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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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根据全队工作目标和经济计划,负责及时了解、收集、综合各环节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存在的的问题。及时向队领导汇报或提交有关会议研究。
二、负责人长办公会、队务会及全队性行政工作会议的组织准备和有关事项的安排及会议决定、决议有关内容的催办、落实。
三、组织参与大队行政工作报告、总结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定稿工作。
四、组织制订、汇编全队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考核工作,落实机关科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五、负责承办行政文件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经常检查印鉴管理使用情况。
六、负责证照的管理和年检工作。
七、负责协调好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及打印室的工作。
八、协助领导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九、认真做好公文处理、档案和日常接待工作,做好机关文件打印、电信、车辆等的费用管理工作。
十、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控制使用机关业务招待费。
十一、负责大队车辆管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出差申报、招待费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工办工作职责
在大队主管领导和科学技术、全面质量管理等委员会的领导下,搞好全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一、技术管理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方面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新技术、新标准;
2、协助领导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
3、协助队属各实体编写大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图纸)设计;
4、负责全队施工技术(图纸)设计、竣工报告、研制报告等技术资料的审查、整理、归档等工作;
5、对实体单位在工作中碰到重大技术问题,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协助有关单位解决;
6、开展技术进步、技术开发、技术市场信息收集、交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
7、负责大队施工资质、测绘资质的年检工作及有关材料编写;
8、负责项目经理资质的年检与申报工作;
9、负责组织科技成果评审、奖励管理工作;
10、负责全队生产技术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
二、质量管理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质量方面方针、政策与法规;
2、协助领导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加工等规范及标准。组织和实施定期质量大检查;
4、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协助领导处理有关质量事故;
5、督促实体单位收集有关证明工程(产品)质量方面的材料,并整理归档;
6、负责全队质量报表的编写与上报工作。
三、负责大队《技术、质量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考核评分办法》、《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评分办法》、《科学成果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
经营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参与大队远景发展规划和有关经济技术指标的编制贯彻。
二、制定内部生产经营责任制和大队各项经济责任制方案。
三、收集、了解、掌握市场信息,承接洽谈合同及组织招、投标工作的落实。
四、编制工程项目预决算,对基建项目进行预决算审定。
五、及时做好合同及已完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六、配合基层单位从事经营业务工作。
七、负责已完工程项目尾款摧款任务。
八、负责对大队各生产实体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九、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生产经营状况,提出加强经营管理的书面意见。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年终写出考证意见。
十一、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资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财经法规,结合我队实际情况,起草本队财务管理办法及财务工作细则。
二、负责全队各种会计核算。
三、负责流动资金贷款的还贷工作。
四、负责全队职工水电气扣款汇总及机关职工扣款。
五、负责全队汇总统计工作。
六、负责整理上报贷款贴息资料。
七、负责缴纳建工队、地建公司各种税费,编报建工队、地建公司报表。
八、汇总上报建工队财务报告,及时向领导上报资金收支表。
九、分析和考核各单位经济责任制指标完成情况。
十、做好全队财务资料、统计资料的档案保管工作。
十一、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工作。
十二、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在主管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队劳动、人事、职教管理,劳动保险,职工奖惩、考核、调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提出调资、资金分配、机构设置意见等。
二、负责拟定劳动工资、人事管理、职工教育等有关管理办法,建立有关台帐。
三、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工人技师的评聘工作。
四、负责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工)工作。
五、负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的接收、分配,新工人的招用手续,审批职工转正、定级、定职,做好入队教育工作。
六、按有关程序办理职工的正常调动手续,坚持做到动态管理,坚持合理流动。
七、负责制定职工考勤制度,并监督、检查劳动纪律,做好职工的考核、奖惩事宜。
八、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负责办理职工的退休、辞职手续和社会统筹工作。
九、负责办理劳动工资、保险统筹、人事资料的统计上报,做到有关资料完整齐全,及时归档。
十、负责办理职工地质工作三十年的荣誉待遇。
十一、负责全队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全队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调
整工作。
十三、负责全队职工政治、文化、技术业务培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及随队职工子女的普教管理工作。
十四、审核培训有关费用报销手续,教育经费做到合理开支,做好与地方学校的协调工作。
十五、负责全队职工的养老统筹的征缴工作,并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
十六、负责办理合同制职工在地方社保机构的投保手续,负责办理全队职工失业保险在地方社保机构的投保手续。
十七、负责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五大员”证件的管理和《临时用工管理办法》的实施。
十八、负责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十九、负责接待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