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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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建发[2006]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受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遵循“动态考核、重点突出、科学公正”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工作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

1、执业人员状况:包括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资格,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等情况;2、内部管理状况:包括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3、企业经营状况:包括企业业绩、营业收入、企业办公场所、设备配置情况;4、市场行为: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咨询费,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约定;5、落实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情况:包括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出勤情况等;6、咨询执业质量、社会信誉、职业道德等情况;7、遵守和执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第三章考核依据第六条年度考核评价应依据下列文书之一认定:(一)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决定文件;(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行业主管部门业绩核查、专项检查及抽查的结果;(四) 经查实的举报或投诉;(五)业内相关单位评价表;(六)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附件11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受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遵循“动态考核、突出重点、科学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依据第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

1。

执业人员状况: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资格,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等情况;2.内部管理状况: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3.企业经营状况:营业收入、办公场所、设备配置等情况;4.市场行为: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咨询费,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约定等情况;5.落实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情况: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出勤情况;6.咨询执业质量、社会信誉、职业道德等情况;7.遵守和执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第六条考核依据下列文书加分、减分:1。

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或通报处理决定文件;2。

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

行业主管部门业绩核查、专项检查及抽查的结果;4。

造价管理机构下发的停业整顿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5。

经查实的举报或投诉;6。

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细则重点

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细则重点

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细则重点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科学性。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控制责任制,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章、考核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考核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对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进行考核,以评选出优秀人才,奖励先进,淘汰落后。

第十条、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职业操守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方式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操等,以全面客观评价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对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培训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考核。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奖惩制度,对考核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进行惩罚,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经过规范、考核和奖惩措施的实施,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将得到提高,为公司的发展和客户的满意提供更好的保障。

1、公司指定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公司规定编写“造价咨询项目编制统一规定”,并根据业主要求编写咨询工作实施方案。

这些文件需要经过造价咨询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造价技术负责人的审查批准,作为开展特定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审核时,应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校审记录》,自校人应作为申请人并在该记录上签名。

3、回避原则:如果校核人同时是专业造价人员,校核应由审核人授权非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如果校核人同时是审核人,则审核应由公司负责人授权其他人担任。

4、各级审核人员应按照基本要求审核咨询工作底稿:严格按照规定的各级审核程序和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做好审核记录,对存在问题或疑问提出审核意见,作出审核结论;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日期;检查督促前一级审核人员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工作底稿。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绩效考核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绩效考核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绩效考核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绩效考核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的绩效考核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

二、考核内容1.团队业绩团队业绩是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跟踪评估团队业务拓展、合同签订、咨询成果评价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个人业绩个人业绩考核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工作态度等方面。

3.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是从专业技术方面考虑员工的能力、水平和素质。

三、考核方法1.主管部门考核:主管部门要对员工各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评估结果。

2.员工自评:企业领导要摆放员工自评表,鼓励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3.同事评价:同事之间开展互评,对同事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也可以借此机会提醒同事注意工作问题。

4.客户评价:企业领导可对客户进行询问,以客户意见为参考对员工进行评价。

四、考核依据1.工程咨询业务收入占比该项指标主要体现公司业务拓展的状况,反映了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2.合同履约率该项指标反映了公司合同履约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公司信誉和口碑。

3.咨询成果质量该项指标体现了员工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是衡量员工能力的重要标准。

4.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反映了公司和员工服务水平和专业水平,是考核员工之间相互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评优、奖惩等的直接依据。

1.优秀:业务成绩优异,业务能力强,受到主管部门、客户和同事的好评。

2.良好:在业务拓展、合同履约等方面表现出色,工作效率、质量等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3.合格:工作完成质量稳定,业务拓展有所发展。

4.不合格: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效能低等,需对员工进行纪律处罚和教育,以达到及时改进的目的。

六、总结绩效考核制度的执行将会有力推动公司良好发展,要求每位员工深刻认识到企业的发展与个人绩效密切相关,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并尽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考核办法

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基建管理工作、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预决算质量、促进计审工作依法依规健康发展,经研究,从现在起服务中介机构实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考核对象受委托的从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二、考核办法考核试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实行平时考核与竣工审价集中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基础工作(20分)1、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4份。

是否建立《执业办事程序》、《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每少一项扣1分。

2、从业人员是否符合上岗资质要求4分。

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资格,且是否按相关执业规定从事执业,未达到要求扣4分。

3、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有序保管4分。

成果文件完成后是否及时完整归档,摆放是否有序整齐。

其中预算审核资料包括:工程预算造价汇总表及清单资料、工程量计算式、工程预算审核会议纪要及说明书、预算送审资料、施工设计图纸等必要的资料;结算审核自资料包括:工程预算造价审核书及清单、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式、隐蔽工程记录签证、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审核工程结算书及清单、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咨询报告等必要的资料。

每项工程档案中少一项资料扣2份。

4、社会资信度是否良好4分。

执业过程中是否有不良反映或不良行为。

每发现一次扣1-2分。

5、有无额外收费4分。

是否有向施工单位直接或变向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行为,发现一次扣4分。

(二)评审质量(45分)1、是否有意识性差错25分。

对单项工程预、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经复审中查出在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主材价格、取费标准上有意识性差错。

错误率在1%以上,除按相应标准扣减咨询服务费外,另扣5分;错误率每增加1%,相应增扣5分,此项可倒扣分。

2、是否有技术性差错15分。

对单项工程预、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经复审中查出在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主材价格、取费标准上存在技术性差错。

错误率在1%以上,除按相应标准扣减咨询服务费外,另扣1分;错误率每增加1%,相应增扣5分,此项可倒扣分。

工程造价公司考核评价方案

工程造价公司考核评价方案

工程造价公司考核评价方案一、背景工程造价公司作为公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专业造价咨询服务的重要使命。

在新时代下,工程造价公司在面临着市场竞争的挑战,其发展状况和业务质量受到了广泛关注。

因此,对工程造价公司进行考核评价,既是对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情况的一种检验,也是对市场对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一种认可。

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对于促进工程造价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行业整体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二、考核评价目的通过对工程造价公司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价,验证公司经营管理、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和行业声誉,提供科学依据,为企业未来发展方向、规划战略和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也会对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具体目的包括:1. 评价工程造价公司营运管理的情况,包括企业规模、组织架构、管理人员、业务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等,评估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营状况;2. 评价工程造价公司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包括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咨询、成本控制咨询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3. 评价工程造价公司的业绩和声誉,包括客户满意度、项目成果质量、行为操守等相关指标;4. 为公司提供改进和优化的建议,提高整体企业发展水平和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三、考核评价内容1. 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组织架构和规模(2)公司文化和价值观(3)公司市场影响和发展趋势(4)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2. 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1)工程造价咨询能力(2)项目管理咨询能力(3)成本控制咨询能力(4)技术创新能力3. 业绩和声誉(1)客户满意度调查(2)项目成果质量评估(3)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4)行为操守和职业道德规范四、考核评价方法考核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通过定性评价,对公司的组织架构、文化和价值观、市场影响和发展趋势等进行描述性的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

通过定量评价,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服务水平、业绩和声誉等进行技术性指标的分析,以便更好地定量评价公司的整体水平。

造价咨询公司工作成果考核细则

造价咨询公司工作成果考核细则

造价咨询公司工作成果考核细则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造价咨询公司工作成果考核细则第一条结算复审工作内容1.结算复审工作内容:工程结算复审、统计报表编制及经济分析、数据库编制、成果总结、成本控制的建设性提议。

第二条结算复审工作程序与要求2.结算复审须遵循的原则有效凭据原则结算复审依据为盖有红章的有效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设备控制价格及一些甲、乙双方签认明确费用的函件、经甲方审批确认相关文件及联系单的以上资料复印件且经甲方认可。

诚信廉洁原则工程结算复审工作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害我司利益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复审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定额子目套取具有很高的准确度,同时也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有问及时回复并解决。

可复审性原则工程结算复审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初审结果要有清晰、准确的工程量、价格统计表和汇总表。

量价计算过程、审计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审性。

合理有效原则工程结算复审工作中应充分理解合同,灵活运用本地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办法、市场竞争、我司相关函件等因素,处理好工程结算复审公正、公平、客观的关系,追求工程结算造价合理有效。

服从性原则工程结算复审工作中,服从成本部的管理,服从性管理纳入考核办法中,作为工作配合度、工作态度及工作责任的体现。

3.预算、结算复审工作时效结算复审初稿及预算提交时效3.1.1送审金额200万以下(不含200万),自接收审核任务书后7个日历天内出具审计初稿。

3.1.2送审金额200~500万(不含500万),自接收审核务书后15个日历天出具审计初稿。

3.1.3送审金额500~2000万(不含2000万),自接到审计任务书后25个日历天出具初稿。

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细则

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细则

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细则1. 考核目的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的目的是评估企业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绩效表现,为企业提供评估参考,帮助企业发现问题,优化管理,提升绩效。

2. 考核指标(1)项目收入与成本管理:评估企业在项目收入与成本管理中的绩效表现,包括项目收入的实现情况、成本的控制能力、成本与效益的匹配程度等。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评估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包括报告编制的准确性、专业性、及时性等。

(3)项目管理能力:评估企业在项目管理能力方面的绩效,包括进度控制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资源管理能力等。

(4)客户满意度:评估企业在客户满意度方面的表现,包括客户评价、投诉处理等。

(5)创新能力:评估企业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创新能力表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

3. 考核方法(1)定量指标评估:通过对项目收入、成本管理等指标的统计分析,评估企业的绩效表现。

可以采用比较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将企业的绩效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找出企业的优势和劣势。

(2)定性指标评估:通过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项目管理能力、客户满意度等指标的定性评价,评估企业的绩效表现。

可以采用客户满意度调查、评审意见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并进行评估分析。

(3)综合评估: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结合,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权重,得出最终的评估结果。

4. 考核结果应用(1)评估企业绩效:通过绩效考核,评估企业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绩效表现,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进行问题整改和管理优化,提升企业的绩效水平。

(2)激励机制设计:根据考核结果,设计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提升客户满意度:通过考核结果,发现客户满意度低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4)定期评估与调整: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考核制度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企业绩效考核细则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通过多维度的考核指标和科学的评估方法,能够客观评估企业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绩效表现,帮助企业实现持续改进和发展。

造价咨询机构考核评分管理办法管理考核细则

造价咨询机构考核评分管理办法管理考核细则

造价咨询机构考核评分管理办法XXX对造价咨询机构实行日常监督管理,并组织日常考核和定期考评,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八十分,每次概预算(或结算)完成后15日内都要进行一次考核打分。

年终进行总考评,每个项目的考评打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一)从业人员(30分)1、项目部组成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投标文件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上述人员须亲自签署有关文件。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扣10分。

2、工程概预算、结算及清单的编制必须实行复核制度,编制人及复核人必须是投标文件要求的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部人员因故不能编制时,可由候补人员代替,候补人员名单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否则每少1人扣5分,本项最多扣10分,(二)编制质量(60分)1、概预(结)算编审完成后,造价咨询机构需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概预(结)算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概预(结)算书,钢筋计算书、工程量计算书、编制说明、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品牌及联系电话(不少于2种)等信息表,不进定额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组成及分析表,优化设计方案(建议);审计报告、结算书、审计定案单等内容,以上须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文件。

软件抽钢筋、工程量计算文件应分别提供excel版、软件算量电子版(广联达)、工程量套量电子版(如金三利,广联达)等相应的版本。

结算时提供与施工单位的计算偏差、定额套项分歧原因分析及双方协商的书面资料。

提供不完整且多次催要仍未提供者,酌情扣1-10分。

2、若造价咨询机构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概预(结)算编审的,拖期一天扣2分;拖期5天以上者,记过一次,累计记过三次的造价咨询机构将被清出,以后不得参与甲方造价咨询机构投标。

此项总分10分.3、甲方收到造价咨询机构的成果后,对工程量进行抽项复核,若复核确认后出现工程量或钢筋计算(或软件设置)的错误,工程量误差在2%以内,不扣分;工程量误差在2%-3%(含),扣2分/次;工程量误差在3%以上,扣3分/次。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绩效考核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绩效考核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实施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全面管理,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充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科学性,真正贯彻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思想,奖励先进、淘汰落后,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所有业务范围。

第二条、公司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文件的质量实施专业造价人员自行校对、项目负责人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的三级级质量控制程序。

第三条、公司认可盖有公司造价执业印章和审核负责人执业印章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第四条、凡无公司造价执业印章和审核负责人执业印章的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一律视为工程造价咨询部私揽业务。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五条、公司出具造价咨询成果,实行逐级审核制,由专业造价人员自校、项目负责人校核、公司造价技术负责人审定,必要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方可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第六条、审核程序、原则1、由公司指定项目负责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编写“造价咨询项目编制统一规定”和按业主要求编写咨询工作实施方案,并提请造价咨询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造价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作为开展特定项目造价咨询各项工作的指导性作业文件。

2、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审核时应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校审记录》,自校人应作为申请人并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校审记录》签名。

3、回避原则:3.1、若校核人同时作为专业造价人员的,校核由审核人授权非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3.2、若校核人同时作为审核人的,审核由公司负责人授权其他人担任。

4、各级审核人员应当按照以下基本要求审核咨询工作底稿:4.1、严格按照规定的各级审核程序和审核内容进行审核。

4.2、做好审核记录,对存在问题或疑问提出审核意见,作出审核结论。

4.3、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日期。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服务质量,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咨询条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 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咨询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在咨询过程中严格遵守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执业许可证;•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否严格遵守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是否按照客户的委托进行咨询服务,不随意调整委托内容;•是否让客户理解、同意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是否对客户的商业机密保密。

2. 服务质量情况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咨询流程是否完整、规范;•咨询内容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按时提交咨询报告;•咨询报告是否准确、完整;•是否配合客户的要求进行咨询服务;•是否主动和客户建立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客户问题和需求。

3. 业务拓展情况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拓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企业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业务领域的扩张情况;•与客户的合作历史和合作情况;•新客户的开拓情况;•咨询业务和其他咨询业务、服务组合推广情况;•对市场变化及时响应的能力,对行业趋势的把握能力。

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每个考核内容的评估结果进行加权合并,得出总分。

评估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 问卷调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向客户发送问卷调查表,征求客户对企业咨询服务质量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然后根据客户的反馈结果进行考核评价。

具体的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咨询服务的流程、规范性和可理解度;•咨询服务的及时性、细致性和专业性;•咨询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用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服务态度、响应速度和问题处理水平。

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规范造价咨询工作,保证本工程项目审核的及时性、准确性,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核对象:受委托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三、责任义务(一)负责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二)负责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三)负责工程结算、决算的编制、审核;(四)其他相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考核内容在审核工作过程中,造价咨询单位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原则,本着对公司办负责的态度,按照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不得泄露与本工程相关的保密资料,不得与第三方串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同时,工程的设计变更及费用索赔造价咨询工作,造价咨询单位应采取措施做到人员、审核时间及审核质量的保证。

1、人员保证工程工期较长、设计变更较多、较复杂,针对此实际情况,造价咨询单位应为本工程配备满足工程需要且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本工程的设计变更、费用索赔第三方审核工作尽快完成,相关计量支付工作正常进行。

2、审核时间保证工程预算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原则上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500万元至1000万元在30个工作日内必训审核完成,1000万元以上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3、审核质量保证为确保所审核批复设计变更、索赔等项目能最终一次性通过工程审计,造价咨询单位应在总监理部初审意见的基础上,查阅相关合同文件、图纸、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等,仔细审核,保证工作的质量。

五、考核方式:1、对入围造价咨询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公司对造价咨询单位有效周期内的执业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委托造价咨询业务量的依据。

2、考核评价实行动态计分(满分100分)、年末考核制度,每年六月统一公布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六、考核标准1、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扣10分2、未按照委托时间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扣10分;3、审计或财务部门对造价中介咨询的项目进行抽检时,发现造价中介因自身原因造成咨询结果与复查后所确定的数额相差在±3%—±5%以内,扣30分;4、相差超过±5%的,按咨询服务质量低劣处理,扣减全部咨询服务费,扣除50分.七、考核结果1、对于年度考核进行排名,排名靠前的造价咨询单位多委托造价咨询业务,排名靠后的少委托.。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建发[2006]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受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遵循“动态考核、重点突出、科学公正”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工作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

1、执业人员状况:包括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资格,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等情况;2、内部管理状况:包括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3、企业经营状况:包括企业业绩、营业收入、企业办公场所、设备配置情况;4、市场行为: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咨询费,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约定;5、落实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情况:包括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出勤情况等;6、咨询执业质量、社会信誉、职业道德等情况;7、遵守和执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第三章考核依据第六条年度考核评价应依据下列文书之一认定:(一)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决定文件;(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行业主管部门业绩核查、专项检查及抽查的结果;(四) 经查实的举报或投诉;(五)业内相关单位评价表;(六)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基建管理工作、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预决质量、促进计审工作依法依规健康发展,经研究,从现在起服务中介机构实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考核对象受托的从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

二、考核办法考核试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实行平时考核与竣工审价集中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基础工作(20分)1、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4分。

是否建立《执业办事程序》、《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每少一项扣1分。

2、从业人员是否符合上岗资质要求4分。

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资格,且是否按相关执业规定从事执业,未达到要求扣4分。

3、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有序保管4分。

成果文件完成后是否及时完整归档,摆放是否有序整齐。

其中预算审核资料包括:工程预算造价汇总表及清单资料、工程量计算式、工程预算审核会议纪要及说明书、预算送审资料、施工设计图纸等必要的资料;结算审核资料包括:工程预算造价审定书及清单、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式、招投标书、施工合同及相应的补充协议、施工图和竣工图、结算工程量计算式、隐蔽工程记录签证、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审核工程结算书及清单、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咨询报告等必要的资料。

每项工程档案中少一项资料扣2分。

4、社会资信度是否良好4分。

执业过程中是否有不良反映或不良行为。

每发现一次扣1-2分。

5、有无额外收费4分。

有否有向建设单位直接或变向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行为,发现一次扣4分。

(二)评审质量(45分)1、是否有意识性差错25分。

对单项工程预、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经复审中查出在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主材价格、取费标准上有意识性差错。

误差率在1%以上,除按相应标准扣减咨询服务费外,另扣5分;误差率每增加1%,相应增扣5分。

此项可倒扣分。

2、是否有技术性差错15分。

对单项工程预、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经复审中查出在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主材价格、取费标准上存在技术性差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办法

附件11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受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遵循“动态考核、突出重点、科学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依据第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

1.执业人员状况: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资格,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等情况;2.内部管理状况: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3.企业经营状况:营业收入、办公场所、设备配置等情况;4.市场行为: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咨询费,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约定等情况;5.落实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情况: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出勤情况;6.咨询执业质量、社会信誉、职业道德等情况;7.遵守和执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第六条考核依据下列文书加分、减分:1.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或通报处理决定文件;2.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行业主管部门业绩核查、专项检查及抽查的结果;4.造价管理机构下发的停业整顿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5.经查实的举报或投诉;6.业内相关单位评价表;7.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依据。

浅谈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绩效评价体系

浅谈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绩效评价体系

浅谈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绩效评价体系【摘要】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在企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的构成要素、指标选择与设计、建立与完善、实际应用以及优化与提升。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评估员工绩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在将再次强调工程咨询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性,并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

本文旨在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管理提供参考,帮助其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价体系,从而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和提升竞争力。

【关键词】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绩效评价体系、构成要素、指标选择、建立与完善、实际应用、优化与提升、重要性、发展展望、总结观点。

1. 引言1.1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性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是一个专业提供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机构,而绩效评价体系是对其绩效进行科学评估的重要工具。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可以有效衡量公司内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效果,促进公司的持续改进和提高绩效水平。

绩效评价体系可以帮助公司明确目标和任务,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责任感,提高整体团队的执行力。

绩效评价体系也可以促进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形成良性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氛围。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旨在探讨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用于评估公司的绩效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其主要目的在于帮助公司更好地评估和监控自身的运营状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通过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绩效的评价,可以帮助公司了解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制定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目标和计划,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对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也有助于促进行业内公司之间的竞争,推动行业整体的进步和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

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

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XX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行为,对咨询服务质量实施有效的管理,奖优罚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安全、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等建设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评分以合同标段(项目部)为单元,考核评定以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合同的乙方单位为对象。

若一个单位参与多个合同标段,则取其各标段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若有联合体的标段,按联合体考核评分分别计入各单位得分,仍取其各标段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第二章考评管理第三条在启动考评工作前,由审计风控部拟定当期合同履约考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考评方式和时间安排,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

第四条对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实施综合评分管理。

满分为100分。

具体分配如下:(一)项目经理、项目审计人员到岗情况(满分26分)1.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1)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与合同约定相符、没有更换的,得6分;(2)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自更换之日起提前两周向公司审计风控部书面报备且得到审计风控部书面批准为依据,突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得3分;(3)如果没有获得公司审计风控部书面批准的,不得分。

此项考评所需资料由造价控制咨询单位提供。

2.项目工作人员到岗情况(1)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的项目工作人员与合同约定相符、没有更换的,得6分;;(2)更换项目工作人员占比在20%及以内的(以公司审计风控部书面批准为依据),得4分;(3)更换项目工作人员占比在20%及以上的,得2分;(4)更换项目工作人员在20%以上且没有获得公司审计风控部书面批准的,不得分。

此项考评所需资料由造价控制咨询单位提供。

3.投标人数承诺履行情况(1)派驻地铁项目组的实际人数与合同约定中承诺人数相符的,得6分;(2)根据现场工作情况调配实到人数达80%及以上的,得4分;(3)实到人数低于60%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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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考核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管理体系,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受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遵循“动态考核、突出重点、科学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依据第五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业绩、执业质量、社会资信等。

1.执业人员状况: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资格,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等情况;2.内部管理状况: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3.企业经营状况:营业收入、办公场所、设备配置等情况;4.市场行为: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咨询费,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约定等情况;5.落实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情况: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出勤情况;6.咨询执业质量、社会信誉、职业道德等情况;7.遵守和执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第六条考核依据下列文书加分、减分:1.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或通报处理决定文件;2.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行业主管部门业绩核查、专项检查及抽查的结果;4.造价管理机构下发的停业整顿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5.经查实的举报或投诉;6.业内相关单位评价表;7.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依据。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七条考核方式分为行业主管部门考评和业内相关单位评价两部分。

行业主管部门考评:通过日常随机抽查、重点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业内相关单位评价:通过委托单位评价、建筑业企业评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互评等方式进行评价。

行业主管部门综合以上两部分内容,确定最终年度考核结果。

第八条管理考核实行动态计分、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初统一公布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

年度考核累计得分在100分(不含100分)以上的为A级;80-100分(含80分)的为B级;60-80分(含60分)的为C级;60分以下的为D级。

第四章考核计分标准第九条考核加分项目及分值:1.企业获得国家、省、副省级城市政府表彰奖励,分别加15分、12分、8分;获得同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分别加12分、10分、6分;获得同级行业协会表彰奖励,分别加4分、3分、2分;2.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方面因本企业品牌、经营管理特色等,在全国、省、市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会议上被书面点名表扬、推广做法,分别加15分、10分、6分;3.承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无不良行为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年营业收入达到600万元,每增50万元加1分(不足50万元的不加分)。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年营业收入达到150万元,每增25万元加1分(不足25万元的不加分)。

外地入青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年营业收入达到150万元,每增25万元加1分(不足25万元的不加分)。

本项累计加分最高20分;4.开拓外埠市场业绩良好,在当地无不良行为的,外埠造价咨询年营业收入每25万元加1分(不足25万元的不加分),本项累计加分最高5分;5.在省、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6.派员参加省、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定额修编、造价审核、质量检查等业务工作,每人次加5分,本项累计加分最高15分;7.业内相关单位评价结果为前3名的加10分;4-6名的加5分;7-9名的加3分;8.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等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在全国、全省、全市级会议上被观摩、推广或作经验介绍的分别加8分、6分、4分,获得国家、省级、市级政府部门书面肯定的分别加6分、4分、2分;在国家、省、市级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文化建设主题活动中(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上报)获奖的,一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二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优秀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第十条考核扣分项目及分值:(一)下列行为每发生一次扣40分: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2.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3.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4.拒绝接受造价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或拒绝提供反映活动情况真实材料;不参加、不主动配合考核管理,在考核管理中弄虚作假、干扰阻碍考核工作;5.由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过错给委托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6.存在不正当竞争、收取不正当利益等违反行业规定、行业道德的性质恶劣的行为;7.年度内无工程造价咨询业绩;8.被省级造价管理机构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或年度内被省、市级造价管理机构连续两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10.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下列行为每发生一次扣20分:1. 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或故意压低(或抬高)工程造价;2.转包或接受转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3.将建筑工程的一个单体工程的造价咨询业务肢解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4.以审减额作为计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主要依据;5.未经市级造价管理机构许可,接受委托对同一工程项目进行二次、重复结算审核业务;6.投标企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提出书面质疑,经核实确属存在质量问题,需重新编制招标控制价;7.企业内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档案、资料管理混乱;8.甲级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年营业收入未达到200万元;乙级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年营业收入未达到50万元;外地入青造价咨询企业年营业收入未达到50万元;9.接受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10. 在资质报批和日常考核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1. 调查取证时恶意阻挠、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12.其他较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下列行为每发生一次扣10分:1.不按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有关计价规则、计价方法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2.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未在30日内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备案;3.允许非本企业人员以本企业名义对外开展造价咨询业务;4.在省、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被下发整改通知书;5.经核实未按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6.经核实确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原因造成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拖延;7.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对外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8.与委托人对同一委托业务签订两份或以上内容矛盾或咨询收费标准不同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9.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未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10.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11.未向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12.无专用档案室、档案管理员;13.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承担本项目人员的名义和印章;14.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设立驻青分支机构的,自承接业务或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未申请备案;15.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多次督促,仍以各种理由拒绝领取告知书或处罚决定书;1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下列行为每发生一人次扣5分:1.未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未为专职专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障费或办理人事代理手续;3.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五)下列行为每发生一次扣3分:1.对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工作贯彻执行不利或对组织活动不积极参与;2.未按要求上报资料、信息或报表等;3.咨询合同签订后15日内未网上备案;4.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归档内容不符合规定;5.已领取《罚款缴纳通知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或已接受处罚,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并提供整改材料;6.未按要求参加B、C、D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项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7.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六)下列行为每发生一人次扣2分:1.专职专业人员在考核年度内考核等级为D级;2.人员调出后,无故扣押证件。

(七)下列行为每发生一处扣2分:1.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对咨询项目、咨询期限、成果质量、收费标准、违约责任无明确约定;2.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企业公章或企业执业印章;无三级审核或三级审核签名、印章、日期不齐全;非编制、审核人员本人签字、盖章;编制人员不符合专业要求或非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3.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工日单价未按照省、市造价管理部门近期发布的综合工日单价执行;主要材料价格未按照当期《青岛材价》或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最新发布的材价执行;工程类别划分错误;4.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时,未以经备案的施工合同作为出具工程结算成果文件的计价依据;出具的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包括的工程内容与施工合同的约定不符;5.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八)其他扣分项目:1.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或出具的工程结算成果文件,经核实误差率超过3%且在5%以内(含5%)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误差率超过5%且在10%以内(含10%)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误差率超过10%的,每发生一次扣20分;2.造价咨询企业月报表未在次月10日前网上备案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完工信息未在完工次月底前网上备案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造价咨询业绩未在到账当月网上备案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且不计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绩考核;网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发生一处扣2分;3.对省、市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会议无故不参加,每发生一次扣5分;参会迟到,每发生一次扣2分;对会议中要求企业负责人参加,但负责人无故不参加,每发生一次扣2分;4.业内相关单位评价结果为倒数前3名的扣10分;倒数4-6名的扣5分;倒数7-9名的扣3分。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确定与使用第十一条考核等级为A级,企业具有参加各项先进评选的资格;考核等级为B级,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接受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考核等级为C级,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接受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企业停止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三个月,属本地企业的下一年度内不受理企业资质升级,属外地企业驻青分支机构的将有关情况通报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及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等级为D级,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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