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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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普通高中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分管理制度。

二、学分管理制度1. 学分构成普通高中学生学分分为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综合实践学分。

(1)必修学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12门课程,每门课程2学分。

(2)选修学分:包括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和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行选择的课程,每门课程2学分。

(3)综合实践学分: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体育竞赛等活动,每项活动1学分。

2. 学分认定(1)必修学分: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考核合格者,认定为必修学分。

(2)选修学分: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考核合格者,认定为选修学分。

(3)综合实践学分:学生参加活动,经学校认定后,认定为综合实践学分。

3. 学分转换(1)学生在高中阶段,可申请将初中阶段获得的学分转换为高中学分。

(2)学生在高中阶段,可申请将选修课程学分转换为必修课程学分。

4. 学分修满要求(1)学生在高中阶段,需修满160学分,方可毕业。

(2)学生在高中阶段,需修满规定的必修课程学分、选修课程学分和综合实践学分。

5. 学分管理(1)学校成立学分管理小组,负责学分认定、学分转换和学分修满等工作。

(2)学校建立学分管理制度,明确学分认定、学分转换和学分修满的标准和程序。

(3)学校定期对学生的学分进行审核,确保学分认定、学分转换和学分修满的准确性。

三、保障措施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学分管理制度,提高师生对学分管理制度的认识。

2.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根据教育教学实际,不断完善学分管理制度,确保学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3. 加强监督,确保公正。

建立健全学分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学分认定、学分转换和学分修满的公正、公平。

4. 注重实效,提高质量。

学分制管理规定(3篇)

学分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学生。

第三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计量单位的教学管理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分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对全体学生实行统一的学分制度,确保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二)弹性灵活原则:根据学生个体差异,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质量保障原则: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分制度的实施效果。

(四)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学分制度,使其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

第二章学分制度第五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的计量单位,每门课程均设定相应的学分。

第六条学分分为必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

(一)必修课学分:指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等。

(二)选修课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必修课学习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要,选择修读的课程学分。

(三)实践环节学分:指学生在课堂学习之外,通过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获得的学分。

第七条学分计算方法:(一)课程学分:以课程学时为依据,每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环节学分:根据实践活动的内容、时间、成果等因素,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第八条学分绩点:(一)学分绩点是指学生在某一学期或某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所获得的绩点。

(二)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之和。

第三章学分要求第九条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条本科生毕业学分要求:(一)总学分要求: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本科生毕业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50学分。

(二)课程学分要求:必修课学分不少于80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50学分。

高中学分制度管理方案

高中学分制度管理方案

高中学分制度管理方案一、背景介绍高中学分制度是指根据学生所修学科和学业成绩进行学分认定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它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的核心指标,以学分的累积与达标为标志,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

高中学分制度的管理方案对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至关重要,下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高中学分制度的管理方案。

二、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1. 引导学生确定学习目标学分制度管理方案应该首先引导学生自主确定学习目标,明确自己的学术兴趣和职业规划。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优势选择学习的学科和课程,从而提高学习的主动性。

2. 提供多样化的选修课程为了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需求和兴趣,学分制度管理方案应该提供多样化的选修课程。

这些课程可以是学科拓展、艺术、体育等方面的课程,使学生可以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特长和兴趣。

三、优化学分认定方式1. 量化成绩评价学分制度管理方案中应当明确学分的认定标准,并采用量化的成绩评价方式。

通过设定学分线、加权平均分等指标,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这样可以减少主观评价的倾向,确保学生的学分获取公平公正。

2. 引入实践和创新学分除了学科学分,学分制度管理方案应该引入实践和创新学分。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社团活动等方式获得学分,充分发展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加强学生学业指导1. 设立学业指导机构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学分制度和规划学业,学分制度管理方案应当设立学业指导机构。

这个机构负责向学生介绍学分制度和相关规定,并提供学业规划、选课指导等服务,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

2. 鼓励学生参加学术竞赛学分制度管理方案可以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竞赛。

学生在学术竞赛中所获得的奖项和荣誉可以作为额外的学分,鼓励他们参与学术研究和创新,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建立学分课程评估机制1. 定期评估学分课程学分制度管理方案应当建立学分课程的定期评估机制,对课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通过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对学分课程的教学效果进行分析和改进,保证学生获得有效的学习经验和知识技能。

高中学分制度管理办法

高中学分制度管理办法

高中学分制度管理办法高中学分制度是指学生通过参加不同课程获取学分,累积学分达到一定要求方可毕业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

随着中国高中教育的改革,学分制度的管理办法也被广泛应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出发,探讨高中学分制度的管理办法。

1. 学分制度的目的与优势学分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效果。

通过学分制度,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课程选择,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因此能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兴趣和专长。

此外,学分制度还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

2. 学分的获取方式和要求学分的获取方式主要包括修读选修课程、参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

学校应该为每门课程制定具体的学分要求和考核方法,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充实而有序地获取学分。

同时,学生应该了解不同学科的学分价值,合理安排学习计划,以便在毕业前获得足够的学分。

3. 学分的评定与转换学分的评定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包括平时表现、考试成绩、课程报告等。

学分的转换是指将学生在不同学校或不同学段获得的学分进行转移和合并。

对于学分转换,学校应该制定明确的规定,确保学分的合理传递和转化。

4. 学分的管理与监督学分制度的管理与监督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重要任务。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学分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学分的统一管理和公正评定。

同时,教育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学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确保学分制度的有效运作与持续改进。

5. 学分制度的挑战与应对学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面临一些挑战,如学生课程选择不合理、学分评定不公正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学校可以加强对学生的课程指导,引导学生做出合理的选择。

同时,学校还可以建立学分学业辅导制度,帮助学生解决在学分获取过程中的问题。

6. 学分制度的衔接与转换学分制度的衔接与转换是指中学与高等教育的学分转换问题。

高中学分制度应与高等教育招生政策相衔接,确保中学阶段学生的学分能够被高等院校认可和转换。

为此,学校可以与高等院校沟通合作,建立学分转换机制,同时为学生提供升学指导。

高中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中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高中学生。

第三条学分管理制度旨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学分构成第四条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第五条必修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体育与健康课程、艺术与审美课程、劳动与技术课程等。

第六条选修学分包括:学科拓展课程、社会实践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等。

第三章学分认定第七条学分认定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过程管理,结果导向;(三)注重质量,保障实效。

第八条学分认定程序:(一)学生选修课程后,由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教学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等。

(二)任课教师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学生的学分。

(三)学校教务部门对学分进行审核、汇总。

(四)学生可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查询个人学分。

第四章学分管理第九条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完成学业。

第十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完成学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缓修或免修。

第十一条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可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学生如有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部分或全部学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学分要求如下:一、公共基础课程(共12学分)1.语文(4学分)2.数学(4学分)3.英语(4学分)二、专业课程(共16学分)1.物理(4学分)2.化学(4学分)3.生物(4学分)4.历史(4学分)5.地理(4学分)三、体育与健康课程(共2学分)1.体育与健康(2学分)四、艺术与审美课程(共2学分)1.艺术与审美(2学分)五、劳动与技术课程(共2学分)1.劳动与技术(2学分)六、学科拓展课程(共6学分)1.学科拓展课程(6学分)七、社会实践课程(共4学分)1.社会实践课程(4学分)八、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共4学分)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4学分)九、研究性学习课程(共2学分)1.研究性学习课程(2学分)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领导小组:组长:曹福文副组长:叶浩张明周陈军组成人员:年级行政、班主任、各备课组长、科任教师职责:负责学分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审定结果并公示。

负责接受学生对学分认定的申诉并答复学生。

二、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组长:本年级备课组长或年级学科权威教师副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本学科本年级任课教师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三、学分评定构成项目及办法模块学分认定以模块考核成绩为依据,模块考核成绩=过程评价+终结评价(模块测试),总分100分。

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均由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两个部分组成。

(一)、学术性课程(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习领域的学科)学分评价:1. 模块考核成绩=过程评价×40%+终结评价(模块测试)60%,总分100分。

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取得该门课程的满学分2分或1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学分。

2.过程表现评价:由出勤和日常学习表现过程构成。

出勤2019出勤缺勤(含病事假)一节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两次并一次缺勤)。

日常表现80分,其中课堂表现10分,平时作业30分,平时测验40分。

在课堂表现中,上课睡觉、玩手机,未经老师同意看与本学科无关的书、报、杂志及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他人学习者等情况之一的一次扣2分;平时作业(包括试验操作、小论文等)无特殊情况拖交和不交作业的一次扣1分;经证实抄袭作业的一次扣1分。

平时测验按百分制平均值的40%计入。

3.终结评价(模块测试):每学完一个模块后,由学校、县或市统一命题(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模块测试包括实验操作、外语模块测试包括听力测试)、组织纸笔测试(基于知识学习的模块采用闭卷考试,基于开拓视野的模块可采用开卷考试)。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年修订)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年修订)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7.15•【字号】川教[2010]140号•【施行日期】201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140号)各市、州教育局:为加强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保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原四川省教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教基〔1992〕20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教育厅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严谨、实用高效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学校主要负责信息录入、信息备份,为学生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籍核查、监督,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籍注册、日常管理。

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省建立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入学、注册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录取学生。

高中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高中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坚持以全面发展为目标,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三)坚持以课程为载体,优化课程设置,提高课程质量;(四)坚持以评价为导向,完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章课程设置与管理第四条普通高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活动课程。

第五条必修课程: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

第六条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需要,开设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

第七条活动课程: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开展各类课外活动。

第八条学校应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课程的管理,确保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学分制管理第十条高中学分制以学分为单位,衡量学生的学习成果。

第十一条学分设置:根据课程学时和课程性质,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

第十二条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三条学生修读课程,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学生修读课程,应遵守学校纪律,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五条学生修读课程,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课程组合。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第十七条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课程成绩、学分、奖惩情况等。

第十八条学生学籍管理包括:入学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十九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

第二十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第五章评价与激励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全面评价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以及管理制度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以及管理制度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以及管理制度1. 学分确认1.1 学分定义高中新课程学分是指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各类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应考核后所获得的学分。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

1.2 学分计算方式高中新课程学分实行累计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课程标准学分:每门课程设有一个标准学分值,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 实践环节学分:学生在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可根据相应标准转化为实践环节学分。

- 选修课程学分: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修读选修课程,每门选修课程设有一个学分值,通过考核后获得相应学分。

1.3 学分确认流程学分确认流程如下:1. 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向所在学校提交学分认定申请。

2.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确认。

3. 学校将学生学分信息录入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并进行公示。

4. 学生可在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中查询自己的学分信息。

2. 管理制度2.1 学分管理职责- 学校:负责学分认定的具体实施,审核学生学分申请,确保学分信息的准确性。

-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的学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学分政策的贯彻执行。

2.2 学分认定标准- 课程学习:学生需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内容,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

- 实践环节: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提交相关成果,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学分。

- 选修课程:学生需按照学校选修课程安排参加学习,通过考核后获得学分。

2.3 学分认定原则- 公平公正:学分认定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每个学生的合法权益。

- 激励创新:鼓励学生参与各类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分类管理:根据课程类型和实践环节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学分认定标准和管理制度。

2.4 学分认定流程- 学生提交学分认定申请。

- 学校进行学分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确认。

- 学校将学生学分信息录入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系统。

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汇总

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汇总

附件1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教育部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要求,以及《四川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川教〔2010〕128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成教普二〔2010〕7号),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结合我市高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普通高中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需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和至少28个选修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学分方可毕业。

学校鼓励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二、学分认定的管理1.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

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担任,校长是学分认定的第一责任人,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

学分认定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实施。

2. 学分认定时间。

学科类课程在修习完每个模块后,由学校确定时间组织考试,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学分认定;综合实践活动的学分,由学校在学期或学年末根据该课程实施情况进行统一认定。

3.学校应高度重视学分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本校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学分认定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4.学生休学期满复学后,其已获得的学分和有关材料继续有效。

5.学校应建立学分认定工作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资料;要将学分认定结果及时记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6.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学分认定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严谨、实用高效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学校主要负责信息录入、信息备份,为学生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籍核查、监督,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籍注册、日常管理。

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省建立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入学、注册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录取学生。

学生须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发放给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

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入学学生进行注册登记。

在学生入学时组织学生完整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附件2),编制《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附件3),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9月30日前对学校上报的《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进行审核、确认,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编号规则(附件1)编制学籍号(学生身份证号为辅号)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取得学籍。

电子注册后,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0月30日前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中学学分管理制度_中学学分管理制度办法

中学学分管理制度_中学学分管理制度办法

中学学分管理制度_中学学分管理制度办法中学学分管理制度_中学学分管理制度办法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应制定规范的中学学分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中学学分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学学分管理制度篇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公正性,推进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学分制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并以修满规定的下限学分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的课程管理制度,也是衡量学生在课程方面的经历和发展水平的一种课程评价制度。

普通高中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考查。

1.修习课时。

主要体现学生学习的参与程度,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设置所规定的课时开设课程,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课程修习,每一模块学习必须保证有相当长的修习时间。

2.修习过程综合表现。

主要包括学生修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完成作业的情况、参与课堂学习活动情况、从事与修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及阶段性测试成绩等。

3.模块考试考核。

指模块修习结束后举行的全面、系统的考试考核。

二、学分要求1、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定。

凡具有本校高中学籍的学生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准予毕业:①三年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②三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区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在选修Ⅱ中要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③参加并通过省级规定的学业水平测试。

学生毕业证书由学校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验印后发放。

2、高考学生的学分要求由于绵阳中学学生层次高、发展前景大,学生对升学的需求要求高,高中毕业都参加高考,因此学生在必须完成144总学分,学校在高中三年统一开设18个选修IA模块的基础上,在高一、高二年级统一开设16个选修IB模块外,在高二、三年级还要开设有30个选修IB 等课程模块,共学生任意选选,以满足不同爱好和发展需求的学生的需要。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推动我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分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包括四川省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和四川省特色办学普通高中两类。

第三条四川省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是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管理制度符合新时代要求、课程资源丰富、改革成效显著、育人质量一流、社会广泛认可,在落实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改革育人模式和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普通高中学校。

四川省特色办学普通高中是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形成较为科学成熟的特色课程体系、特色教学方式、特色师资队伍等特色办学示范模式,在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方面成效显著,具有突出的优势,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示范性的普通高中学校。

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是指学校办学理念先进、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工作规范,有较强的教育改革意识和较为丰富的校本课程资源,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较高,在本地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性的普通高中学校。

第四条推进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放管服”改革,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由教育厅遴选、认定、授牌;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由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遴选标准,自行组织遴选,报教育厅认定、授牌。

经遴选认定的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其原隶属关系、管理主体不变,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

高中学分实施方案

高中学分实施方案

高中学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高中学分制度是指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过程中,通过取得一定的学分,来完成学业要求。

学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学分获取方式。

1. 课程学分。

学生通过参加课堂教学,完成各门学科的学习任务,取得相应的学分。

学校将根据学科教学大纲和学分要求,制定课程学分获取的具体标准。

2. 实践学分。

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体育锻炼、艺术实践等活动,取得相应的实践学分。

学校将根据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情况,评定其实践学分的获取情况。

3. 素质拓展学分。

学生通过参加学科竞赛、社会服务、志愿活动等,取得相应的素质拓展学分。

学校将根据学生参与活动的情况,评定其素质拓展学分的获取情况。

三、学分管理。

1. 学分积累。

学生在高中阶段,根据学校制定的学分获取要求,逐步积累学分。

学校将建立学生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

2. 学分认定。

学生在完成学业要求后,学校将对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认定,确认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3. 学分转换。

学生在高中阶段所取得的学分,可以在升学、就业等方面进行转换和认可。

四、学分实施效果。

学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不同的学分获取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同时,学分制度也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五、建议和展望。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学分获取要求,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同时,学校也应加强对学分制度的宣传和解释,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学分制度的意义和实施方式。

未来,学分制度的实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教育公平。

希望学分制度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六、结语。

高中学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学校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推动学分制度的健康发展,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严谨、实用高效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学校主要负责信息录入、信息备份,为学生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籍核查、监督,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籍注册、日常管理。

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省建立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入学、注册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录取学生。

学生须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发放给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

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入学学生进行注册登记。

在学生入学时组织学生完整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附件2),编制《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附件3),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9月30日前对学校上报的《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进行审核、确认,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编号规则(附件1)编制学籍号(学生身份证号为辅号)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取得学籍。

电子注册后,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0月30日前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及管理流程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及管理流程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及管理流程1. 学分确认1.1 课程学分认定根据《高中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学生需通过考试、考查、实践等方式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

各学科教师需对学生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认定学分。

1.2 学分认定标准- 考试课程:学生成绩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80%以上,即可认定为学分。

- 考查课程:学生成绩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60%以上,即可认定为学分。

- 实践课程:学生完成课程规定的实践活动,经教师评估合格,即可认定为学分。

2. 学分管理2.1 学分记录学校需建立学分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记录。

各学科教师在认定学分后,需将学生的学分信息输入学分管理系统。

2.2 学分审核学校设立学分审核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学分进行审核。

学分审核委员会需定期对学生的学分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学分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3 学分查询与更正学生可通过登录学分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学分记录。

如发现学分记录有误,可向学科教师或学分审核委员会提出更正申请。

3. 学分兑换与认定3.1 学分兑换学生可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竞赛等,获得额外学分。

额外学分可兑换为相应课程学分。

3.2 认定方式- 活动类: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经评审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 竞赛类:学生参加各级别的竞赛,获得规定奖项,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4. 学分管理流程4.1 学分认定- 教师评估:教师对学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认定学分。

- 输入系统:教师将学分信息输入学分管理系统。

4.2 学分审核- 审核委员会审核:学分审核委员会定期对学分记录进行审核。

- 反馈审核结果:审核委员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教师和学生。

4.3 学分更正- 学生提出更正申请:学生发现学分记录有误,向教师或学分审核委员会提出更正申请。

- 审核委员会处理:学分审核委员会对更正申请进行处理。

4.4 学分兑换- 学生参加活动或竞赛: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竞赛。

- 获得额外学分:学生获得额外学分,兑换为相应课程学分。

【学分认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学分认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一)规范性原则。

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的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以上;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4、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2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18个学时, 1个学分;选修Ⅱ每个模块18个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过程记录;2、学生获得的成果;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4、每1学分不少于18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8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2、学校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3、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获得2个学分;4、学校组织的集中军训时间不少于5天,可获得2个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组织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科目学分认定小组、班级评分小组的三级管理(一)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有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教研组长;其职能是把握学分认定政策、管理学分档案、协调、监督;。

高中新课程学分评估及管理方法

高中新课程学分评估及管理方法

高中新课程学分评估及管理方法一、学分评估体系1. 学分分类:高中新课程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大类。

必修学分涵盖国家课程,体现学生的基础素养;选修学分涵盖校本课程,体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学分分类:高中新课程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大类。

必修学分涵盖国家课程,体现学生的基础素养;选修学分涵盖校本课程,体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2. 学分认定标准:学分认定标准根据课程性质、课程难度、课程完成质量等因素制定。

各类课程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学分认定标准:学分认定标准根据课程性质、课程难度、课程完成质量等因素制定。

各类课程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必修课程:学生需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内容,参加课程考核,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可获得相应学分。

- 选修课程:学生需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内容,参加课程考核,成绩达到优秀,可获得相应学分。

3. 学分累计要求:学生高中阶段需累计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选修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

具体累计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情况制定。

学分累计要求:学生高中阶段需累计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选修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

具体累计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情况制定。

二、学分管理方法1. 学分记录:学校需为每位学生建立学分档案,详细记录学生各科目学分获取情况。

学分档案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数量、学分获取时间等内容。

学分记录:学校需为每位学生建立学分档案,详细记录学生各科目学分获取情况。

学分档案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数量、学分获取时间等内容。

2. 学分审核: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学分审核工作。

每学期末,学生提交学分获取证明,教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记载。

学分审核: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学分审核工作。

每学期末,学生提交学分获取证明,教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记载。

3. 学分兑换:学生可通过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竞赛、研究性研究等途径获得选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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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科目: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
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外语(英语、日语、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
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
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
• 3.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
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
6
选修学分Ⅰ
根据社会对 人才多样化 的需求,适 应学生不同 潜能和发展 的需要,在 共同必修的 基础上,各 科课程标准 分类 别、 分层次设置 若干选修模 块,供学生 选择。
选修学分Ⅱ
学校根 据当地社会、 经济、科技、 文化发展的 需要和学生 的兴趣,开 设若干选修 模块,供学 生选择。
至少获得6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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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说明
•三.学分管理
• 1.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 • • 2.学分认定时间。
• 3.学校制定本校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确保学 分认定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 • 4.学生休学期满复学后,其已获得的学分和有 关材料继续有效。
• 5.学校应建立学分认定工作档案资料的管理制
选修Ⅰ至少 获得22学分
•二.学分的界定
• 学分是学生完成某科目的学习所获得的分值单 位,用于表明学生获得某种证书、文凭或达到某一 目标所需要的学习总量,是记录学生学习经历和学 习成果的一种方式。 • 学分制是反映学生在学校课程方面发展履历的 一种课程管理制度,也是衡量学生在课程方面的经 历和发展水平的一种课程评价制度。 • 学分管理即为以量化的分值方式,以学分为单 位计算学生的学习量,并以修满规定学分的下限分 值来作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的一种课程 管理及评价方法。
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
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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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说明
•一、学分要求
•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普通高中学 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 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 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 年中需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 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和至少28个选 修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 分),总学分达到144个学分方可毕业。学校鼓励学生 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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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说明
• 2010年秋,四川省将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按
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
• 1.学习领域: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
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
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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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领域 语言
与文学 数学
人文 与社会
科学
技术 艺术 体育与健康
综合实践 活动
科目
语文 外语 数学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艺术或音乐、美术 体育与健康 研究性学习活动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必修学分(116)
l0 10 10 8 6 6 6 6 6 4 4 6 11 1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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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行学分管理的意义
• 2.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 • 学分管理要研究学校如何开齐开好必修课程; 要研究如何开设丰富的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要研 究如何为高中学生提供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增强 课程与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学生经验的联系;要 研究如何提高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等,目的是既能 保证学生在不同学习领域的均衡发展,又能保证不 同特长的学生富有个性的发展,为他们的终身发展 奠定素质基础。
• 4.选修Ⅱ学分认定,三年中至少获得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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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分认定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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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行学分管理的意义
• 1.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提供保证 • • 学分管理制度,不仅涉及高中教育管理及评 价制度的探索、确立和施行,更涉及选课制度的 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与学分管理 制度相关联的各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健全等方面 的工作,因此,学分管理制度是高中课程改革的 重要环节,是学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得以顺利推 进的重要保证。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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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
• 1.学分基本构成要素 • • (1)学生参加学校开设的课程修习课时记录。 • • (2)学生参加学校开设的课程修习过程反映。 • • (3)修习完的课程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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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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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see you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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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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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在学科类课程中的模块学习成绩,可采用量
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综合评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可根据普通
高中课程方案的课程安排,分阶段按有关要求组织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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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说明
• 学分制管理,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大变革, 是一个崭新的领域,它客观上有利于新一轮普通高中 课程改革理念的实现,但它同时对学校教育的方方面 面产生了冲击和影响,在实践中将面临种种困难。 • 如:学分制的实施要求课程具有可选择性,普通 高中的课程结构需要重新建构,如何解决学校课程资 源与选修课开设之间的矛盾?怎样的课程内容和学分 比例才能满足学生建立共同基础、促进个性发展的学 习需求?高中教师和管理者究竟该怎样对学生进行选 课指导?如何利用量化课程评价和质性课程评价相结 合的方法,实现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统一?这 些都是我们在学分实施过程中要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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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行学分管理的意义
• 3.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 实行学分管理,不仅赋予了教师较大的自主 教学空间,而且对教师的专业素质提出了严峻的 挑战。教师通过实践新课程获得主动发展和创造 的空间,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教学行为,转 变教学方式,在研究中获得专业发展,以适应经 济、社会和人的自身发展的需要。
• 2.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构成项目及权重
• (1)修习课时记录认定。 • (2)修习过程反映认定(30%)。
• (3)模块考试成绩认定(70%)。 • • 修习模块考核总评分=模块考试成绩分数 ×70%+过程性评价总分×30%。

• 各模块考核等级:A等为优秀,B等为良好、 C等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D等进行相应的补考合
格后,才进行考核总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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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说明
•四.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
• 3.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 (1)研究性学习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学生在高中
三年的学习中,至少完成3个研究课题,总结性评价合格,可获 得15学分。 • (2)社区服务学分认定。学生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10个工 作日的社区服务,共获得2学分。否则不给学分。 • (3)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三年共计6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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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说明
•六.实行学分管理的意义
• 4. 有利于评价和考试制度的变革
• 新课程要求建立起完善的校内评价制度,学校
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
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
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
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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