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灯具标准介绍
照明灯具的技术标准
照明灯具的技术标准照明灯具作为室内和室外照明的重要设备,其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安全至关重要。
在照明灯具的技术标准中,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照明效果、能效比、光色温、防水防尘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就照明灯具的技术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首先,照明灯具的技术标准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照明效果。
照明效果是指照明灯具在使用时所能产生的光照效果,包括照度、均匀度、色彩还原等。
在制定照明灯具的技术标准时,需要对照明效果进行严格的要求,以确保灯具在使用时能够达到良好的照明效果,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
其次,能效比也是照明灯具技术标准中不可忽视的一项内容。
能效比是指照明灯具在发光时所消耗的能量与其所产生的光照效果之比。
在当前能源紧张的情况下,提高照明灯具的能效比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因此,照明灯具的技术标准中需要明确规定能效比的要求,鼓励生产厂家开发生产高能效比的照明灯具,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能源浪费。
另外,光色温也是照明灯具技术标准中需要重视的内容之一。
光色温是指光源发出的光线的颜色,通常用开尔文(K)来表示。
不同的场景和环境需要不同色温的照明灯具来满足其照明需求,因此在制定照明灯具的技术标准时,需要对不同场景和环境下的光色温进行分类和要求,以确保照明灯具在使用时能够提供符合需求的光色温。
此外,防水防尘也是照明灯具技术标准中需要关注的内容之一。
特别是室外照明灯具,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面对各种恶劣的天气条件,因此对于其防水防尘性能的要求尤为重要。
在制定照明灯具的技术标准时,需要对照明灯具的防水防尘等级进行明确的规定,以确保照明灯具在使用时能够稳定可靠地工作,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总的来说,照明灯具的技术标准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广泛,需要在照明效果、能效比、光色温、防水防尘等多个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只有在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才能够保障照明灯具的质量和安全性,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供良好的照明条件。
led照明灯具认证标准明细
led照明灯具认证标准明细
LED照明灯具的认证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涉及到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和环保性。
以下是LED照明灯具认证标准的明细:
1. 安全认证标准,LED照明灯具通常需要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安全认证标准,如IEC 60598-1。
这个标准涵盖了灯具的一般要求和试验,确保了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安全性。
2. 性能认证标准,LED照明灯具的性能认证标准通常包括光通量、色温、色彩保真度等参数。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发布的相关标准可以作为LED照明灯具性能认证的参考。
3. 能效认证标准,LED照明灯具的能效认证标准通常涉及能源效率和功率因数等指标。
欧盟能源标签(EU energy label)和能源之星(Energy Star)认证是常见的能效认证标准。
4. 环保认证标准,LED照明灯具的环保认证标准通常包括RoHS 指令、REACH法规等,确保产品中不含有害物质,符合环保要求。
5. EMC认证标准,LED照明灯具在电磁兼容性方面需要符合CE
认证要求,确保在电磁环境下不会产生干扰,也不易受到外界干扰。
总的来说,LED照明灯具的认证标准涵盖了安全、性能、能效、环保和电磁兼容性等多个方面。
选择合适的认证标准对于LED照明
灯具制造商来说至关重要,不仅能够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也有
利于产品的市场准入和国际贸易。
专用灯具标准
专用灯具标准
专用灯具的标准因产品类型和地区而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专用灯具标准和它们的适用范围:
1.中国标准:
GB7000系列:这是中国针对灯具产品的国家标准,对应于IEC60598系列(EN60598系列)。
3C认证:包含电磁兼容(EMC)要求,常用的有四种认证标志,包括安全认证标志、安全与电磁兼容标志、消防认证标志和电磁兼容标志。
CQC认证:内销产品通常采用有CQC认证及标志的E14、E27灯头和有3C认证及CCC标志的电线、插头线。
2.欧盟标准:
IEC/EN60598系列:这是欧盟针对灯具产品的标准,包括多个子标准和修订。
CE认证:欧盟的强制性认证,用于证明产品符合欧盟的法规和标准。
3.美洲标准:
UL认证:美国保险商试验所(UL)对灯具产品进行认证,主要针对产品的安全性能。
FCC认证:针对出口到美加地区的产品的电磁兼容要求。
4.其他标准:
UL规格产品:主要特点包括电压为AC120V60HZ,可移动式灯具使用有UL认证标志的大小脚插头的扁平单层绝缘电源线,固定式灯具都要有接地措施,地线采用黄绿线或裸铜线,使用有UL认证的电气零件如灯头、电线、插头线。
IEC/EN60968和IEC/EN62560:针对LED灯具的标准。
IEC/EN60598-2-1和IEC/EN60598-1:针对固定式通用灯具的标准。
IEC/EN60598-2-2和IEC/EN60598-1:针对嵌入式灯具的标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和要求可能会因产品类型、地区和市场而有所不同。
在开发和生产专用灯具时,建议直接参考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法规,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世界各国灯具认证标准
世界各国灯具认证标准在全球范围内,对于灯具产品的认证标准存在多种多样。
以下我们将详细介绍欧盟、欧洲委员会、北美、亚洲以及其他国际标准。
1. 欧盟指令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对灯具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有着严格的要求。
欧盟指令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1.1. 低电压指令(LVD)低电压指令是欧盟的一项关键指令,旨在确保使用低电压的电气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该指令涵盖了灯具产品的能效、防电击、防火和防爆等方面。
1.2. 产品安全指令(PPE)产品安全指令要求所有投放市场的产品必须符合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包括灯具产品的机械、电气、热和辐射等方面的安全性。
1.3. 电磁兼容性指令(EMC)电磁兼容性指令要求所有电子设备必须符合电磁辐射和抗干扰的要求,以确保它们不会对其他设备产生过大的干扰。
1.4. 建筑产品指令(CPD)建筑产品指令涵盖了所有用于建筑产品的材料和部件,包括灯具产品。
该指令确保建筑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2. 欧洲委员会欧洲委员会是欧盟的执行机构之一,负责制定和执行欧盟法规。
以下是欧洲委员会涉及灯具产品的几个方面:2.1. CE认证CE认证是欧洲委员会的一项认证计划,证明产品符合欧盟指令的要求。
对于灯具产品,CE认证主要涉及低电压指令、产品安全指令和电磁兼容性指令。
2.2. ErP指令ErP指令是一项关于能源相关产品的环保要求,涵盖了灯具产品的能效、光效和其他环保性能。
2.3. Eco-design要求Eco-design要求是欧洲委员会提出的一项能效设计要求,旨在降低产品的能耗和碳排放量。
该要求适用于各种用电器,包括灯具产品。
3. 北美北美的认证标准主要涉及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国家。
以下是北美地区涉及灯具产品的几个方面:3.1. UL认证UL认证是美国的一项安全认证计划,由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进行评估和颁发。
该认证涵盖了电气产品的安全性、防火性和防爆性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灯具产品。
3.2. cUL认证cUL认证是UL认证的加拿大版本,由加拿大保险商实验室(cUL)颁发。
国标灯具无频闪标准要求
国标灯具无频闪标准要求如下:
1. 闪烁等级:灯具的闪烁应该低于专业视听周界V1等级,这是对人眼比较舒适、不容易疲劳的高度。
一般来说,在3米以上的空间,灯光的闪烁感知不明显,所以灯具的最大光输出,不应该超过空间内的最大面积对应的照度。
比如空间内最大照度是200LUX,那么LED的光输出就不应该超过500LUX。
2. 无频闪:LED的光频闪测试显示灯具在国标范围内。
无频闪的目的是减轻由频闪引起的眼睛疲劳,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以及引发一系列安全问题。
如果检测灯具存在频闪问题,则会限制视觉感知的清晰度,在亮度高的情况下会引发眼睛刺痛和头晕等症状。
同时,需要能够与传统测试设备如投影仪或标准白色幕布匹配。
因此,国标灯具无频闪标准要求需要严格遵循上述要求,包括闪烁等级低于专业视听周界V1等级、无频闪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人的视觉感知,还会对人的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同时,在选择灯具时,可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选择知名品牌和有良好信誉的灯具产品,这些产品在质量和安全方面更有保障。
2. 检查灯具的型号和功率,选择适合自己空间和需求的灯具,避免功率过大导致闪烁问题。
3. 注意灯具的色温和显色指数,这两者也会影响视觉舒适度和健康。
4. 如果对灯具的质量和性能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总之,遵循上述标准要求和选择灯具的方法,可以更好地保障我们的视觉健康和安全。
美规_欧规灯具标准
1.灯具: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支撑、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须的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设施。
2.普通灯具: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的灯具。
3.可移动式灯具: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到电源后能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
4.固定式灯具:不能轻易的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因为固定以致于这种灯具只能借助工具才能拆卸。
5.嵌入式灯具:制造商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
6.带电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
中心导体应当看作是带电部件。
7.EN安全特低电压:在通过诸如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转换器与供电电源隔开来的电路中,在导体之间或在任何导体与接地之间,其交流电压有效值不超过50V。
8.UL低压线路:开路电压不超过交流电压有效值30V的线路。
9.基本绝缘(EN):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的绝缘。
耐压应在2U+1000V以上。
(U:当地的电网电压)10.补充绝缘(EN):附加在基本绝缘基础上的独立的绝缘,用于基本绝缘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护。
耐压值应在2U+1750V以上(单层)11.双层绝缘(EN):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
(即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耐压之和)12.增强绝缘(EN):绝缘效果与双层绝缘相当的一种加强性绝缘。
从总体上看,一般只为一层,但也可由多层组成,且各层不可明确进行分割并单独测量。
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
13.CLASS O级灯具(EN):仅以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无接地等保护措施。
14.CLASS Ⅰ级灯具(EN):除了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外,还采用了其它如接地等保护性措施的灯具。
15.CLASS Ⅱ级灯具(EN):采取双重绝缘或增加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
其绝缘效果不依赖于接地或安装条件。
灯具设计中的国家标准
灯具设计中的国家标准在灯具设计中,国家标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
它不仅规定了灯具的基本要求,还对安全、能效、电磁兼容性、光线控制、闪烁控制、光源颜色、防护要求和产品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安全要求1. 防止触电事故:灯具产品必须符合GB 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中关于防止触电的要求。
2. 防止过度温升:灯具产品必须符合GB 7000.2《荧光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中关于防止过度温升的要求。
3. 防止过度电流:灯具产品必须符合GB 13259《卤钨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中关于防止过度电流的要求。
4. 防止辐射危害:灯具产品必须符合GB 7000.5《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与试验》中关于防止辐射危害的要求。
二、能效要求1. 确保在较低光照条件下也能正常工作:灯具产品必须符合GB 19573《高压钠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中关于能效要求的规定。
2. 确保在较高亮度条件下也不会出现能量浪费:灯具产品必须符合GB 7000.3《荧光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中关于能效要求的规定。
3.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灯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GB 19574《直管形荧光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等。
三、电磁兼容性1. 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电磁兼容性要求:灯具产品必须符合GB 19510.10《灯具电磁兼容性要求与试验》中关于电磁兼容性的规定。
2. 对于电感、电容等元器件的选取和使用进行规范:灯具产品必须符合GB 19510.12《灯具元件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中关于电感、电容等元器件的要求。
3. 对于辐射发射的防护进行规范:灯具产品必须符合GB 19510.9《灯具辐射发射的限制》中关于辐射发射的要求。
四、光线控制1. 光线分布的均匀性:灯具产品必须能够实现光线分布的均匀性,确保照明区域内照度均匀。
2. 光线颜色的协调性:灯具产品必须能够实现光线颜色的协调性,以确保照明区域内色彩的一致性。
(整理)灯具常用标准1
灯具常用标准12008-08-21 17:30:29| 分类:安规资料库|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灯饰常用标准参考资料一.相关定义1.灯具: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支撑、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需的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设施。
2.普通灯具: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的灯具。
3.可移动式灯具: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到电源后能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
4.固定式灯具:不能轻易的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因为固定以致于这种灯具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拆卸。
5.嵌入式灯具:制造商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
6.带电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
中心导体应当看作是带电部件。
7. EN安全特低电压(SELV-safety extra-low voltage):在通过诸如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转换器与供电电源隔离开来的电路中,在导体之间或在任何导体与接地之间,其交流电压有效值不超过50V。
8. UL低压线路:开路电压不超过交流电压有效值30V的线路。
9.基本绝缘(EN):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的绝缘。
耐压应在2U+1000V以上(U:当地的电网电压)。
10.补充绝缘(EN):附加在基本绝缘基础上的独立的绝缘,用于基本绝缘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护。
耐压值应在2U+1750V以上(单层)。
11.双层绝缘(EN):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即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耐压之和)。
12.增强绝缘(EN):绝缘效果与双层绝缘相当的一种加强性绝缘。
从总体上看,一般只为一层,但也可由多层组成,且各层不可明确进行分割并单独测量。
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
13.CLASS O级灯(EN):仅以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无接地等保护措施。
14.CLASS I级灯(EN):除了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外,还采用了其它如接地等保护性措施的灯具。
常用灯具安规标准
常用灯具安規參考資料一.相关定义1.灯具: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支撑、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需的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设施。
2.普通灯具: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的灯具。
3.可移动式灯具: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到电源后能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
4.固定式灯具:不能轻易的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因为固定以致于这种灯具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拆卸。
5.嵌入式灯具:制造商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
6.带电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
中心导体应当看作是带电部件。
7.EN安全特低电压(SELV-safety extra-low voltage):在通过诸如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转换器与供电电源隔离开来的电路中,在导体之间或在任何导体与接地之间,其交流电压有效值不超过50V。
8.UL低压线路:开路电压不超过交流电压有效值30V的线路。
9.基本绝缘(EN):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的绝缘。
耐压应在2U+1000V以上(U:当地的电网电压)。
10.补充绝缘(EN):附加在基本绝缘基础上的独立的绝缘,用于基本绝缘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护。
耐压值应在2U+1750V以上(单层)。
11.双层绝缘(EN):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即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耐压之和)。
12.增强绝缘(EN):绝缘效果与双层绝缘相当的一种加强性绝缘。
从总体上看,一般只为一层,但也可由多层组成,且各层不可明确进行分割并单独测量。
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
13.CLASS O级灯(EN):仅以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无接地等保护措施。
14.CLASS I级灯(EN):除了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外,还采用了其它如接地等保护性措施的灯具。
15.CLASS II级灯具(EN):采取双重绝缘或增加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
灯具技术标准
灯具技术标准1、灯具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具有安全认证标志和接地标志。
2、灯具表面镀24K金,镀层厚度为0.6μm以上,涂层完整,外观无鼓泡、针孔、粗糙、裂纹或者漏镀区,表面清洁光洁无损,光洁度△10以上。
3、符合GB7000.1-1996、GB7000.1-2002、GB7000.11-1999、GB7000.10-1999及国际IEC60598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4、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线,芯线截面积不小于0.5mm2,橡胶或聚氯乙烯(PVC)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0.5mm。
5、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
6、花灯吊钩、挂销直径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悬吊装置,并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7、灯具应具有防止过量眩光措施。
8、当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9、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10、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容量在100W以及以上者采瓷质灯头。
11、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12、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13、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14、灯具应通过耐压测试,在高压下无报警。
15、灯具主体受力部分采用优质钢材,连接部位用保险螺钉紧锁加固,非受力部件采用铜材。
灯具防触电保护等级I级。
灯具照明执行标准
一、国内标准
1、《灯具安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24998-2010:该标准规定了灯具的安全性能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各种照明灯具的安全性能检验。
2、《室外灯具抗候性能试验方法》GB/T 30746-2014:该标准规定了室外灯具的抗候性能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各种室外灯具的试验。
二、国际标准
1、IEC标准:IEC标准是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包括
IEC60598(灯具)、IEC60745(手持工具)等多个标准。
IEC60598
是照明灯具的国际标准,规定了各种类型照明灯具的安全性能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2、EN标准:EN标准是欧洲标准,包括EN60598、EN62471、EN60529等多个标准。
EN60598是与IEC60598对应的欧洲标准,规定了各种
类型照明灯具的安全性能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3、UL标准:UL标准是美国安全实验室发布的标准,规定了灯具的安全性能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出口美国的灯具。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适用要求,消费者在选购照明灯具的时候应该根据当地的标准要求进行选择。
总之,照明灯具的检验执行标准是保障消费者用电安全和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准。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灯具的时候应该注意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以保障自身的安全和权益。
常用灯具安规标准
常用灯具安規參考資料一.相关定义1.灯具: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支撑、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需的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设施。
2.普通灯具: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的灯具。
3.可移动式灯具: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到电源后能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
4.固定式灯具:不能轻易的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因为固定以致于这种灯具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拆卸。
5.嵌入式灯具:制造商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
6.带电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
中心导体应当看作是带电部件。
7.EN安全特低电压(SELV-safety extra-low voltage):在通过诸如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转换器与供电电源隔离开来的电路中,在导体之间或在任何导体与接地之间,其交流电压有效值不超过50V。
8.UL低压线路:开路电压不超过交流电压有效值30V的线路。
9.基本绝缘(EN):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的绝缘。
耐压应在2U+1000V以上(U:当地的电网电压)。
10.补充绝缘(EN):附加在基本绝缘基础上的独立的绝缘,用于基本绝缘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护。
耐压值应在2U+1750V以上(单层)。
11.双层绝缘(EN):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即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耐压之和)。
12.增强绝缘(EN):绝缘效果与双层绝缘相当的一种加强性绝缘。
从总体上看,一般只为一层,但也可由多层组成,且各层不可明确进行分割并单独测量。
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
13.CLASS O级灯(EN):仅以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无接地等保护措施。
14.CLASS I级灯(EN):除了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外,还采用了其它如接地等保护性措施的灯具。
15.CLASS II级灯具(EN):采取双重绝缘或增加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
灯具的认证标准
灯具的认证标准
灯具是指用于照明的各种设备和配件。
为了确保灯具的安全性、耐久性和能耗等特性,需要对其进行认证。
## 国际认证标准
在国际上,灯具的认证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 IEC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的认证标准,是全球公认的灯具认证标准之一。
IEC标准主要包括灯具的电气安全、电磁兼容性、耐久性和能效等方面。
- CE认证:欧盟法规要求的强制性认证标准,是灯具在欧洲市场上的必须认证。
CE认证主要包括灯具的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等方面。
- UL认证:美国安全实验室发布的认证标准,是灯具在美国市场上的必须认证。
UL认证主要包括灯具的电气安全、耐久性和能效等方面。
## 国内认证标准
在国内,灯具的认证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要求的认证标准,是灯具在中国市场上必须认证的标准。
CCC认证主要包括灯具的电气安全、防水
防尘、能效等方面。
-CQC认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的认证标准,是灯具在中国市场上的自愿认证标准。
CQC认证主要包括灯具的电气安全、电磁兼容性、耐久性和能效等方面。
在选择灯具时,应当注意其是否符合相关认证标准,以保证其安全性和质量。
灯具的CE标准大全
灯具的标准大全灯具产品常用测试一般包含以下几点CE/EMC电磁兼容测试标准分为两大类:电磁干扰(EMI)标准与抗电磁干扰(EMS)标准。
常见测试标准如下:I) 电磁干扰(一般要求):EN55015,EN55022,EN61000-3-2/-3II) 抗电磁干扰(一般要求):EN61000-4-2/-3/-4/-5/-6/-11CE/LVD,GS安全性测试标准主要为EN60598系列,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EN60598-1为灯具的一般要求和测试,第二部分是针对几十种具体灯具的特殊要求,常见标准如下:1)EN60598-2-1:普通固定安装灯具;2)EN60598-2-4:普通可移动式灯具;3)EN60598-2-6:带内置变压器或转换器灯具;4)EN60598-2-7:庭院用可移动式灯具;5)EN60598-2-20:灯串灯带产品;6)EN60598-2-22:应急灯EN60598-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EN60598.1/A15-2002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EN60598.2.1-1989EN60598.2.2-1997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2节:凹槽式灯具EN60598.2.3-2003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3节:道路和街道照明用灯具EN60598-2.4-1998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4节:便携式通用灯具(IEC598-2-4-79+AMD1-83+AMD2-87修订)EN60598.2.4/A3-1993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4节:便携式通用灯具(IEC598-2-4-79+AMD1-83+AMD2-87修订)EN60598.2.5-1998灯具第2-5部分:探照灯的特殊要求EN60598.2.6-1994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6节:白炽灯用带有插入变压器的灯具EN60598.2.7-1989EN60598.2.8-1997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8节:手提灯EN60598.2.9-1989EN60598.2.10-2003EN60598.2.17-1989¥68EN60598.2.CECE是法文“Conformite Europeene”的缩写,欧共体十多个国家在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后,决定在共同体市场上实行统一的产品安检标志,即CE MAEK。
国家灯具标准
国家灯具标准
一、概述
本标准为国家灯具标准的概述,规定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性能要求、安装和维护要求、电气接口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使用寿命要求、能效要求和电磁兼容性要求。
二、灯具安全要求
灯具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确保使用安全。
灯具应具有防电击、防触电保护功能,能有效防止因不当使用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灯具应具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以防止因电气故障而造成的损失。
三、灯具性能要求
灯具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效果,满足使用场所的照度要求。
灯具应具有良好的显色性能,能够真实还原被照物体的颜色。
灯具应具有稳定的运行性能,确保长时间稳定工作。
灯具应具有较低的能耗,符合国家能效标准。
四、灯具安装和维护要求
灯具应按照说明书或专业人员的要求进行安装,确保使用安全。
灯具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保持正常的使用状态。
灯具应定期清理尘埃,保持照明效果和设备正常运行。
灯具应定期检查电线、插头等部件,确保电气连接良好。
五、灯具电气接口要求
灯具应具有标准的电气接口,方便连接其他设备。
灯具应具有明确的输入电压和电流参数,确保与供电系统匹配。
灯具应具有合适的输出功率和光通量,满足使用场所的照明需求。
灯具应具有稳定的电气性能,保证正常工作和使用安全。
六、灯具环境适应性要求
灯具应能够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下正常工作,包括高温、低温、潮湿、干燥等环境。
照明灯具标准解读-灯具分类
灯具结构要求-爬电距离、电气间隙1
❖ 爬电距离(creepage distance)是指两导电部件之间沿绝缘 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 电气间隙(clearance)是指两导电部件之间在空气中的最短 距离。
❖ 耐起痕指数(PTI) proof tracking index按照规定的方法 试验,材料表面能经受50滴规定的电解而没有形成漏电痕 迹的最高点压。绝缘材料的耐起痕指数的含义是: 在耐起 痕试验中,在绝缘材料上滴氯化铵容易的同时施加一定的 电压值V,在50滴溶液滴完前,电极之间没有出现闪络或击 穿,此时的电压值V就是耐起痕指数。GB 7000.1中试验使 用的电压是175V,如果灯具中绝缘材料部件能通过本标准 的耐起痕试验,那么该部件的PTI为175。
照明产品主要标准了解(2)
➢ 电光源主要标准
产品 自镇流荧光灯
安全标准 GB16844/IEC60968
白炽灯 卤钨灯 单端荧光灯
GB14196.1/IEC60432-1 GB14196.2/IEC60432-2 IEC61199
双端荧光灯 高压钠灯
GB18774 IEC61195 GB/T13259 IEC60662
闪络(flashover)是指在不同电位或极性的部件之间,由于施加 电压,使击穿路径充分电离,足以维持电弧,因而在绝缘表面 上或周围的空气中发生破坏性放电。
试样方法: a)将基本为正弦波、频率为 50Hz或60Hz表中电压施加到待测绝缘两 端1min试验期间不得发生闪络或击穿现 象;b)对有触发器的灯具需进行附加电 气强度试验。
距离/mm
爬电距离 基本绝缘 PTI≥600
175≤PTI<600 附加绝缘 加强绝缘 电气间隙 基本绝缘 附加绝缘 加强绝缘
国标灯具的温度标准
国标灯具的温度标准
国标灯具的温度标准主要是指灯具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外壳温度和内部光源温度的限制。
具体的温度标准可能因灯具类型、用途和相关国家标准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家标准中关于灯具温度的要求:
1. GB7000.1-2015《灯具第 1 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该标准规定了灯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外壳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 90℃,内部光源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相关标准规定的限值。
2. 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该标准规定了灯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外壳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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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使用方三脚插头
(c)可用B15、B22卡口灯头。
(三)美国、加拿大地区UL规格:
出口美加地区的产品强制实行电磁兼容要求FCC认证。针对灯饰产品的安全要求是主要UL153、UL1598两个强制性文件。
我司UL规格产品的主要特点:
1)电压为AC120V 60HZ;
(一)EN规格产品(即CE产品)
从1995年开始,输入欧盟地区(奥地利Austria/比利时Belgium/丹麦Demark/芬兰Finland/法国France/德国Germany/英国England/希腊Greece/冰岛Iceland/爱尔兰Ireland/意大利Italy/荷兰Holland/卢森堡Luxembourg /挪威Norway/葡萄牙Portugal/西班牙Spian/瑞典Sweden/瑞士Switzerland)的产品实行CE制,即生产商必须保证所生产产品完全符合欧盟相关指令且制作CE文件后,就可以贴CE标志输入欧盟地区,不再需要任何的认证(例SEMKO、GS、NF等,这些认证现只作为客户要求)。欧盟政府通过抽检方式控制产品质量,如检测出产品不符合相关指令要求,则制造商将面临大额罚金及禁止产品输入欧盟的处罚。
3C认证标志常用的有四种:安全认证标志;安全与电磁兼容标志,消防认证标志,电磁兼容标志。
我司的内销产品,采用的是有CQC认证及标志的E14、E27灯头,有3C认证及CCC标志的电线、插头线。Ⅱ类移动式灯具使用的是双直脚扁插头、Ⅰ类移动式灯具采用三脚八字扁插头
(二)BS(英国)规格:
采用IEC60598体系,本国标准为BS。
EN60598-2-10:1989 Specification for Portable child appealing luminaries
指明EN60598-1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儿童感兴趣的可移动式灯具,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EN60598-2-23:1997 Extra low voltage lighting systems for filament lamps
指明EN60598-2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一般目的的可移动式灯具,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EN60598-2-6:1995 Luminaires with built-in transtormers or converters for filament lamps
指明EN60598-1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一般目的的可移动式灯具,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电气、电子设备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二苯醚(PBDE)和多溴联苯(PBB)共六种有害物质,涉及包括交流电不超过1000V,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8类电气、电子产品,几乎涵盖所有大中小型电子电气设备。
B.现行EN60598标准(常用部分)
EN60598-1:2000 Luminaire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xts
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
一个带有CE标志的风筝,并适用于灯具产品的欧盟指令主要有:
a.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 73/23/EEC:工作电压为50~1000V的灯具必须符合EN60598安全标准。(包括了华艺目前所有的灯饰产品)
我司现在按CE规格生产的灯具,主要电气零件是选用有VDE认证的如灯头、电线、插头线等。Ⅱ类可移动式灯具的插头常用双直脚圆插头;内含电子线路的零件,要有EMC认证。
我国针对灯具产品的国家标准是GB7000系列,对应于IEC60598系列(EN60598系列)。从2003年5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实行中国强制认证制度,标志为“ ”,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3C认证包含电磁兼容(EMC)要求。所有的电气、电子产品,只有通过3C认证,加贴相应的标志后才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采用IEC60598体系标准,
(a)电网电压为AC220V~250V 50Hz;
(b)插头为南非三圆脚插头;
(c)对电子产品有EMC要求。
它包含了工作电压为0~1000V灯具的所有安全要求及测试项目。
EN60598-2-1:1989 Specification for fixed general purpose luminaries
指明EN60598-1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一般目的的固定式灯具,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EN60598-2-4:1998 Portable General purpose luminaries
b.电磁兼容指令—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Directive 89/336/EEC:灯具必须符合EN55015电磁兼容标准。(主要针对内含电子线路的灯具)
c.包装指令—Directive 94/62/EEC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灯具包装必须符合此指令文本要求。主要内容有不能使用Polyform(保丽龙),重金属含量不能太高等。
指明EN60598-1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特低电压灯具(CLASSⅢ),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C.CE文件的主要内容:整灯测试报告、主要电气零件的证书/测试报告及相关质量控制文件(如图纸、产品规范、BOM等)。
注:在EN产品中,产品只能使用CDF上所列电气零件。CDF-Component Data Form,这类零件需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