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审计程序表表格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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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最新审计程序表(8个doc)5

非流动资产最新审计程序表(8个doc)5
7.检查长期投资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及附注中恰当披露
(1)检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是否单独列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项内。
(2)检查是否披露股票、债券的面值明显脱离市价的情形。
(3)检查是否披露当期发生的投资净损益;
(4)检查是否披露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的期末余额,长期股权投资中对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企业的投资;
(5)检查是否披露当年提取的投资损失准备;
(6)检查是否披露长期投资的计价方法;
(7)检查对外投资额是否超过被审计企业净资产的50%。
(8)检查采用权益法时,是否披露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重大差异;
(9)检查是否披露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8.完成长期投资审定表。
(1)检查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的项目
①检查企业是否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②检查投资价值与资产评估计结果或投资协议确定的价值是否一致。
③检查资产投资价值与资产账面价值之差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④检查投资所用有关实物或无形资产账户的会计记录是否与本投资项目记录相一致。
⑤检查投资业务所涉及的事项,是否按规定进行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核对股票、债券投资的入账价值与购买时的交割单等原始凭证,检查入账价值是否正确。
(3)检查购买股票、债券时的已宣布股利、应计利息、溢价或折价以及投资收回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长期投资核算的成本法或权益法的选用及有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索引号:
(审计机关名称)
长期投资审计程序表
被审计企业:页次:
审计程序
执行情况说明工作底稿索Fra bibliotek号1.取得或编制长期投资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总账和报表有关项目进行核对。

[工程建筑管理]非流动资产W在建工程审计程序表精编

[工程建筑管理]非流动资产W在建工程审计程序表精编
(4)对比审批文件和招投标文件、设计方案、采购合同或承包合同,检查实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设备规格是否和准文件相符。
5.检查在建工程的土地征用合同、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和贷款协议等文件,检查在建工程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6.抽查在建工程明细账、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1)检查在建工程增减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工程成本。
9.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恰当披露。检查会计报表附注是否披露用做抵押的在建工程和予以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10.完成在建工程审定表。
(2)检查在建工程的利息支出,是否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记入在建工程价值;检查有无将生产运营的利息支出,列入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损溢,应记入在建工程。
(3)抽查在建工程领料的原始凭证,检查是否将生产运营成本记入在建工程;检查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本单位半成品或产成品,是否按售价进行结算且记销售,同时将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4.取得在建工程审批文件,检查在建工程的合法性:
(1)检查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等批准文件是否齐全。
(2)检查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或其他有关证件是否齐全。
(3)检查不附带土建的设备安装工程审批手续是否齐全,重点检查扩大(投资)生产规模和采购特种设备的批准文件。
(4)对比形象进度,检查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合理性;检查在建工程年末余额的准确性。
(5)检查已完工程项目及其他转出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检查是否存在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交付使用手续,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项目。
8.通过观察和询问,检查在建工程是否有副产品或其他形式的收入,检查在

非流动资产W-05待处理财产损益审计程序表

非流动资产W-05待处理财产损益审计程序表
3.抽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账、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1)核对相关的盘点记录,检查数量、金额和内容是否相符。
(2)检查损溢原因是否真实,对于异常、大额的盘盈、盘亏和毁损,追查盈亏原因和报批、审批手续。
(3)检查待处理财产损溢转销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4)检查以前年度结转本年,应予处理而未处理、长期挂账的待处理财产损溢。
(5)检查待处理财产损溢有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①检查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是否已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
②检查材料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是否属于合理的途耗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
③检查因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是否已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的赔偿。
④检查盘盈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按重置完全价值和估计折旧之差计算。
8.完成待处理财产损溢审定表。
⑤检查盘亏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按固定资产净值计算。
⑥检查有无不应记入本科目的有关财产盘盈、盘亏项目,重点检查筹建期间发生的与工程不
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
损失等。
7.检查待处理财产损溢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和报表附注上恰当披露。待处理财产损溢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两个项目分别列示。
索引号:
(审计机关名称)
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程序表底稿索引号
1.取得流动资产盘亏、毁损、盘盈明细表,取得固定资产盘亏、毁损、盘盈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账、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明细账、待处理财产损溢总账和报表有关项目进行核对。
2.实施分析性复核。

非流动资产审计程序表(8个doc)2

非流动资产审计程序表(8个doc)2
①检查开办费是否包括企业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
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
费、注册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和印
刷费等合规内容。
③检查重大金额股票发行费是否在适当期间(一般不超过5年)分期平均摊销。
④抽查复算摊销计算的准确性。
(6)检查有无将应记入本期损益的利息支出等费用记入递延资产。
3.询问企业管理人员有无应在一年以上期间内摊销的其他费用。
4.检查递延资产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检查会计报表附注是否披露各项递延资产的摊销年限、本期递延资产的摊销额和根据递延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而减记的金额等信息。
5.完成递延资产审定表。
非流动资产审计程序表(8个doc)2
索引号:
(审计机关名称)
递延资பைடு நூலகம்审计程序表
被审计企业: 页次:
审计程序
执行情况说明
工作底稿索引号
1.取得或编制递延资产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总账和报表有关项目进行核对。
2.抽查递延资产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1)检查开办费记录和摊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审计实施-03非流动资产审计程序

审计实施-03非流动资产审计程序

被 页次:



执行审计程序表 计 企
审计程序 1.取得或编制递延资产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总账和报表有关项目 进行核对。 2.抽查递延资产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1)检查开办费记录和摊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①检查开办费是否包括企业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 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 益、利息等支出。 ②检查是否将以下费用违规记入开办费: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 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 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③检查开办费是否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 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2)检查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记录和摊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①检查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否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②检查摊销期是否在一年以上。 ③抽查复算摊销计算的准确性。 (3)检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记录和摊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①检查是否确实属于经营租赁性质。 ②检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否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 ③检查摊销期是否在一年以上。 ④抽查复算摊销计算的准确性。 (4)检查重大金额债券发行费记录和摊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①结合应付债券审计,检查债券发行费是否属实,是否属于重大金额,否则 应记入当期损益。 ②检查债券发行费是否属于债券承销费、律师费、印刷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合规 内容。 ③检查重大金额债券发行费是否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平均摊销。 ④抽查复算摊销计算的准确性。 (5)检查重大金额股票发行费记录和摊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①结合所有者权益审计,检查重大金额股票发行费是否属实。重点检查金额是 否重大;股票溢价发行时,发行费用是否远大于溢价部分;否则,发行费用应 记入当期损益或由发行溢价抵补。 ②检查股票发行费是否属于股票承销费、注册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和印 刷费等合规内容。 ③检查重大金额股票发行费是否在适当期间(一般不超过5年)分期平均摊销。 ④抽查复算摊销计算的准确性。 (6)检查有无将应记入本期损益的利息支出等费用记入递延资产。 3.询问企业管理人员有无应在一年以上期间内摊销的其他费用。 4.检查递延资产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检查会计报表附注是否披露各项递延资产 的摊销年限、本期递延资产的摊销额和根据递延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而减记的金额等信息。 5.完成递延资产审定表。

内控流程修订对照表无形资产修订对照表 表格格式

内控流程修订对照表无形资产修订对照表 表格格式
4.1 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价格,相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内部技术市场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确定。科技开发部审查对外许可、转让技术申报书以及内部许可技术申报书。技术许可单位填报技术合同登记表上报科技开发部备案,并与使用方(或被许可方)签订经法律事务部和科技开发部共同审定的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合同。
4.1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相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内部技术市场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定》办理。申报单位按要求上报科技开发部,由科技开发部对许可事宜、许可价格等审查,并按规定权限审批方可进行对外技术许可。技术许可单位与使用方须采用经法律事务部和科技开发部共同审定的范本签订合同。
【ERP】财务部门使用ERP系统的资产模块功能进行无形资产减值账务处理,保证资产模块金额与总账账户金额一致。
合并
修订
修订
合并
修改
“7.6无形资产管理业务流程”修订对照表
原 流 程
现修订为
备注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1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际、国内、行业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合法取得无形资产,按其性质分别进行管理,登记台账(或备查簿),保管有关资料,部门负责人审核有关资料及台账(或备查簿)。
1.1【ERP】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际、国内、行业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合法取得无形资产,按其性质分别进行管理,维护ERP系统资产主数据,保管有关资料,部门负责人审核有关资料及台账(或备查簿)。
向股份公司外部许可(或转让),事先须由科技开发部会同事业部审核,股份公司对外许可控制目录一、二类技术报总裁班子成员审批。
分(子)公司内部技术许可项目须经分管副经理审核,许可合同由分(子)公司科技开发部门、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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