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样表)

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样表)
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样表)

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须知事项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为经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受影响企业;

2.申请返还的受影响企业还需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条件。

二、提供材料:

1.《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原件,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验原件收扫描件);

3.企业正常缴交社保费用银行账号(企业有多个单位扣款账号时提供)(验原件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4.企业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扫描件);

5.企业授权经办委托书;

6.《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承诺书》(原件,盖单位公章);

7.申请企业为劳务派遣公司的,还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稳岗返还协议承诺书》、《稳岗返还协议签订明细表》(原件,盖单位公章)。

注:企业经办人需在申请返还的企业参保,参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的,不受参保及时间限制。

三、重要提示

1、本业务以统一信用代码为申报主体,判断申报企业上一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情况、企业裁员情况,一个统一信用代码只能申请一次失业保险费用返还。

2、申请条件中,受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规定,其中符合本市产业结构,以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深发改【2016】1154号)规定为准;

3、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和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不能同时享受,若企业同时符合企业稳岗补贴和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在发放失业保险费返还费用时,企业稳岗补贴金额尚未发放的,企业稳岗补贴将不予发放;

(2)在发放失业保险费返还费用时,企业稳岗补贴金额已发放的,失业保险费返还费用将抵扣企业稳岗补贴金额后再发放。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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