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基地详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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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山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山西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注:1.“基地名称”须填写全称,包括所在地区、学校与专业等。

2. “全年实训人时数”=全年实训人数*人均实训学时。

3. 每个实训基地项目填写一页。

数据截止到2017年7月。

填表人及手机:张新民填表时间:2017年8月1日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秦崃贵校内实训室情况统计表侯马市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之舞蹈表演专业可行性报告(一)基本情况1.项目学校的基本情况我校始建于1985年,是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5个专业获国家重点支持建设。

学校教职工168人,在校生人数2150人。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临汾市现代化学校”、“临汾市教学质量优单位”等荣誉称号。

2.目前的实训条件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实训设备33万元,建有8个客房实训室,配置相关设备,基本满足本专业学习需要。

3.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办学时间和沿革我校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建于1999年,为三年制中职专业,发展较早,知名度高,社会声誉好,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旅游服务与管理的技能型人才,为本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学校在师资配备、设备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

目前我校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共有专任教师11人,其中高级教师2人,中级教师5人。

在国家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的大背景下,我校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不断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优化课程结构,广泛为社会开展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等,积累了丰富的办学实践经验。

4.近三年在校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近三年获得导游资格证学生有10人,获得其他相关证书的学生有80人,双证书获取达99%。

5.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情况该专业现有在校生达156人,近三年年均招生人数达52人,累计毕业生数达850人。

近三届毕业生就业率约98%以上。

(二)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1.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需求分析据了解,过去半年,山西省旅游行业频频出现大动作,以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为重要抓手,对内积极增加旅游产品供给,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对外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

拓展训练基本情况调查表

拓展训练基本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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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培训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为使培训更有针对性,请填写如下表格,并与填妥当日交回众和拓展训练
中心。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
网址: 培训时间:月号—号
参训人数:男女比例:
参训人员职务及职位描述:
年龄层次: 20—25岁人;25—30岁人;30—40岁人;40岁以上人。

文化程度:中专人,大专人,本科人,硕士人,硕士以上人。

公司参加过此类培训的次数:
□首次
□参加过: □一次□多次对以往培训的建议: 训练基地选择:
□崇明岛□阳澄湖□实习学校□太阳岛□淀山湖□千岛湖□江苏周庄
或者其他景点
训练时间选择:
□三天两夜□两天两夜□两天一夜□一天一夜□一天
住宿标准选择:
□宾馆□招待所□农家□帐篷
项目难易要求:□项目容易为主□适中□稍微困难□困难
训练强度要求:□轻松□适中□稍微加强□强度加大
训练严格程度要求:□放松身心型□适中□稍严格□严格□绝对严格
公司企业文化:
企业存在问题描述:
训练目的:
其它嘱托:。

泰安市驾驶培训单位教练车(员)、场地情况及培训能力统计表

泰安市驾驶培训单位教练车(员)、场地情况及培训能力统计表

泰安市驾驶培训单位教练车(员)、场地情况及培训能力统计表
注:1. 上表中驾校资质中字符代表其驾校《道路经营许可证》标明的可训练车型;填表日期:2013-04-30
2. 最大培训能力按小型教练车每车6人核定,大型教练车是按每车8人核定。

3. 教练车(员)实际数量为山东省总队数据库中教练车(员)数据。

泰安市驾驶培训单位教练车(员)、场地情况及培训能力统计表
注:1. 上表中驾校资质中字符代表其驾校《道路经营许可证》标明的可训练车型;填表日期:2013-04-30
2. 最大培训能力按小型教练车每车6人核定,大型教练车是按每车8人核定。

3. 教练车(员)实际数量为山东省总队数据库中教练车(员)数据。

泰安市驾驶培训单位教练车(员)、场地情况及培训能力统计表
注:1. 上表中驾校资质中字符代表其驾校《道路经营许可证》标明的可训练车型;填表日期:2013-04-30
2. 最大培训能力按小型教练车每车6人核定,大型教练车是按每车8人核定。

3. 教练车(员)实际数量为山东省总队数据库中教练车(员)数据。

全国体育训练基地

全国体育训练基地

全国体育训练基地普查表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制二〇一一年四月表一:训练基地基本状况调查表表二:训练基地人力资源状况调查表表三:训练基地场馆设施状况调查表表四:训练基地使用状况调查表表五:训练基地基本状况简介表六:训练基地的优势、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规划填表说明调查表内有选择项的内容只需在选择项后方框内划“√”,如选择项内容与单位情况不符,请在“其他”选择项后注明本单位具体情况。

调查表内无选择项的内容按如下要求进行填写:一、训练基地基本状况调查表(一)基地全称:指基地公章上的名称。

(二)行政主管部门:指按隶属关系确定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如:XX省体育局)。

(三)基地建成时间:指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时间。

(四)基地面积:占地面积指实际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指所有建筑面积。

(五)固定资产总额:指基地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

(六)基地组织机构:指基地内部二级机构,包括中心、科室的设置及名称等。

(七)基地授牌情况:如有多个请分别列出。

授牌名称指命名名称;授牌时间指基地发文或揭牌的时间;授牌单位指批准授予称号的国家体育总局的具体部门(如:总局XX项目管理中心或中国XX协会或XX国家队等)。

(八)近3年所获奖项:所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科研技术成果奖项等。

二、训练基地人力资源状况调查表(一)职工总数:指正式职工和临时职工。

其中正式职工指与基地具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临时职工指临时与基地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职务结构:管理人员:指基地内负责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场馆技术人员:指基地内负责体育场馆管理的技术人员。

科研技术人员:基地内通过各种方法和技术对运动员进行体质监测、机能评定及调控、动作图像分析、运动状态跟踪测试等技术工作的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基地内负责医务工作的人员。

包括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治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其他技术人员:指未包含在场馆技术人员、科研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之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疗养机构调查统计工作表

培训疗养机构调查统计工作表

附件2表1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说明:1.加盖印章:请将表单打印后,在本页(单位印章)处加盖培训疗养机构主管单位印章。

2.培训疗养机构性质:a: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b.差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c.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d.企业、e.社会组织、f.其他。

3.培训疗养机构类别:a.培训中心(培训基地)b.干部学院c.疗养院(休养所)d.绿化基地e.宾馆、酒店、招待所 f.会所g. 会议中心h. 洗浴中心i.度假村j. 其他。

4.培训疗养机构级别:a.厅级、b. 处级、c. 处级以下、d.无级别。

5.培训疗养机构职能:a.培训组织规划 b.培训教学 c.住宿 d.餐饮 e.会议 f.疗养g.娱乐h.其他。

6.职能范围:a.对内经营 b.对外经营 c. 内外兼营。

7.经营管理方式:a.自主经营b.委托管理(附委托合同) c.部分委托管理(附委托合同)。

8.改革的意见建议:a.撤销、b.整合、c.保留、d.脱钩、e.转型、f.其他。

9.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印章:单位名称:表2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表说明: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培训批次培训总人次疗养总人次表3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人员情况表(事业单位性质)说明: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

表3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人员情况表(企业性质)说明: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

表4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资产基本情况表说明:1. 土地性质:a.国有b.集体。

2.土地取得方式:a. 划拨 b.协议出让 c. 招拍挂出让d. 租赁 e. 使用集体建设地f.作价出资或授权经营g.其他。

3.房屋来源:a.自建 b.购置c.租赁 d.其他。

4.会议室、客房、教室利用率:按照年度累计实际出租房/年度累计可出租房数计算,设施利用率按照年度累计实际使用天数/年度累计可利用天数计算。

合水县中小学体育场地情况统计表

合水县中小学体育场地情况统计表

备注:九年制学校及乡镇中心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必须罗列所辖六年制学校及村
情况统计表
排球场地(个) 器械体操+游戏区(平方米)
列所辖六年制学体育场地情况统计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学校名称 合水职专 合水一中 乐蟠初中 西华池初中 西华池小学 三里店小学 何家畔九年制 太白九年制 合水二中 段家集九年制 吉岘九年制 肖咀中心小学 固城中心小学 店子中心小学 太莪中心小学 板桥中心小学 西华池镇中心小学 蒿咀铺中心小学 班级数 田径场地(环形)(米) 篮球场(个)

学生军事训练统计报表

学生军事训练统计报表

附件1省学生军事训练统计报表(2015-2016学年)填表单位:(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一、学校总数(市填写)提交调研问卷学校数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教学与军事技能训练情况(一)开设军事理论课程学校数量1. 学校是否完全按教学大纲开出军事理论课程(1或2选一)2. 学校是否按教学大纲开出部分军事理论课程3. 学校课堂授课《军事理论教材名称——》(3或4选一)4. 学校在基地或校外授课《军事理论教材名称——》(二)进行军事技能训练学校数量1. 学校是否完全按教学大纲进行军事技能训练(1或2选一)2. 学校是否按教学大纲进行部分军事技能训练三、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师配备与自配、派遣军官承担学校军事教学情况1.本高校共有专职军事教师数量2.本高校共有兼职军事教师数量3.配备专职军事教师高校数量4.配备兼职军事教师高校数量5. 是否完全由本校自配教师承担军事理论教学(5或6、7选一)6. 是否完全由派遣军官或外部人员承担军事理论教学7.是否由本校自配教师和派遣军官合作承担军事理论教学8.本年度接受组织参与继续教育和培训的军事教师数量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与承训官兵情况(一)由承训部队承担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学校数量1. 学校是否由集团军、军兵种、军队院校等承担学生军事技能训练(1或2、3选一)2. 学校是否由武警承担学生军事技能训练3. 学校是否由军分区、人武部、预备役部队(含校内退役的)等承担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二)学校不能落实承训部队或不能找到承训官兵承担学生军事技能训练(1、2、3外)五、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情况(一)开设军事知识讲座学校数量1.完全按教学大纲开出军事知识讲座学校数量2.按教学大纲开出部分军事知识讲座学校数量(二)进行集中军事训练学校数量1.完全按教学大纲进行集中军事训练学校数量2.按教学大纲进行部分集中军事训练学校数量3.在学校场地进行集中军事训练学校数量4.在部队、军训基地等进行集中军事训练学校数量5.由部队承担集中军事训练学校数量6.不能落实承担集中军事训练所需部队的学校数量(三)高中阶段学校军事教师数量1.本地学校共有专职军事教师数量2.本地学校共有兼职军事教师数量3.配备专职军事教师学校数量4.配备兼职军事教师学校数量(四)学生军事训练组织保障1.明确一名学校领导分管学生军事训练的学校数量2.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学生军事训练的学校数量3.指定具体人员负责学生军事训练的学校数量六、学生军事训练经费保障1.是否已制定本地区学生军事训练生均经费指导标准是(),否()。

校内实训基地名称、场地面积、实训工位数和设备等统计表

校内实训基地名称、场地面积、实训工位数和设备等统计表

汽车电器实训 基地
汽车电器实训 基地
1
汽车底盘实训 基地
1 汽车底盘 构造与维 修 1
汽车底盘实训 基地控系统示教板
电喷发动机实 训基地 1 1
捷达柴油发动机实验台
电喷发动机实 训基地 150 1 1
广州本田发动机实验台
电喷发动机实 训基地 1 1
汽车发动 机构造与 维修
桑塔纳2000电控系统实验台
电喷发动机实 训基地 电脑故障检测仪 1 1
发动机实训基 地
150
10
10
发动机
实 训 基 地 名 建筑面积 实训工 仪器设备名称 称 (平方 位数 米)
汽车电器实训 基地 丰田电控实验台 1 汽车启动电源 1 150 1 桑塔纳全车电器实验台 1 ABS制动系统实验台 1 150 1 自动变速器实验台 R1349空调系统实验台
台/套
主要实训 内容
1
汽车电器实训 基地
1 汽车电器 构造与维 修 1

训练基地详细情况统计表

训练基地详细情况统计表

训练基地详细情况统计表表一:基本状况表四:使用状况表五:状况简介表六:训练基地的优势、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规划填表说明调查表内有选择项的内容只需在选择项后方框内划“√”,如选择项内容与单位情况不符,请在“其他”选择项后注明具体情况。

调查表内无选择项的内容按如下要求进行填写:一、基本状况(一)基地全称:指基地公章上的名称。

(二)行政主管部门:指按隶属关系确定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如:XX省体育局)。

(三)基地建成时间:指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时间。

(四)基地面积:占地面积指实际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指所有建筑面积。

(五)固定资产总额:指基地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

(六)基地组织机构:指基地内部二级机构,包括中心、科室的设置及名称等。

(七)近3年所获奖项:所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科研技术成果奖项等。

二、人力资源状况(一)职工总数:指正式职工和临时职工。

其中正式职工指与基地具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临时职工指临时与基地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职务结构:管理人员:指基地内负责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场馆技术人员:指基地内负责体育场馆管理的技术人员。

科研技术人员:基地内通过各种方法和技术对运动员进行体质监测、机能评定及调控、动作图像分析、运动状态跟踪测试等技术工作的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基地内负责医务工作的人员。

包括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治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其他技术人员:指未包含在场馆技术人员、科研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之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营养师:指具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基地内负责运动员营养检测、营养强化、营养评估、营养配餐方案、营养食谱开发等工作的人员。

(三)近三年职工业务培训情况:指基地人员参加的各种形式业务培训。

培训时间:指每次培训的起止时间。

培训内容:指各种培训的具体内容。

培训形式:指外派短期进修、学历提高或邀请知名人士前来授课、讲学等。

昌平区南口综合训练基地训练内容

昌平区南口综合训练基地训练内容

昌平区南口综合训练基地训练内容摘要:一、引言二、昌平区南口综合训练基地简介1.基地概况2.训练设施三、训练内容1.常规训练项目2.特色训练项目四、训练成果及影响1.人才培养2.竞技体育成绩五、结语正文:一、引言昌平区南口综合训练基地作为我国重要的体育训练基地之一,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优秀运动员、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基地的训练内容。

二、昌平区南口综合训练基地简介1.基地概况昌平区南口综合训练基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占地面积约2000 亩,拥有现代化的训练设施和完善的运动员生活配套设施。

基地主要承担着田径、游泳、射击、射箭、自行车、曲棍球、垒球、排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运动项目的训练任务。

2.训练设施南口综合训练基地拥有一流的训练设施,包括标准田径场、室内游泳馆、射击馆、射箭场、自行车馆、曲棍球、垒球场、排球馆、篮球馆、乒乓球馆、羽毛球馆、武术馆等。

此外,基地还设有科研、医疗、康复等配套设施,为运动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训练内容1.常规训练项目南口综合训练基地的常规训练项目主要包括各运动项目的技能训练、体能训练、技术训练、战术训练等。

通过这些训练,运动员们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竞技水平,为比赛做好充分准备。

2.特色训练项目除了常规训练项目外,南口综合训练基地还开展了一些特色训练项目,如心理训练、康复训练、高原训练等。

这些特色训练项目有助于运动员在比赛中发挥出更好的水平,提高运动成绩。

四、训练成果及影响1.人才培养南口综合训练基地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运动员,他们在国内外比赛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国家赢得了荣誉。

2.竞技体育成绩南口综合训练基地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洲运动会等国际大赛中屡获金牌,充分展示了我国运动员的实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基地科学、严谨的训练体系和高水平的教练团队。

五、结语昌平区南口综合训练基地在为国家培养优秀运动员、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训练成效调查表素材

训练成效调查表素材

文档归纳不易,仅供学习参考
训练成效调查表壹、本部已举办过如下在职训练:
1、2、3、4、5、6、7、8、
二、请各单位主管就所属学员参加训练以后,已经注意到的有些什么改变,于调查表所示各项目之适当栏打“√”,并请于月日前交教育训练部。

填表部门:
填表人:
(文档收集仅供学习,请勿照抄) (文档收集仅供学习,请勿照抄) (文档收集仅供学习,请勿照抄) (文档收集仅供学习,请勿照抄) (文档收集仅供学习,请勿照抄) (文档收集仅供学习,请勿照抄) (文档收集仅供学习,请勿照抄) (文档收集仅供学习,请勿照抄) (文档收集仅供学习,请勿照抄) (文档收集仅供学习,请勿照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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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基地详细情况统计表表一:基本状况表二:人力资源状况表三:场馆设施状况表四:使用状况表五:状况简介表六:训练基地的优势、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规划填表说明调查表内有选择项的内容只需在选择项后方框内划“√”,如选择项内容与单位情况不符,请在“其他”选择项后注明具体情况。

调查表内无选择项的内容按如下要求进行填写:一、基本状况(一)基地全称:指基地公章上的名称。

(二)行政主管部门:指按隶属关系确定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如:XX省体育局)。

(三)基地建成时间:指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时间。

(四)基地面积:占地面积指实际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指所有建筑面积。

(五)固定资产总额:指基地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

(六)基地组织机构:指基地内部二级机构,包括中心、科室的设置及名称等。

(七)近3年所获奖项:所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科研技术成果奖项等。

二、人力资源状况(一)职工总数:指正式职工和临时职工。

其中正式职工指与基地具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临时职工指临时与基地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职务结构:管理人员:指基地内负责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场馆技术人员:指基地内负责体育场馆管理的技术人员。

科研技术人员:基地内通过各种方法和技术对运动员进行体质监测、机能评定及调控、动作图像分析、运动状态跟踪测试等技术工作的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基地内负责医务工作的人员。

包括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治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其他技术人员:指未包含在场馆技术人员、科研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之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营养师:指具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基地内负责运动员营养检测、营养强化、营养评估、营养配餐方案、营养食谱开发等工作的人员。

(三)近三年职工业务培训情况:指基地人员参加的各种形式业务培训。

培训时间:指每次培训的起止时间。

培训内容:指各种培训的具体内容。

培训形式:指外派短期进修、学历提高或邀请知名人士前来授课、讲学等。

三、场馆设施状况(一)建筑时间:已有场馆填写建成时间,在建和拟建场馆填写计划建成时间。

(二)场地面层:指运动场馆的地面材料,包括:塑胶、实木地板、复合地板、混凝土地面、土质地面、天然草、人造草、煤渣地面等。

(三)建筑结构:指室内训练场地的结构,包括:砖混结构、框架结构、钢架结构、木结构等。

(四)景观环境:绿化面积:指能够用于绿化的土地面积,包括植物用地面积、园林的亭子、水池等用地面积;不包括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覆土小于2米的土地。

绿化率:指绿化面积与占地面积之比。

景观类型:指基地内的水体(如喷泉、湖、溪流等)、雕塑、亭、廊、花坛、假山等,只填写具体名称。

四、使用状况(一)国家队驻训情况:指基地承担的国家队训练任务,可根据情况自行增加表格数量。

(二)外省队、本省队驻训情况:指基地承担的本省队和外省队训练任务,可根据情况增加表格数量。

(三)基地承接其他训练或比赛情况:指基地除了承担国家队、省队的训练任务外,承接的其他训练、比赛等活动情况,可根据情况增加表格数量。

国家体育训练基地考核实施细则和标准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的多功能作用与综合效益,为国家队(国家集训队)训练提供高标准的科学训练环境及优质服务,促进训练基地规范、健康地发展。

二、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负责考核的领导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成立国家体育训练基地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考核时间定期及不定期。

四、考核形式各国家体育训练基地按考核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文字说明、图片和证明等书面材料。

评审工作组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对国家体育训练基地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选取部分训练基地实地考核。

评审工作组将考核的整体情况(包括拟定的考核等级、建议整改的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五、考核要求和工作纪律评审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办法》和《国家体育训练基地考核实施细则和标准》的规定,本着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

各国家体育训练基地严格按照《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办法》和《国家体育训练基地考核实施细则和标准》的规定,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提供与考核内容有关的书面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在考核阶段,各国家体育训练基地不得超标准接待评审人员,不得组织迎送和安排高档娱乐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贿赂。

评审人员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得参加高档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六、考核内容说明(一)基本条件40分(表1):训练竞赛设施设备20分,科研医疗监控设施设备12分,综合服务设施设备8分。

(二)管理工作25分(表2):目标管理6分,制度管理10分,专业管理4分,物业管理5分。

(三)质量效益35分(表3-1、表3-2):使用率11分,服务质量24分。

(四)重大贡献加分和违纪减分(表4)。

七、考核等级认定考核等级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评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评分6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表1:基本条件(40分)表2:管理工作(25分)表3-1:质量效益(35分)表3-2:国家队(国家集训队)评价表(18分)填表国家队(国家集训队):评价训练基地名称:国家队(国家集训队)领队、教练员签字:年月日注:1、符合标准:国际竞赛要求2、基本符合:国内竞赛和训练要求表4:重大贡献加分和违纪减分体竞字[2013]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直属单位:为加强对全国体育训练基地的指导和管理,体育总局制定了《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于1999年9月28日颁布的《国家体育训练基地(中心)命名暂行办法》(体竞字[1999]130号),体育总局办公厅于1999年8月11日颁布的《全国体育训练基地综合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全国体育训练基地综合评估办法》(体竞字[1999]92号)同时废止。

体育总局2013年12月23日文件下载: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办法.docx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发挥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的服务保障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体育训练基地,是指具有为国家队(含国家集训队,以下简称“国家队”)训练提供场地设施、训练器材、教育科研、医疗康复、生活娱乐等服务保障的专门训练生活场所。

第三条国家体育训练基地包括:符合第二条条件的国家体育总局直属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直属训练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命名的非总局直属的训练基地。

总局命名的训练基地包括:国家体育总局综合性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综合训练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单项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国家单项训练基地”)。

第四条总局综合考虑各运动项目的特点,国家队在夏季、冬季等季节以及平原、亚高原、高原等海拔训练的不同需要,以及训练基地现有的场馆设施条件和总体发展规划,兼顾地域分布,将各国家队布局到国家直属训练基地,并命名国家综合训练基地和国家单项训练基地。

第五条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的申请、评审、命名、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的管理工作由总局竞技体育司负责。

第二章命名申请第七条已经承担或有意向承担国家队转训任务的非总局直属的训练基地,可向总局申请命名。

第八条申请命名的条件为:(一)规划、建设等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有必要的训练、办公、科研、文化学习、生活、娱乐等场馆场地或设施器材;有保证训练基地正常运行的行政、财务、后勤、物业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有进行专项训练所需的全天候训练场馆或场地:国家综合训练基地的场馆和场地的平均使用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国家单项训练基地的场馆和场地的平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有进行体能训练的室内建筑,有专项力量和其他身体素质训练的设施器材:国家综合训练基地的体能训练建筑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国家单项训练基地的体能训练建筑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四)有配套齐全的运动员公寓:国家综合训练基地的房间套数不少于80间、床位数不少于140张;国家单项训练基地的房间套数不少于40间、床位数不少于70张。

(五)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厅:国家综合训练基地的餐厅(不含操作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并能保证至少150人同时用餐;国家单项训练基地的餐厅(不含操作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并能保证至少60人同时用餐。

(六)有医疗检测室,有运动创伤急救或常见创伤疾病治疗的设备;也可与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或部门进行协作,开展运动队训练期间医疗检测、运动创伤急救及创伤疾病的治疗。

(七)有保证训练场馆场地以及设施器材等安全、正常运转的维护人员;有必要的体育科技保障工作人员,也可与当地体育科研机构或总局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有必要的生活保障和物业服务人员。

(八)申请命名为国家综合训练基地的,至少能同时承担三个运动项目国家队的转训任务。

(九)符合相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的命名申请每年一次。

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每年10月底。

第十条申请命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训练基地法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训练基地详细情况统计表》。

(三)训练基地规章制度。

(四)所在省(区、市)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函。

(五)相关协会的同意函。

(六)近4年内承担国家队转训任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总局可以取消该训练基地4年以内申请命名的资格。

第三章评审和命名第十二条总局成立国家体育训练基地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评审工作组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审查。

第十四条评审工作组将建议命名的国家体育训练基地名单报总局批准。

第十五条总局向命名的国家体育训练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证书和牌匾由总局统一设计、制作,免费发放。

第十六条国家综合训练基地的命名名称为“国家+训练基地名称”,国家单项训练基地的命名名称为“国家+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名称”,使用期限均为4年。

使用期限截止后,训练基地可以向总局重新申请命名。

第十七条训练基地不得同时命名为国家综合训练基地和国家单项训练基地。

第十八条国家综合训练基地和国家单项训练基地不得再向其他任一协会申请命名。

已由协会命名的训练基地,在向总局提出命名申请并获得同意后,协会原已命名的训练基地名称应当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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