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8_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规划院)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oc教学内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 o c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背景介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为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状况、促进土地管理和保护提供准确数据支持而进行的全国性调查。
本实施方案将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具体步骤进行详细说明。
一、调查目标:1.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分布情况;2.获取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的数据;3.掌握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趋势;4.了解土地资源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发展情况;5.提供土地调查数据支持,为土地管理和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内容:1.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土地利用状态等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2.土地利用变化调查:记录不同时间段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情况,分析土地利用趋势;3.土地资源质量调查:包括土地利用程度、土壤质量、土地退化等指标的调查和评价;4.土地可持续发展评价:分析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程度,提出改善土地利用方式的建议。
三、调查方法:1.野外调查:通过实地勘察、测量、取样等方式,收集土地资源信息;2.遥感影像解译:利用遥感技术,对大范围土地资源进行分析和解译;3.统计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结论;4.专家研讨会:组织专家对土地调查的方法和结果进行研讨和评估。
四、调查步骤:1.筹备阶段:编制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制定调查指南等准备工作;2.调查准备:制定调查任务书、确定调查对象和范围、设计调查样本等;3.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指南,对选定样本进行野外调查;4.数据整理与分析:整理野外调查数据,利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分析;5.结果报告:编制调查结果报告,总结分析调查结果,提出政策和建议。
五、数据保密:1.调查数据采用匿名化处理,确保调查对象的隐私权;2.调查数据仅在参与调查工作的工作人员中传递和使用;3.对于敏感信息的处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
六、调查时间表:本次土地调查计划从2023年开始进行,预计历时两年,具体的时间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10.08•【文号】国发〔2017〕48号•【施行日期】2017.10.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
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变化趋势,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决定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
本次土地调查的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本次土地调查的总体目标是全面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质量、数量、利用状况和变化趋势,形成真实、准确、全面的土地资源数据库,为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内容1. 土地资源质量调查:包括土地肥力、水分状况、酸碱度等土壤质量指标的调查。
2. 土地资源数量调查: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土地利用方式等数量指标的调查。
3. 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包括农田、林地、草地、水域等土地利用状况的调查。
4. 土地变化趋势调查:包括土地资源的变化趋势、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趋势等方面的调查。
三、调查方法1. 实地调查:组织专业调查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实地调查,获取真实、准确的土地资源数据。
2. 遥感调查: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大范围土地资源信息,结合实地调查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3. 统计调查: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获取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四、调查组织1. 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统一领导、协调安排本次土地调查工作。
2. 土地调查机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设立专门的土地调查机构,负责具体的调查实施工作。
3. 调查人员:由专业的土地资源调查人员组成,经过培训合格后参与调查工作。
五、调查成果应用1. 土地资源数据库建设:将本次调查获取的数据建立土地资源数据库,为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 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结合土地调查成果,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监测评价:利用调查成果对土地资源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掌握土地资源变化情况,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六、调查保障1. 资金保障:国家财政拨款支持土地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经费充足。
2. 技术保障:利用先进的遥感技术、调查仪器设备等,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采购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 8月31日优于1米分辨率覆盖全国 的遥感影像制作DOM。各地可自 行采购更高分辨率的,汇交至全国 土地调查办。
农村土地 利用现状
调查
城镇内部土 地利用现状
调查
2014年以后,优于0.2米分辨率。 地方可自行采购最新0.2米分辨率。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中确定的权属界线转绘 到土地调查底图上。
权属调查原则上以各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也可按照村民 小组。
在权属界线上图过程中,因成图精度等客观因素,部分 权属界线与遥感影像产生位移的,可根据协议书记载转绘至 遥感影像相关位置,避免产生细小图斑。
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 调查相关规定,重新开展权属界线补充调查。
国标73个二级类——三调工作分类53个二级类 归并类型:
1.05商服用地只调查到一级类; 2.将0601工业用地和0604仓储用地合并为工业仓储用地06H1; 3.将0801机关团体用地和0802新闻出版用地合并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08H1; 4.将0803教育用地、0804科研用地、0805医疗卫生用地、0806社会福利用地、
二是三次土地调查全面采用“互联网+”技 术,地方开展实地调查,省级、国家级开 展成果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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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三次土地调查对国家级内外业核 查中发现的不实地块信息,由国家组 织队伍依据核查结果,对调查成果进 行修正,并反馈地方予以确认,确保调 查成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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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类:三次调查采用工作分类
在国标分类基础上,为满足管理需要和减轻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工 作量采用的工作分类,对国标分类进行了适当的归并和增加。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为了解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全国土地调查成为非常重要的工作。
第一次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经顺利完成,然而,由于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的不断变化,需要定期开展土地调查以获取最新数据,因此,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被制定出来。
二、调查目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目标是:1.获取我国土地面积、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土地质量等基本信息;2.掌握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深入了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3.分析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为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4.为农地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调查内容1. 土地基础信息调查此项调查主要包括土地基本情况、土地类别、土地权利状况等内容,调查的方法包括现场测量和实地勘察。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调查过程中要准确记录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以及土地利用情况。
2.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此项调查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方式、土地质量评价等内容。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数据统计等。
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查此项调查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方式、土地规划等内容。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调查问卷、数据统计等。
4. 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分析通过对历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对比分析,了解土地利用变化趋势,预测未来土地利用的可能发展方向。
四、调查方法1.实地勘察:组织专业团队对不同区域进行实地勘察,并编制详细记录,获取准确的土地信息。
2.遥感影像解译: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和地面观测数据,对土地利用进行遥感影像解译,获取土地利用类型。
3.数据统计分析:采用统计学方法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土地利用情况和变化趋势。
五、调查流程1.制定调查计划:根据调查目标和内容,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明确调查区域、调查对象以及调查方法。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doc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科学合理地规划土地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耕地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我国决定进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2. 目标与意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全面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质量、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掌握土地资源的动态变化情况,为土地管理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可持续发展。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通过全面了解土地资源的质量和分布情况,可以科学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2.2 加强农业可持续发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将重点关注农业用地的利用情况,了解农田的质量、水资源利用情况等,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2.3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通过调查农田数量和质量,了解农田面积变化情况,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粮食安全战略提供依据。
2.4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将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方面的信息,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
3. 调查内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1 土地利用类型和分布情况调查调查各类土地的分布情况,包括建设用地、农业用地、林地、草地、水域及其他土地,形成土地利用类型和分布图。
3.2 耕地质量评价调查耕地的质量和肥力状况,评价各地耕地的优劣程度,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3.3 土地面积和数量统计统计各类土地的面积和数量,掌握土地资源的总量和变化情况,为土地管理和利用提供基础数据。
3.4 土地利用效率评估评估土地的利用效率,包括农业生产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评估,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供依据。
4. 调查方法与技术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将采用现代化的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GPS定位等成果,辅以实地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遥感技术方面,将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和航空遥感平台获取高分辨率的土地利用数据,通过遥感影像解译和GIS分析,实现土地利用类型和分布的自动提取。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的规划、利用和保护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课题。
为了科学、全面地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变化趋势,提供决策支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应运而生。
二、目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旨在全面搜集和整理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调查数据,为国家土地资源管理、规划和决策提供依据,实现以下目标:1. 了解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和资源分布情况,包括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土地面积、土地分类等情况;2. 研究土地变化趋势和原因,包括耕地面积变化、城市扩张等方面的情况;3. 分析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利用情况,为制定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4. 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提供数据支持,促进土地资源管理现代化进程。
三、调查内容与方法1. 调查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包括耕地、建设用地、封山育林地、草地等不同土地类型的面积、分布情况;(2)土地变化趋势:包括近年来土地利用变化的趋势,如城市扩张、农用地减少等;(3)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包括土地利用强度、生态效益等方面的评价;(4)土地分类标准:建立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确保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2. 调查方法:(1)遥感影像解译: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对不同土地类型进行解译,获取土地面积和分布数据;(2)现场调查:组织专业调查团队,实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和变化趋势;(3)数据整理和分析:将遥感和现场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分类方法;(4)数据库建设: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存储和管理调查数据,并提供数据查询和应用服务。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1. 主管机构: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2. 执行机构: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土地调查工作,按照总体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 调查团队:各地成立专业调查团队,包括土地资源管理、遥感解译、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人员,负责现场调查和数据整理工作;五、实施计划1. 调查时间:根据总体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时间为2022年-2025年;2. 阶段目标:(1)2022年:制定调查方案,组织人员培训和现场调查准备工作;(2)2023年-2024年:按照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开展全国土地调查工作;(3)2025年:整理和分析调查数据,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
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总体方案。
土地资源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科学评估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对于制定土地政策和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我们可以了解土地利用情况、土地资源状况、土地利用变化趋势等信息,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调查目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目标有:•了解全国土地利用状况,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水域等土地类型的面积和变化情况;•评估土地资源状况,包括土壤质量、水土流失、污染等问题;•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包括不同类型土地的分布、组成和利用方式;•调查土地利用效益,包括粮食生产能力、生态保护效益等指标。
3. 调查内容和方法3.1 调查内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土地利用类型划分和分类统计;•土地资源质量评估;•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分析;•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3.2 调查方法为了达到上述调查内容的目标,我们将采用以下方法:•遥感影像解译:利用遥感数据获取土地利用类型信息,支持土地资源质量评估和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分析。
•实地调查:选择典型样本区域进行实地调查,获取详细的土地利用信息,验证遥感数据解译结果,并采集土壤和水样进行实验室分析。
•统计分析: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对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和土地利用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
4. 调查组织与管理4.1 调查组织•调查组织机构: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调查人员:选派专业人员组成土地调查队,包括遥感解译人员、实地调查人员、数据分析人员等。
•调查计划: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明确各个调查任务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调查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数据管理: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规范数据管理和存储,确保数据安全和完整性。
•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对遥感解译结果和实地调查数据进行质量把控,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1.11
•【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
•【施行日期】2018.01.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请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规定及《总体方案》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区的实施方案,2018年2月底前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2018年1月11日附件: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一)调查目标
1.摸清我国土地资源家底,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及其变化趋势。
2.明确土地权属关系,保障土地权益。
3.评估土地资源生态状况,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4.为国家土地政策制定和国土空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原则
1.科学性:采用先进技术和方法,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2.实用性:注重调查成果的实际应用,满足国家和地方管理需求。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1篇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现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简称“土地调查”)。
3.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趋势等进行深入挖掘。
四、组织管理与分工
本次土地调查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一)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负责全国土地调查的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决策和成果审核。
(二)地方各级政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
1.汇总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编制调查报告。
2.推广调查成果应用,服务于国家土地管理和决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障调查经费,满足工作需求。
(三)严格质量控制,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可靠。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深化成果应用,提高土地资源管理水平。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调整。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发布我省全面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发布我省全面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作者:暂无来源:《资源导刊》 2018年第1期《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发布近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实施。
《总体方案》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主要任务、技术路线与方法、主要成果、组织实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总体方案》明确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即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根据《总体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总体方案》明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形式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整体控制、统一制作底图、内业判读地类,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流程推进。
三调实施与方案(正式)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围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围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容的细化、变化容的更新、新增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2)城镇村庄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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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路线与方法
(二)技术方法
6.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展内外业核查。 国家和省(区、市)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县级调查初步 成果开展全面核查和抽样检查。 采用计算机自动比对和人机交互检查方法,对地方报送成果 进行逐图斑内业比对,检查调查地类与影像机地方举证照片 的一致性,并采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举证及外业实地 核查。 对国家外业核查中发现地方拒不如实调查的不实图斑信息, 国家将直接修改图斑信息,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工作总结以及地方调查成果验收等工作。 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展调查。 工作部署、技术政策培训和动员宣传等工作,同步启动遥感数据采集。 2018 清年度内重点区域和重点地类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维持好第三次土地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充分利用第三次土地调查采集的遥感数据 全面利用第三次土地调查统一试点更新采集的遥感数据和工作底图,做 和工作底图,做好两项工作的统筹和衔接。 调查数据现势性。
在此基础上,开展调查成果汇总与分析、标 准时点统一变更以及调查成果后评估等工作。
土 地 调 查 数 据 库 各 类 专 项 数 据 库
技术路线与方法
(二)技术方法
1.基于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 农村土地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航天遥感数据; 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现有优于0.2米的航空遥感数 据。 采用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或数字地表模型和高精度纠正 控制点,制作正射影像图。
1
3
五个
重要意义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 实新发展理念,促 进存量土地再开发 ,实现节约集约利 用国土资源的重要 保障。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 革,健全自然资源资 产产权制度重塑人与 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的重要保障。
5
4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 现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 益的重要举措。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经国务院审查同意后发布。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分析、成果集成、 地类内业初步预判工作,完成土地调查统一底图制作并陆续下发各地开 总体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定、经费预算编报、试点验收总结、全国 理,并以 更调查,以上年度 2019年1212 月月 31日为调查标准时点,统一进行调查数据更新。 31日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查
建立检查验收制度
县级土地调查成果由地级国 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预检,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省级成果由国家进行全面的 内业检查,并对重点地区、 重点地类进行外业抽查核实 ;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后 ,由统计部门组织开展事后 评估。省级汇总成果由国土 资源部负责组织对验收
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5.经费保障 三次土地调查经费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和《通知》的要求,由 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按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 以保障。根据土地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保障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保障措施
政策保障
针对调查中涉 及到的部门统计的具 体政策性问题,会同 相关部门,研究出台 相应的调查政策,拟 定解决方案或技术处 理办法。
充实调查工作 人员和技术队伍, 保证调查经费,并
加强经费监督审计
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技 术 保 障
国家制定调查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等,加强技术指导, 明确各流程环节的技术要求以及操作程序和检查办法,分阶 段分级进行调查质量检查。
• 通过巡查、咨询、考察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和调查季度,及时发现和研究重大 政策问题。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各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 各地领导小组组长由各级政府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门,办公室成员 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实质参与进来,共同负责本 地区土地调查工作。
组织实施
技术路线与方法
(二)技术方法
7.基于增量更新技术开展标准时点数据更新。
三次土地调查 数据库
2019年度土地 变更调查 更新增量 数据
标准时点 数据库
技术路线与方法
(二)技术方法
8.基于大数据技术开发土地调查成果多元服务与专项分析。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应用共享机制,实现土地调 查数据在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应用共享。 三次调查将建设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分级共享 ,多元化应用。 各地应根据国家保密要求和三调成果应用的实际情况,分类制作相关数 据产品,实现数据的多元化应用。
组织实施
(三)宣传培训
提高全社会对本次调查 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媒 体 和 自 媒 体
报纸
电视 广播 网络
宣 传
第 三 次 全 国 土 地 调 查
重要意义
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 进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资源节约利用、耕地和 环境保护、社会和谐发展
组织实施
(三)宣传培训
培训:各级应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经培训且考试合格取得 全国统一土地调查员工作证的人员方可承担调查任务。 培训需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统一培训调 查技术、调查规程和调查政策等。
生态文明建设
工 作 目 标
第三次土地调查
空间规划编制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宏观调控
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和统一确权登记
目的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2
提升土地参与宏 观调控能力,适 应把握引领经济 发展新常态,保 障国民经济平稳 健康发展的重要 基础。 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 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 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国 土资源的重要支撑。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总体方案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2017年10月
提
纲
一、目的意义 二、主要任务 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四、主要成果 五、组织实施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 重要手段。
服务对象
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 地利用基础数据 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 监测和统计制度 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 共享
按照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和规范,结合不同层级和不同部门 的管理需求,明确调查数据库建设的框架结构、内容、维护更 新要求等,提高土地基础数据库的兼容性,拓展土地基础数据 应用服务领域,提高调查成果信息共享程度 。
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4.机制保障
引入竞争机制
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 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 鼓励地方全面实行招投标 制度。推行项目监理管理 ,土地调查项目实施全流 程监管,落实质量责任终 身追究制度。
县、市、省均应建设三次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有效管理和更新三次调
查成果。
主要成果
通过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覆盖全国的土地利用 现状信息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形成一系列不同尺度的土地
调查成果。包括各类面积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
成果。
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 按照《通知》要求,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 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至2020年,完成全国调查工作。
好工作统筹和数据对接。
组织实施
(二)实施计划
国家负责总体方案、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等的制定,负责全国的技术 指导、省级调查技术培训和省级调查成果质量抽查,组织建设国家级 土地基础数据库等。同时,国家统一负责遥感影像购臵及正射影像图 制作,并对土地调查成果进行全面内业检查和“互联网+”在线举证 结果检查,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地类开展外业实地核查。
各省(市、区)负责本地区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本地区的 土地利用特点,编制实施方案和细则,开展土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工 作,主要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等。同时,各省(市、区)负责对各县(市)土地调查工作的质量检 查和成果验收。
分
工
国家
负
责
地方
核查 队伍
面向社会选择符合《土地调查条例》规定条件的专业调查队伍承担 具体土地调查任务。各地要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调查队伍的全程 监管,以合同方式规范其调查行为;同时可积极发挥相关学会、协 会等机构的智力支撑、中介服务和行业自律作用。
国家整体控制 遥感影像
1.国家负责三次调查总体方 案、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 制定。 2.国家负责遥感影像图制作 以及变化图斑提取。 3.国家对调查成果开展核查
全国城镇村每一 块土地的利用类
核实
二次调查数据 库(变更调查 数据库)
地方细化调查
1.地方实地调查。 2.变化图斑举证。
查 清
型、面积、权属 和分布情况; 农用地分等定级 评价。 建立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0年后
2020 年,完成统一时点数据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 2018 年,全面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完成遥感数据采集、处理和全 2017 年下半年,部署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 自 2019 2020 年,完成地方调查任务和国家级核查,各地对调查成果进行整 年起,逐年开展新一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年度土地变
5.基于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技术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 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采用 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国家统 一下发的调查底图,利用移动调查设备开展土地利用信息的调查 和采集,实现各类专题信息与每个图斑的匹配连接,形成集图形 、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分类》,对耕地标注种植属性;对园地、草地标注土地利用情 况;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面打开,工业用地要进行细化调查, 对火电、钢铁、煤矿、水泥、玻璃制造、电解铝等工业用地进
பைடு நூலகம்
行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