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办理营业执照流程_工作流程及流程图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整理表

姓名: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工作流程及流程图

一、通过软件系统流转的工作流程和流程图

(一)、设立登记

工作流程:

1、市场监管(执照)部门帮助申请人预审执照登记纸质材料后,申请人到综合服务窗口提交各部门材料;

2、综合服务窗口帮办人员在“一口式审批系统”中录入市场监管(执照)、市场监管(代码)及税务部门所需信息;

3、市场监管(执照)部门核准后,将注册号及核准日期等信息通过“审批信息交换平台”发送至代码、税务部门;

4、公安部门组织刻制公章;

5、代码部门核准后,将核准信息(含代码证号等)通过“审批信息交换平台”发送至市场监管(执照)、税务部门;

6、税务部门核准后,将核准信息(含税务登记证号等)通过“审批信息交换平台”发送至市场监管(执照)部门;

7、市场监管(执照)部门打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交综合服务窗口;

8、综合服务窗口扫描营业执照,给市场监管(代码)、税务、公安部门;

9、综合服务窗口向申请人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公章。

流程图:

(二)、变更登记(不含跨区县迁址)(最终实现目标)

工作流程:

1、综合服务窗口帮办人员受理企业变更业务,并录入相关变更信息后,将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推送至工商、质监和税务三个部门;

2、工商部门在BS系统中进行变更审核操作,审核后点击“通过”,将与代码、税务有关的变更信息发送至质监、税务部门;

3、质监部门在自己的系统中进行审核,将结果及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发送至税务、工商部门;

4、税务部门在自己的系统中进行审核,将结果及税务登记证号发送至工商部门;

5、工商部门打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流程图:

(三)、注销登记(最终实现目标)

工作流程:

1、综合服务窗口收取申请材料,启动注销工作流程,录入相关信息发送信息交换平台,由信息交换平台推送至工商、质监、税务部门;

2、税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结果反馈到信息交换平台,由信息交换平台推送至工商部门;

3、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结果反馈到信息交换平台,由信息交换平台推送至质监部门;

4、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流程图:

二、临时工作流程和流程图(由于软件系统开发原因,最终实现目标暂时无法实现而采取的临时工作流程)、

(一)变更登记工作流程:

1、各部门对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材料进行预审;

2、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取变更登记材料并分送各部门,各部门并行审核相关材料;

3、市场监管(执照)部门受理企业变更申请,核准企业变更登记后出具“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内容包括核定变更事项及核准日期),加盖市场监管(执照)部门审批章后交综合服务窗口;

4、综合服务窗口将“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交予代码部门,代码部门核准后在“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上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号、代码部门核准日期,并加盖代码部门章后交回综合服务窗口;

5、综合服务窗口将“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交予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核准后在“三证合一流转单”填写税务登记号、税务部门核准日期,并加盖税务部门章后交回综合服务窗口;

6、综合服务窗口收到税务部门交回的“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复印给市场监管(代码)、税务部门,“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交回市场监管(执照)部门;

7、市场监管(执照)部门凭“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打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8、综合服务窗口复印营业执照,给市场监管(代码)、税务部门;

9、综合服务窗口向申请人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流程图:

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

(二)跨区县迁址登记

工作流程:

1、申请人到迁入地市场监管(执照)部门提出申请,迁入地市场监管(执照)部门开具《企业调档通知书》;

2、迁出地各部门预审申请材料后,申请人到迁出地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综合窗口将材料分送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迁出地市场监管(执照)部门在BS系统中进行“迁出”操作后,出具“三证合一流转单(迁出)”,加盖迁出地市场监管(执照)部门公章;

3、迁出地综合窗口将“三证合一流转单(迁出)”分送迁出地市场监管(代码)、税务部门,迁出地代码、税务部门凭流转单办理各自手续,并在流转单上加盖各自公章,迁出地综合窗口将加盖三部门公章的“三证合一流转单(迁出)”交予申请人,同时综合窗口复印流转单给以上审批部门。

4、迁入地各部门预审申请材料后,申请人持盖好章的“三证合一流转单(迁出)”及申请材料到迁入地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综合窗口将材料分送市场监管、税务部门;

5、迁入地市场监管(执照)部门办理迁入变更登记,核准企业变更登记后出具“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加盖公章;

6、综合窗口将“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交予代码部门,代码部门核准后在“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上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号、代码部门核准日期,并加盖代码部门公章后交回综合服务窗口;

7、综合服务窗口将“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交予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核准后在“三证合一流转单”填写税务登记号、税务部门核准日期,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后交回综合窗口;

8、综合服务窗口收到税务部门交回的“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复印给市场监管(代码)、税务部门,“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交回市场监管(执照)部门;

9、市场监管(执照)部门凭“三证合一流转单(变更)”打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0、综合服务窗口复印营业执照,给市场监管(代码)、税务部门;

9、综合服务窗口向申请人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