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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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介合同中设置的缔约条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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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二]田某大学毕业后在深圳某电脑公司供职,从事计算 机软件开发。根据有关规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 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都作了详细规定,约定田某的月薪 是3000元人民币,在电脑公司的劳动期限为5年;如田某在 5年劳动合同期满之前调离或辞职,应向电脑公司支付20万 元的违约金。田某工作了一年之后,离职到月薪、福利待 遇均比该电脑公司优厚的某软件公司工作。在挽留其继续 在电脑公司工作无望的情况下,该公司要求田某支付20万 元的违约金,田某拒绝支付,电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此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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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条件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限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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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作出的方式
通知 积极的作为行为 (三)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开始生效
承诺无需通知的,在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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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通过 1999年10月1日起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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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当事人的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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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1、平等主体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2、属于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建筑公司得知乙厂所产的钢材质量较好, 且价格合理,于是向乙厂发去函电:“我公司愿购买贵厂50吨 直径为15毫米的螺纹钢,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 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乙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厂 将25吨钢材送到。建筑公司告知甲厂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厂的钢 材,因此不能接收甲厂送来的钢材。甲厂认为建筑公司拒收货物 构成违约,遂向法院起诉。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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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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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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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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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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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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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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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观看
等义务。
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 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
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 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课件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违约责任
目录
CONTENTS
01
合同法概述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合同法具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诚实信用、合法合规等基本特 点。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内,享有自主选择和决定合同
内容的权利。
公平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的分配 上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
可以自由约定。
单务合同
指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 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 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 合同。例如,赠与合同
、借用合同等。
双务合同
指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 。例如,买卖合同、租
赁合同等。

合同法全套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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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的生效
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第三节 合同的无效 第四节 合同的撤销 第五节 效力待定合同及其效力的补正 第六节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效的联系与区别 二、合同生效的时间
23
第二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为能力
二、口头形式 三、书面形式
(一)合同书 (二)信件 (三)数据电文 (四)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
四、默示形式 五、合同欠缺法定或约定形式
的法律后果
20
第七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三、违反形式要求但法律例外地承认
其成立的合同的成立时间与地点
21
27
第六节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合同无效的特征
1.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3.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 2.收归国有和返还集体、第三人
28
第五章 缔约过失责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第三节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承担方式
16
第四节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一、概述 二、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三、格式条款的规制制度
17
第五节 合同成立的其他方式
一、交叉要约 二、同时表示 三、意思实现 四、依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或国家订
货计划缔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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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同的形式
一、合同的形式概述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 (二)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
8
第二章 合同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基本观念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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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01
(一)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
02
03
(三)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04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

《合同法教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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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教案》课件第一章:合同法概述1.1 合同法的定义解释合同法的概念和定义强调合同法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1.2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介绍合同法适用的范围和对象解释国际合同法与国内合同法的异同1.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阐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这些原则的应用和意义第二章:合同的订立2.1 合同订立的方式讲解合同订立的口头方式与书面方式分析不同方式合同的优缺点和法律效力2.2 合同订立的程序介绍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要约、承诺、履行等阶段通过案例分析订立程序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2.3 合同条款的内容讲解合同中必备的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强调条款的明确性和合法性,避免合同争议和纠纷第三章:合同的履行3.1 合同履行的原则阐述合同履行中的原则,如全面履行、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等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这些原则的应用和意义3.2 合同履行的期限和方式讲解合同履行期限的计算方法和延长条件介绍合同履行的方式,如一次性履行、分期履行等3.3 合同履行的障碍和解决方法分析合同履行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如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介绍相应的解决方法和补救措施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讲解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形式等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4.2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阐述合同解除的条件,如违约、履行不能等介绍合同解除的程序,如通知对方、办理解除手续等4.3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法律后果讲解合同变更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强调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第五章:合同的违约责任5.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解释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违约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等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这些要件的应用和意义5.2 违约责任的形式和承担方式讲解违约责任的形式,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介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违约金、赔偿损失等5.3 免责事由和减轻责任的情形阐述合同法中的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对方过错等分析减轻责任的情形和具体应用第六章:特定合同类型6.1 买卖合同解析买卖合同的定义、要素和基本规则分析常见的买卖合同争议和解决方法6.2 租赁合同讲解租赁合同的概念、种类和基本条款探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6.3 融资租赁合同介绍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和作用阐述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解除和违约责任第七章:担保合同7.1 担保合同概述定义担保合同及其种类解释担保合同的法律地位和作用7.2 抵押合同分析抵押合同的设定条件、程序和效力探讨抵押权的实现和消灭7.3 质押合同讲解质押合同的设定条件、程序和效力阐述质押权的实现和消灭第八章:合同纠纷的解决8.1 协商解决强调协商解决的优势和原则分析协商解决的具体步骤和技巧8.2 调解解决介绍调解解决的方式和程序探讨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和执行问题8.3 仲裁解决解析仲裁解决的优势和原则阐述仲裁申请、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的执行第九章:合同法与竞争法的关系9.1 合同法与竞争法的协调探讨合同法与竞争法的关系和协调机制分析竞争法对合同法律效力的影响9.2 反垄断法对合同的影响讲解反垄断法对合同的限制和禁止规定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反垄断法在合同纠纷中的应用9.3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合同的影响阐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合同的约束和保护措施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合同纠纷中的具体应用第十章:合同法的国际私法适用10.1 国际合同法的适用原则介绍国际合同法适用的原则,如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原则等分析不同原则在适用国际合同中的具体操作10.2 国际合同法的冲突规范解释国际合同法中的冲突规范,如履行地点、适用法律等探讨冲突规范在解决国际合同纠纷中的作用10.3 国际合同法的实践和趋势分析国际合同法的发展趋势和实践经验强调学习国际合同法的重要性和建议重点解析本文档为《合同法教案》课件,共包含十个章节。

合同法完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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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竟合
第三章 合同解释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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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四部分 具体的合同关系
买卖合同
借用合同
赠与合同
借贷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居间合同
行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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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
一、为什么开设合同法课程
*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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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 (终止)、合同的变更及解除、合同的解 除。
第三部分:合同纠纷解决(合同利益的救济)
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合同诉讼、合同 解释、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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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
讲授大纲
一、为什么开设合同法课程
*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8、民法通则(156条)
9、民通意见(200条)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 题的规定(24条)
司法解释有“规定”、“解释”、“批复”、“决定”四种形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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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合同法教程》,黄少彬、张旭, 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行管专业)
《合同法教程》,苏号朋,人大出版社, 2008年版。(法学辅修专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47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8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28条)

《合同法》课件

《合同法》课件
目前,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较为繁琐,不利于合同双方 及时解决争议。未来,合同法在解除合同方面需要进行改 革,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合同违约责任的多样化
为了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未来合同法将进一步 丰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引入惩罚性赔偿等措施。
05
《合同法》案例分析
Chapter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履行案例分析
在合同履行案例中,我们需要分析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
合同履行案例解决方法
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履行问题,可以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例如,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 决争议。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 对方的权益。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合同 履行过程中遵守约定,防止违约
行为。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 解除合同,应遵循法律规定,保
障各方权益。
合同的监督与检查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纠纷,确保合
同顺利履行。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与《民法典》的关系
《合同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协调 一致。
《合同法》PPT课件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 《合同法》的未来发展 • 《合同法》案例分析
01
《合同法》概述
Chapter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 同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讲解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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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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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行为
违反合同义务,即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行为
• 不能履行; • 迟延履行; • 不完全履行; • 拒绝履行(预期违约) ; • 债权人迟延:受领迟延。
违约救济方式
• 强制履行; • 解除合同; • 赔偿损失; • 支付违约金; • 恢复原状等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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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瑕疵担保义务
概念:卖方需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指出卖人对其所交付的标的物, 应担保其有依通常交易观念或当事人的意思认为应当具有的价值、效 用或品质。
种类:质量(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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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案例五』
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常某租赁方某门面房,用于开办饭馆,月租12000元,常某另外支付
3
合权利与义务
4
合同履行
5
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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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同主体的主要风险点: ➢ 合同主体不明 ➢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 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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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例一』
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 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价款。 2、逾期交付、提取标的物。 3、未按约定的方式、地点、数量、质量等履行合同。 4、未尽到通知、保密、协助等附随义务。 5、对方违约时,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6、我方未充分行使违约救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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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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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教学培训课件PPT

合同法教学培训课件PPT
合同履行
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 己的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 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 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的履行
01
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
02 03
合同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根据合同约定,违约方 支付违约金或定金,以 惩罚或补偿对方的损失。
违约责任的免除事由
不可抗力
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 免除违约责任。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如免责条款、免 责条件等,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免除 违约责任。
法定免责事由
约定免责事由
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如债权人过错、标 的物灭失等,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撤销权
总结词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以无偿或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以保障自己 的债权。
详细描述
撤销权是合同法中的另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当债务人以无偿或 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恢复财产的原状。撤销权的 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前等。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教学培训 课件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涉及到合同 法的立法宗旨、价值取向和基本要求。
详细描述
1. 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章 合同法课件

第五章 合同法课件

2021/4/14 星期三
2
4、有效合同具有履行强制性。
2021/4/14 星期三
3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指法律、法规规定了具体名称和 调整规范的合同。
无名合同:指法律、法规尚未规定其名称和 相应调整规范的合同。
2、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 合同成立,如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等;
2021/4/14 星期三
12
• (3).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具备足以 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标的、数量、价格
• (4).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如:“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 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 随到随购,数量不限。”
2021/4/14 星期三
第五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一、合同的概念
• (一)概念
• 又称为契约,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是平 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二)特征
• 1、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
•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021/4/14 星期三
1
• 3、合同是一种合意
2021/4/14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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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要约的生效时间
• C.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 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 甲对乙说“我有位于某处的房屋一栋,愿 意以低于市场价出售,你是否愿意购买?
2021/4/14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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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育红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 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50台,如 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华夏公司第二日 即派人将电脑50台 送到学校,而育红学校 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 接受华夏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关于 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B.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

合同法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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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 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 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13
借款合同
❖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 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 付逾期利息。
❖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 期间计算利息。
8
买卖合同
❖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 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一百四十条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 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 ok
9
借款合同
❖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 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 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 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 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over
15
16
❖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 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ok
7
合同争议的解决
❖ 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 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 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 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 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ok
❖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 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 损失。
11
借款合同
❖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 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 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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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4)要约失效: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
失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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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㈡承诺
⒈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1)由受要约人作出
(2)在规定期限内作出
期限的计算
对话方式 非对话方式
(3)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2、承诺的方式
▪ 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也可行为方式
.
25
㈡价格调整时的履行规则
1、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调整时,按交付时价 格计价
2、逾期交付,价格上涨,按原价格,价格 下降,按新价格
3、逾期提取或付款,价格上涨,按新价格、 价格下降按原价格
㈢合同涉及第三人的履行规则
1、向第三人履行或由第三人履行的,不符 合约定,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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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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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分类
㈠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 规定确定名称和具体规范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㈡根据合同当事人 是否互负义务
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
㈢根据合同当事人间的 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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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㈣合同的成立是否 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㈤法律或当事人对合同 要式合同
的形式是否有所要求
不要式合同
象 • ⒊数量 • 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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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⒌价款或报酬
• ⒍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⒎违约责任
• 当事人依照合同或法律在一方不履行合同 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向对方 承担的法律责任
• ⒏解决争议的方法
•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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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接盘)
• 概念(21条)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
“内容一致”与“实质性变更”
“内容一致”并不要求绝对一致,只要不是 “实质性变更”。
第30条: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为新要约。
•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1、直接目的不同 2、内容不同 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商业广告(如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悬赏广告:
• 采购员→丢皮包→报纸广告→ 2万元酬谢→有 人还包→要求支付酬谢→失主不同意,愿给 2 千元→拾包人不同意,提起诉讼→一审驳回起 诉(民法通则规定:拾得物有义务返回,如不 返还,构成不当得利;道德上讲,拾金不昧是 我国传统美德)→上诉→二审改判→支持上诉 人请求,失包人向拾包人支付2万元→已构成要 约;诚实信用原则。(最高院将此案选在案例 选登中)
第三讲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 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必要条款) • 合同的形式(口头,书面,默示) • 默示要求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才
成意思表示(试用期满,遗嘱继承人或无 权代理与受遗赠人的沉默)
• 违反合同的形式:原则上不成立,除非一 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
静态协议
(接触洽商) (权利义务固定)
合同成立
当事人意思的结果
合同订立 法律认可当事人 合同生效
的意思的结果
2、合同成立的要件
• 缔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

《合同法课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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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01
02
03
协商一致
《合同法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最新《合同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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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1)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以财产为调整对象的,不涉及人身关系。婚姻、 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 《合同法》。
(2)合同法的特征:以任意性规范为主;规
范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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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的平等 (2)自愿原则:当事人订立合同是根据自身的意
承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并传达给要 约人。主体是受要约人。
如甲给乙发出一要约,乙受到后未置可否,丙在乙处看 见了该要约,即给甲发出了一个承诺,甲受到后未置可 否。甲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未成立。丙发出的是一个新要约,甲用沉默的方式表示 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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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我们国家采取 到达主义
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主合同和从合同之 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即从合同具有附属性,即它不能独 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 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 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 效;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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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①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 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 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②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 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 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 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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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合法交易、合同履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向乙出售一套房屋。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甲发现乙并非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而是 无处分权人。甲因此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 房款。法院审理后认为,乙作为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依 然有效,但因乙无法实际交付房屋,构成违约,判决乙返 还甲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条件
合同解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合同目 的无法实现、对方违约等。在合同解除时, 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尽可能减少双方 的损失。
程序
合同解除需要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通过 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在协商一致后,当事人 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履行。 同时,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互相返还财产 和利益。
诉讼解决
法律保障
01
诉讼解决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
,能够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程序
02
诉讼程序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能够确保裁决结果的公正
性和合法性。
权威判决
03
诉讼解决由法院作出判决,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能够为双方
当事人提供最终的解决方案。
08
合同法实践案例分析
合同解除的后果
返还财产
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互相返还财产和 利益。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应 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赔偿损失
在合同解除后,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 损失,则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双 方均有过错,则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
担责任。
06
合同违约责任与救济
违约责任的形式
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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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撤回的法律规定
承诺可以撤回,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 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 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有效。
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视为新要约。 注意:什么是合同的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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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条件的承诺是否有效案
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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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合同的主要条款
指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以 及经济责任的根据。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和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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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两者不一 致时应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想一想:为什么这样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方往往占有经济优势,处垄断地 位,使其可能将预定的合同条款强加给对方。 法律总是保护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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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应否赔偿20万元?
甲企业于2003年1月15日在当地保险公司营业部 填写了“企业财产险”的投保申请书,保险公司工 作人员告知会尽快答复是否承保。后保险公司经实 地勘察,认为甲企业不符合承保条件,但由于临近 年关,保险公司忙于其他事情而未将结果及时告知 甲企业。期间甲企业多次电告、传真联络该保险公 司,始终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答复。同年1月29日晚, 甲企业的仓库被附近的烟花不慎点燃引发火灾,造 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 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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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撤销的法律规定
要约撤销是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而受 要约人承诺前,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 表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 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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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约(发盘、报价)
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要约人)向另一方 (受约人)提出合同条款,希望与对方签订合 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般向特定人发出。
要约应当具备的条件
要约人向受约人表示订立合同的愿望;
提出订立合同的条款,合同内容明确具体;
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示约束;
你能举例说明什么是要约邀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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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邀请
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行为人在法 律上无须承担责任。
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发生的订约提议中附有“以 我方最后确认为准”,或“仅供参考“等字样, 则提议就是要约邀请。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 说明书等。
原告:荷兰进口商A 被告:中国出口商B
【案情简介】
A 和B 签约买卖一批农副产品。
1999年10月7日,B 向A 发盘如下:“报
300吨C514 (产品代号),即期装船,
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鹿特
丹US$1900,10月25日以前电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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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A于10月22日复电如下: “贵司10月7日发盘,我司接受300 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付款,每吨CIF鹿持丹US$1900。除 通用单证外,需提供产地证、植物检 疫证明书、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包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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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传产品 C514 的主要产地巴西 遭到严重自然灾害,国际市场价格急 剧上涨。被告B 于10月25日回电称: “贵司22日复电已知悉,但是十分抱 歉,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在 收到贵司接受电报之前,货已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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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A 认为其10月22日的承诺已 经生效,合同也已经成立,双方须受 合同约束,被告B 要么按照约定价格履 行合同,要么偿付国际市场价格和合 同约定价格的差额。被告只好向原告 支付差价以了结纠纷。
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 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 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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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引诱要约,其与要约的根本 区别,是没有订约的意思表示和合同条 款,只是通过提供有关信息,希望(引 诱)他人向自己订约的意思表示。不属 于订立合同的行为。
难保证。所以定标时将乙建筑公司选
为中标人,并依法与乙建筑公司签订
了基建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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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甲建筑队方知自己并未
中标。但是,他们已为完成该工程
预订了相当数量的物资,如果退货,
势必造成损失。为此,甲建筑队以
自己报价最低,工程应由它承揽为
理由起诉到法院。
法院认为,甲建筑队与开发公
司之间并无经济合同关系,因此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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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一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 、合同的种类; 三 、合同的形式; 四、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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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Contract)也叫契约,是平等主体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受要约人承诺时,要约人有与其订立合同的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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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缄默或者不行为 不视为承诺。承诺的表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 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 为作出承诺。
有效的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直接做出;
【案情简介】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上级有关部
门批准兴建一项工程。该公司为节约工
程经费,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决
定用招标方式发包这项工程,便向本省
内10多家建筑单位发出招标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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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标通告规定的投标起讫日期内, 共有10家建筑公司(队)向开发公司投标, 依照招标通告的规定,1999年1月20日, 开发公司会同各有关单位,当众开标。 在10家投标者中,只有甲建筑队和乙 建筑公司的报价低于开发公司的标底
要求另方答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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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人发出要约 后,在一定期限内,要约人应当遵守要 约,反之,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即发生法律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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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撤回的法律规定
要约撤回是要约发出后但在发生法律效 力前,要约人宣告取消要约。
事后,甲企业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在合理时间内 告知其不予承保的决定,错过了向其他保险公司投 保的时机,违反了缔约过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保 险公司则辩称,保险合同尚未成立,故不应承担任 何20保20/4险/25责任。于是,甲企业将该保险公司诉至法院。35
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当事人在订约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 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必须是无条件接受要约内容;
必须在要约规定期限内做出。迟到的承诺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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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是一种法律行为。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
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 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 束力,并受法律保护。
合同是最古老的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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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法律 地位平等。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的法律行为,遵 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包括与谁订立、内容、方式、变更 和解除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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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美达家具厂得知A机关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 于2004年2月1日致函A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 优惠价出售办公桌椅。 A机关2月2日回函订购 300套桌椅,提出每套800元,同时要求3个 月内将桌椅送至A机关,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 款。美达家具厂收函后于2月4日又发函A机关, 同意A机关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但 价格同意降为每套900元。 A机关2月6日发函 表示同意。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A机关 收到了2月6日函件。请问:该合同是否成立? 指出要约方和要约,承诺方和承诺?
费用,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退还保证金;如商
贸公司拖欠租金等费用累计相当于一个月的
租金,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收回
房屋且不退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商贸公司
交纳了保证金。租期届满时,商贸公司结清
了各项费用,但没有按期搬离房屋,继续使 用83天后才将房屋交与房地产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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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商贸公司强行滞留房 屋,且没有交付相关费用,不应退还保证金。 而商贸公司认为,合同到期后,曾与房地产 开发公司协商续约83天,现续期已满,房地 产开发公司应将83天的房租等费用从保证金 中抵扣后,退还其余保证金。双方达不成一 致,商贸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开发 公司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保证金。庭审中, 商贸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曾与房地产开发 公司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而房地产开发公 司对商贸公司继续使用租赁房屋也没有提出 过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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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育红学校向A、B、C三家电脑商发函称: 急需电脑50台,如贵公司有货,请速告 知,价格面议。A公司接到信后立即送货 50台“联想”电脑。请问:育红学校拒 绝收货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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