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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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一):

征收(占用)林地补偿协议(有补偿方案)

甲方:巴中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巴中市巴州区×乡×村

巴中市2012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占用)巴州区林地面积2。5047公顷,采伐林木481。61立方米,其中征收(占用)巴中市巴州区×乡×村林地面积0。5367公顷(×组公顷、×组公顷),采伐巴中市巴州区×乡×村林木蓄积58.35立方米(×组立方米、×组立方米)。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就拟使用林地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征收(占用)巴中市2012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巴府[2012]号)的征收土地补偿方案执行。

二、该工程拟使用该社退耕还林地面积公顷,甲方支付退耕还林置换费万元,置换费支付巴州区林业局,由区林业局组织实施异地置换兑现给置换后的农户。

三、林地、林木及地上附着物以实际占用数量为准,经双方核实无异议后,甲方一次性将补偿费用支付乙方,由乙方补偿兑现给有关

农户。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巴中市土地储备中心乙方:巴州区×乡×村(盖章)

村主任(签字):

相关组组长(签字):

代表人(签字):

村民代表(签字):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补偿协议(二):

《赔偿协议书范本》协议书

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2014年2月25日早晨,乙方为甲方运货,在重庆到成都高速路途中不慎翻车,将甲方货物损坏,给甲方造成人民币的损失,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人民币。

二、乙方以给甲方运货的方式抵扣甲方货物损失费,甲方将扣除每次运输费用的40%,直至扣完为止;若到五月底还未扣完,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剩余的费用给甲方。

三、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任

何理由向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资料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补偿协议(三):

征(占)用林地补偿协议(无补偿方案)

甲方: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职责公司

乙方:巴州区×乡×组

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职责公司因建设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拟使用巴州区林地38。5005公顷,其中征用巴州区兴文镇居委会林地0。7028公顷(一组公顷、二组公顷)。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就拟使用林地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国土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

知》(川办函[2008]73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9]54号)和《巴中市人民政

(巴府函[2010]8号)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的规定执行。

二、成片及灌木林补偿按照按《四川省林地保护管理办法》(川林发[2010]33号)执行,其他林木及附着物中零星林木补偿费按《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巴府发[2009]3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林地、林木及地上附着物以实际占用数量为准,经双方核实无异议后,甲方一次性将补偿费用支付乙方,由乙方补偿兑现给有关农户。

四、退耕还林异地置换费由甲方按项目使用林地补偿费测算报告中计算的金额据实交付给相关县(区)林业局,由其具体组织实施。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四川巴陕高速公路乙方:巴州区兴文镇

有限职责公司居委会(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相关组长(签字):

村民代表(签字):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补偿协议(四):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方(单位):_____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_____身份证号: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 乙方于年月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人民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

3、本协议签订后__日内,甲方透过银行卡汇款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合计_______元(大写_____:,乙方账户号:________

4、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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