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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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

第三条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依据出差人员工作职责的不同,相应分为总经理、高管、中层和基层四个级别,按不同级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

第五条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

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关于出差的申请、审批、报告等文档的提交,遵从公司有关规

定;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

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六条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

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中层和高层依据出差任务的不同据实提

出申请。

第七条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暂支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暂支单》→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行政部备案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八条依据出差人职位的不同,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制度,见下表:

注:经济型连锁酒店,指XX酒店……

地区解释

1.特区指北京、上海、深圳、珠海。

2.其他各直辖市参照省会标准执行。

3.对于一天在多个城市出差的,按住宿地核定标准报销。

第四章交通费规定

第九条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十条一般情况,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一条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先申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上级领导同意乘坐时飞机票最高不得超过7折,超过时

按7折报销),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十二条探亲路费报销标准:符合探亲规定的员工,乘火车或汽车的,凭车票实报实销,但总金额不得超过双程为车硬卧票票款;乘飞机的报销本人单程机票。

第五章出差住宿规定

第十三条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住宿费在规定范围内凭发票按实报销,

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遇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

由,经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给予免费部分或住在亲友家的,不得报销费用。

第六章差旅招待费规定

第十五条招待计划及招待费用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出差在外临时需要宴请时必须电话请示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本着节俭成事的原则在审批额度内进行。第七章差旅费填写规定

第十六条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

“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

“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

时间顺序粘贴。

“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

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可;

“交通工具”,填写城际间交通工具。

“交通费”填写城际间交通费的金额;

“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

“其他”,填写订票费、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预支旅费”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第十七条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包干人员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

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

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包干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

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

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八章差旅费的报销规定及审批程序

第十八条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

第十九条报销日不受周三报销日的限制。

第二十条公司总经理报销,由财务部会签。

第二十一条超过3个工作日报销差费,每一天按 10 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经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

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

处理。

第二十三条采取差旅费金额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负。

第二十四条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卧铺,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补助,计:中高层人员为 50 元/天,基层为 30 元/天。

第二十五条参加各种汽车用品参会(包括上海地区),(先申报预算,按预算执行报销)各种费用统一管理统一实报实销。

第二十六条上海市内出差时,交通费只能实报公交车票和地铁票,每天伙食补助10 元。

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结算。

第九章补充说明

第二十七条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

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八条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

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九条出差回公司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报账,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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