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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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三篇)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三篇)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11级法学1班为激励本科及高职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以及体现国家对这些学生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依据《____关于建立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____》(国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班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旨在确保评定公正、公平、公开,并规范班级行为,增强班级凝聚力。

同时,通过奖助学金激励全班同学积极进取,争优创新,为班级荣誉不懈努力。

细则如下:1. 早操及晚自习迟到、请假累计达到____次者,综合测评扣____分;2. 未经许可的早退、旷课,每节扣____分;3. 无故缺席学校、院系重要活动,每次扣____分;4. 期末考试科目不及格者,不具备评定资格;5. 违反学校规定,如夜不归宿、斗殴、酗酒等,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或处分者,取消评定资格;6.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已获奖助学金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其他奖助学金评定;7. 其他奖励加分事项以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准;8.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本班班委所有。

附:11级法学1班班规鉴于大学期间的自由、民主和开放性,我们应增强责任感和集体意识,以创建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班规:一、基本准则:1.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青海民族大学学生手册》;2. 准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旷课;3. 积极帮助同学,关心困难同学;4. 遵守作息时间,不晚归,不外宿;5. 参与班级活动,支持班级工作;6.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7. 穿着整洁,举止得体;8. 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需上交____%作为班费;9. 班费支出____元以上需____名班委签字生效。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3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3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生,促进其学术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特设立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在本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的评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定。

第四条:奖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以及校内工作奖励等。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种类分为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奖助学金等,具体种类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评定标准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定主要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经济状况。

第七条:学业成绩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依据,其中75%以上为主要参考,25%以下为次要参考。

第八条:科研能力的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参与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论文发表等。

第九条:综合素质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的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经济状况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父母就业状况等。

第十一条: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面试和评定等环节。

第十二条:学生在每学年开始前申请奖助学金,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初审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

第十四条:面试环节由奖助学金面试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评估。

第十五条:评定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六条:评定结果由学校公示,并及时通知获奖学生和未获奖学生。

第十七条: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进行复核。

第四章:奖助学金管理第十八条:获奖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使用奖助学金,不得私自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获奖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奖助学金活动,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学校对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鼓励,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透明性和科学性,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学校设立了多个奖学金种类,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等。

每个奖学金种类都有相应的评定标准和资助金额。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排名等。

(2)学术研究:对于科研类奖学金,学生需要在科研项目中表现出色,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竞赛等。

(3)社会工作: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也是评定奖学金的一项重要指标,包括学生会工作、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奖励证书等。

(2)评定阶段: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相关教师和学校领导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3)公示阶段: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学生可以查询自己的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

(4)资助阶段:奖学金资助将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发放,学校将通知获奖学生领取奖金。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工作、创新创业等方面。

学生需在各个方面展现出色的表现,才能获得综合测评的高分。

2. 综合测评标准(1)学术成绩:学生的学术成绩是综合测评的重要指标,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排名等。

(2)科研能力:学生需要在科研项目中表现出色,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竞赛等。

(3)社会工作: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也是综合测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包括学生会工作、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

(4)创新创业: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表现也会被纳入综合测评的考量范围。

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提供奖励和培养人才的机会,特制定此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管理。

第三条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20人,一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50人,二等奖学金每年评选300人,三等奖学金每年评选500人。

第四条奖学金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全程公示,接受监督。

第五条奖学金资助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按照评选结果和资金情况确定。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奖学金的评选主要参考下列条件:(一)学术能力: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

(二)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文艺体育特长等。

(三)社会服务:包括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第七条奖学金的最低评选条件为:(一)学术能力优异者,应有优秀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对于非科研专业的学生,应有其他学科竞赛获奖证明。

(二)综合素质良好者,应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身心健康。

(三)社会服务突出者,应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经历。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奖学金的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第九条初评由各学院的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按照评选条件对学生进行初步评定,确定初评名单,并报送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第十条终评由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初评名单进行复查,严格核实学生的评选条件和申请材料,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第十一条终评结果经学校正式公示后,评选委员会将公示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和公告栏上公布。

第四章申请与审核第十二条奖学金评选采取自愿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三条自愿申请的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如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

第十四条学院推荐的学生由学院领导指派专门的推荐小组负责,推荐小组要求推荐学生提供学习、科研和社会服务情况的相关材料,并进行专门面试。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奖学金评选细则(共 5 篇)(篇一)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第二条全优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不参加评定;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毕业班只评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窗体底端窗体顶端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各等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五条评定条件:1、除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外,特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90 分,一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二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

2、三等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各学院(中心)制定,但获奖者必须符合奖学金评定资格。

3、全优奖学金要求一学年内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 90 分。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定奖学金资格:1、受到学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2、评定学期内有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除外。

第七条评定程序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班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依据本细则评出获奖学生。

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经各学院(中心)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发放。

三等奖学金经所在学院(中心)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由各学院(中心)发放。

第八条报批前必须在本学院(中心)和班级公示。

班级公示材料必须有班主任和班级评比小组成员签名并由学院(中心)存档备查。

第九条本细则自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篇二)根据《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 **﹞ 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 **级直博、**级、 **级非直博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我院评定细则公布如下:一、评定机构学院特成立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史铁林副主任委员:许剑锋何杰组员:陈明祥、易朋兴、唐小琦、王启付、毛宽民、高亮、邱浩波、何岭松、刘心雄、张琴、黄金国、刘银水、崔炳凤、程宜、邹香云、曾峥二、奖学金金额及指标说明 1.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 /年 /生; 2.学院分配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总额给各系中心,由各系中心自行分配; 3.获得优秀博士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业助学金从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中列支。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术、领导力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卓越表现赋予的一种奖励和鼓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了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领导力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设立不同种类的奖学金,包括优秀学术奖学金、领导力奖学金和社会服务奖学金等。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单科成绩和学术荣誉等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参考指标。

(2)领导力:学生在学校组织、社团活动和学术竞赛中的领导力表现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参考指标。

学生的组织能力、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等将被重点考虑。

(3)社会服务:学生在社会服务方面的表现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学生参预公益活动、志愿者工作和社区服务等将被纳入综合考量。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和推荐信等。

(2)初步筛选:根据申请材料,学校将进行初步筛选,排除不符合奖学金评定标准的申请者。

(3)综合测评:通过面试、考试和评议等方式对符合奖学金评定标准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4)奖学金评定: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学校将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并公示评定结果。

(5)奖学金发放:奖学金将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1. 面试(1)面试方式:面试可以采取个人面试或者小组面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内容:面试将重点考察学生的领导力、沟通能力和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表现。

2. 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学术知识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2)考试形式:考试可以采取笔试或者口试的形式进行。

3. 评议(1)评议委员会:学校将组建评议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和校外专家组成。

(2)评议内容:评议将对学生的学术成绩、领导力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总结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一部分: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肯定,也是对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进取的激励。

为了保证奖学金评选的公平和透明,学校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部分:评选标准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主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竞赛、自主创新和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第三部分:学习成绩评定学习成绩是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在考虑学生学习成绩时,不仅要看学科成绩的高低,还要考虑学生的学业进步情况。

第四部分:社会实践评定社会实践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将通过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参与度、影响力和成就感来评定学生的社会实践水平。

第五部分:学术竞赛评定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竞赛,这不仅能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还能够丰富学生的学习经验和知识储备。

学校将根据学生在学术竞赛中的成绩和获奖情况评定学生的学术竞赛水平。

第六部分:自主创新评定自主创新是对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

学校将重点考察学生在课外科研项目、创新发明、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来评定学生的自主创新水平。

第七部分: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评价包括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竞赛和自主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学校将按照一定的比例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

第八部分:评选程序学生奖学金评选一般分为申请、初审、复审和公示环节。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复审环节,并通过公示来评选奖学金获得者。

第九部分:公平公正原则学生奖学金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干预评选过程和结果。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评选机制,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部分:奖学金发放学生奖学金一般按照学期或学年进行发放,奖金数额根据评选结果和经济情况来确定。

学校将公示获奖名单,并及时将奖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总结: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是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制度文件。

根据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竞赛、自主创新和综合评价等方面的标准来评定学生的奖学金资格,通过一系列的评选程序和公示环节,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 山师奖学金评选细则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 山师奖学金评选细则

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山师奖学金评选细则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篇一)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第二条全优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不参加评定;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毕业班只评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窗体底端窗体顶端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各等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五条评定条件:1、除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外,特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一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二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2、三等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各学院(中心)制定,但获奖者必须符合奖学金评定资格。

3、全优奖学金要求一学年内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定奖学金资格:1、受到学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2、评定学期内有课程成绩低于60分,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除外。

第七条评定程序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班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依据本细则评出获奖学生。

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经各学院(中心)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发放。

三等奖学金经所在学院(中心)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由各学院(中心)发放。

第八条报批前必须在本学院(中心)和班级公示。

班级公示材料必须有班主任和班级评比小组成员签名并由学院(中心)存档备查。

第九条本细则自**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篇二)根据《**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级直博、**级、**级非直博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我院评定细则公布如下:一、评定机构学院特成立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史铁林副主任委员:许剑锋何杰组员:陈明祥、易朋兴、唐小琦、王启付、毛宽民、高亮、邱浩波、何岭松、刘心雄、张琴、黄金国、刘银水、崔炳凤、程宜、邹香云、曾峥二、奖学金金额及指标说明 1.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2.学院分配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总额给各系中心,由各系中心自行分配;3.获得优秀博士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业助学金从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中列支。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篇一)第一条某某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需要出发,为某某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某某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

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某某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某某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某某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第六条某某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某某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某某大学其他各类本科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某某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某某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奖学金评选细则

奖学金评选细则

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奖励优秀成绩和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条本奖学金评选细则适用于所有在学校就读并参与相关评选活动的学生。

第三条奖学金评选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本奖学金由学校经费拨款,并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和表现进行评选。

第五条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及特殊贡献奖学金等不同级别。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学业成绩优秀,年级排名前10%。

(二)在学校或社会活动中有特殊表现,做出杰出贡献。

(三)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

(四)有其他突出表现或特殊情况。

第七条上述条件之一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素质全面发展,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热爱学校,关心同学,乐于助人。

(三)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活动。

(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第三章申请和评选程序第八条学生在奖学金评选期间,需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九条学生申请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学校依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

第十一条初审结束后,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并据此确定获奖名单。

第十二条学校应及时公布获奖名单,并给予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第四章奖学金激励机制第十三条学校应设立奖学金基金,用于奖学金的设立和发放。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奖学金评选的结果,将奖学金分配到获奖学生的个人奖学金账户,学生可根据个人需求支配奖学金。

第十五条奖学金可以用于学术研究、学费减免、生活费补贴、留学费用补助等方面。

第十六条获奖学生应当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并在正式场合向他人介绍自己获得奖学金的经历和成就。

第五章违纪处理第十七条如果获奖学生在奖学金发放后违反学校纪律和行为规范,学校有权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第十八条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学校还可以采取其他相关处罚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实施之日起试行,经试行成功后,正式实施。

奖学金评选办法(6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6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6篇)(篇一)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定比例和金额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一、二、三等。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每人每学期50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每人每学期200元。

2.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有突出进步者。

学习成绩在班级中较上一学期提高20-25个名次,每人奖励50元;提高26个名次以上每人奖励100元;不足30人的班级,提高名次50%以上每人奖励50元。

学习进步奖学金无评奖比例限制。

三、评定标准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坚持“考察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综合表现”的原则,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

2.综合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评定。

3.评比学期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不及格现象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选程序和发放办法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

2.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学期第一个月进行。

3.各学院对获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评比条件和比例,逐一审核研究,不得降低奖项、增加下一奖项比例,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4.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评选情况,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落实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篇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某某学院章程》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某某学院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某某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一、奖学金的种类和标准1.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及以上。

申请流程:学生在每学年结束时填写申请表,提交到相关学院教务办公室。

评定标准:按照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奖学金名额进行评定,高于平均绩点的学生将获得奖学金。

奖励金额: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

2.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条件:本科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相关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申请流程: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评定标准:综合考虑学生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的表现、成果和影响力,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奖励金额: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0元/人。

3.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条件:本科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获得突出表现。

申请流程: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到学生工作处。

评定标准:评定过程包括对学生社会工作经历、所取得成效的审查和学生自我评价。

奖励金额: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二、评审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提交到指定部门。

2.初审阶段: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评审阶段。

3.专家评审阶段: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公示阶段:学校公示获奖名单,接受公众监督和对获奖名单的申诉。

5.颁奖仪式:学校组织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奖学金的管理和维护1.学生信息管理:学校建立学生奖学金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申请信息、获奖情况和奖励金额。

2.申诉机制: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学校设立申诉渠道,组成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进行处理。

3.奖学金使用管理:获奖学生须签订使用协议,按照规定使用奖学金资金,需提交使用报告。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5篇)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5篇)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芝苑奖学金是校友巴西籍“黄豆大王”林训明先生于____年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好学向上。

该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设有芝苑奖学金正奖、芝苑奖学金鼓励奖、特长生三大奖项。

为了更好地实现林先生的美好愿望,公正、准确、有依可据地开展评选工作,让每个学生在明确的目标导向下全面发展,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提名1、提名学生条件:品学兼优,体育成绩优良,两个学期均被评为五好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富有创新意识及较强的实践能力,在班级、学校乃至社会各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2、提名时间与方式:每学年的第二学期(____月底)在学校评优表格的“五好学生”中选定____名学生。

二、考核1、考核内容:思想品德____%、语文____%、数学____%、体育____%、特长展示____%、获奖情况____%、动手操作____%、综合知识测试____%2、考核形式:思想品德根据行规达标家校训练册记录、社区意见及任课教师意见进行综合评估;语文、数学、体育取当学年总成绩;获奖情况按当学年各类获奖等次累计得分;特长展示、动手操作、综合知识测试进行现场考核。

3、考核时间:每年9—____月份三、评选1、芝苑奖学金正奖:原则上每届取年级段总成绩第一名的学生,但当第一名学生的所在班级曾有学生获过此奖,且前三名学生各自的总成绩相近时,将优先考虑未获此奖班级的学生。

另外,每年毕业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毕业生也将荣获此荣誉。

2、芝苑奖学金鼓励奖:获正奖学生班级除外,其余各班取成绩优先者,若曾获此奖将不再发给此奖项。

3、特长生:以班级填写的学生获奖表格及证书复印件为准,达到以下标准中的一项即可获得特长生称号,多项特长符合标准将取其中特别突出的一项。

(1)考级等级须在五级水平以上。

(2)在团委、教育局等官方行政机构举办的比赛中获二等奖或前六名。

(3)同一特长两次在校级比赛中获一等奖或前三名。

(4)同一特长两次在民间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二等奖或银奖以上。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5篇)奖学金评定细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5篇)奖学金评定细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5篇)奖学金评定细则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5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动力,营造优良院风教风学风,激发办学活力,根据《**大学**学院“鲁泰奖学金”捐赠协议》,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奖学金由**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大学**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中品学兼优学生。

第二章奖学金设置第三条奖学金类别(一)鲁泰学业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积极投身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助力学生素质提升、全面发展。

(二)鲁泰国际人才培养特别奖学金:旨在开拓和提升学生国际化视野及综合能力,培养符合跨国公司国际化管理要求的专业人才。

第四条奖励对象(一)鲁泰学业奖学金: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及全体研究生。

(二)鲁泰国际人才培养特别奖学金: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三、四年级本科生及二年级研究生。

第五条奖励名额及标准(一)鲁泰学业奖学金40名,奖励标准为:二年级本科生:2000元/人;三、四年级本科生、研究生:3000元/人。

(二)鲁泰国际人才培养特别奖学金1.海外公司实习资助金:3—5名,提供优秀学生赴鲁泰集团海外公司管理培训实习资助(含差旅费、食宿费等)。

2.海外工作培训资助金:5—10名,提供拟赴鲁泰集团海外公司工作的语言培训资助。

3.公司进行国际化人才职业规划,**与海外公司人才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第六条申请条(一)鲁泰学业奖学金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路线;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在学术成果、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贡献者优先考虑;4.已与鲁泰集团签约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鲁泰国际人才培养特别奖学金 1.积极参加鲁泰暑期夏令营;2.自愿赴鲁泰越南公司实习实践;毕业后有意向赴鲁泰越南公司工作三到五年;(三)符合申请条的学生,可同时获得鲁泰学业奖学金、鲁泰国际人才培养特别奖学金。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一、引言奖助学金是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提高学业成绩、培养综合素质而设立的一种资助方式。

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文将详细阐述奖助学金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评定公正、科学、合理。

二、综合成绩评定综合成绩是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综合成绩包括学业成绩、学科竞赛成绩、学术活动成绩等。

其中,学业成绩占据较大的比重。

学业成绩的评定主要通过绩点、平均成绩等指标来衡量,绩点高、平均成绩优秀的学生将获得更高的评定分数。

三、学科竞赛成绩评定学科竞赛是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学科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等各个学科的竞赛,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将获得奖助学金的额外加分。

四、学术活动成绩评定学术活动成绩也是评定奖助学金的指标之一。

学术活动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发表、参加学术会议等。

积极参与学术活动且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将获得奖助学金的额外加分。

五、学生奉献精神评定学生的奉献精神是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学生奉献精神的评定主要从学生在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奉献他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展现出较高奉献精神的学生将获得奖助学金的额外加分。

六、家庭经济状况评定家庭经济状况也是评定奖助学金的考量因素之一。

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会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定,并将家庭经济状况作为奖助学金评定的依据之一。

七、综合评定根据以上指标的评定结果,学校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在综合评定中,不同指标会有不同的权重,权重的设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而定。

最终,根据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确定奖助学金的获得者。

八、奖助学金的等级设置及颁发方式根据学校的规定,奖助学金可分为多个等级,例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

奖助学金的颁发方式可以采取资助款项直接发放给学生或者通过减免学费等形式给予学生资助。

九、奖助学金评定的周期及公示奖助学金评定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评定周期在每年的特定时间内完成。

评定结果将在特定的公示期间进行公示,并对申请者进行公示反馈,确保评定的公正性。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一、奖学金的评定目标奖学金的评定旨在鼓励和表彰在学术、体育、文艺和社会公益等多个领域表现出色的学生,以激励其继续努力学习和发展综合素质,促进全校学风的建设。

二、奖学金的设立及类别根据学校的奖学金设立要求和经费情况,学校设立了以下奖学金的类别:1.学业奖学金2.体育奖学金3.文艺奖学金4.社会公益奖学金三、评定标准和程序1.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进行,评选范围包括全年级的学生。

评定分为学校奖学金和班级奖学金两个等级。

评选学校奖学金的标准为绩点平均值在前5%的学生;评选班级奖学金的标准为绩点平均值在前10%的学生。

2.体育奖学金评定标准体育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学生在各项体育比赛中的成绩和表现来进行,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学生。

评定分为学校奖学金和个人奖学金两个等级。

评选学校奖学金的标准为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评选个人奖学金的标准为代表学校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3.文艺奖学金评定标准文艺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学生在文艺演出、比赛和活动中的表现来进行,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学生。

评定分为学校奖学金和个人奖学金两个等级。

评选学校奖学金的标准为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以上的文艺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评选个人奖学金的标准为代表学校参加校级及以上的文艺比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4.社会公益奖学金评定标准社会公益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学生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公益领域的表现来进行,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学生。

评定分为学校奖学金和个人奖学金两个等级。

评选学校奖学金的标准为在社会公益领域表现突出并得到社区认可的学生;评选个人奖学金的标准为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四、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1.奖学金的发放奖学金的发放将由学校设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评选结果和经费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发放给评选出的学生。

2.奖学金的使用奖学金的使用由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自主决定,可以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参与学术、体育、文艺和社会公益的相关活动等。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一、绪论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科技、体育、文艺等各个领域的杰出表现,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我校特制定奖学金评定细则,以便更公正、公平、公开地评定奖学金的发放对象。

二、奖学金的种类和资助标准1.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的最高荣誉,资助标准为每学期5000元人民币。

2.二等奖学金:综合表现出色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学期3000元人民币。

3.三等奖学金:突出表现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学期1000元人民币。

三、奖学金评定的原则1.公正原则:评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偏袒个人和团体。

2.综合评定原则: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为基础,综合考虑学术竞赛、科技创新、体育竞技、文艺演出等方面的表现。

3.激励性原则:奖学金资助需与励志目标相匹配,既要奖励优秀表现,也要为学生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4.选拔性原则:每学期评定奖学金时,要明确评定对象,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进行资助。

四、奖学金评定的流程1.申请: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段提出奖学金申请。

2.初评: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竞赛成绩等进行初步评定,并列出初评名单。

3.公示:将初评名单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和师生的投诉与意见。

4.复评: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公示期内的反馈,再次综合评定学生的申请材料,并确定最终名单。

5.公布:将最终的奖学金评定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布,并通知学生领取奖学金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五、奖学金评定的指标和权重1.学业成绩: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为主要评定指标,权重为50%。

2.学术竞赛:包括学科竞赛、数学建模、英语演讲等,权重为20%。

3.科技创新:包括科研项目、发明创造等,权重为15%。

4.体育竞技:包括各项比赛、运动训练等,权重为10%。

5.文艺演出:包括音乐、舞蹈、戏剧等,权重为5%。

六、奖学金评定的细则1.学业成绩评定(1)对于理论课程,按照学分绩点计算成绩,参照百分制;(2)对于实践课程,根据指导教师评定的报告书进行评定;(3)对于毕业论文、设计、实验报告等,按照指导教师和答辩评委评定的成绩进行评定。

奖学金精选细则

奖学金精选细则

奖学金精选细则
一、评选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本校在籍的全日制学生,且已按规定缴纳学费;申请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积极参与各类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

二、学术成绩要求
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应在所在专业排名前30%;申请者须完成本学年所有必修课程,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申请者在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三、社会实践加分
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每次可加5分;担任学生会、社团等组织职务,并有一定贡献,每学期可加10分;参加校内外竞赛获得奖项,可根据获奖级别给予相应加分。

四、创新成果奖励
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可加20分;获得专利授权,每项可加30分;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可给予适当加分。

五、个人品德评价
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可得5分;在班级、宿舍等集体生活中表现突出,可得5分;有其他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可给予适当加分。

六、申请流程说明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初选名单;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学校公示获奖名单,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

七、材料提交要求
填写完整的奖学金申请表;提供学业成绩单;提供社会实践、创新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个人品德自我评价及他人评价材料。

八、评选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第X周至第X周;学院初审时间:第X 周至第X周;学校复审时间:第X周至第X周;公示及发放时间:第X 周。

以上细则解释权归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布为准。

希望广大同学积极参与,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奖学金评选细则

奖学金评选细则

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学生取得卓越学术成果,鼓励全体学生培养积极进取、自主学习的精神,特制定本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章奖学金类别本校奖学金分为以下三个类别:1.一等奖学金:授予在全校范围内学术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的学生。

2.二等奖学金:授予在全校范围内学术成绩良好、品学兼优的学生。

3.三等奖学金:授予在全校范围内学术成绩较好、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三章奖学金评选标准1.学术成绩优异:每个学年,评选奖学金的学生应在全校学生中排名前5%。

2.品学兼优:评选奖学金的学生应无违反校纪校规,无旷课、迟到、早退等不良记录,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良好。

3.课外活动:评选奖学金的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并在其中表现出色。

第四章奖学金的评选流程1.初评阶段:每学年结束之前,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和品学兼优情况初步评选候选人,列出初评名单,并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检查。

2.终评阶段:根据公示反馈结果,学校组织评委对初评名单中的学生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3.奖学金的公示:学校将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并按规定时间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第五章奖学金的发放标准1.一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本学年学费的50%。

2.二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本学年学费的30%。

3.三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本学年学费的20%。

4.如获奖学生在学年期间有不良记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奖学金评选标准的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第六章奖学金的管理1.奖学金的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专家和老师代表组成,负责奖学金的评选、发放和管理工作。

2.学校将建立奖学金管理专栏,公开奖学金申请要求、评选标准和流程,并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

3.学校将定期对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附则1.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学校保留对细则进行修订的权利。

2.本细则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本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自即日起开始实施,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参与课外活动,为学术进步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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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选细则(共5篇)奖学金评选细则(共 5 篇)(篇一)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第二条全优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不参加评定;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毕业班只评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窗体底端窗体顶端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各等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五条评定条件:1、除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外,特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90 分,一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二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

2、三等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各学院(中心)制定,但获奖者必须符合奖学金评定资格。

3、全优奖学金要求一学年内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 90 分。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定奖学金资格:1、受到学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2、评定学期内有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公选课和跨专业选修课除外。

第七条评定程序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班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依据本细则评出获奖学生。

全优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经各学院(中心)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发放。

三等奖学金经所在学院(中心)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由各学院(中心)发放。

第八条报批前必须在本学院(中心)和班级公示。

班级公示材料必须有班主任和班级评比小组成员签名并由学院(中心)存档备查。

第九条本细则自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篇二)根据《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 **﹞ 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 **级直博、**级、 **级非直博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我院评定细则公布如下:一、评定机构学院特成立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史铁林副主任委员:许剑锋何杰组员:陈明祥、易朋兴、唐小琦、王启付、毛宽民、高亮、邱浩波、何岭松、刘心雄、张琴、黄金国、刘银水、崔炳凤、程宜、邹香云、曾峥二、奖学金金额及指标说明 1.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 /年 /生; 2.学院分配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总额给各系中心,由各系中心自行分配; 3.获得优秀博士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业助学金从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中列支。

三、申请对象及年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4.按照《 **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 **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5.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资格。

申请年级:2014 级直博和 2015 级、 2016 级非直博未答辩的学籍状态为正常的博士研究生。

符合申请条件,未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学籍状态为正常且完成注册的博士研究生。

当年毕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具备申请条件。

四、评定条件(一)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评审时间和要求(一) 9 月 28 日,学院按照 **级直博、 **级、 **级在籍非直博非定向人数下拨给各系中心指标。

(二)各系中心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 :**年 9月 28日 -**年 10 月 18 日。

(三)申请者于 **年 9 月 28 日后登录/“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在线填写《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者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 A4 纸正反打印,交学院研工组( 10 月18 日截止)。

(四)导师须于 **年 10 月 7 日 -10 月 14 日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 10 月 15 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五)各系中心须认真审核学生材料,评选出 **年度拟获得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 **级直博、 **级、 **级在籍非直博非定向学生,并于 10 月 18 日前向学院研工组反馈评选结果。

学院将于 10 月 18 日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线预审核博士生奖学金。

经对系中心评选结果预审核后,学院将会将奖学金的评定结果将在全体研究生中公示 3 天,听取学院全体师生意见。

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在线上报最终 ** 级直博和 ** 级、 ** 级非直博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审核名单。

(篇三)第一条为更好地开展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 **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级奖学金、地方政府奖学金的评审条件(一)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三)市政府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评审依据教育部、地方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条校长奖学金(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校长奖学金:1.学习成绩优异,获得两次(含)以上一等奖学金或一次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2.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或国家级各类重要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3.在学术研究或科技创新中获得重大突破,并经权威机构认定; 4.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5.在社会公益、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和国家赢得较高声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

(二)评审名额:全校每学年评选 10 名。

第五条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一)评审条件:1.当学年必须被评为一等奖学金; 2.学生德育测评成绩不得低于 90 分; 3.平均绩点居于本专业前 10%;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含)以上等级。

(因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经认定后可适当放宽条件)(二)评审名额:全校每学年评选不超过 20 名。

第六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范围为担任学校、学院、年级、班级的学生干部、党团支委,以及经校团委批准的由学校或者学院选举产生或任命的团委、学生会、社团主要负责人。

(一)评审条件:1.当学年符合三等(含)以上奖学金评选条件; 2.工作至少满一年,工作责任心强、能力突出; 3.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审比例:学生总人数的 2%。

第七条校一等奖学金(一)评审条件:1.德育测评成绩不得低于 90 分; 2.本学年平均绩点居于本专业前 20%;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含)以上等级。

(因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经认定后可适当放宽条件)(二)评审比例:学生总人数的 5%。

第八条校二等奖学金(一)评审条件:1.德育测评成绩不得低于 85 分; 2.本学年平均绩点位居本专业前 30%;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含)以上等级。

(二)评审比例:学生总人数的 10%。

第九条校三等奖学金(一)评审条件:1.德育测评成绩不得低于 85 分; 2.本学年平均绩点位居本专业前 50%;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含)以上等级。

(二)评审比例:学生总人数的 15%。

第十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一)评审条件: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 2.学风严谨,成绩优良,平均绩点位居本专业前 20%; 3.本科毕业生在评选时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4.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二等(含)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至少获得两次不同类型(含)以上校级荣誉称号;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对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在参评优秀毕业生时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评审比例:在校毕业生总数的 10%。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原《 **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江校学 [**]10 号)同时废止。

(篇四) **年度 **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来源:研究生办公室时间:**/11/2 16:19:00 一、评选原则根据研院发【 **】 70 号文件通知,为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学习、科研和实践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也为了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保证奖学金的评选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规定。

二、参评范围及奖励标准 1. 学制范围内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 博士研究生须在 **年 3 月以后入学,在 **年 9 月30 日前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且在 **年 9 月 30 日前没有完成预答辩。

3.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学术性强、在学校科研工作中发挥作用大的已获推荐攻博资格的研究生倾斜。

4. 研究生可以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但两次获奖至少间隔一年;上次获奖年度及之前成果要清零,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第二次获奖申报学生要特别优秀,成果特别突出,成果清零后在同年度获奖学生中成果排名前 30%。

5. 研究生上一年度无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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