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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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六、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资金核实,账务处理, 总结整改完善制度等五个阶段。其中:
准备阶段 1. 设立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
结合我省省级单位情况,省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 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 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 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及联系人报省机关事务管 理局备案。
三、资产清查工作目标(续)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 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 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 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 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 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 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 资产管理制度。
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主要情形及内容有:
☆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 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款 项和不良投资损失;
☆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
1、户数清理 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户数情况进行清理核对,把 应纳入范围的资产清查基本单位按隶属关系、单 位性质进行汇总。
2、编制及人员状况的清理 对行政事业单位定编人数、实际在编人员、离退休 人员、临时人员等的清理,以及单位人员的编制 状况 、在职状况职务、级别等情况的清理。
七、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续2)
☆ 会计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以下两种信息,而对前 期财务报表造成遗漏或误报 ①前期编报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并应当加以考虑的 可靠信息 ②前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会计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 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等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七、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续3〕
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及清理方法和程序
1、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
〔1〕工作目标
账账是否相符、账证是否相符、账表是
否相符、账实是否相符。
〔2〕工作内容
核对账证表及核对清理各项内、外部资
七、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续4〕
〔3〕工作方法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倒轧。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过失因素 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过失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 整。
☆ 会计过失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以下两种信息,而对前 期财务报表造成遗漏或误报 ①前期编报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并应当加以考虑的 可靠信息 ②前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会计过失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 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等
七、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续5〕
〔四〕损溢认定:指财政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进 行根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的根底 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清理出来的有关资产盘 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五〕资产核实:指财政部门在损溢认定的根底 上,依据有关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结果予以审核批复。
〔六〕完善制度: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 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 改措施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突出重点工程。
七、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续9〕
2、单位自查中财产清查方法和程序
下面以行政单位为例,进行阐述。
〔1〕现金的清查〔事业单位类同〕 ①清查内容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的库存现金。 ②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 现金的清查以财务部门为主,具体清查工作由出纳 人员和会计人员共同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固定资产清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固定资产清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固定资产清查一、单位自查中固定资产清查要点1、工作目标:完成取证2、工作内容: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和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主要是对单位的固定资产的清查。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鉴证。

3、工作方法:在财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净资产结合起来。

重点做好固定资产的清理和核查,以及做好单位有关担保、出租、出借资产等事项的清理。

二、单位自查中固定资产清查方法和程序(1)清查内容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的固定资产。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固定资产的清查由各单位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财务部门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财务部门填写各“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检查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合计数、总账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各资产使用部门参照“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指引”,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与基准日“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进行核对,并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情况进行说明:1)在实物盘点过程中,应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实物资产,并在盘点中同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牌),以便核对,对固定资产卡片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修改、完善;2)在实物盘点过程中,需同时关注固定资产的状态;3)对实物盘点情况进行整理(考虑清查日至基准日之间的变化),确定实物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毁损等事项,在此基础上,完成基准日“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的编制;4)在“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中,对于各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及毁损等状况须提供有关详细依据(如:技术鉴定资料),作为申报固定资产清查损溢的附件上报。

③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检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专门提供依据上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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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一、背景和目的在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中,资产清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通过对资产的清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安全、合规和有效利用。

本指南旨在帮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的顺利进行。

二、资产清查的基本原则资产清查工作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全面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进行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

2.及时性:资产清查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资产情况的及时掌握。

3.准确性:清查结果要准确反映实际情况,避免漏报、误报等问题。

4.独立性:资产清查工作应由独立的部门或人员进行,与资产管理部门相互独立,确保清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尊重隐私: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要尊重个人的隐私权,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三、资产清查的流程和步骤资产清查通常包括以下流程和步骤:1.审查相关文件:首先,审查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登记台账等相关文件,了解清查的基本要求和流程。

2.制定清查计划:根据相关文件和实际情况,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计划,包括清查时间、范围、方式等。

3.组织人员:确定清查工作的责任人和清查小组成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4.调查核实:按照清查计划,对各个部门的资产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确保清查的准确性。

5.制作清查报告:将清查结果整理成清查报告,包括资产清查的总体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和整改建议。

6.审核和公布:将清查报告提交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上级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公布结果。

7.整改和追踪:根据审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问题追踪机制,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在进行资产清查工作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保护资产安全: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要确保资产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盗窃等情况的发生。

2.做好沟通和协调:与各部门的负责人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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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价证券保管人对于盘盈、盘亏的说明及审批(如为 盘盈,还应提供有价证券的复印件);
D.如果被投资单位或投资款项管理单位已经宣告破产、 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理整顿而导致停业的, 在取得相关政府批文、正式公告等依据后,确认投资 损失;
E.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F.因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金额说明,涉及刑 事犯罪的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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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二)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方法和程序
1、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 (1)工作目标
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2)工作内容
核对账证表及各项内、外部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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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账务清理要点
(3)工作方法
以基准日为时点,倒轧。 对清出的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根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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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 政
个单 项位 目财 、产 会清 计产 科中 目关
现金 有价证券
暂存款 库存材料 固定资产 应缴预算款 应缴专户款
支出
暂存款 固定基金
结余 收入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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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行政财产清查
1、现金的清查 ①清查内容
2006年12月31日的库存现金。
②责任分工
清查以财务部门为主,具体清查工作由出纳人员 和会计人员共同进行。
3)盘点时间:各部门要统一
4)盘点范围及实地盘点工作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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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仓库的 第三方存货
实地盘点流程图
行政财产清查
存在仓库 属本单位存货
存在第三方单位 属本单位存货
不盘点 单独存放标识
财务账及 仓库台账
核对
是否能 现场盘点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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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一、概述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公共服务机构,其资产的建立、管理和清查工作直接关系到单位的运转和发展。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制定本指南,规范资产清查工作流程,以便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清晰了解资产情况,进行资产管理和合理规划。

二、资产清查的目的1.确保资产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构建合理的资产管理制度,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资产管理手段。

3.为决策提供准确的资产数据和信息。

4.提高单位资产的利用率和效益。

三、资产清查的内容1.设备清查:对机械设备、计算机、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单位价格、使用寿命、折旧情况等。

2.办公用品清查:对办公用品进行清查,包括各类文具、耗材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3.电子数据清查:对电子数据进行清查,包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设备、云端存储等的数据备份、安全性检查等。

4.车辆清查:对单位所属车辆进行清查,包括车辆的数量、型号、购置时间、行驶里程、车况等。

5.房产清查:对单位所属房产进行清查,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面积、建造年限、价值等。

四、资产清查的流程1.制定资产清查计划:确定资产清查的时间、范围和人员,并指定清查负责人和清查小组成员。

2.准备相关资料:收集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资产信息,包括设备、办公用品、车辆和房产等的清单、报销单据和资产登记表等。

3.开展现场清查:按照清查计划,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个部门进行资产清查,确保全面、准确地了解资产状况。

4.编制清查报告:根据清查结果,编制资产清查报告,包括资产总量、价值、使用年限等的统计分析,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5.审核和备案:资产清查报告经过内部审核后,提交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五、资产清查的注意事项1.资产清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配合,确保资产清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清查过程中,要确保资产清查的数据和信息的保密性,避免泄露和丢失。

新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1693.ppt

新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169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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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4. 资产核实阶段(2007年6月l日至2007年6月30日)。
市县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将根据资产核实的有关规定, 在省财政厅确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 核实。部门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办 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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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主要内容
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 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清查损溢证据的总体要求 有关资产清查问题的重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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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1、作用:是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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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2、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全称、财政预算级次、单位户数、单位性 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等清查。编制及人员状况的清理 包括对行政事业单位定编人数、实际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临时人 员等的清理,以及单位人员的编制状况(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其他 编制)、在职状况(在职、离休、退休、带薪学习、等待分配、长休、 内退、提前离岗等)、职务、级别等情况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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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
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前言按照财政部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省财政厅决定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为了帮助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准确理解和掌握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政策规定,熟悉资产清查工作操作程序,掌握具体工作方法,提高资产清查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组织编写了本指南,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使用。

本指南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资产清查文件及领导讲话;二、资产清查工作讲解。

资产清查报表管理系统及报表编制说明另发单行本。

本指南如有疏漏和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并及时与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联系。

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二OO七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资产清查文件及领导讲话一、财政部楼继伟副部长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粤财资〔2007〕2号转发) (4)二、《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财办〔2006〕51号,粤财资〔2006〕39号转发) (18)三、《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及附件(财办〔2006〕52号,粤财资〔2006〕40号转发) (28)四、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军同志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广东分会场上的讲话(2006年12月21日) (41)五、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粤财资〔2006〕42号) (48)六、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资〔2007〕1号) (52)七、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2006〕56号、粤财资〔2007〕3号转发,另行印发)第二部分:资产清查工作讲解第一节资产清查方案 (62)第二节资产清查办法 (69)第三节户数清理 (77)第四节账务清理 (80)第五节财产清查及电子卡片 (91)第六节中介机构审计 (116)第七节清查结果上报和复核 (126)第八节制度建设与工作总结 (128)广东省财政厅文件粤财资〔2007〕2号转发楼继伟副部长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于2006年12月21日在北京召开,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第一节前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经批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和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编写了本指南,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使用。

第二节资产清查目的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节资产清查范围一、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完整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完整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第一节前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经批准,于年月年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有关要求,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和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编写了本指南,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使用。

第二节资产清查目的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节资产清查范围一、年月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三、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由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第一节前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经批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和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编写了本指南,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使用。

第二节资产清查目的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节资产清查范围一、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3.10
•【文号】
•【施行日期】2020.03.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
(试行)》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规范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定期清查盘点是维护资产安全完整,解决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有效措施。

为推进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们研究编写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明确和细化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政策依据、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管理要求,为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提供标准化的指导和参考。

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附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账务清理和财产清理账务清理账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完善制度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建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及清理方法和程序(一)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1、工作目标: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2、工作内容:对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单位的各项内、外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3、工作方法: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固定资产清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固定资产清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固定资产清查
一、固定资产清查的意义
固定资产清查是一个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主要是检查固定资产及房屋的存量数量、质量、状况、价值及相关情况的客观、准确而又完整的统计数据,是确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及房屋总体数量、价值及财务报表的依据。

此外,固定资产清查还可以帮助行政事业单位核实其会计账簿记载的固定资产数量、价值及状况,探索固定资产产生和折旧的实际情况,建立正确、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识别和减少固定资产的浪费,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控制的发展和完善。

二、固定资产清查的指导原则
1、以实物为依据,力求准确:固定资产清查必须以实物为依据,采用实物核查、实物数的统计,尽量保证清查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

2、以财务账簿为参照,力求完整:固定资产清查要结合财务账簿等信息,查验实物,以完整、准确的账簿数据为参照,结合实物检查,尽量准确反映清查情况。

3、分专业清查,力求真实:各专业类别的固定资产清查,应采取特定的清查技术和操作方法,依据固定资产的投运数量、投运时间、使用期限、折旧方法及状况等。

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3)

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3)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3)对按会计重要性原则参股投资项目金额较小,被投资单位资不抵债并连续经营亏损3年以上的,应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判断和客观评判,出具被投资单位已资不抵债并连续3年亏损的经济鉴证证明。

(六)固定资产损溢应提供的证据:1、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证据:(1)固定资产盘点表(包括盘盈的数量、金额等);(2)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的说明;(3)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 ___、类似资产的 ___合同、 ___或竣工决算资料);(4)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盘盈,单位难以取得价值确认依据的,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证据:(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2)盘亏情况说明(单项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固定资产盘亏,单位有关部门要逐项做出专项说明,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3)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4)单位内部有关审批文件等。

3、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证据:(1)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由单位作出专项说明,应当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部门或机构进行鉴定,出具的鉴定材料;(3)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4)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5)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4、被盗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证据(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2)单位内部有关核批文件;(3)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七)无形资产清查损溢应提供的证据:事业单位清查出的无形资产损失,依据有关技术部门提供的鉴定材料,或者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证明文件,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认定为损失。

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指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第一节前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经批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和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编写了本指南,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使用。

第二节资产清查目的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节资产清查范围一、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一、前言资产清查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二、资产清查的目标和范围(一)目标1、全面摸清家底。

对单位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

2、完善资产管理。

发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3、实现动态监管。

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准确数据,实现资产的动态监管。

(二)范围1、单位范围:包括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各类事业单位。

2、资产范围: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各类资产。

三、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一)全面清查原则对单位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不遗漏、不重复。

(二)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的实际情况,不虚报、瞒报。

(三)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单位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在资产清查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注重质量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清查,保证清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资产清查的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清查的范围、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3、开展宣传培训,使单位相关人员了解资产清查的重要性和工作要求。

(二)实施阶段1、单位自查(1)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登记资产清查盘点表。

(2)对资产的权属、数量、价值、使用状况等进行核实。

(3)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

2、中介审计(1)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计。

(2)中介机构根据审计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数据汇总(1)将单位自查和中介审计的结果进行汇总整理。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一、前言二、资产清查目标1.确定资产的种类、数量和价值;2.确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3.发现和防范资产的滥用、浪费和损失。

三、清查程序1.组织机构成立清查组,明确清查工作的责任人和人员;2.制定清查计划,包括清查时间、地点、对象和方法;3.进行资产调查,包括实地勘查、核对清单和查阅相关资料;4.记录资产信息,包括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地点和使用单位;5.进行资产估价,确保估价的公正、准确和科学;6.对比实有资产和账面资产,发现差异并核实原因;7.形成清查报告,明确清查结果和存在问题;8.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9.审核清查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准确;10.报送清查报告,将清查结果上报给上级部门。

四、资产清查内容1.固定资产清查:包括土地、房屋、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的清查,确定其名称、规格、数量和价值。

2.流动资产清查:包括库存物资、办公用品、文化设备等流动资产的清查,确定其名称、数量和价值。

3.金融资产清查: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股票等金融资产的清查,确定其类型、金额和权益。

4.债务清查:包括负债、应付款项等债务的清查,确定其债权人、金额和期限。

5.其他资产清查:包括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等其他资产的清查,确定其权属和价值。

五、资产清查要点1.注重细节:清查过程中要仔细核对、详细记录,确保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安全保密:清查工作涉及到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情况,要保护好相关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全面覆盖:清查工作要全面覆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不漏查、不遗漏。

4.防止欺诈:清查过程中要防止人为的欺诈行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5.合规操作:清查工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操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六、资产清查结果利用1.资产评估:通过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资产评估,确定资产的价值和效益。

2.资产调整:根据清查结果,对资产进行调整,优化资产配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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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当前位置:首页>专题回顾>行政事业资产清查>软件下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第一节前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经批准,于XX年12月-XX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和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编写了本指南,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使用。

第二节资产清查目的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XX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节资产清查范围一、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三、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由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第四节资产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第五节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

其中:(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过程中,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

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上报资产清查结果时,要同时上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

参与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核实。

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六节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上述工作完成后,资产清查结果逐步核实。

一、单位基本情况的清理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应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

1、作用:是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财政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的清查。

3、要求:各单位应当依据机构编制等部门的批准文件,认真做好单位户数、人员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

二、账务清理账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

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完善制度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五、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建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第七节资产清查主要依据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6、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制度、规定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八节资产清查工作步骤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资金核实,账务处理,总结整改完善制度等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设立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

2、对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进行户数清理。

3、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4、进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1、单位自查(1)账务清理;(2)财产清查;(3)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4)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1)会计师事务所要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溢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2)会计师事务所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初稿;3、材料上报单位对“初稿”进行修改确认后,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准备有关备查资料,连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同级资产清查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资产清查办公室撰写资产清查专项报告,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

2、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3、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

第九节资产清查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

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

社会中介机构应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

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将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予以上报。

财政部将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简报等方式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五、行政事业单位对在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要分类形成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节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工作目标:各单位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对所属单位户数和编制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工作内容:1、户数清理是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范围,并依据机构编制等部门批准单位成立文件等,对所属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户数情况进行清理核对,把应纳入范围的资产清查基本单位按隶属关系、单位性质进行汇总。

2、编制及人员状况的清理包括对行政事业单位定编人数、实际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临时人员等的清理,以及单位人员的编制状况(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其他编制)、在职状况(在职、离休、退休、带薪学习、等待分配、长休、内退、提前离岗等)、职务、级别等情况的清理。

学校、科研院所的人员清理还包括对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的清理,要对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中专技校生的人数情况进行清理核对,并按公助生、并轨生、自费生、委培生等分别登记。

3、对清理编制及人员状况进行登记后,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与有关档案及编制管理部门核定单位编制的批文相核对,保证编制及人员状况清理结果的真实、准确。

二、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及清理方法和程序(一)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1、工作目标: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2、工作内容:对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单位的各项内、外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工作方法: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4、单位可能存在的会计差错主要有:(1)账账不符,账表不符;(2)会计技术性错误,如输错凭证、记错账等;(3)截止基准日前的经济业务入账不及时;(4)收支挂账现象等;(二)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方法和程序1、为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单位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必须认真做好账务清理工作,即: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所有账户进行清理,以及各单位上下级间资金往来、存借款余额、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各项账务的全面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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