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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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汇总

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汇总

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汇总在法考中,刑事诉讼法的主观题一直是考生备考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本文将汇总一些常见的刑事诉讼法主观题,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法考。

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 概念题:刑事诉讼法是什么?它的作用是什么?(100字)刑事诉讼法是指规定刑事诉讼活动组织形式、程序和原则的法律规范。

它的作用是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维护社会法律秩序和公平正义。

2. 原则题: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50字)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定程序原则、公开审理原则、听证原则、调查取证权利原则、推定无罪原则、上诉原则等。

二、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1. 侦查阶段:拘留和逮捕的条件和限制(200字)拘留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有逃跑的危险、证据不足以确保刑事责任的;逮捕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有逃匿的危险、犯罪嫌疑人有重大暴力危险、犯罪嫌疑人有重大毁灭证据的危险。

2. 审查起诉阶段:起诉的条件和方式(200字)起诉的条件包括:犯罪事实清楚;确有犯罪证据;符合起诉标准。

起诉的方式可以是书面起诉、口头起诉或者诉前调查终结后起诉,但应当通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

3. 审判阶段:法庭审理的基本程序(200字)法庭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开庭、宣布审理要点、出示起诉书、询问被告人、证人证言、辩论、质证、判决等。

其中,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辩护律师有权代理被告人进行辩护。

4. 上诉阶段:上诉的条件和程序(200字)上诉的条件包括:一审判决书认定事实错误,确有错误的证据,或者未认定事实,确有可以认定的证据;法律适用错误,确有错误的法律依据,或者法律适用违背法律宗旨和原则。

上诉的程序包括:书面提出上诉,交由上一级审判机关审查,上级法院审查终结后,再依法裁定是否受理。

三、一些具体问题的解答1. 保护公民隐私的原则和限制(200字)刑事诉讼法保护公民隐私的原则包括:庭审过程中的证据规则、媒体报道限制、非检察院及其他机关调查限制等。

刑诉主观题经典提问,重点法条,答题模板

刑诉主观题经典提问,重点法条,答题模板

刑诉主观题一、管辖经典提问:(级别管辖)xxx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本案由基层法院管辖是否正确?重点法条:《刑诉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答题模板:本案中,由于被告人xxx涉嫌xx犯罪(或者可能被判处xx刑罚),应当(不应当)由xx法院管辖。

经典提问:(移送管辖)某县检察院可否直接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该如何处理?重点法条:《高检规则》第362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

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需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审判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协商同级人民法院办理指定管辖有关事宜。

答题模板:本案中,某县检察院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xxx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应当将案件移送某市检察院,由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二、回避经典提问:(回避的对象与理由)xxx是否应当回避?xxx申请xxx回避是否正确?重点法条:《高法解释》第23条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2018年刑事诉讼法主观题

2018年刑事诉讼法主观题

2018年刑事诉讼法主观题
1. 解释刑事诉讼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刑事诉讼法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 请说明刑事诉讼法中对判决的要求和原则。

答:刑事诉讼法对判决有以下要求和原则:判决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案件的事实,要公正、准确、有根据,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判决应当遵循法定刑的原则,量刑应当从轻、减轻刑罚;判决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的原则。

3. 刑事诉讼法对取证过程有哪些规定?
答:刑事诉讼法对取证过程有以下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据必须依法取得;取证应当依法进行,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取证人员应当依法出示证件,告知被调查人、被告人的权利,不得非法查封、扣押财物;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法庭应当接受,并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证据的保全、提取、鉴定等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4. 刑事诉讼法中对被告人的权利保障有哪些规定?
答:刑事诉讼法对被告人的权利保障有以下规定:被告人有权自愿选择辩护人,如不能选择,法庭将指定辩护人;被告人享有辩护、申诉、控告等权利;被告人有权进行答辩,有权交予辩护人进行申辩;被告人享有作证的权利,不得强制自证其罪行。

5. 刑事诉讼法中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答: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判决被告人承担侵权责任,并请求刑事赔偿。

被害人的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不受侦查、起诉、审判的限制,可以在任何阶段提起,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终结后提起。

被害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行提起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可以与刑事诉讼合并进行。

刑事诉讼法方圆众合主观题基础卷

刑事诉讼法方圆众合主观题基础卷

刑事诉讼法方圆众合主观题基础卷刑事诉讼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体系,而“方圆众合”作为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念之一,对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讨“方圆众合”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观题基础卷。

一、概念解析1.1 方圆众合方圆众合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追求刑事案件的真相,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法律的尊严和司法公正的原则。

这一理念要求在法律实践中,要把握好事物的方向和把握关系的全面性,不断提高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威望,推动刑事审判更加公正、合理、公平。

1.2 主观题基础卷主观题基础卷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对被告人的主观方面进行审查,包括其所作所为是否具有犯罪主观方面的特征,以及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等情况。

二、刑事诉讼法中的方圆众合2.1 刑事案件实践中的方圆众合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方圆众合的理念体现在对案件真相的追求上。

审判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公正,保证案件审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2.2 方圆众合对主观题审查的影响方圆众合理念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审判机关对被告人的主观方面进行审查时,要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客观公正地判断被告人的主观故意、主观恶意等方面的情况,以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方圆众合对刑事诉讼的意义3.1 促进刑事审判的公正性方圆众合理念的贯彻落实,可以促进刑事审判的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法治。

3.2 提高刑事审判的威望通过方圆众合的原则,审判机关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审理刑事案件,提高了刑事审判的威望和公信力,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

四、个人观点与总结刑事诉讼法中的“方圆众合”理念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其贯彻落实可以促进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提高了刑事审判的威望和公信力。

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应不断强化方圆众合的理念,确保刑事审判更加公正、合理、公平,为构建法治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2022年法考刑诉法主观题冲刺讲义主观押题-刑诉

2022年法考刑诉法主观题冲刺讲义主观押题-刑诉

2022年法考刑诉法主观题冲刺讲义主观押题-刑诉第一部分:案例分析一案例:黄某系某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为了防止另一名和自己有过节的同事孙某举报自己的受贿问题,指使某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秦警官将孙某拘禁郊区某度假村十天,期间,秦警官派人负责看守。

孙某于第十一日趁机逃出后报案。

问题:黄某、秦某非法拘禁案应如何立案管辖?二案例:张三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逮捕羁押于某县看守所,随后,案件由某县检察院起诉至某县法院。

张三没有聘请辩护律师,他也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问题:1.某县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张三时应否告知张三有权委托辩护人?为什么?2.某县看守所应否告知张三有权约见值班律师?为什么?3.张三没有委托辩护人,也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是否意味着张三无权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为什么?三案例:张三、李四、王五共同抢劫赵六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三聘请了律师甲、李四聘请了律师乙、王五聘请了邻居法律爱好者丙,赵六聘请了律师丁。

案件侦查终结后,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

问题:1.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甲可以赴某县公安机关查阅案卷材料吗?为什么?2.在侦查阶段,甲会见张三时,是否可与张三核实案件情况?若某县公安机关认为本案所抢财物涉及国家秘密,可否在甲会见时派员在场?为什么?3.在审查起诉阶段,乙在检察院阅卷时,某县检察院可否派员在场?为什么?4.对丙来说,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某县检察院应否将案件移送情况通知王五和丙?为什么?5.在侦查阶段,丁收集到了张三不在犯罪现场,没有实施抢劫行为的证据,丁应否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某县公安机关?为什么?四案例:甲与丙系同事,素来不和。

一日,甲伙同乙在中午吃工作餐时,让乙将事先准备好的毒药混入丙的奶酪中。

十分钟后,丙死亡。

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收集到如下材料:1.甲杀害丙之后,回到家中写了一篇日记,详细记录了他杀害丙的过程。

2.甲乙到案后,乙向侦查人员叙述说:“一次丙当着单位同事的面打了甲一耳光,导致甲对丙起了杀心。

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和解析

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和解析

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与解析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与解析一、题干:案情: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卡拉OK,期间餐厅经理派服务员胡某陪侍。

次日凌晨两点结束后,李某送胡某回家的路上,在一废弃的工棚内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李某坚称是通奸而不是强奸。

此案由S市Y区检察院起诉。

Y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无罪判决。

检察机关提起抗诉,S市中级法院改判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并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审法院定期宣判,并向抗诉的检察机关送达了判决书,没有向被告人李某送达判决书,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判决书。

问题 1 :本案二审判决是否生效?为什么?我国刑事裁判一审生效与二审生效有无区别?为什么?参考答案:司法部答案:(1)未生效。

二审判决应当在宣告以后才生效,本案二审判决始终未向被告人李某宣告,也未向李某送达判决书,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判决书也不能等同于向李某宣告判决,李某始终不知道判决的内容,因此本案二审程序未完成宣告,判决未生效。

(2)有区别。

一审裁判的生效时间为裁判送达后次日开始计算上诉、抗诉期限,经过上诉、抗诉期限未上诉、抗诉的,一审裁判才生效。

由于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普通案件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但需要送达后始生效,即二审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送达裁判文书后发生法律效力。

问题2 :此案生效后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程序要求是什么?参考答案:司法部答案:(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首先应当向S市检察院提出,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的,省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受理。

(2)当事人一方对S市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而继续向省检察院申诉的,省检察院应当受理,经省市两级检察院办理后,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不再立案复查。

(3)S市检察院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抗诉的,应当提请省检察院抗诉。

(4)省检察院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直接向省高院抗诉。

问题3 :省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再审案件,省高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参考答案:司法部答案:(1)经审理能够查清事实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依法裁判;(2)经审理仍无法查清事实,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无罪;(3)经审理发现有新证据且超过刑诉法规定的指令再审期限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国家司法考试——刑诉法主观题考点(根据老师课本总结)

国家司法考试——刑诉法主观题考点(根据老师课本总结)

第一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一、刑诉法与刑法的关系☆☆☆刑诉法工具价值:(1)为查明案件事实、适用刑事实体法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2)为查明案件事实提供了基本基本架构(3)为查明证据、明确案件事实提供了手段(4)为规范准确适用定罪量刑提供了标准和保障(5)避免减少了案件实体上的误差刑诉法独立价值:(1)体现了程序本身的民主法治人权精神,反映一国的刑事司法制度的进步、文明程度(2)弥补刑事实体法的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的功能(3)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任何制度的意义)☆☆☆☆☆☆1.有利于保障人权。

被追诉人的的人身自由往往受到限制,加之刑事诉讼法的精密化趋势发展,使刑事诉讼辩护越发依赖于律师辩护,(制度)可以有效保障被追诉人的合法权利,确保了打击犯罪的精准性。

2.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呢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要求控辩平等对抗,法庭居中裁判,(制度)得以使辩方最大程度上的实现程序公正,此外通过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法庭可以兼听则明,更有利于实现实体公正3.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制度)得以使案件繁简分流,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助于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三、未经法院审判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1)控方承担举证责任;(2)证明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3)推翻前有权被假定无罪;(4)疑罪从无第二节程序一、立案(如何救济)(1)向公安机关,先做出不立案机关复议向上一级复核被害人(2)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无先后)(3)向法院提起自诉检察院→认为应立案的,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公安7日内向检察院书面答复,检察院认为不能成立的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应在接到检察院通知立案书之日起15日内立案。

二、侦查(程序挑错题)询问:可以在现场,也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住处或证人指定的地点,必要时可以通知到检察院或公安局接受询问(谁办案谁通知)。

个别辨认混杂原则公安:7人/10张照片/5件物品(不少于)辨认原则检察院5-10人/照片 5件物品、照片(不少于)防止辨认前见到辨认对象辨认时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3个月内有效,到期批准延续,无次数限制技术性侦查措施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变更措施重新批准只适用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补充侦查(法院无权决定但是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被告人提出重大立功线索时,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2023年主观题刑诉解析

2023年主观题刑诉解析

2023年主观题刑诉解析一、刑诉原则在2023年的刑诉主观题考试中,刑诉原则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这些原则包括: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依靠群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审判公开;二审终审制;审判委员会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辩护制度等。

二、证据制度证据制度也是刑诉主观题的重要考点之一。

考生需要掌握证据的种类、证明标准、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据规则等相关内容。

同时,还要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其适用条件,以及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判断和运用等程序。

三、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是刑诉主观题的另一个重要考点。

考生需要掌握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的特点和要求,以及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

同时,还要理解法官在审判中的职权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等内容。

四、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刑诉主观题的另一个重要考点。

考生需要掌握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赔偿范围和诉讼程序等内容,理解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和处理原则等。

五、特别程序特别程序也是刑诉主观题的一个重要考点。

考生需要掌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刑事和解程序、缺席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内容,理解这些程序的特点和适用条件等。

六、涉外刑诉涉外刑诉是刑诉主观题的另一个重要考点。

考生需要掌握涉外刑事诉讼的原则和处理机制,理解涉外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和司法协助等内容。

七、辩护制度辩护制度是刑诉主观题的另一个重要考点。

考生需要掌握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辩护方式及其适用范围、辩护人的职责和责任等内容,理解有效辩护原则和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八、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刑诉主观题的最后一个重要考点。

考生需要掌握各种刑罚的执行程序、减刑和假释的程序等内容,理解社区矫正制度及其适用范围等。

此外,对于被害人的救助和罪犯的矫正也是执行程序的重要内容之一。

历年法考刑法、刑诉法主观题

历年法考刑法、刑诉法主观题

历年法考刑法、刑诉法主观题1. 甲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应当成立盗窃罪。

如暴力行为不是作为压制财物占有人反抗的手段而使用的,只能视情况单独定罪。

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才能定抢劫罪。

甲并非出于上述目的,因而不应认定为抢劫罪。

在本案中,被害人并未发现罪犯的盗窃行为,并未反抗;甲也未在杀害被害人后再取得财物,故对甲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不能对甲定抢劫罪。

2. 甲、乙的行为系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视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

在本案中,甲、乙在程某明确告知是警察的情况下,仍然对被害人使用暴力,主观上有过失。

但是,过失行为只有在造成重伤结果的场合,才构成犯罪。

甲、乙仅造成轻伤结果,因此,对于事实二,甲、乙均无罪。

3. 在被告人高速驾车走蛇形和被害人重伤之间,介入被害人的过失行为(如对车速的控制不当等)。

谢某的重伤与甲乙的行为之间,仅有条件关系,从规范判断的角度看,是谢某自己驾驶的汽车对乙车追尾所造成,该结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责。

4. 丁没有在丙和法官刘某之间牵线搭桥,没有促成行贿受贿事实的介绍行为,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5. 丁接受丙的委托,帮助丙实施行贿行为,构成行贿罪(未遂)共犯。

6. 丁客观上并未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主观上并无收受财物的意思,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7. 不可以。

根据《高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向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级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应当依法审判,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8. 不正确。

B市检察院应当及时与A市监察委沟通。

9. 甲贩卖毒品案,检察院认为甲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向中级法院提起公诉,中级法院审理发现,甲不应当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可否将该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10. 行为人仅成立保险诈骗罪。

首先,行为人对保险公司构成保险诈骗罪,保险公司如果知道他提供的是虚假材料的话,就不会给他提供债权的担保,所以他骗取保险公司提供担保本身就是骗取了一种财产性利益,最后保险公司也赔付,遭到了损失,行为人对保险公司构成保险诈骗罪。

刑诉主观题法条定位口诀

刑诉主观题法条定位口诀

刑诉主观题法条定位口诀在刑诉法的理论中,主观题具有很强的难度,对考生来说,准确地定位到相关法条是关键。

因此,本文将介绍一种简单易懂的主观题法条定位口诀,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主观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观念:主观题是披着法条外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我们必须要在法条的范围内寻找答案。

但刑诉法条繁多,如何才能迅速找到相关法条呢?口诀一:尊重题干,明读题干。

口诀中的第一个字就是“尊重”。

在考试中,我们需要尊重题干,不要轻视主观题,因为它可能是考查的重点,也可能是出题人的意图。

我们需要认真研究题干,明确问题的背景和内容,从而更好地理解题目。

口诀中的第二个字是“明读题干”。

在阅读题干时,我们需要仔细研究,弄清楚题干中的关键信息,如:案件类型、被告人、犯罪手段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我们快速定位到相关的法条。

口诀二:依托关键词,查找法条。

口诀中的第二个关键词是“依托关键词”。

在熟悉题干后,我们需要寻找题干中的关键词,如:被告人、犯罪手段、主犯等。

然后,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些关键词查找相关的法条了。

口诀中的第三个字是“查找法条”。

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仔细阅读法条,理解其中的规定,然后与题干进行对比,从而找到答案。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法条可能与题干有较高的相似性,需要深入挖掘,理解其中的含义。

口诀三:跳出题干,审视答案。

口诀中的第三个关键词是“跳出题干”。

在找到答案后,我们需要跳出题干,审视答案,检查答案是否符合题目的要求。

同时,我们也需要审视答案的合理性,避免因为答案过于简单而导致得分低。

总之,刑诉主观题法条定位口诀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主观题。

在备考过程中,我们需要多加练习,熟悉题干和法条,增强自己的解题能力。

最新刑诉司法考试必考主观题重点知识点总结

最新刑诉司法考试必考主观题重点知识点总结

刑诉司法考试必考主观题重点知识点总结一、管辖经典提问:(级别管辖)xxx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本案由基层法院管辖是否正确?重点法条:《刑诉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答题模板:本案中,由于被告人xxx涉嫌xx犯罪(或者可能被判处xx刑罚),应当(不应当)由xx法院管辖。

经典提问:(移送管辖)某县检察院可否直接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该如何处理?重点法条:《高检规则》第362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

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需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审判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协商同级人民法院办理指定管辖有关事宜。

答题模板:本案中,某县检察院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xxx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应当将案件移送某市检察院,由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二、回避经典提问:(回避的对象与理由)xxx是否应当回避?xxx申请xxx回避是否正确?重点法条:《高法解释》第23条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的答案与解析

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的答案与解析

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与解析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与解析一、题干: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1 :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参考答案:司法部答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刑事诉讼法》225条规定,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问题2 :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

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对民事部分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司法部答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330条规定事部分提起了上诉、抗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问题3 :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331条规定,二审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问题4 :如果一审宣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张某在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参考答案:司法部答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解析

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与解析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与解析一、题干:案情: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

2014年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

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人民币。

段某以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甲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发现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发回丁区法院重新审理。

丁区法院对段某依法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清晰表明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便由审判员张某一人不公开审理,检察员马某和被告人段某出庭分别发表意见。

庭审后,法庭作出对段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问题1 :结合本案,简答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是:(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

(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问题2 :如中级法院直接对段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审程序被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没有明确二审程序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从理论上讲,二审是终审程序,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但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只有法院的判决、裁定才可以申诉,不包括决定。

因此,如果中级法院的强制医疗决定不允许复议,必将剥夺当事人的救济权。

故《刑诉法》287条规定的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应作广义理解,既包括一审也包括二审,使得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得以保障。

问题3 :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参考答案:参考答案:不合法。

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试卷(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试卷(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试卷(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 4. 文书题分析题1.2013年11月17日凌晨。

在甲市郊区的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接到报案后,甲市公安局迅速组织侦查人员赶往事故现场。

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自行车,自行车已被摔坏,在尸体旁边留有被害人的一大摊血迹,在离尸体不远处有汽车紧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

在被害人手腕上,戴着一块上海牌手表,手表已经摔坏,时针指在6时5分。

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证明事故发生地距甲市15公里。

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

经法医对被害人进行鉴定,作出的结论是:被害人系男性,40岁左右,身高177cm,根据其伤势可判断,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

公安局遂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

有位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曾告诉过她,交通事故发生时,他刚好路过离事故现场10m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司机打开门看了看.然后飞速逃离现场,他看到司机是市化工厂驾驶员杨某。

甲市交通管理局来往车辆登记记录表明,6时5分左右曾有两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为甲市化工厂车辆。

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漆皮新脱落的痕迹。

厂调度员证明司机杨某17日早晨驾车从乙市返回甲市,下车后神色慌张,出车登记表证明司机杨某17日6时10分回厂。

侦查人员询问杨某与同车的陈某。

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事故。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侦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分别属于证据种类中的哪一种?(2)本案侦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有哪些? (3)本案侦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有哪些?正确答案:(1)物证:被害人尸体及血迹、被害人的自行车、摩擦痕迹、上海牌手表、里程碑、甲市化工厂的车辆。

勘验检查笔录:法医鉴定、现场全景照片。

证人证言:妇女的陈述、厂调度员的证言。

书证:甲市交通管理局车辆登记记录、出车登记表。

2023主观题刑诉答题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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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引入
首先,简要介绍问题背景和涉及的法律法规。

例如:“在2023年,某市发生了一起涉嫌贪污受贿的案件,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XXX有重大嫌疑,依法提起公诉。

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阐述在刑事诉讼中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二、答题思路
1. 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尊重人权、保障人权是法治国家的核心价值观
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司法
2. 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 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
强化律师辩护制度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建立有效的申诉机制
4. 结合案例分析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实践操作分析案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程序
阐述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操作
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
5. 总结
强调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

三、答题注意事项
1. 准确引用法律法规,确保答题内容合法合规。

2. 结合案例分析,使答题内容更加具体和生动。

3. 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使答案易于理解和接受。

22年法考刑诉主观题解析

22年法考刑诉主观题解析

22年法考刑诉主观题解析摘要:一、全文概括1.2022年法考刑诉主观题解析概述2.主观题考查重点及变化3.解题技巧与策略4.典型试题分析5.备考建议正文:一、2022年法考刑诉主观题解析概述2022年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考查整体上保持了稳定,试题难度适中。

在考查内容上,侧重于对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程序规定和实务操作的考察,特别是对近年来立法改革和司法实践的关注。

二、主观题考查重点及变化1.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继续强调对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的考查,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关系,辩护制度等。

2.程序规定:加大对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阶段程序规定的考查力度,特别是对证据制度、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的考察。

3.立法改革与司法实践:关注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修订和实施,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

4.新增考点:涉及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如辩护律师在场制度、缺席审判制度等。

三、解题技巧与策略1.熟悉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和实务操作,掌握各阶段的程序规定。

2.关注立法改革和司法实践动态,了解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3.分析试题要求,明确答题方向,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例进行解答。

4.注重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表述简洁明了。

四、典型试题分析1.案例一:考查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和职责。

2.案例二:考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审查和补充侦查。

3.案例三:考查审判阶段的法庭辩论和辩护意见。

4.案例四:考查刑事执行阶段的涉案财物处理。

五、备考建议1.系统学习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和实务操作,强化基础知识。

2.关注立法改革和司法实践动态,掌握最新规定。

3.多做真题,提高应试能力,注意总结经验和教训。

4.加强口头表达能力训练,提高答题速度和准确性。

2012年-2019年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汇总

2012年-2019年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汇总

2012年-2019年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汇总2012年【案情】专家观点: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工具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

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仅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而且往往导致证据虚假,发生冤错案件。

为此,《刑事诉讼法》及有关部门的解释或规定,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了刑事诉讼法的应有功效。

案情: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犯罪现场破坏严重,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经查,李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其曾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2年,刚刚刑满释放,案发时小区保安见李某出入小区。

李某被东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逮捕羁押。

审讯期间,在保安的指认下,李某不得不承认其在小区他处入室盗窃3000元,后经查证属实。

但李某拒不承认抢劫杀人行为。

审讯人员将李某提到公安局办案基地对其实施了捆绑、吊打、电击等行为,3天3夜不许吃饭,不许睡觉,只给少许水喝,并威胁不坦白交代抢劫杀人罪行、认罪态度不好法院会判死刑。

最终,李某按审讯人员的意思交代了抢劫杀人的事实。

在此期间,侦查人员还对李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提取扣押了李某鞋子等物品,当场未出示搜查证。

案件经东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向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应李某辩护人的申请,法庭启动了排除非法证据程序。

答题要求:(1)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2)无本人观点或论述,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3)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4)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问题】1.本案哪些行为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哪些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2.本案负有排除非法证据义务的机关有哪些?3.针对检察院的指控,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本案?4.结合本案,简要说明刑事诉讼法对保障刑法实施的价值。

5.结合本案,简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过程,阐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诉讼价值。

2013年【案情】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

22年法考刑诉主观题解析

22年法考刑诉主观题解析

22年法考刑诉主观题解析(最新版)目录1.22 年法考刑诉主观题概述2.刑诉主观题的考试重点3.刑诉主观题的解题技巧4.22 年法考刑诉主观题解析实例正文【22 年法考刑诉主观题概述】22 年法考刑诉主观题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主观题的考试形式为案例分析,要求考生根据给定的案例,运用所学的刑诉法知识,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这种题型不仅能够检验考生的法律知识储备,还可以测试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选拔合格的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刑诉主观题的考试重点】刑诉主观题的考试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如公诉与自诉、控审分离、审判公开等。

2.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

3.证据制度,包括证据的分类、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举证责任等。

4.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5.刑事责任和刑罚的适用,包括犯罪构成、刑事责任的追究、刑罚的执行等。

【刑诉主观题的解题技巧】1.仔细阅读案例,理解案情,明确问题。

2.根据问题,找出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3.组织答案时,应遵循逻辑清晰、条理分明的原则,step-by-step 地进行解答。

4.注意使用法律术语,表述要准确、规范。

5.解答过程中,要注意结合案例和法律规定,避免空泛地陈述理论。

【22 年法考刑诉主观题解析实例】例题:被告人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对张某进行了讯问,并收集了若干证据。

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某提起公诉。

在审判阶段,法院对张某进行了公开审理。

请问,本案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为什么?解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应当分别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负责,体现了控审分离的原则。

本案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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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选做作业——主观题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论述题
职权主义诉讼形式与当事人主义诉讼形式有何不同特点?
第二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判断题
1、侦查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检察权可以由人民检察院和国家监察部门共同行使。

3、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依法享有的权利,也可以不行使。

4、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问答题
我国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的组织设置是怎样的?
第三章诉讼参与人
判断题
1、所有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人,统称为诉讼参与人。

2、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鉴定人不得拒绝鉴定。

4、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均直接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论述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主要享有哪些权利?
第四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论述题
1、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和意义是什么?
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的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第五章管辖
简答题
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2、简述法律对级别管辖的规定。

第六章回避
简答题
法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第七章辩护与代理
论述题
试论述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章证据
简答题
简述间接证据的概念及运用。

第九章强制措施
简答题
1.简述逮捕的条件。

2.简述取保候审的种类。

第十章附带民事诉讼
案例分析题
朱某和其同母异父的哥哥武某及他们的生母李某一起生活。

武某经常虐待李某,情节十分恶劣。

1996年4月1日,李某去世,武某为独吞全部财产,威逼朱某离家出走。

朱某不从,武某便殴打朱某,致使朱某身上多处受伤。

10月5日,朱某向县人民法院控告武某虐待李某和故意伤害自己,并要求继承李某的全部财产。

由于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轻伤)这两个罪都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法院决定立案审理。

鉴于朱某同时提出了遗产继承事项,法院遂决定对遗
产继承事项以附带民事诉讼形式一并审理。

经法庭审理,判处被告人武某虐待罪有期徒刑一年,故意伤害罪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并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全部由朱某继承。

请问答:该法院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的做法是否合法? 理由是什么?
第十一章立案
简答题
简述立案的条件。

第十三章提起公诉
简答题
1.简述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2.简述侦查终结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十四章审判概述
论述题
1.试述直接言词原则。

2.论述判决与裁定的区别。

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
简答题
自诉案件审判程序有哪些特点?
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
论述题
1.论上诉不加刑原则
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简答题
死刑复核程序具有哪些特点?
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论述题
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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