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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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问题及解决方案汇总三篇

新三板问题及解决方案汇总三篇

新三板问题及解决方案汇总三篇篇一:所有新三板问题及解决方案汇总1.出具承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普华科技430238)2.技术出资超比例且未评估(风格信息430216)3.无形资产出资瑕疵,现金补正(奥特美克430245)4.土地取得方式与证载信息不一致(成科机电430257)5.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各股东比例不一致(威林科技430241)6.无形资产出资瑕疵,先减资再现金增资(金日创430247)7.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违反《公司法》规定(铜牛信息430243)8.设立时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的规定(三意时代430255)9.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划分业务专属行业(东软慧聚430227)10.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信诺达430239)11.使用员工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美兰股份430236)12.公司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普华科技430238)13.无发票,资产未入账(蓝天环保430263)14.以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出资(联动设计430266)15.无形资产出资瑕疵,作减资处理(奥尔斯430248)16.股份公司发起人未签订发起人协议(易同科技430258)17.出售子公司予股东,交易款项未支付完毕(盛世光明430267)18.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威林科技430241)19.(昌盛股份,430503)反馈要求对是否符合“公司依法设立”发表明确意见。

20.(430559):反馈要求说明并披露是否符合“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挂牌条件21.以非专利技术出资形式进行股权激励(铜牛信息430243)22.(430607,大树智能):未办理环保相关许可手续23.出具承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普华科技430238)24.技术出资超比例且未评估(风格信息430216)25.证监会就落实《国务院关于新三板有关问题的决定》有关事宜答记者问26.无形资产出资瑕疵,现金补正(奥特美克430245)27.土地取得方式与证载信息不一致(成科机电430257) 728.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各股东比例不一致(威林科技430241)29.无形资产出资瑕疵,先减资再现金增资(金日创430247)30.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违反《公司法》规定(铜牛信息430243)31.设立时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的规定(三意时代430255)32.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划分业务专属行业(东软慧聚430227)33.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信诺达430239)34.使用员工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美兰股份430236)35.公司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普华科技430238)36.无发票,资产未入账(蓝天环保430263)37.以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出资(联动设计430266)38.无形资产出资瑕疵,作减资处理(奥尔斯430248)39.股份公司发起人未签订发起人协议(易同科技430258)40.出售子公司予股东,交易款项未支付完毕(盛世光明430267)41.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威林科技430241)42.(昌盛股份,430503)反馈要求对是否符合“公司依法设立”发表明确意见。

新三板IPO:部分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完整版)

新三板IPO:部分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完整版)

新三板IPO:部分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完整版)文:梧桐编辑部整理梧桐最强证券问答:来自20个梧桐内部投行大群,精选80多道经典问答。

1.问:现在企业之间可以进行借贷吗?答:目前民间借贷关于企业之间用于经营性的资金拆借法律予以认可受法律保护。

2.问:拟挂牌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交叉持股,需要进行调整吗?答:需要。

3.问:股改时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中净资产的差额一般在多大?哪个高哪个低有讲究吗?答:审计净资产需小于评估净资产,股本不可低于评估净资产4.问:如果公司对租赁关联企业的车辆自己的产品进行配送,是否需要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呀?答:自己的车做配送是可以不用的5.问:新三板,股改时的审计报告已经出来了。

但是现在还没做股改工商变更企业老板想在这期间进行一次分红再股改,请问下分红会不会影响基准日的净资产?答:这个问题需要分两个层面来分析,(1)就股改工商变更而言,基准日后分红对净资产折股带来影响;(2)就挂牌申报而言,需要补充期后事项。

建议谨慎处理,股改后分红并加一期审计。

6.问:各位请问投一家准备挂新三板的企业是股改前投资好还是股改后投好?答:都可以呀,一般情况下哈,股改前可能便宜点,但是作为发起人要锁一年,股改后除非特别约定,不用锁定,但可能贵点儿,看自己的需要。

7.问:你们觉得上市公司的新控股股东为原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欠款提供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吗?答:披露为关联交易更为合适。

8.问:可交换债是从存量股里发嘛,那为何能作为高管减持的手段呢?答:可交换债和传统的转债有相似点也有不同,不同的地方在于可交换债发行一般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他不是上市公司本身发行,他是上市公司股东。

那么转债很明显他的发行人一般是上市公司,可交换债他的转股所用是一个存量姑表,我持有股票想减持发行,这个存量并没有产生新的股权。

但是传统的转债很明显,当你转股以后肯定新增股权有一个稀释的作用。

9.问:现在外资转内资企业怎么补缴税吗?答:正常情形下,外资企业如果存续满10年则不需要补缴税。

企业挂牌新三板常见财务问题及规范方案(附案例)

企业挂牌新三板常见财务问题及规范方案(附案例)

公司挂牌新三板常有财务问题及规范方案(附事例)第一部分:会计基础问题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准备的过程中,不单要考虑主营业务、治理构造、持续盈余等重点问题,还得重视财务问题。

拟上新三板的公司需要提早关注并解决哪些财务问题,才能成功挂牌?一、会计环境和会计核算基础1、财务独立常有问题:(1)公司未建立独立的会计部门;(2)财务人员从事与岗位相矛盾的职务;(3)公司会计主体不清,财务核算范围不清,比方控制人旗下多家公司之间未严格划分会计主体,财富混用,成本花费归集对象与本质得益对象不符,几套账相串,股东个人或家庭花费直接计入公司支出等。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公司应该设有独立财务部门 (代理记帐 :不负责对银行存款等进行核实 )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成立健全与公司财务管理本质状况相适应内部控制制度,厘清会计核算的主体范围。

关于历史上存在会计主体不清情况的,应从头审查本质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调整。

2、内部控制的设计和履行常有问题: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未有效履行,历史财务会计资料不完好,致使会计信息失真。

比如:业务交易履行、受权、记录未有效分别,大批任意地改正原始或记账凭据,原始凭据不完好,业务记录不完好、不系统、杂乱或无记录,业务记录与会计记录无勾稽关系,账表不符等。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1)内部控制单薄,影响了财务报表的真切性,公司应在中介机构的协助下,依据公司的本质状况梳理并完美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历史财务信息规范以后,应该确实履行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监察、有记录、有反应。

(2)关于历史上存在财务核算基础单薄,证、账、表不符情况的,应试虑从头审查原始凭据进行账务调整,或从头进行会计核算。

二、会计准则的合用常有问题:公司未依照《公司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若有的小微公司履行《小公司会计准则》。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挂牌公司应依照《公司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编制并表露财务报表。

履行《小公司会计准则》的应转为履行《公司会计准则》,在转为履行《公司会计准则》时,应该依照《公司会计准则第38 号——初次履行公司会计准则》和《小公司会计准则》所附的《小公司会计准则与公司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变换比较表》进行会计办理。

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及审计需特别关注的问题

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及审计需特别关注的问题

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及审计需特别关注的问题一、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1、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缺乏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常常是“一人集权制”。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未执行。

3、原始出资的不规范。

拟新三板挂牌的主体多属于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常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

4、会计主体不清,资产不完整或权属不清。

公司房屋、土地、设备和知识产权等以个人名义登记或无法取得产权等。

5、资金管理的不规范。

未设置独立的财会部门,未建立独立的财会制度,未在银行独立开户,公司资金与股东资金不分;股东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等。

6、同业竞争和不规范的关联交易。

表现为:关联方界定不完整;关联交易目的及动机不当,常常出于调节利润;交易程序不规范;交易依据不充分,缺相关合同及确认;定价不公允;会计处理不当;实质关联方非关联化等等。

7、主要经营业务活动不规范。

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存在瑕疵:如采购为了省钱不要发票,销售为了逃税不开发票,聘请工人不交社保等。

购买设备不取得合法票据,购建厂房不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等。

8、纳税不规范。

有避税动机,非独立纳税或是为规避税收而少计收入、多计成本或帐外核算等。

有些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不合法的税收优惠。

9、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如,存在违规进行委托理财、违规借款担保与诉讼、违规发行过证券等行为,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的相关规定,比如:部分商业企业发行代币券和购物卡。

10、账务处理不规范,表现在: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法不正确或随意变更。

创新型企业很多是轻资产企业(如互联网公司、房产服务公司、资讯公司、在线培训公司等),特定行业会计政策特殊,可能导致不规范的处理方式。

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规范。

如,随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冲回调节利润。

③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不规范。

不按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比如,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按开具收款发票确认收入等。

④随意计提和摊销费用。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新三板作为国内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日益受到关注。

然而,在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的同时,资金管理问题也逐渐浮现。

本文将从资金管理的角度,分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一、资金主体不明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中,部分企业存在资金主体不明的问题。

由于公司制度的不完善、企业的规模较小,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资金主体的层级关系不明确。

这种情况容易导致资金流向不透明,易受到部分股东的控制。

对策:建立公司治理结构新三板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各个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并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保障公平合理的股权结构和资金管理。

二、财务报表真实性难以验证由于新三板企业的审计制度尚未完善,资本市场的监管力度相对较小,导致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难以得到验证。

某些企业可能会利用此漏洞,虚构收入或利润,从而获得公司价值的高估。

对策:规范财务管理和监管新三板企业应该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和评估,保障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各级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新三板企业的监管,严防虚假宣传和失信行为。

三、投资方面风险意识不足新三板企业的投资方多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等开放性投资人。

这种投资方式风险较大,但投资方对于风险的认识和控制不足,容易造成投资损失。

对策:加强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对于新三板企业,应该建立各种信用评级机制,包括企业信用评级、债券信用评级等,以便投资方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风险状况,做出更稳健的投资决策。

同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绩效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

四、缺乏资金长期规划新三板企业在资金管理上,有时会局限于眼前的投资项目或资金需求,缺乏长期规划。

这种短视行为可能会导致企业在未来无法获得更大的发展机遇。

对策:建立资金规划与投资计划新三板企业应该建立资金长期规划和适当的资产配置策略。

新三板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案例

新三板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案例

常见问题实务公司挂牌条件1、合法存续满二年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4、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健全5、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一)主体资格问题(1)必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公司。

(2)必须持续经营在2年以上。

(3)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如具有相关资格资质。

(4)股权清晰,发行人股权均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整体变更-整体变更是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而不以评估值验资后折股,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管理层不得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不得发生重大变化-整体变更前可引入投资者(三)出资问题(1)货币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抽逃现象(2)无形资产出资是否评估,是否高估(3)实物出资是否评估解决方案:重新认定过去评估,全额补足不实出资,减资(四)股权清晰-股权清晰,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转让合法、程序有效-不能股权上“一拖几”——“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不能有隐蔽的股权转让对赌协议(五)同业竞争同业竞争:挂牌主体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似、相同业务在整体变更过程中要加以解决。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1)改变经营范围;(2)通过收购、委托经营等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拟挂牌创业企业;(3)竞争方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拟挂牌企业放弃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5)拟挂牌企业与竞争方股东协议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竞争方股东作出今后不再进行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

(六)关联交易原则:-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必要的关联交易要公允,并有充分的财务数据证明其公允性-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方回避)第 19 页(七)资产权属问题土地、厂房、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许可权、商标、专利技术权属是否明确、是否有潜在的权属纠纷、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文件证明(八)企业税收问题纳税申报;税款补缴。

新三板知识:客户最常问的22个问题及标准解答

新三板知识:客户最常问的22个问题及标准解答

新三板知识:客户最常问的22个问题及标准解答一、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2.1条的规定,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相关内容详见《业务规则》第二章关于股票挂牌的规定。

二、国有企业或者外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挂牌《业务规则》第2.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

因此,符合条件的境内股份公司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均可申请挂牌,对国有或外资持股比例、股东背景也无特殊要求。

如申请挂牌的股份公司存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申请挂牌材料除常规材料以外,还需增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

三、高新园区的企业申请挂牌是否有行业限制《业务规则》第2.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

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新三板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兴业态的企业申请挂牌,同时也接收传统行业企业的挂牌申请。

四、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挂牌公司是否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需要履行什么程序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挂牌公司均可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适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程序。

但在申请挂牌前须停止其在区域股权市场的转让、发行等行为,已进行的发行、转让行为应合法合规,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应完成在区域股权市场的摘牌手续。

五、申请挂牌企业是否需要政府出具确认函考虑到中国证监会已与相关省级政府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地方政府在挂牌公司后续监管和风险处置中的责任。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新三板作为中国创新型企业的重要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在其中发展迅猛。

这些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资金链风险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财务透明度不足导致投资者信任不足。

为解决这些问题,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各项财务活动,并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运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应该重视财务管理问题,采取相应对策,以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稳定运营。

【关键词】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分析、资金链风险、财务透明度、内部控制、财务制度、对策、总结。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新三板是指创业板,是由深交所于2013年设立的一种资本市场,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新三板市场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企业,通常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被认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未来的增长点。

随着新三板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在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由于其特殊性和创新性,这些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财务管理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还可能导致投资者的风险增加,甚至对整个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深入研究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采取有效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只有充分了解问题的根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才能帮助这些企业更好地规避风险、提高财务透明度,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

完。

1.2 研究意义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科技创新、增强经济活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企业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企业财务管理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对于这些高新技术企业而言,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良性发展,提高盈利能力,还可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的投资。

研究这些企业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意义在于,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规避潜在的风险,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生存竞争力。

新三板标准反馈及重点核查问题汇总

新三板标准反馈及重点核查问题汇总

新三板标准反馈及重点核查问题汇总第一篇:新三板标准反馈及重点核查问题汇总1.合法合规1.1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1.1.1股东适格性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股东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定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并对公司股东适格性,发表明确意见。

1.1.2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认定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对认定依据是否充分、合法发表意见。

1.1.3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合规性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4个月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发表意见。

1.2出资1.2.1出资验资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根据《关于新修<公司法>施行后挂牌条件及其指引调整情况的公告》规定,说明股东是否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制作核查出资工作底稿及取得出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验资报告、打款凭证)等情况,并就公司股东出资是否真实、缴足发表明确意见。

1.2.2出资程序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出资履行程序的完备性、合法合规性并发表意见。

1.2.3出资形式与比例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股东历次出资形式、比例,并就股东出资形式与比例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明确意见。

1.2.4出资瑕疵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股东历次出资有无瑕疵。

如有,请核查出资问题的形成原因、存在的瑕疵及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补正措施,并对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足以弥补出资瑕疵,公司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2)是否存在虚假出资事项,公司是否符合“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以上瑕疵补正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3公司设立与变更1.3.1公司设立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设立(改制)的资产审验情况,如以评估值入资设立股份公司,补充说明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构成“整体变更设立”;(2)自然人股东纳税情况,如未缴纳,说明其合法合规性及规范措施;(3)是否存在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公司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人才不足、财务流程不规范和财务信息披露不足等问题。

解决对策包括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规范的财务流程管理制度以及加强财务信息披露。

这些对策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

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存在解决之道的,并且在未来发展中应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和风控能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问题,人才,流程,信息披露,对策,解决,发展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新三板作为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板块之一,其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创新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新兴力量,也逐渐成为市场的焦点。

随着企业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其财务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问题。

现阶段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存在着缺乏专业财务管理人才的问题。

这些企业通常由技术专家或创业者创立,对财务管理的需求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财务管理水平不够,容易造成经营风险和资金浪费。

财务流程不规范也是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难题。

由于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很多企业对财务流程管理不够重视,可能存在虚假账目、内部控制不严等问题,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财务信息披露不足也是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在信息化时代,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市场表现。

一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存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况,影响企业形象和市场声誉。

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1.2 研究意义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财务管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新三板市场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三板市场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三板市场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新三板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

然而,在新三板市场融资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融资难、融资贵、信息不对称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对策,以促进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

首先,融资难的问题影响着许多企业的发展。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他们往往缺乏足够的抵押物和担保措施,甚至在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很难获得融资支持。

因此,政策层面应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主要是通过加大金融资助力度、设立特殊机柜、扶持担保等方式来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支持。

其次,融资贵的问题也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收费项目,使得企业在融资的时候需要支付大量的中介费用,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该对新三板市场的中介机构实行“价格公示、收费标准公开、投诉渠道畅通”等制度,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最后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在新三板市场中,许多企业缺乏透明度和信用,这使得风险投资者往往无法对企业的真实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担心自己的投资会变成一纸空头支票。

政府需要加强信息服务,通过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和专业投资顾问的支持,帮助企业更好地展示自己的经营情况,并协调市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信息的全面、公开和透明。

综上所述,针对新三板市场融资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需要采取合适的对策,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保护,促进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和信任,推动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

同时,新三板市场企业应主动增强自身的透明度和信用,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企业和市场共赢的局面。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新兴力量,其财务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财务数据不及时准确、缺乏专业人才、缺乏规范制度以及融资困难等。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以及拓展融资渠道等对策来解决。

这些对策能够有效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对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展望未来,随着对策的逐步实施,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管理将逐步规范,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对策、财务数据、人才培养、财务制度、融资、财务信息系统、融资渠道、结论、未来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新三板”作为中国股权交易市场的一部分,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融资、股权交易服务的平台。

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市场的发展,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逐渐增多,这些企业在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财务管理方面的挑战。

在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中,财务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财务数据不及时准确、缺乏专业财务管理人才、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融资困难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发展前景。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对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包括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加强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多途径拓展融资渠道等措施。

通过对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对策的提出,旨在为企业解决实际财务管理问题提供参考,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相关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1.2 研究意义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其财务管理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如财务数据不及时准确、缺乏专业财务管理人才、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融资困难等。

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

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

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概述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管理的由全国股份制及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募股权或创投机构和自然人等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组成的境内交易系统,又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投资者和企业家常常会遇到一些疑难问题,本文主要对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总结。

问题一:新三板投资风险如何规避?解决方案:•确定投资方向:要根据自身的资产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的,明确自己的投资方向。

•研究企业信息:通过公司网站、年报、公告等途径深入了解企业详细情况,分析企业的经营业绩、行业前景等方面的信息。

•定期资产重组: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以减少损失。

•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投资者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应该选择具备严格合规性、专业实力强的中介机构进行投资,以保证资金安全。

问题二:新三板企业上市流程的问题解决方案:1.提交申请:公司需向新三板的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提交一份上市申请材料,并提交准备上市询问函。

2.审核:中介机构将审核公司交给它的申请文件,如果无需补充或修改材料,符合新三板上市条件和规定,可以顺利进入下一个环节。

3.披露:新三板公司需对有关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和管理体系进行公开披露,以便投资者了解其运作情况。

4.发行:定向增发或公开发行公司股票,以筹集资金。

5.上市:新三板公司需要在股份转让系统上市,以获得股票流通性。

问题三:新三板企业估值的问题解决方案:•基本面分析:通过对企业的市场格局、产业链地位、技术力量及业绩质量等数据进行分析,进行企业估值的基础。

•比较分析法:与行业相同、规模相近、市场份额相等的企业进行比较,进行企业估值的核心。

•现金流量分析法:根据企业过去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未来预计的现金流需求进行分析,作为企业估值方法之一。

问题四:新三板企业承诺完成未果如何处理?解决方案:在新三板企业承诺未达成时,需要企业主动与股东、上市服务机构、股份转让系统沟通并达成共识,如果企业无法如期履行业绩承诺,应及时披露风险提示,防止企业风险事件对投资者造成影响。

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

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

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第一篇: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1.什么时点股改税负最轻?A: 在有限公司基本盈利,净资产稍微高于注册资本时实施股改,这样公司留存收益、资本公积金都少,自然人股东缴税负担轻。

2.是否可以吸收农业专业合作社?A: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资人是要承担无限责任的。

在这种情况下,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说,只能合并其资产,不能合并其主体3.企业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租赁二集体土地用于农业是否可以?A: 《土地承包合同》第3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依照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农村土地经营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而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

允许存在的土地租赁也只能是家庭承包后的承包方的对外出租,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而不能由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即发包方(本合同中的村委会)对外出租。

因此,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1)不论是给本集体村民还是集体以外的主体(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土地(集体建设用地除外)都必须以承包的方式发包给这些主体,村民委员会直接出租出去肯定是不合法的;(2)这些主体承包土地后,才能把承包的土地出租给第三人使用,此即所谓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出租仅为流转的一种常用方式而已);请切记,此时出租的主体不是村委会,而是承包人(如果土地成批出租,村委会可以作为组织者组织出租,但不能作为出租的主体);4.公司可以在12月31日宣告分配当年全年的利润吗?A: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需要由董事会制定,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

近年来,中国新三板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逐渐崭露头角,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

这些高新技术企业以其创新性和增长性备受市场关注,成为引领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随着新三板市场的迅速发展,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新三板市场的非上市性质,高新技术企业在财务透明度上存在较大的不足,投资者难以获取准确全面的财务信息,容易导致投资风险增加。

其次,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特性和市场不确定性,财务预测难度较大,存在预测不准确的情况。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对财务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目前财务人才的短缺问题依然存在。

因此,加强对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建议,对于促进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完。

1.2 研究意义新三板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板块,其中不乏众多高新技术企业。

这些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着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在财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对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自身存在的风险和挑战。

财务透明度不高、财务预测不准确、财务人才短缺等问题的存在,容易导致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加,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深入研究这些问题,企业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运营效率。

研究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问题还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经验和信息共享。

通过深入了解其他企业的财务管理实践和经验,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借鉴和学习,提升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

也可以促进行业内的企业互相竞争、共同进步。

研究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财务风险,促进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技术和经济的发展,新三板市场成为了各行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融资平台。

但是,一些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引人关注。

本文将对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浅析。

一、财务报表准备不规范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报表准备不规范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一些企业的财务报表准备缺乏参照标准,出现了重复、漏报、错报等错误。

其中,重要的财务信息无法及时公开的问题尤为突出。

这种情况下,投资者难以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情况,从而影响其投资决策。

应对策略:企业应规范财务报表准备,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制定财务报表,并对重要的财务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二、透明度不足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财务问题的另一个主要表现是透明度不足。

由于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流程、制度和制度执行机制,一些企业的财务信息无法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公开。

此外,一些企业缺乏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等制度,使得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和内部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也会导致透明度的不足。

应对策略:企业应建立规范、制度化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并配置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等制度,以提升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三、风险控制能力不足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也存在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的问题。

由于一些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不严格,以及缺乏财务风险预警机制,企业难以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资金风险、经营风险等进行有效的控制。

应对策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并加强财务风险预警能力,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及时应对风险。

四、财务管理人员不足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在财务管理人员方面也存在问题。

由于政策支持力度不足、高薪人才流失等问题,使得一些企业缺乏专业化财务管理人员,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不高,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应对策略:企业应重视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并制定合适的激励机制,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综上所述,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但也存在着很多对策。

新三板企业审计常见问题汇总

新三板企业审计常见问题汇总

汇总新三板企业常见问题与审计特别注意事项分享者:Walker“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

目前,新三板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一、新三板企业的常见问题1、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缺乏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常常是“一人集权制”。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未执行。

3、原始出资的不规范。

拟新三板挂牌的主体多属于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常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

4、会计主体不清,资产不完整或权属不清。

公司房屋、土地、设备和知识产权等以个人名义登记或无法取得产权等。

5、资金管理的不规范。

未设置独立的财会部门,未建立独立的财会制度,未在银行独立开户,公司资金与股东资金不分;股东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等。

6、同业竞争和不规范的关联交易。

表现为:关联方界定不完整;关联交易目的及动机不当,常常出于调节利润;交易程序不规范;交易依据不充分,缺相关合同及确认;定价不公允;会计处理不当;实质关联方非关联化等等。

7、主要经营业务活动不规范。

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存在瑕疵:如采购为了省钱不要发票,销售为了逃税不开发票,聘请工人不交社保等。

购买设备不取得合法票据,购建厂房不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等。

8、纳税不规范。

有避税动机,非独立纳税或是为规避税收而少计收入、多计成本或帐外核算等。

有些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不合法的税收优惠。

9、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如,存在违规进行委托理财、违规借款担保与诉讼、违规发行过证券等行为,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的相关规定,比如:部分商业企业发行代币券和购物卡。

10、账务处理不规范,表现在: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法不正确或随意变更。

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新三板市场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新三板市场中,信息披露作为企业对外披露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的重要环节,对于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信息披露不及时、披露内容不完整、信息真实性难以保障等。

本文将从这些问题出发,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研究。

一、存在的问题1. 信息披露不及时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不及时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

有些企业在发生重大事项后,不能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影响投资者的决策。

2. 披露内容不完整部分新三板企业在信息披露时,只披露了财务数据,而对其他重要信息,如经营情况、风险状况等,未能进行详细的披露。

这使得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增加了投资决策的难度和风险。

3. 信息真实性难以保障一些企业在信息披露时存在夸大宣传、隐瞒事实等行为,导致披露信息的真实性难以保障。

这不仅误导了投资者的判断,也损害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二、对策研究1. 完善制度建设针对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应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时限,加强监管力度,对违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提高企业对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

2. 强化监管力度对于披露内容不完整、信息真实性难以保障的问题,监管部门应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加强对企业信息披露内容的把关,对披露不实信息的企业进行处罚。

完善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3.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企业要做到信息披露全面真实,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加强信息技术支持,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和准确度。

4. 加强市场监督为了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督,及时查处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化。

5. 加强行业自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应当加强自身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完善信息披露流程和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增强自身的市场信誉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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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内容提要】新三板上市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会涉及很多疑难问题,结合团队的实践经验,犀牛之星将新三板上市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汇总,并予以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什么时点股改税负最轻?在有限公司基本盈利,净资产稍微高于注册资本时实施股改,这样公司留存收益、资本公积金都少,自然人股东缴税负担轻。

2、是否可以吸收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资人是要承担无限责任的。

在这种情况下,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说,只能合并其资产,不能合并其主体3、企业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租赁二集体土地用于农业是否可以?《土地承包合同》第3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依照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农村土地经营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而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

允许存在的土地租赁也只能是家庭承包后的承包方的对外出租,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而不能由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即发包方(本合同中的村委会)对外出租。

因此,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1)不论是给本集体村民还是集体以外的主体(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土地(集体建设用地除外)都必须以承包的方式发包给这些主体,村民委员会直接出租出去肯定是不合法的;(2)这些主体承包土地后,才能把承包的土地出租给第三人使用,此即所谓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出租仅为流转的一种常用方式而已);请切记,此时出租的主体不是村委会,而是承包人(如果土地成批出租,村委会可以作为组织者组织出租,但不能作为出租的主体);4、公司可以在12月31日宣告分配当年全年的利润吗?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需要由董事会制定,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所以一般挂牌公司先是4月末前披露上一年度年报(经审计),然后披露董事会决议,最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才合规,但是不是实质障碍:(1),如果分配的利润少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董事会和股东会出补充决议,追认;(2),少于。

按照应该分配的金额调账。

5、医院能否挂牌新三板?(1)公立性质医院: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一般理解上应既不合适、也无可能在新三板挂牌上市;(2)营利性、非营利性:非营利性医院理论上应不以营利为经营目的、且举办人不能分红,有障碍。

目前已挂牌医院均属营利性医院,非营利性医院挂牌有障碍。

6、企业税收采用核定征收对挂牌的影响?询问了挂牌业务部的意见,NEEQ说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报告期最后一期必须采用查账征收(2)报告期末公司已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税款(3)税务部门出具报告期内无违法违规证明此外,还需要各中介机构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承诺,承担可能的追缴税款和滞纳金(2)会计师对报告期内财务核算是否健全、内控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发表意见(3)律师对合法合规发表意见(4)主办券商对所有前面问题发表意见最近有一个已经挂牌的公司,可以去参考一下(831757)振华股份7、大股东占用公司数亿资金,据实披露但暂不归还,能否上新三板?建议清理,否则可能构成挂牌障碍。

根据《新三板业务规则(试行)》(下称《规则》)第4.1.4条的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切实保证挂牌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其股东权利或者实际控制能力,通过关联交易、垫付费用、提供担保及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挂牌公司资金、资产,损害挂牌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8、定增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是否可行?新三板可以,定增价格是股东之间的约定,但每股不得低于面值即每股1元。

案例,参见浩博新材。

9、企业没有环评如何股改?(1)可以补,也必须得补。

一般从出环境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书)到最后拿到验收报告至少要3个月,当中有公示、评审阶段、现场验收等等。

(2)补环评不要求停产停业,除非你有重大污染或者涉及到特殊行业违反监管要求。

10、股改前,总股本数量如何设计较为适宜,请高手赐教!股本设置主要从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以后募投资金等方面综合考虑。

如股本过大,每股收益较低,比较难看;同时,在发行股票时,发行市盈率一定的条件下,发行价不会太高,募集的资金有限。

11、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需要发行新股前三年必须盈利?2014年6月24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中外合资经营等类型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函》(商办资函[2014]516号),提到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则取消了公司发行新股必须最近3年连续盈利、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最近3年连续盈利等条件。

近期,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来函咨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仍需符合最近连续3年盈利的规定。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说明: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机关可依《公司法》执行,无需再要求“应有最近连续3年的盈利记录”。

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发行新股前三年必须盈利。

12、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是否一定要达到人民币3千万元?《公司法(2013年修订)》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但作为上位法及新法,其并未强制要求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

而且《公司法(2013年修订)》规定能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行规定的,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

《商务部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4]314号)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因此,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无须一定要达到人民币3千万元。

13、申请挂牌公司在挂牌前办理了股权质押贷款,股权处于质押状态,是否对企业挂牌构成影响?已质押的股份应如何办理股份登记?质押股份的限售及解除限售有无特殊规定?(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中规定,申请挂牌公司股权应结构明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挂牌前,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贷款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履行公司决议程序,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只要不存在股权纠纷和其他争议,原则上不影响其挂牌。

对于存在股权质押情形的,申请挂牌公司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充分披露。

(二)《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规定,质押冻结或司法冻结的股份办理股份初始登记时,除需提供常规申报材料外,还须提供质押冻结或司法冻结的相关材料。

其中,司法冻结的应提供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已冻结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质押冻结的应提供质押登记申请书、双方签字的已生效的《质押合同》、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已冻结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在完成证券登记后根据发行人的申请办理相关质押冻结、司法冻结手续,即申请挂牌公司应先完成股份初始登记(包括股份首批解除限售),取得《股份登记确认书》后,再申请办理质押冻结、司法冻结手续。

(三)质押冻结股份的限售及解除限售应按照《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中的规定办理。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质押冻结股份可办理股份解除限售。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规定,当解除限售涉及被冻结股份的,被冻结股份不可分拆,只能作为一个整体办理解除限售。

14、申请挂牌公司是否要设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申请挂牌公司是否设立独立董事未做强制要求,申请挂牌公司可根据自身企业特点制定相关规定。

15、新三板同业竞争问题?关于同业竞争的问题,现在NEEQ对于同业竞争的审核尺度还是很宽的,主要核查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对于其他关联方比如5%以上股东、董、监、高以及其他构成重大影响的并不采取一刀切的态度。

建议项目组首先考虑转让股权,或将业务收进来,彻底解决。

如果不行,就充分披露,但通过协议、承诺的方式避免有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的情况,不能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16、BOT业务对单一客户依赖问题?针对BOT业务特点和公司单一客户形成原因进行合理解释,并分析对持续经营的影响就可以了。

同时在重大风险提示对单一客户依赖17、上市公司用募集资金收购的子公司是否可以到新三板挂牌?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禁止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上新三板,但股转系统在审查时会对使用募集资金的比例、数额,以及对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影响,控股子公司是否独立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高度关注(具体可以参考大族冠华),总之会较一般的公司上新三板麻烦很多。

从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沟通会上获悉,上市公司子公司分拆上市需要满足6个条件:(1)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2)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3)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4)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5)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6)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18、企业部分土地及建筑物没有产权证怎么处理?“如实披露+风险提示+股东承诺+未来规划”,案例有“兴港包装、八亿时空、万通新材等等”这里面有两个点“持续经营”和“合法经营”,所以解决和论述也需围绕进行。

1.背景核查:土地及建筑物没有产权证的原因,下占土地究竟是什么性质?下占土地性质是基本农田还是集体建设用地区别极大。

2.持续经营:该违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如果影响很大,那放弃它,另买地重建或在附近长期租赁合法的场所,可行否?3.合法经营:违建得承认,然后补办手续是否行得通?包括重走一次集体转建设的手续,取得地方住建部门的函件。

这些是最好的方法。

19、其他应付款中对股东的款项转增股本没有经过验资?让股东通过货币资金置换。

20、重大违法违规怎么理解?出自于《行政处罚法》;没有强制要求主管部门出文,对于违法违规,若处罚部门未出文确认,主办券商、律师可合理、依法说明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合法、合理兜着,找依据;如果主办券商、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说明的,需要主管部门出文的,那你们自己把握去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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