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型研发机构补助申请表-徐州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
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软件著作权(件)
年新增产值(万元)
年新增利税(万元) 年出口创汇(万美元)
预期经济效益
项目经费
项目总投资(万元)
申请市拨款(万元)
单位自筹(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
部门匹配(万元) 其他来源(万元)
项目前期工作基础
已投入研究人员数
已投入经费中,单位自筹 万元。
已投入经费(万元)
万元,政府拨款
况
技术领域
农 业 领 域 项 目 需 细 分 为 : H1 育 种 、 H2 栽 培 、 H3 土 肥 、 H4 植 保 、 H5
园林、H6 蔬菜、H7 畜牧兽医、H8 水产、H9 海洋、H10 农产品加工、H11 农
机、H12 其它。
单位名称
1. 部属高校 2.省属高校 3.部属科研机构 4.省属科研机构 5.市县科研机构 6.企业 7.科技中介机构 8.医疗机构 9.其他
二、 研究内容 1、具体研究开发内容和要重点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2、项目的特色和创新之处; 3、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社会、经济效益。
三、研究试验方法、技术路线以及工艺流程 四、工作基础和条件 1、承担单位概况(人员、资产、业务与管理状况),拥有知识产权 状况(包括本项目已有知识产权状况); 2、本项目现有的研究工作基础(包括与本项目研究有关的主要论 文、专著情况,小试或中试成果情况,现有装备条件等); 3、项目负责人以往承担国家、省级和市级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完 成情况(立项年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划类别、完成时间、完 成效果); 4、项目实施具备的人才队伍、经费配套投入能力及科技服务管理 能力;
所在地区 通信地址 徐开林
县(市、区) 徐州市淮海西路 99 号 职务职称 院长、主任医师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徐科计[2010]30号关于印发《2010年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局、公司,驻徐省部属有关单位:为保证今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任务和科技创新计划的顺利完成,我局组织编制了《2010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期进一步突出重点,提高年度计划实施的针对性和组织程度。
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对照《指南》并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具体申报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和支持重点2010年市科技计划将按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等三个类别组织申报。
鼓励面向我市产业和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选题,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申报,鼓励科技人员、高校师生到科技园区创新创业。
(一)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计划:围绕贯彻落实《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指导意见》和《徐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优先支持重大自主创新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重大科技创新载体项目;优先支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研究机构。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围绕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主题,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显著增强我市支柱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特别是项目实施期内可以形成30件以上受理专利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承担的项目,优先支持留学人员来徐创新创业。
(三)科技发展基金: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部署,针对安全、健康、环境、生态等热点民生科技发展问题,优先支持培育科技型龙头企业、科技先导型区域特色产业项目;优先支持农业新品种培育和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人口健康与生活质量、公共和社会安全领域的技术集成示范项目;优先支持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创新项目;优先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或项目实施地技术应用单位联合开展的项目。
计划类别

计划类别:指南代码:徐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补助申请表机构名称:单位地址:主管部门:申报日期:年月日徐州市科技局二○一七年二、机构创新活动情况1、机构简介(包括建设模式、组织架构、股权结构、人才队伍、产学研合作平果转化成效、做法及典型案例等,其中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
判处结果等)。
1、由在省科技厅备案的省重点科技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与机构相关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复印件等。
3、上年度承担的国家和省主要科技计划项目清单。
4、取得的知识产权、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5、上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及为徐州企业服务收入清单。
6、其他证明材料。
专项审计报告封面及目录××有限公司(院、所、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专审字[20××] ××号目录一、专项审计报告 (1)二、已审附表1、机构投资主体表………………………………………………×2、××年度研发及科技服务收入明细表………………………………×3、××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费用表……………………………×4、××年度享受各级财政其他补助明细表……………………………×专项审计报告正文新型研发机构研发创新活动专项审计报告(样式)××专审字[20××] ××号××(单位名称):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贵单位)机构投资主体表、××年度研发及科技服务收入明细表、××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费用表和××年度享受各级财政其他补助明细表(以上表格统称“新型研发机构报表”)。
徐州市科技计划立项指南

2015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立项指南一、工业科技项目(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处)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目标,贯彻落实徐州市科技企业培育发展行动计划(2312工程),加强高新技术、前沿先导技术研究开发力度,优先支持重大自主创新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型企业集群,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一)重点关键项目--政企协同科技创新项目(指南代码1001)1.组织方式。
为培育行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服务,由创新主体(企业)提出科研课题,由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评审,政(市科技局)企会商,再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审查,确定立项。
2.资助方式。
采用分期拨款方式,每一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第一年度支付约70%,根据项目进展完成情况,支付其余部份。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企业产生申请专利不少于5件。
3.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具备省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以上创新型企业资格之一,或建有省以上研发机构,2014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有市级计划项目未验收的不得申报,徐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限报1项。
项目财政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5。
(二)科技创新提升项目(指南代码1002)1.组织方式。
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创新主体按照市科技局年度申报指南和有关要求,提交《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及有关附件。
经所在地科技局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部门和财务部门联合对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2.资助方式。
每一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企业产生申请专利不少于3件,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不少于1项。
3.申报条件。
为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服务,项目承担单位为徐州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14年企业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企业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4%。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指南要求,目标产品明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期结束后能进入中试阶段或小批量生产。
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备案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备案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完善我市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壮大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队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局负责全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考评,制定新型研发机构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评审、认定、备案、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
第三条新型研发机构主要分为以高校院所为主导、以大型企业为主导和以其他研究机构为主导的三类。
第二章基本职能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新型研发机构,主要是指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型产业规划布局,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任务,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行、现代化管理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
其主要功能为:1.开展技术研发。
围绕我市产业需求,与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合作或独立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建设合作攻关平台、技术服务平台以及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
2.孵培科技企业。
以技术成果为纽带,联合企业、机构和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社会资本与专业技术交易平台合作,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的孵化和育成。
3.转化科技成果。
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体系,完善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开展技术服务,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
4.引育高端人才。
吸引院士、长江学者等国内外顶尖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培养和造就一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
第三章认定、备案与管理第五条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及备案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注册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主要办公及科研基地均在本市。
2.机构应为多元投资的混合所有制机构,各投资方应主要以货币形式出资,如确需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的,其无形资产应确权,经第三方评估后将所有权转移至新型研发机构。
以高校院所及其他科研机构为主导的,原则上人才团队需持有 50%以上股份,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原则上人才团队需持有 35%以上股份。
3.依托国内知名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科研平台,或国际知名高校院所、知名跨国公司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具有稳定的科研成果来源。
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新型硏发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新型硏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新型硏发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特制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硏发机构主要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产学硏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
新型硏发机构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兼具应用基础研究、技术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产业投融资及高端人才集聚培养等功能。
一般应冠以硏究院(所)、工硏院、硏发中心等名称。
第三条市科技局负责硏究制走全市新型硏发机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备案和动态管理,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新型硏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备案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市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
以独立法人名义提出备案申请,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程序推荐,市科技局审核确认。
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
第五条新型硏发机构申请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单位须在市内注册”主要办公和科硏场所设在市,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
(二)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
常驻(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 ;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年度硏发开发经费投入200万元以上,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三)具有必备的硏发条件。
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设施、科研仪器以及固定场地,在本市的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用于研发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兀。
(四)具有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
征集2013年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征集2013年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2013年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保证市科技计划项目更符合全市科技发展与科技创新工作的需求和现实,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2013年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征集的重点和条件如下: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和工业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征集重点:(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贯彻落实市政府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物联网和云计算、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2013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专项计划,重点支持企业重大成果产业化、重大自主创新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优先支持省市高新技术企业或入库高企、建有省市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
1.高端装备制造业。
围绕关键基础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工程机械装备、建材煤矿高端装备等领域,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成果产业化,提高自主设计、制造,扩大产业链。
2.新能源产业。
围绕太阳能(光伏光电)、风能和生物质能等三大主导产业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攻关和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
3.新材料产业。
围绕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精细化工和煤盐化工、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及高分子、高性能金属、新型装饰、半导体照明、电子与微电子、生物医用、纳米、稀土功能材料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攻关和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主导产业。
4.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
围绕生物技术药和化学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和生物农药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攻关和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加快发展壮大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
5.物联网和云计算产业。
围绕矿山物联网、工程机械物联网、医疗物联网、农贸及钢贸物联网,以及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应用、云技术服务应用、云计算协同产业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攻关和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发展矿山物联网产业。
6.节能环保。
围绕节能装备产品制造、节能服务、环保装备产品制造、环保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攻关和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
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研发机构主要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
新型研发机构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兼具应用基础研究、技术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产业投融资及高端人才集聚培养等功能。
一般应冠以研究院(所)、工研院、研发中心等名称。
第三条市科技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备案和动态管理,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备案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市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
以独立法人名义提出备案申请,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程序推荐,市科技局审核确认。
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
第五条新型研发机构申请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单位须在市内注册,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市,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
(二)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
常驻(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年度研发开发经费投入200万元以上,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三)具有必备的研发条件。
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设施、科研仪器以及固定场地,在本市的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用于研发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四)具有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
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总体方案.doc

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总体方案徐州市市级科技计划改革总体方案科技计划项目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为增强科技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发11号文和中央关于深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苏政发[科技计划进行改革试点,完善项目形成机制,瞄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建立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的新机制。
1.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
重点科技专项主要围绕高新技术与新兴产业领域、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组织实施,进行创新链的统筹部署,努力实现突破。
高新技术与新兴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与新兴产业领域。
紧扣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突破一批重大的产业前瞻技术。
突破一批高附加值环节、带动性强的核心技术与关键共性技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现代农业领域现代农业领域。
围绕农业现代化发展技术需求,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品种培育和农业共性关键技术突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社会发展领域社会发展领域。
主要围绕人口健康、生态环境、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科技需求,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大力实施社会发展科技民生工程,切实提高科技对民生发展的支撑能力。
2.加快项目组织方式改革。
发挥市场在项目选择和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以科技重点研发创新项目、科技民生工程创新项目等方式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实现重点突破。
四、注重绩效导向,切实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创新科技资金使用方式,建立类别化支持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积极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环境,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1.实行类别化支持。
重点关键项目突出创新导向,采取政府提出需求、科研单位竞争择优确定、财政无偿拨款投入方式,建立年度滚动预算持续资助;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合作、农业科技惠民和基础研究等采取无偿资助。
徐州市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徐州市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建设公共研发平台,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根据《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我委在若干重点高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一批市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市级创新平台”)。
为规范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级创新平台的主要宗旨是以行业技术为导向,对具有市场价值的重要应用科研成果进行后续的工程化研究和系统集成;开发研究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步伐;促进技术扩散,最大限度地实现共性技术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市级创新平台的建设主要依托具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各类研发创新平台、高等院校或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企业和科研院所在以产学研为纽带,共同组建以现代企业制度为规范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形式的创新平台。
科研院所必须有资金、资产、技术、人才等实质性的投入。
第四条市级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是:1、开展重点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和关键工艺试验研究,研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为规模生产提供成套的工程化技术、装备和产品;2、开展产业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3、为行业和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及信息咨询服务;4、培养、吸引相关学科高水平的工程技术创新和管理人才;5、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开放式配置科技资源。
第五条市级创新平台建设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六条申请建设市级创新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产业布局和产业政策;符合创新平台功能定位;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技术、产品或服务等方面有所创新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企业;2、在相应技术领域中有应用研究及开发性研究工作基础和特色,有相关学科及工程化技术的支撑配套,在市内同行中具有学术和技术开发优势,最近两年专利申请须1项以上;3、具有创新机制和产学研合作关系;有从事科研成果转化的业绩和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并能为一个或多个产业所应用;4、有精干的、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成果转化意识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中心负责人(主任、副主任)要具有理工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工程类(含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中心领导班子的配备要体现研发及产业化背景的合理搭配。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科学技术局(徐州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科学技术局(徐州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1•【字号】徐政办发[2010]104号•【施行日期】201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科学技术局(徐州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政办发〔2010〕104号2010年6月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科学技术局(徐州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徐州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科学技术局,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协调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管理全市专利和相关知识产权工作职责。
(四)加强协调发展全市新兴产业工作职责。
(五)加强科技进步工作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科技、知识产权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科技、知识产权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区域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二)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市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的项目,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均需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
第三条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真实反映项目的完成情况,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
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第四条市科技局作为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全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由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项目验收时应组建验收委员会,由验收组织部门从徐州市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验收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或由项目承担单位推荐经市科技局确认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第七条项目验收方式一般采用会议验收,重大项目需现场验收。
第八条计划项目验收工作一般应在合同任务完成后的3个月内进行。
需要成果鉴定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研发成果进行客观评价的,可与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同时进行。
需要成果鉴定的项目,可以科技成果鉴定为主,同时保证有管理和经济专家参加,一并完成对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九条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计划任务,逾期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通过项目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提出延迟验收申请(见附件1),说明延迟验收的理由,经市科技局批准后方可延期。
一个项目一般允许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十条计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市场及技术等原因的影响,并已经市科技局批准调整的,按批准调整后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进行验收。
无故拖延的,按照《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处理。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促进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促进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3•【字号】徐政发[2013]33号•【施行日期】2013.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促进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徐政发〔2013〕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促进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4月13日徐州市促进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提档升级,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徐州实际,现就促进我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企业发展(一)对当年自营出口业务50万美元以上的软件开发企业、25万美元以上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经认定后按出口额1%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二)鼓励企业积极申请标准认证,对软件开发和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在认证当年分别给予每个认证企业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软件开发和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对在徐纳税的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软件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服务外包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20万元、50万元和80万元一次性奖励。
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徐州科技创业园进园项目的扶持政策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徐州科技创业园进园项目的扶持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21•【字号】徐政发[2005]117号•【施行日期】2005.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徐州科技创业园进园项目的扶持政策的通知(徐政发〔2005〕1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关于徐州科技创业园进园项目的扶持政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关于徐州科技创业园进园项目的扶持政策为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和研发机构到徐州科技创业园创办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省、市鼓励高新技术创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政策。
一、进园条件1.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开发项目和科技成果,并以自主开发为主,技术水平较高,商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前景好。
2.企业为具有法人资格,在我市主城区各区及徐州经济开发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自负盈亏、产权明晰、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3.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业务,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4.企业注册资金真实,具备项目所需要的一定资金。
5.企业在科技创业园有常驻研发、经营或办公地点。
6.企业所开发的产品生产工艺先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
7.科技创业园鼓励发展电子与信息通讯技术、生物工程及医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技术以及其它高新技术项目入园创业孵化。
二、扶持政策1.进园企业享受国家、省、市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2.经认定的高新技术孵化项目,按照税收级次,从认定之日起3年内,由财政给予该项目每年交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相应的奖励;之后2年,给予相当于该项目每年交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的奖励。
徐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1.08.10•【字号】•【施行日期】2011.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徐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财政局、商务局(三外办),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商务领域的科学发展,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调整专项资金结构加快商务领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2012)》(苏财工贸〔2010〕43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规〔2010〕40号),市财政局、商务局制订了《徐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徐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管理办法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附件:徐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商务领域的科学发展,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调整专项资金结构加快商务领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2012)》(苏财工贸〔2010〕43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规〔2010〕4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徐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根据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按照我市相关发展指标,运用因素分配法切块下达给我市的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为重点支持我市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
第二条专项资金使用坚持合理分配、着重引导、优化结构的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及标准:专项资金支持在我市市区(含铜山区)注册的各类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具体扶持项目包括:一、开拓国际市场1.对参加省、市商务部门组织的国内各类展会摊位费予以资助,广交会每个摊位的摊位费用资助5000元人民币,其它展会摊位费用予以80%资助(扣除省已资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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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类别:
指南代码:
徐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补助申请表
机构名称:
单位地址: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年月日
徐州市科技局
二○一七年
一、机构基本信息
二、机构创新活动情况
1、机构简介(包括建设模式、组织架构、股权结构、人才队伍、
2、研发服务与成果转化情况(包括掌握产业共性或关键技术情况、研发服务与成果转化成效、做法及典型案例等,其中典
4、体制机制创新情况(包括人才激励机制、开放运行机制、服务
5、社会信用情况(介绍机构的社会信誉情况,近两年是否有被投
6、补助经费主要用途预算。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研发平台建设、开
三、审核推荐意见
四、有关附件
1、由在省科技厅备案的省重点科技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与机构相关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复印件等。
3、上年度承担的国家和省主要科技计划项目清单。
4、取得的知识产权、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5、上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及为徐州企业服务收入清单。
6、其他证明材料。
专项审计报告封面及目录
××有限公司(院、所、中心)
新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
专项审计报告
××专审字[20××] ××号
目录
一、专项审计报告 (1)
二、已审附表
1、机构投资主体表………………………………………………×
2、××年度研发及科技服务收入明细表………………………………×
3、××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费用表……………………………×
4、××年度享受各级财政其他补助明细表……………………………×
专项审计报告正文
新型研发机构研发创新活动专项审计报告
(样式)
××专审字[20××] ××号
××(单位名称):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贵单位)机构投资主体表、××年度研发及科技服务收入明细表、××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费用表和××年度享受各级财政其他补助明细表(以上表格统称“新型研发机构报表”)。
一、管理层责任
在单位适用的相关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如实编制新型研发机构报表,是××(单位名称)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新型研发机构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新型研发机构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3)按《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恰当界定研发创新活动收支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型研发机构报表等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苏财规[2013]19号)、《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实施办法》(苏科技规[2016]132号)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新型研发机构报表等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营业收入、研发创新活动收支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研发创新活动收支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研发创新活动收支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营业收入、研发创新活动收支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单位名称)在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或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指引的规定编制新型研发机构报表,新型研发机构报表仅供××(单位名称)向省科技厅申报新型研发机构奖励时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四、审计对象基本情况(含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单位规模、人才队伍及经营状况等内容)
××(单位名称)成立于20××年××月××日,由××企业(或××自然人、××单位)投资组建,20××年××月××日取得××××××××××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的《营业执照》;单位住所:××××××××××××;法定代表
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万元人民币;单位类型:××××××(公司、合伙企业、事业法人、民办非企业等);营业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经营范围:××××××××××。
××(单位名称)现有职工××人,其中本科以上××人,××××××××××,本单位经营状况良好,2016年××××××××××。
五、审计意见
经审计,××(单位名称)20××年度营业收入万元,其中,研发等科技服务收入(含技术转让、技术股权收益)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为单个关联单位(有股权关系)的服务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来自江苏企业的研发等科技服务收入万元,占研发及科技服务总收入的 %。
20××年度研发经费总支出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万元;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
万元。
我们认为,××(单位名称)20××年度的研发及科技服务收入明细表、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费用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或其他)框架下,按照《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该单位在所审计期间的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本审计报告研发经费支出的归集范围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一致。
2、贵单位是否对取得的各级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附表:
1、机构投资主体表
2、××年度研发及科技服务收入明细表
3、××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费用表
4、××年度享受各级财政其他补助明细表
××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七年×月×日
附表1: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日期:公司盖章:
以及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收入。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日期:公司盖章:
述如何进行单独核算)。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日期: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日期: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