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2020年广东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
2020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 3.公司经理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单位财 物数额巨大。 对此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刑是 “ 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本 条对甲量刑( )。 A.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B.最高可判处2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 )。
A.意外事件
c.故意伤害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10.甲毒瘾发作,委托乙到住在同一小区的毒贩 (另案处理)处代购毒品,并向乙支付了 “ 劳务费 ” 。
乙购买了2小包海洛因交给甲吸食。对此,下列 说法
中正确的是( )。
A.甲构成贩卖毒品罪
B.乙构成贩卖毒品罪
C.乙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买,乙 为让丙买下该表,对丙声称该表是绝版正品,丙
信以为真,遂以5.5万元买下该表。甲与丙之间买卖
合同的效力为( )。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有效
19.甲将自己的房屋赠与好友乙,已交付但未办 理过户登记。一 年后,甲因急需资金,将该房卖给丙
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同时约定在丙付清全款前,甲保
留房屋所有权。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分条件
c.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条件关系即可
认定因果关系存在 D.不作为犯罪 中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
关系是客观存在的 2.下列关千剥夺政治权利的最高期限的说法中, 正确的是( )。 A.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 B.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
5年 C.判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
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 专业基础课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总分:5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7,分数:34.00)1.(2007年单选49)甲见乙挥拳打丙,遂上前制止,结果被乙误伤。
对甲因此所受的损害( )。
(分数:2.00)A.由乙、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B.由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由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乙无力承担,可责令丙给予适当补偿√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据此,本题表述中,甲为制止乙侵害丙的人身利益而遭受损害,应当由乙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乙无力赔偿,经权利人请求,可以由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可见,选D项。
2.(2008年单选49)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
(分数:2.00)A.生命权受到非法侵害√B.名称权受到非法侵害C.合同债权受到非法侵害D.承包经营权受到非法侵害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法《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直当依法予以受理。
根据上述规定,选A项,不选C、D项。
不选B项,因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法人不得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而名称权只能由法人享有。
注意:(1)只有自然人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当事人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人人格权:受到侵害的,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答案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40题,每小题一分,共40分。
1.【答案】 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法的机能。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
其方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或者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而避免犯罪;(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本题选A。
2.【答案】B【解析】刑法对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效力。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这种规定,体现了保护原则。
3.【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纯正不作为犯,又称“真正的不作为犯”。
法律规定一定的作为义务,单纯地违反法律规定此项作为义务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人。
纯正不作为犯的特点是:(1)违反的作为义务一般由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其内容是多方面的。
(2)一般不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发生。
A选项中,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锁在家中并外出数天,已经构成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
遗弃罪的主观方面是将自己应当承担的赡养义务不承担或转移给别人承担,而不能包含杀人的故意,如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背到车站、民政部门前等地方丢弃,构成遗弃罪。
B 选项,对于逃税罪,有人认为是作为犯罪,有人认为是不作为犯罪,也有人认为是作为不作为相结合的犯罪,但从纯正不作为犯的第一特点来看,通说认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不管是采取何种手段,其最终行为都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
所以属于不作为犯罪。
4.【答案】D【解析】AB选项都没有因果关系,C选项是介入因素导致因果关系中断。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一)附答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一)一、单项选择题1.(2018年真题)甲公交公司的司机乙为避让闯红灯的行人丙而急刹车,致乘客丁摔倒受重伤。
丁的损害应由( )。
(A)甲公司赔偿(B)甲公司和乙连带赔偿(C)乙赔偿(D)甲公司和丙连带赔偿2.(2019年真题)导游甲带团赴国外旅游,朋友乙委托其代购三块名表。
回国时,甲代购的名表被海关检查发现,甲被罚款。
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应当承担甲支付的海关罚款(B)甲有权要求乙分担一半的国际机票费用(C)如手表存在质量问题,乙有权向甲主张退货(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使用甲的信用卡所享受的折扣优惠价款3.(2014年真题)甲婚后通过网聊结识乙,并与之发生婚外情,被甲妻发现。
甲妻诉至法院,以甲违反忠实义务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但未请求离婚。
对于本案,人民法院( )。
(A)应当受理(B)不予受理(C)根据精神损害程度,决定是否受理(D)根据违反忠实义务程度,决定是否受理4.(2016年真题)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
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
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
该债务应由( )。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C)乙承担全部责任(D)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5.(2017年真题)甲(18周岁)伪造身份信息与乙(23周岁)登记结婚。
有权以甲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 )。
(A)甲的近亲属(B)乙的近亲属(C)甲住所地的基层组织(D)乙住所地的基层组织6.(2017年真题)根据我国收养法,下列情形中,收养关系可以成立的是( )。
(A)甲(男,28周岁,未婚)收养2周岁的孤儿(B)乙(女,50周岁,离异)收养自己15周岁的亲侄子(C)丙(女,60周岁,丧偶)收养自己19周岁的继女(D)丁(女,45周岁,有配偶)单独收养自己5周岁的外甥7.(2018年真题)甲声称具有某海外名校学历,与乙登记结婚。
深圳大学历年考研法学真题
深圳大学-历年考研法学真题————————————————————————————————作者:————————————————————————————————日期:深圳大学199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试题法学概论: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5分1、羁束行政行为2、行政处罚4、过失犯罪6、法律规则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4、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三、论述题(本题25分)1、试运用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原理,阐述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深圳大学200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试题法学概论:一、名词解释(20分)3、侵占罪4、单位犯罪5、罪刑相适应二、简答题(40分)4、法律原则在法律体系中的功能及地位(10分)三、论述1、论契约自由2、合同自由原则深圳大学200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试题法学综合:一、概念解析社会主义法刑罚担保物权民事举证责任二、分析民法对民事社会生活关系的法律调整的特点深圳大学200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试题法学综合:二、简析题1、分析法的特征2、解析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内容3、论禁止权利滥用法理在物权法中的作用4、试举例说明债发生的原因5、论医疗事故在民法上的处理方式6、论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瑕疵担保义务7、试分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构成三、论述题1、论法的作用的实质及法的规范作用深圳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试题法学综合一:一、简答题(20分×3):1、连带债务的法律效力。
1、物权的特征及物权法的原则法学综合二:一、简答题1、根据共同犯罪的原理与立法规定对下列司法解释作出评价: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逃逸,致使被害人员得不到救助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2、从法律实施层面看法律原则。
3、试论述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深圳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试题法学综合1一、简答:(每题15分,共45分)1、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的区别有哪些?2、排除犯罪性行为的特征有哪些?二、论述:(每题35分,共105分)1、论述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的区别2、论述刑罚裁量的基本原则法学综合2一.简答:(每题15分,共45分)1、法制与法治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2、如何区别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二、论述:(每小题35分,共105分)1、试论述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10万元。
该损失应由( )(2016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8题)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正确答案: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本条款是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
本题中,甲乙丙三人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根据上述规定,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D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2.下列行为中,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是(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7题)A.甲(8周岁)接受远房亲戚馈赠的现金1万元B.乙(14周岁)用压岁钱购买价值2800元的金项链C.丙从某公司购买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D.丁因受对方欺诈买回一部不能使用的手机正确答案:D解析: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由于欠缺有效条件,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欺诈民事行为、胁迫的民事行为。
A项接受赠与的行为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是有效民事行为;B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超出其能力范围合同的行为是效力待定民事行为;C项购买无牌照走私车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民事行为。
202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2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无国籍人甲在美国通过网络对正在中国旅游的美国人乙实施诈骗。
对甲的行为,我国司法机关( )A.没有刑事管辖权B.依属地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C.依保护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D.依普遍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中国刑法。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就认定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本题中,乙虽然是美国人,但正在中国旅游,甲的诈骗行为发生在中国,因此我国可以依据属地原则进行管辖,B 项正确。
2.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主要是因为欠缺正当防卫成立的( )A.主观要件B.起因要件C.限度条件D.时间条件【答案】B【解析】成立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推测的。
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对误认的“不法侵害人”实施了防卫的,是“假想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因此假想防卫缺乏正当防卫的起因要件。
【特别说明】《考试分析》在讲“假想防卫”时,是在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中讲的,认为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包括两层意思:第一是不法侵害是真实存在的,第二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但实际上第一层意思与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同样的内容,与起因条件重合。
时间条件应指第二层意思,即强调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因此我们认为假想防卫是欠缺起因条件,而不是时间条件。
3.甲向乙表示自己愿意出高价“买”妻,乙与其妻丙商量,让丙假扮为被拐卖妇女,并将丙“出卖”给甲,三天后,乙协助丙逃离甲家,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构成拐卖妇女罪B.乙构成拐卖妇女罪C.乙构成诈骗罪D.丙不构成犯罪【答案】C【解析】乙并没有拐卖妇女的故意,乙丙是以非法占有甲的财产为目的,虚构丙为被拐卖妇女的事实,诈骗甲的钱财。
乙丙构成诈骗罪的共犯,C 项正确,BD 项错误。
甲没有拐卖妇女,而是意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甲不成立拐卖妇女罪,A 项错误。
2017年至2020年广东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
2017年至2020年广东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2017年广东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一、论述题一切法学都是历史法学,一切法律争论都是道德争论,这两者的观点如何理解,并阐述其一致性与冲突。
二、案例分析1.一个黑人想申请成为一家俱乐部的会员,但俱乐部的申请条件限制黑人成为会员,这个黑人认为受到了歧视。
一个离婚单身带着学龄前女儿的母亲申请一个电信公司的职位,与他竞争的是一个离婚单身带着学龄前女儿的父亲,公司认为母亲会花更多的时间照顾女儿因此录取了那个父亲,请用法学理论分析他们是否受到了歧视,是否应当得到法律平等的保护,平等保护的理论基础是什么?2.哈尔滨市规划局认为,汇丰公司的扩建没有得到行政许可,同时遮挡了新华书店的顶部影响了中央大学的整体风貌,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的决定。
汇丰公司进行了诉讼和上诉,二审判决书认为,关于是否影响中央大街的整体风貌,应当与是否遮挡新华书店的顶部为依据,哈尔滨市规划局的规定应当以在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前提下,不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请问这体现了行政法的什么原则,阐述该原则的具体内容。
3.商洛市商州区政府与当事人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协议要求当事人在七日内将房屋腾空交付,但是当时没有于是区政府组织人员进行了强制拆除。
而当事人提起的诉讼要求确认违法并恢复原状。
判决书认为,一个什么条例规定行政房屋的征收协议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应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及商州区政府在没有进行行政诉讼的前提下进行了强制拆除,没有法律上的职权依据。
请问判决书体现了行政强制的什么原则,具体阐述该原则的内容。
4.一个律师事务所向规划街道办事处申请悬挂招牌,被多次驳回后生提起诉讼并要求对相应的红头文件一起提出附带性审查。
详细阐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中关于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内容。
2019年广东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民法:一、简答题1.考质押,抵押权,债权优先效力2.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3.违约金限制和正当性二、论述题1.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谈公序良俗2.民法哲学问题,财产与人格尊严的关系刑法:一、简答题1.交警提前撤销车灯造成事故,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2.艾滋病患者故意同多人发生性关系,责任认定3.共犯中一人出现事实认识错误,打到同伙,责任认定4.酒店老板将客人扶出酒店,客人醉酒被车撞死,酒店老板责任认定二、论述题扫黑除恶的意思和与依法办案的关系2020年广东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及答案1.我国1982年宪法实施30多年以来在公民基本权利方面有何成就和挑战?2.我国l982年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主席有何特征?国家主席这一机构在实践中有何发展变化?3.试比较美国和德国在宪法解释方面的区别和联系。
(NEW)深圳大学法学院《702法学基础》历年考研真题汇编
2013年深圳大学707法学基础考研真题 2012年深圳大学705法学基础考研真题 2011年深圳大学703法学基础考研真题 2009年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 2008年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 2007年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 2006年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课考研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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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完整版)
2020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完整版)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A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个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 罪刑法定原则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C罪责刑相适合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A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C 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4、下列行为能够构成犯罪的是()A 参加传销组织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
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6、2020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 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A经过20年不再追诉B从2020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D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A 抢夺罪B 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准确的是()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能够从轻处罚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能够免除处罚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能够从轻处罚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理应免除处罚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A 窝藏罪B 妨害公务罪C 包庇罪D 私放在押人员罪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A 事先防卫B 正当防卫 C假想防卫 D 防卫过当11、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该处法律规定属于()A 援引法定刑B 绝对确定法定刑C 相对确定法定刑D 绝对不确定法定刑12、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工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 危险驾驶罪B 交通肇事罪C 故意伤害罪D 过失致人重伤罪13、甲将面粉制作的假冒的消炎药卖至某药店后,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A 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B 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C 只能以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罪定罪处罚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责一重罪处罚14、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精选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精选(总分:144.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9,分数:40.00)1.无国籍人甲在美国通过网络对正在中国旅游的美国人乙实施诈骗。
对甲的行为,我国司法机关()。
(分数:1.00)A.没有刑事管辖权B.依属地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C.依保护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D.依普遍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2.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主要是因为欠缺正当防卫成立的()。
(分数:1.00)A.主观要件B.起因要件C.限度条件D.时间条件3.甲向乙表示自己愿意出高价“买”妻,乙与其妻丙商量,让丙假扮为被拐卖妇女,并将丙“出卖”给甲,三天后,乙协助丙逃离甲家,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分数:1.00)A.甲构成拐卖妇女罪B.乙构成拐卖妇女罪C.乙构成诈骗罪D.丙不构成犯罪4.不作为犯罪的主观方面()。
(分数:1.00)A.只能是过失B.只能是故意C.不要求故意及过失D.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5.监狱司法工作人员甲接受在押人员乙的妻子请托,在押送乙外出就医途中,违规打开乙的戒具,并暗示乙逃跑。
乙成功逃跑后,甲收受了乙妻所送的 50 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1.00)A.对甲按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受贿罪并罚B.对甲按脱逃罪(共犯)和受贿罪并罚C.对甲按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受贿罪从一重处断D.对甲按脱逃罪(共犯)和受贿罪从一重处断6.下列关于继续犯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分数:1.00)A.继续犯属于法定的一罪B.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继续犯C.继续犯的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D.继续犯的不法状态发生于不法行为结束之后7.医生甲明知夏某不满 18 周岁,仍应夏某要求,摘取其左肾移植给自己的病人,(卖)肾所得 5 万元全部交给夏某。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分数:1.00)A.不构成犯罪B.非法行医罪C.非法经营罪D.故意伤害罪8.李某遭甲强奸后逃离时滑落河中。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简2017.51}51.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51.(1)假释的撤销及处理:①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②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③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刑法》第85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3)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
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简2017.52}52.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52.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共同特征:(1)侵犯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
少数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罪主体一般是自然人,但少数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
个别犯罪的主体则只能是单位,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2020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真题(非法学)
2020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真题(非法学)2020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真题(非法学)专业基础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A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个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 罪刑法定原则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C罪责刑相适合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A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C 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4、下列行为能够构成犯罪的是()A 参加传销组织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
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6、2020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 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A经过20年不再追诉B从2020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D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A 抢夺罪B 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准确的是()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能够从轻处罚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能够免除处罚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能够从轻处罚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理应免除处罚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A 窝藏罪B 妨害公务罪C 包庇罪D 私放在押人员罪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A 事先防卫B 正当防卫 C假想防卫 D 防卫过当11、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该处法律规定属于()A 援引法定刑B 绝对确定法定刑C 相对确定法定刑D 绝对不确定法定刑12、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工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 危险驾驶罪B 交通肇事罪C 故意伤害罪D 过失致人重伤罪13、甲将面粉制作的假冒的消炎药卖至某药店后,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A 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B 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C 只能以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罪定罪处罚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责一重罪处罚14、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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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2020年广东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2017年广东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一、论述题一切法学都是历史法学,一切法律争论都是道德争论,这两者的观点如何理解,并阐述其一致性与冲突。
二、案例分析1.一个黑人想申请成为一家俱乐部的会员,但俱乐部的申请条件限制黑人成为会员,这个黑人认为受到了歧视。
一个离婚单身带着学龄前女儿的母亲申请一个电信公司的职位,与他竞争的是一个离婚单身带着学龄前女儿的父亲,公司认为母亲会花更多的时间照顾女儿因此录取了那个父亲,请用法学理论分析他们是否受到了歧视,是否应当得到法律平等的保护,平等保护的理论基础是什么?2.哈尔滨市规划局认为,汇丰公司的扩建没有得到行政许可,同时遮挡了新华书店的顶部影响了中央大学的整体风貌,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的决定。
汇丰公司进行了诉讼和上诉,二审判决书认为,关于是否影响中央大街的整体风貌,应当与是否遮挡新华书店的顶部为依据,哈尔滨市规划局的规定应当以在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前提下,不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请问这体现了行政法的什么原则,阐述该原则的具体内容。
3.商洛市商州区政府与当事人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协议要求当事人在七日内将房屋腾空交付,但是当时没有于是区政府组织人员进行了强制拆除。
而当事人提起的诉讼要求确认违法并恢复原状。
判决书认为,一个什么条例规定行政房屋的征收协议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应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及商州区政府在没有进行行政诉讼的前提下进行了强制拆除,没有法律上的职权依据。
请问判决书体现了行政强制的什么原则,具体阐述该原则的内容。
4.一个律师事务所向规划街道办事处申请悬挂招牌,被多次驳回后生提起诉讼并要求对相应的红头文件一起提出附带性审查。
详细阐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中关于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内容。
2019年广东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民法:一、简答题1.考质押,抵押权,债权优先效力2.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3.违约金限制和正当性二、论述题1.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谈公序良俗2.民法哲学问题,财产与人格尊严的关系刑法:一、简答题1.交警提前撤销车灯造成事故,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2.艾滋病患者故意同多人发生性关系,责任认定3.共犯中一人出现事实认识错误,打到同伙,责任认定4.酒店老板将客人扶出酒店,客人醉酒被车撞死,酒店老板责任认定二、论述题扫黑除恶的意思和与依法办案的关系2020年广东深圳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及答案1.我国1982年宪法实施30多年以来在公民基本权利方面有何成就和挑战?2.我国l982年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主席有何特征?国家主席这一机构在实践中有何发展变化?3.试比较美国和德国在宪法解释方面的区别和联系。
4.因为行政机关违法而实施的行政行为(例如许可)而使特定当事人获得利益,这种利益是否受信赖保护原则的保护?如何处理法的安定性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举例加以分析。
5.《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五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措,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问:(1)这一规定是否意味着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授权进行网络信息的审查和监控?(2)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据此规定屏蔽或者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对言论的限制?(3)如果信息发布者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屏蔽或删除其所发布信息的行为不服,如何获得救济?6.行政决策行为与行政立法行为有什么区别?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有哪些步骤?简要评述。
7.德国行政法院与法国行政法院体制有什么不同?中国行政诉讼制度改革中,有人提出设立行政法院,设立行政法院试图解决行政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哪些问题?设立行政法院有哪些障碍?参考答案:1.我国1982年宪法实施30多年以来在公民基本权利方面有何成就和挑战?答:我国1982年宪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公民基本权利保障进入一个新阶段。
在宪法文本中,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一章提前到第二章,位于国家机构之间,表明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视;同时基本权利保护条款增多,相关保障制度建立。
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质量既是宪法发展程度的标志,也是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标尺。
我国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获得了巨大进步,对基本权利的保障成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行使职权时所应遵循的准绳。
因此,应从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领域考察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保障之成就与不足。
(1)1982年宪法30年来在公民基本权利方面的成就①加强了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
a.宪法本身的规定较为充实、具体,明确。
在形式上,“八二宪法”基本恢复了“五四宪法”的体系和内容,又超越了“五四宪法”,并将国家机构一章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一章作了顺序对调,这样立宪上的细节体现了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重视。
在内容上,“八二宪法’’的基本权利的内容也是最为充实的,达18条,种类较为齐全。
宪法的修改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更加完善。
这一完善突出表现在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这次宪法修正案将人权入宪,“私有财产权”入宪,增加土地的“征收”和“补偿”内容,增加私有财产的“征收”和“补偿”内容等。
宪法通过约束国家权力来实现人权保障的目的,宪法关于基本权利的规定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基础。
b.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使宪法在立法层面得以具体化。
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很大程度上依靠法律的实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但专门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在数量上并不多。
专门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有《选举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国家赔偿法》、《劳动法》,涉及宪法中所规定的特定人的权利的法律主要有《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障法》等。
这些立法基本上解决了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无法可依的问题。
宪法确立了基本权利的性质与地位,公民基本权利进一步保障需要依靠法律的具体化。
法律的具体化要严格依据宪法进行,任何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和严格的程序。
法律规定的具体化使得公民的人权保障更加具体、严格和与时俱进,也基本上是朝着宪法中有关人权保障的方向发展的。
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宪法规定,人权入宪、基本权利体系更加合理。
人权概念入宪既拓宽了基本权利的主体范围,又拓宽了宪法中基本权利的内容。
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转型加速、多元利益分化,法治国家需要怎样的发展,需要怎样的社会管理,成为实现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障的新困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政府承担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主体义务。
“人权”是比公民权内涵更丰富,含义更广泛的权利,将其纳入宪法,意味着无论是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发展,还是社会管理的加强,都不能以侵害人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代价,这是宪法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国家进步的底线。
人权的范围广泛,基本权利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小部分。
基本权利是一个整体,2004年宪法修正案有关人权保障和私有财产权保护的规定使得基本权利体系日趋完善。
③行政法领域中的相关立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予以更加严格的保护。
如《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都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从另一角度观之,则是对公民权利的程序保障更加完善。
另外,在行政决策领域强调风险评估、强调公众参与都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与保障。
又如,国务院废除《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从“孙志刚事件”发生到行政立法的变动,前后共计三个多月;从北京大学博士提出审查建议到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相关行政法规废止之决定,前后不到四十天,从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障的实现来看,这一过程的寓意远远超出废立某一部法律法规本身。
法院、人大、社会和学者都参与了这一过程,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不仅具有立法效果,而且具有教育大众的效应。
④法院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逐渐健全。
司法是公民权利保障的最后一道生命线,司法公正是实现基本权利有效保障的保证。
虽然目前我国宪法还没有司法化效力,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中还不能直接引用宪法,但是法律的具体化已经使公民权利的司法保障有了更为清晰地依据。
如海淀区法院在“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中,适用了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的正当程序要求,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处罚学生时要遵循程序正义,这样的探索性判决体现了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司法的能动性让基本权利的保障更加具有正义性色彩,对基本权利的保障成为倒逼司法改革的动力。
⑤连续的普法活动促使公民权利意识增强。
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已经颁布了六个普法规划,这六个普法规划都把宪法的宣传放在首位。
我国开展的“普法”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公民的权力意识以及维护权利的意识。
2014年中共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和国家宪法日活动,这是普及传播实施宪法的重要措施。
2014年国家宪法日之时,各种各样宣传宪法的活动得以举办,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强化了守法意识,民众对宪法的认识更加深刻,权利意识日益增强。
(2)存在的不足①基本权利内容不完整。
基本权利体系是一个不断完善的整体,目前虽然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平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但是仍然有许多需要宪法规定和确认的权利。
如罢工权、请愿权、良心自由、新闻自由、迁徙自由等。
尽管八二宪法已经对之前的许多问题加以了完善,但是与正本清源,树立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主题的宪法观仍有差距。
如迁徒自由在五四宪法中予以了规定,但是八二宪法并没有恢复这一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一国际性文件中的诸多政治性权力并没有得到我国的认可。
所以,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对公民政治权利的保障仍有待加强。
②部门基本权利的实施仍没有得到真正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齐玉苓案”中,初次尝试适用了宪法第四十一条,认定被上诉人侵犯了上诉人“依照宪法规定所学有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侵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但是,最高法院后来撤回了此批复,让这一尝试夭折,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宪法在实施中所遇到的阻力。
然而,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不能仅仅通过民事或刑事等法律予以辅助实施,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基本权利都能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予以实施,有些宪法权利不能被实施,公民则找不到救济渠道,这就从根本上损害了宪法的权威,正如法理名言道:法必须被遵守,否则将形同虚设。
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范是事前保护,但有权利必有救济,因此事后监督及救济途径也是非常必要的。
公民在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时要能够依据宪法提起宪法诉讼,依次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