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诉讼全球化及中国立法发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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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题库

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题库

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指南一、法理学1。

全球化与中国法律变革2。

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3.论法律信仰的培养4.论西方法学流派(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统一法学派等)5.论立法监督体制的完善6.论我国法律平等的理论与实践7.论我国法律监督8.论我国的司法原则9.论法学研究方法的革新10.论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良性互动11.论文化传统对当代中国立法的影响12.论传统法律资源与法制现代化之关系13.论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法治社会中的作用14.法律程序的意义15.论法律移植16.权力与权利关系研究17.纠纷的解决原理18.司法中的正义问题19.法与利益20.论传媒与司法的关系21.论部门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的价值22.现代法的人文困境及其出路23.论法治的文化基础24.论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25.论程序正义26.论法律解释27.文学作品的法理学28.论沉默权29.安乐死在我国的合法化30公民权利与迁徙自由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指南二、法律史学1。

论中国古代的恤刑观念对当代司法实践的影响2.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当代价值3。

传统情理法在当代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研究4。

论中国古代契约精神5。

传统调解制度的当代价值研究6.论复仇观念对中国当代刑法的影响7.从明清小说看中国传统诉讼观念8。

论情理法与冤案9。

论家法族规在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合理性10.民间习惯法在明清司法审判中的作用探析11。

典卖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合理性研究12.传统诉讼文化在当代构建和谐司法环境中的作用研究13。

满族传统法文化探析14。

论中国古代的证据规则15.论中国传统“人治”思想的当代内涵16。

论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中的“信”17。

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当代内涵18.中国亲属制度传统与罗马法比较研究19。

论大陆法系与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20。

罗马法的传播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启示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指南三、宪法与行政法学(一)宪法学1.论我国宪法性法律2.论宪法的制裁性3.论法治原则的实现途径4.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宪法功能的再认识6.宪政的中国语境7.人权原则之当代演进8.宪法司法化研究9.宪法诉讼制度初探10.我国选举制度改革初探11.对弱势群体的宪法保护12.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问题研究13.论大学生的宪法权利14.从网络暴力现象看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15.论新闻自由的权限16.安乐死与宪法权利研究17.论户籍改革制度与迁徙自由18.环境权入宪的理论探讨19.论基本权利的冲突与平衡20.财产的征收、征用与依法补偿21.宪政视野下的农村城市化问题22.乙肝患者生存权的宪法保护(疾病与平等:从乙肝歧视案谈起)23.论农民工的宪法权利保护24.论公民的住房权25.论人民代表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26.公务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27.论孙中山的宪政思想28.论美国式的违宪审查制度29.西方国家宪法保障制度比较研究30.弹劾制比较研究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指南三、宪法与行政法学(二)行政法学1。

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发展趋势

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发展趋势

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发展趋势全球化就是我们当代国际私法的大趋势,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发展趋势,希望大家喜欢!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发展趋势全球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大趋势。

它既是一种不争的客观事实,也是历史发展到今天所表现出来的一个特征。

一般认为,全球化是指一种进程,在这种进程中,原来局限于各个不同国家疆域内的诸多活动和制度正在冲破国界的局限,而成为全球性的。

1 就当代人类社会而言,作为上层建筑的法,面临全2球化这一客观现实,不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都必然会反映这一事实。

同时,全球化的进程也是一个不断出现法律冲突的过程,因此国际私法作为调整跨国民商事关系、解决法律冲突的部门法,其发展趋势,尤其是21世纪的发展趋势也不同程度地受到全球化的影响。

3 全球化的一系列进程不同程度地促进了国际民商事交往,作为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国际私法也因之而得到了发展,有一些较为显著的发展趋势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

综观国际私法的发展进程,我们可以看到,在不同区域或者不同国度,尽管国际私法变革的过程、特点和目标有所差异,但是作为一种模式或者势态,国际私法现代化却几乎成为这一历史过程的基本法律表现。

诚然,这个进程在不同法系或法域中的具体的实现程度各不相同;但是,他们所昭示的国际私法成长发展的时代走向却有许多共同之处。

众所周知,国际私法是随着解决各国之间法律冲突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其作用在于消除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国际民商法律的冲突。

传统国际私法选择法律的方法是选择其中一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它是法律适用法,即一国法院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涉及到数国法律的效力时由其确定应当1 Jost Debrack, Globalization of Law, Politics and Markets-Implications for Domestic Law - AEuropean 参见刘锦:《二十一世纪法学研究的一个新课题:法律全球化》,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6期。

中国法律发展趋势

中国法律发展趋势

浅议中国法律发展趋势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各个国家的交流日益频繁化,世界越来越趋向一体化,在此种背景下,许多学者对法律作出法律全球化或法律国际化的看法。

但我个人认为,我们应在立足本土资源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法律发展的真正内涵及从法律国际化和法律全球化的区别中找出与中国法律发展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大胆移植他国法律,为我所用。

关键词:法律发展;法律国际化;法律全球化;法律移植一、法律发展的涵义张文显教授曾指出:”与发展的一般意义相应,法律发展是一个整体性概念。

它是指与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包括制度变迁`精神转换、体系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或变革。

用’法律进步’、’法律变革’指称’法律发展’,显示了法律发展的核心和实质,也揭示了法律发展研究的价值。

法律发展在基本内涵上与法制现代化是等值的。

”而公丕祥教授认为,”在现代社会,法律发展具有特殊的涵义,它意味着从传统型法制向现代型法制的历史变革过程。

”从这种意义上讲,法律发展的概念与法制现代化的概念内在很契合,其本质意义在于伴随着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法律也面临着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历史更替。

在哲学意义上,发展本身作为一门理论形态,兴起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至今经历了从经济增长为核心的传统发展战略、到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基本需求发展战略、再到以人类整体利益为核心的持续发展战略的逐步转变。

它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而从其实质上讲,必须代表全部范围的变化。

通过这个变化,整个社会制度把人们普遍不满意的生活条件变成被认为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更好的生活状况和条件。

由此我们把法律发展的涵义归结为:一方面,法律发展指称的是法律自身从简单到复杂、从野蛮到文明、从落后到先进的演进历程和前进趋势。

另一方面,法律发展是指每一个民族在每一个历史发展时期根据自身文化现状,在对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比较、分析和对世界文明的优秀成果加以借鉴、吸收的基础之上所进行的法律改革目标定位和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实践过程。

刑法观念的国际化阐述

刑法观念的国际化阐述

刑法观念的国际化阐述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国家之间的交流和互通变得愈加频繁和紧密,各国刑法之间的交流和影响也日益增强。

如何在国际交往中将各国刑法的立法、裁判和执行等方面进行协调和互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要议题。

本文就“刑法观念的国际化”的概念、意义和发展变化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刑法观念的国际化概念刑法观念是指人们对刑法的认知、理解、实践以及对罪犯、受害人、社会等事物的价值观念和态度。

随着经济、文化、信息等全球化的进程,各国之间的交往愈加频繁和紧密,各国刑法之间的交流和影响也越来越明显。

在这种背景下,刑法观念的国际化就是指各国刑法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影响,而非单一国家的刑法观念。

二、刑法观念的国际化意义刑法观念的国际化对于全球社会的繁荣、和谐和安全至关重要。

首先,各国刑法之间的交流和强化能够确保刑法制度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也能保障人权和法治。

其次,刑法观念的国际化还能够促进各国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联系。

再次,它也有助于吸收和传承不同文化的刑法思想、理念和智慧,从而促进人类的进步和发展。

三、刑法观念的国际化发展变化刑法观念的国际化发展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的特征,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不同。

而从前人们研究刑法时,多以自国刑法为研究对象,很少考虑到国际之间的联系与互通。

如今,随着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各国之间的交流变得更加频繁和及时,刑法观念的国际化也就成为前所未有的重要议题。

对于国际刑法,相比较国内刑法,影响它的因素多些,其中一些是影响国际刑法的重要因素,成为目前国际刑法关注的焦点。

从以下几点来阐明:1.国际法制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随着国际刑事法庭和其他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国际刑法被越来越多地强调和研究。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际刑法的标准与规则和其对国内法的影响变得更加紧密。

特别是国际法院和国际刑法庭的判例,逐渐形成了国际刑法的重要判例,成为各国制定或修改刑法的重要参考。

我国法学的发展历程

我国法学的发展历程

我国法学的发展历程
我国法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的礼法文化。

在古代,各个
朝代都有制定、修改、实施法律的历史,重要的有周代的《周礼》、战国
时期的《吕氏春秋》、秦汉的法家思想、隋唐的律历体系等等。

但是,这
些法律都由政府官员制定和实施,并不涉及法学研究的概念。

自明清时期开始,中国出现了一批独立自主的法学家,如明代著名法
学家洪应明,他提出了“天下为公”的政治理念,主张尊重民众的利益,
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具有很大的开创性和指导意义。

清代的法学家则以王
兆祯为代表,他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我国法律发展产生
了深远的影响。

20世纪初期,我国的法学发展逐渐开始走向现代化。

1904年创办了
中国法律季刊,1928年开始出版中国法学,这些杂志成为了我国法学最
重要的刊物。

此外,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高等院校相继开设了法学专业,为普及法律知识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解放后,我国法学迅速发展。

1949年成立了中国人民法院,1954年
中国法学会成立,这两个机构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现代法律制度的建设。

此外,1952年开始,我国法学教育全面转入大学,法学专业开始普及。


代立法机制和司法机制的完善也为我国法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我国法学取得了重大的进展,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学派和理论
体系。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法学也在逐步融入国际法律大家庭。

(NEW)吉林大学法学院《636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NEW)吉林大学法学院《636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目 录2010年吉林大学623法学综合(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考研真题(回忆版)2007年吉林大学624法学理论(含宪法学)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2007年吉林大学425综合(刑法学与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6年吉林大学335法学理论(含宪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6年吉林大学335法学理论(含宪法学)(外省卷)考研真题及详解2006年吉林大学434综合(刑法学与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6年吉林大学434综合(刑法学与民法学)(外省卷)考研真题及详解2005年吉林大学335法学理论(含宪法学)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2005年吉林大学434综合(刑法学与民法学)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2004年吉林大学335法学理论(含宪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4年吉林大学434综合(刑法学与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3年吉林大学335法学理论(含宪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3年吉林大学434综合(宪法学、民法学)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2003年吉林大学435综合(宪法学、刑法学)考研真题2003年吉林大学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10年吉林大学623法学综合(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考研真题(回忆版)2007年吉林大学624法学理论(含宪法学)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法理部分1.法的目的价值答:法的目的价值,是指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促进哪些价值的实现,如安全、秩序、自由、平等、公正等。

这些价值从来就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基本价值,法律发挥社会作用的目的就在于对这些价值予以保护并促进其实现。

这种价值构成了法律所追求的理想和目的,被称之法的“目的价值”。

(1)秩序秩序是法律所要实现的基本价值,它构成法律调整的出发点,也是法律所要保护和实现的其他价值的基础。

秩序性只是法的价值属性之一,秩序价值只是法的价值之一。

它决不是法的唯一价值,也不是法的终极价值。

(2)自由自由是人类社会的价值,也是法所应体现的价值,实现自由,不仅对国家的立法,而且对法的实施都具有促进作用的,自由需要法律来保护。

刑法保护双重犯罪原则

刑法保护双重犯罪原则

刑法保护双重犯罪原则一、引言在国际法上国家的管辖权主要可以分为四种:依据国籍进行管辖的属人管辖;依据领土行使的属地管辖;以保护一国国民以及国家重大利益为目的行使的保护性管辖;以及为维护国际和平和人类共同利益而行使的普遍性管辖。

其中保护性管辖权是针对外国人在外国实施的刑事犯罪行为对本国国家或者公民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时行使管辖的权利。

保护性管辖权作为一种国家刑事管辖权的域外延伸,在各国立法和执行中往往都被给予了一定的限制。

我国于1997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8条从立法角度对我国的保护性管辖权进行了限制,包括法定最低刑三年以上的刑期限制和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者除外的双重犯罪原则限制。

其中后者是基于尊重犯罪地国国家主权和法律权威的基础上,各国在对保护性管辖权进行立法时普遍采用的一种限制,但许多国家在运用这一原则时,往往保留一定的空间,以对一些侵犯国家根本利益的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

随着政治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跨国犯罪不断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的趋势,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使得国家间的壁垒越来越薄弱,犯罪分子甚至能够在一国境外利用网络操控或者直接在网络上实施刑事犯罪行为。

诸如此类的跨国犯罪的新发展要求国家对其刑事法律法规进行及时的调整,以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法律漏洞逃避制裁。

我国现行《刑法》自1997年开始实施至今经历了九次修订,最后一次修订于2015年8月,但九次修订中并未涉及对刑事管辖权方面的调整。

二、双重犯罪原则的国际适用现状双重犯罪原则,又称“相同原则”,在作为保护性管辖权的限制性原则时可以理解为犯罪行为只有在本国和犯罪地国法律中都构成犯罪,本国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现代各国刑法中的双重犯罪原则最早出现于1794年英美签订的《友好商业航行条约》(通称《杰伊条约》),该条约第27条通过列举法对两国之间可以引渡的犯罪进行了规定。

随着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双重犯罪原则在国际刑法理论中已经较为成熟,也逐渐成为各国刑事立法以及双边引渡条约中的重要原则之一。

法律知识展二全球化中国立法发

法律知识展二全球化中国立法发

全球化与中国立法发展二实现享有充分的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理想和长期以来的奋斗目标,也是中国立法确认的根本价值。

把保障和充分实现人权作为中国立法的观念明确确立下来,是90年代以来立法新发展的成果。

过去,尽管中国宪法和其他立法对于公利予以了全面、充分而真实的规定和保障,但是人权这个概念并没有被完全接受。

1991年,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第一次正式以国家文书形式全面确认并阐述了中国的人权观念和人权政策;1997年,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首次以执政党的最高纲领性文件的形式,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和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而把人权这一基本价值引入中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当中,引入到了法治以及立法领域,使中国立法原有的关于保障权利和自由的观念更加明晰化、更加符合国际立法发展的时代潮流。

1991年以来,立法的人权观念得以逐步确立,并被贯彻在中国的许多立法之中。

如《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残疾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国监狱法》等法律的制定,《中华人民国刑法》、《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国婚姻法》等法律的修改,都体现了中国立法的人权保障观念和容。

在国际领域,继中国批准或者参加了18个国际人权公约之后,1998年中国政府签署了《公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些立法措施,表明了中国对国际人权的进一步认同和对国人权保障的进一步强化。

(三)区分公法与私法的立法观念公共领域与私人畴、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是国际上以及多数国家立法行的做法。

中国刑法的发展方向

中国刑法的发展方向

中国刑法的发展方向中国刑法的发展方向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问题也日益增多。

刑法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具,其发展方向必须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挑战。

本文将从防范犯罪、维护人权、促进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探讨中国刑法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强化刑事预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犯罪手段也不断升级。

传统的刑法手段对现代化犯罪的打击力度逐渐削弱,因此,新时代的中国刑法应该采取更为积极的刑事预防措施。

这包括加强监控、提高警力效能、推广智能化技术等多种手段,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同时,应该加强公民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预防犯罪的发生。

二、切实保障人权人权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也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权利。

中国刑法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更加注重保障人权。

比如,通过鉴定证据的合法性、调查证据的真实性等来确保审判过程公正、合理。

另外,应该加强执行程序监督制度,保障人权的实现。

最终,通过依法打击犯罪,切实维护人权。

三、促进国际合作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犯罪问题愈加猖獗。

跨国犯罪、经济犯罪等已成为当前刑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推进国际合作已成为中国刑法未来的一个必要方向。

通过与其他国家建立安全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共同把握犯罪线索,最终实现有序、效率的打击犯罪的目的。

四、推进司法改革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中国国内的司法难题也日益凸显。

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司法不公,不能充分满足人们对公正正义的需求,因此,未来的中国刑法发展方向应该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和民意需求展开,制定合理的司法政策。

比如,建立全面的刑事诉讼制度,加强审判监督,社会监督,从而落实人民群众对公正法治、司法公正的诉求。

五、加强惩罚力度最近几年,国内犯罪率有所上升,这也需要加强刑法惩罚力度。

“严打”就是中国刑法发展方向之一。

通过加强刑法法规,打击恶势力、涉黑涉恶犯罪、贩毒、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铲除罪恶分子的社会根源,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公正。

法律专业发展与全球化趋势

法律专业发展与全球化趋势

法律专业发展与全球化趋势随着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法律专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全球化带来了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交流与融合,法律专业也不例外。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法律专业在全球化趋势下的发展。

首先,全球化给法律专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需求和机遇。

随着跨国企业的增多和跨国交易的频繁发生,对跨国法律事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律师事务所,特别是那些拥有跨国律师团队和全球合作伙伴网络的事务所,能够更好地满足这一需求。

同时,各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法律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各种形式的跨国合作和项目,这给法律专业的人才培养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其次,全球化给法律专业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各国之间法律制度的融合和协调变得更加紧迫。

在这种背景下,法律专业需要适应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具备丰富的国际交往经验和全球视野。

对于有志于进入国际法律事务领域的法律人才来说,除了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对不同文化和法律制度的理解和尊重。

此外,全球化也给法律专业的创新和变革带来了压力。

法律技术的快速发展,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对律师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法律教育和培训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全球化还催生了一种多元化的法律专业发展模式。

在全球化的浪潮下,法律专业的职业发展路径变得更加多样化和灵活化。

律师可以选择在国际法律事务所工作,参与跨国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或者成为一名国际仲裁员等等。

与此同时,律师职业还出现了一种新的类型,即在国际组织、政府机构或非政府组织从事国际法律事务工作的律师。

这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机会为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提供了更多选择和发展空间。

另外,全球化也加强了法律教育的国际化与对外交流。

随着国际交流的不断加强,各国法学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日益频繁。

学生可以通过交换项目、国际学位课程等形式,接触与学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这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和法律专业知识,还促进了各国法学院之间的学术研究与合作,推动了法律教育的发展与变革。

在国际刑法领域推进国际法治与中国法治的互动——评《国际刑法学——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犯罪的法律控制》

在国际刑法领域推进国际法治与中国法治的互动——评《国际刑法学——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犯罪的法律控制》
野” 该编所论述的洗钱犯罪的法律控制、 。 资助恐怖主 义犯罪的法律控制、 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控制、网
际刑法领域 , 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 都有许多问 题没有现成的答案可循 , 需要研究者进行探索。 因此, 作为一本有价值的教材 ,就必须做到既注重学术创
新, 又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 将学术性和实用性有机 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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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誓 l评 广 场
在际法域进际治中法的动 国刑领推国法与国治互
评《 刑法学 国际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 犯罪的法律控制》
张 琼
国际刑法和国际刑法学是 2 世纪发展起来的一 O
术创新精神 , 显现出作者多年来在该领域的学术研究 和学术积累,例如在第四章 “ 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 中,作者重视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有机统一与协调 , 提出既要保护主权 , 又要尊重人权 。 在第五章“ 国际刑 法的主体” 作者依据最新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实践 , 中,
基本知识 , 又为博士生的课题研究提供线索。
国际刑法学》 一书中, 在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 邵沙平教授的国际刑法学体现了 科学性和发展 怀。在 《 性的有机结合, 因此, 无论是国际刑法的基本理论, 还 是国际刑法的具体制度, 作者都从历史来源、 现实制 度以及发展趋势进行探讨, 以使初学者知道现行有效
分析了国家 、 国际组织和个人这三类 国际刑法主体的
门 新兴的综合性的法律部门和法律学科, 也是近年来
国际社会最为关注、 发展最为迅速的国际法新领域。
邵沙平教授从上个世纪 8 O年代开始率先在我国高校 给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 国际刑法》 这门课程。9 3 19 年
武汉大学出版社 出版了她撰写的 《 现代 国际刑法教 程》 一书, 该书出版后广收好评 , 被一些著名大学的法

法律全球化

法律全球化

[正义网]国家战略意识下的“法律全球化”当下的中国正处于古今与中西的交叉口上,古今问题着眼于中国的现代化,融入世界体系,反映出更多趋同的需要;中西问题则着眼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反映出更多趋异的需要。

法律全球化等于法律西方化的误解,曾让我们一谈“法律全球化”就色变,甚至视为禁区。

但法律的文化属性决定了法律全球化并不应当是法律的西方化。

面对咄咄而来的法律全球化发展态势,是消极回避还是积极应对,这不仅仅是单纯的学术话题,而已成为关乎一个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

4月21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律全球化高端战略研讨会”在京举行。

江平、王家福、潘汉典等老一辈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院校的院长、校长,以及法学各学科领域资深学者汇聚一堂,就法律全球化的概念、历史源流、晚近发展、法律全球化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和应对战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一、中国与世界:内外相通“全球化”这个概念是1985年美国经济学家拉维特在《市场的全球化》这篇论文中首先提出来的,法律全球化是全球化这个大概念体系之下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世界历史的角度来看,15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是人类社会最早意义上的全球化。

但那个时代的全球化与今天谈论的全球化的意义不同。

现代的全球化始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经济全球化为核心。

在今天,不同国家、不同社会政治制度之下生活的人们,都会有相同的价值理念,会有相同的行为规则,会遵循同样的社会秩序,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规则秩序的全球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律全球化。

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全球化是现代化的组成部分。

全球化是现代性率先出现在西方,并由西方扩散到全世界的一种历史过程。

全球化将空间的分隔性转变成了时间的共时性,从而使地球上的一切国家和民族都卷入现代化的潮流之中,使法律也越来越表现出趋同的特征。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张恒山认为,全球化的背后暗藏着人类社会由农业文明向商工文明转型的历史轨迹。

因与路径刑CRH法全球化CRH:成

因与路径刑CRH法全球化CRH:成

刑法全球化:成因与路径关键词:刑法全球化;成因分析;路径选择摘要:“刑法全球化”指的是各国刑法对世界不同国家刑事法律吸收方式多样化的逐渐延伸。

这一趋势有其深刻的原因,既有外在的现实因素,也有内在的理论基础。

“全球法律与地方秩序”为刑法全球化提供了参考模式,“全球化与本土化”则为刑法全球化指出了选择路径。

刑法在全球化时代更是勃发着生机,随着全球化问题引入到刑法学场域,不仅意味着刑法学研究领域的扩展和知识总量的增长,更带来了刑法学思维方式的变革和观念结构的更新。

全球化时代要求全面地促进各国刑法(理论)的发展,逐步实现刑法(理论)的全球化。

一、刑法全球化的成因分析刑法全球化的原因很多,但目前,刑法全球化可以说是“内外交困”之下的“里应外合”,既有外在的现实因素,也有内在的理论基础。

一)刑法全球化的外在现实因素、刑法全球化是响应刑事犯罪挑战的必然结果“杀人、强奸、纵火、抢劫、对妇女和儿童实施残忍行为等犯罪形式至今仍在继续存在,是当代文明的耻辱”,如果说“19世纪最大的成就是用大量的发明改变了世界的面貌,2O世纪的任务就是铲除那些我们称之为犯罪的原始野蛮现象” ,而在2l世纪全球化背景下,网络犯罪等多种现象早已超出传统刑法理论所能解释的界域,在用知识、科学高度关联起来的全球化形势面前,对于环境犯罪、恐怖犯罪、有组织犯罪、法人犯罪等,需要刑法一体化的关系思想,加强国际刑法、国与国、国内各地方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这些都使刑法、犯罪现象的普遍化、客观化、稳定化等基础发生了根本的改观,使追求单一甚至唯一的宏大叙事,让位于多元性、多样性、非一致性、不完满性和非连续性,于是刑法越来越需要一种精确打击、动态打击、主观打击,这必将引发刑法观念新的重构,刑法要素、形式、结构的重新解读,刑法资源的重新配置,从而为我们带来一个全新的刑法历史阶段 !从这个角度来说,为了响应全球化时代刑事犯罪的挑战,要求我们全面地促进各国刑法(理论)的发展,逐步实现刑法(理论)的全球化。

刑法的发展历程

刑法的发展历程

刑法的发展历程【实用版】目录一、古代刑法的发展历程1.古罗马刑法的发展历程2.古代中国刑法的发展历程二、近代刑法的发展历程1.刑法总则的发展历史2.刑法分则的发展历史三、现代刑法的发展历程1.现代刑法的特点2.现代刑法的发展趋势正文一、古代刑法的发展历程古代刑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公元前的罗马和中国。

1.古罗马刑法的发展历程:古罗马刑法是在罗马城市国家建立之前形成的,主要是民间的惯例法和宗教法。

早期的罗马刑法主要由复仇原则和财产赔偿原则组成,这些原则是通过口头传统和仪式进行传承的。

随着罗马城市的扩张和繁荣,罗马刑法逐渐形成了成文法,如公元前 449 年的“十二铜表法”,这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此后,罗马刑法不断发展和完善,成为了古代世界最为完善的刑法体系之一。

2.古代中国刑法的发展历程:古代中国刑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公元前的夏、商、西周时期。

在这个时期,刑法主要以习惯法和宗教法为基础,同时也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

公元前 221 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颁布了“秦律”,这标志着古代中国刑法的正式形成。

此后,刑法不断发展和完善,如汉朝的“汉律”、唐朝的“唐律”等,这些刑法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近代刑法的发展历程近代刑法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两个方面。

1.刑法总则的发展历史:刑法总则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般性原则和普遍性原理,以及刑法适用的一般规定。

刑法总则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欧洲启蒙时代,如 1791 年的法国刑法典和 1810 年的德国刑法典等,这些刑法典都对刑法总则进行了系统的规定。

此后,刑法总则逐渐成为了世界各国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

2.刑法分则的发展历史:刑法分则是规定具体的犯罪及其法定刑的部分。

刑法分则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欧洲中世纪,如 12 世纪的英国普通法和 15 世纪的大陆法系等。

在这个时期,刑法分则主要是对犯罪进行简单的分类和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刑法理论的完善,刑法分则逐渐形成了严密的体系,如 19 世纪初的法国刑法典和 20 世纪初的德国刑法典等。

分析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

分析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互动关系体现为相互制约和监督,保障法律的 正确实施。
03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差异与联 系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差异
刑法立法目的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犯罪 行为。
刑事诉讼法立法目的
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司法公正和程序正当。ຫໍສະໝຸດ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设置差异
调整刑罚制度
针对现有刑罚制度存在的问题,如刑罚过重、刑罚不公等,进行合 理调整,以实现刑罚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强化正当防卫
明确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放宽防卫行为的认定标准,以更好地保 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对刑事诉讼法的改革建议
01
02
03
完善证据制度
建立完善的证据规则,规 范证据的收集、审查和采 信程序,确保案件的公正 审理。
刑法程序
以犯罪行为为核心,关注对犯罪行为的定罪和处罚,包括侦查、起诉、审判和 执行等程序。
刑事诉讼法程序
以诉讼参与人为核心,关注诉讼活动的进行和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包括立案、 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程序。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联系
01
相互依存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刑法规定犯罪和
更加注重预防犯罪
随着社会的发展,刑法更加注重预防 犯罪,通过刑罚手段打击犯罪的同时 ,也强调对犯罪原因的探究和预防措 施的采取。
刑事诉讼法的发展趋势
更加注重程序正义
刑事诉讼法在发展过程中,越来 越强调程序正义,注重保障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
保司法公正。
更加注重证据规则
随着科技的发展,证据的形式和获 取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刑事诉讼法 更加注重证据规则的完善,确保证 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全球化下的刑法未来趋势

全球化下的刑法未来趋势


“ 根据 自黑格尔、 马克思 、 卢梭等人 以来 的现代社 会科学理论 , 人类世界可以分解为政治国家( 代表公共 权力与公共利益 ) 和市 民社会 ( 代表私人利益)” 。全球 化背景下 , 国市场经济体制 目标模式趋于定型 和完 我 善。经济体制改革引发 了我国社会结构的整体变革 , 随着市场经 济体制 的进一 步确立 和完善,政府 管公 “
如, 利用克隆技术危害人类的犯罪, 在外层空间实施的 犯罪等。 ; )非犯罪化是针对传统的犯罪类型 ,全球化 ( 背景下,人类 的道德胸怀将 日益宽广 , “ 经济与科技的 发达也会使得某些往 日 罪恶的行为而如今似乎微不足 道。) ”而不是指对所有的犯罪类型, 因此对某些传统犯 罪要 进行 非 犯 罪 化 , 某 些 新 型 犯 罪 要 进 行 犯 罪 化 。 对 任何国家的刑事立法者都会遇到这个问题 , 都不能只 搞犯罪化或只搞非犯罪化 , 设定犯罪与取消犯罪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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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1
第2 期
Ju ao Y na i ne Eo ̄ i U i rt or l f unnF ac & cn n s n e i n n c v sy
V 1 1N . o 2 。 o2 .
全 球 化 下 的刑 法 未来 趋 势
陈o lao 是当代世界的发展潮流与 bi i 客观趋势, 它不仅 深刻地 触动和改变着世 界经 济、 政 治、 法律、 文化 的格局, 而且还 向意识、 思想领域扩散 , 成为人们思考问题、 观察世界的新背景和研究框架 。 ”
马克思 和恩格斯 在 10 年前 就 预言 了全 球化 :资 产 5多 “ 阶级, 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 , 使一切 国家的生产和消费 都成为世界性的了……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 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 限性 日益成为不可能, 于是 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字形成了一种世界文字。 ”

法律与法律思想的三次全球化_1850_2000

法律与法律思想的三次全球化_1850_2000

政 府理想 想 单一 国家 家
社会单位 人 民
法 团主义 义
社 会 阶 级 , 少 数 民族 族
联邦主义 义
多 元 身 份认 同
社 会一法 法 民族 国家 家
机构 构
公民社会 会
律 单位 位
纽带 法律/道德 法 律 /社 会 法 律 /政 治
法 律形式 式 法典 典特别立法 法来自宪法 ) 条约 )规章 章
经 济形象 象
自由市场 场
对市场的替代机 制
实用地调节 市场 场
家 庭形象 象 家 父 权 , 伴 随 不 可 实 为 国家/社 会 利 益 而 自由主义 的家庭 庭 施 的 高 标 准 道 德 义 务 规 制 家庭 庭
国际公法 民族 国家 + 殖 民 地 + 条约 国 际组 织 机 构 国 际 公 民 社 会 )人 权 以及 司法 裁 决
法 )国际 法
法 律技术 术 一致与 自治法 律秩 序 法律的合 理发展 作 为 公法 )新 形式 主 义 及 内在推理 理 实现社会 目标 的手段 段 权衡 冲突的考量 量
法 律 机 构 法 学 教 授 (起 草 与 诊 法 律 社 会 学 家 和 立 法 法 官 (和 诉 讼 者 ) 释 法典 ) 者以及行政官员 员
个人 权利 ) 财产权利 利 形式 平等 等
自 由 ) 制 度 与 法 律 团 结 ) 进 化 和 社 会 民 主 )权 利 )法 治 和 科学 科学 学 实用主义 义 社会法 法律多元主义 社会福利 宪法 多重规范重构规划 人 权 和社 会 政 策
法 律 核 心 私法 法 法 律 哲 学 法 律 实 证 主义 义 规 范理 想 权 利 )意 志 ) 过错
国 际 经 金 本 位 )自 由 贸 易 )国 独 裁 ) 双 边 主 义 ) 集 济法 际私法

第三讲 法律全球化

第三讲 法律全球化

职能:
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 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台; 寻求解决贸易争端; 监督各成员国贸易政策,并与其他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 机构合作。
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完整的、更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 制,在调解争端方面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WTO——WTO多边贸易协定的宗旨是减少和消除由成员方政府设 置的贸易壁垒,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其法律义务主要靠成员国政府的 国内措施来实现,而国内实施的关键问题是修正国内立法,实行透明制 度和确保实施的统一化 。由此可见,国内法律制度对于WTO法律制度作 用的发挥是必不可少的 。一方面,WTO包括了被视为其最大贡献的争端 解决机制及贸易政策审查机制,该制度需要成员国对本国的经济制度进 行协调,这种协调与国内立法是不可分的。另一方面,WTO要求成员国 的法律与之相一致,并规定不遵守WTO要求的成员对其他成员承担责任, 其他成员有权就该不遵守得到补偿或中止对该成员的减让或其他义务 。
四、“法律全球化”对国家的影响 1、“法律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影响 在全球化趋势日益发展的今天,尤其在WTO不断加深各国相互依存 关系的背景下,“各国的主权藩篱是否正在加速撤除,或应该加速撤除? 一方面,国家主权作为一个国家存在以及对外交往的基础,即使在 全球化的趋势下也不应被否定,这也是我们面对“法律全球化”以及参 与全球化的前提。 另一方面,事实越来越明显地证明,国家主权并非绝对的,我们需 要在坚持主权的原则上,以发展的眼光完善主权观念。
2.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全球范围的法律改革 经济全球化表现为经济的深入一体化和经济行为的非国际化,而经 济一体化并不单纯是经济的,它必然以国家的政策与法律为先导,同时 又进一步推进国家政策与法律的变革。 随着争夺市场和投资的国际竞争的加剧,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发 展中国家和俄罗斯以及东欧国家,出现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法律改革潮流。 有没有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已经成为判断是否具有良好投资环境的关 键因素之一。这些国家法律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最终目标就是增加法律的 普遍性、可预见性和透明度,实现国家的法治化。为此,这些国家制定、 修改或重新制定了投资法、贸易法、合同法、公司法、税法、金融法、 知识产权法、反倾销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仲裁法、律师法,等 等,使本国的法律尽量满足投资者的需要,与国际通行的做法接轨。 据世界银行统计,在过去的几年间,有15个多边发展机构和20个国 家参加到120个国家的400个有关法律改革方面的援助项目中。有的专家 估计,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用于这些国家的法律趋同改革方面

了解国际刑法跨国犯罪和国际刑事法庭

了解国际刑法跨国犯罪和国际刑事法庭

了解国际刑法跨国犯罪和国际刑事法庭了解国际刑法:跨国犯罪和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刑法是关于跨国犯罪和国际刑事法庭的法律体系。

当今世界,跨国犯罪现象日益增多,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国际刑法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跨国犯罪的概念和分类、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与功能以及国际刑法的发展等方面深入探讨。

一、跨国犯罪的概念和分类1. 跨国犯罪的概念:跨国犯罪是指犯罪行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交叉进行的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不受国界的限制,通过跨国组织、技术手段和网络等方式进行,给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2. 跨国犯罪的分类:(1)跨国组织犯罪:指由跨国组织或国际犯罪集团策划、组织和实施的犯罪活动,例如恐怖主义、贩毒、人口贩卖等。

(2)经济犯罪:包括跨国走私、洗钱、金融诈骗等。

(3)网络犯罪:指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的犯罪活动,包括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网络盗窃等。

二、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与功能国际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是国际上最高级别的刑事法庭,负责审判和追究涉及种族灭绝、战争罪和人类罪等最严重的国际犯罪行为。

1. 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国际刑事法庭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荷兰的海牙。

它是独立于联合国的国际组织,目前已有123个国家成为其成员国。

2. 国际刑事法庭的功能:(1)罪行审判:国际刑事法庭负责对个人和组织进行涉及最严重犯罪的审判,以确保犯罪行为得到追究和正义的实现。

(2)受害者保护:国际刑事法庭致力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提供援助、支持和赔偿。

(3)国际法监督:国际刑事法庭通过其审判案件和发表判决,加强了国际法的监督和适用。

三、国际刑法的发展国际刑法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进程,不断完善和发展。

1. 国际惩治战争罪的进程: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设立了几个战争罪法庭,但由于缺乏国际共识和权威机构的支持,这些法庭逐渐失去效力。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纳粹战犯的审判过程中,国际刑事法庭的概念逐渐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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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与中国立法发展二实现享有充分的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理想和长期以来的奋斗目标,也是中国立法确认的根本价值。

把保障和充分实现人权作为中国立法的观念明确确立下来,是90年代以来立法新发展的成果。

过去,尽管中国宪法和其他立法对于公利予以了全面、充分而真实的规定和保障,但是人权这个概念并没有被完全接受。

1991年,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第一次正式以国家文书形式全面确认并阐述了中国的人权观念和人权政策;1997年,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XX政治,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首次以执政党的最高纲领性文件的形式,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和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而把人权这一基本价值引入中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当中,引入到了法治以及立法领域,使中国立法原有的关于保障权利和自由的观念更加明晰化、更加符合国际立法发展的时代潮流。

1991年以来,立法的人权观念得以逐步确立,并被贯彻在中国的许多立法之中。

如《中华人民XX 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XX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XX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XX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XX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XX国残疾人保护法》、《中华人民XX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XX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XX国警察法》、《中华人民XX 国法官法》、《中华人民XX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XX国律师法》、《中华人民XX国监狱法》等法律的制定,《中华人民XX国刑法》、《中华人民XX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XX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XX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XX国婚姻法》等法律的修改,都体现了中国立法的人权保障观念和内容。

在国际领域,继中国批准或者参加了18个国际人权公约之后,1998年中国政府签署了《公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些立法措施,表明了中国对国际人权的进一步认同和对国内人权保障的进一步强化。

(三)区分公法与私法的立法观念公共领域与私人X畴、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是国际上以及多数国家立法中通行的做法。

即使在过去中国国内法上完全不承认私法存在的年代,中国的国际法学界仍然保留着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划分的原则。

这足以证明,在国际通行的概念、X畴乃至整个话语体系和习惯规则面前,单独一个民族国家的文化抵制和话语排斥是多么的无能为力。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已逐步突破了闭关锁国的藩篱,但是长期以来,中国立法观念中却不承认公法和私法的划分。

这主要是因为受到前苏联法律理论影响的结果。

在前苏联,学者们根据列宁于1922年确立的政治原则:“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X围,而不属于私法X围。

……由此只是扩大国家干预‘私法’关系的X围,扩大国家废除‘私人’合同的权力,……而是把我们的革命法律意识运用到‘公民法律关系’上去”,否定了公法和私法划分的前提与标准。

所以苏联长期以来排斥公法与私法的概念和划分。

受苏联政治观念的影响,出于中国计划经济和政府集权管理的需要,过去的立法观念认为,一切法律都属于公法,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私法。

这一理论适应了“权力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并成为在这种体制下实行政企合一,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及否认企业、个人的独立性和利益的法理根据。

”由于要完成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有必要根据市场经济的性质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一种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另一种是国家凭借公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关系。

规X这两种关系而形成的不同性质的法律差异,是指导现代中国立法按照公法领域和私法领域的不同性质和要求进行立法的依据。

制定公法性质的法律,目的在于规X、制约公权力,保证公权力依法授权和合法行使;制定私法性质的法律,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合法取得和平等、自主地行使。

此外,还要加强公法与私法相结合方面的立法-社会法的创制。

应当说,中国在这三个方面的立法都有缺失,特别是在体现公法控权、私法自治、社会法能动的特征要求方面,尤显不足。

在全球化背景下,划分公法与私法的立法观念对于中国立法发展具有重要地指导作用,为中国借鉴国际立法标准建立自己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奠定了必要的立法理论基础。

(四)国内立法与国际立法接轨的观念全球化时代,经济的一体化对各国发展本国经济的国内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出现了“国际法的国内化”,“即国际组织的条约、规章为内国所接受,转变为对内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以及国内法的国际法,即“在一个国家或地区X围内所流行的法律制度或法律思想由于某种原因转变成为一种国际潮流,在受到它们影响的国家或地区乃至全球流行。

”国际法的国内化,国内法的国际化,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都是全球化时代立法发展的一个特点和主要内容,加入或者卷入全球化过程的各个国家,概莫能外地要受到影响。

中国要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参与国际经济的合作与竞争,在立法上就必须转变过去闭关锁国的观念。

为了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经验。

……对于国外立法中比较好的又适合我们目前情况的东西,我们都应当大胆吸收。

他们走过的弯路,也值得我们借鉴。

有些适合我们的法律条文,可以直接移植,在实践中充实、完善。

”起草1954年宪法时,提倡学习、研究和借鉴外国宪法的经验,为中国立法与国际接轨提供了X例。

1953年12月下旬,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率宪法起草小组一行到达XX。

从此,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在亲自领导下,起草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

1954年1月15日,毛主席给在的X少奇及中央有关领导写了一封电报,通报了起草宪法的工作计划,并要求他们参阅各国宪法。

电报的内容是:少奇同志并中央各同志:宪法小组的宪法起草工作已于一月九日开始。

……“为了在二月间政治局便于讨论计,望各政治局委员及在京的中央委员从现在起抽暇阅看下列主要参考文件:(一)一九三六年苏联宪法及斯大林报告(有单行本);(二)一九一八年苏俄宪法(见政府办公厅编宪法及选举法资料汇编一);(三)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等国宪法(人民人民XX国家宪法汇编,该书所辑各国宪法XX小异,罗、波取其较详并有特异之点,其余有时间亦可多看);(四)一九一三年天坛宪法草案,一九二三年曹锟宪法,一九四六年蒋介石宪法(见宪法选举法资料汇编三,可代表内阁制、联省自治制、总统独裁制三型);(五)法国一九四六年宪法(见宪法选举法资料汇编四,可代表较进步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内阁制宪法)。

有何意见望告。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所有的重要立法,几乎都参考、学习或者借鉴了国外的立法经验,在许多立法论证材料中,都附有一定数量国外相关立法的资料。

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原则和基本国情的前提下,立法与国际接轨,是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加速建成现代化国家的一条捷径。

然而,过去有人用“姓资”、“姓社”的意识形态标准和思维看待这个问题,认为国内立法包括经济立法与国际立法接轨,是中国法学界“自由化”的表现。

这种看法,表面似乎很“坚持原则”,很“马列主义”,实际却思想僵化,十分幼稚,极大地掣肘了中国改革开放基本决策的实施,阻碍了“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实现。

借鉴和吸收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立法经验,是对人类文明、特别是政治文明成果的借鉴和继承,是发展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

中国要制定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本质上是现代市场交易的规则,它反映了现代市场经济共同的客观规律。

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我们转变立法观念,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及其条件进行立法,借鉴和吸收国外的立法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是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举措,可以大大加快中国立法的发展步伐。

从另一个角度看,“接轨”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法律的趋同化”。

法律的趋同化“是指不同国家的法律,随着社会需要的发展,在国际交往日益发达的基础上,逐渐相互吸收、相互渗透,从而趋于接近甚至趋于一致的现象,其表现是在国内法律创制和运作过程中,越来越多地涵纳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与国际惯例,并积极参与国际法律统一化的活动等等。

”法律的趋同化不仅表现在私法领域,而且在公法领域也有所表现。

如在宪法领域,代议XX制、选举制度、权力分工与制约制度、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制度等,在宪法中都有体现;又如,在诉讼法领域方面,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教授约阿希姆?赫尔曼认为,中国1979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至少在6个方面与德国刑事诉讼法有着明显的相似之处。

1996年,中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学习和吸收了国外立法的许多经验,如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取消反革命罪等等。

1997年对中国刑法的修改,中国的最高立法机关认为,这部刑法的修改:“总结了我国实施刑法的经验,吸收了国外刑事制度中的许多有益规定,法律条文也由原来的192条增加到452条,从而形成了一部……符合现代刑事立法趋势的刑法典。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大多数立法,在论证、调研、起草、审议等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学习和借鉴了国外的立法经验。

在跨世纪前后的司法改革中,有关庭审制度、证据制度、法官衔级制度、司法人员考试制度、死刑执行方法、法律援助制度,法锤、法袍、眼罩等的使用,以及监狱制度的改革等等,都体现了与国际接轨(或者叫做回应全球化挑战)的特点。

从一定意义上看,21世纪合格的立法者,应当具备了解、知道、比较、学习、借鉴、参照国外立法经验的能力(这是依法执政、XX宪政立法和全球化立法的必然要求)。

立法须有外国相关资料和经验的背景,这似乎已成为中国立法的一种趋势,缺了这个环节,法案就难以获得通过。

立法的接轨或者立法的趋同,反映了中国立法观念的重大转变,这种观念的更新,更有利于中国立法发展加入到全球化的进程中,当然,这一进程同时也会对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建构和中国法律本土化过程产生巨大冲击。

二、全球化时代中国立法发展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中国立法既需要面对并且解决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关注全球经济一体化对国际立法和中国国内立法产生的强大冲击和影响。

在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下,中国的立法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以解决。

(一)立法发展如何实现中国国情与全球化的协调统一应对全球化挑战,学习、借鉴外国和国际上的立法经验,必然会产生如何与国情相适应、相协调的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中国立法必须立足于自己的国情,即:1、中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市场经济发展还处于创建时期,各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不平衡;2、中国是一个人民XX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但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有待加强和提高;3、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有几千年的优秀文化传统,有自己独特的道德观念和伦理价值标准,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国立法的本土资源十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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