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之公司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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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公司法

第六章 公司法
第六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企业法人。法 律特征:
1、公司的营利性。是指公司的设立目的具有 营利性,这是各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的基本属性。 所以各国公司法不仅强调了公司的营利性,而且 保护这种营利性。
但要注意,不以公司这种形式的并非不具 营利性,如在英美等国的律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等自由职业组织以及医院等。公 司存在及其行动的最高价值理念是为公司 和股东获取利益,要求公司应追求利润最 大化以最大限度满足股东达到利润回报要 求。
(1)法定资本制,又称确定资本制或实缴资本制, 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 公司资本总额,由股东全部认足并予实缴、实收 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有利于巩固公 司的资本结构,能有效地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债 权人利益,并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公司的滥设。 其缺陷在于:极大地限制了公司参与者的自主性, 无法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设定注册资本及其结构; 不利于公司尽快成立;一次缴足导致资金的低效 占用;不利于公司资本的变更。
我国法学界通说认为,法人应具有四大特 征:独立的人格;独立的组织机构;独立 的财产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作为法 人组织,具体表现在:
(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 (2)公司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3)公司独立承担责任。
4、法定性。公司法定性通常被描述为公司依 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也有人将其表述为公司依 法设立与公司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两项 特征。在商法中,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被视为商 法基本原则。公司的法定性具体来说,包括:
七、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贯穿于公 司设立、运营和终止的全过程。
狭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是指公司资本形成、维持和 退出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 则是围绕股东的股权投资而形成的关于公司资本运 营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的配套体系。国际上形成三 种公司资本制度,即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 衷资本制。

第一编商法总论 第四章 商事登记

第一编商法总论  第四章 商事登记

(一)形式审查主义 (二)实质审查主义 (三)折衷审查主义
依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登记机关必须对申请人提 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实有关登记事项。 可见,我国系采实质审查主义。但在实践中,实际 采取的方式是形式审查与年检制度相结合的方式。
法院与行 政机关均 为商事登 记机关 (法国)
专门注册中 心和商会为 登记机关 (荷兰)
(二)我国的商事登记管理机关: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4 条、第5条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独立行使登记管理权,并实行分级管 理的原则。
第三节 商事登记的种类
一、开业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前需审批。《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改为实行公司设立以直接登记为主, 审批为辅的制度。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0条对外商投 资企业的开业登记作了特别规定。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对个体工商户的登 记内容作了规定。 开业登记的内容一般包括:商号、商事企业的住所、 营业场所、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开业日期、经 济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资金总额、职工人 数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节 商事登记的程序
一、申请:

申请是指由商主体的创办人或商主体提 出的创设、变更商主体或变更商主体已登 记的有关事项的行为。
各国主要是从对申请人的要求、提出申请的方 式以及申请时应附交的文件等方面进行规制。

二、审查:
是指受理登记申请的机关,在接到申请者所提交的 申请之后,于法定期限内,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内 容,依法进行审查的活动。
三、核准发照: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予 以审查后,作出的登记和颁发证照之批 准的行为。(法律规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

09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辅导之公司法练习题及答案

09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辅导之公司法练习题及答案

⼀、选择题 1.甲⼄设⽴⼀有限公司,甲出资著作权作价5万,⼄出资下列财产合法的是() A.货币3万,实物2万; B.货币2万,实物2万; C.货币2.7万,实物1.3万; D.货币10万,实物5万; 答案:ACD 解析:货币出资⽐例。

2.甲、⼄、丙共同出资设⽴了⼀有限责任公司,⼀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章程规定股权只能内部转让,则不得向外转让 D.⼄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转让其出资。

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是()。

A.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须通知和经其他股东同意 B.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但须通知其他股东 C.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但须经全体股东的2/3以上同意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4.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为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公司在股市上收购本公司股票⼀批共3%,作为奖励派发给贡献突出的员⼯ B.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依法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另⼀公司 C.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D.公司成⽴3年后,某发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卖给另⼀发起⼈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4)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4)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4)1.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有限责任公司体现更多的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体现更多的资合性B.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更多的强制性规范,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章程享有更多的意思自治C.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但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D.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例外情况下都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以人合为主但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但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

因此,A项正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规模较小或人数较少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或只设1-2名监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对此《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更自由一些,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更强制一些。

另外,对于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直接规定来确定;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自由约定。

对此,《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更强制一些,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更自由一些。

因此,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公司法》对两者都有一定的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至于哪个更多或更自由,法律及其理论没有给出界定。

因此,B项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分期缴纳。

因此,C项错误。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条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适用。

因此,D项正确。

2.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50万元。

商法学公司法

商法学公司法

商法学公司法协议方信息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目的1.1. 本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保障仲裁申请的有效处理和执行。

1.2. 本合同通过明确双方的责任,旨在促进仲裁事务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主要条款及条件2.1. 委托方的责任2.1.1. 委托方同意授权受托方处理其劳动仲裁事务,包括准备仲裁申请材料、参加仲裁听证会等。

2.1.2. 委托方需向受托方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以便于受托方能够充分了解案件情况。

2.1.3. 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受托方的服务费用,并及时清偿相关费用。

2.2. 受托方的责任2.2.1. 受托方应根据合同的要求,负责准备和提交仲裁申请材料,并参与仲裁听证会。

2.2.2. 受托方需保证其代理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有效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2.2.3. 受托方应定期向委托方汇报仲裁进展情况,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策略支持。

权利与义务3.1. 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3.1.1. 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照合同条款提供服务,并确保仲裁事务的有效推进。

3.1.2. 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受托方的工作,提供所需的支持和信息。

3.1.3. 委托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受托方的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3.2. 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3.2.1. 受托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并要求委托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和支持。

3.2.2. 受托方应尽职尽责地履行代理职责,确保仲裁过程合法、有效。

3.2.3. 受托方需对委托方提供的信息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4.3. 若违约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商法总论与公司法:第四章 营业

商法总论与公司法:第四章 营业

C.托拉斯。是指生产同类商品或在生产上有密切 投入产出关系的企业,从生产到销售进行联合, 并形成一种近乎于经济统一体的组织。
参加者虽然仍为独立企业,但几乎丧失了法律上 的独立性和经济上的产销自主权。具有联合公司 或集团公司的功能,具有相当的紧密性和稳定性, 是一种高级的垄断形式。
D.康采恩。是指不同部门的企业,以实力最为雄 厚的企业为核心结成的垄断联合,是一种更为高 级的垄断组织。
营业担保指在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营业财产上设 立担保的行为。
研讨课题: 1.淘宝网络商城的经营模式及其法律需求? 2.加盟店的经营模式及其法律需求?
总结
其参加者不限于某一行业的企业,生产、服务、 运输、金融等部门均可成为其组织的成员。通常 是金融寡头通过大银行或大型企业,以控股形式 实现对众多中小企业的控制。
四、商业使用人和辅助人
1.商业使用人(委任或雇佣合同关系) 经理(有概括代理权) 雇员(有对外营业代理权的) 2.商业辅助人 代理 居间 行纪
2.是某些法律概念的基础概念 例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又如:营业场所;营业财产;营业转让
第二节 营业活动
一、营业自由原则
营业自由,是指商事营业自由,包括开业自由、停业自由和交易自由。 营业自由不是绝对的。
二、对营业自由的限制
四、营业租赁、委托经营
1.营业租赁
营业租赁指商事主体把其营业的全部或者一部出租给承租 人,由承租人以自己的名义经营并承担营业后果,出租人 收取租金的合同。
2.委托经营
委托经营指委托人把自己的营业财产委任给受托人,由受 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营业的后果由委托人 或受托人承受的合同。
五、营业担保
如欧佩克,即是 世界石油的大部分 生产国家形成的一 个卡特尔,称为世 界石油输出国组织 (OPEC),这些国家 控制世界石油储量 的四分之三。

国际商法 第4章 公司法

国际商法 第4章 公司法

四、公司法的法律形式
目前世界各国的公司法,主要采用两种法律形式:一种为单行法规;另一种是包含在民法 或商法之中,作为民商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原先是作为民商法I的
一部分而存在的,但由于公司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公司法逐
渐从民商法中分离出来而独树一帜,成为单行法规。公司法从民商法中分离出来自成一体的做 法是一种历史趋势。当前,采取单行法规的国家已占绝大多数。 在美国,每个州都有各自的公司法,因此,整个美国共有50个公司法。至于由全国律师协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三位一体的统一的集中管理体制,而不能采用合伙企业的合伙
人分别管理的管理方式。 5.公司的永久存在性(perpetual existence或continuity of life) 相对合伙企业,公司强调的是资本的联合,因此股东股份的转让、股东的死亡或破产都不 影响公司企业的存续。
会起草的《美国标准公司法》(Model of Business Corporate Act ,简称MBCA),其本身没有法
律约束力,但它对各州公司法的制定和修改有很大的影响。到目前为止,该法律的大部分内容 已为多数州所采用,成为各州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尽管《美国标准公司法》本身没有法律效力, 但作为法律文件来说,不失为美国公司法之“标准”和“样板”。由于它的特殊地位,本章将
当化,保护欺诈或者作为替犯罪辩护的工具时,法律将视公司为无权利能力的数人的联合体。”
沈四宝.国际商法论丝:第1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24. 因此,在英美法
国家法院的许多案件中,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利益,常常会拒绝承认一个合法成立的 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直接探究公司与股东的真实关系。这种不考虑或忽略公司独立存在特征 的做法,通常用一个非常生动的比喻来表达,即“揭开公司面纱” (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依据“揭开公司面纱”的原则,如果法庭认为成立公司的目的是利用公司作为手段,从 事妨碍社会利益、欺诈或逃避个人责任的活动,法院将不考虑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追究股东 或其他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法院有权要求公司的有控制权的股东及主要经营者对公 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personal liability)。但是具体而言,如何判断公司的责任是否应该由

国际商法第四章公司法

国际商法第四章公司法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合同特殊的书面形式: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32条)
2、以确认书方式成立合同(《合同法》
第33条)
33
例:甲公司与一香港公司就购买一批文化用具进行磋商,
甲公司传真中言明如达成协议则以最终售货确认书为准。 香港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 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于2007年12 月20日向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但甲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 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依照法律,下列有关该 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发生、变更 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达成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协议。 2.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3.合同是各方当事人明确表示相互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协议。 4.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思考4-1
迈克尔即将去读大学。他的邻居、农场主约翰 与迈克尔签订了一个协议,每年资助迈克尔2000美 元的学费,直到迈克尔读完大学为止,作为对迈克 尔的一种奖励,因为以前迈克尔经常无偿地帮助他 做许多农活。你认为,该协议签订后,在迈克尔与 约翰之间,是否形成了一个合同?
36
(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要求订立合同的当 事人所发出的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一致。
怎么来判断是否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 法律从复杂的合同订立过程中抽取两个典 型的阶段,来确定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 要约、承诺。
(二)合同有对价或约因
1.对价
对价,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一方当事人所得到
的某种权利、利益、利润或好处而付出的具有法 律价值的代价。

商法学(第四版)

商法学(第四版)
商法学(第四版)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读书笔记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目录分析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理论
概念
商法
法学
票据
公司
海事
商法学
部分
出处 制度
商事

合同
船舶
法律
行为
商法
关系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本书系我国商法学“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过前三版的锤炼,内容已经日臻完善。本书共由六编三十 章组成。第一编商法总论,除有关商法的基本描述外,重点对“商人”与“商行为”这两个商法的最核心概念以 及作为商人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条件,即商事登记、商号、营业以及商事账簿等进行了全面论述,是学习分论部 分的基础。第二编至第六编构成了本书的分论部分,对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以及海商法的基本 概念、制度以及相关理论进行了全面阐释,是本书的重点部分。全书内容详略得当,论述精准,概念清晰,是一 本难得的商法学优秀教材。本书编写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准确给出相关法规条文出处、跟踪理论成果、前沿问 题以及注重目录的索引功能等。另外,还通过精选大量相关案例、介绍司考真题、准确锁定词条出处等方式,加 强了本书的实用性。相信本书对法学教育、研究以及法律实务均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4
第八章公司债 券
5
第九章公司的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公司基 本事项的变更
和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关联 公司与外国公 司分支机构
第五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公司的定义与法律特征 第二节公司法基本制度 第三节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 第四节公司法的地位和作用
第六章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商法(4.1.4)--第四部分习题作业详解

国际商法(4.1.4)--第四部分习题作业详解

第四章第一节1.与合伙相比,公司有哪些法律特征?首先,公司拥有独资法人人格,合伙不具备法人人格。

第二,公司享有独立财产权,合伙则不享有独立财产权。

第三,公司实行统一(法定)的集中管理制,而不能采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别管理的管理方式。

第四,理论上公司具有永久存在性,而合伙则可能因为合伙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消失。

第五,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美国公司法“揭开公司面纱”的法律原则产生的背景及其主要内容什么?背景:在现实的商业活动中,处在公司身后的股东(主要是控制股东,包括母公司)以及同样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自身利益的驱动下,有可能利用公司的法人地位进行各种规避法律甚至违法的行为。

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上述行为人,有可能以法人的外壳来从事其违反公平、公正和正义的原则,乃至违法的行为为其私利服务。

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损害其他股东或者债权人的利益,美国公司法发展出了“揭开公司面纱”原则。

主要内容:如果法庭认为成立公司的目的是利用公司作为手段,从事妨碍社会利益、欺诈或逃避个人责任的活动,法院将不考虑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追究股东或其他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3. 当前世界各国的公司法的法律形式有什么不同?各有什么利弊?目前世界各国的公司法,主要采用两种法律形式:一种为单行法规;另一种是包含在民法或商法之中,作为民商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原先是作为民商法的一部分而存在的,但由于公司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公司法逐渐从民商法中分离出来而独树一帜,成为单行法规。

公司法从民商法中分离出来自成一体的做法是一种历史趋势。

当前,采取单行法规的国家已占绝大多数。

在美国,每个州都有各自的公司法,因此,整个美国共有50个公司法。

英国也属于采取单行法规形式的国家。

法国、日本、德国、比利时、丹麦、爱尔兰、卢森堡以及英联邦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等国都采取单行法规。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适用副本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适用副本

决议可撤销与决议不成立的的瑕疵程度不同。可撤 销决议的程序瑕疵严重程度弱于决议不成立,前者 可以被补正。后者在决议程序上有严重瑕疵,以至 于无法承认决议在法律上的存在,且导致决议不成 立的程序瑕疵无法被补正。
两种制度在法律取向上存在重大差别。决议不成立制度侧 重于程序价值,体现了决议行为的本质特征和成立要求; 而决议可撤销制度着眼于交易效率(效益价值),体现了公 司法意思自治的私法性质和法律介入公司自治时的谦抑性。 因公司股东为公司权利的最终承担者和受益人,因此,在 决议具备程序一般程序瑕疵但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法律将是否撤销决议的抉择权交到股东手中,而不主动干 预,符合鼓励交易的商法原理。 与此类似的还有《解释》第4条明确区分了程序瑕疵的严重 程度,对于召集程序、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 未产生实质影响的决议,不应撤销。
以往案例
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年第9期中收录的张艳娟诉江 苏万华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万华、吴亮亮、毛建伟股东权 纠纷一案中,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认为:未经依法召开 股东会议,而由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虚构公司股东会决议 的,即使该股东实际享有公司绝大多数的股份及相应的表 决权,其个人决策不能代替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该决议不 成立;我国公司法第22条中决议撤销的相规定,针对的是 实际召开的公司股东会议及其作出的决议,对于虚构的股 东会议及其决议,因其实际上并不存在,故不受需在60日 内申请撤销决议的限制。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李建军系被告佳动力公司 的股东,并担任总经理。佳动力公司股权结构为: 葛永乐持股40%,李建军持股46%,王泰胜持股 14%。三位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葛永乐担任 董事长,另两人为董事。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 行使包括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等职权;董事会 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才有效;董事会 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股东三分之二 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才有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和商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和商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和商法的关系是怎样的?公司法和商法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就是说我国的公司法包括商法。

公司法是商法的一种,主要调整的是商业主体之间的关系,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在当代这个社会,大家都明白的事公司法肯定是调整公司的相关事宜的,商法也是调整商业活动的一些事项,但是在我的现实生活中通常有人将两者弄混,因此大家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和商法的关系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和商法的关系是怎样的?公司法属商法。

商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

经济法包括: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拍卖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环境保护法等最本质的区别就是,商法属私法,经济法属公法。

最早出现的经济法是以反垄断为核心的。

商法以企业为核心,调整企业的经营关系和强调企业个体的权利。

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2014年最新公司法,除了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之后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将《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旧公司法规定: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

1.公司的概念:我国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担当责任的企业法人2.公司的特征:①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组织。

营利性是公司最本质特征之一,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利润;其二,公司应当连续地从事同一性质的经营活动②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作为法人必需具备的条件:1)必需依法设立2)必需有独立的财产3)能够独立担当民事责任③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④公司是一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

3公司的种类(一)——以投资者的责任为标准大陆法系: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英美法系:合伙封闭式公司公众式公司有限合伙公司的种类(二)——以两个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母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从属公司第13条第2款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担当民事责任。

公司的种类(三)——以投资者的责任为标准本公司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居处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法》第13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担当。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0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 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的种类(四)——以国籍为标准本国公司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

公司的种类(五)——以公司对外担当责任的基础人合公司(企业):无限公司, 合伙。

资合公司:股份。

人合兼资合公司(企业):。

4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 活动, 解散以及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公司法的性质1公司法属于私法公法:调整国家及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关于公共生活关系的法律规范。

私法:调整国家及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以及相互之间关于私人生活的法律规范2公司法属于私法中的商法3公司法属于商事法中的商事组织法6公司法的特征(一)主体法和行为法的结合(二)强制性和随意性的结合(三)公司法表现为成文法(四)公司法具有肯定的国际性7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1企业社会责任原则2爱护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权益原则(1)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2)确认股东的广泛权利(3)确保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实现(4)爱护职工的合法权益3股东同等原则4有限责任原则5权力制衡原则8公司设立的概念公司设立是指设立人依《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前为组建成立公司进行的目的在于取得公司主体资格的行为。

民商法学研究生考试之4—— 《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论》考试范围

民商法学研究生考试之4—— 《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论》考试范围

民商法学研究生考试之——《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论》考试范围考查目的《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论》作为民商法学专业的核心学位课程,其主要内容除对商法的一般原理有所了解外,还包括对公司法与证券法原理与规则的掌握、理解与运用。

对于公司法而言,侧重于考查学生对公司法的一般原理,公司的设立,公司股东与股东权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等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对于证券法而言,侧重于考查学生对于证券法的基本原理、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保护等制度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公司法专题一、公司法的基本原理1.掌握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的分类标准及具体分类、公司法的性质2.理解公司人格否认、公司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公司法的地位3.运用公司的特征、分类等基本原理的综合运用专题二、公司的设立1.掌握公司设立的概念、公司设立与成立、公司设立的方式、公司设立登记的效力、发起人的概念与职责、公司章程的概念与特征、公司资本原则、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认缴资本制2.理解公司不同设立方式的区别、发起人责任与公司责任的区分、公司章程的订立与修改、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资本的意义3.运用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公司决议关系的综合性运用专题三、公司的股东与股东权利1.掌握股东的概念、股东资格的取得、股东权利的特征与原则、股东权利的内容、股东权利的类型、股东查阅权及红利分配请求权等具体性权利、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2.理解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股东资格的确认、股东的一般义务与特别股东的特别义务、实际控制人的义务、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公司违法分配利润的法律后果3.运用股东权利的具体行使与股东代表诉讼的综合运用专题四、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掌握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内容,禁止实施的行为2.理解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任职资格禁止性规定的后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要求,违反禁止性行为的法律后果3.运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不同主体承担责任的综合运用专题五、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1.掌握公司变更的概念、公司合并的种类、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分立的种类、公司分立的程序2.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要求和法律后果,公司合并、分立的法律效力3.运用公司分立、合并与公司人格关系的综合运用专题六、公司的解散与清算1.掌握公司解散的概念和原因、公司清算的法律意义、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关系2.理解公司司法解散、清算组织构成、清算组职责、清算顺序3.运用清算人与清算义务人界分与责任承担的综合运用专题七、有限责任公司1.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2.理解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则、股权转让的条件与程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3.运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原理的综合运用专题八、股份有限公司1.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发起人义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条件、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的原则与限制、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2.理解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义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具体事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权、上市公司由股东大会决议的特别事项3.运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及相关主体禁止性义务的综合运用证券法专题一、证券法的基本原理1.掌握证券的概念、证券的种类、证券市场的类型、证券法的概念、证券法的适用范围、证券法的基本原则2.理解证券的特征、不同证券市场的功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3、运用证券法适用范围与证券法基本原则的综合运用专题二、证券发行1.掌握股票发行的基本条件、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发行中介机构、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承销团承销、证券销售期限规则、证券发行失败2.理解证券发行的基本条件、发行中介机构的作用、证券承销的意义3.运用证券发行程序与后果的综合运用专题三、证券交易1.掌握证券上市、证券交易的条件、证券交易的方式、禁止内幕交易行为、禁止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禁止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禁止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2.理解退市制度、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的一般规定、量化交易3.运用禁止证券交易行为及法律后果的综合运用专题四、上市公司收购制度1.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2.理解上市公司收购中报告的意义、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分3.运用上市公司收购中程序规则与相关主体利益保护的综合运用专题五、信息披露1.掌握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定期报告的报送和公告、股票交易重大事件临时报告披露、债券交易重大事件临时报告披露、信息披露不实的法律后果2.理解信息同时披露的意义、定期报告的披露、临时报告的披露、信息披露监管3.运用信息披露违法法律后果的综合运用专题六、投资者保护1.掌握证券公司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的义务、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征集股东权利、分配现金股利、债券持有人会议、先行赔付、纠纷解决2.理解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意义3.运用投资者保护规则的综合运用专题七、证券机构1.掌握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交易所的概念、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及业务范围、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能、证券业协会的职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2.理解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监管、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证券监管措施、行政执法和解措施、对证券行政执法的监管3.运用证券监管措施与主体权益保护的综合运用。

商法(二)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参考答案

商法(二)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参考答案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11/12学年第一学期专接本商法(二)章节试题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可以作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出资的是(A)A.机器设备B.著作权C.劳务D.债权2.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其根本目的是(A)A.实现营利最大化B.保持公司持续发展C.扩大企业发展规模D.占有较大市场份额3.公司的成立行为不同于公司的设立行为,以下属于公司成立行为的是(D)A.草拟公司章程B.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C.出资人订立出资协议D.登记管理部门登记4.破产财产是用于破产清算时分配给破产债权人的财产,以下属于破产财产的是(C)A.债务人享有使用权的财产B.设定了担保物权的财产C.设定了担保物权,但担保物权价款超过了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财产D.破产企业的债权,但破产财产分配时未收回的财产5.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以转让,以下关于股票转让表述正确的是(C)A.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转让B.任何持有人都可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自由转让C.公司负债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公司任职期内不得转让D.公司职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发行股票上市时可以同时上市转让6. 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决定分立时,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决议必须由(D)A.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B.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C.全体股东一致通过D.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A.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性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被分成等额股份C.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定高于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审批程序一般要严于有限责任公司8. 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权是(C)A.负责召集董事会B.执行股东会的决议C.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9. 以下属于在美国上市的股票是(B)A.B股B.N股C.S股D.T股10.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的方式主要是( B )A.核准设立B.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C.特许设立D.登记设立11.由外国公司向中国政府提出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组织中,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B )A.分公司B.子公司C.分支机构D.办事机构12.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应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每年年检的截止时间是( D )A.1月30日B.2月30日C.3月30日D.4月30日13.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表述正确的是( D )A.以自由转让为前提,因此任何持有者都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股份B.发起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C.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D.公司不能充当本公司股票的受让人14.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有( C )A.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B.过半数的股东通过C.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过半数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5.以下关于公司表述正确的是(C)A.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法人B.公司的目的是偶然性营利C.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D.公司是由股东投资成立的,股东投资行为所形成的权利是债权16.以下属于公司分立行为的是(D)A.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一个新公司B.某一公司将一部分财产分离出去成立一个合资子公司,并不作为合资子公司的唯一股东C.公司将某一部分资产投入一个已经存在的公司D.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成两份或两份以上,以此作为出资,分别组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随新公司成立终止17.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重要机构,其主要职能是(B)A.提请股东大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B.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D.决定董事的报酬18.以下关于破产制度表述正确的是(D)A.按债权的先后顺序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是破产制度的宗旨B.只要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都享有表决权C.债权人会议作出的决定,一般须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且所代表的债权总额须占所代表的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D.债权人会议作出的决定,一般须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且所代表的债权总额须占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19.以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表述正确的是(C)A.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B.章程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即生效C.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般采取准则主义D.有限责任公司自申请之日起成立20.下列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D)A.破产宣告后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B.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C.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费用D.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21.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与依附关系,公司可以分为(B)A.总公司和分公司B.母公司和子公司C.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D.中国公司和外国公司22.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表述正确的是(D)A.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B.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C.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D.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无须提取公益金23.下列关于公司表述正确的是(B)A.股东对公司的投资行为形成的权利是债权B.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设立公司必须有五个以上的发起人D.公司必须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只要超越经营范围,该行为就无效24.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表述正确的是(D)A.股东会不是常设机构,但对外代表公司B.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C.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2/3D.董事会有权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召集股东大会25.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表述正确的是(D)A.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其它股东有优先受让权B.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性,所以股东转让出资没有任何限制C.股东向外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通过D.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16. 按股权行使的目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益可以分为(C)A.固定权与非固定权B.控股权与非控制权C.共益权与自益权D.一般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17.公司因达到解散条件决定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该期限为(A)A.15日B.20日C.30日D.45日18.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东共益权的是(D)A.股份转让权B.股利分配请求权C.新股认购优先权D.表决权19.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的(B)A.利润B.资本公积金C.盈余公积金D.法定公益金20.企业破产清算期间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是(C)A.债权人会议B.企业上级主管部门C.清算组D.最大债权人21. 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是(D)A.股东人数不得超过30人B.可以通过募集方式设立C.其股份可以自由转让D.具有资合性与人合性22.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依法有权决定公司的事项是(C)A.合并B.分立C.投资计划D.发行公司债券23.公司下列人员依法可以兼任公司监事的是(A)A.技术人员B.财务负责人C.总经理D.董事24.下列主体所持股票的转让不受限制的是(C)A.公司董事B.公司经理C.公司流通股小股东D.公司发起人25. 下列不属于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是( C )A.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B.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的C.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的D.公司解散或被宣告破产的26.2008年7月1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破产申请案,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是( C )A.2007年7月14日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B.2007年2月1日债务人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理其财产的行为C.2007年7月20日,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D.2007年6月1日债务人宣布放弃对他人的债权的行为27.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债权清偿的顺序应该是( A )A.职工债权→国家债权→普通债权B.国家债权→职工债权→普通债权C.国家债权→普通债权→职工债权D.职工债权→普通债权→国家债权28.共益债务不包括的内容是( B )A.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B.因债务人违约所产生的债务C.因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D.因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29. 下列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是( B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C.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30.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的原则是( D )A.自由主义B.特许主义C.行政许可主义D.准则主义为主,行政许可主义为辅31.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 D ) 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C.有公司名称D.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32.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说法错误的是( B )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B.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监事C.监事会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D.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3.下列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是( C )A.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时C.董事长认为确有必要时D.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34.下列有关我国企业破产管理人的表述不准确的是( A )A.管理人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派员组成B.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C.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管理人予以更换D.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债权人会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35.下列不属于破产费用范围的是( D )A.破产案件诉讼费用B.管理、变价债务人财产的费用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D.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6.下列关于破产宣告表述正确的是( B )A.破产宣告是债权人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实施清算的行为B.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实施清算的行为C.破产宣告后,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的财产享有普通债权人的权利D.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在一定情况下,破产人仍可以对破产财产进行支配37.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B )A.3万元B.10万元C.50万元D.500万元38.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但允许股东或发起人分期缴纳股款。

5.第四章 公司法 《商法学》 马工程

5.第四章 公司法 《商法学》 马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总额应由各股东全部认足,至于出资是否必须一次 缴清,各国立法规定不同。我国公司法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
3、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
• 违约责任 • 差额补足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公司不成立+公司成立)
(二)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转让股权本质上属于处理私权,应当奉行意思自治的原则。公司章程对 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股权的转让除出于股东自愿外,还可能因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而转让。 (6)在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 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
商法学
范健主编
第四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的资本制度 第三节 股份与股权 第四节 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五节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第六节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本章要点
1.掌握公司的基本概念和公司的相关特征,学习公司资本的构成与 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理解公司整个运行机制。 2.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清晰理解,掌握理论 和实践中的相关焦点问题。
授权资本制具有便于公司迅速成立的优点;然而也具有被 欺诈行为利用的可能性,减弱了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法定 资本 制 授权 资本 制 折衷 资本 制
本书认为,我国公司法采用的是法定资本制。
三、出资和转让 (一)出资 1.股东出资方式 世界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立法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出资平等主义;(2)出资不平等主义;(3)基本出资制 2.股东出资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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