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第659号公告——禁止使用技术部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TOWER CRANE)的使用年限作如下规定:(一)下列三类塔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⒈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⒉ 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⒊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
(二)若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小于上述规定的,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
(三)除整机外,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报废规定,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7条:“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的规定执行。
1.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2.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
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3.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4.每半年至一年喷刷油漆一次。
油漆前应除尽金属表面的锈斑、油污及其它污物。
钢丝绳及其维护保养1.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防止与机械或其他杂物相摩擦。
2.塔机安装完毕(使用前)应对钢丝绳进行润滑,用石墨润滑脂涂抹一遍,以后对钢丝绳的润滑按“起重机润滑表“进行。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TOWER CRANE)的使用年限作如下规定:(一)下列三类塔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⒈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⒉ 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⒊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
(二)若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小于上述规定的,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
(三)除整机外,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报废规定,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7条:“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的规定执行。
1.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2.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
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3.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4.每半年至一年喷刷油漆一次。
油漆前应除尽金属表面的锈斑、油污及其它污物。
钢丝绳及其维护保养1.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防止与机械或其他杂物相摩擦。
2.塔机安装完毕(使用前)应对钢丝绳进行润滑,用石墨润滑脂涂抹一遍,以后对钢丝绳的润滑按“起重机润滑表“进行。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限制使用技术部分
不得用于各直辖市、 沿海地区的大中城市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建 自本公告发布 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 筑节能中心 之日起执行 不足0.8亩的省的大中 电话:010-58934107 城市的新建工程
64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限制使用技术部分
序号 领域 技术名称 螺旋升降式铸 铁水嘴 坐便器(> 9L)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电话:010-58934347、 自本公告发布 58934589 之日起执行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机电分 院 电话:010-68368018 说明 限用范围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01058934107自2001年7月4日起执行依据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27号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不得用于民用建筑一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领域自发布之日起执行62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限制使用技术部分序号领域技术名称说明限用范围生效时间技术咨询服务单位9内腔粘砂灰铸铁散热器不得用于集中供暖系统10钢制闭式串片散热器不得用于民用建筑的供暖系统11螺旋板式换热器依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第218号公告不得用于城市供热系统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采暖散热器委员会电话
32 五 新 型 建 筑 结 构 、 施 工 技 术 与 施 工 、 质 量 安 全 技 术 领 域
这类活动房现在无标准,基础构造过于简陋,经不住暴风雨的袭 水泥预制板临 时活动房屋 击。易发生安全事故。
易受飓风、暴风、山 体滑坡等各类自然灾 害 影 响 地 区 禁 止 使 自本公告发布 用;其他地区仅用于 之 日 起 新 开 工 单层临时房屋且必须 工程 有可靠的抗风、防坍 塌措施。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与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2007年6月14日)为加强对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推进建设事业科技进步,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和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科[2006]315号)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以下简称《技术公告》)。
现予公告,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技术公告》是在我部全面研究、分析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规划及其技术创新部署,提出《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基础上编制的。
体现了在“十一五”科技支撑和引领建设事业发展工作中,更加注重资源环境科技问题、社会发展科技问题,更加注重城乡区域统筹中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新农村建设科技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对建设事业技术发展的导向。
公告的技术内容覆盖了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利用技术、节地与地下空间利用技术、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城镇环境友好技术、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施工及质量安全技术、信息化应用技术、城市公共交通技术等9个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共计395项技术,其中推广应用技术326项,限制使用技术37项,禁止使用技术32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开展工程示范,加强工程化应用技术配套,积极推进《技术公告》发布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采取措施加强宣传,使本地区有关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监理、质量、安全、施工图审查、验收等工程相关单位和技术应用单位以及基层建设主管部门、尽快了解并准确把握公告的内容和技术要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技术升级,确保《技术公告》的实施。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第一批)
地 技术
基 处 地 下 工 程 施 工 技 术
复合地基承载力提高 1 2 , ~ 倍 综合造价约为灌注桩 的 5 % ~ 0 0 7 %。
,
物与构筑 物的复合地基
通过孔道将强夯引入 到地 基深处 用 异型重锤 对孔 内填料 自下 而上分层
理 孔 内深层 强夯 进行高动能 、 超压强 、 强挤密 的孔 内深层 强夯作业 , 孑 内填料 沿竖 向深层压 陷性 黄土 、 土及其它 非 使 L 湿 填 技 法地基 处 理技 密固结 同时对桩周 土进行横向的强力挤密加 固。针对 不同的土质 , 采取不 同 饱 和软 弱地 基 土层 的地 基
深层喷 射搅 拌 一机多用 , 提高水泥与土 的拌 和均匀 度和水泥土 强度 , 当桩 径为 50~60 m 0 0 m 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
法施 工技术
深
基
时, 桩身强度可达 3~ 0 P。可用 于复 合地 基加 固体。如作 成实 体或 格栅 2M a 式, 可插入型钢等加筋材料 , 用于边坡支挡 , 有挡 土和挡水双重功能。 具
工
保证 l 位 A D转换精度 的低噪声水平 。 4 /
强度竖 向增 强 体 的 完整 性
和 承载 力检 测
程
通过桩底桩侧后注浆 , 使桩底沉渣 、 泥皮和桩周 一定 范围 内土体得到 桩侧
的技术 有 如下几 个方 面 :
点推广技术领域》 建科 [06 35号 ) ( 20 ] 1 确定的 9个
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及其对重点推广技术 的要求 , 在 《 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建设部第 (
技术类别
技术 内容
适用范围
通过深层搅拌法与高压旋喷法的组合 , 实现搅拌 与旋 喷的有机结合 , 到 达
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佚名
【期刊名称】《建设监理》
【年(卷),期】2004()8
【摘要】@@ 建设部于2 0 0 4年3月1 8日以第2 1 8号文发布了《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公告共分7个领域,2 0 8项,分别是:①城乡规划7项,全部为推广应用技术;②城乡建设5 4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4 6项,限制使用技术8项;③工程勘察测量8项,其中推广使用技术7项,禁止使用技术1项;④住宅产业技术2 9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2 4项,限制使用技术1项,禁止使用技术4项;⑤建筑节能技术3 2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1 9项,限制使用技术5项,禁止使用技术8项;⑥新型建材与施工技术7 1项,其中推广应用技术4 8项,限制使用技术1 0项,禁止使用技术1 3项;⑦电子政务与行业信息化技术7项,全部为推广应用技术.该公告的生效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下期公告发布本类技术之日止.
【总页数】15页(P62-7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21
【相关文献】
1.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 [J], ;
2.建设部发布《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 [J],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
公告 [J],
4.《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第一批)》(选登):建设部推广应用技术——建筑节能、地下工程与新型建材领域 [J], 无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征集《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提案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3、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第659号公告——禁止使用技术部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7
二 节 材 与 材 料 资 源 合 理 利 用 技 术 领 域
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GB/T881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 (PVC-U)型材》对主型材可视面的壁厚分为三类,A≥2.8㎜,B类 ≥2.5㎜,C类不规定。该标准实施后,根据对行业企业所生产的型 材的壁厚的了解,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型材的壁厚在不断的下 降,而且型材的断面也是越来越小,很难保证塑料门的刚度和在制 主 型 材 可 视 面 壁 厚 小 于 作、安装过程中与五金附件、墙体的联接质量,门框与门扇的联接 2.8㎜的平开塑料门 质量等,严重影响了塑料门窗的产品质量和信誉。 为保证提高塑料门的加工制作、安装质量和保证建筑用塑料门 在外界气候条件变化下的影响和长期使用功能,同时也使平开门门 框和门扇焊接角破坏力的计算值达到JG/T180《未增塑聚氯乙烯 (PVC-U)塑料门》标准中规定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即平开 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2.8㎜。 自公告发 布之日起 执行
14
15
16
17
18
节 材 与 材 料 资 源 合 理 利 用 技 术 领 域
焦油型聚氯乙烯建筑防水 接缝材料
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 会 2004 年 7 月 电话:010-68324403 1日起执行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材料学 术委员会防水技术专业委 员会 电话:010-88223765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 分会 电话:010-68312596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电话:010-58934591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禁止使用技术部分
序号
领域
一 建 筑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开 发 利 用 技 术 领 域
2、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第659号公告——限制使用技术部
序号 领域 技术名称 说明 限用范围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20
混凝土现场拌 制 四
依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第218号公 告)
21
22
23
节 材 与 材 料 资 源 合 理 利 用 技 术 领 域
尿素型混凝土 抗冻外加剂
不得用于东部地区的 大中城市和中西部地 自2005年1月1 区的大城市,由当地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 日起执行 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具 程材料及制品研究所 体实施内容。 电话:010-64517775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不得用于民用建筑的 自2004年3月18 电话:010-51167265 冬期混凝土施工 日起执行 不得用于房屋建筑的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 自 2001 年 7 月4 推拉门窗(纱窗除 门窗构配件委员会 日起执行 外) 电话:010-58933760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限制使用技术部分
序号 领域 技术名称 说明 限用范围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1
一 2 建 筑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开 发 利 用 技 术 领 域
除楼梯间墙、地下室 由于保温浆体材料的导热系数偏大,用于内保温受热桥影响很大, 及架空层顶板外不得 外 墙 保 温 浆体 同时大多数保温浆体材料质量不稳定,现场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在工程 用于寒冷地区和严寒 材料 上可接受的保温层厚度范围内,单独使用很难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 地区内、外保温,夏 准中对外墙平均传热系数限值的规定。 热冬冷地区不宜用于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建 自发布之日起 内保温 筑节能中心 执行 电话:010-58934107 吸水性强的松 散材料保温层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规定淘汰吸水性强的松散材料保温 不得用于民用建筑屋 和现浇水泥膨 层和现浇水泥膨胀珍珠岩(蛭石)整体保温层。 面保温工程 胀珍珠岩(蛭 石)整体保温层 无 预 热 功 能焊 机 制 作 的 塑料 门窗 不得用于严寒、寒冷 和夏热冬冷地区的房 依据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27号公 屋建筑 自2001年7月4 告) 日起执行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料 非 中 空 玻 璃单 不得用于城镇居住建 门窗委员会 框双玻门窗 筑 电话:010-58933947、 68351128 单 腔 结 构 型材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门 的 未 增 塑 聚氯 任何开启形式的单腔结构型材的PVC塑料窗均不能保证排水性能和保 不得用于城镇民用建 窗委员会 乙烯(PVC-U) 温性能 筑 电话:010-58933143 塑料窗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 非 断 热 金 属型 境和节能研究院 自本公告发布 电话:010-64517331 材 制 作 的 单玻 之日起执行 窗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建 筑节能中心 在《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第218号公 32 系 列 实 腹钢 不得用于民用建筑 电话:010-58934107 告)基础上,扩大了限用范围。 窗 25 系 列 、 35系 列空腹钢窗
建设部659号公告
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号为加强对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推进建设事业科技进步,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和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科[2006]315号)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以下简称《技术公告》)。
现予公告,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技术公告》是在我部全面研究、分析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规划及其技术创新部署,提出《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基础上编制的。
体现了在“十一五”科技支撑和引领建设事业发展工作中,更加注重资源环境科技问题、社会发展科技问题,更加注重城乡区域统筹中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新农村建设科技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对建设事业技术发展的导向。
公告的技术内容覆盖了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利用技术、节地与地下空间利用技术、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城镇环境友好技术、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施工及质量安全技术、信息化应用技术、城市公共交通技术等9个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共计395项技术,其中推广应用技术326项,限制使用技术37项,禁止使用技术32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开展工程示范,加强工程化应用技术配套,积极推进《技术公告》发布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采取措施加强宣传,使本地区有关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监理、质量、安全、施工图审查、验收等工程相关单位和技术应用单位以及基层建设主管部门、尽快了解并准确把握公告的内容和技术要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技术升级,确保《技术公告》的实施。
1、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第659号公告——推广应用技术部
夏热冬冷地区和 夏热冬暖地区外 墙、内隔墙和分 户墙
7
8
建筑 外围 护结 构保 屋面 温隔 节能 热技 技术 术与 新型 节能 建筑 体系
9
10
新型 节能 建筑 保温砌模现 在砌筑的保温砌模墙体内配筋后,现浇混凝土形成网格剪力墙结构,形成集保温、 技术 浇钢筋混凝 隔热、隔声和防火于一体的新型建筑体系。抗震性能好,使用可靠,应用范围广,可实 土网格剪力 现保温与结构使用年限同步。保温砌模与墙体梯形钢筋网片适合工业化生产。具有设计 墙承重体系 简单、施工方便、减少工序等特点,并可降低工程造价。
一 12 建 筑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开 发 利 用 技 术 领 域 建筑 外围 护结 构保 温隔 热技 术与 新型 节能 建筑 体系
13
建筑 门窗 节能 技术
14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 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 电话:010- 58934971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 会塑料门窗委员会 电话:010-58933947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 会钢门窗委员会 电话:010-58933143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 院 电话:010-64517331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 中心建筑节能中心 电话:010-58934107
15
16
3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技术(第一批)
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技术分类 序 号 领域 类目 类别 技术名称 主要技术性能及特点 适用范围 生效 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17
PET Low-E膜双中空玻璃是一种集成了光谱选择性镀层PET薄膜的玻璃深加工产 品。通过使用多层金属和氧化物的光学干涉膜系达到对特定波长的反射和低辐射性能, PET Low-E 同时保持可见光波段的高透过率。镀有这种镀层的PET薄膜张悬于中空玻璃的空腔形成 房屋建筑门窗、 膜双中空玻 了带有低辐射表面的双腔中空结构,从而显著降低玻璃的热传导系数,达到优异的保温 玻璃幕墙、斜面 效果。当镀层具有透明遮阳特性时,该产品可实现保温和遮阳的双重功能。与常规的 采光等部位 璃 Low-E中空玻璃相比,减少了热对流和热传导,具有更低的U值,并具有更高的隔声性 能。PET Low-E膜双中空玻璃应符合GB/T11944《中空玻璃》标准。 一 可单独或复合成 隔热中间膜夹层玻璃具有对阳光热辐射红外波长的反射性能,同时保持可见光波段 中空玻璃,用于 隔热中间膜 的高透过率,显著降低玻璃的阳光得热,达到优异的透明遮阳效果。隔热中间膜夹层玻 房屋建筑门窗、 自本 夹层玻璃 璃应符合GB/T9962《夹层玻璃》标准,且可见光透过≥70%时,阳光得热系数≤0.41。 玻璃幕墙、斜面 公告 采光等部位 发布 建筑 门窗 真空玻璃 节能 技术 将两片平板玻璃四周密闭起来,将其间隙抽成真空并密封排气孔形成真空玻璃。真 空玻璃的两片一般至少有一片是低辐射玻璃,两片玻璃之间的间隙为0.1—0.2mm,真空 度优于0.1Pa,这样就使通过真空玻璃的气体热传导、对流几乎为零。标准真空玻璃传热 系数值小于1.0;复合真空玻璃传热系数之日 起至 下期 公告 发布 本类 对门窗的气密、 技术 水密性能有较高 之日 使用或设计要求 止 地区的房屋建筑 的平开及推拉等 窗型 各类气候区居住 建筑和公共建筑 的外门、窗及幕 墙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为加强对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推进建设事业科技进步,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和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科[2006]315号)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以下简称《技术公告》)。
现予公告,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技术公告》是在我部全面研究、分析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规划及其技术创新部署,提出《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基础上编制的。
体现了在“十一五”科技支撑和引领建设事业发展工作中,更加注重资源环境科技问题、社会发展科技问题,更加注重城乡区域统筹中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新农村建设科技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对建设事业技术发展的导向。
公告的技术内容覆盖了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利用技术、节地与地下空间利用技术、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城镇环境友好技术、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施工及质量安全技术、信息化应用技术、城市公共交通技术等9个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共计395项技术,其中推广应用技术326项,限制使用技术37项,禁止使用技术32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开展工程示范,加强工程化应用技术配套,积极推进《技术公告》发布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采取措施加强宣传,使本地区有关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监理、质量、安全、施工图审查、验收等工程相关单位和技术应用单位以及基层建设主管部门、尽快了解并准确把握公告的内容和技术要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技术升级,确保《技术公告》的实施。
10、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公告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2007年6月14日)为加强对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推进建设事业科技进步,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和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科[2006]315号)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以下简称《技术公告》)。
现予公告,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技术公告》是在我部全面研究、分析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规划及其技术创新部署,提出《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基础上编制的。
体现了在“十一五”科技支撑和引领建设事业发展工作中,更加注重资源环境科技问题、社会发展科技问题,更加注重城乡区域统筹中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新农村建设科技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对建设事业技术发展的导向。
公告的技术内容覆盖了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利用技术、节地与地下空间利用技术、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城镇环境友好技术、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施工及质量安全技术、信息化应用技术、城市公共交通技术等9个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共计395项技术,其中推广应用技术326项,限制使用技术37项,禁止使用技术32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开展工程示范,加强工程化应用技术配套,积极推进《技术公告》发布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采取措施加强宣传,使本地区有关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监理、质量、安全、施工图审查、验收等工程相关单位和技术应用单位以及基层建设主管部门、尽快了解并准确把握公告的内容和技术要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技术升级,确保《技术公告》的实施。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TOWER CRANE)使用年限作如下规定:(一)下列三类塔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1.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2. 630〜1250kN.m (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3.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
(二)若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小于上述规定的,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
(三)除整机外,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报废规定,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7条:“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的规定执行。
1. 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2. 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
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3. 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4. 每半年至一年喷刷油漆一次。
油漆前应除尽金属表面的锈斑、油污及其它污物钢丝绳及其维护保养1.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防止与机械或其他杂物相摩擦。
2. 塔机安装完毕(使用前)应对钢丝绳进行润滑,用石墨润滑脂涂抹一遍,以后对钢丝绳的润滑按“起重机润滑表“进行。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禁止使用技术部分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 料门窗委员会 电 话 : 010-58933947 、 68351128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建筑节能中心 电话:010-58934107
8
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GB/T881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 (PVC-U)型材》中,对主型材可视面的壁厚分为三类,A≥2.8 ㎜,B类≥2.5㎜,C类不规定。该标准实施后,根据我们对行业企 业所生产的型材的壁厚的了解,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型材的壁 厚在不断的下降,而且型材的断面也是越来越小,很难保证塑料窗 刚度和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与五金附件、墙体的联接质量和以及窗 主 型 材 可 视 面 壁 厚 小 于 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所能抵抗外界的气候条件变化等,严重影响了塑 2.5㎜的平开塑料窗 料门窗的产品质量和信誉。 为保证提高塑料窗的加工制作、安装质量和保证建筑用塑料窗 在外界气候条件变化下的影响和长期使用功能。同时也使平开窗窗 框和窗扇焊接角破坏力的计算值达到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 JG/T140-2005《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标准中对主型 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的要求,即平开窗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 厚≥2.5㎜。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26
瓷插式熔断器
产品安全性能差
27
QT60/80塔机(70及80年 代生产产品)
上世纪70-80年代生产的动臂式塔机,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 性能差。
建筑施工现场
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 起执行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 分会 电话:010-58933693、 68325148
28
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采 暖散热器委员会 2004年7月 电话:010-58933109 1日起执行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建筑节能中心 电话:010-58934107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 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公告
关箱
分配电箱额定电压380V/220V,额定电流
250A、400A,主电路及分路分别设置透明塑壳断
器,具有隔离、过载、短路保护功能。
开关箱额定电压380V/220V;额定电流
63A、100A、250A;配置有隔离功能的透明塑壳
器(DZ20T、KDM1等)后置电磁式漏电保护器;
有隔离、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并能在辅助电
时 路器
630A 。产品应通过隔离功能附加试验,如触头
用
泄漏电流/8KV冲击电压等验证试验,并可设置断
电
置指示件,通过CCC认证。
技 术
电子式和电 磁式漏电断 路器
产品符合GB14048.2-2001,GB6829,JGJ46 标准要求。具有过载、短路及漏电保护功能,电 漏电断路器还应具有辅助电源故障时自动断电保 能,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附: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 用技术(第一批)推广应用、限制和禁止使用技术 部分(节选安全技术领域)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第一批)推广应用技术部分(安全)
技术分类 技术名称
主要技术性能及特点
领 类类 域 目别
整体智能爬 模平台技术
整体智能爬模平台由模板、平台、支撑体系 升机构和控制系统组成。现浇混凝土的内外墙模 能按楼层整体提升。提升机构支撑在已建的结构 由电动或液压传动提升。提升时,通过电脑采集 和速度信号,同时监控提升状况,实现自动均衡 降。技术先进,机械化、智能化程度高;模板整 型,机位跨度大,布置灵活;可重复使用,通用 好;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实现 文明施工。
七 新型 建筑 结 构、 施工 技术 与施 工、 质量
新型 模板 与脚 手架 技术
017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不得用于城市公共交 通车辆
70
自2005年1月1
求较高的新建城镇污 日起执行
水处理厂
65
序号 领域 技术名称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限制Hale Waihona Puke 用技术部分说明限用范围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不得用于东部地区的
大中城市和中西部地
混凝土现场拌
自2005年1月1
20 制
区的大城市,由当地 日起执行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
不得用于民用建筑屋面保温工程3无预热功能焊机制作的塑料门窗不得用于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房屋建筑4非中空玻璃单框双玻门窗不得用于城镇居住建筑5单腔结构型材的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任何开启形式的单腔结构型材的pvc塑料窗均不能保证排水性能和保温性能不得用于城镇民用建筑6非断热金属型材制作的单玻窗732系列实腹钢窗825系列35系列空腹钢窗自2001年7月4日起执行依据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27号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不得用于民用建筑一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领域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建筑节能中心电话
窗
基础上,扩大了限用范围。
筑节能中心 电话:010-58934107
25 系 列 、 35 系 8
列空腹钢窗
62
序号 领域 技术名称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限制使用技术部分
说明
限用范围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内腔粘砂灰铸 9 一 铁散热器
不得用于集中供暖系 统
建
筑
在《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第218号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第一篇: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发布时间:2008-1-7 浏览量:444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为加强对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推进建设事业科技进步,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和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科[2006]315号)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以下简称《技术公告》)。
现予公告,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技术公告》是在我部全面研究、分析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规划及其技术创新部署,提出《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基础上编制的。
体现了在“十一五”科技支撑和引领建设事业发展工作中,更加注重资源环境科技问题、社会发展科技问题,更加注重城乡区域统筹中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新农村建设科技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对建设事业技术发展的导向。
公告的技术内容覆盖了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利用技术、节地与地下空间利用技术、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城镇环境友好技术、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施工及质量安全技术、信息化应用技术、城市公共交通技术等9个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共计395项技术,其中推广应用技术326项,限制使用技术37项,禁止使用技术32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开展工程示范,加强工程化应用技术配套,积极推进《技术公告》发布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采取措施加强宣传,使本地区有关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监理、质量、安全、施工图审查、验收等工程相关单位和技术应用单位以及基层建设主管部门、尽快了解并准确把握公告的内容和技术要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技术升级,确保《技术公告》的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采 暖散热器委员会 2004年7月 电话:010-58933109 1日起执行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建筑节能中心 电话:010-58934107
71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禁止使用技术部分
序号
领域
技术名称
说明
禁用范围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2
手工机具制作的塑料门窗
22
自制简易吊篮
包括用扣件和钢管搭设的吊篮、不经设计计算就制作出的吊 篮、无可靠的安全防护和限位保险装置的吊篮。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施工
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 起执行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 分会 电话:010-58933693、 68325148
23
在大模板就位后,再在其上安装“掛脚手架”作为操作平台, 在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站在起重机吊起的架体上作业,由于 大模板悬挂脚手架(包括 结构缺陷,架体横向稳定性差,抗风荷载能力差,容易造成架体倾 同类型脚手架) 翻,极易发生坠落事故。在设计、搭设和使用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 患,危险性大。
9
二 节 材 与 材 料 资 源 合 理 利 用 技 术 领 域
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GB/T881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 (PVC-U)型材》对主型材可视面的壁厚分为三类,A≥2.8㎜,B类 ≥2.5㎜,C类不规定。该标准实施后,根据对行业企业所生产的型 材的壁厚的了解,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型材的壁厚在不断的下 降,而且型材的断面也是越来越小,也很难保证塑料门的刚度和在 主 型 材 可 视 面 壁 厚 小 于 制作、安装过程中与五金附件、墙体的联接质量,门框与门扇的联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2.5㎜的推拉塑料门 接质量等,严重影响了塑料门窗的产品质量和信誉。 为保证提高塑料门的加工制作、安装质量和保证建筑用塑料门 在外界气候条件变化下的影响和长期使用功能,同时也使平开门和 推拉窗门门框 和门扇焊接角破坏力的计算值达到JG/T180《未增塑 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标准中规定推拉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 测壁厚应≥2.5㎜。
74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禁止使用技术部分
序号
领域
技术名称
说明
禁用范围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13
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 依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第218号 艺或再生原料生产的聚乙 公告) 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的防水工程 二
产品安全性能差。
26
瓷插式熔断器
产品安全性能差
27
QT60/80塔机(70及80年 代生产产品)
上世纪70-80年代生产的动臂式塔机,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性 能差。
建筑施工现场
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 起执行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 分会 电话:010-58933693、 68325148
28
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
12
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涂 料
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 会 电话:010-68324403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材料学 术委员会防水技术专业委 自2001年7 员会 月4日起执 电话:010-88223765 行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 分会 电话:010-68312596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电话:010-58934591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3 二 4 节 材 与 材 料 资 源 合 理 利 用 技 术 领 域
非硅化密封毛条
依据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27 号公告)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门窗
高填充PVC密封胶条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 料门窗委员会 电话:010-58933947、 68351128 自2001年7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月4日起执 建筑节能中心 行 电话:010-58934107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 筑门窗构配件委员会 电话:010-58933760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 工程材料及制品研究所 电话:010-64517775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 院 自2001年7 电话:010-51167265 月4日起执 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集 团)有限公司 行 电话:021-64390809-229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 工程材料及制品研究所 电话:010-64517775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 院 电话:010-51167265 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集 团)有限公司 电话:021-64390809-229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禁止使用技术部分
序号
领域
一 建 筑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开 发 利 用 技 术 领 域
技术名称
说明
禁用范围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1
灰铸铁长翼型散热器
依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第218号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供暖系统 公告)
19
20
75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禁止使用技术部分
序号
领域
技术名称
说明
禁用范围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三 21 新 型 建 筑 结 构 、 施 工 技 术 与 施 工 、 质 量 安 全 技 术 领 域 简易临时吊架
用钢筋焊成梯型架体,挂在外墙上,在梯形架体的横梁上铺设 脚手板后,作为砌筑和装修脚手架使用,在施工现场临时搭设,制 作粗糙,缺少安全措施。已造成多起群死群伤事故。
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 (106内墙涂料) 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 (107、803内墙涂料) 依据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27 多彩内墙涂料(树脂以硝 号公告) 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 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 聚乙烯醇缩甲醛类外墙涂 料 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 EVA乳液)外墙涂料 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 液类外墙涂料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的外墙面装饰装修 工程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的室内装饰装修工 程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 料门窗委员会 电话:010-58933947、 68351128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建筑节能中心 电话:010-58934107
73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禁止使用技术部分
序号
领域
技术名称
说明
禁用范围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6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 料门窗委员会 电话:010-58933947、 68351128 自 公 告 发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布 之 日 起 建筑节能中心 电话:010-58934107 执行
72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禁止使用技术部分
序号
领域
技术名称
说明
禁用范围
5
型 材 老 化 时 间 小 于 6000h 根据气象统计资料,我国90%以上地区为恶劣气候区,只适用于 自公告发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 M 类)建筑用未增 塑聚 人工老化6000小时(S类)以上的型材,其余地区主要分布在人口稀 布之日起 外窗 氯乙烯(PVC-U)塑料窗 少的北部边境地区。 执行 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GB/T881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 (PVC-U)型材》中,对主型材可视面的壁厚分为三类,A≥2.8㎜, B类≥2.5㎜,C类不规定。该标准实施后,根据对行业企业所生产的 型材的壁厚的了解,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型材的壁厚在不断的 下降,推拉窗型材有的壁厚甚至在2.0㎜以下,而且型材的断面也是 越来越小,很难保证塑料窗刚度和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与五金附 主 型 材 可 视 面 壁 厚 小 于 件、墙体的联接质量以及窗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所能抵抗外界的气候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2.2㎜的推拉塑料窗 条件变化等,严重影响了塑料门窗的产品质量和信誉。 为保证提高塑料窗的加工制作、安装质量和保证建筑用塑料窗 在外界气候条件变化下的影响和长期使用功能。同时也使推拉窗窗 框和窗扇焊接角破坏力的计算值达到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 JG/T140-2005《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标准中对主型材 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的要求,即推拉窗主型材可视面面最小实测壁 厚≥2.2㎜。
76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禁止使用技术部分
序号
领域
技术名称
石板闸刀开关 产品安全性能差
说明
禁用范围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24 三 25 新 型 建 筑 结 构 、 施 工 技 术 与 施 工 、 质 量 安 全 技 术 领 域
HK1、HK2、HK2P、HK8 型闸刀开关
自公告发 布之日起 执行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 料门窗委员会 电话:010-58933947、 68351128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建筑节能中心 电话:010-58934107
10
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11
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涂料
依据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27 号公告)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的防水工程
四 32 其 它 非标准厚壁取土器
依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第218号 禁止用于岩土工程 公告),指不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规定标 勘察 准的厚壁取土器。
生效时间
技术咨服务单位
7
二 节 材 与 材 料 资 源 合 理 利 用 技 术 领 域
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GB/T881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 (PVC-U)型材》对主型材可视面的壁厚分为三类,A≥2.8㎜,B类 ≥2.5㎜,C类不规定。该标准实施后,根据对行业企业所生产的型 材的壁厚的了解,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型材的壁厚在不断的下 降,而且型材的断面也是越来越小,很难保证塑料门的刚度和在制 主 型 材 可 视 面 壁 厚 小 于 作、安装过程中与五金附件、墙体的联接质量,门框与门扇的联接 2.8㎜的平开塑料门 质量等,严重影响了塑料门窗的产品质量和信誉。 为保证提高塑料门的加工制作、安装质量和保证建筑用塑料门 在外界气候条件变化下的影响和长期使用功能,同时也使平开门门 框和门扇焊接角破坏力的计算值达到JG/T180《未增塑聚氯乙烯 (PVC-U)塑料门》标准中规定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即平开 门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2.8㎜。 自公告发 布之日起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