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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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改善和提高我市的城市卫生总体质量,进一步塑造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幸福阳春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纳入阳春市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城市卫生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活动为载体,以治理脏乱差为切入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卫生管理力度,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城市文明建设水平,力争在2019年通过国家级的创卫技术评估。
三、创卫区域
市区建成区及建成区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区域范围。
四、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阳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市长担任,分管卫生和城管工作的副市长分别担任副组长,市直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创卫办),内设8个组:综合协调组、资料档案组、宣传报道组、市容环保督导组、重点场所卫生督导组、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督导组、公共医疗健教督导组、病媒防控督导组。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2017年6月—2017年7月)。
主要工作:一是建立各级创建组织机构;二是制订创卫工作方案;三是召开各类动员会;四是落实部门创建责任;五是开展创卫培训工作;六是建立联络员制度。
(二)专项整治阶段(2017年7月—2018年12月)。
通过一年多时间的集中突击专项整治,力争2018年10月底前,使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基础卫生设施、沟河环境、城市交通管理秩序、市容市貌、“六小”行业卫生、集贸市场管理、病媒生物控制、市民综合素养和社区、小区及城中村卫生等方面指标得到大幅度提升,基本解决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的难点、重点和薄弱环节,确保2018年12月前通过省级暗访、调研和考核。
主要完成如下整治工程和相关工作:
1. 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部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
2. 污水沟河整治工程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 城市交通管理提升工程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
4. 市容市貌美化工程
牵头部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市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
5. “六小”行业达标工程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注:“六小”行业即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浴室、小旅馆、
小歌舞厅、小网吧。
6. 集贸市场规范工程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畜牧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经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市场物业管理站。
7. 市民素养提升工程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各街道办事处。
8. 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程(鼠、蚊、蝇、蟑螂四项)
牵头部门:市爱卫办。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市疾控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9. 卫生社区创建工程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指导部门:市住建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10. 老旧小区、城中村治理工程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指导部门:市住建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本阶段,市创卫办依据国检标准,组织开展若干次模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根据通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在各项指标达标的基础上,于2018年7月向省申报(各责任单位要在本阶段完成创国卫10个必备条件和专项技术报告的汇编上报工作)。申报后将接受省爱卫会专家对我市的调研确认和指导。
(三)迎接检查阶段(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迎省检:2018年7月至12月。
迎国检:2019年6月至12月。
在此期间,针对两级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继续加以整改完善,争取在2019年底前通过全国爱卫办国家级技术评估。
六、具体目标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2. 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
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及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3. 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镇。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4. 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市府办、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 街道、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2. 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