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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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讯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并逐步完善某某县各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充分发挥新闻通讯员在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展示各单位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根据党的宣传政策、宣传纪律以及某某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新闻通讯员的确定和管理
第二条各单位新闻通讯员由本单位自行确定人选并报某某主管单位备案,各单位可固定1至2名干部为新闻通讯员,主要负责本单位新闻稿件的撰写。
第三条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新闻通讯员人选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变动,由工作任务分配、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通讯员人员变动,各单位应及时确定新人选并报某某主管单位备案。
第四条新闻通讯员在开展宣传工作时,由某某主管单位和各单位共同负责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新闻通讯员的职责
第五条新闻通讯员应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宣传工作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
则,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
作积极,态度端正,吃苦耐劳,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
时完成新闻报道任务。
第六条新闻通讯员应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采访写
作能力,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
第七条新闻通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
及时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最新信息、成果以及重大活动
开展情况,在征得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真实、客观、
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能够在宣传报道中及时反映本单位
在改革和发展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
第八条新闻通讯员积极向某某主管单位外宣办提供新
闻线索,做好新闻信息的报送工作。
第九条新闻通讯员可在遵守宣传纪律的前提下,积极
向疆内外新闻媒体投稿,及时向社会宣传本单位在各项工
作中的好做法和新成果,为不断提高某某县经济社会知名
度和美誉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十条新闻通讯员要遵守国家法律及自治区、自治州、某某县出台的管理规定,遵守宣传工作的纪律,在从事宣
传工作时,服从某某主管单位的领导和组织管理,积极参
加各种宣传活动,做好本单位与某某主管单位的联络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本
单位的宣传工作中。
第十一条新闻通讯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顾全大局,坚持以正面报道和正面引导为主,客观、公正、实事
求是地进行报道,保证稿件内容真实、健康,积极反映某
某县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努力维护某某县对外宣传的良好形象。
第十二条新闻通讯员所撰写的新闻稿件,需征得所在
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才能提交某某主管单位进行对外
发稿,部分专业性较强的稿件,需请相关领导召集专业专
家审定后提交某某主管单位。
第十三条新闻通讯员面向疆内外媒体(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开展外宣活动,应首先征得本单位
主要领导的同意,所投稿件需经单位领导审阅,同时与宣
传部取得联系进行稿件备案,在遵守相关规定及宣传纪律
的前提下投稿。
第十四条新闻通迅员要按时完成本单位及某某主管单
位布置的宣传工作任务。做到常规新闻及时报道,重大活
动重点报道。
第四章新闻通讯员培训
第十五条由某某主管单位负责通讯员培训计划及培训
内容的制定,并负责组织集中学习和培训。培训主要采取
聘请州内新闻媒体资深记者、相关专业人士以及有关领导、
专家、老师集中授课,通讯员座谈交流,观看新闻写作方
面的教学影片等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新闻通讯员要积极参加某某主管单位组织的
学习及培训活动,按时参加某某主管单位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学习新闻宣传理论知识,逐渐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新闻
敏感性,提高新闻意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五章新闻通讯员的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某某主管单位每年末举行一次通讯员工作总
结会议,对本年度内通讯员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考核。通讯员年终考核成绩将与本单位宣传工作考核成绩挂钩。
第十八条通讯员在州级、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
表宣传某某县的新闻,按照“多稿酬”原则进行奖励。对
于头版头条、影响大的稿件,可报请相关领导审批,予以
额外奖励。所有奖励只针对首发媒体刊登(播发)的稿件,对于被转载(转发)的稿件,不重复奖励;被多家媒体同
时刊(播)发的只根据级别最高的媒体进行奖励,不重复
奖励。
第十九条根据通讯员年终工作情况评定的结果,某某
主管单位评选出年度“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通讯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扬。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因条件所限,某某主管单位暂不为通讯员提供工作设备,通讯员所使用的采写、摄影等设备,由所在单位提供或自行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某某主管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