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1关税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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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

《税法一》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

《税法一》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税法一》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关税是税法一里面的重要内容,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希望能帮到大家!【内容导航】:(一)关税的退还(二)关税补征和追征【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七章第28讲关税【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一)关税的退还1.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2.纳税人发现的,应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可造成关税退还的四类情形:(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4)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品种或规格原因(非其他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

(二)关税补征和追征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补征。

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由于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追征。

海关发现的,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关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4年)A.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货物进境地海关申报纳税B.进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物的24小时以后,向货物出境地每天申报纳税C.关税的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D.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2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关税【答案】A【解析】选项B: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物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出境地每天申报纳税;选项C:关税的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选项D: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关税。

税务师《税法一》考试辅导资料:税目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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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成功与不成功之间有时距离很短只要后者再向前几步。

自己打败自己是最可悲的失败,自己战胜自己是最可贵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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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目:15个税目:注意不属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
(一)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10档:1%~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提示】注意啤酒的2档税率规定
3.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只适用于卷烟、白酒
(二)最高税率运用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和其他酒,现将白酒和药酒各1斤组装套装,白酒80元/斤,药酒100元/斤,组装套装每套不含税价格为200元。

『正确答案』
应缴纳的消费税=200×20%+2×0.5=41(元)
三、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一)卷烟适用税率
不同环节卷烟消费税税率
(二)酒的适用税率
1.白酒
2.啤酒:单位税额按出厂价(含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税一知识点汇总

税一知识点汇总

税一知识点汇总一、税法基本原理税法:税法•义务性法规;行政法-授权性法规;刑法■禁止性法规税法和行政法均体现了国家单方意志,不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调整的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款优先权:考虑时间:欠税在前,税款优先于物权(抵押质押留置)不考虑时间: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税法核心:实体法我国实体法主要包括: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税法的特点(是税收上升为法律后的形式特征,应与税收属于经济范畴的形式特征相区别):性质-义务性内容■综合性过程-制定法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常委、地方人大及常委、行政机关我国税法生效方式: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我国税法失效方式:以新税法的生效日为旧税法失效日(最常见)税法作用:经济作用+规范作用规划作用:指引作用(能不能做)-目的在于鼓励人们从事税法所允许的行为评价作用■行为与税法的协调统一预测作用■合理安排税收筹划强制作用-惩罚+预防教育作用-纳税意识培养经济作用:税法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调控宏观经济是税收的基本职能程序法基本制度:回民只听诗,听证制度是程序法核心回避(公正)、表明身份、职能分离、听证制度(公开公平公正)、时限制度税收法律:(12个税1个征管)人大: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常委会: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船税法、环保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资源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税收法规:(6个税•增值+消费+土房城关)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关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税收规章:(办法、规则、规定)一般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税务规范性文件:非立法、非特殊、不可诉、向后发生效力应当以公告形式发布,不以公告形式发布的不得作为税务机关执法依据,可使用办法、规定、规程、规则等名称,不得使用条例、实施细则、通知、批复等名称,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执行的可自发布之日施行,一般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不得设定-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溯及过往制定-县税务机关在法律法规省以上税务机关税务规范性文件明确授权的直接制定,否则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各级税务机关的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税收:属地+属人管辖税收执法通常意义上,都是指狭义的税收执法税收执法特征:单方意志法律强制、具体、裁量、主动、效力先定、有责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税收行政司法既包括涉税行政诉讼制度,也包括税务机关或法院所采取的强制执行程序制度税收司法审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对象,仅限于合法性审查税务抽象行政行为已纳入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诉讼的范围我国税收实体法内容:流转税法(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法、财产税法和行为税法税种与税收实体法的一一对应,一税一法在税收刑事程序中有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四个国家机关参与,经历案件移送、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和司法裁判四个阶段税收刑事责任制度包括:规范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刑事实体制度、保障和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刑事实体制度"两税法"是我国赋税史上的重大改革,它对于平衡税负,合理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巩固中央财政都曾起到了积极作用唐中期实行的两税法:量出制入原则、实物税与货币税并重(实物税为主)、税款分夏秋两次缴纳、户税按九等分摊、鳏寡孤独及赤贫者免征一条鞭法:由对人征转为对物征,由缴纳实物转为缴纳货币特征: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基本保障)征税主体-国家依据-国家政权目的-满足国家财政需要分配客体-社会剩余产品基本原则(法公信实):(法律主义与信赖主义存在一定争议)1税收法律主义(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课税要素/法定程序))2税收公平主义(能力不同负担不同)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汲取了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解释和事先裁定,可以作为纳税人缴税的根据,当这种解释或裁定存在错误时,纳税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因此而少缴的税款也不必缴纳滞纳金。

关税的知识点总结

关税的知识点总结

关税的知识点总结一、关税的定义关税是指国家对进口和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也就是在进口和出口货物中同时征收的一种税收。

关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

关税主要包括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两种。

进口关税是指国家对从国外进口商品所征收的税款,出口关税是指国家对从本国出口商品所征收的税款。

进口关税是国家通过限制进口货物数量和提高进口货物价格来保护本国产业;出口关税则主要用来加大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

二、关税的种类1. 按税种划分,关税可以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两种。

进口关税是指国家对从国外进口的商品所征收的税款。

出口关税是指国家对从本国出口的商品所征收的税款。

2. 按征收方式划分,关税可以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

从价税是指按照商品的价值来计算征收关税的税率,通常使用的税率单位是百分比。

从量税是指按照商品的数量来计算征收关税的税率,通常使用的税率单位是货物的重量或体积。

3. 按照征收对象划分,关税可以分为一般关税和特别关税两种。

一般关税是指对所有商品征收的统一税率,是一种普通的关税税制。

特别关税是指对某些特定商品或特定国家征收的特殊税率,通常是为了执行某种特殊的贸易政策而设立的。

三、关税的作用1. 保护国内产业。

国家征收关税可以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从而降低本国产品与进口产品之间的价格差距,增加进口产品的成本,减少国内市场对进口产品的需求,进而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产品的竞争。

2. 财政收入。

国家征收关税是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对国家的财政收入有一定的贡献。

征收关税可以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弥补国家的财政赤字,提高国家的国防能力和实力。

3. 调节国际贸易。

国家通过征收关税,可以调节国际贸易的对外平衡,降低进口产品的数量,增加出口产品的价格,从而调节国际贸易的不平衡,保护本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关税的影响1. 对国内消费者的影响。

由于关税的征收使得进口商品的价格上升,国内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消费者的生活品质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笔记

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笔记

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笔记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笔记导读:在备考的冲刺阶段,丢掉繁重的书本,让知识精简化。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笔记,想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关税完税价格一、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考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关于关税完税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进口货物应当以成交价格为完税价格B.完税价格不包括进口环节缴纳的各项税金C.如果买卖双方有特殊关系,只能以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D.完税价格包括进口货物在境内运输途中发生的运费和保险费『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不需要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考题·多选题】(2010年)关于关税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首先应按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算B.进口货物关税的.完税价格不包含关税C.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免征关税D.“CFR”的含义是到岸价格的价格术语简称E.“CIF”的含义是“成本加运费、保险费”的价格术语简称,又称“到岸价格”『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CFR”的含义为“成本加运费”的价格术语的简称,又称“离岸加运费价格”。

(二)五种其他方法1.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5.合理估价方法。

合理估价方法不允许使用的估价方法是:(1)在进口国生产的货物的国内售价;(2)加入生产成本以外的费用;(3)货物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4)最低限价;(5)武断或虚构的海关估价。

二、价格调整进口货物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税法一》基础考点:关税减免

《税法一》基础考点:关税减免

《税法一》基础考点:关税减免为帮助大家复习备考税务师,熟练掌握考点,不留知识“死角”,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基础考点:关税减免,希望能帮到大家!【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第七章28讲关税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以及个人邮寄物品的减免。

【特别提示】考生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要注意区分减免税的不同类型。

一、法定减免税(一)下列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4.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进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出境)的,不征收进口(出口)关税。

(二)下列进出口货物,可以暂不缴纳关税: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5.在第1项至第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6.货样;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8.盛装货物的容器;9.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1.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2.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单选题(共40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是()。

A.销售自来水的商业企业B.进口原油的外贸企业C.销售自采铁矿石的国有企业D.采购蜂窝煤自用的居民个人【答案】 C2、境外自然人为境内单位提供宣传画册设计服务,境内单位支付含税服务费10300元。

境内单位应扣缴增值税()元。

A.0B.300.00C.583.02D.618.00【答案】 C3、2022年国际冬季奥运会期间,对于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或其境内机构按暂时进口货物方式进口的奥运物资,未在规定时间内复运出境的,须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是()A.进口北京冬奥会转播车,北京冬季奥运会结束后由国内某企业留购B.直接用于北京冬奥会转播赛事期间消耗完毕的消耗品,并能提供北京冬奥组委证明文件的C.用于北京冬奥会体育比赛用器械,在北京冬奥会期间发生损毁不能复运出境,且能提交北京冬奥组委证明文件的D.进口北京冬奥会转播车,北京冬季奥运会结束后无偿捐赠给北京市人民政府4、(2019年)某医疗器械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8月进口一批医疗器械。

该批医疗器械成交价格202万元。

支付购货佣金3万元。

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运费8万元。

保险费无法确定。

该厂进口该批医疗器械应缴纳关税()万元(医疗器械进口关税税率30%)。

A.60.60B.61.50C.63.19D.63.90【答案】 C5、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下列服务中,不属于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5%政策的是()。

A.餐饮服务B.租赁服务C.教育服务D.文化服务【答案】 B6、某生产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A.70.76B.73.14C.49.84D.71.277、2020年4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甲企业2020年2月委托本地个体户李某加工一批木制一次性筷子,2020年4月甲企业收回该批木制一次性筷子并全部销售,但未入账,也不能出示消费税完税证明。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知识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一、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引进与建立:我国于1979年引进、试点增值税,1984年正式建立,并公布了《增值税条例(草案)》及其实施细则。

2.规范:1994年税制改革时,增值税作为改革的重点逐步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试行:(1)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

(2)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3)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

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4.2013年8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纳入试点行业。

二、营改增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2.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大产业融合;3.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4.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知识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在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上述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二)提供应税服务的界定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非营业活动,是指: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界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关税相关知识讲解

关税相关知识讲解

关税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国所征收的税收。

1985年3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其中第五章为《关税》。

2003年11月,国务院根据海关法重新新修订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作为具体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税种信息定义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

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

征收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关税应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特点(1)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

(2)关税具有强制性。

(3)关税具有无偿性。

(4)关税具有预定性。

作用1、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2、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3、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4、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税则关税税则又叫海关税则,是指一国对进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口的应税商品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栏表。

它是海关征税的依据,是一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从内容上来看,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海关征收关税的规章、条例和说明;二是关税分率表。

关税税率表又由税则号、商品名称、海关税率等栏目组成。

税种分类征收方法从价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

从价税额=商品总价*从价税率从量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箱”、“百个”等)征收定量关税。

税法报税知识点总结

税法报税知识点总结

税法报税知识点总结税法报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都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

了解相关的税法知识,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这篇文章将总结一些税法报税的基础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税法报税的相关规定。

一、个人所得税1. 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以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我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的所得。

2. 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的承包、承租、转让经营权收入等。

3. 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是纳税义务人按照法定期限,填写、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4. 税前扣除:纳税义务人有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全额收入中扣除一定数额。

其计算方法是:工资薪金所得个税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扣除—起征点。

5. 个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计征个人所得税。

6. 免征或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国家对少数群体的个人所得实行免征或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1. 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有实际经营场所的外国企业。

2. 应税所得: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利润分配、转让资产所得等。

3. 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是企业依法按照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行为。

4. 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税前扣除项目,如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奖励、职工福利等。

5. 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对一些行业或区域实行了优惠政策,以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的发展。

三、增值税1. 纳税对象:按照我国的增值税法规定,应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 纳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是指依法按时足额申报、征收和上缴增值税的行为。

2023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归纳(关税)

2023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归纳(关税)

关税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对象——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二、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推定为所有人的人)三、进出口税则(关税税率表)**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通常还包括实施税则的法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和附录等。

《海关进出口税则》是我国海关凭以征收关税的法律依据,也是我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1、进口关税税率(1)进口货物税率形式目前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共五种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2)进口货物税率适用规则a.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优惠税率或最惠国税率;b.关税配额内的,适用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外的,按其适用税率的规定执行;c.按照普通税率征收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别批准,可以适用最惠国税率;2、出口关税税率——我国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

3、关税税率的运用(P339,表7-2)四、关税完税价格***(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一般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2、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主要有两类: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和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1)成交价格估价方法A.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购货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货物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向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⑥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B.不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①厂房、机械或设备等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援助费用,但是保修费用除外。

②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税务知识点归纳总结

税务知识点归纳总结

税务知识点归纳总结一、个人所得税1. 纳税人范围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在境内取得的各项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无论户口在何处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但取得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2. 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个人的综合所得额。

综合所得额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总额减除法定的各种扣除后的余额。

3. 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各种扣除标准,包括起征点、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

纳税人可以依据这些扣除标准来减少应纳税额。

4. 税率和税收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7个等级,分别是3%、10%、20%、25%、30%、35%、45%。

对不同综合所得额的部分,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

税收起征点则是规定了一定的金额,低于这个金额的综合所得额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 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纳税人需要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申报。

根据自己的所得情况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6. 税前扣除在计算综合所得额时,个人可以依法享受一些税前扣除的政策,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健康保险等。

二、企业所得税1. 纳税人范围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经营取得的企业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的税收。

纳税人包括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2. 税前所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企业所得的收入和成本,即税前所得。

税前所得的计算依据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

3. 税前优惠企业可以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前优惠政策进行减免税负,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小巨人企业、免征暂时亏损、投资重大环保、免征资本利得税等。

4. 税率和税收起征点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分为3%、15%和25%,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来确定适用的税率。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课堂笔记-第46讲:关税(下)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课堂笔记-第46讲:关税(下)

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价格调整(⼀)下列费⽤未包括在进⼝货物的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完税价格1、由卖⽅负担的除购货佣⾦以外的佣⾦和经纪费购货佣⾦――买⽅为购买进⼝货物向⾃⼰的采购代理⼈⽀付的劳务费⽤2、由买⽅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视为⼀体的容器的费⽤3、由买⽅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4、与该货物的⽣产和向中华⼈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以免费或者低于成本的⽅式提供并可以按照适当⽐例分摊的料件、⼯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费⽤5、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项条件,应当由买⽅直接或间接⽀付的特许权使⽤费。

但在估定完税价格时,进⼝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不得计⼊该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中。

6、买⽅直接或间接从买⽅对该货物进⼝后转售、处置或使⽤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下列费⽤,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完税价格1、⼚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费⽤2、货物运抵境内输⼊地点之后的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3、进⼝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应⽤举例】下列各项中,不计⼊进⼝完税价格的有()(单选)A货物价款B由买⽅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C进⼝关税D运杂费答案:C(三)特殊规定――见教材235页三、特殊进⼝货物的完税价格(多选)(⼀)加⼯贸易进⼝料件及其制成品(5点、见教材235页)(⼆)保税区、出⼝加⼯区货物(三)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保险费等固定完税价格(四)运往境外加⼯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保险费等固定完税价格(五)暂时进境的货物――按⼀般进⼝货物估价办法规定(六)租赁⽅式进境货物――以租⾦或留购价格为完税价格(七)留购进⼝货样―――留购价格(⼋)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的时间÷监管时间)【应⽤举例】免税进⼝⼀项设备,设备价60万元,海关监管期4年,企业使⽤18个⽉转售。

2024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科目考试大纲及知识点变动整理

2024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科目考试大纲及知识点变动整理

2024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试大纲(知识点)及考点变动整理考试大纲中,将对知识点的学习要求划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3类。

其中,了解是指对《税法(I)》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进行理解;熟悉是指能够运用相关专业知识,解决商品和服务流转过程中的实务问题;掌握是指综合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在相对复杂的职业环境中,能够全面、科学地处理经营过程中复杂的涉税实务问题。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2024年2023年变化一、税法概述(一)税法的特点熟悉熟悉/(二)税法的原则掌握掌握/(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熟悉熟悉/(四)税法的作用了解了解/(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了解了解/二、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熟悉掌握下调(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熟悉熟悉/(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了解了解/三、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一)税收实体法要素的主要规定掌握掌握/(二)税收程序法的基本制度了解了解/四、税法的运行(一)税收立法的有关规定掌握掌握/(二)税收执法的主要内容熟悉熟悉/(三)税收司法的相关规定了解了解/五、税收制度沿革(一)中国历史上的税收制度了解了解/(二)新中国税法的建立与发展熟悉熟悉/第二章增值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的类型熟悉熟悉/(二)增值税的性质及计税原理熟悉熟悉/(三)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了解了解/(四)增值税的特点熟悉熟悉/(五)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了解了解/二、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熟悉熟悉/(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及依据熟悉熟悉/(三)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及管理掌握掌握/(四)一般纳税人的登记范围、程序及管理掌握掌握/三、征税范围(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规定掌握熟悉上调(二)境内销售范围的界定熟悉熟悉/(三)视同销售的征税规定掌握掌握/(四)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掌握熟悉上调(五)特殊销售的征税规定掌握掌握/(六)不征增值税的规定掌握掌握/四、税率和征收率(一)增值税税率概述了解了解/(二)我国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熟悉熟悉/(三)增值税低税率适用范围掌握掌握/(四)零税率的适用范围熟悉熟悉/五、税收优惠(一)法定优惠规定熟悉熟悉/(二)特定优惠规定熟悉熟悉/(三)临时优惠规定掌握掌握/(四)即征即退优惠规定熟悉熟悉/(五)先征后退优惠规定熟悉熟悉/(六)扣减增值税优惠规定熟悉熟悉/(七)起征点规定和免税规定掌握掌握/六、计税方法(一)一般计税方法掌握掌握/(二)简易计税方法掌握掌握/(三)扣缴计税方法熟悉熟悉/七、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一)销项税额的一般规定掌握掌握/(二)特殊方式的销售额掌握掌握/(三)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掌握掌握/(四)销售额的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五)进项税额的具体规定掌握掌握/(六)进项税额的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七)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八)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掌握掌握/(九)增值税汇总纳税熟悉熟悉/八、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一)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熟悉掌握下调(二)一般纳税人按简易方法计税的规定掌握掌握/九、进口环节增值税(一)进口货物的纳税人了解了解/(二)进口货物征税范围了解了解/(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征税熟悉熟悉/十、出口环节增值税(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熟悉熟悉/(二)出口退(免)税的计算掌握掌握/(三)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熟悉熟悉/(四)海南自贸区有关退税政策了解了解/(五)综合保税区增值税试点政策了解了解/十一、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一)转让不动产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掌握/(二)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掌握/(三)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掌握/(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掌握/(五)资管产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熟悉熟悉/(六)加油站增值税的税收政策熟悉无新增十二、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熟悉掌握下调(二)纳税期限熟悉熟悉/(三)纳税地点掌握熟悉上调十三、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无熟悉删除(二)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无掌握删除(三)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基本规定无了解删除(四)发票违章处理无了解删除(五)增值税发票开具特殊规定无熟悉删除(六)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管理无了解删除第三章消费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熟悉熟悉/(二)消费税的特点掌握掌握/(三)消费税的演变了解了解/(四)消费税的征税原则了解了解/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掌握掌握/(二)消费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掌握掌握/三、税目与税率(一)消费税税目掌握掌握/(二)消费税税率熟悉熟悉/(三)进口卷烟适用税率的规定掌握掌握/四、计税依据(一)从价定率计征的计税依据掌握掌握/(二)从量定额计征的计税依据掌握了解上调(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征的计税依据掌握掌握/(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五、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掌握掌握/(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三)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掌握掌握/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熟悉熟悉/(二)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掌握掌握/(三)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四)掌握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无掌握删除七、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基本规定掌握掌握/(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了解了解/(三)部分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政策了解无新增八、批发、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掌握/(二)电子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掌握/(三)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掌握/(四)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掌握掌握/九、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一)出口免税并退税熟悉掌握下调(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熟悉了解上调(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了解了解/十、征收管理(一)纳税环节掌握掌握/(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掌握/(三)纳税期限熟悉了解上调(四)纳税地点熟悉了解上调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了解了解/二、纳税人熟悉熟悉/三、征税范围熟悉熟悉/四、税率熟悉熟悉/五、税收优惠熟悉熟悉/六、计税依据掌握掌握/七、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熟悉上调八、征收管理熟悉熟悉/第五章土地增值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土地增值税概述(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土地增值税特点了解了解/二、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熟悉熟悉/(二)纳税义务人的特点了解了解/三、征税范围和税率(一)征税范围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掌握掌握/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二)土地增值税的税率熟悉熟悉/四、计税依据(一)应税收入掌握掌握/(二)扣除项目掌握掌握/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掌握掌握/2.房地产开发成本掌握掌握/3.房地产开发费用掌握掌握/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掌握掌握/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掌握掌握/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掌握掌握/五、税收优惠(一)转让普通标准住宅、转让旧房作为安置住房、公租房的税收掌握掌握/优惠(二)国家征收、收回的房地产的税收优惠熟悉熟悉/(三)企业改制重组的税收优惠掌握掌握/(四)其他税收优惠熟悉了解上调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增值额的确定掌握掌握/(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定义熟悉了解上调(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掌握掌握/(三)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掌握掌握/(四)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时间掌握掌握/(五)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收入确认掌握掌握/(六)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掌握掌握/(七)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熟悉了解上调(八)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受理了解了解/(九)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审核鉴证熟悉了解上调(十)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审核了解了解/ (十一)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掌握掌握/ (十二)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掌握掌握/ (十三)清算后应补缴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掌握掌握/八、征收管理(一)预征土地增值税熟悉了解上调(二)纳税申报熟悉熟悉/(三)纳税地点熟悉熟悉/第六章资源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资源税概述(一)资源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资源税的改革历程了解了解/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掌握掌握/三、税目与税率(一)资源税税目掌握掌握/(二)资源税税率了解了解/四、税收优惠(一)资源税免征规定掌握掌握/(二)资源税减征规定掌握掌握/(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规定了解了解/(四)其他减免税规定掌握了解上调五、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掌握掌握/(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掌握掌握/(三)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应纳资源税的规定掌握无新增(四)准予扣减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购进数量的规定掌握掌握/六、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熟悉了解上调(二)纳税期限了解了解/(三)纳税地点熟悉了解上调七、水资源税(一)纳税义务人熟悉了解上调(二)征税对象掌握掌握/(三)税率熟悉了解上调(四)税收优惠掌握掌握/(五)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六)征收管理熟悉了解上调第七章车辆购置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车辆购置税概述(一)车辆购置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车辆购置税的特点熟悉熟悉/(三)车辆购置税的作用了解了解/二、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熟悉熟悉/三、征税范围及税率(一)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掌握掌握/(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熟悉熟悉/四、税收优惠(一)车辆购置税法定减免税规定熟悉熟悉/(二)车辆购置税其他减免税规定熟悉熟悉/(三)车辆购置税退税的具体规定掌握熟悉上调五、计税依据(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熟悉熟悉/(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熟悉熟悉/(三)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熟悉熟悉/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掌握/(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熟悉上调(三)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熟悉上调(四)减免税条件消失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熟悉上调七、征收管理(一)纳税申报熟悉熟悉/(二)纳税环节熟悉熟悉/(三)纳税地点熟悉熟悉/(四)纳税期限熟悉熟悉/第八章环境保护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环境保护税概述(一)环境保护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环境保护税的特点熟悉熟悉/二、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一)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规定掌握掌握/(二)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掌握掌握/(三)环境保护税不征税项目掌握掌握/三、税目及税率(一)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熟悉熟悉/(二)环境保护税税率了解了解/四、税收优惠(一)环境保护税免征规定掌握掌握/(二)环境保护税减征规定掌握掌握/五、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一)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掌握掌握/(二)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熟悉了解上调(三)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掌握熟悉上调六、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掌握/(二)纳税地点熟悉掌握下调(三)纳税期限掌握掌握/(四)税务机关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分工了解了解/第九章烟叶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烟叶税概述(一)烟叶税的概念了解了解/(二)烟叶税的发展历程了解了解/二、纳税人烟叶税的纳税人熟悉熟悉/三、征税对象及税率(一)烟叶税的征税对象熟悉熟悉/(二)烟叶税的税率熟悉熟悉/四、计税依据烟叶税的计税依据熟悉熟悉/五、应纳税额的计算烟叶税的应纳税额计算熟悉熟悉/六、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熟悉熟悉/(二)纳税地点熟悉熟悉/(三)纳税期限熟悉熟悉/第十章关税2024年2023年变化一、关税概述(一)关税的概念及特点了解了解/(二)关税的分类了解了解/(三)我国现行关税制度基本法律依据了解了解/二、纳税人及征税对象(一)关税纳税人规定熟悉熟悉/(二)关税征税对象熟悉熟悉/三、税率及税率的适用(一)进口关税税率了解了解/(二)出口关税税率了解了解/(三)关税税率适用熟悉熟悉/四、减免税及管理(一)法定减免税掌握掌握/(二)暂时免税熟悉熟悉/(三)特定减免税熟悉无新增(四)临时减免税了解了解/(五)减免税管理基本规定了解了解/五、完税价格(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掌握掌握/(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掌握掌握/(三)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熟悉熟悉/(四)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熟悉熟悉/(五)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掌握掌握/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熟悉/(二)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了解了解/(三)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了解上调(四)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了解了解/七、征收管理(一)关税缴纳掌握掌握/(二)关税滞纳金、保全及强制措施熟悉了解上调(三)关税退还熟悉了解上调(四)关税补征和追征熟悉熟悉/(五)关税纳税争议熟悉了解上调(六)进境物品进口税征收管理了解了解/第十一章非税收入2024年2023年变化一、非税收入概述(一)非税收入的概念和特点熟悉无新增(二)非税收入的分类掌握无新增(三)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了解无新增二、非税收入的内容(一)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掌握熟悉上调(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熟悉无新增(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掌握无新增(四)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掌握无新增(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熟悉无新增(六)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掌握无新增(七)石油特别收益金熟悉无新增(八)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熟悉无新增(九)国家留成油收入熟悉无新增(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掌握无新增(十一)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掌握无新增(十二)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了解无新增(十三)水土保持补偿费熟悉无新增(十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熟悉无新增。

考试经验 关税必背内容——《税法一》

考试经验 关税必背内容——《税法一》

考试经验关税必背内容——《税法一》考试经验关税必背内容——《税法一》考试经验关税必背内容——《税法一》1、什么是关税? 关税是海关根据有关法律,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一种价外商品税。

2、关税有什么特点? (1)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2)单一环节的价外税(3)涉外税3、关税有哪些分类? (1)征税对象分: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2)征收标准分:从价、从量,此外各国常用的还有复合、选择、差价、滑准(3)征税性质分:普通、优惠(特惠、普惠、最惠)、差别(加重、抵消、报复、反倾销、反补贴)(4)保护形式和程度: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4、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谁?(1)进口货物——收货人(2)出口货物——发货人(3)进出境货物——所有人(4)携带进境物品——携带人(5)分离运输行李——进出境旅客(6)邮递进境物品——收件人(7)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寄件人或托运人5、关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6、我国的进口关税税率有哪些? (1)进口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注意: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货物有暂定税率——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货物有暂定税率——适用最低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配额内适用配额税率,之外的规定税率适用(2)出口税率:只对二十种货物征税7、一些特殊事项的税率运用? (1)进出口货物——申报进出口日税率(2)货物到达前先行申报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税率(3)进出口货物补退税——原申报这日税率以下情况例外:a先免后补——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日税率b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保税转内销——申报内销之日税率,未经批准的以查获日税率c暂时进口转为正式进口——申报正式进口日税率d分期支付租金,分期付税——原进口日税率8、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如何确定? (1)由海关以符合条件的成交价格+该货物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其他相关费用+保险费(2)由海关以符合条件的成交价格是指:实付、应付的并按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间接支付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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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关税知识点汇总【归纳】运费、关税与增值税的关系(如图1-2):图:1-2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的来料加工制成品中,如果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6.加工贸易内销货物的完税价格按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海关按合理的方法审查确定。

4.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的其他方法对于价格不符合成交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估价确定。

海关估价依次使用的方法包括: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5.其他合理的估价方法。

使用其他合理方法时,不得使用以下价格:(1)在进口国生产的货物的国内售价;(2)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3)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4)最低限价;(5)武断、虚构的海关估价;(6)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例题•多选题】如果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条件,由海关估定完税价格。

下列关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估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可以与海关进行价格磋商B.完税价格估定方法的使用次序不可以颠倒C.海关估定完税价格时,应根据纳税人的意愿选择估价方法D.按照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时,如果相同货物有若干批,应采用其中最低的价格E.采用倒扣价格法时,按照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为基础【答案】ADE5.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一)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出口关税;2.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即出口货物的运保费最多算至离境口岸);3.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其计算可表述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单独列明的支付给境外的佣金)÷(1+出口关税税率)(二)出口货物海关估定方法(2)实质性加工标准。

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不符合我国关税相关规定的是( )。

A.从越南船只上卸下的海洋捕捞物,其原产地为越南B.在澳大利亚开采并经新西兰转运的铁矿石,其原产地为澳大利亚C.在澳大利亚出生并饲养的袋鼠,其原产地为澳大利亚D.由印度提供棉纱,在越南加工成衣,经新加坡转运的西服,其原产地为新加坡【答案】D第六节1.关税减免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以及个人邮寄物品的减免。

【特别提示】考生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要注意区分减免税的不同类型。

一、法定减免税(一)下列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4.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进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出境)的,不征收进口(出口)关税。

(二)下列进出口货物,可以暂不缴纳关税: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5.在第1项至第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6.货样;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8.盛装货物的容器;9.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1.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2.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二、特定减免税(一)科教用品(二)残疾人专用品(三)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四)加工贸易产品(五)边境贸易进口物资(六)保税区进出口货物(七)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八)进口设备(九)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策(十)特定地区的减免税政策三、临时减免税临时减免税是法定和特定减免税以外的其他减免税,对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项目或某批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照顾,一案一批,专文下达的减免税。

四、个人邮寄物品的减免税个人邮寄物品的减免税:自2010年9月1日起,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例题•多选题】依据关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进口货物中可享受法定免税的有( )。

A.有商业价值的进口货样B.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C.贸易公司进口的残疾人专用品D.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货物E.科贸公司进口的科教用品【答案】BD2.关税税额计算1.在计算时要注意考虑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CIF(成本、保险费、运费)是否符合规定;二是运往境外修理、补税的减免税货物等的特殊完税价格的把握;三是计算时涉及外汇牌价的要使用中间价;四是注意税率的运用;五是要注意有无涉及税收优惠。

2.从以往考试命题情况看,关税的计算通常是和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混合在一起计算进口环节税金,考生要注意关税与增值税、消费税计算的关联性,还要注意进口环节没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例题•多选题】关于关税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A.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首先应按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算B.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不包括关税C.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免征关税D.CFR是到岸价格的价格术语简称E.CIF的含义是成本加运费、保险费的价格术语简称,又称到岸价格【答案】BCE3.关税的申报与缴纳1.关税的申报(1)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2)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2.关税的缴纳(1)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2)关税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关税的强制执行1.征收关税滞纳金。

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清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滞纳金的起征点为50元。

2.强制征收。

如纳税义务人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5.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一)关税的退还1.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2.纳税人发现的,应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可造成关税退还的四类情形:(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4)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品种或规格原因(非其他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

(二)关税补征和追征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补征。

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由于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追征。

海关发现的,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关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货物进境地海关申报纳税B.进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物的24小时以后,向货物出境地每天申报纳税C.关税的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D.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2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关税【答案】A【解析】选项B: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物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出境地每天申报纳税;选项C:关税的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选项D: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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