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第十七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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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大赛的策划书3篇

模拟法庭大赛的策划书3篇

模拟法庭大赛的策划书3篇篇一《模拟法庭大赛策划书》一、活动背景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在当今社会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为了提高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和实践能力,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特举办此次模拟法庭大赛。

二、活动主题“演绎法庭风云,彰显法治魅力”三、活动目的1. 让同学们亲身参与到模拟法庭的实践中,深入了解法庭审判的流程和规则,提高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2. 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增强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培养法律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促进同学们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团队协作精神和综合素质。

4. 增强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提高同学们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四、活动主体[学校名称]全体学生五、活动时间[具体时间]六、活动地点[详细地点]七、活动准备1. 成立活动筹备小组,负责策划、组织、协调各项活动事宜。

3. 选拔优秀学生组成模拟法庭审判庭成员(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书记员等)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证人等),并进行培训。

4. 准备模拟法庭所需的道具,如法袍、法槌、法庭桌椅等。

5. 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单等宣传材料,进行活动宣传和推广。

6. 联系评委老师,确定评委名单和评分标准。

7. 安排活动现场的布置和设备调试,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八、活动流程1. 开幕式主持人介绍活动背景、目的和流程。

学校领导致辞,强调活动的重要意义。

参赛队伍代表发言,表达参赛决心。

2. 模拟法庭审判按照庭审程序进行模拟法庭审判,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判决等环节。

审判庭成员和诉讼参与人按照角色要求进行精彩的表演,展现法律的庄严和公正。

3. 评委点评评委老师对模拟法庭审判进行点评,指出优点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参赛队伍成员认真听取评委点评,以便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

4. 颁奖仪式根据评委评分结果,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举行颁奖仪式。

学校领导为获奖队伍和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品,以表彰他们在模拟法庭大赛中的优异表现。

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规则

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规则

第七條 計分方式
7.1. 書狀評分
"最佳書狀獎"由最佳答辯書與最佳起訴書組成,由專門的評審匿名負責書狀的評分。
書狀評審針對書狀的內容進行評審,評審所給予分數為各隊該份書狀的原始分數。
若書狀有違規情形,則應依相關的罰則自原始總分中扣除一定的分數。
7.4 罰分規則
超過10秒扣2分,之後每超過5秒加扣1分。每階段規定時間結束,由計時員按鈴一聲提醒,超過十秒扣分時由幾時員按鈴兩聲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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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指導與諮詢
本比賽所有相關賽務,包括案件分析、書狀撰寫以及言詞辯論,皆應由參賽隊員單獨或合作完成。
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見的形成、法律書狀的撰寫和出庭比賽必須由參賽隊員獨立完成。
第三條 評審
3.1. 評審席的組成
扣除後的分數為該份書狀的實際分數。
7.2. 言詞辯論評分
言詞辯論的計分方式,依言詞辯論評分單上所記載的專案以及相關說明給予分數,各隊所獲得的總和得分即為該場言詞辯論的分數。
7.3. 比賽勝負的判定標準
比賽各方上場隊員言詞辯論評分之和為各方最終比賽得分。得分高者為該場比賽勝方。
組委會以電子郵件方式代為交換比賽雙方之書狀。
4.2. 書狀格式
書狀長寬標準為A4規格,全文應以電腦打字撰寫,裝訂則應以訂書釘裝訂。
字形應使用宋體,字體大小為五號。行距以一倍寬(singlespace)為標準。
封面需注明"隊伍編號"與原告方、被告方。
言辭辯論程式各部分的時間分配如下表所示:
原告方陳述:由原告方代表進行陳述,不超過20分鐘;

模拟法庭赛制及准则

模拟法庭赛制及准则

1.1比赛设置1.1.1 比赛题目1.1.1.1 比赛组委会将采用第四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赛题A试题。

题目内容包括案例和证据两部分。

1.1.1.2 各参赛队伍对于比赛题目中的事实如有不明之处,应当于7月14日24:00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请组委会澄清或要求对题目进行修正。

组委会如确认必须澄清或修正题目,于7月16日24:00 前,将修正内容正式通知各队。

修正后的内容为正式比赛的依据。

1.1.2 队伍组成1.1.2.1 每一参赛队伍应包含成员4人.每支参赛队参加法庭辩论比赛时,作为控方或辩方的发言人数不得超过四人。

1.1.2.2 由组委会指定一名指导员对每一支参赛队伍的案件分析、课题研究、书状撰写以及法庭辩论进行专业指导和答疑。

法律指导员的指导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辩论技巧。

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法律书状的撰写和出庭比赛应由参赛队员独立完成。

除各队的法律指导员外,参赛队伍还可以向其他专家和学者进行咨询,但咨询内容以法律基本知识为限。

1.2. 比赛项目1.2.1 比赛包括“书状”和“法庭辩论”两个环节。

1.2.2 书状项目在比赛前进行,组委会通过QQ群发布比赛题目,参赛队伍以团队为单位完成各自的书状材料,并在指定日期之前完成提交。

1.2.3 法庭辩论项目在比赛期间进行,参赛各队通过抽签决定扮演辩方或控方律师,进行循环赛,半决赛和决赛最终决出比赛冠亚季军。

1.2.4 比赛流程1.2.4.1 组队与分工:参赛代表报名后尽快与同伴完成组队,熟悉团队成员,并由组委会确定各队的法律指导员。

1.2.4.2 完成书状项目:辩赛前,组委会通过QQ发布比赛题目,各参赛队伍在法律指导员的辅助指导下就题目给定的案情撰写控方和辩方两份书状。

辩赛前一天(7月15日24:00 截止),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对书状材料进行提交。

1.2.4.3准备庭辩项目:辩赛前,组委会通过比赛官方网站发布比赛题目后,各参赛队伍在各自法律指导员的辅助指导下对庭辩内容进行赛前准备。

模拟法庭使用及管理规则

模拟法庭使用及管理规则

模拟法庭使用及管理规则一、引言模拟法庭是指通过组织参与者扮演法官、律师、证人等角色,以实际案件为基础进行演练的一种教学活动。

模拟法庭活动具有教育和培训意义,可以提升参与者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为了规范模拟法庭的使用和管理,以下制定了一些基本规则。

二、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1.参与者包括法官、律师、证人、法庭记录员等。

每个参与者都有权利享受公平、公正的审判,并有义务遵守模拟法庭的规则。

2.参与者有权利提出合法的申请和抗辩,但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和法院规则。

3.参与者有义务遵守法庭礼仪和行为规范,不得进行辱骂、侮辱、诽谤或威胁等不当行为。

4.参与者有义务尊重他人的观点和意见,并参与到讨论和辩论中。

尊重和听取其他人的意见是争论中取得公正裁决的关键。

三、法官的权利和义务1.法官是法庭的主持者,负责指导庭审的进行。

法官有权利决定证人的出庭顺序、律师的发言时间和庭审的审理顺序。

2.法官有权利对参与者的不当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发言权等。

3.法官有义务保证庭审的公正和公平,听取各方意见并基于案件事实作出裁决。

4.法官有义务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并在庭审中正确应用法律。

四、律师的权利和义务1.律师是被控方和原告方的代理人,有权利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和提出证据。

2.律师有权利向法官和其他律师提出质询、交叉质询等。

3.律师有义务尊重法庭和法官的权威,并在庭审中保持适当的礼貌和行为。

4.律师有义务遵守法庭规则,不得使用不当的证据或进行强行辩护。

五、证人的权利和义务1.证人是提供案件相关证据的人员,有权利根据法庭要求作证。

2.证人有义务按实际情况作证,并对所提供的证言负责。

3.证人有权利要求提出合法的申请,如保护隐私、请求辩护人不提问等。

4.证人有义务遵守法庭规则和法官的指示,不得对其他证人证言进行干扰或诽谤。

六、法庭记录员的权利和义务1.法庭记录员负责记录庭审的过程和结果。

2.法庭记录员有权利要求参与者清晰、有序地发言,并有义务准确记录所有相关事实和证据。

2019年第十七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规则及赛题

2019年第十七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规则及赛题

2019年第十七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规则及赛题答疑组委会对于各院校代表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相同的问题进行了合并。

组委会认为:有些问题属于对事实的理解问题,有些问题属于应当自行进行分析和判断的问题,对此均不再进行解答;对于所有要求补充材料与事实的问题,组委会未予补充,请根据给定材料自行判断;对于材料中的错别字、表达方面的错误,已经在案件材料中做出相应的纠正;对于一些容易产生歧义或规定不明的问题,回答如下:第一部分:规则释义一、赛题说明部分第3点要求“参赛代表队分别代表二审上诉人、辩护人和公诉机关出庭发表意见”,那么赛队是否需要单独派出队员扮演二审上诉人?答复:不需要。

二、二审上诉人是否需要另行提交上诉状?答复:不需要。

三、口头辩论要求第2点“作为二审检察官,针对一审判决书和辩护⼈发表的辩护意见进行反驳”,是针对一审判决书中出现的所有辩护意见进行反驳,还是仅针对李⼩可及其辩护⼈的辩护意见进行反驳?答复:二审检察官只需针对李小可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反驳。

四、竞赛规则中要求双方交换书面辩护词与书面出庭公诉意见,但根据现行法规并未要求辩方向控方提交书面辩护词,请问组委会此项规则与司法实务的差别如何解决?答复:请按竞赛规则进行模拟法庭辩论。

第二部分:赛题答疑一、案件事实经过:1. 文汇公司的改单申请经过了几级审批?答复:三级审批。

二、附件一:司法文书:1. 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李小可1969年8月5日出生,被告人沈某洪1977年9月27日出生,一审刑事判决书则显示被告人李小可1966年7月6日出生,被告人沈某洪1975年5月20日出生;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身份证号为34010119660706XXXX,该身份证号中体现的出生日期与起诉书中显示的出生日期不一致,请组委会释明。

答复:李小可出生时间为1969年8月5日,其身份证号为340101XXXXXXXXXXXX;沈某洪出生时间为1975年5月20日。

校园模拟法庭大赛策划方案

校园模拟法庭大赛策划方案

校园模拟法庭大赛策划方案标题:校园模拟法庭大赛策划方案一、背景介绍校园模拟法庭大赛旨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培养学生的辩论和表达能力,并促进学生对法治的理解和认同。

本文将深入探讨如何策划一场成功的校园模拟法庭大赛。

二、活动目标1. 提升学生法律意识:通过参与模拟法庭辩论,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2. 培养学生的辩论能力:使学生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进行论证和辩解,锻炼他们的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

3. 加强团队协作:将参赛学生分组,以团队形式共同备战和辩论,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精神。

4. 促进法治教育:通过模拟法庭大赛,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治的重要性,增强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

三、活动筹备1. 确定比赛形式:根据参赛学生的数量和学校资源,可以选择个人赛或团队赛的形式。

团队赛更能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

2. 确定赛程安排:制定详细的赛程安排,包括报名时间、初赛、半决赛和决赛等环节,以保证比赛能够顺利进行。

3. 安排裁判和评委:邀请专业律师、法学教授等专业人士作为裁判和评委,确保评分公正。

4. 提供参赛资料:为参赛学生提供相关法律文献、案例分析等资料,以提供他们的辩论准备。

5. 确定奖项设置:设立奖项,如最佳辩手奖、最佳团队奖等,以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

四、活动实施1. 预赛阶段:a. 宣传推广:通过校园广播、海报等渠道广泛宣传活动,并开设报名通道。

b. 参赛报名:规定报名时间和报名条件,并组织参赛学生进行报名。

c. 学习培训: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和辩论技巧指导,确保学生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d. 初赛选拔: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初赛选拔,筛选出优秀的参赛队伍进入下一轮。

2. 决赛阶段:a. 辩论准备:选题设定并提前提供学生相关案例,让他们有足够准备时间。

b. 比赛规则:明确辩论时间、辩论顺序等具体规则,确保比赛的公平性。

c. 辩论进行:按照预定的赛程安排进行辩论比赛,由评委进行评分并决出获胜队伍。

第十七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

第十七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

第十七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辩护词上诉人:李小可第12号参赛队呈递第一部分本案事实 (2)第二部分辩护意见 (4)一、上诉人李小可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应当依法排除 (4)(一)李小可的讯问笔录应依法适用瑕疵补正规则 (4)(二)李小可侦查阶段的供述应依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4)1.李小可在侦查阶段遭受了非法拘禁与疲劳审讯 (4)(1)非法拘禁的相关事实 (4)(2)疲劳审讯的相关事实 (5)(3)疲劳审讯的判断标准 (5)2.证据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检方承担 (6)3.该供述依《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及《防范冤假错案意见》可直接排除 (7)4.该供述依《刑事诉讼法》第56条可严格排除 (7)(1)疲劳审讯属变相刑讯逼供 (7)(2)本案中非法取证手段已与刑讯逼供相当 (7)(3)应适用刑诉法56条予以严格排除 (8)二、金州海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与《核定证明书》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8)(一)《情况说明》不具有合法性 (8)1.《情况说明》不具有形式合法性 (8)(1)《情况说明》不是法定的证据种类 (8)(2)《情况说明》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 (9)(二)《核定证明书》不具有合法性 (9)三、上诉人李小可的行为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9)(一)上诉人李小可的行为并未造成客观危害结果 (9)1.《情况说明》与《核定说明书》不能证明涉案设备不应当免税 (10)2.一审判决混淆应当免税与落实免税的概念 (10)3.无证据证明其他4套设备应当按10%的税率缴税 (10)(二)李小可不具有犯罪的主观罪过 (11)1.一审判决对李小可具有走私故意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走私故意 (11)2.李小可并未意识到行为的危害结果和社会危害性,不存在走私的故意 (11)四、量刑意见 (12)(一)李小可系自首 (12)1.李小可具有自动投案的行为 (12)2.李小可供述了其涉案的行为 (13)(二)李小可具有多项酌定量刑情节 (13)1.李小可主观恶性较小 (13)2.李小可的再犯可能性较小 (13)第四部分本案的思考 (14)第五部分附件 (16)上诉人:李小可,男,1969年8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40101XXXXXXXXXXXX,汉族,本科毕业,文汇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模拟案件材料2009年~·~·~·~·~·~·~·~·~·~·~·~·~~·~说明:1.各个参赛队应根据下列案件材料、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从控方(检察员)和辩方(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角度准备一审开庭的书面控方公诉词和辩方辩护词;2.根据比赛规则和现场抽签结果,分别作为控方出庭支持公诉或辩方出庭进行辩护,并参加法庭辩论;3.本案中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附件均已为双方所认可,并无争议。

~·~·~·~·~·~·~·~·~·~·~·~·~~·~案件材料:1、刑事起诉书春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春江检公诉字[2009]第1133号被告人:杨扬,女,1980年6月3日出生,汉族,南方省秋宁县人,捕前系鼎新批发市场个体工商户,2009年6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09年7月1日经南方省春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7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春江县看守所。

被告人:杨楠,女,1982年8月7日出生,汉族,南方省秋宁县人,捕前系鼎新批发市场个体工商户,2009年6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09年7月1日经南方省春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7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春江县看守所。

辩护人:高翔,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春江县南街23号。

被告人杨扬、杨楠偷税一案,经春江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09年7月29日依法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现查明:被告人杨杨、杨楠于2001年2月22日于南方省秋宁县注册为个体工商户,长期从事纸张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系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犯罪嫌疑人自2008年2月1日起租赁春江县鼎新批发市场A09柜台,从事纸张批发、零售业务,至案发时,即2009年4月1日期间,共获得营业收入34,000,000.50元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之规定进行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共计1,071,750元,实际缴纳税款700元,偷税金额共计1,071,050元。

模拟法庭比赛个人评分细则

模拟法庭比赛个人评分细则

模拟法庭竞赛个人评分细则
说明:
1、评分应严格按照本细则实施,评分前应仔细阅读每个评分项目的术语解释,以便恰当把握给分点;
2、每个项目的最高得分不应超出该项目所规定的满分,最低分原则上至少应为1分;
3、每个项目的具体得分应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对应本细则所列出的该项目分数段级别:好、一般、较差;
4、每一个分数段级别是一个分值区间,每一个分值区间对应一组评分细则(一般由多项标准构成),如果学生的表现符合该组评分细则里的全部标准,则可评定其得分为该分值区间内的最高分如果该组评分细则里的某一项标准不能达到,则相应的递减一分。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模拟案件材料2009年~·~·~·~·~·~·~·~·~·~·~·~·~~·~说明:1.各个参赛队应根据下列案件材料、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从控方(检察员)和辩方(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角度准备一审开庭的书面控方公诉词和辩方辩护词;2.根据比赛规则和现场抽签结果,分别作为控方出庭支持公诉或辩方出庭进行辩护,并参加法庭辩论;3.本案中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附件均已为双方所认可,并无争议。

~·~·~·~·~·~·~·~·~·~·~·~·~~·~案件材料:1、刑事起诉书春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春江检公诉字[2009]第1133号被告人:杨扬,女,1980年6月3日出生,汉族,南方省秋宁县人,捕前系鼎新批发市场个体工商户,2009年6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09年7月1日经南方省春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7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春江县看守所。

被告人:杨楠,女,1982年8月7日出生,汉族,南方省秋宁县人,捕前系鼎新批发市场个体工商户,2009年6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09年7月1日经南方省春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7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春江县看守所。

辩护人:高翔,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春江县南街23号。

被告人杨扬、杨楠偷税一案,经春江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09年7月29日依法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现查明:被告人杨杨、杨楠于2001年2月22日于南方省秋宁县注册为个体工商户,长期从事纸张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系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犯罪嫌疑人自2008年2月1日起租赁春江县鼎新批发市场A09柜台,从事纸张批发、零售业务,至案发时,即2009年4月1日期间,共获得营业收入34,000,000.50元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之规定进行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共计1,071,750元,实际缴纳税款700元,偷税金额共计1,071,050元。

模拟法庭使用及管理规则

模拟法庭使用及管理规则

模拟法庭使用及管理规则
1.模拟法庭作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实践活动的场所,使用模拟法庭必须经过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相关的审批表、教学情况登记表。

2.为进行诉讼类、模拟法庭课程的演习等普法教育实践目的,需要使用模拟法庭的,指导教师应当提前3天向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使用。

3.因其他活动需要使用模拟法庭的,应当提前5天向法治教育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模拟法庭场地使用审批表,且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师生进入模拟法庭后,应当遵守学校有关教室内的行为准则,且不得有违反法律和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禁止接打电话,禁止交头接耳,禁止喧哗;
5.禁止带入任何可能污染、损坏模拟法庭场所的物品;禁止饮食、禁止乱扔垃圾;每次活动结束,指导教师应安排学生打扫卫生,保持模拟法庭的清洁,由模拟法庭管理人员负责检查。

6.进入模拟法庭的人员应当服装整齐,仪表整洁,禁止在法庭内有任何亲昵行为和举动。

7.模拟法庭演练、比赛场景需录制保存;模拟法庭资料可以采取各种适宜的电子或者纸介质等方式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归档的方式为电子档和档案盒的方式入档。

模拟法庭大赛的策划书3篇

模拟法庭大赛的策划书3篇

模拟法庭大赛的策划书3篇篇一《模拟法庭大赛策划书》一、活动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素养的提升越来越受到重视。

模拟法庭作为一种生动、直观的法律教育形式,能够让参与者亲身体验法律程序,增强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培养法律思维,特举办此次模拟法庭大赛。

二、活动目的1. 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增强对法律程序的理解和运用。

2. 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 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时间:[具体日期]地点:[详细地点]四、参与人员全校学生五、活动流程1. 报名阶段([报名时间])各参赛队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

2. 培训阶段([培训时间])邀请专业教师对参赛队伍进行培训,包括法律知识、庭审程序、辩论技巧等方面的内容。

3. 初赛阶段([初赛时间])各参赛队伍根据给定的案例进行模拟庭审,评委根据表现评选出晋级队伍。

4. 复赛阶段([复赛时间])晋级队伍根据新的案例进行模拟庭审,评委评选出决赛队伍。

5. 决赛阶段([决赛时间])决赛队伍进行模拟庭审,评委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6. 颁奖仪式(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队伍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活动宣传1. 在学校官网、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活动通知和宣传海报。

2. 组织校内宣传队伍,进行线下宣传,如在教学楼、食堂等地张贴海报、发放传单等。

3. 邀请学校电视台、广播台等媒体进行报道。

七、活动预算1. 奖品费用:[具体金额]2. 宣传费用:[具体金额]3. 其他费用:[具体金额]八、注意事项1. 参赛队伍需遵守比赛规则和程序,如有违反将取消参赛资格。

2. 评委需公正、公平地进行评选,确保比赛结果的公正性。

3. 活动组织者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4. 如遇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和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模拟法庭(刑事)操作规则

模拟法庭(刑事)操作规则

模拟法庭(刑事)操作规则模拟法庭(刑事)操作规则模拟法庭目的1.了解庭审过程,加强法律人意识;2.进一步深化课本上的知识,了解实践中的法律纠纷,并把两者结合起来,达到学习的升华。

3.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和表达能力。

训练法律人必须的语言技能思考能力。

一、模拟法庭的举行原则1.应该选用有争议的案例,使学生能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并锻炼分析思辩能力。

2.应该选用尚未有定论的案件,使学生能够用自己的思维对案件进行评价,锻炼其思维的独立性,避免盲从。

3.应该尽可能的达到与真实庭审相同的环境、程序,使学生真切的感受到法律实施的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人意识。

二、模拟法庭的要求(1)审前要求1.审里前要求原告被告双方进行充分的准备,对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都有透彻的了解,并查阅、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模拟搜集相关的证据,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准备相关的诉讼文件。

2.法官必须对诉讼程序、庭审规则、法律用语以及刑事实体法律有深刻的了解,法官还必须具有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诉讼代理人、合议庭、书记员的要求1.双方各委托诉讼代理人两名2.明确采用的诉讼程序,确定合议庭的人数。

上诉案件应由合议庭三人组成,不适用简易程序。

3.书记员一名。

三、庭审过程要求:1.按照《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程序操作。

所有参加者都必须严守法庭秩序纪律。

2.按照《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刑事法律法规,对实体法内容,各方必须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争辩,熟悉、正确全面地掌握法律法规的内涵、立法本意以及其内部所蕴含的法理,并以此作为各方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准则,以此作为各方进行辩论、答辩、审判等法律依据。

3.法庭笔录应该归档,作为以后活动的必要参考,并一次提出相应的模版,方便类似活动中的程序部分工作的开展。

4.教师在庭审结束后应该对案件的实体法争议和程序过程进行评点。

四、庭审前准备1.案例准备这是基础的准备之一。

首先,案例应有典型性,达到以案学法之目的,避免重复知识点,最好一个案例涵盖三到四个知识点,能让学生法理分析准确;其次,所选案例最好与学生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现实处境相联系,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盲点及学习法律的意义;最后,注意案例分析的方法不能直接逼迫学生接受现有的知识和结果,要先让学生自己判断,使课堂产生意见分歧,进而阐述立法本意,然学生切身感到法律的严谨性和权威性。

法学模拟法庭比赛方案

法学模拟法庭比赛方案

法学模拟法庭比赛方案引言法学模拟法庭比赛是一种通过模拟法庭庭审过程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

本文档将介绍法学模拟法庭比赛的基本概念、比赛方案和组织流程。

该方案可用作学校法学院、法律职业学院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组织法学教学活动的参考。

比赛方案1. 参赛人员参赛人员包括学生选手、裁判和观众。

1.1 学生选手学生选手是参与模拟法庭庭审的主要角色,他们由学校或机构内进行选拔,并按照角色分配进行分组。

1.2 裁判裁判由学校或机构邀请相关法学专家、律师或法学领域知名人士担任,他们负责评分、点评和提问,确保比赛的公正和规范性。

1.3 观众观众包括其他学生、教师、家长以及对法学领域感兴趣的人群,他们既可以通过现场观赛,也可以通过在线直播观看比赛。

2. 比赛流程法学模拟法庭比赛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角色扮演、辩论和评判。

2.1 角色扮演学生选手按照比赛角色分组,包括原告、被告和证人等。

在角色扮演阶段,选手要熟悉自己的角色并准备相关的论证材料。

2.2 辩论比赛开始后,选手按照庭审程序,进行辩论和质证。

原告和被告双方通过陈述事实、提出证据和辩护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证人则回答相关问题并提供证词。

2.3 评判裁判根据选手在辩论中的发言、论证、证据和表现进行评分,并给出点评意见。

评分依据一般包括法理、证据运用、口才表达和辩论技巧等方面。

3. 比赛规则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和规范,需要设定一些比赛规则。

3.1 角色分配和准备学生选手事先分配具体角色,包括原告、被告和证人等。

他们需要熟悉自己角色的案情和相关法律知识,并准备相应的辩护材料。

3.2 庭审程序比赛按照实际法庭庭审程序进行,包括开庭、出示证据、质证、辩论等环节。

选手需要按照程序顺序进行辩论,裁判负责维持庭审秩序。

3.3 评分标准裁判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包括选手的法律理解、辩论技巧、证据运用和综合表现等方面。

组织流程1. 策划和准备学校、机构或教师在比赛前需进行相关策划和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比赛主题、参赛人员选拔、角色分配、比赛规则制定等。

模拟法庭规则

模拟法庭规则

模 拟 法 庭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本案主要内容
2010 年 2 月 1 日下午, 宁波市第二十八中放学后,同在高二 年级不同班的李明和张宇,在楼梯口发生争执,随后两人边走边吵 ,并相互推起来,李明用力把张宇摔倒,张宇摔倒后头碰到楼梯, 抱头没起,李明心里发起虚来,说了句叫你再能,就走开了。张宇 的头虽然没摔破,但积了一肚子火,没向老师讲,也没向家长说。 2010 年 2 月 3 日,张宇和表哥张浩,一起从新华书店回家,路上 见到了李明,便说起了两天前的事,张浩决定要给自己的表弟张宇 出这口气,教训教训李明,这时张宇也没有出口制止,跟上前一起 拦住了和王芳一起逛街的李明,说话间张浩不断推攘李明,并用拳 头打了李明胸部两拳,李明没有还手,张浩又让张宇扇李明,张宇 没打,接着张浩又扇李明一巴掌,待张浩再扇时,李明和张浩拼打 起来,王芳看到同学被打,跑到附近的电话亭打了 110 。回来时 张浩将李明踢倒在地,并用脚踢李明的脸,这时李明爬起来,从身 上掏出一把弹簧刀,猛地刺向张浩的腰部,张浩倒下,由路人和张 宇一起把张浩送到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张浩被刺中腰部,最终抢救 无效死亡。
A. ① ② ③ B. ② ③ ④ C. ② ③
总结 - “ 1234”
正 当 防 卫 必 要 限度 法庭 调查 重 大损害 法庭 辩论 判决
起 因 时间 对象 限度
课外作业
请你说一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 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中有什么区别
考一考 李 某持 刀 抢劫 王 某 的 财物 ,王 某夺 下李 某 的刀,并将李 某 推倒在 水泥 地上,李 某 头部 着地,当 即 昏 迷 。王 某 随后 持 刀将李 某杀死 。 关 于 王 某行为 的 性 质 ,下 列选项 正 确 的 是( )。 A 、王 某 将 抢劫犯杀死 , 属于 正当防卫 B 、王 某 的 行为属于 防卫过当 C 、王 某 前 面 的 行为是 正当防卫,后 面 的 行为 是 防卫过当 D 、王 某 前 面 的 行为是 正当防卫,后 面 的 行为 是故 意 杀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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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十七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规则第一条竞赛组织、地点与宗旨1.1. 举办单位2019年第十七届“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由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组委会主办、台湾理律文教基金会和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协办。

竞赛的具体组织和安排由竞赛组委会设立的秘书处负责。

1.2. 竞赛地点和联系办法2019年第十七届“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地点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楼(廖凯原楼)。

1.3. 竞赛宗旨我们希望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能够为法学教育改革提供一个新的场地和机会,帮助未来的法律职业者,在学校课堂与课本学习之外,在一个模拟的实战场所获取法律实务的经验。

我们已经成功地组织了2003年至2018年十六届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再次组织2019年第十七届理律杯模拟法庭竞赛。

组委会也希望能够借着此活动,鼓励各个院校的同学加强沟通,相互切磋,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积累经验,并进而在各自院校内设置相关课程和组织相关的活动,促进法律思维和法律人综合素质的培养以及法庭辩论活动的研究与发展。

第二条竞赛题目2.1. 出题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聘请专家学者编写题目。

2.2. 题目的修正各参赛队伍对于竞赛题目中的事实如有不明之处,应当于9月22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请组委会秘书处澄清或要求对题目进行修正。

2.3. 题目修正的回复组委会如确认必须澄清或修正题目,应于9月30日17:00前,将修正内容正式通知各队领队。

修正后的内容为正式竞赛的依据。

第三条参赛资格与队伍组成3.1. 参赛队伍与参赛队员资格除经组委会核准外,本次竞赛限我国大陆地区相关法律院校、系、所组队参加,每一学校/院/系/所以一队为限。

参赛队伍得由符合前述资格的本科生组成。

除经组委会核准外,参赛学生限于法学专业本科学生。

3.2. 队伍组成与挑选每一参赛队伍选手不超过七人,可另设教师领队一名。

如无教师领队,可指定一名参赛队员担任领队。

领队对外代表该队并负责与组委会联络相关赛务。

每支参赛队参加口头竞赛时,作为原告方或被告方的人数不得超过两人。

参赛队伍一经组委会确定,其队员不得更换。

3.3. 代表队的确认参赛队伍报名表应请该校(院)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该校(院)公章以确认参赛队伍获得该校的代表权。

3.4. 指导与咨询本竞赛所有相关赛务,包括案件分析、课题研究、书状撰写以及言词辩论,皆应由参赛队员单独或合作完成。

参赛队员可以接受指导老师以及其它人员的指导。

指导老师的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

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法律书状的撰写和出庭竞赛必须由参赛队员独立完成。

除各队的指导老师外,参赛队伍也可以向其他专家和学者进行咨询,但咨询内容以法律基本知识为限。

参赛队伍也可运用图书馆、网络或其它渠道进行相关资源的搜寻与运用,但不得抄袭或剽窃。

如有违反学术规范的抄袭行为,有关参赛队的资格将被取消。

第四条报名与队伍编号4.1. 报名方式各队应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表填妥送达组委会,除经组委会核准外,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应催告报名表尚未填妥的参赛队伍补齐相关资料。

参赛队伍于催告期限内未补齐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4.2. 队伍编号参赛队伍完成报名后,组委会应组织赛务会议以适当方式确定赛队编号,以决定该队书状制作及言词辩论时的身份,并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各赛队。

第五条评审5.1. 评审席的组成书状评审五位,对全部书状分别独立打分。

每场口头评审三位,担任模拟法庭法官。

评审资格以法律院校教授、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其它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为原则。

每场口头评审应推选一人担任审判长。

5.2. 评审的回避各队的指导老师不得担任评审。

评审如任教于该场竞赛两队所属校/院/系的,原则上应当回避。

任何参赛队不得为本队或其他队的胜负以任何形式向担任评审的人士施加影响。

如有发现有上述行为者,有关参赛队在该场赛事中的成绩为0 分。

5.3. 评审讲评评审于竞赛结束后讲评时,得对两队的整体表现进行评述,而不宜针对相关的法律争议进行说明与解答。

但冠军赛除外。

第六条书状6.1. 书状的提交期限、份数与交换双方的诉讼文书(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刑事起诉书、刑事答辩书;仲裁申请书、仲裁答辩书;等)应于11月2日17:00前同时提交,迟交者或未提交者依罚则相关规定处理。

各队应提交原告方与被告方纸版书状各十三份,邮寄至组委会,以备书状评审及言词辩论所需。

同时,各队应向组委会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本书状。

纸版以各队寄出时间为准,电子版以组委会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组委会以电子邮件方式代为交换各场竞赛双方之书状。

6.2. 书状格式书状(包括封面与内文)长宽标准为A4 规格,全文应以计算机打字撰写,双面打印,装订则应以订书钉装订,不得使用封胶、穿孔活页或其它方式。

字形应使用宋体,字体大小为五号。

行距以一倍宽(single space)为标准。

封面需注明“队伍编号”与原告方、被告方。

内文(不含附件)不得少于十页,不得超过三十页。

6.3. 原告方书状的内容原告方的书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a)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b)以竞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c)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

d)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

6.4. 被告方书状的内容被告方的答辩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a)答辩的事实及理由;b)以竞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c)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

d)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

6.5. 书状的修改书状于提交后不得修改。

除非系内文整页漏印,以致影响整份书状的完整性,且经主办单位核准后方得补齐。

但应依相关罚则扣减其书状成绩。

6.6.书状纲要提交书状的同时,各队应当提交原告和被告书状纲要各十三份,以方便评委了解书状之基本观点。

纲要内容为书状的主要论点和论据,范围不得超出书状内容,超过部分视为无效。

该纲要长宽标准为A4规格,全文应以计算机打字撰写,字形应使用宋体,字体大小为小四号。

行距以一点五倍宽为标准。

抬头需注明“队伍编号”与原告方、被告方。

页数不得超过一页。

第七条言词辩论7.1. 原则竞赛双方应于辩题所确定的事实与己方提供的书状基础上进行法律辩论,模拟审判程序。

双方提交的书状应作为双方辩论结果的考量因素之一。

7.2. 言词辩论程序辩论程序首先由原告方陈述其理由,其次由被告方陈述其答辩理由。

评审可于双方陈述时介入提出问题。

于陈述阶段完成后,即进入双方答辩阶段,最后“总结陈述”阶段,此程序仍由原告方先行陈述,继之由被告方进行答辩,两方于总结陈述时,不得提出新论点,违反规定者,审判长决定对于该部分应不予采纳。

进入复赛阶段后,评审可对程序进行合理调整。

言辞辩论程序各部分的时间分配如下所示:原告方陈述:由原告方代表进行陈述,20分钟;被告方陈述:由被告方代表进行陈述,20分钟;原告方提问和被告方答辩:原告方提问(不超过5分钟),被告方就问题进行答辩(15分钟);被告方提问和原告方答辩:被告方提问(不超过5分钟),原告方就问题进行答辩(15分钟);原告方总结陈述:原告方针对对方陈述和答辩进行反驳和总结性陈述,5分钟;被告方总结陈述:被告方针对对方陈述和答辩进行反驳和总结性陈述,5分钟。

注:提问答辩阶段采取一问一答方式进行,评审可在辩论阶段随时提出问题或者打断、阻止选手辩论,但应注意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另外,评审提问时间不计算在竞赛时间之内,但选手回答问题时间计算在竞赛时间之内。

7.3. 队员间的沟通言词辩论进行中,场上队员间的讨论或沟通皆须以纸笔方式传递讯息。

但正在发言的队员不得与任何队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沟通与讯息传递,若经发现,评审得加以制止,并扣分。

7.4. 身份保密规定任何队员不得将己所代表之校名或系所名透露给评审,即使评审无意间加以询问,队员亦应婉转予以拒绝,违反者予以扣分。

7.5. 时间限制与逾时处理言词辩论的各部分应于限定时间内完成。

若时间限制已至而评审正在发言,待评审发言结束后立刻终止该程序,进入下一阶段;若系参赛队员正在发言,审判庭应强制其停止发言,并进入下一阶段。

各部分程序的时间限制,若得评审允许,可以延长,但以一次不超过三分钟为限,同时应当注意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延时不得超过两次。

7.6. 录音与录像主办单位得就竞赛事务进行录音和录像,且无向参赛者提供该影音数据的义务。

7.7. 展示品的使用言词辩论时,双方不得使用书状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图画、文字、声音各种形式的展示品,一切的陈述及答辩限于口头说明方式为之。

7.8. 观赛人员之限制在进行循环赛时,除主办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双方未上场参赛队员外,任何人皆不得在场观赛,但部分特定来宾不在此限。

在进行复赛时,除主办单位工作人员、竞赛双方未上场辩手以及未获参与复赛资格的队伍外,任何人皆不得在场观赛,但部分特定来宾不在此限。

在进行冠军赛时,任何人均可在场观赛。

第八条赛程8.1. 初赛初赛采取小组赛方式进行,每个小组5支队伍,进行循环赛。

小组内,每支队伍皆与其它四支队伍进行言词辩论,其中两场担任原告方,两场担任被告方。

组委会根据赛队编号安排对阵情况,以公布的赛程为准。

每场竞赛的结果由三名评委投票决定(共三票),得票数多者获胜,胜方计1分,负方计0分,小组内各队按照四场竞赛总积分排名。

总积分相同的,按照相互之间的胜负关系排名;无法按胜负关系确定排名的,按照四场竞赛赛队得票总数排名;得票总数相同的,按照四场竞赛评委实际打分总和(即上场队员言词辩论评分之和)排名;评委实际打分总和相同的,按照书状成绩决定排名。

书状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排名。

各小组第一名进入复赛。

8.2. 复赛(含半决赛)复赛采取淘汰赛制,进行两轮。

每轮均以抽签方式决定复赛场次及持方,优胜者进入下一轮竞赛。

竞赛的结果由三名评委投票决定(共三票),得票数多者获胜。

8.3.冠军赛复赛中获胜的两队进行冠军赛,以抽签方式决定持方。

第九条计分方式9.1. 书状评分“最佳书状奖”由专门的评审匿名负责书状的评分。

书状评审针对书状的内容进行评审,评审所给予分数为各队该份书状的原始分数。

书状成绩以五位评审原始分数的平均分为准。

若书状有违规情形,则应依相关的罚则自原始总分中扣除一定的分数。

扣除后的分数为该份书状的实际分数。

9.2. 言词辩论评分言词辩论的计分方式,依言词辩论评分单上所记载的项目以及相关说明给予分数,各队所获得的总和得分即为该场言词辩论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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