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的:建立稳定性试验管理规程,考察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建立成品的有效期提供依据。

范围:成品。

责任人: QC员、QA员、QC主管、QA主管、质量管理部部长。

内容:

1由QA主管制定稳定性试验计划,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执行。

2由QC主管负责稳定性试验的全面工作。

3稳定性试验样品的范围:

3.1正式生产的或工艺有重大改变的连续三批成品。

4稳定性试验计划内容:

4.1产品规格、质量标准、检验方法。

4.2检验项目:依品种剂型和质量标准制定。

4.3上市包装

4.4考察方式

稳定性考察测试期限0、3、6、9、12、18、24、30、36个月,测试结果填好记录。

4.5留样量(同《留样观察管理规程》的规定)

4.5.1成品为全检量的12倍。

5检测:QC员严格执行批准的书面稳定性计划,做好试验记录。如发现异常,采取措施及时调整。

6总结:试验结束后,QA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评定,作出结论。写出稳定性试验报告,所有资料归档保存。

6.1 成品试验结果与产品批文中有效期不符的应及时上报新药审批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有效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