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处罚条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一、总则1.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2.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处罚原则1. 处罚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公开。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违规行为及处罚1. 无证经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2. 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
3. 虚假宣传:对食品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4. 卫生条件不达标: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5. 使用违禁物质:在食品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6. 记录不完整: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原料、添加剂、产品检验等记录制度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7. 应急处理不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或隐瞒不报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处罚程序1. 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罚,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附则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条例未涉及的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其他1. 本条例不适用于家庭自用食品的制作和分享。
2. 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鼓励公众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厨房卫生管理制度罚款
厨房卫生管理制度罚款为加强厨房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卫生质量,制定如下罚款办法:第一条:违规处罚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厨房卫生管理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被处以罚款。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储存不当、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标准、卫生设施不清洁、使用过期食材、食品存储过程中温度控制不当等等。
第二条:罚款标准1. 食品卫生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罚款金额为500元。
2. 食品储存环境卫生不达标,罚款金额为1000元。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出现卫生问题,罚款金额为2000元。
4. 大型厨房设施消毒不到位,罚款金额为3000元。
5. 食品存储过程中出现温度控制不当问题,罚款金额为5000元。
6. 使用过期食材,罚款金额为8000元。
第三条:罚款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将立即责令整改,并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
2. 针对严重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据罚款标准进行罚款决定,并出具《罚款通知书》。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并出示缴款凭证。
4. 如被罚款单位或个人拒不缴纳罚款,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行动。
第四条:实施机构负责1. 监管部门将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罚款程序的执行,确保罚款程序的严格实施。
2. 相关监管部门将定期对厨房卫生进行抽查,强化监督,确保罚款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法律责任对拒不缴纳罚款或者干扰罚款程序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追诉。
第六条:补充条款1. 罚款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但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2. 对于累犯情况,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可能的停业整顿等措施。
以上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即行施行,违反者将依法受到处罚。
希望全体厨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并不断提升卫生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为食客提供优质的饮食环境,确保食品安全,共同营造和谐的饮食环境。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正文:----------------------------------------------------------------------------------------------------------------------------------------------------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卫生部令发布)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卫生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依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遵守《行政处罚法》和卫生部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必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
第五条在同一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件中,有两种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吊销卫生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决定,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违法所得,系指违反《食品卫生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成本和利润)。
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认定违法所得时,至少应当包括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该批食品的营业收入。
食品安全法处罚条款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七)项
第八十一条第五款
17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 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八)项
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18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 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九)项
除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 19 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
第四十五条
31 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七)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 第七十二条
3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 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 生产
序号
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法中处罚条款及处罚内容一览表
处罚条款
处罚内容
违反条款
13
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 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四)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第三十四条第(六)项
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
9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
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款
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 定给予拘留
10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 、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 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处罚标准
一、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处罚标准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本法的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危害人身体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一百四十九条、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犯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追究直接负责人员。
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处罚标准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2、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其他渎职犯罪的3、“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检验报告并结合专家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通知有关专家出庭作出说明。
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所谓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处罚条例
食品安全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食品贮存和运输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安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第五条禁止下列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四)食品中添加药品;(五)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七)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八)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报告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八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下罚款:(一)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7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2倍以上24倍以下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五条其他规定的,依法从重处罚。
2023年新食品法规处罚规定标准食品法规
2023年新食品法规处罚规定标准食品法
规
概述
该文档旨在介绍2023年新食品法规中的处罚规定标准。
新食品法规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2023年新食品法规中的处罚规定标准。
处罚规定标准
根据2023年新食品法规,以下是针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标准:
1.违规行为一:生产过期食品
处罚标准:罚款金额为违规食品价值的2倍,并吊销生产许可证。
2.违规行为二:销售假冒食品
处罚标准:罚款金额为违规食品价值的5倍,并吊销销售许可证。
3.违规行为三: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处罚标准:罚款金额为非法收入的20%,并暂停生产活动30天。
4.违规行为四:销售过期食品
处罚标准:罚款金额为违规食品价值的3倍,并暂停销售活动15天。
5.违规行为五:虚假宣传食品功效
处罚标准:罚款金额为销售额的10%,并撤销虚假宣传。
请注意,以上处罚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处罚金额和措施将根据
具体情况、法律法规变化和监管机构的政策而定。
为避免法律风险,请严格遵守2023年新食品法规及其处罚规定。
结论
2023年新食品法规中设定了一系列的处罚规定,以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
各企业应严格遵守该法规,并加强内部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和宣传合规。
食品卫生处罚条例
西餐部食品卫生处罚条例本处罚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法》及《西餐部厨房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拟定而成,具体条例如下:一、违反健康管理规定:1、食品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或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上岗操作的。
——下岗办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办回,每晚一天处罚责任人10元,厨师长5元。
2、健康证明过期或无效的。
——下岗办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办回,每晚一天处罚责任人10元,厨师长5元。
3、培训证明过期或无效的。
——下岗办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办回,每晚一天处罚责任人10元,厨师长5元。
4、患有5种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之一不汇报,仍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的,立即下岗,并处罚责任人100元,厨师长知情不报的,处罚100元。
二、个人卫生不符合卫生要求的:1、未每天更换工作服的,或工作服不洁的,处罚10元。
2、留长指甲,涂指甲油的,处罚10元。
3、在工作场所随处吐痰,处罚10元。
4、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处罚10元。
5、在操作间吃个人食品,处罚10元。
6、在操作间挖鼻孔、挖耳朵、剔牙,且结束后直接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的,处罚10元。
7、对着食品打喷嚏,处罚10元。
8、留长头发,露出工作帽外,处罚10元。
9、不洗澡,身体有异味的,处罚10元。
10、手指破损未采取措施的,处罚10元。
三、餐饮具不符合卫生操作要求的:1、使用的餐具、饮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未洗净,放于保洁橱中或工作橱内备用的,处罚20元。
2、餐具、饮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不消毒的,处罚50元。
3、洗碗机蒸汽温度不达90度的,处罚10元。
4、洗碗机未清理内部卫生的,处罚10元。
5、洗碗机未按规定配兑洗涤液的,处罚10元。
6、餐具、饮具未定时用84消毒液浸泡消毒的,处罚20元。
7、净餐具不入保洁橱内存放的,处罚10元。
8、脏餐具与净餐具混放,处罚20元。
9、保洁橱不处于密闭状态,处罚10元。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全文完整版)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全文完整版)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格业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行政处罚办法。
第二条食品卫生行政处罚的对象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食品餐饮服务企业以及其他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实施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便民原则,确保全面有效地推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第四条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依法制定罚则,确保处罚准确、公正、合理。
第五条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依法实施,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
第二章处罚种类第六条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依法可采取以下种类的处罚措施:(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暂时关闭;(五)吊销许可证;(六)注销登记;(七)其他依法应当采取的处罚措施。
第七条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处罚金的数额,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并依法确定。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八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第九条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据、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幅度以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十条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附件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登记表格附件三: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流程图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2.行政复议制度:指公民和法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者它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一种行政救济制度。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卫生违法行为的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行政处罚办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食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分为轻微、普通和严重三种情况。
第四条轻微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即对食品安全有较轻微影响的行为。
第五条普通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即对食品安全有普通影响的行为。
第六条严重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即对食品安全有严重影响甚至引起公共卫生事件的行为。
第七条食品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依法严格公正进行,符合法律的平等合用原则。
第八条食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二章轻微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处罚第九条轻微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条警告书应当明确食品卫生违法行为的内容,并要求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第十一条改正期限普通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果复查发现问题仍未解决,可以延长改正期限。
第三章普通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处罚第十二条普通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三条罚款金额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十四条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普通不超过30个工作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第四章严重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处罚第十五条严重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停业整顿;(二)吊销食品生产、销售许可证;(三)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听证。
第五章执法程序第十七条食品监管部门对食品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辩护,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无罪或者减轻责任。
第十九条食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并将结果反馈给社会。
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违规的法律处罚
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违规的法律处罚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领域。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规定了对于食品卫生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
本文将简要介绍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卫生违规行为的法律处罚。
一、食品生产违规行为的处罚1. 生产过期食品或者变质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生产、销售过期食品或者变质食品的,可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 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生产、销售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添加剂的,可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可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二、食品流通违规行为的处罚1. 采购、销售过期食品或者变质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采购、销售过期食品或者变质食品的,可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 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的,可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可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三、食品餐饮服务违规行为的处罚1. 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可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 不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加工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不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加工食品的,可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 不按照规定存放、保存、加工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不按照规定存放、保存、加工食品的,可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新)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令49号发布实施)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卫生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依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遵守《行政处罚法》和卫生部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必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
第五条在同一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件中,有两种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吊销卫生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决定,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违法所得,系指违反《食品卫生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成本和利润)。
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认定违法所得时,应当包括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该批食品的营业收入。
对于餐饮业,其违法所得以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该餐次的总营业收入计。
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违法所得的,按照没有违法所得查处。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情节严重,包括下列情形:(一)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二)拒不停止生产经营违法食品的;(三)拒不公告收回已售出的违法食品的;(四)拒不销毁违法食品的;(五)十二个月内已受到二次以上罚款处罚的;(六)十二个月内已受到一次停止生产经营的处罚的;(七)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八)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九)生产经营以婴幼儿、孕妇、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伪、劣食品的;(十)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大学食堂安全卫生处罚条例
大学食堂安全卫生处罚条例为了加强和促进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供应,更好地满足广大师生的就餐要求,特制定食堂安全卫生处罚条例如下:一、食品安全1.送货单位必须有正规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电子一票通,一次性餐具的检疫报告),建立台账,每次送货要双方签字,索要票据,若未提供或票据不全、台帐不全,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罚款。
2.大米、面粉、食用油必须使用品牌产品,且不得使用转基因食品,如发现食品质量问题,一次性给予500元罚款,若连续发现两次以上将停止食堂承包人员的经营资质。
3.肉类产品无动物检验合格章,肉质发粘现象,有异味、颜色不正常,一经发现将给予500元罚款。
4.专人负责每天的食品留样,所有留样的不少于200克(保留48小时),所有留样必须标注清楚留样时间、留样名称、留样人签字,并详细的做好留样记录,如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做留样,一经发现将给予50元罚款。
5.下班时各操作间,要做到水、电、气、必须及时关闭,并做好天然气仪表记录工作,如未按以上要求,一经发现将给予IOO元罚款。
6.碗筷必须放入消毒柜消毒,清洗要严格按照消毒比例进行消毒,要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的洗消流程,详细填写消毒记录,如未按以上要求清洗消毒并记录,一经发现将给予100兀罚款。
7.保鲜柜、消毒柜内禁止存放物品,一经发现将给予100元罚款。
8.所有存贮食品生、熟必须分开,加工要精细,按照食品加工卫生要求严格操作,因放置、加工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罚款。
9.严禁出售发霉、变质食品,一经发现将给予500元罚款;因此造成的安全问题,由经营户承担,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0.严禁购买、加工、出售"四季豆〃等易中毒蔬菜及食物,因此产生的安全问题,将有经营户承担法律责任。
∏.严禁出售剩菜剩饭,保证教师和学生就餐安全,如若发现出售,一经发现将给予500元罚款。
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处罚
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违法行为一:使用过期食材对于食品经营者来说,使用过期食材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食品经营者在销售和加工食品时必须确保所使用的食材符合卫生要求,包括食材的新鲜度和保质期。
对于使用过期食材的违法行为,应根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使用过期食材的,可以面临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停业整顿: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或多次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者,相关监管机构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一定期限,以便进行整改。
2.罚款:对于使用过期食材的食品经营者,相关监管机构可以依法对其处以罚款,罚款数额根据违法行为的程度和情节轻重而定。
违法行为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是食品经营者的另一种常见违法行为。
食品经营者在销售食品时,必须确保所销售的食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和卫生标准,不能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对于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相关法规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可以面临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对于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食品经营者,相关监管机构可以依法对其处以罚款,罚款数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轻重而定。
2.吊销许可证: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或多次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者,相关监管机构可以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使其无法经营食品业务。
违法行为三:使用非食用物质食品经营者在加工食品时,必须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用物质,不能使用任何对人体有害的非食用物质。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可以面临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停业整顿: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或多次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者,相关监管机构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一定期限,以便进行整改。
2.罚款:对于使用非食用物质的食品经营者,相关监管机构可以依法对其处以罚款,罚款数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轻重而定。
违法行为四:不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食品采购、存储、加工到销售等各个环节。
食品卫生处罚一般罚多少
一、食品卫生处罚一般罚多少三倍;惩罚性赔偿有多重种类,不同的惩罚性赔偿所赔付的倍数存在区别。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食品安全法》第96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食品卫生处罚一般罚多少二、食品安全到什么部门投诉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局举报或工商局举报投诉。
投诉渠道:“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
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三、12331接到投诉怎么处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12331咨询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图,将自受理至回复反馈的全过程绘制成图表,明确人员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确保12331咨询投诉举报的处理质量。
1、是严格时限要求,执法人员在处理投诉举报时,必须按照《12331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流程》标明的操作步骤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和反馈初步调查结果。
餐饮厨房卫生差处罚依据
餐饮厨房卫生差处罚依据餐饮厨房是直接涉及到人们的饮食健康的场所,因此其卫生状况也是非常重要的。
依照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以下是餐饮厨房卫生差处罚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供应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商品包装或者附有说明标签等明显位置标明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必要信息,并按照国家规定对食品进行标识和标注。
未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和标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未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在餐饮服务活动中使用。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停止使用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食品。
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前款规定使用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食品,给他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验,食品不得使用过期或者变质食品。
未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以及使用过期或者变质食品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保证餐具、用具、设备消毒充分,并对食品烹饪、储存、加工等环节进行安全控制。
对于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暂停使用,并进行整改。
如发现违反了该规程的规定,相关行政部门可以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以上就是一些关于餐饮厨房卫生差处罚的依据,希望这些规定可以引起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重视,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
食品生产车间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处罚依据
食品生产车间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处罚依据
《食品生产车间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处罚依据》
食品生产车间是与公众健康息息相关的地方,其环境卫生状况对于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然而,一些食品生产车间存在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可能对食品安全带来潜在的风险。
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对于食品生产车间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采取处罚措施。
首先,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
若食品生产车间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
其次,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生产许可证中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规范,确保生产场所的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一旦发现食品生产车间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依据该办法对其进行处罚,包括吊销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
最后,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吊销生产许可证、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总之,食品生产车间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将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有权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符合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健康。
食品安全卫生罚款制度
一、前言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安全卫生罚款行为,明确罚款标准,提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成本,保障食品安全。
二、制度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监督条例》5.《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三、制度目的1. 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促进食品安全行业健康发展,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或者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经营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五、罚款标准1.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许可证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未按规定实施食品安全追溯、记录、报告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未按规定进行食品检验、检测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6.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未按规定进行食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7.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食品安全法价格差异罚款条例
食品安全法价格差异罚款条例一、食品罚款标准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有不同的处罚标准。
具体可参考《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至第一百四十九条。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二、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1、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所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2、食品过期、食品冒充药品、食品中添加药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新《食品安全法》如何维护食品安全1、详细规定了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内容新《食品安全法》详细规定了适用的范围,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贮存、运输、保存、销售等方面都在新食安法的管理范围内。
2、原卫生行政部门的大部分职责都转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职处理(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制定、修订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向社会公布。
(2)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不合格的食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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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餐部食品卫生处罚条例
本处罚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法》及《西餐部厨房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拟定而成,具体条例如下:
一、违反健康管理规定:
1、食品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或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上岗操作的。
——下岗办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办回,每晚一天处罚责任人10元,厨师长5元。
2、健康证明过期或无效的。
——下岗办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办回,
每晚一天处罚责任人10元,厨师长5元。
3、培训证明过期或无效的。
——下岗办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办回,
每晚一天处罚责任人10元,厨师长5元。
4、患有5种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
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之一不汇报,仍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的,立即下岗,并处罚责任人100元,厨师长知情不报的,处罚100元。
二、个人卫生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1、未每天更换工作服的,或工作服不洁的,处罚10元。
2、留长指甲,涂指甲油的,处罚10元。
3、在工作场所随处吐痰,处罚10元。
4、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处罚10元。
5、在操作间吃个人食品,处罚10元。
6、在操作间挖鼻孔、挖耳朵、剔牙,且结束后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工作的,处罚10元。
7、对着食品打喷嚏,处罚10元。
8、留长头发,露出工作帽外,处罚10元。
9、不洗澡,身体有异味的,处罚10元。
10、手指破损未采取措施的,处罚10元。
三、餐饮具不符合卫生操作要求的:
1、使用的餐具、饮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未洗净,放于保
洁橱中或工作橱内备用的,处罚20元。
2、餐具、饮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不消毒的,处罚
50元。
3、洗碗机蒸汽温度不达90度的,处罚10元。
4、洗碗机未清理内部卫生的,处罚10元。
5、洗碗机未按规定配兑洗涤液的,处罚10元。
6、餐具、饮具未定时用84消毒液浸泡消毒的,处罚20元。
7、净餐具不入保洁橱内存放的,处罚10元。
8、脏餐具与净餐具混放,处罚20元。
9、保洁橱不处于密闭状态,处罚10元。
10、用非专用布草擦拭餐具的,处罚20元。
11、用非专用容器运送餐具的,处罚20元。
12、备用的餐具,不加盖布或用非专用的布草盖餐具的,处罚20
元。
13、用过的烟缸与餐具混合一起清洗,处罚20元。
14、使用的餐具、饮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未洗净,直接提
供给客人使用,处罚20元。
15、餐具不经过刮垃圾及用洗洁精洗刷的工序直接过洗碗机
的,处罚10元。
16、擦拭餐具的布草不干净,处罚20元。
四、违反消毒要求的
1、冷房(裱花间、刺身房)刀墩使用前不消毒的,处罚20
元。
2、冷房(裱花间、刺身房)不定时做紫外线消毒的,处罚20
元。
3、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手部不进行消毒的,处罚20元。
4、冰箱不定时做消毒清洗的,处罚20元。
5、抹布不定时消毒的,处罚10元。
6、消毒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10元。
7、消毒的方法不安规定操作的,处罚10元。
8、制冰机未定期消毒,处罚10元。
9、制冰机冰铲存放不合卫生要求的,处罚10元。
10、可乐机嘴未定时消毒的,处罚10元。
11、饮料机未定时消毒的,处罚10元。
12、饮料桶中当餐剩余饮料留下供下餐使用的,处罚20元。
13、厅面对客使用的杯具不定时消毒的,处罚10元。
14、咖啡壶不每天消毒的,处罚10元。
15、筷子不定期消毒的,处罚10元。
五、食品加工操作不按要求的:
1、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不戴手套,处罚10元。
2、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不戴口罩,处罚10元。
3、工作中不戴帽子的,处罚10元。
4、工作中不戴围裙的,处罚10元。
5、进预见间不洗手,处罚10元。
6、刀墩混用,处罚10元。
7、抹布混用,处罚10元。
8、有放食品的容器混用,处罚10元。
9、使用不洁的抹布,处罚10元。
10、原料不洗直接加工,处罚10元。
11、水池混用,处罚10元。
12、刀墩案台使用后不清理的,处罚10元。
13、垃圾桶不盖盖,处罚10元。
14、带纸箱、塑料袋可以去除存放的食品,带外包装袋进加工
间,处罚10元。
15、使用过期的变质原料加工菜品,处罚100元。
16、热菜出品达不到规定温度,处罚20元。
17、餐具、用具不分区域放置或放地下,处罚10元。
18、生熟食品,海鲜、肉类混放,处罚50元。
19、放同一个餐台,无分区标识,处罚10元。
20、食品传递无防尘措施的,处罚10元。
21、热菜出品不测温度的,处罚10元。
22、放冰箱存放的熟肉制品不按规定加温直接提供给客人使用
的,处罚20元。
23、叠香巾违反卫生要求的,处罚10元。
24、直接用手抓拿食品的,处罚10元。
25、掉地上的食品捡起来直接使用的,处罚20元。
六、食品存放
1、不打保鲜膜的,处罚10元。
2、不打日期的,处罚10元。
3、食品混放的,处罚10元。
4、不按规定的存放方法进行存放的,处罚10元。
5、已开包装的食品超过内部规定的保存期限的,处罚10元。
6、存放食品的温度达不到保存要求的,处罚10元。
7、食品原材料落地或贴墙存放的,处罚10元。
8、存放的食品有霉变现象的,处罚20元。
9、食品过期的,处罚10元。
10、未定期查食品保质期的,处罚10元。
11、使用超过酒店内部规定的保存期限,如牛奶等食品的,处
罚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