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采集函
开具发票信息确认联系函
开具发票信息确认联系函
:
根据贵司与本企业(湖南天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签订的
合同约定,本企业需要为贵司提供相关增值税发票,为避免因开票信息有误影响贵司工作,请贵司协助本企业工作人员确认以下开票信息,并加盖贵司公章或财务章返回我司。
注:1、带*标识为增值税专票必填事项,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开具的发票无效,贵单位无法认证,无法抵扣;开具普通发票可以不填。
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同时提供贵单位加盖公章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的复印件。
3、以上信息即为贵司以后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后期有其他的变更请贵司来函告知,以便双方工作顺利进行。
(盖章):
年月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的通知【标 签】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颁布单位】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赣国税函﹝2007﹞132号【发文日期】2007-04-25【实施时间】2007-04-25【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增值税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是指由企业自行扫描、识别或人工录入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互联网方式报送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认证比对,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企业的方式。
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可以解决抵扣联认证时间较长、企业排队等候现象,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根据总局推广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工作要求,我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端采集系统经过一年多的开发和调试,已在鹰潭市成功试运行,并顺利通过验收。
为此,省局决定推广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5月份起,推广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
纳税人是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还是仍按现行方式直接报送纸质抵扣联到税务机关扫描认证,由纳税人自愿选择,税务机关不得强行要求纳税人使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软件,采用了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提供的CA认证,要求参加网上认证的企业必须申请该公司的CA认证(CA认证可以与网上申报共用,即已实行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不再申请)。
三、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软件共支持3个品牌8种型号扫描仪(具体型号为:虹光AV830C、虹光AV710、虹光AV210、虹光AV160、虹光AV180、虹光FB1880、方正T2400和北洋BSC-280),供纳税人自愿选购。
税务机关不得干预,更不得参与相关的企业商业性活动。
四、各级国税机关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在办税服务厅张贴支持扫描仪型号以及软件功能等宣传材料,积极引导纳税人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
公司开票通知函
公司开票通知函尊敬的客户:您好!我代表本公司对您长期以来给予的支持与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您能及时获得优质的服务,现就有关开票事宜通知如下:一、开票基本信息1. 开票单位:×××有限公司2. 税务登记证号:×××××××××××××3. 开票地址及电话:××省××市××区××路××号,电话:×××××××××××4. 开票银行及账号:××银行××分行,账号:×××××××××××××5. 开票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开票业务范围根据我国税收政策规定,本公司可为您提供以下范围内的增值税发票:1. 销售货物、劳务2. 提供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3. 进口货物4. 其他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业务三、开票所需资料为确保开票顺利进行,请您在办理开票业务时提供以下资料:1. 购买方税务登记证号(如需)2. 购买方开户银行及账号3. 购买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 发票内容详细清单(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5. 其他根据税收政策规定需提供的资料四、开票时间及方式1. 开票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增值税开票通知 致:各位尊敬的客户 我司既将于3月6日起正式开具
增值税开票通知
致:各位尊敬的客户
我司既将于3月6日起正式开具增值税发票,请到我司来换单的客户注意,届时请务必携带好开票抬头单位的以下文件:
1.增值税开票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正本公章;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正本公章;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正本公章。
以上增值税客户信息,我司已从去年12月份开始采集。
如果客户已预先向我司提供过相关资料,我司为了确保已预先录入的客户增值税信息无误,在换单时会仍会要求各位客户出示以上信息,进行再次的校对,以确保开票信息正确。
如果换单时客户较多,而我司也没有预先录入过客户的增值税信息,为了不影响其他换单客户宝贵的时间,换单3号窗口会先开立收据给客户,三个工作日后请客户凭此收据再来我司换取增值税发票。
在我司开始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初期,希望能够得到各位客户给予我司工作的充分的理解,也感谢各位客户长期以来对我司换单工作的一贯支持。
上海星瀚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2.3.6。
北京联通增值税专票信息采集+(2)
购方开票信息
名称(申请单位)
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字号)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营业执照中的住所/经营场所、集团客户的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购方其他信息
专票领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建议手机)
购方提交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完成三证合一税务侧变更,请提供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方申请意向
我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上资料真实有效,现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协助办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经办人:身份证号:)
经办人: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日期:
受理审核意见
经审核,申请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且已完成集中集客系统客户资料的准确录入,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受理人:受理单位(签章):
受理日期:
关于确认计税方式和开票类型的函
关于确认计税方式和开票类型的函尊敬的XXX公司:首先,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我们一直以来都视贵公司为我们的重要合作伙伴,并且对贵公司提供的产品与服务都非常满意。
最近,我们公司正在进行财务核算与报税工作,为了能够准确计算税款及开具正确的发票,我们有必要与贵公司确认计税方式和开票类型。
希望能够得到贵公司的回复,以便我们能够顺利完成相关的工作。
一、计税方式确认根据税务法规定,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时需要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
为了确保我们税务申报的准确性,我们需要与贵公司确认所采用的计税方式。
请贵公司尽快回复以下问题:1.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请明确贵公司所使用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按照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还是按照查账征收方式进行计算。
2. 营业税计税方式:请贵公司说明营业税计算的具体方法,是采用核定计税方法,还是采用计征方式。
3. 增值税计税方式:请贵公司指明增值税的计税方式,是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算。
二、开票类型确认在进行开票工作时,我们需要准确选择与贵公司业务相关的开票类型,以便符合税务规定并满足双方的需要。
请贵公司尽快回复以下问题:1. 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请说明贵公司通常所开具的发票类型,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
2. 开票金额及税率:请贵公司明确所开具发票的金额以及适用的税率,以便我们核对发票信息和税款支出。
3. 其他开票需求:请贵公司指明其他可能涉及到的开票需求,比如增值税退税、纳税人类型等。
我们希望能够尽早得到贵公司的回复,以便我们能够按照合规的计税方式进行核算,并正确开具发票。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欢迎贵公司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合作,期待与贵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祝好!此致,XXX公司。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12.31•【字号】黑国税函[2006]367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税函[2006]367号)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为提高办税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71号)的要求,省局决定推广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以下简称网上认证)。
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网上认证应坚持纳税人自愿的原则。
采用网上认证方式,纳税人须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地局流转税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实行网上认证的纳税人取得需报主管国税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后,应自行扫描识别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报送国税机关认证。
通过认证的,应在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未通过认证的,应持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国税机关认证。
纳税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通过网络认证的,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国税机关认证。
三、主管国税机关应及时将认证结果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反馈给实行网上认证的纳税人,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反馈的,要向纳税人说明原因。
每月月底,为纳税人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
认证岗位人员应及时查看网上认证信息,对于认证结果属于失控发票的,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
四、纳税人丢失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不得实行网上认证。
五、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网上认证的使用资格。
(一)注销税务登记;(二)纳税人要求采用其他认证方式;(三)被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函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函
中国电信固原分公司:
我公司名称为,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据悉贵公司自2014年月日起可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贵公司按照下列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保证下列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公司名称(公章)
年月日。
增值税发票信息采集表【模板】
增值税发票信息采集表
序号
专票()普票()
1
单位名称:
2
开票6位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3
地址:
4
电话:
5
开户行:
6
账号:
注:1、如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务必回传此页开票信息;
2、如单位有开票6位代码,无需提供开票信息。
3、此表可复制,填好后发至邮箱:(******)
工程建设物资设备供应链采购管理创新峰会 — 报名回执表
单 位 名 称
传真
通 讯 地 址
邮编
姓名
性别
部门及职务
办公电话பைடு நூலகம்
手机
邮箱/qq
房数(间)
联系人姓名
电话
手机
邮箱/qq
联系电话:********/ 1161手机:********QQ:*********邮箱:(******)复印有效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采集录入准备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采集录入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1999.01.01•【字号】粤国税发[1999]365号•【施行日期】199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采集录入准备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发[1999]365号1999年1月1日)各市国家税务局、顺德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年初省局的统一工作部署和11月25日陈流明局长在全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交叉稽核试点工作演示汇报会上的指示,各地自1999年1月1日以来开具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和抵扣联数据,必须全部录入交叉稽核系统进行稽核。
为了做好全省录入稽核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必须认真把好企业清单填报的质量关。
根据佛山等试点地区的经验,企业填报的清单,即纳税申报表所附列的《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抵扣联)明细表》,其填报质量直接关系到录入工作及稽核的成效,是搞好交叉稽核的关键之一。
为此,各市必须组织力量对已经收集的1999年1月以来各月份的清单,以征收分局为单位并对照粤国税流函[1999]51号有关清单填报及装订要求,按企业逐户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存在漏报、错报、重报、缺码及模糊不清等现象的清单,一律退回企业重新填报。
二、各地应尽快提出所属地区录入点设置计划。
各市应对所属县、区录入点设置的个数提出计划并于12月20日前报省局流转税收管理处。
在确定录入点数量时,各地应对本地区平均每月需要录入的专用发票(包括抵扣联)数据进行统计,并按平均每个录入员一个工作日录入400-500份专用发票(即两次录入计800-1000条发票信息)的速度进行测算。
在确定录入点的设置时,必须充分考虑规模效益、地理位置和便于管理等因素,不宜过于分散。
三、为保证各地专用发票信息录入工作和交叉稽核的顺利开展,各级必须指定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今年招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如数充实到稽核部门负责录入工作。
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完整版
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税务机关通过税控系统接收纳税人按月报送的存根联报税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比对校验,比对正确的数据予以接收。
适用对象:需采集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的纳税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依申请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三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十七条。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97号)全文。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一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1〕44号)第一条。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9号)第二条第二款。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稽核系统的通知》(国税函〔2009〕54号)全文。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三条。
(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全文。
四、受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提供全市通办服务)。
五、决定机构。
发票通知函模板
发票通知函模板尊敬的XXX先生/女士:您好!我代表我公司向您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并对您长期以来给予的支持与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函旨在通知您关于发票开具及使用的相关事宜,请您予以关注。
一、关于发票开具1. 我公司将于每月的5日前为您开具上一月的应开未开发票,确保您的权益不受影响。
2. 发票开具金额将根据您实际消费的金额进行,如有疑问,请您及时与我公司财务部门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3. 为确保发票开具的准确性,请您在签订合同或下单时,提供正确的开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
二、关于发票使用1. 根据我国税收政策规定,发票是您报销、抵扣税款的合法凭证,请您妥善保管。
2. 发票一经开出,原则上不得更换、退回。
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或退回,请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3. 发票的使用有效期请参照发票上的规定,过期未使用的发票将无法办理报销、抵扣等事宜。
三、关于发票领取1. 我公司将采用以下方式为您递送发票:(1)快递:我公司会根据您提供的地址,通过快递方式将发票寄出,请您注意查收。
(2)自取:您也可以选择到我公司财务部门自行领取发票。
2. 发票领取时,请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核实。
四、关于发票遗失如您的发票不慎遗失,请您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我们将协助您办理相关挂失手续。
同时,根据我国税收政策,发票遗失可能导致无法办理报销、抵扣等事宜,请您务必重视。
五、温馨提示1. 请您在收到发票后,务必仔细核对发票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2. 为避免因发票问题给您带来不便,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发票相关事宜。
3. 如有疑问,请随时拨打我公司财务部门联系电话:XXXXXXXXXXX,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再次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请您关注此通知函,如有变动,我们会及时通知您。
祝商祺!顺祝商祺!【公司名称】【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电子邮箱】:*************【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开票税金通知函
开票税金通知函尊敬的客户:您好!我代表我司向您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并对您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通知函旨在就我司开票税金的相关事宜与您进行沟通,请您予以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相关规定,我司在向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需依法向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以下是关于开票税金的相关说明:一、开票税金标准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我司向您开具的发票金额将包含税金。
以下是我司开具发票的税金标准:1.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分别为6%、9%、13%;2. 普通发票:税率分别为3%、6%、9%、13%。
具体税率将根据我司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及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如有变更,我司将及时通知您。
二、开票注意事项1. 请您在索要发票时,提供准确的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开票信息,以确保发票的正确开具;2. 发票金额将根据实际成交金额进行开具,请确保您的付款金额与我司开具的发票金额一致;3.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否则我司将按照普通发票税率为您开具发票;4. 发票开具后,请妥善保管,一旦遗失,我司将无法为您提供补开服务。
三、发票寄送为保障您的权益,我司将在收到您的开票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为您开具发票,并通过快递方式寄送至您提供的地址。
请您务必确认地址无误,以免影响寄送。
四、咨询服务如有关于开票税金的疑问,请随时联系我司客服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联系方式如下:电话:xxxxxxxx邮箱:xxxxxxxx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请您予以关注并积极配合,我们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司的支持与信任,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顺祝商祺!【公司名称】【通知函发布日期】。
增值税发票信息采集表
增值税发票信息采集表填写日期 年 月 日1、纳税人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3、税收居民身份证(必填)
4、国别(必填)
5、纳税人类型(必填)
6、企业类型(必填)
7、税务登记联系电话(必填)
8、税务登记地址(如为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则为必填)
9、税务开户银行名称(如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则为必填)
10、税务开户银行账号(如为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则为必填)
一、增值税发票信息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行政事业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境外机构境内同业-银行
境内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
境内非同业
境外同业-银行
境外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
境外其他机构我公司谨此确认以上信息准确属实。
经办人(签字):
公司公章:
日期:
填写说明
税收居民身份: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
国境内的企业。
境内中资银行的境外分行属于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填写需与在税务局登记的联系电话一致。
税务登记地址:需与在税务局登记的地址一致。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填写在税务局登记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填写在税务局登记的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
12345。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
尊敬的客人:
您好,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您提前提供以下其一文件:
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②国税局颁发的相关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复印件;
④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批复件;
⑤有效期内的一般纳税人年检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如无法提供复印件,请拍照后通过邮件发至xxxxxxxxxx@,经财务审核后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去以上资料,您还需提供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注册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日。
2、公对公客户开票确认函
开票须知(必读)1、选择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然后填写对应的信息,及提供相应的公司证件核实开票,当年只能开当年充值的发票。
2、以下内容为必填项,请正确填写信息,填写的信息都非常重要,如因客户原因导致发票错误,本公司一概不予重开。
3、内容可直接复制到邮件中,填写完整正确的信息后发送到处理开票的公共邮箱:user_service@。
4、收到邮件后,核实信息无误,开票寄票处理时间1-2工作日。
目录客户开票确认函(一)——普通发票 (2)客户开票确认函(二)——专用发票 (3)客户开票确认函(一)——普通发票以下信息都为必填项,请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因客户原因导致发票错误,本公司一概不予重开邮件格式:1)邮件标题:【**公司】开申请2)邮件正文:开票类别:增值税普通发票收票人姓名:收票人地址:收票人电话:数据赢家平台链接:开票金额: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国税):付款信息截图:以上内容填写好发送到邮箱:user_service@,收到邮件后,核实信息无误,开票寄票处理时间1-2工作日。
客户开票确认函(二)——专用发票以下信息都为必填项,请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因客户原因导致发票错误,本公司一概不予重开1)邮件标题:【**公司】开票申请2)邮件正文:开票类别:增值税专用发票收票人姓名:收票人地址:收票人电话:数据赢家平台链接开票金额: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国税):单位地址、电话(必须是固定电话,区号填写完整):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付款信息截图:一般纳税人证明(税务登记证)扫描或者截图信息:注:纳税人证明(税务登记证)要三个章都盖全,比如:“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如图:以上内容填写好发送到邮箱:user_service@,收到邮件后,核实信息无误,开票寄票处理时间1-2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7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采集工作情况的通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7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采集工作情况的通报暨存根联采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国税发明电[2001]42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1.07.05
【实施日期】2001.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7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采集工作情况的通报暨存根联采集工作
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1]42号2001年7月5日)
近日来,各地广大税务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克服重重困难,在要求的时限内加班加点完成了7 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抵扣联数据采集和传输任务。
7月5日,总局顺利地对各地发票抵扣联数据进行了汇总。
至此,全国7月份发票抵扣联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全部结束。
据统计,上月全国对7898502户一般纳税人提供的9942936份发票抵扣联进行了认证,认证通过发票9932316份(占99.89%),发现存在问题的发票(包括认证不符发票和密文有误发票)7976份(占0.08%),无法认证发票2644份(占0.03%)。
其中,五省四
市7月份共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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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采集函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统一部署,金融行业“营改增”预计将于2016年内实施。
届时,公司分公司(简称“我司”)将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
如贵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们将在营改增实施后向贵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贵公司申请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为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体验,并确保金融业营改增开始后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贵公司填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交由我司客户经理办理登记。
如未收到任何回函,我们将认为贵公司未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该一般纳税人信息为一次性采集,若贵公司相关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我司。
所需资料如下: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若贵公司无单独的税务
登记证,税务登记信息在营业执照副本上)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一文件即可: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
(2)税务局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
非常感谢贵公司对我司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司的客户经理,我们竭诚为您解答!
公司分公司
****年*月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采集表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必填)
纳税人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二、专票寄送信息
专票联系人(必填)
联系人手机号(必填)
联系人固定电话
电子账单接收邮箱
发票寄送地址
我公司谨此确认以上信息准确属实。
经办人(签字):
公司签章:
日期:
填表说明
1.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名称应与《税务登记证》上一致,不可缩写或简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
未完成“三证合一的,应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该号码在《税务登记证》上,是一组15位数字组成的号码;完成三证合一的,应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号码在企业新版《营业执照》上,是一组18位数字组成的号码。
3. 地址和电话
提供的地址和电话应与《税务登记证》或新版《营业执照》一致。
4.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
提供的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应为企业基本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应按照企业《开户许可证》填写。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若无单独税务登记证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一文件均可:
(1)如您已经完成“三证合一”登记且已经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需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如您尚未完成“三证合一”登记或已经完成“三证合一”登记但未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