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医院危险品管理规定
山东省立医院危险品管理规定1.为加强危险品安全管理,保障医院财产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所指危险品包括:易燃爆炸物品、毒麻药品、放射源、腐蚀性物品及压力容器等。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危险品统一归口管理,各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使用、储存危险品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级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积极做好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4.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必须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使用、储存危险必须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指定专人保管。
保管人员应由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危险品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6.购置危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用途和数量报院领导审批。
7.危险品入库应有专业人员进行仔细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8.危险品的存放8.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8.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易积水的低洼处存放;8.3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的易燃液体、气体应放置在阴凉通风处;8.4毒麻药品必须存放在保险箱内,保险箱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8.5放射性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或铅罐内,指定专人管理;8.6危险品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9严格执行危险品的发放制度,领用危险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保管员应按规定限量发放,登记备查。
10保管员应做到帐、物相符。
使用剩余的危险品要及时退回,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IL使用危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教师使用危险品进行实验时,应至少有2人在场;学生实验过程中一定要有实验教师在场进行合理的指导,确保安全。
医院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安全运行,防范和控制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带来的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危险物品管理1.定义危险物品指能够对人员、设备、环境和财产造成损害、危害甚至引发事故的物品。
2.采购与使用(1)严格管理采购程序,确保危险物品的合法化和规范化。
(2)制定危险物品采购和使用清单,包括名称、数量、规格等详细信息。
(3)危险物品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场所存放,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
(4)保持危险物品存放区域的通风、无火源等基本要求。
(5)对使用危险物品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提供相应的防护设备。
(6)危险物品的使用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3.废弃物处理(1)废弃物需分类存放,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积极进行专业的处置。
(2)建立废弃物处理档案,记录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查。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1.定义重大危险源指危害较大、对人员、设备、环境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难以控制和防范的物质、设备、工艺等。
2.辨识与评估(1)对医院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分析其可能带来的风险。
(2)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危险源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
3.监控与控制(1)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其工作状态和运行情况。
(2)制定危险源控制标准,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3)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危险源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4.事故应急处理(1)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2)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3)事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法律责任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医院负责。
以上所述为医院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并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以保障医院的安全运行。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医院成立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院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安全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后勤保障部、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管理制度1.采购管理(1)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2)采购的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产品质量证明。
(3)采购的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储存管理(1)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仓库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泄漏等安全设施。
品必须分类存放,标签清晰,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供应商等信息。
(3)储存的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使用管理(1)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科室必须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流程、责任人、安全操作规程等。
(2)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合格证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科室必须建立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等信息。
4.运输管理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
(2)运输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人负责,并持有相关运输许可证。
医院危化品管理责任人及管理规范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责任人及岗位职责
医院各科室易燃易爆危险物责任人主要职责:
1、领取酒精、氧气瓶、次氯酸钠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科室应严格执行危化品领取登记和清退制度,按照操作规范取用和存放,避免邻近或接触热源或被阳光直射。
2、存放的酒精、次氯酸钠等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严格执行危险品领取登记和清退制度,禁止超额储存。
3、危化品库房内不应设置休息室、办公室。
药品应分类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并远离热源和可燃物,避免阳关直射,禁止储存在地下室内,不应与其他药品混存。
4、氧气室内的氧气空瓶和实瓶应分开存放,并应做好标识。
氧气瓶应及时更换,不应积存。
采用管道供氧时,应经常检查氧气管道的接口等,发现漏气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5、放射机房内严禁存放可燃、易燃物品;机房内使用酒精等易燃液体进行消毒和清洗污物时,应打开门窗通风。
登记和清退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领取,需在领取处签字登记领物品及数量,退还物品需要在退还处签字登记退还物品及数量。
X 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物品的范围本制度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氧气、乙炔等;2. 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砒霜、农药等;3. 腐蚀性物品:如浓硫酸、浓硝酸、盐酸等;4.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5. 放射性物品;6. 压力容器;7. 其他危险物品。
三、管理职责1. 医院领导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管理工作全面负责;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负责;3. 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统一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4. 从事危险物品管理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与使用1. 采购:危险物品的采购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采购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 储存: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储存室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3. 使用: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危险物品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 运输:运输危险物品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五、危险物品的处置1. 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2. 空容器、变质废料、废溶液、废渣、废物等应予以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置并记录存档。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医院应定期对从事危险物品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实习、进修人员使用危险物品时,带教老师应详细指导、监督,教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七、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1. 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发生危险物品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损失,并按规定上报。
医院危险性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危险性物品的管理,确保医务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危险性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剧毒、麻醉、腐蚀、放射性、压力容器、液化气体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医院药剂科负责危险性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
3. 使用危险性物品的科室负责本科室的危险性物品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4.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危险性物品的保卫工作,防止盗窃、丢失和事故发生。
四、管理制度1. 采购与验收(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危险性物品。
(2)采购的危险性物品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验收时,药剂科应认真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无误。
2. 储存与管理(1)危险性物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火、防爆、防盗等设施。
(2)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性物品的名称、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3)危险性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混放。
(4)药剂科应定期检查库存,确保物品完好、数量准确。
3. 使用与操作(1)使用危险性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物品的特性、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 废弃物处理(1)废弃的危险性物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2)废弃的危险性物品应由专人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 应急处置(1)发生危险性物品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医院领导、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危险性物品安全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院化学易燃、剧毒物品、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化学易燃、剧毒物品、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防止化学易燃物品及剧毒物品引起火灾、爆炸、中毒:放射性物品的泄露。
伤害等事故,保障我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应根据性能设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仓库不得是易燃建筑。
仓库应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易燃、易爆物品在搬运过程中,防止震动、撞击、摩擦、重压等。
开启油桶时应用钢质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搬运危险物品的车厢容器等要采用安全措施。
4、贮存、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放射源的仓库和实验室应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毒的要求,与周围建筑物间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并不得设在人口集中的区域。
5、有可燃气体、可燃粉尘燃烧、爆炸、释毒危险的库房和实验室内必须做到:(1)加强通风吸尘等措施,使其不致达到爆炸浓度;(2)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3)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照明装置都应采取有效的隔离、封闭等防火措施,采取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6、贮存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放射源的场所及运输车辆都应配备消防、安全防护设施,并由专人经常检查,保持有效。
7、运输、贮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所使用的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爆炸的,都应该有导除静电的设备。
8、使用危险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1)设备和容器应该符合防火、防爆、防泄露的要求,如有易燃、易挥发液体、气体的粉尘设备应该密闭: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该有防爆泄压装置;有可能回火的设备,应有阻止回火装置。
(2)安全设备和仪表装置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过鉴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使用,并经常维修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在修理上述设备时,必须事先消除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因素。
(3)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放射源的容器应该牢固、密封、可靠,容器的材料应该适应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性能,容器的外部应粘贴明显的警告标志,注明物品名称、化学性质和注意事项。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医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剧毒、麻醉、腐蚀、放射性、压力容器、液化气体及其他危险物品。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四条医院危险物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购危险物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安全评价报告等文件。
第六条医院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由药剂科、保卫科、设备科等部门共同验收,确保物品符合国家规定和医院要求。
第三章储存与管理第七条医院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存放,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八条医院危险物品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腐蚀、防辐射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九条医院危险物品仓库应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钥匙由药剂科、保卫科分别保管。
第十条医院危险物品的储存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等不利条件。
第十一条医院危险物品的储存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量储存。
第四章使用与操作第十二条医院危险物品的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医院危险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法。
第十四条医院危险物品的使用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设备、管道、阀门等设施的安全性,确保安全运行。
第五章运输与废弃第十五条医院危险物品的运输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并由专人负责。
第十六条医院危险物品的废弃应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七条医院危险物品的废弃处理应由环保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确保废弃物品得到妥善处理。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医院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品分类1. 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汽油、酒精等。
2. 有毒有害物品:如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品、毒性药品等。
3. 易燃固体:如赤磷、硫磺、电石等。
4. 易燃液体:如汽油、柴油、酒精、苯等。
5. 易燃气体: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
6. 剧毒物品:如氰化钾、三氧化二砷、硫酸铜等。
7. 其他危险品:如强酸、强碱、氧化剂等。
三、危险品管理职责1. 医院成立危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3. 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全院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安全管理工作。
四、危险品储存管理1. 医院设立专门的危险品仓库,由专人负责管理。
2. 危险品仓库应远离火源、水源、高温、潮湿等易燃易爆场所。
3. 危险品仓库内应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设施。
4. 危险品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防止误操作。
5. 严禁将危险品与食品、药品等物品混放。
五、危险品使用管理1. 医院工作人员应接受危险品安全培训,掌握危险品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2. 使用危险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事故发生。
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妥善处理剩余危险品。
4. 严禁在非规定区域使用危险品。
六、危险品运输管理1. 医院危险品运输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运输危险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泄露、污染和事故发生。
3. 运输车辆应配备押运员,确保运输安全。
七、危险品处置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危险品处置制度,确保危险品得到妥善处置。
2. 危险品处置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防止环境污染。
3. 处置废弃危险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八、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各相关科室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此管理规定。
二、危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卫科与采供科、使用科室管理,采供科与使用科室须有专人管理,有安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三、各相关科室应落实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科室要有副主任以上人员担任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和自查工作,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安全管理细则四、凡临时储存危险品的库房,均应达到通风、配足灭火器,做到防盗、防火。
五、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帐目”,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帐记录,用多少领多少,确保安全使用。
六、保卫科有专人对易燃____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并对危险品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作好检查记录,遇到节假日前,保卫科____力量,对危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
七、危险物品如发生失窃、大火、爆炸等危险情况时,保卫科人员立即赶赴现象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进行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指医院为保障危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这些制度旨在保护医院内的员工、患者和环境免受危险品造成的伤害和污染。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危险品的分类和标识:明确不同类别的危险品,并在其包装和储存过程中进行正确的标识,以避免混淆和错误使用。
2. 危险品的储存和保管:规定危险品的储存条件、储存设施的要求,确保危险品储存安全。
3. 危险品的配送和使用:明确危险品的配送和使用流程,包括验收、发放和追溯制度,杜绝无序无控的使用。
4.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危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应对事故。
医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医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医院是一个涉及到大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地方,因此必须建立和执行严格的防火防爆制度,确保医院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下面是一份医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的范例,供参考。
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目的是确保医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安全运营,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二、责任和义务1.医院管理层应负有最终责任,制定并贯彻本制度,确保防火防爆工作的顺利实施。
2.各科室负责人应贯彻执行本制度,组织并检查本部门的防火防爆工作。
3.所有医护人员和其他员工应参与防火防爆工作,配合监督检查。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易燃易爆物品清单,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储存。
2.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专门的仓库或设备中,并标明明显的警示标志。
3.管理人员应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相应的情况。
四、场所防火防爆管理1.医院应编制详细的防火防爆平面图,标明防火门、防火墙、灭火器等安全设备的位置。
2.防火门应每年进行检验,确保其正常和可靠。
3.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电气线路、设备和器械的日常检查,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
4.高温、易燃易爆区域应设置防爆设备和通风系统,确保安全运行。
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医院应制定详细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应急程序。
2.火灾报警器和消防设备应随时正常运行,并得到及时维护和检验。
3.预案中应包括火灾报警、紧急疏散、灭火和救护等相应措施。
六、防火防爆培训和宣传1.医院应定期组织防火防爆培训和考核,确保医护人员和其他员工对相关安全知识的了解。
七、监督检查与处罚1.医院应定期开展防火防爆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发现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应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按照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处理程序。
八、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医院管理层手中。
2.对于重大火灾事故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的处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医疗机构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不安全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疗机构的不安全物品安全管理,保护医院员工和患者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不安全物品的购进、收存、使用、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不安全物品管理委员会,负责不安全物品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由医院管理负责人担负委员会主任。
第二章不安全物品的定义第四条不安全物品是指可能对人身安全、环境或资产产生不安全的化学品、药品、器械、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具有不安全性的物品。
第五条医疗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常用的不安全物品包含但不限于:药品、消毒液、麻醉药品、易燃物品、腐蚀性物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等。
第三章不安全物品管理制度第六条不安全物品的购进1.医疗机构应订立不安全物品采购计划,并由专人负责采购工作。
2.采购人员应认真核对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购买的不安全物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3.不安全物品的采购要保存购进合同、发票、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以备查验。
第七条不安全物品的收存1.医疗机构应设立特地的储存区域,并配备安全保管设施,确保不安全物品的安全性。
2.不安全物品的收存区域应标明禁止吸烟、明火,保持干燥、通风,并设置防火、防爆设备。
3.不安全物品的收存应依照物品的类别、性质和储存期限进行分类、分区,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不安全物品的使用1.不安全物品的使用应有明确的操作规程,由经过特地培训的人员操作,保证操作的安全性。
2.不安全物品的使用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面具、防护服、手套等,确保人身安全。
3.不安全物品的使用应依照规定的剂量和方法进行,禁止超量使用或滥用。
第九条不安全物品的处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不安全物品的处理制度,明确不安全物品的分类处理方法。
2.不安全物品过期、破损或失效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处理,禁止私自处理或外倒。
3.不安全物品的废弃物应分类储存,并依照环保要求进行特地处理,禁止随便丢弃。
医院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危险品的管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危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危险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分类管理、专人负责;3. 严格审批、规范操作;4. 适时检查、及时整改。
第二章危险品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医院危险品分为以下类别:1. 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酒精、火柴等;2. 剧毒物品:氰化物、汞、砒霜等;3. 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物等;4. 麻醉药品:吗啡、杜冷丁等;5. 腐蚀性物品:浓硫酸、浓硝酸等;6. 其他危险品:有毒化学品、生物制品等。
第五条各类危险品应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识。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六条医院危险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采购危险品时,需向供应商索取相关产品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第八条药剂科对采购的危险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生产日期、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第九条医院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设施内,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条危险品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1. 通风良好,保持干燥;2. 仓库内温度、湿度符合要求;3. 仓库内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4. 仓库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危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不同类别的危险品不得混放。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危险品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使用与运输第十三条医院危险品的使用由各科室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经药剂科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使用危险品的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了解危险品的性质、危害及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运输危险品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医院二级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危险物品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三、危险物品分类1. 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
2. 生物危险物品:细菌、病毒、真菌等病原微生物。
3. 放射性危险物品: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等。
四、管理职责1. 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总体管理工作,制定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使用部门负责所使用危险物品的日常管理,确保安全使用。
3.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和处置工作。
五、管理制度1. 储存管理(1)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专用柜中,仓库或柜门应加锁。
(2)危险物品应按照分类、性质、用途进行分区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3)仓库内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 使用管理(1)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使用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防止污染。
3. 运输管理(1)运输危险物品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2)运输工具应具备运输危险物品的资质。
(3)运输途中,应防止泄露、污染、燃烧、爆炸等事故发生。
4. 处置管理(1)废弃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置。
(2)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置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3)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置记录应完整、准确。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奖励与处罚1. 对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部门、场所及个人。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成立易燃易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易燃易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2.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部门的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工作。
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员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四、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求1. 采购与验收(1)采购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选择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验收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仔细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确保符合要求。
2. 储存(1)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
(3)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3. 使用(1)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
(2)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严禁操作人员吸烟、使用明火。
(3)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易燃易爆物品放回原处,并做好安全检查。
4. 运输(1)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车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2)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医院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1. 医院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物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医务部门危险品包括:精、麻、毒性药品、酒精、氧气、化学物品、医疗废物、放射源等危险品及危险设施(危险设施:如高压氧仓、压力容器、高压配电室等)。
为了加强危险品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危险品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相关科室根据上述危险品的性质做好在采购、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业务技术,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定期对危险品进行检查。
三、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级别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检测检查。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科室,储存量不得超过一周的使用量。
四、认真做好危险品品名、数量、进出时间的登记手续,杜绝丢失、私拿、转让等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毒麻类药品应设专柜,双人双锁进行保管,并严格入出库手续。
腐蚀性、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应有专用库房存放。
六、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仓库,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严格按照存放规定进行存放保管,严格入出库手续。
七、易燃、易爆气体的高压钢瓶按规定涂上颜色,钢瓶要固定。
操作人员应经常对接口、阀门、管道进行检漏,以保证安全。
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八、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试剂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并定期检查防护设施的有效期,发现过期应及时更换。
九、医疗废物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存放,严格登统计,严格运送规定,要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医院内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危险品管理,确保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品范围本制度所指的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麻醉性等物品。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危险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危险品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危险品管理工作,处理危险品事故。
2. 药剂科负责危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等工作。
3.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危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储存、使用、报废等。
4. 保卫部门负责危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采购与验收1. 化学危险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危险物品的入库及使用科室的领取,应严格按手续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做好库存危险物品和在用危险品的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应按实际耗量领用,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限量发放。
五、储存与使用1. 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有关法规教育,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能从事放射工作,严禁无证上岗。
2. 使用危险品单位的负责人,要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实习、进修人员使用危险品时,带教老师应详细指导、监督,教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废料、废溶液、废渣、废物等应予以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置并记录存档。
压力容器使用部门要定期进行检验,并记录建档。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医院定期组织危险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
2. 使用危险品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危险品的安全操作技能。
七、监督检查1. 医院危险品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危险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2. 各科室应定期对本科室的危险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事故处理1. 发生危险品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医院管制刀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防止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医院,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访客等人员。
三、职责1. 医院安保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遵守本制度负直接责任。
3. 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发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应及时报告安保部门。
四、管理制度1.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爆炸物、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医院。
2. 医院大门设立安检岗,对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3. 医院内禁止销售、储存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4. 医院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 医院安保部门应加强对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收缴、保管和处理。
6. 医院安保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意识。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医院的人员,医院安保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 对医院内发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未及时报告的人员,医院将依法予以处罚。
3. 对因违反本制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员,医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安全检查措施1. 安检人员应熟练掌握安检技能,确保安检工作高效、准确。
2. 安检人员应礼貌待人,尊重被检查人员。
3. 安检过程中,如发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应立即上报,并妥善处理。
4. 医院安保部门应定期对安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安检质量。
5. 医院应加强对安检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安检设备正常运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医院内的人员和设施安全,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同时,也提醒广大医护人员和患者,共同维护医院的安全与和谐。
医院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药房、检验科、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病理科、消毒液配制室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场所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负总责,确保本部门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
3.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四、管理制度1. 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 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由专人负责,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3. 仓库应配备灭火器材、通风设备、防雷设施等,确保储存环境安全。
4.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区域应与生活区、办公区等场所保持一定距离,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应分类分室,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应分开存放。
6.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使用明火、电火花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因素。
7.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8. 加强电气设备、照明装置、仪表等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9.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物品带入医院管理制度
物品带入医院管理制度一、物品带入医院的管理规定1、患者和家属带入医院的物品根据国家卫生部门和医院管理规定,患者和家属在进入医院时,所带入的物品需要接受医院的管理规定。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患者和家属带入有刺伤、毒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丢失或引发纠纷;患者的家属需在医院指定的地点存放大件行李箱、拉杆箱等。
2、医务人员带入医院的物品医院对于医务人员带入的物品也有一定的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带入医院的物品需要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包括个人随身物品、医疗工具、药品等。
特别是对于手术器械和药品的携带,必须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管理。
二、物品带入医院的管理措施1、安全检查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机制,对每一位进入医院的人员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通过安全检查,可以有效地防止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带入危险物品,保障医院的秩序和安全。
2、存放管理对于不符合医院管理规定的物品,医院需要提供专门的存放服务。
例如,患者家属的大件行李箱等可以在医院指定的地点进行存放,医务人员的个人物品也需要有专门的存放管理。
3、标识管理医院需要对不同类别的物品进行标识管理。
例如,对于医院禁止带入的物品,要在医院的入口处和相关区域进行标识提示;对于医务人员的个人物品,要进行标识登记,便于管理和查验。
4、定期检查医院需要定期对物品带入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
通过定期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物品带入医院的管理效果通过严格的物品带入医院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医院的秩序和安全。
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防止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带入危险物品,遏制医院内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给患者和家属提供更好的就诊环境和体验。
综上所述,物品带入医院管理制度是医院管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物品带入管理规定和措施,通过安全检查、存放管理、标识管理和定期检查等手段,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医院内部的各类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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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保卫科牵头材料
C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危险物品的范围是:易燃、易爆、剧毒、麻醉、腐蚀、放射性、压力容器、液化气体及其他危险物品。
2.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危险物品的入库及使用科室的领取,应严格按手续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做好库存危险物品和在用危险品的管理工作。
各部门应按实际耗量领用,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限量发放。
3.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有关法规教育,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能从事放射工作,严禁无证上岗。
4.使用危险品单位的负责人,要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实习、进修人员使用危险品时,带教老师应详细指导、监督,教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废料、废溶液、废渣、废物等应予以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置并记录存档。
压力容器使用部门要定期进行检验,并记录建档。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医院的相关规
章制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部门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4、按采购质量标准,采购危险化学品、设备、器材、器具。
采购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数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
5、按采购质量标准,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质量负责。
6、对医用、试验消毒、科研所需新的危险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安全使用和储存、运输要求。
7、做好仓库防火、防爆、防盗、各类贮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8、所有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要求进库存放,严禁不同特性的危险化学品混放。
9、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吸烟和运用明火。
仓库内必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潮、调温、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10、存放危险化学品仓库,科室要设置危险品警示标志。
11、科室、仓库、建立库存使用、进出、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严肃多领或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