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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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卫字〔2014〕33号

关于印发《嘉祥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防保站):

为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有效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市卫生局《济宁市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济卫疾控字〔2014〕1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印发了《嘉祥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试行)》。结合我县近期麻疹、风疹、流腮等疾病的防控形势,认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2014年7月2日

嘉祥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不断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有效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查补对象

以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在本辖区内居住1个月以上,漏卡、漏证和达到免疫规划程序规定时间未接种的15岁以内儿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常规免疫和查漏补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达到以下目标:(一)本县(市、区)儿童或外县(市、区)儿童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者建卡率、建证率和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率达到100%;

(二)所有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常规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其它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2岁以内儿童,出生24小时内乙肝疫苗首针和9月龄内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一剂次的及时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所有儿童,其余免疫规划疫苗达到免疫程序规定接种时间后3个月内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查补频次

1.月查补。在常规免疫基础上,各预防接种门诊每月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以2岁以内儿童为主。

2.季度查补。各乡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开展集中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以6岁以内儿童为主。

3.年度入托、入学新生查补。每年在儿童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为15岁以内新入托、入学儿童。

4.临时查补。根据省、市疾控中心统一安排和全县疾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目标人群相关疫苗集中查漏补种工作。

(二)补种原则

疫苗补种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定的补种原则进行。具体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未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或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无论是否形成卡痕均不再予以补种。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5.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破疫苗;≥12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

6.未完成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6岁儿童未达到2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6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

7.未接种流脑疫苗的≥2岁儿童,可直接补种A+C群流脑多糖疫苗,两剂A+C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时间间隔不少于3年。

8.当需要补种多种、多剂次疫苗的情况下,应优先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

9.补种时,多种疫苗如需同时接种,原则上每次最多可接种2种注射疫苗和1种口服疫苗,注射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除有特殊规定,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有不同规定时,按疫苗使用说明执行。

10.免疫球蛋白可以与灭活疫苗同时接种;使用免疫球蛋白后至少需间隔28天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减毒活疫苗14天后才能使用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的具体使用方法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执行。

(三)技术要求

1.目标儿童登记与通知

(1)月查补。主要通过核对相关资料开展。乡村(社区)医生应定期搜索辖区内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建立《儿童预防接种卡》(附件1),并根据儿童接种情况及时更新接种卡信息。乡村(社区)医生应妥善保存《儿童预防接种卡》至儿童15岁。乡村(社区)医生应每月梳理《儿童预防接种卡》,主动搜索辖区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发现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应填写《山东省年月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联),报送至辖区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门诊通过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和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薄,查询辖区本地和流动儿童中到期未种儿童,同时与附件2进行核对,根据核对情况确定补种的对象,发放接种通知单,通知儿童家长进行补种,并将补充完善后的附件2反馈给乡村(社区)医生。

(2)季度查补。县疾控中心每季度组织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除通过核对资料方式查找漏种儿童外,还要依托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乡村(社区)医生等基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摸底调查,主动搜索辖区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和未在册儿童,及时发现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并积极与教育、公安、计生、妇联等部门联动,多途径掌握本辖区内的目标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填写附件2,发放接种通知单,通知儿童家长进行补种,同时将附件2反馈乡村(社区)医生。

(3)年度入托、入学新生查补。按照《嘉祥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版)》(嘉卫字〔2013〕51号)文件要求开展。

(4)临时查补。根据临时查漏补种方案开展。

2.疫苗补种

县卫生局根据《规范》要求并结合辖区适龄儿童卡介苗接种服务需求,合理安排或指定相应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为在医疗机构产科未及时接种卡介苗的辖区婴幼儿在接种前进行PPD试验并接种卡介苗。各预防接种门诊要严格按照《规范》等有关规定开展疫苗补种工作,补种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告知、预检、留观等相关制度。补种工作原则上应在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确因工作需要设置临时接种点时,应报县卫生局验收和备案。临时接种点设置应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查漏补种原则上使用一类疫苗,无一类疫苗或家长确有需要的,可以使用二类疫苗替代。补种记录要按规定上卡、上证,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规定逐级上报接种报表。

3.资料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常规查漏补种的数据,可随每月常规接种情况报表统计上报;每季度集中查漏补种的数据,要填报《山东省年第季度查漏补种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逐级上报,县、乡级留存本表备查。补种疫苗中符合常规免疫程序规定时间的接种剂次要同时报每月接种情况统计报表;查漏补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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