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井资料采集与整理规范》现场执行补充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录井资料采集与整理规范》现场执行补充规定

《录井资料采集与整理规范》现场执行补充规定

一、二、三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录井资料采集与整理规范》Q/SY128-2005及吐哈油田勘探事业部、开发处下达的补充规定只针对最终录井成果资料进行了详细规范。而缺乏对录井过程质量控制的相关记录。因此,为保障录井质量,使成果资料做到有据可查,并有利于完井报告编写及完井试油讨论汇报工作的进行。特对现场及上交地质研究的资料作出了以下要求,希据此向现场传达落实。

一、地质录井

1、上交资料

⑵开发井、滚动井

除实物剖面板不再粘贴外,其余上交项目和探井相同。地质观察记录,岩屑、荧光原始观察记录要求上交地质研究所作资料。

2、报告编写

⑴探井

由地质研究所在完钻报告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现场地质技术员应按Q/SY128-2005标准编写报告,要求报告中现场数据准确,各项目资料相互对口。

⑵滚动井及油气合作开发处开发井

要求由地质录井小队长完成编写,地质研究所审核。报告格式参考探井报告格式执行。

⑶开发井(开发处)

要求由地质录井小队长完成编写,地质研究所审核。报告格式按照开发处下发的开发井报告格式要求执行。

二、综合录井

综合录井资料上交清单

三、气测录井

气测录井资料上交清单

四、荧光定量录井

荧光定量录井资料上交清单

五、岩石热解录井

岩石热录井资料上交清单

六、热解气相色谱录井

热解气相色谱录井资料上交清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