市场化指数的测度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包括政策文件、统计年鉴、调查问卷等各种数据来源。
研究者需要根据测度模型的构建,选取合适的数据指标,并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加工,以确保测度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3. 创新测度模型的实证分析建立创新的市场化指数测度模型后,需要进行实证分析,利用实际数据对模型进行检验,以验证模型的合理性和稳健性。
研究者可以选择一些代表性的省份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对比分析各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差异,验证模型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三、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发展进程分析1. 从整体上看,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在不断提升。
樊纲市场化指数计算体系
樊纲市场化指数计算体系
樊纲市场化指数计算体系是指一个用来评估中国市场化程度的
指数计算体系。
它是由中国著名经济学家樊纲提出的,旨在衡量中国经济中市场化的程度和质量。
该指数计算体系主要包含了四个方面的指标,即经济自由度、金融市场化、行政干预程度以及社会保障水平。
其中,经济自由度指标包括市场竞争度、市场准入度、财产权保护度等;金融市场化指标包括银行业市场化、证券市场化等;行政干预程度指标包括政府干预度、官商关系等;社会保障水平指标包括社会福利、养老保险等。
通过这些指标的量化计算,可以得出一个综合的樊纲市场化指数。
该指数反映了中国市场化程度的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有助于政策制定者了解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需要加强的领域。
- 1 -。
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
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其各个省份的市场化程度对国家整体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市场化指数是评价一个地区市场经济程度的重要指标,它反映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支持程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市场参与者的自由程度。
本文将对中国各省市的市场化指数进行分析,以期为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提供参考。
首先,从整体来看,中国的市场化指数整体呈现出逐渐提高的趋势。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各地区的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壮大,市场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然而,不同省份之间的市场化指数存在明显差异,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点。
在东部沿海地区,市场化指数普遍较高。
这些地区经济发达,市场经济比较成熟,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相对较少,市场参与者的自由度较高。
尤其是一些特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其市场化指数位居全国前列,成为全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排头兵。
而在中西部地区,市场化指数相对较低。
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相对薄弱,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较多,市场参与者的自由度相对较低。
这也成为制约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除了地区差异外,不同行业之间的市场化指数也存在明显差异。
一些传统行业,如煤炭、钢铁等,其市场化指数较低,市场竞争程度不高,市场准入门槛较高,政府干预较多;而一些新兴行业,如互联网、新能源等,其市场化指数较高,市场竞争激烈,市场准入门槛较低,政府干预较少。
总的来说,中国各省市的市场化指数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存在明显差异。
政府应该根据各地区、各行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化指数,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综上所述,市场化指数是评价一个地区市场经济程度的重要指标,它反映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支持程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市场参与者的自由程度。
中国各省市的市场化指数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政府应该根据各地区、各行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化指数,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中国股市指数一览
中国股市指数一览○、上证综合指数即“上证综指”-(上海证券综合指数),英文是:Shanghai(securities)composite index. 通常简称:“Shanghai composite index”(上证综指)。
“上海证券综合指数”它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综合。
上证综指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市场的总体走势一、沪深300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编制的沪深300指数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
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
它的推出,丰富了市场现有的指数体系,增加了一项用于观察市场走势的指标,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市场运行状况,也进一步为指数投资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二、中证100指数是从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中挑选规模最大的100只股票组成样本股,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大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正式发布指数。
三、上证180指数(又称上证成份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原上证30指数进行了调整并更名而成的,其样本股是在所有A股股票中抽取最具市场代表性的180种样本股票,自2002年7月1日起正式发布。
作为上证指数系列核心的上证180指数的编制方案,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反映上海证券市场的概貌和运行状况、具有可操作性和投资性、能够作为投资评价尺度及金融衍生产品基础的基准指数。
上证180指数的样本股均是一些规模大、流动性好、行业代表性强的股票。
该指数不仅在编制方法的科学性、成分选择的代表性和成分的公开性上有所突破,同时也恢复和提升了成分指数的市场代表性,从而能更全面地反映股价的走势。
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
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一、东部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较快东部地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市场化相对进程较快。
这一地区在经济进步、改革开放和外向型经济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享有较高的市场化水平。
尤其是沿海地区,经济活跃度高,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壮大,市场化程度较高。
相对而言,东部地区在市场主体数量、市场监管机制和市场运作方式方面都取得了较大冲破。
二、中部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逐步加快中部地区市场化相对于东部地区来说稍慢一些,但也在逐步加快。
近年来,中部地区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科技创新、推行企业改革等措施,提高了市场化水平。
尤其是一些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市场化程度有所提升,市场活力增强。
但相比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在市场主体的多样性、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市场监管的机制和水平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西部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有待加强西部地区相对于东部地区来说,在市场化进程上依旧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这一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市场竞争压力不够强烈,市场化相对滞后。
但是近年来,西部地区通过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鼓舞创新创业,推动市场化改革,逐渐提高了市场化水平。
特殊是一些有特色的经济合作区和自贸试验区在市场化方面进行了乐观探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东北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还需加大力度东北地区作为重工业基地,经济结构相对比较单一,市场化程度较低。
尽管该地区在近年来加大了市场化改革的力度,但由于一些制度和结构性障碍,使得市场化进程不够顺畅。
东北地区应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市场化步伐,提高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存在一定的差异。
东部地区市场化程度高,市场运作机制较为完善;中部地区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快,但还有提升空间;西部地区在市场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东北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滞后,需要加快改革步伐。
推动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全面进步,需要各地区加强合作,互相借鉴阅历,共同努力,增进综合实力的全面提升,进一步稳固和拓展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效果综上所述,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存在着差异。
中国市场化指数的测度与评价_1978_2008_曾学文
研究者
测度年份
测度结果 (%)
卢中原 、胡鞍钢
江晓薇 、宋红旭 国家计委课题组
19 79 19 92 19 95 19 95
2 4.91 62 37 65
19 80
5
顾海兵
19 90
35
19 96
40
19 99
50
常修泽 、高明华
19 97
50
陈宗胜等
19 97
常修泽 、高明华[ 5] (1998)强调经济市场化并不 仅限于 “交换关系的变革 ”, 而将企业制度 (国有企 业 、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以及政府调控等内 容纳入 了市 场化 测度 的范围 。 在此 基础 上 , 估算 1997年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达到 50%。
也有学者 从要素市场化方 面进行研 究 。 顾海 兵 [ 6] (1999)提出了包括劳动力市场 、资金 、生产 、价 格等四个方面的测度指标体系 , 得出了 1999年中国 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达到 50%的结论 。同时 , 他 将市场经济发展阶段进行细化 , 提出了市场化指数 与之对应的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划分 :市场化指数在 15%以内为非市场经 济 , 15%-30%为弱市场经济 , 30%-50%为转轨中期市场经 济 , 50%-65%为转轨 后期市场经济 , 65%-80%为欠发达市场经济或相对 成熟市场经济 。
60
李晓西 徐明华
20 01
69
20 02
72.8
20 03
73.8
20 04
73.3
20 05
78.3
20 06
77.7
8大类共 31项指标 , 对 9个省份市场化排序
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2018版1997-2016
省份year市场化总指数上海市19970.97上海市19980.97上海市1999 1.1上海市2000 3.82上海市200110上海市200215.81上海市200318.58上海市20049.81上海市20058.97上海市20069.63上海市200710.27上海市20088.14上海市20098.41上海市20108.79上海市20118.89上海市20128.7上海市20138.94上海市20149.77上海市20159.73上海市20169.93云南省19970.34云南省19980.26云南省19990.27云南省20000.6云南省20010.55云南省20020.55云南省20030.71云南省2004 4.81云南省2005 4.88云南省2006 5.57云南省2007 5.82云南省2008 4.49云南省2009 4.46云南省2010 4.94云南省2011 5.08云南省2012 4.39云南省2013 4.45云南省2014 4.81云南省2015 4.43云南省2016 4.55内蒙古自治区19970.8内蒙古自治区19980.32内蒙古自治区19990.46内蒙古自治区20000.65内蒙古自治区20010.22内蒙古自治区20020.32内蒙古自治区20030.46内蒙古自治区2004 5.12内蒙古自治区2005 5.26内蒙古自治区2006 5.89内蒙古自治区2007 5.91内蒙古自治区2008 4.66内蒙古自治区2009 4.74内蒙古自治区2010 4.46内蒙古自治区2011 4.53内蒙古自治区2012 5.19内蒙古自治区2013 5.19内蒙古自治区2014 4.96内蒙古自治区2015 4.84内蒙古自治区2016 4.8北京市19977.14北京市1998 6.31北京市19990.42北京市20000.68北京市2001 5.43北京市2002 5.56北京市2003 6.88北京市20048.19北京市20058.2北京市20068.54北京市20079.02北京市20087.24北京市20097.36北京市20107.94北京市20118.1北京市20128.75北京市20139.12北京市20149.37北京市20158.89北京市20169.14吉林省1997 1.52吉林省1998 1.77吉林省19990.69吉林省20000.95吉林省2001 1.06吉林省2002 1.7吉林省2003 2.39吉林省2004 5.49吉林省2005 5.76吉林省2006 6.2吉林省2007 6.55吉林省2008 5.72吉林省2009 5.8吉林省2010 5.42吉林省2011 5.55吉林省2012 6.06吉林省2013 6.11吉林省2014 6.27吉林省2015 6.47吉林省2016 6.7四川省19970.93四川省19980.88四川省19990.74四川省2000 1.12四川省2001 1.31四川省2002 1.73四川省2003 2.33四川省2004 6.38四川省2005 6.63四川省2006 6.95四川省20077.3四川省2008 5.78四川省2009 5.79四川省2010 5.75四川省2011 5.81四川省2012 6.03四川省2013 6.18四川省2014 6.52四川省20157.01四川省20167.08天津市1997 1.73天津市1998 1.41天津市19990.88天津市2000 1.42天津市2001 3.32天津市2002 6.66天津市20038.73天津市20047.86天津市20057.65天津市20068.28天津市20078.59天津市2008 6.59天津市2009 6.64天津市20107.06天津市20117.43天津市20129.02天津市20139.42天津市20149.29天津市20159.44天津市20169.78宁夏回族自治区19970.76宁夏回族自治区19980.63宁夏回族自治区19990.51宁夏回族自治区2000 1.05宁夏回族自治区20010.75宁夏回族自治区2002 1.08宁夏回族自治区20030.89宁夏回族自治区2004 4.56宁夏回族自治区2005 4.47宁夏回族自治区2006 5.1宁夏回族自治区2007 5.44宁夏回族自治区2008 4.14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 4.29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 3.8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 3.91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 4.28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 4.38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 5.15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 4.95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 5.14安徽省19970安徽省19980.01安徽省19990.79安徽省20000.89安徽省20010.49安徽省20020.65安徽省20030.93安徽省2004 5.99安徽省2005 6.56安徽省20067.15安徽省20077.48安徽省2008 5.92安徽省2009 6.04安徽省2010 6.12安徽省2011 6.42安徽省2012 6.25安徽省2013 6.5安徽省20147.4安徽省2015 6.98安徽省20167.09山东省1997 1.1山东省1998 1.29山东省1999 3.59山东省2000 4.26山东省2001 2.43山东省2002 2.85山东省2003 3.73山东省20047.52山东省20057.87山东省20068.24山东省20078.47山东省2008 6.89山东省2009 6.94山东省2010 6.75山东省2011 6.85山东省20127.24山东省20137.39山东省20147.76山东省20157.85山东省20167.94山西省19970.39山西省19980.34山西省19990.29山西省20000.6山西省20010.27山西省20020.38山西省20030.43山西省2004 5.13山西省2005 5.06山西省2006 5.56山西省2007 5.91山西省2008 4.29山西省2009 4.12山西省2010 4.51山西省2011 4.59山西省2012 4.79山西省2013 4.97山西省2014 5.15山西省2015 5.48山西省2016 5.66广东省1997 2.97广东省1998 2.83广东省19997.6广东省20009.88广东省20018.91广东省200210.78广东省200313.67广东省20049.36广东省20059.04广东省20069.72广东省200710.1广东省20087.52广东省20097.62广东省20107.73广东省20117.88广东省20128.33广东省20138.64广东省20149.3广东省20159.68广东省20169.86广西壮族自治区19970.38广西壮族自治区19980.4广西壮族自治区19990.93广西壮族自治区2000 1.15广西壮族自治区20010.52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0.59广西壮族自治区20030.82广西壮族自治区2004 5.42广西壮族自治区2005 5.4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 5.17广西壮族自治区2007 5.9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 5.68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 5.69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 5.1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 5.31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 6.19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 6.31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 6.48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 6.26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 6.4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70.5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80.8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90.4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00.7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10.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20.3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30.5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4 4.7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5 4.8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6 4.8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7 5.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8 3.5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9 3.4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 2.8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 2.8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 2.8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 2.9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 3.4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 4.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 4.1江苏省19970.66江苏省19980.68江苏省1999 1.93江苏省2000 2.36江苏省2001 3.31江苏省2002 4.47江苏省2003 6.59江苏省20048.63江苏省20058.6江苏省20069.39江苏省200710.14江苏省20087.84江苏省20098.21江苏省20108.59江苏省20119.18江苏省20129.94江苏省20139.86江苏省20149.64江苏省20159.3江苏省20169.26江西省19970.57江西省19980.37江西省19990.67江西省20000.9江西省20010.58江西省20020.8江西省2003 1.14江西省2004 5.76江西省2005 6.26江西省2006 6.64江西省20077.1江西省2008 5.45江西省2009 5.48江西省2010 5.61江西省2011 5.8江西省2012 5.68江西省2013 5.83江西省2014 6.74江西省2015 6.82江西省20167.04河北省19970.74河北省19980.6河北省1999 1.37河北省2000 1.67河北省2001 1.16河北省2002 1.44河北省2003 1.54河北省2004 6.05河北省2005 6.51河北省2006 6.84河北省2007 6.94河北省2008 5.5河北省2009 5.64河北省2010 4.98河北省2011 5.18河北省2012 5.44河北省2013 5.61河北省2014 6.03河北省2015 6.32河北省2016 6.42河南省19970.47河南省19980.48河南省19990.94河南省2000 1.11河南省2001 2.433河南省2002 2.85河南省2003 3.73河南省2004 5.64河南省2005 6.58河南省20067.11河南省20077.38河南省2008 5.89河南省2009 5.99河南省2010 6.08河南省2011 6.19河南省2012 6.34河南省2013 6.51河南省2014 6.85河南省20157.05河南省20167.1浙江省1997 1.99浙江省1998 2.15浙江省1999 5.39浙江省2000 6.89浙江省2001 6.97浙江省20029.49浙江省200311.65浙江省20049.77浙江省20059.57浙江省200610.37浙江省200710.92浙江省20087.78浙江省20098.03浙江省20108.18浙江省20118.31浙江省20129.28浙江省20139.37浙江省20149.73浙江省201510浙江省20169.97海南省19970.99海南省1998 1.3海南省19990.55海南省20000.98海南省20010.8海南省2002 1.3海南省20030.87海南省2004 5.41海南省2005 5.36海南省2006 5.66海南省2007 6.36海南省2008 4.43海南省2009 4.31海南省2010 4.68海南省2011 4.76海南省2012 5.46海南省2013 5.68海南省2014 5.87海南省2015 5.21海南省2016 5.28湖北省19970.32湖北省19980.44湖北省19990.55湖北省20000.78湖北省2001 1.71湖北省2002 2.15湖北省2003 2.53湖北省2004 6.11湖北省2005 6.42湖北省2006 6.85湖北省20077.05湖北省2008 5.4湖北省2009 5.57湖北省2010 5.5湖北省2011 5.7湖北省2012 6.21湖北省2013 6.58湖北省20147.16湖北省20157.35湖北省20167.47湖南省1997 1.21湖南省1998 1.15湖南省1999 1.31湖南省2000 1.67湖南省2001 1.5湖南省2002 1.68湖南省2003 2.31湖南省2004 6.11湖南省2005 6.25湖南省2006 6.74湖南省2007 6.86湖南省2008 5.35湖南省2009 5.33湖南省2010 5.47湖南省2011 5.68湖南省2012 5.7湖南省2013 5.84湖南省2014 6.78湖南省20157.09湖南省20167.07甘肃省19970.44甘肃省19980.39甘肃省19990.01甘肃省20000.25甘肃省20010.13甘肃省20020.19甘肃省20030.39甘肃省2004 3.95甘肃省2005 4.32甘肃省2006 4.58甘肃省2007 4.82甘肃省2008 3.72甘肃省2009 3.67甘肃省2010 3.28甘肃省2011 3.37甘肃省2012 3.26甘肃省2013 3.49甘肃省2014 3.86甘肃省2015 4.5甘肃省2016 4.54福建省1997 1.16福建省1998 1.19福建省1999 3.1福建省2000 4.16福建省2001 3.1福建省2002 4.27福建省2003 4.66福建省20048.33福建省20057.94福建省20068.42福建省20078.59福建省2008 6.79福建省2009 6.89福建省2010 6.72福建省2011 6.91福建省20127.33福建省20137.47福建省20148.09福建省20158.96福建省20169.15西藏自治区1997西藏自治区1998西藏自治区1999西藏自治区20000西藏自治区20010西藏自治区2002-0.57西藏自治区2003-0.41西藏自治区2004 1.55西藏自治区20050.3西藏自治区20060.29西藏自治区2007 1.63西藏自治区2008 1.27西藏自治区2009 1.06西藏自治区20100.39西藏自治区20110.01西藏自治区20120.02西藏自治区2013-0.23西藏自治区20140.71西藏自治区20151西藏自治区2016 1.02贵州省1997 1.12贵州省1998 1.02贵州省19990.61贵州省20000.91贵州省20010.27贵州省20020.56贵州省20030.51贵州省2004 4.17贵州省2005 4.61贵州省2006 4.94贵州省2007 5.4贵州省2008 4.44贵州省2009 4.35贵州省2010 3.53贵州省2011 3.59贵州省2012 4.33贵州省2013 4.49贵州省2014 4.81贵州省2015 4.52贵州省2016 4.85辽宁省1997 2.29辽宁省1998 2.24辽宁省1999 1.59辽宁省2000 2.12辽宁省2001 2.67辽宁省2002 3.87辽宁省2003 5.76辽宁省20047.36辽宁省2005 6.97辽宁省20067.56辽宁省20077.97辽宁省2008 6.32辽宁省2009 6.51辽宁省2010 6.24辽宁省2011 6.32辽宁省2012 6.53辽宁省2013 6.57辽宁省2014 6.88辽宁省2015 6.66辽宁省2016 6.75重庆市19970.43重庆市19980.85重庆市19990.3重庆市20000.6重庆市2001 1.47重庆市2002 2.65重庆市2003 4.11重庆市20047.2重庆市2005 6.64重庆市20067.26重庆市20077.4重庆市2008 6.04重庆市2009 6.1重庆市2010 6.22重庆市2011 6.32重庆市2012 6.94重庆市20137.22重庆市20147.8重庆市20157.69重庆市20168.15陕西省1997 2.03陕西省1998 1.74陕西省19990陕西省20000.17陕西省20010.75陕西省20020.88陕西省2003 1.42陕西省2004 4.46陕西省2005 4.37陕西省2006 4.71陕西省2007 4.82陕西省2008 4.33陕西省2009 4.25陕西省2010 3.92陕西省2011 4.31陕西省2012 5.11陕西省2013 5.62陕西省2014 6.29陕西省2015 6.21陕西省2016 6.57青海省19970.28青海省19980.23青海省19990.13青海省20000.14青海省20010青海省2002-0.09青海省20030.03青海省2004 3.1青海省2005 3.09青海省2006 3.29青海省2007 3.54青海省2008 2.95青海省2009 2.79青海省2010 2.37青海省2011 2.33青海省2012 2.55青海省2013 2.76青海省2014 2.53青海省2015 3.13青海省2016 3.37黑龙江省1997 1.08黑龙江省1998 1.03黑龙江省1999 1.12黑龙江省2000 1.45黑龙江省2001 1.32黑龙江省2002 1.68黑龙江省2003 2.04黑龙江省2004 5.05黑龙江省2005 5.33黑龙江省2006 5.61黑龙江省2007 5.76黑龙江省2008 4.84黑龙江省2009 4.88黑龙江省2010 4.78黑龙江省2011 4.94黑龙江省2012 5.94黑龙江省2013 6.12黑龙江省2014 6.16黑龙江省20156黑龙江省2016 6.14。
2000-2017市场化指数-樊纲王小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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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
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2000年报告(1997,1998,1999指数)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 樊纲 王小鲁 张立文一、前言经过了历时20余年的市场化改革,中国经济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由计划经济转向了市场经济。
市场化进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
改革期间,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中国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但是市场化的进展程度是很不平衡的。
就区域而言,在某些省份,特别是某些沿海省份,市场化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而在另外一些省份,经济中非市场的因素还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就产业部门而言,第三产业部门的市场化程度在总体上远远落后于工业和建筑业。
就不同市场而言,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显著低于产品市场。
为了对我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市场化相对进程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我们建立了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指标体系,用比较的方法从多个不同方面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市场化的相对程度进行测度。
我们把测度结果称为“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
我们希望这套指标体系能够对各地方市场化进展程度的差别作出一个大概的反映。
同时也希望今后运用这套指标体系对各地市场化的进展状况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以随时反映市场化方面新的进展。
应当指出,尽管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资料分析和研究,也借鉴了一些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但目前的研究成果仍然是初步的。
一方面,在理论上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可能会影响测度的准确性,这有待今后继续改进;另一方面,在实际分析中也面临某些数据资料不全和不够准确等问题的制约,也会影响测度的精确程度。
但就总体而言,我们仍然相信这里所提供的分析结果大致上反映了各地市场化进程的实际状况。
我们希望这套研究结果的公布将有利于各界了解我国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不足之处,从而为继续推动市场化改革,在我国建立一个健全的市场经济体系作出努力。
二、关于“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的几点理论说明将一种社会状态、一种经济体制或经济环境,用数量化的方法以至用某种“指数”加以度量和表现,是对理论和理论应用的一种挑战。
各省份市场化总指数、分方面指数评分及排序:2008~2016年
2009
7������ 36 6������ 64 5������ 64 4������ 12 4������ 74 6������ 51 5������ 80 4������ 88 8������ 41 8������ 21 8������ 03 6������ 04 6������ 89 5������ 48 6������ 94 5������ 99 5������ 57 5������ 33 7������ 62 5������ 69 4������ 31 6������ 10 5������ 79 4������ 35
6������ 08 6������ 19 6������ 34 6������ 51 6������ 85 7������ 05 7������ 10
5������ 50 5������ 70 6������ 21 6������ 58 7������ 16 7������ 35 7������ 47
218
六 各省份市场化总指数、方面指数评分及排序:2008 ~2016年
地
年 区
份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地
年 区
份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陕 西 4������ 33 4������ 25 3������ 92 4������ 31 5������ 11
5������ 62 6������ 29 6������ 21 6������ 57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研究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研究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省域市场化水平的差异也越来越明显。
省域市场化指数是衡量一个地区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对于评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政策和推进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各省域市场化水平的差异、探索影响因素并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科学的政策建议。
一、省域市场化指数测度方法随着经济发展理论的不断深入和综合指数测度方法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探索如何科学地测度省域市场化指数。
传统的市场化指数测度方法主要包括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三个方面的指标,但这些指标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有的学者提出了基于产权保护、国有企业改革等新的指标体系,有的学者则提出了基于需求侧和供给侧的市场化指数测度方法,不断丰富和完善了市场化指数的测度方法。
二、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发展进程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简单加权指数到基于多元统计方法的深度测度。
1990年代初,中国开始实施了市场化改革,各省域市场化水平也开始得到了提升,但由于改革力度和速度的不同,各省域市场化水平的差异也愈发凸显。
2000年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升,省域市场化指数测度方法也不断得到了完善,相应的研究成果也日益丰富。
三、影响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因素影响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因素很多,其中政府干预和市场竞争是最主要的两大方面。
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可以有效地促进市场化程度的提升,但如果政府过度干预,就会打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反而适得其反。
市场竞争水平和市场主体的行为也是影响市场化程度的重要因素,一定程度的市场竞争可以促使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但如果市场竞争不充分,就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四、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差异分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等官方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各省市场化水平的差异确实非常明显,东部沿海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而西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研究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化程度逐渐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日益凸显。
为了评估不同省份市场化程度的差异,并探讨其发展进程,一项称为省域市场
化指数的测度体系应运而生。
省域市场化指数是通过对不同省份的市场化程度进行量化,从而得到一个衡量省份市
场化水平的指标。
这个指标可以反映市场机制在某个省份资源配置中的发挥程度,揭示出
不同省份市场化程度的差异。
为了计算省域市场化指数,研究人员需要选择一系列指标来反映市场化水平。
一般而言,这些指标包括市场参与程度、政府干预程度、财政与税收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指标。
通过对这些指标进行加权,就可以得到一个反映市场化水平的综合指数。
在研究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发展进程时,研究人员可以通过比较不同时间点的指标数值
来分析市场化水平的变化情况。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了解不同省份市场化程度的发展轨迹,找出市场化进程中的瓶颈或问题。
研究还发现,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的发展进程呈现出一定的规律。
一方面,市场化程
度在不同省份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东部沿海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而中西部地区
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
市场化水平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呈现出逐步提高的趋势,各省份的
市场化程度都在不断提升。
省域市场化指数研究对于评估不同省份市场化程度的差异以及探讨市场化进程的发展
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项研究,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参考,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
发展。
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研究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贸易经济类核心期刊179Macro Vision我国省域市场化指数创新测度及发展进程研究引言随着新常态的提出,盲目追求GDP 增长率已经成为过去式,我国进入经济结构调整、创新引领的新发展阶段。
但部分领域市场化进程滞后不仅会影响增长,也引发了区域发展不平衡、环境损失和产能过剩等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由于各地区市场化改革的进展参差不齐,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化改革,应从多个方面测度我国市场化改革成果,分析地区间市场化改革效果差异。
因此本文从我国市场化改革现状出发,构建市场化指数,测算2000-2015年我国各省市场化指数。
文献综述自1992年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传统经济体制的计划程度显著降低。
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国登上了世界经济的舞台,经济发展空间不断拓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是与此同时,国际上一些国家认为中国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贸易仍然受到政府很强的干预,不承认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采取反倾销策略,严重阻碍了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
在此背景下,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进我国市场化经济发展,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市场化指数的构建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第一种是以百分比形式来测度市场化发展水平;第二种则是等级法,以具体的1-5或10的等级来反映市场化水平;第三种则是基数法,即给出具体的数值(曾学文,2003)。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有学者尝试测算我国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市孟文强 副教授 宋晓妮(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山东青岛 266590)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跨期动态监测预警模型的制造业PMI 指数优化问题研究”(15BJY070)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场经济的发展涉及我国生产经营活动的多个方面,因此指标体系的构建也从多个方面展开。
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
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包括:1.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及其指数。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25日,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的一家专业从事证券指数及指数衍生产品开发服务的公司。
(1)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4月8日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趋势的指数。
沪深300指数的编制目标是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并能够作为投资业绩的评价标准,为指数化投资和指数衍生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条件。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成立后,沪、深证券交易所将沪深300指数的经营管理及相关权益转移至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沪深300指数简称“沪深300”,成分股数量为300只,指数基日为2004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
(2)中证规模指数。
中证规模指数包括中证100指数、中证200指数、中证500指数、中证700指数、中证800指数和中证流通指数。
这些指数与沪深300指数共同构成中证规模指数体系。
其中,中证100指数定位于大盘指数,中证200指数为中盘指数,沪深300指数为大中盘指数,中证500指数为小盘指数,中证700指数为中小盘指数,中证800指数则由大中小盘指数构成。
中证规模指数的计算方法、修正方法、调整方法与沪深300指数相同。
2.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份指数。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上证指数系列是一个包括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上证综合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分类指数、债券指数、基金指数等指数系列,其中最早编制的为上证综合指数。
(1)成分指数类。
①上证成分股指数。
上证成分股指数简称上证18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原上证3 0指数进行调整和更名产生的指数。
上证成分股指数的样本股共有180只股票,选择样本的标准是遵行规模(总市值、流通市值),流动性(成交金额、换手率)和行业三项指标,即选取规模较大、流动性较好且具有行业的股票作为样本,建立一个反映上海证券市场的概貌的运行状况、能够作为投资评价尺度及金融衍生产品基础的基准指数。
中国市场化指数
中国市场化指数
中国市场化指数由五个方面指数组成,分别反映市场化的某个特定方面。
它们是: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
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
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市场的法制环境。
为了全面反映市场化各个方面的变化,每个方面指数由若干分项指数组成,有些分项指数下面还设有二级分项指数。
我们称最低一级的分项指数为基础指数。
本报告中的市场化指数体系由18项基础指数构成。
为了保持市场化指数的客观性,基础指数的计算全部基于权威机构的统计数据或企业调查数据,不采用由少数专家根据主观评价打分的方法,并尽量避免采用不可靠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