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2021年执行)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2-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2-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2-0216)第一章总则一、本合同是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依法律规定制定,合用于在国内进行以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分批或者工程、务整合等方式进行的建设工程专业分包进行的工程建设。
本合同旨在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项目分包合同的履行以及项目监理和质量监督的职责等内容,为建设工程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二、本合同的签订必须按照像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合法授权进行,各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充分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三、甲、乙、丙三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井按合同的要求,采用科学、合理、先进的建设技术和设备,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合法、有效进行。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应当保证通信、协调工作,协同实施本合同约定事项。
四、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术语及其解释,除本条款另有规定外,参照有关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处理。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一节承包范围与承包价款的确定1、甲方授权丙方负责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包括本工程的基础设施和主要部份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和保养等工作。
2、承包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整,按照建设工程完成情况比例分期支付,其中×阶段进行结算,结算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整。
第二节工期1、本合同项下的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完成,并提交甲方验收。
2、工程建设期间,甲、乙、丙三方应当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工程建设发展情况。
第三节质量1、本工程的初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转运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确保工程质量。
3、甲方有权依法对工程的操作、监测、检验、试运行、验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0216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2020版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新变化
2020版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新变化 2020年12月9日,住建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下简称《2020版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
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特别强调:《2020版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性质:推荐使用,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2020版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是目前为止官方发布最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熟悉合同的朋友基本都知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两个合同示范文本架构和条款基本一致,相比来说,《2020版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有不少亮点和新变化:一、合同价格形式《2020版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旗帜鲜明的明确了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形式;《2020版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在合同协议书中增加并明确了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7版施工合同文本》在合同通用条款中明确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及其他价格形式;注1:2020年7月22日,江苏省住建厅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明确: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期中支付、结算审核时仅对合同约定的可调部分进行费用审核,对固定总价包干部分不再审核。
注2:2020年8月5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了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工程总承包合同宜采用总价合同,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二、合同价格清单2.1、合同价格清单定义:经承发包双方共同确认及接受: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数量及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不平衡报价修正(如有)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gf-2024-0216)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2.3总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止。
三、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所需的资料、图纸、技术规范等。
(2)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施工、验收等。
(3)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gf-2024-0216)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编号:gf-2024-0216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工程内容)
1.4工程规模:(工程规模)
1.5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
二、总承包方式
2.1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保修等全过程总承包方式。
(4)协调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关系。
3.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图纸、技术规范等进行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
(2)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控制。
(3)采购符合合同要求的设备、材料。
(4)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4.1合同价款:(合同价款)
4.2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满足甲方要求。
5.3质量保证:乙方对工程实行终身质量保证,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
(1)未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未按时提供工程所需资料、图纸、技术规范等,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工期。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解析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解析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逐渐成为建设项目的主要组织方式。
为了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并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文将对该示范文本进行解析。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1. 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承包人的管理,第6条合同的履行,第7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8条合同的价格和支付,第9条工期和进度,第10条质量管理和验收,第11条安全和环境保护,第12条违约责任,第13条合同的终止,第14条争议解决,第15条其他事项,第16条附件。
通用合同条件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了原则性约定。
3. 专用合同条件: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条款,以补充和细化通用合同条件的约定。
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解析1. 工程概况:明确了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工程类型等基本信息,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清晰的工程概况。
2. 合同工期:约定了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工期延误的处理方式,确保合同双方对工期的要求和规定有明确的了解。
3. 质量标准:明确了工程的质量要求,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质量保证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4.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约定了合同的价格形式,包括固定价格、变动价格等,明确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和支付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0.11.25
•【文号】建市〔2020〕96号
•【施行日期】2021.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市〔2020〕9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
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11月25日附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202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2年-021...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2年-02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一、总则本合同是甲方委托乙方对建设项目全面负责的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商议,签订并遵照履行。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项目用地并保证土地的产权和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提供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并与乙方确认。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3)保证提供工程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工程质量与有关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相符合。
(4)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并负责通知乙方有关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及合理要求。
(5)配合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各项工作,并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
(6)在乙方完成工程后验收,按照质量标准给出验收结论。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标准、质量标准、以及乙方本人的职责范围,制定工程施工方案、计划、细则等,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2)向甲方出具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计划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按照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保证施工期间工程施工的安全,保障工程进度、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4)与甲方共同落实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款项。
(5)根据本合同及监理期间的指令,执行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及有关产生的其他问题。
(6)负责保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具、材料、设备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本合同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结算价款,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交付必要的结算资料。
四、工程期限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期限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0.11.25
•【文号】建市〔2020〕96号
•【施行日期】2021.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市〔2020〕9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
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11月25日附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南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南一、引言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其中一部分进行总承包,并向发包人交付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的行为。
为了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如何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和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
二、《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1. 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双方的基本合同权利义务。
2.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合同的履行,第6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7条合同的价格和支付,第8条时间的调整,第9条质量管理和验收,第10条安全文明施工,第11条环境保护,第12条信息管理,第13条违约责任,第14条不可抗力,第15条争议解决,第16条合同的终止,第17条文物保护,第18条其他,第19条附件,第20条解释。
3. 专用合同条件: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需求,对通用合同条件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示范文本》的使用步骤1. 双方当事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文本。
2. 双方当事人按照《示范文本》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合同协议书。
3. 双方当事人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双方需求,在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中进行选择和修改。
4.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5. 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6. 双方当事人按照《示范文本》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02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解读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解读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模式逐渐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发布了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本文将对该示范文本进行解读,以帮助各方更好地理解合同内容、合同条款及其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
一、合同组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由三部分组成: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
1. 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内容。
这部分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的基本合同权利义务。
2. 通用合同条件:共有20条,包括词语定义与解释、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内容。
这部分是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3. 专用合同条件: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特殊要求、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工期延误、设计变更、工程质量保修等方面的内容。
这部分是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对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
二、合同条款解读1. 词语定义与解释:示范文本中对合同中使用的词语进行了明确定义,如“工程”、“工程总承包”、“发包人”、“承包人”等,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准确理解和使用相关词语。
2.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明确了合同文件之间的优先顺序,如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等,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正确理解和使用合同文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1-0216)精选3篇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1-0216)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工程承包范围: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三、主要日期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发包人:_____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_____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签字)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1 定义与解释1.1.1 合同,指由第1.2.1项所述的各项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2-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2-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2-0216一、合同双方信息(1) 甲方:_______________(2) 乙方:_______________二、工程项目信息(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4) 工程费用:_______________(5) 工期:_______________(6) 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三、合同签订及生效(1)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2) 合同生效时间:_______________四、工程管理及质量监督(1) 工程管理:_______________(2) 质量监督:_______________五、工程报价及支付方式(1) 工程报价:_______________(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1)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2)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七、其他约定事项(1) 保密条款:_______________(2) 知识产权:_______________结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合同双方信息:本部份需要详细列出合同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及其他必要信息。
工程项目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费用、工期等详细信息。
合同签订及生效:需要确定合同签订时间和生效时间,确保双方权益。
工程管理及质量监督: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需要合同双方明确职责及工程监管人员的选择和要求。
工程报价及支付方式:明确工程报价及支付方式,包括工程款项、进度付款等内容。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确定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需要考虑到双方的权益和工程的实际情况。
其他约定事项:包括保密条款、知识产权等其他需要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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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20-0216住建部2020年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1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2.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3.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
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
三、《示范文本》的性质《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1)一、工程概况 (1)二、合同工期 (1)三、质量标准 (2)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2)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六、合同文件构成 (3)七、承诺 (4)八、订立时间 (4)九、订立地点 (4)十、合同生效 (4)十一、合同份数 (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 (6)第1条一般约定 (6)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6)1.2 语言文字 (12)1.3 法律 (13)1.4 标准和规范 (13)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5)1.7 联络 (16)1.8 严禁贿赂 (17)1.9 化石、文物 (17)1.10 知识产权 (18)1.11 保密 (19)1.12 《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 (19)1.13 责任限制 (20)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20)第2条发包人 (20)2.1 遵守法律 (20)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1)2.3 提供基础资料 (22)2.4 办理许可和批准 (22)2.5 支付合同价款 (23)2.6 现场管理配合 (23)2.7 其他义务 (24)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 (24)3.1 发包人代表 (24)3.2 发包人人员 (25)3.3 工程师 (26)3.4 任命和授权 (27)3.5 指示 (27)3.6 商定或确定 (28)第4条承包人 (29)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29)4.2 履约担保 (31)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1)4.4 承包人人员 (34)4.5 分包 (35)4.6 联合体 (37)4.7 承包人现场查勘 (37)4.8 不可预见的困难 (38)4.9 工程质量管理 (38)第5条设计 (39)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39)5.2 承包人文件审查 (40)5.3 培训 (42)5.4 竣工文件 (43)5.5 操作和维修手册 (43)5.6 承包人文件错误 (44)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 (45)6.1 实施方法 (45)6.2 材料和工程设备 (45)6.3 样品 (48)6.4 质量检查 (50)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52)第7条施工 (54)7.1 交通运输 (55)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7.3 现场合作 (57)7.4 测量放线 (58)7.5 现场劳动用工 (58)7.6 安全文明施工 (59)7.7 职业健康 (62)7.8 环境保护 (63)7.9 临时性公用设施 (64)7.10 现场安保 (65)7.11 工程照管 (66)第8条工期和进度 (66)8.1 开始工作 (66)8.2 竣工日期 (67)8.3 项目实施计划 (67)8.4 项目进度计划 (68)8.5 进度报告 (69)8.6 提前预警 (70)8.7 工期延误 (71)8.8 工期提前 (72)8.9 暂停工作 (73)8.10 复工 (75)9.1 竣工试验的义务 (75)9.2 延误的试验 (77)9.3 重新试验 (77)9.4 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78)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 (79)10.1 竣工验收 (79)10.2 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 (81)10.3 工程的接收 (81)10.4 接收证书 (82)10.5 竣工退场 (83)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 (84)11.1 工程保修的原则 (84)11.2 缺陷责任期 (84)11.3 缺陷调查 (85)11.4 缺陷修复后的进一步试验 (87)11.5 承包人出入权 (87)11.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88)11.7 保修责任 (88)第12条竣工后试验 (88)12.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88)12.2 延误的试验 (89)12.3 重新试验 (90)12.4 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 (90)13.1 发包人变更权 (91)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91)13.3 变更程序 (92)13.4 暂估价 (94)13.5 暂列金额 (95)13.6 计日工 (95)13.7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96)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97)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99)14.1 合同价格形式 (99)14.2 预付款 (100)14.3 工程进度款 (101)14.4 付款计划表 (103)14.5 竣工结算 (104)14.6 质量保证金 (106)14.7 最终结清 (108)第15条违约 (109)15.1 发包人违约 (109)15.2 承包人违约 (111)15.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112)第16条合同解除 (112)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12)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16)16.3 合同解除后的事项 (119)第17条不可抗力 (119)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 (119)17.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19)17.3 将损失减至最小的义务 (120)17.4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20)17.5 不可抗力影响分包人 (121)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21)第18条保险 (122)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22)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22)18.3 货物保险 (123)18.4 其他保险 (123)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23)第19条索赔 (125)19.1 索赔的提出 (125)19.2 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 (126)19.3 发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 (126)19.4 提出索赔的期限 (127)第20条争议解决 (127)20.1 和解 (127)20.2 调解 (127)20.3 争议评审 (127)20.4 仲裁或诉讼 (129)20.5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130)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131)第1条一般约定 (131)第2条发包人 (133)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 (134)第4条承包人 (135)第5条设计 (138)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 (139)第7条施工 (140)第8条工期和进度 (142)第9条竣工试验 (144)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 (144)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 (145)第12条竣工后试验 (146)第13条变更与调整 (146)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148)第15条违约 (151)第16条合同解除 (151)第17条不可抗力 (152)第18条保险 (152)第20条争议解决 (153)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155)附件1 《发包人要求》 (156)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160)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161)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164)附件5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165)附件6 价格指数权重表 (16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6.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
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