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进度五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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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江苏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江苏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09-2010年度)江苏省粮食局制定江苏省统计局批准2008年12月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3年。

粮食经营者报送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涉及商业秘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保密义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养殖企业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必须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目录一、总说明 (4)二、报表目录 (6)三、调查表式(一)粮油收购进度五日报表(SL 01表) (8)(二)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商品粮食收支存平衡月(旬)报表(SL 02-1表) (9)(三)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商品粮食购销分项月(旬)报表(SL 02-2表) (10)(四)最低收购价、临时存储粮食收支月存(旬)报表(SL 03表) (11)(五)省级储备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SL 04表) (12)(六)市县储备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SL 05表) (13)(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商品粮食收支平衡月报表(SL 06表) (14)(八)重点转化用粮企业粮食收支平衡存月报表(SL 07表) (15)(九)商品油脂收支平衡月报表(SL 08表) (16)(十)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月报表(SL 09表) (17)(十一)粮食库存分年限季报表(SL 10表) (18)(十二)粮食和食用油脂油料省际间流向季报表(SL 11表) (19)(十三)粮食、食用油经营和转化企业单位数年报表(SL 12表) (20)(十四)粮食和油脂折合率年报表(SL 13表) (21)(十五)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表(SL 14表) (22)(十六)社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表(SL 15表) (23)(十七)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粮油收支存统计台账(SL 16表) (24)(十八)粮油价格行情报表(SL 17表) (25)(十九)农户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基础调查表(SL DCB-1表) (26)(二十)城镇居民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基础调查表(SL DCB-2表) (27)(二十一)粮油价格监测周报表(GL 02表) (28)(二十二)重点食用植物油企业油脂油料统计月报表(GL 09表) (29)(二十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年报表(GL 17表) (30)(二十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年报表(GL 18表) (31)(二十五)粮油加工业企业年报表(GL 19表) (32)(二十六)重点粮油加工业企业生产情况半年报表(GL 20表) (35)(二十七)粮食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情况年报表(GL 21表) (37)四、主要指标解释……………………………………………………………………………………………38五、附录(一)制度细则 (57)(二)粮油商品目录 (69)(三)粮油品种折率 (72)(四)主要名词含义 (73)(五)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抽样调查制度 (74)一、总说明(一)本调查项目的目的意义。

国家粮食储备库规章制度

国家粮食储备库规章制度

主任职责一、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郑州分公司和市粮食局的领导下,主持全库行政的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执行政策、确保安全、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十六字工作方针,把握全库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库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处理好行政、党委、工会之间的关系,增强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中央储备粮的购、销、调、存工作,并注意抓点带面,推广先进经验。

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实现科技兴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七、负责处理各种突发性事性,及时向分公司和当地政府请示汇报,以求及时、准确、妥善解决问题。

沁阳国家粮食储备库规章制度党支部书记职责一、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支部的正常工作。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单位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安排支部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思想、文化、业务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与业务素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党建工作,增强班子团结,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及五好党组织创建工作,抓廉政,带作风,改革创新,转换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六、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作用。

七、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副主任职责一、副主任是主任的助手,对主任负责,在主任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认真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遇事不推诿,开拓进取、出主意、想办法,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粮食局•【公布日期】2009.01.05•【字号】冀粮调字[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通知(冀粮调字〔2009〕2号)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粮调[2008]25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粮食流通发展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河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09年度),该制度已报经省统计局审核批准(冀统管字[2008]16号),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河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一)补充食用油及国家政策性粮油统计报表1、增设“重点食用植物油企业油脂油料统计月报表”。

该报表在2007年底作为统计制度补充规定开始试行,新《制度》对表中的品种指标和报送频率进行调整,增加棉籽油、葵花油品种,将旬报改为月报,取消粕类指标。

2、增设“粮食和油脂油料省际间流向季报表”。

按季度统计原粮、成品粮、食用油和油料的跨省流通数量。

3、增设“粮食和油脂油料折合率年报表”。

折率分为统计折率和实际折率,品种包括小麦、稻谷、油菜籽、花生仁、芝麻、大豆、葵花籽等。

4、增设“社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表”。

调查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总供给和总需求情况,品种包括:食用植物油中的菜籽油、豆油、花生油、棉籽油、棕榈油、葵花油和其他油等,油料作物中的油菜籽、花生果、葵花籽和其他油料等。

调查对象为涉及油料、食用植物油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单位和个人。

5、增设“国家临时存储等政策性粮油收支平衡月(旬)报表”。

6、增设“县级储备粮油收支平衡月(旬)报表”。

粮食收购管理制度表格范文

粮食收购管理制度表格范文

粮食收购管理制度表格范文粮食收购管理制度表格范文一、收购管理制度表序号收购管理制度内容1 收购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收购粮食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2 收购品种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粮食种类,包括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等3 收购资格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必须具备粮食收购资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4 收购价格收购价格根据政府规定的收购价、市场供求情况进行确定,不得操纵市场价格5 收购数量根据国家规定的年度收购任务量和市场需求状况确定收购数量6 收购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认定7 收购时间收购时间根据粮食生产周期和市场需求情况确定,不得随意延迟或提前8 收款方式收购粮食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确保资金安全9 交付方式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应按时将收购粮食交付给指定的收购单位10 质量监控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应对收购粮食进行质量监控,确保质量安全11 合同管理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应与收购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明确双方权责12 收购资金管理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应合理安排收购资金使用和结算周期13 收购记录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应详细记录每次收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14 收购报告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收购情况15 纠纷处理对于收购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应及时处理,确保双方权益16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收购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将依法给予处罚17 奖励措施对于出色完成收购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将给予奖励二、制度内容解读1.收购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收购粮食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

这部分规定了制度的适用范围,确保所有从事粮食收购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

2.收购品种: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粮食种类,包括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等。

这部分规定了制度适用的粮食品种,确保所有粮食收购行为都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管理。

小麦收购价

小麦收购价

发改经贸[2011]1066号关于印发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为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今年小麦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小麦收购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执行区域和时间。

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白小麦(国标三等,下同)每市斤0.95元,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每市斤0.93元。

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主产省。

执行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至9月30日。

二、完善预案启动机制。

在预案执行期间,以县为单位,当其小麦市场价格连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发行等有关部门核实确认后,报中储粮总公司批准在相关市县或全省范围内启动预案,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要求,各委托收储库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在上述小麦主产区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三、加强委托收储库点资格审查。

中储粮公司及地方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委托收储库点资格的审查和复查。

委托收储库点应满足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在农发行开户、具备必要的检化验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优先作为委托收储库点安排。

在已开展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的省份,委托收储库点应按规定完成了备案工作。

在确定委托收储库点时,要统筹考虑中储粮直属库、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地方国有和国有控股粮库,以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资源,确保储粮安全。

四、落实政策执行责任主体的责任。

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责任主体,要对其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小麦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总责,指导和督促委托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购质价政策,既不能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扰乱市场秩序;并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确保最低收购价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统计员工工作总结9篇

统计员工工作总结9篇

统计员工工作总结9篇统计员工工作总结 1(一)仔细认真,提高自身素质。

为做好统计工作,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统计工作最大地要求就是“仔细认真”,因此,我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价值,提高自己的耐心,增强自己的细心,时刻提醒自己,要以高效率,高质量的报表数据上报给各位领导。

同时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己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使自己有所提高。

(二)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

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公司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公司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后勤处室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对办公室费用方面,继续发扬以必需品为前提,节省处室费用消耗,保证各种办公必需用品齐全,确保领导与同事对办公用品的需求。

在这一年里,我积极配合做好后勤工作,与同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会计较干得多,干得少,只希望把工作圆满完成。

统计员工工作总结 2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我们要切实提高对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认识,把握好以下几点:1、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对于摸准基本国情、省情、市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人口数量多、人均资源不足、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我市的市情。

尤其是XX年第x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经济社会结构调整,人口数量和结构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迁移、就业和居住情况也有较大的改变。

在新的形势下,亟需通过一次大规模的人口普查,摸清人口的底子,掌握人口变动情况和人口发展的复杂局面。

2、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对于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粮食局统计工作自查报告3篇

粮食局统计工作自查报告3篇

粮食局统计工作自查报告3篇粮食局统计工作自查报告第1篇县粮食局统计工作以《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制度》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国家、省、州、县统计部门工作要求,以粮食局20xx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为重心,本着指导与服务的态度,开展了全年的统计工作。

一、全年的月、季、年报表的填报工作1、社会粮食流通企业。

每月都认真收集、整理、审核老师经营、转化用粮企业报送的粮食经营报表,并汇编上报县统计局及州局粮食调控科,并按照《档案法》规定,装订存档。

严格做到实事求是,数据清晰、准确。

2、粮食仓储企业。

每月收集公司粮油存储报表,并分析、汇总上报县统计局及州局仓储安全科。

20xx年地方储备粮食规模为(成品粮)1669吨、油20吨。

其中:州级储备面粉360吨,州级储备大米554吨,州级储备菜籽油20吨;县级储备面粉200吨,县级储备大米555吨。

全面落实了储备粮规模的建立,加强了各级储备粮的管理,适时推陈出新,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藏安全,未出现地方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储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粮食调控管理工作1、加强地方储备粮的轮换管理。

指导完善县储备粮管理,适时实施轮换,确保储备粮的质量;进一步完善地方储备粮的监管制度,组织进行储备粮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储藏安全和质量检查,确保我市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储藏安全、质量良好、管理规范。

2、加强粮食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修改完善了粮食应急预案。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应急预案》精神,修改制定了《县粮食应急预案》。

二是规范粮食应急管理。

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局及公司加强和完善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的措施意见,充实和完善了粮食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3、督促和指导粮食销售工作,确保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20xx年州下达的粮食销售任务为3000吨,据统计实际销售按原粮计算为3123.02吨,完成销售任务的104%;20xx年州下达食用油销售任务为30吨,据统计实际销售为77.29吨,完成销售任务的257.63%,维护了我市粮食市场供应和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07•【字号】东政办〔2018〕215号•【施行日期】2018.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东政办〔2018〕2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市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9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发〔2018〕210号)精神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青粮发〔2018〕139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好粮食安全责任制,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做好我市2018年粮食收购工作,促进粮食生产和粮食产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秋粮收购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

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从大局,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要在本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部门职责,分工合作,履职尽责,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人力物力、运力和收购资金及收储设施、收购网点等各项准备,有效解决粮食收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以赴抓好2018年粮食收购工作。

二、切实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要建立健全粮食收购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协同配合,紧紧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等重点环节,形成由发改、粮食、财政、金融等部门组成的粮食收购联席会议制度,有针对性地会商解决收购中的实际问题,避免发生大范围“卖粮(油菜籽)难”。

三、扎实组织粮食收购要认真贯彻国家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精神,鼓励引导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和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积极入市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促进粮食顺畅流通和收购市场平稳运行。

粮食统计工作总结

粮食统计工作总结

粮食统计工作总结篇一:20XX年粮食统计工作总结20XX年粮食统计工作总结20XX年,辽中县粮食局粮食统计工作将继续以《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国家、省、市局各级统计部门工作要求,以县局20XX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为重心,本着指导与服务的态度,开展了全年的统计工作。

一、全年的月、(季)、年报表的填报工作1、社会粮食流通企业。

每月都认真收集、整理、审核粮食经营、转化用粮企业报送的粮食经营报表,并汇编上报市局粮食调控处,并按照《档案法》规定,装订存档。

严格做到实事求是,数据清晰、准确。

截至20XX年11月末,全县粮食流通企业共收购粮食442,371吨,其中稻谷255,805吨,玉米172,376吨,其它粮食14,190吨;销售、转化粮食447,204吨,其中稻谷(含由稻谷加工成的大米)267,398吨,玉米(含由玉米转化成饲料)170,173吨,其它粮食9,633吨。

2、粮食仓储企业。

每月收集仓储企业(原粮库)粮油储藏报表,并分析、汇总上报市局储备安保处。

截至11月末,企业库存如下:稻谷1,106吨,玉米1,530吨。

每季度末收集、整理、分析、上报至市局储备安保处。

(7月份后,根据市局要求,将不再报送此表。

)截至6月30日,全县租赁承包(原粮库)企业库存为16,770吨,其中稻谷985吨,玉米15,785吨二、指导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企业粮食经营台账填写、统计报表的填报。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指导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如何正确登记台账、报送统计报表,并提出具体要求。

三、全年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1、20XX年全县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按照市局粮食调控处要求,通过入户及电话等方式,对78户农户、15户城镇居民、79户粮食经营企业、12户转化用粮企业、1户油脂加工企业、13户粮油经营商店、超市、1户大中专院校、1户企事业机关食堂,共计201户样本单位采集数据,通过与县统计、农业、铁路、交通部门沟通联系,汇总、分析、上报。

安徽省粮食局、农发行安徽省分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农发行安徽省分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农发行安徽省分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公布日期】2016.09.16•【字号】中储粮皖〔2016〕409号•【施行日期】2016.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安徽省粮食局、农发行安徽省分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市粮食局、农发行市分行,中储粮直属库:根据《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以下简称《预案》)、中储粮总公司《关于做好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中储粮[2016]156号)精神,为扎实做好2016年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准备,确保收购顺利进行1、合理确定委托收储库点。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储粮皖[2016]390号)要求,加强库点分类审核,联合报中储粮安徽分公司、省粮食局和省农发行共同审定。

收购期间因腾出有效空仓容新增的委托收储库点,市级三部门要及时审核,及时上报。

经省级三部门批准后及时公布,及时启动。

对出现收储矛盾不能满足农民售粮要求的,各单位要联合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

2、做好挂牌收购准备。

各单位要按照“六统一,一公开”(统一收购宣传、收购凭证、挂牌格式、收购合同、资金调度、验收标准,公开举报电话)要求,指导收储库点按照国家有关质价政策要求,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中晚稻。

各收购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共同监制的《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公告》(格式见附件1)和《安徽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流程图》(格式见附件4),规范收购管理。

3、规范运用收购“一卡通”系统。

粮食进出库(仓)管理制度(附:出入库作业规程)

粮食进出库(仓)管理制度(附:出入库作业规程)

粮食进出库(仓)管理制度(202X年)XX有限公司粮食进出库(仓)管理制度1、粮食进出库业务必须根据公司购销计划进行。

粮食进出库必须有本库购销部门出具的《粮食进(出)库通知书》或按库业务会议有关规定办。

2、粮食进出库前要认真做好仓房(油罐)、器材、机械设备、计量器具的清理及消毒准备工作;要事先掌握粮源的分布、数量和质量等基本情况。

出库后要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整理好装具、器材、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粮食入库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检验程序对入库粮食质量进行把关。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和油料、油脂不得收购入库,局部质量超标或有争议的粮食必须报告仓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处理措施后方可入库。

4、粮食进出库计量要严格执行“一条龙”业务手续,严格按业务流程作业,计量员、监磅员、保管员和客户同时在场才能计量并出具计量凭证。

码单票据内容填写规范,上述作业人员同时签字确认有效。

5、运粮进库车辆随机确定入库仓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6、粮食进出库期间,后勤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现场秩序。

仓库保管员不得擅离作业仓库。

7、粮食进出库期间要加强现场管理,防止仓库设施损坏、风道破损、脱节、堵塞,粮食、器材损坏或短少等。

督促工人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保证作业安全。

8、保管员每天和计量员核对进、出库数量后,及时登记保管折和保管账,确保账实相符。

开票员第二天上班时准时上交《粮食进、出库进度表》。

9、粮食出库前将仓库内的日常用具和密闭、测温、熏蒸器材收拾整理好;要了解掌握收粮单位的接受能力和需求量,做好服务工作。

10、粮食出库前要通知质检部进行有关项目检验,并出具《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单》随货同行。

11、粮食出库,仓储部、购销部、保管员要对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仔细审查,防止造成粮食灭失损失和不正常运输损耗。

12、公司内部移库必须凭库领导签发的《粮食内部移库通知书》,收发双方保管员、总保管、会计、统计各持一份。

玉米收粮情况报告表格

玉米收粮情况报告表格

玉米收粮情况报告表格
报告内容:
1. 收粮时间:根据调查统计,今年的玉米收粮工作于8月15
日开始,预计将于9月30日结束。

2. 农田面积:根据农户申报数据,我们共计收粮的农田面积为1000亩。

3. 产量情况:经过测算,预计今年的玉米产量为2000吨。

4. 品质评估:收粮过程中,我们对玉米的品质进行了初步评估。

经过抽样检测,初步结果显示,品质较好的玉米比例约为80%,品质一般的玉米比例约为15%,品质较差的玉米比例约为5%。

5. 储存和销售情况:目前,部分玉米已经开始储存,并计划进行一定的销售工作。

预计地方市场需求较大,我们计划优先满足地方市场的需求,并考虑进行玉米出口。

6. 价格情况:由于今年的天气状况良好,预计玉米市场价格较为稳定。

根据目前的市场行情,我们初步预估每吨玉米的价格在3000元至3500元之间。

7. 收益情况:根据产量和价格预估,我们预计今年的玉米收益为600万元至700万元。

8. 后续工作:在收粮工作完成后,我们将做好粮食储存和管理工作,确保玉米质量和数量的稳定。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市场研究力度,掌握市场需求情况,制定合理的销售策略。

以上为我部门对今年玉米收粮情况的初步报告,如有进一步发展和变化,将及时更新报告并上报相关部门。

感谢各位领导的关注与支持。

粮食出库日报表(自动生成)

粮食出库日报表(自动生成)
注意:不要破坏打印表中公式
填报单位: 批准文号
等级
合计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备注
XX粮食出库日报表
2020/5/20
单位:元、公斤
XXX{2020}XX号
摘要
竞价销售
性质 最低收购价 品种 稻谷
累计
数量
金额
10,000
8,900.00
本月累计
本日出库
数量
金额
数量Leabharlann 单价金额凭证


10,000
8,900.00 10,000.000
8,900.00
1五

10,000
8,900.00 10,000
8,900.00 10,000.000
货位号:XXX 买方单位:XX有限责任公司
8,900.00
1填
报 单 位 会 计
制表:
审核:
说明:备注中需注明出库涉及的货位号及客户信息。
驻库员签字:
使用说明
此套表格包括两张附表,在数据表中录入信息,在打印表中只需选择日期,将自动提取数据表中内容加以打印 。

关于报送小麦、油菜籽收购进度的通知(最终5篇)

关于报送小麦、油菜籽收购进度的通知(最终5篇)

关于报送小麦、油菜籽收购进度的通知(最终5篇)第一篇:关于报送小麦、油菜籽收购进度的通知附件3小麦收购价格日报监测县名单肥西县濉溪县蒙城县萧县固镇县太和县凤台县凤阳县霍邱县和县第二篇:小麦收购合同杂粮收购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双赢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保证种植的杂粮在生长过程中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规程种植。

二、甲方保证将乙方种植的无杂粮全部收购,并高于国家标准的保护价格收购,当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格时按合同保护价收购,当高于合同价时按最高价格收购。

三、甲方在收购过程采取镇农技服务中心或村组干部组织收购,或直接设点收购。

四、付款方式:现金付款、车送车结、不打白条、尊重乙方发言权,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利益。

五、甲方对乙方有如下基本质量要求:(1)由甲方挑选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的优良杂粮。

(2)乙方必须严格按杂粮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规程种植。

(3)杂粮水份不超13%,容量最低允许值为750G/L,杂粮不完善粒最大允许含量为10%其中不允许有生霉粒。

杂粮杂质最大允许含量为20%,其中矿物质最大允许含量为0.5%,杂粮不允许有赤霉病粒,杂粮不得有异味或色泽异常。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如调解不成的,提交市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抗拒的自然灾害,应按实际情况对待,双方不视为违约。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1年内有效,(自2012年1月10日至2013年5月10日)甲方签名:乙方签名:签定日期:2012 年月日第三篇:小麦收购合同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收购合同甲方:铜山县湖都专用合作社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农企双赢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推行公司+农技服务中心+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保证种植的杂粮在生长过程中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规程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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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进度五日报表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
注:1栏=2栏+3栏+14栏+15栏;4栏=5栏+8栏+9栏+10栏;5栏=6栏+7栏;3栏≥4栏。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

2、企业自营:指企业自筹资金或拿部分保证金向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食。

3、其他企业委托收购(农发行贷款):指其他企业拿部分保证金利用粮食购销企业贷款资格向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食。

4、全额委托收购:指粮款全部由委托企业支付,粮权属委托企业,不计入粮食购销企业库存。

5、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全额委托收购(提供增值税发票):指受中储粮直属企业全额委托收购,且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粮源。

6、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全额委托收购(不提供增值税发票):指受中储粮直属企业全额委托收购,且不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粮源。

7、省内企业跨县(市)收购的在企业注册地反映。

8、如有成品粮收购,折成原粮后上报。

9、11、12、13栏的粮食单独体现,不计入总计。

10、此表初始上报时间为:逢1、6、11、16、21、26日中午前。

11、如没有收购进度,要上报与上期一致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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