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项制度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64项)(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26项)1.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人才战略规划等规定。
(2)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2.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4)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集团十项要求。
(5)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制度。
(6)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两级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
(7)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8)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9)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办案。
(10)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1)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12)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13)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4.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4)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15)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
(16)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5.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7)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县委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镇党委研究,现就我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镇党委和全镇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行基层党组织定期向镇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
同时,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正能量,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一)镇党委要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各部门:为了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一)、认真履行总揽全局责任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推动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2.加强组织领导。
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从严管党治党,定期研究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支持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合账,按要求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3.强化压力传导。
动态更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界限和相关要求。
健全完善“五档十七册”痕迹化管理制度和履责记实日志,实现履责情况全程留痕。
修订“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制度,定期量化考核点评,强化激励约束,加大问责力度。
每半年向县委和县纪委专题报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传达学习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每年初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解,明确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主体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尾矿中心副主任刘军(一)领导责任加强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中央决策和本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
(二)选人用人责任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选拨出来。
(三)教育监督责任坚持反腐倡廉,加强和接受五项监督,进一步完善单位的工作纪律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和措施,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四)正风肃纪责任聚焦“四风”,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意见,正确处理尾矿资源化利用中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杜绝向基层、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发生。
(五)保障责任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腐败“零容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六)示范表率责任坚持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职责,管好板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过问,对涉及到多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亲自协调会推动落实,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作风建设中的敏感问题亲自督办整改。
履职承诺书为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服务人民群众,树立良好形象,根据市发改委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解决问题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出以下承诺:一、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书记带头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中央决策和本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
学校党建管理制度-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
第三条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学院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其岗位上,担负着抓好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
第四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学院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五条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奖励惩处制,检查考核结果应作为对学院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党委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第六条强化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考察识别的责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干部监督机制、审计、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
第七条坚决纠正四风,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做好重点领域和关口的专项治理。
第八条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构建以《学院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明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权力约束。
推进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及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及制约监督机制。
第九条党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问责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以零容忍态度支持纪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
第十条要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议事及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
第三章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分解第十一条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一)带头责任。
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各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二)教育责任。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
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1.如何落实党建的主体责任内容新形势下,党委要落实主题责任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敢于管党、善于管党、勤于管党、严于管党,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三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加大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经常听取同级纪委的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五是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下级党委要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主体责任“落地”,防止制度“失灵”、“空转”。
2.如何落实党建党委书记主体责任制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指党委书记是党的一把手,党的建设是党委书记的事情,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保护生态的第一责任,更要当好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一、要亲力亲为抓党建。
各级党委书记要把党建工作当成分内之事,将“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使自己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
二、要聚精会神抓党建。
各级党委书记要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切实为党在一方站好岗、放好哨,做到从严治党不松懈、一抓到底不动摇。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最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反腐败及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
这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对于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根据上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结合“两学一做”及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落实责任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目标任务。
坚持把厘清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1.建设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综合治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改善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作风,促进廉政、勤政、善政,长期培育、持续建设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
(1)营造健康有序的从政环境。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知行合一、表里如一,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心里话,不搞弄虚作假、口是心非;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不做不正当社会关系的编织者;严肃纲纪、嫉恶如仇,敢于对一切不正之风亮剑,不逃避责任、明哲保身;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履行权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中共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中共**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1.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和成员,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进本地市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2.党委(党组)要科学划分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其他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全面领导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市、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3.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
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一)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4.强化工作领导。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5.统筹推进工作。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定期研究有关情况,及时解决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09•【文号】•【施行日期】2020.03.09•【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督,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综合正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64项)(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26项)1.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人才战略规划等规定。
(2)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2.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4)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集团十项要求。
(5)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制度。
(6)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两级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
(7)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8)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9)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办案。
(10)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1)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12)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13)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4.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4)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15)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
(16)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内容 Microsoft Word 文档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纪委各负什么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2、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或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内容是什么?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从源头防止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3、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或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内容是什么?加强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纪委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
4、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或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内容是什么?主动研究部署,支持查办案件,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
5、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内容是什么?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党内监督。
6、什么是“一岗双责”?一岗就是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7、什么是一案双查?一案双查是指纪委监察机关在查处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
8、三重一大指什么?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9、《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方式分为哪几种?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10、中央出台《党政纪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目的是什么?为了进一步宏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11、好干部的五条标准是什么?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政廉洁。
12、习近平在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三严三实,具体内容是什么?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党风廉建设相关制度
党风廉建设相关制度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端正党风,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等三个责任制清单。
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抓好责任制工作的计划制定和任务分解。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增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八小时外自律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四、不准在各种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义和变相形式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和收受回扣;不准接受各类宴请。
五、不准以各种名义公费娱乐。
六、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时间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有固定收入的业余兼职,不准利用自身影响和关系为配偶、子女、亲属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
七、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
不准利用职权到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借钱借物或无偿占用其财物。
九、全体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中,应自觉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规程和本局有关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公务回避等规定。
不得向当事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各种报酬或好处。
十、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领导必须带头执行和认真贯彻落实,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刻进行对照检查。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中共×××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所属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厅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所党委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试行)》,现将该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5月25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按照厅党委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豫司党文〔2014〕58号)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
“两个责任”,厘清了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对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进行,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所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厅局党委和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两个责任”与我所戒毒事业发展各项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进行。
(二)基本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创新载体,构建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促进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中央、省委、厅局党委及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本乡实际,现将XXX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清单明确如下:XXX乡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党委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一、XXX乡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一)组织领导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2、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4、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项制度
附件2:十项配套制度第一项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
一、“签字背书”的内容。
由党委主要领导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
二、“签字背书”的程序。
每年年初,结合市委印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由市委与学院党委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市委书记与学院党委书记签订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承诺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
上述承诺书应向学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签字背书”的监管.党委通过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院主体办负责落实学院“签字背书”制度及日常监管。
每年年底,党委要把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第二项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制度党委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党委定期听取专题汇报每年6月和12月,党委至少两次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汇报.党委结合听取的情况汇报,全面分析和准确研判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评估学院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及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效果,重点分析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作风建设等情况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反腐倡廉情况,有的放矢的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召开会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决定适当调整。
二、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年第一季度,党委要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学院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分解意见,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以党委文件形式印发并进行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会议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各部门:为了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一)、认真履行总揽全局责任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推动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2.加强组织领导。
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从严管党治党,定期研究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支持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合账,按要求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3.强化压力传导。
动态更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界限和相关要求。
健全完善“五档十七册”痕迹化管理制度和履责记实日志,实现履责情况全程留痕。
修订“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制度,定期量化考核点评,强化激励约束,加大问责力度。
每半年向县委和县纪委专题报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传达学习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每年初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解,明确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主体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各部门:为了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一)、认真履行总揽全局责任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推动党、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2.加强组织领导。
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从严管党治党,定期研究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支持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合账,按要求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3.强化压力传导。
动态更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界限和相关要求。
健全完善“五档十七册”痕迹化管理制度和履责记实日志,实现履责情况全程留痕。
修订“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制度,定期量化考核点评,强化激励约束,加大问责力度。
每半年向县委和县纪委专题报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传达学习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每年初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解,明确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主体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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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十项配套制度第一项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
一、“签字背书”的内容。
由党委主要领导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
二、“签字背书”的程序。
每年年初,结合市委印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由市委与学院党委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
市委书记与学院党委书记签订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承诺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
上述承诺书应向学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签字背书”的监管。
党委通过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院主体办负责落实学院“签字背书”制度及日常监管。
每年年底,党委要把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第二项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制度党委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党委定期听取专题汇报每年6月和12月,党委至少两次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汇报。
党委结合听取的情况汇报,全面分析和准确研判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评估学院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及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效果,重- 1 -点分析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作风建设等情况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反腐倡廉情况,有的放矢的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召开会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决定适当调整。
二、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年第一季度,党委要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学院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分解意见,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以党委文件形式印发并进行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
会议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三、党委及时召开重大突发应急会议学院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突发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时,与启动应急机制同步,党委要及时研究处置对策、采取果断措施、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一案双查”,减少和避免负面影响,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主动权。
第三项落实主体责任“三负责”制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负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1.对所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检查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制定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2.对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3.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工作职责;4.每年对所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的党员干部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授课,定期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5.每年年底查阅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和- 2 -建议,对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改进要求。
二、负责分管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1.经常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党政“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情况;2.每年与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党政“一把手”谈心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3.约谈新上任的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党政“一把手”,将贯彻民主集中制、勤政廉洁作为重要内容;4.在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党政“一把手”出现违规违纪苗头或有信访举报时对其进行及时约谈,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5.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时,教育督促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党政“一把手”如实讲清情况,执行组织决定,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检查自身履行责任的情况。
三、负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结合所分管的工作,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予以实施。
2.按照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出现的有关党风廉政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责任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
3.研究制定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制约机制,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后效果予以评估。
第四项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会述责述廉制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一、述责述廉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委会述责述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纪委会监督实施。
党委会述责述廉活动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上级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班子成员在一个任期内至少要接受一次现场质询,并就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点题述廉。
党委会述责述廉活动由学院主体办牵头,学院纪委配合。
- 3 -二、述责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省市政府、院党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2.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分解、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目标任务情况;3.落实讲廉政党课、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等情况;4.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等情况;5.改进工作作风,联系服务师生员工,解决和处理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难点问题情况;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述廉主要内容1.遵守政治、组织、财经纪律情况;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3.选人用人情况;4.领导干部廉洁履职、廉洁自律,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还要报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情况和集体研究末位表态情况;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情况。
四、述责述廉程序1.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责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及管辖干部师生员工的意见。
要重点围绕本制度所规定的述责述廉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地撰写报告。
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前一周,要向党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
2.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听取党委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参加会议人员为党委会组成人员、纪委会组成人员;可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列席会议。
3.报告结束后,与会人员可向述责述廉对象进行质询,内容主要是涉及师生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举报等情况。
对参加会议人员提出的问题,述责述廉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回答或做出说明。
对情况复杂的问题,要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意见人做出文字说明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4.开展民主评议。
由与会人员根据述责述廉对象报告的情况,现场进行民主评议;参加和列席述责述廉会议的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党政办公室收集整理,书面反馈给述责述廉对象,并督促其限- 4 -期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情况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五、报告结果运用1.对在述责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构成违纪的,移交上级纪委按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2.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存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项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党委定期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基层党组织定期向学院党委和纪检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一、领导班子报告内容1.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部署,特别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情况;2.组织领导学院统筹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及责任书签订情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惩防体系建设及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3.组织下属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情况;4.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组织年度述责述廉情况;5.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以及结合实际落实情况;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持续反对和纠正“四风”的情况;7.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等情况;8.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处理师生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行为的情况;- 5 -9.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情况;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以及支持配合上级巡视的情况;11.责任范围内应该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领导报告内容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情况;2.对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的学习传达和部署落实,以及专题研究和责任分解情况;3.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等情况;4.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5.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情况;6.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遵纪守法,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情况;7.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